(精)档案借阅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借阅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借阅制度1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本院学生一律凭借阅卡借还图书,每卡限借1册。本院教师登记借阅,节约册数最多为5册。
第二条 本馆图书开架借阅,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缺页、勾画,并向工作人员声明注记,交工作人员取书。否则,出现上述情况,由借书人负责。
第三条 借阅期限为十五天,逾期不还者,超过的天数每册每天罚款0.2元。
第四条 借出图书到期如有特殊需要,可续借一次,期限为十天,但必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拒绝续借,并以超期处理。
第五条 图书馆周一至周五为借书还书日,当天借出的各类图书,不得当天退还。第六条 图书馆对借出图书如工作急需时,经有关领导同意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逾期不还者,以超期处理。
第七条 学期结束时,应在放假日期之前至少三天办理还书手续。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处理。
第八条 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代还。如有发现,没收其借阅卡,取消本学期借阅资格。盗用他人借阅卡者,按学院有关规定批评教育处罚。
第九条 读者对所借的图书资料,应加以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污损现象(如圈点、批注、涂抹、撕毁等),则按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处理。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第十条 偷窃图书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并施以原书价10—20倍赔款,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私自带书刊出库,不办理手续,以偷窃论处。
第十一条 离校人员应清还所借图书,交回借阅卡。
1、教职工调离前应归还所借图书,再办理调离手续。
2、学生由于各种原因离校,在离校前办理还书退卡手续。
3、毕业生还书退卡应在毕业前办理完毕。
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
为培养读者爱书观念和借阅道德,保障本馆藏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以利书刊的正常流通,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读者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图书馆借阅的各类文献(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光盘等)出现损坏、丢失,按本办法相应条款进行赔偿。
第二条 逾期违约金规定
(一)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时归还,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过一天图书馆将对读者核收逾期违约金0.2元。
(二)读者寒暑假期间不得借阅,应在放假日期之前至少三天办理还书手续。
第三条 破损赔偿规定
(一)读者借书时,遇有勾划、破损、缺页时,应在柜台处加盖“划”、“损”、“缺页”章。否则,还书时发现勾划、破损情况,按污损图书处理。
(二)读者在书刊上如有涂抹、勾点、污损、撕毁等情况,若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价格(原书刊价格不能查明的由本馆估价,下同)付20-100%赔偿金。
(三)如损坏程度较严重,需加工整修才能流通的,平装书每本应另赔偿加工费5元,精装本每本应另赔偿加工费10元,影印本每本应另赔偿加工费5元。
(四)撕页,视情节给予图书原价的2-5倍赔偿。
第四条 遗失赔偿规定
读者遗失书(刊)需在应还日期之前以版本相同的原版书(刊)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款:
(一)教学专业参考书,按原价的3-8倍赔偿;
(二)196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三)1966年至7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8倍赔偿;
(四)1976年至198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五)1986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六)遗失套书中一册,按整套书原价的2-3赔偿。
第五条 报刊赔偿规定
报刊遇有勾划、破损、缺页、遗失时按该报刊订购费的3倍赔偿。如属合订本,另加装订费。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室图书资料和报刊,供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经装订的杂志报刊只供阅览,不外借。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只限带笔记本。个人书刊和书包等请放在指定位置。
3、本室内期刊、报纸开架阅读,阅后请放归原处,不得随意插放。
4、请爱护公物、报刊。如发现故意损坏、剪撕报刊行为,按情节轻重处三至五倍罚款。
5、偷窃书刊报纸是严重违章行为,书刊每本按原价的十倍予以赔偿,报纸每张按月订价的5倍予以赔偿,同时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6、请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随意吐痰、乱扔纸屑、果皮、杂物。
7、请保持室内安静,勿在室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8.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席位。凡抢占阅览席位的物品若有丢失,本室不与负责。
9、不得任意搬动和损坏阅览室设备。
10、不准涂污、损坏阅览桌椅和其它设施。
11、读者通过出口处如遇监测仪报警,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查明后方可离开。
12、闭馆前五分钟,请读者主动将报刊、杂志送回原处,领回证件。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电子阅览室的正常运作,维护计算机室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职责与权限
(1)对阅览室的财产、设备、安全、纪律和卫生实施全面管理;
负责阅览室钥匙的保管,按时开、关门、灯、空调、电源及窗户。
(2)所有物品进出必须有台帐,一切设备及备品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3)有权对违反《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指正,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电子阅览室上机要求
(1)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出示阅览证。
(2)请按编号就位,不得私自调换机位,一经发现停止上机。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攻击性等有安全隐患或有精神污染的物品进入本室。
(4)严禁在本室使用除计算机以外的其它电器。
(5)请保持室内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吸烟。
(6)请爱护设备,严禁随意涂划、搬移、挪用、破坏等。听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操作要求,对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情况,将照价赔偿。
(7)进入本室的学生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计算机,不得拆卸计算机部件。
(8)不允许带音响入计算机室,不允许利用计算机观看不健康的图像、文字和影片,不允许在正课时间玩游戏。
(9)请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追逐、打闹。
(10)带水杯等进入本室时请注意保护机器不被浸染。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缴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档案借阅制度2
1、利用范围:凡在本馆保存的所有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
2、利用时间:档案馆为利用档案者随时提供,利用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利用档案时,需征得本馆同意,方可外借,借阅者要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时返还。
3、利用程序:电函、信件利用档案者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代函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本人来馆利用档案的需先出示个人所持证件,经验证持有合理有效证件的,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复核签证后,方可带走所取材料。
4、档案利用者应遵循下列规定:
(1)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3)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材料除外)除经本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应持市以上有关国家机关介绍信,并按国内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5)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并有义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和拆卷。凡对档案造成损坏的要负责经济赔偿,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利用者应主动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有问必答、并尽可能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随时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馈,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3
学校档案是广大教职工在教师培训、教育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学校领导决策和教育、教学的'等工作的必要依据,也是全体教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晶。因此,必须做好本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我校档案工作质量。
一、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健全、加强本校的档案管理,实现本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本校的档案均由校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允许各处室分散保管或据为己有,本校档案室由校办公室分管,各处室主管协同管理。
二、借阅制度
1、校内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校外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校办公室同意方可借阅读。(支部档案借阅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2、借阅档案人员必须详细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
3、严格执行《保密守则》,借阅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将档案带出查案室,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扩散档案内容。
4、要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案卷上任意图划、删改、图点、剪插、撕页。
5、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对所借阅档案作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问明情况及时处理。
三、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凡是记载反映本校职能和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财会、科技等文件材料,各种形式(文字、图表、声相、实物等)的文件材料都应立卷归档。
2、归档时间,一年分两次,上半年在六月底七月初,下半年在12月底次年1月初。
3、归档要求,归档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要按规定立卷编目,说明保管期限。
四、保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需要进入的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房保持整洁,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并严禁吸烟。
3、库房保持八防(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水、防尘)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消灭隐患。
4、案卷要排列清楚,层次分明,并经常清点检查,发现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修复和复制。
5、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保密级的档案材料,要加强保管,严防失密。
6、库房与查阅室分开,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4
(1)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档案借阅制度5
一、本校各业务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档案:其它部门需要查阅档案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县、团级以上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一律在阅档室,事先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册;外部位借阅档案,必须持有借阅单位的公函,经学公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确因需要,必须延期的`,需办理续借手续;
四、查阅档案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散、抽取、涂改、勾画和改变档案原貌,对丢失和损坏者要追究责任;
五、阅档时,应保持安静,自觉遵守查阅秩序,严禁吸烟,确保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如有在本校档案室借阅档案的,必须办结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6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涉密档案查、借阅规定,并认真实施。
二、原则上凡属机密和秘密文件不允许借出档案室,如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三、凡是借阅秘密和机密文件时,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填写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
四、凡借出的涉密档案要限三日内必须返还。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涉密文件严禁复印。
档案借阅制度7
一、本局人员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局主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
二、借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月,并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机密和声响档案一律不得借阅。
四、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严禁在案卷上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抽页、拆卷、转借及遗失,并应对所借案卷内容注意保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档案法》追究责任。
五、归还档案时借阅人员应向档案工作人员反馈利用效果。
档案借阅制度8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二、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须经办领导审核同意,并在"审批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用毕立即归还。借阅单位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借用人事档案,均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审批后才能复制(拍摄)。
六、凡查阅档案完毕,应办理利用档案登记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9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10
档案是我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当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宝贵的文化财富。因此,爱护档案资料,人人有责,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切实保证其完整与安全。
一、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经手查找调卷,督促借阅者履行手续,无关人员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档案室开箱取阅材料。
二、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登记卡》的栏目进行登记,本校人员调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才能调阅。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经本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阅者要确保档案材料的机密与安全,不得折绉、污损、拆散、私取或裁剪档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划线、圈点、打叉、涂改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借阅者未经本校领导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摘录翻印、复制或公布档案材料。
六、借阅者均要在档案室内阅读,严禁带到公共场所阅读,如有违反或遗失,要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制度11
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和利用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单位职工经领导同意可以查阅利用本单位档案室保存的档案。
2、非本单位职工及组织查阅利用单位档案,需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涉及保密内容的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利用。
3、利用者查阅档案,不得折叠、污损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加批、涂改,严禁伪造、抽取、撕毁或利用其他方式损毁档案,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4、利用者不得转借、私自摘录、复制、翻印档案材料,如有泄密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5、利用者必须注意档案安全,严防档案材料被盗、遗失、受潮,严格服从档案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6、档案室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者,须经领导同意,办理外借手续。
7、凡摘抄复印的档案材料,须经校对、登记、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档案借阅制度12
1、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者必须进行登记。
2、查阅档案必须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借出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者,必须保护好档案。
4、借阅密集、绝密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6、归还的档案,必须逐件逐页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调查处理。
档案借阅制度13
1.借阅档案(包括文件和资料)必须履行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单》,注明借阅理由和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秘密级档案的`借阅还需要总经理的批准。
2.文件资料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员工离职,必须先与档案室办理借阅文件和资料的清缴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对档案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转借或损坏档案,档案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离酒店,否则按酒店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借阅的档案归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发现遗失和损坏,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理。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不得带离档案室。
6.外单位摘抄或复印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对摘抄或复印的内容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档案借阅制度14
1、本校档案主要供全校教职员工查阅利用,查阅时需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在阅档室查阅。
2、如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七天。确实需要延长借阅时间的,应办理续借登记手续。归还档案时,档案人员应该当面核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登记,如发现有缺页、缺卷等现象,应立即追查处理。
借阅者若外出工作或调离本校,外出和调离前须归还所借档案,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外单位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者一律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将所查档案带出,查阅后须及时归还。
4、利用者应遵守保密制度,查阅时只能查阅相关的内容,不得任意翻阅其他材料。未经允许不得摘抄、复制档案,如确需摘录、复印档案,须经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重要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员审查。
5、经查档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其他方面的证明、凭证都要坚持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证明性材料,须由档案员校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6、档案利用者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批注、拆叠、拆散、抽页、撕毁档案等行为,如发现上述问题,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7、利用者使用完毕档案后,应办理归还手续,并认真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8、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定期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做好档案利用效果的信息反馈工作。
9、内部网上查阅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不同部门和职位设置统一查阅密码。
档案借阅制度15
一、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二、部内人员借阅档案,也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涉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后仍需利用的',须向档案室说明理由,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部门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有区级及区级以上单位的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退回借阅的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有缺页、缺卷应立即追查处理。
六、借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并注意保密。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绉。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不可私自公布、翻印、转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按《档案法》依法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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