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制度

时间:2026-02-22 10:46:40 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借阅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1

  1. 财务文件、会计档案范围:

  1) 各种财务文件、资料;

  2) 所有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原始单据等;

  3) 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

  4) 对帐记录、库存收发存记录、盘点记录;

  5) 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 会计移交清单、保管清单;

  7) 各期授权人授权书;

  8) 重要年度合同、协议等。

  2. 日常财务文件管理:

  1) 财务会计人员日常办公用的资料必须标准化管理,合同、文件、未结单

  证必须分类在不同的文件夹中,并根据重要程度妥善保管。个人保管的档案必须做到有标识、有目录、查询快的目视管理。

  2) 个人保管的档案、文件等对应的业务已经结案或过期的应及时整理完整

  提交总帐会计统一存档。

  3) 各岗位需要存档的文件包括(书面的和电子数据):

  ①. 各会计部经理:各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补充制度、各事

  业部内部授权文档、月经营活动分析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文件、现

  金、有价票据、银行存款盘点记录、新旧会计移交文档、出门条控

  制记录,税务资料,海关资料,银行资料等;

  ②. 材料会计:每月的明细收发数据库、月末库存数据、应付账款和预

  付账款对账单、仓库盘点记录和工具盘点记录、材料分析、待处理

  清理记录、索赔跟踪记录、合格分供方档案、信用证资料、采购业

  务年度合同、材料储备定额、材料价格比对数据库、采购费用标准

  等;

  ③. 成本会计:盘点记录、定额管理制度、成本结转资料、成本月分析、

  成本报表、成本年度计划、水电的统计数据、成本信息跟踪与反馈、定额考核过程的问题及结案汇总等;

  ④. 产成品会计:每月的产成品进、出库数据、库存数据(含中转库)、

  盘点记录(含中转库的盘点记录及对账记录)、清理库存的文挡和明

  细、库存分析等;

  ⑤. 销售会计:各客户的应收账款月对账单、超期应收款的催款函、应

  收账款账龄分析、分客户销售分析数据、业务费结算数据、销售月

  分析、各客户的`报价合同及相关运费等协议等;

  ⑥. 固定资产会计:每月固定资产清单、资产编号规则、折旧计提数据、

  投保明细、各年度房产税应交明细、进口设备相关海关监管资料、

  国产设备再投资退税、盘点记录等;

  ⑦. 总帐会计:一、二级帐本、凭证的文档和凭证本身、费用分析、相

  关费用的预算制定资料、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库、其负责范围内的

  往来帐对账单、银行存款对账记录等;

  ⑧. 税务会计:发票核销记录、年度清算资料、报税资料等一系列税务

  相关的交税依据数据和文件等。

  3. 财务档案管理:

  1) 建立财务文件档案管理,实行分类装订,规范填写原则,分别将会计凭

  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装订成册,按年度分册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保证会计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每年合编一本,保证资料完整性、安全性,并在目录前加订一页《会计人员情况表》。

  2) 装订会计凭证时,以记帐凭证的时间顺序编号排列,每月根据凭证数量

  的多少装订成册,一本为一卷,每本厚度以200页左右或二厘米左右为宜,装订时清除金属物,各种大小不等的原始凭证要按记帐凭证的大小折叠,加上凭证封面和封底,在左上角处用线装订,再用封纸包角,由会计主管或总帐会计在封纸包角骑线处盖私章,做到整齐、结实、美观。凭证封面要填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凭证的起止号数和张数、分册数,共计册数。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整齐排列。每月总帐会计必须制作当月凭证目录,以便查询。

  3) 会计帐簿是全面、系统、分类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簿籍,应在年度

  结帐终了后按帐簿的种类进行整理打印。

  4) 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原形

  成会计档案的部门或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查阅会计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涂改或作其他标记,更不得抽撤、加塞、更换案卷中任何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复印、复制、摘抄会计档案,所有会计档案原件,不能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理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借出的凭证必须有会计全程跟随。

  5) 任何人不得任意销毁会计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帐簿凭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制

  定的保管期限执行,如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已达到保管期限,在销毁之前,必须上报集团会计部,由集团会计部组织、监督销毁。

  6) 电子数据存档:各职能会计个人电脑上至少备有两年以上的相关数据,

  且每季度由会计经理统一安排异地硬盘备份或刻录光盘备份,并保证其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7) 各职能会计的工作变动或离职的移交资料必须按岗位资料清单逐一交

  接,并办理书面交接签字手续,同时由会计部经理负责监交。移交手续和记录必须存档备案。

  8) 财务文件、会计档案(包括备份的电子数据档案)管理由总帐会计负责。

档案借阅制度2

  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服务本单位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本单位人员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条 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 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2. 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3. 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第四条 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第五条 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第六条 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第七条 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八条 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室档案须持有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3

  档案应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服务,为做好档案有效利用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可随时向档案室借阅工作所需的档案。如需借阅其他部门档案,特别是人事、组织和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机密性较强的档案时,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但只准在阅档室内查阅。

  二、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所借阅档案一般应在阅档室看,如需将档案带出室外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但要在两周内归还。

  三、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查阅重要的.档案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后,方可查阅,但一律不借出。

  四、借阅档案者要保持档案资料的整洁、完好、安全,不得拆卷、勾画、涂改、抽换、取页、损坏,不得转借他人和复印抄录。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档案工作人员对归还的档案要认真查验,办理注销手续和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因利用者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应依《档案法》及其他规定予以处罚。

档案借阅制度4

  1、我校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档案馆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一般限于在档案馆阅览。需借出时,除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外,还应做到不污染、不损坏,不任意涂改、抽拆、勾划,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

  2、因工作需要查阅非本部门档案或涉密档案,除借阅者部门领导批准外,还需经档案立卷部门及档案馆馆长的同意。

  3、对于机密、绝密档案和未公开发表的档案资料(科研成果、产品)仅供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查阅,非负责人查阅时,应持负责人委托查阅的文字依据。

  4、对己公开发展的`或技术己转让的一般档案资料,我校教职工可凭工作证在档案馆查阅。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馆长同意方可借阅。

  6、本校在校生查阅档案,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

  7、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查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在办理借阅手续时,要严格统登项目。

档案借阅制度5

  1、本校档案主要供全校教职员工查阅利用,查阅时需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在阅档室查阅。

  2、如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七天。确实需要延长借阅时间的,应办理续借登记手续。归还档案时,档案人员应该当面核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登记,如发现有缺页、缺卷等现象,应立即追查处理。

  借阅者若外出工作或调离本校,外出和调离前须归还所借档案,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外单位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者一律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将所查档案带出,查阅后须及时归还。

  4、利用者应遵守保密制度,查阅时只能查阅相关的内容,不得任意翻阅其他材料。未经允许不得摘抄、复制档案,如确需摘录、复印档案,须经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重要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员审查。

  5、经查档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其他方面的证明、凭证都要坚持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证明性材料,须由档案员校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6、档案利用者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批注、拆叠、拆散、抽页、撕毁档案等行为,如发现上述问题,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7、利用者使用完毕档案后,应办理归还手续,并认真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8、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定期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做好档案利用效果的信息反馈工作。

  9、内部网上查阅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不同部门和职位设置统一查阅密码。

档案借阅制度6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7

  1、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者必须进行登记。

  2、查阅档案必须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借出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者,必须保护好档案。

  4、借阅密集、绝密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6、归还的档案,必须逐件逐页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调查处理。

档案借阅制度8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

  四、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涉密档案资料按《武汉理工大学秘密资料管理办法》查阅利用。

  五、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目的和内容等。

  六、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涂改、污损、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

  七、本馆档案原则上限馆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两周,不得转借。需要续借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负责。

  八、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阅利用档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本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

档案借阅制度9

  1、利用范围:凡在本馆保存的所有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

  2、利用时间:档案馆为利用档案者随时提供,利用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利用档案时,需征得本馆同意,方可外借,借阅者要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时返还。

  3、利用程序:电函、信件利用档案者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代函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本人来馆利用档案的需先出示个人所持证件,经验证持有合理有效证件的`,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复核签证后,方可带走所取材料。

  4、档案利用者应遵循下列规定:

  (1)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3)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材料除外)除经本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应持市以上有关国家机关介绍信,并按国内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5)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并有义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和拆卷。凡对档案造成损坏的要负责经济赔偿,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利用者应主动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有问必答、并尽可能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随时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馈,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10

  一、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根据需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二、部内人员借阅档案,也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涉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后仍需利用的,须向档案室说明理由,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部门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有区级及区级以上单位的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退回借阅的`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有缺页、缺卷应立即追查处理。

  六、借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并注意保密。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绉。对批准摘抄、复制和借出的档案,不可私自公布、翻印、转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按《档案法》依法处治。

档案借阅制度11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档案借阅制度12

  为保管好人事档案,使之安全有效地为学校工作服务,借阅人事档案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个人因出国、学习、探亲,经人事处批准可凭工作证查阅本人或亲属人事档案中的部分材料,如履历表、成绩单等,除此之外个人不准查阅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二、查阅人事档案的注意事项:

  1、详细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登记册;

  2、查阅档案的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准公开议论档案内容,只准查阅有关部分,不准翻阅全部档案;

  3、如需摘抄档案内容,应事先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摘录后要交档案管理人员审查;

  4、要爱护档案,保持档案的整洁,不准在档案上划任何标记,不准涂改档案,不准折叠或拆散、损坏档案材料;

  5、经批准查阅的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馆内查阅,不得携带出馆,需要部分经批准可以复制;

  6、人事档案一般情况不借出,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借出,可酌情处理;

  7、借用时间不准超过一周,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说明,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借阅期满需延长的,必须携带原档案到档案馆办理延借手续;

  8、对借用的档案必须严格保管,严禁转借他人,档案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要依法查处。

档案借阅制度13

  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保存期满的各类档案按时组织鉴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分管局长领导下,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许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销毁的档案须在案卷目录中注明,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

档案借阅制度14

  一、本局人员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局主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

  二、借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月,并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机密和声响档案一律不得借阅。

  四、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严禁在案卷上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抽页、拆卷、转借及遗失,并应对所借案卷内容注意保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档案法》追究责任。

  五、归还档案时借阅人员应向档案工作人员反馈利用效果。

档案借阅制度15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医护人员借书工作,管好电子阅览室和图书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办公室。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医院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馆实习人员借阅制度

  一、实习人员同意至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凭借书证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期刊,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四、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办理补发手续。

  五、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六、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并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医院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院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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