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制度

时间:2026-02-13 23:59:42 制度

(实用)服务中心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中心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服务中心制度

服务中心制度1

  一、接受服务站的.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执行服务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和有意延长服务时间。

  四、开展承诺服务,坚持12小时服务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五、接到服务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交服务站备案。

  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服务中心制度2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服务中心制度3

 一、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出队做广播操,排队下楼,注意安全。

  二、带队教师要抓好学生的出队,做操纪律,督促检查学生做好广播操。

 三、任课教师不得不带队做操或中途离开做操场地。

  四、对做操动作马虎,态度差的'班级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重做。

  五、做操结束后;监督学生回教室不要奔跑、拥挤,保证上楼梯安全。

  六、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矫正学生做操的错误动作。

  七、对不做眼操和做操态度差、动作马虎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并监督重做。

  八、任课教师不得利用眼操时间讲课、做作业或挪作其他用途。

  九、室外场地上课的学生做好眼操后到室外上课,教师认真组织,管好纪律。

服务中心制度4

  1、成立由护理部主任、护理质量督导小组、质量检查小组组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全面质量督导、检查。

  2、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反馈。

  3、各病区的质量检查小组对本病区的'护理质量举行检查,每周一次,发觉问题准时反馈给本病区护士长,分析缘由并制定整改措施。

  4、全院质量检查小组对全院的护理质量,每月检查一次;护理部主任和护理质量督导小组,每周随机抽查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院护士长例会上反馈,同时将缘由分析和整改措施做具体记录。

  5、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服务中心制度5

  1、承受效劳站的统一管理、指导,与时为居家养老效劳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效劳。

  2、认真参加效劳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效劳素质和效劳技能。

  3、严格执行效劳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和有意延长效劳时间。

  4、开展承诺效劳,坚持12小时效劳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与时解决。

  5、接到效劳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效劳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与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交效劳站备案。

  6、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作业,注意平安,杜绝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3 / 7、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效劳,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服务中心制度6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

签到每天4次(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市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制度7

  一、健身康复室是集健身康复、医疗保健、精神照料为一体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激发生活情趣的场所。

  二、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保持室内卫生,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

  三、活动室内的一切器械为公共财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保护室内的一切器材设施,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拆卸、搬运。

  四、参加活动的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康复器械,并注意平安。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因管理不善造成器械损坏或丧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文明效劳。参加活动的人员,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六、根据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定期安排老年保健知识讲座,定期聘请健身辅导人员为社区老年人进展健身指导。

服务中心制度8

  为了加强中心及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中心及下属子公司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心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上岗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深入办公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程;

  3、办公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由办公室组织对中心的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厨房、宿舍等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

  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各子公司、中心办公室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各子公司、中心办公室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各子公司、中心办公室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中心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五、办公场所安全措施

  1、在办公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六、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各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七、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部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八、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3、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对全体员工进行疏散演习,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4、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各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6、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员工对自己负责的区域每日进行防火检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安全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办公场所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物品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由办公室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按照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4、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服务中心制度9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业秘密不外泄,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员工保密责任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EE物业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EE物业服务中心档案保密管理工作。

  3标准作业要求

  3.1定义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所知悉,它的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项。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窃密,使秘密处于必要的受控状态。

  3.2保密范围

  a)政府下发的只限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d)公司在推广销售、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有关解决方案等;

  e)合同、协议、制度、规定、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文件、资料;

  f)公司及各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资料;

  g)公司各类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

  h)财务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的原始数据、资料;

  i)员工人事档案及其他文档;

  j)公司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题报告及有关资料;

  k)公司领导电话、行踪;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

  n)其他经公司确定属保密范围的事项。

  3.3密级分类:秘密、机密、绝密。

  3.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级。

  3.3.2公司规划、经营状况、重要会议记录为机密级。

  3.3.3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合同、协议、员工工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3.4保密措施

  3.4.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资料由经办人执行并负保密义务。

  3.4.2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传阅至公司领导;秘密件传阅至部门负责人,非经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内部文件传阅至有关员工。

  3.4.3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件,由指定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属保密范围的文件须由专人保管,存放在保险箱(柜)内;条件不具备的,也须存放在上锁的柜(抽屉)内。

  3.4.5凡查阅、外借密件的,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借阅,且须做到当天借阅,当天归还。

  3.4.6办妥每项工作后,须在24小时内将工作涉及的所有资料或证、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员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4.7员工离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将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资料交回指定人员保管;离开公司后仍须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众公开。

  3.4.8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笔记簿等,废弃时须销毁。

  3.4.9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导的办公室。

  3.4.10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档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过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须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4质量要求

  4.1全体员工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保密措施。

  5记录表单

  无

服务中心制度10

  一、接受服务站的一致管理、指导,实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供给优良、高效的'服务。

  二、仔细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不停提升服务素质和服务技术。

  三、严格执行服务站拟订的工作流程,不得提升价钱和存心延伸服务时间。

  四、展开承诺服务,坚持12小时服务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实时解决。

  五、接到服务指令后,要仔细填写《派工单》,达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订建议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交服务站存案。

  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根绝安全隐患,严防不测事故发生。

  七、热忱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论在任何状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禁止偷窃现象发生。

服务中心制度11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得3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减分数和经济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并分别给予每人次10元处罚。

  2、上班时间进行网上炒股、聊天、看电影、打瞌睡、玩游戏等每人次扣2分、20元。

  3、窗口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或窗口没有按规定摆放桌牌、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抽烟、串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10元。

  4、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窗口环境脏乱差,虽经指出但不及时纠正的,每次扣1分,5元。

  5、无故缺席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5元。

  6、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扣除当月奖励150元。并取消该窗口和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资格。

  (二)服务质量(20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得20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加减分数:

  1、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人次扣1分。

  2、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窗口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

  3、凡有服务对象反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方面较好的,视情况每人次加1—5分。

  4、被县市纪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三)业务管理(40分)

  1、办件管理(15分)

  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制订的各类办件制度得15分。

  (1)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存在两头受理或不在中心受理等体外运作现象的,每发现一件扣2分。

  (2)没有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规定的办理流程进行操作,即:一次性告知→受理→出具收件通知单内部流转→通知申请人结果→发放审批结果的,每件扣2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实际未办结,但弄虚作假点击办结的,经查实,每件扣2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同意,擅自增加办事环节、申报材料的,每件扣2分。

  (3)属退、补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补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或出具《补办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处理,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或出具《退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内容,造成服务对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3分。

  (4)属联办件,因部门互相推诿或不及时协调,造成联办件无法运作的,责任部门每件扣2分;应实行并联审批,但责任部门擅自改为串联办理的,每件扣2分;联办件超时办结的,责任部门每件每超1天扣2分;联审会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违反联审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1分。

  (5)属绿色通道件,但未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操作的,每件扣1分。

  (6)办件超承诺时限的,每件每超过1天扣2分。

服务中心制度12

  一、督办导办职责:

  1、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并引导服务对象进入大厅,到相应的窗口办理业务。

  2、接待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及时与效能监察科联系。

  3、协调处理来访及有关领导的造访等事项。

  4、协调处理中心各窗口和服务对象的突发矛盾。

  二、值班人员职责:

  1、以花名册点名的形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脱岗、旷工的工作人员于当日进行通报。

  2、发现窗口人员有串岗、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违反中心管理规定的,要及时制止,并在当日进行通报。

  3、凡因停电、签到机出现故障或指纹不明显造成考勤不成功的',由值班人员统一记录。

  4、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监督。

  5、随时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投诉,做好记录。

  6、认真征求办事人员对窗口及中心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7、对保安、保洁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大厅财物安全和环境卫生。

  8、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日志,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三、值班时间、要求:

  1、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佩证上岗。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办事,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向领导请假,找人替岗。

  3、值班主任在每天下午下班前10分钟检查当天值班记录,并审阅签字,尔后召集各窗口负责人进行通报。

服务中心制度13

  为健全和完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规范和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确保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触角,通过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融为一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实施社区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将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工作。因此,必须坚持有利于城市卫生服务机构功能转变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城市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区居民的健康。

  二、组织管理

  将“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一)管理形式

  本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设置。一般1万居民左右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依法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命名、标牌、标识按规定统一。

  中心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服务站实行全方面统一管理的体制;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的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

  (二)服务区域与功能划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区域的划分应以社区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区域按照原服务区域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区域原则上为站点坐落位置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基础与基本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经区卫生局批准可增加服务一个临近的社区居委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规定的服务功能履行职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完成的工作指标纳入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指标。

  (三)人员管理

  1.中心下设的服务站,执业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并实行聘任制。对符合聘任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经个人自愿申请,由中心进行考试考核择优调配聘任,并报区卫生局注册备案。

  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的聘用须经区卫生局审核后注册录用。

  2、服务站执业人员由中心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工作量等情况配置,原则上每站至少配备2名职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和1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中心下设的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中心聘任,站长聘期为一年,每年与中心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权利、义务与奖罚等。

  4、聘用单位必须按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聘用的服务站执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5、对下设的站点,中心应建立严格的执业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记入执业人员档案,作为年终评优和工资兑现、奖罚、聘任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独立法人资格的站点,由站长对本站人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考核标准与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备案。

  (四)业务管理

  1、中心对下设站点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服务站的日常事务、人员调配、考核奖惩、规章制度、台帐资料等统一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站,中心对站点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站点应服从本服务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月调度、季考察、年考核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向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月报表、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工作总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对所属站点的业务管理,及时调度站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服务站必须实行24小时应诊制,公示值班电话。对急危重病人应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护送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要与所在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保证就诊者得到便捷、连续、优质的服务和急救渠道的畅通。

  4、服务站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实行统一的门诊登记、观察记录、诊病处方、收费发票和操作规程等。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观察有记录、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载、收费有发票,并严格执行各项医护操作技术规范,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5、服务站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从事超范围诊疗业务。

  6、服务站执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区卫生局及中心定期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药品管理

  1、中心下设的服务站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由中心统一配送;独立法人资格的站点可自行从正规渠道采购,保留采购单据以备查看,执行国家药品统一价格。

  2、中心按照“进货渠道规范,质量可靠保证,价格低廉合理”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满足临床基本用药需要。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服务站用药范围必须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范围。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中心下设的服务站的用药计划必须每月报送中心,中心根据服务站的用药计划采购和调拨药品,在药品出库单上要注明该药品的产地、批号、规格、零售价格等。独立法人资格的站点须按以上标准报送区卫生局。

  4、服务站设立药品进销存明细帐,药品实行季度盘点。严禁服务站从其他渠道和个体药贩手中进购药品及其它医用材料。

  5、服务站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并按要求落实防盗、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严禁将药品分散保管。

  6、服务站不准经营品和一类。

  (六)奖惩

  1、开展评选“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活动,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贡献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由区卫生局给予表彰奖励。

  2、对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服务中心制度14

  1.0目的

  服务中心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防止不测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下发服务中心、管理处。

  3.0服务中心用章使用范围

  服务中心用章只限于管辖物业范围内日常管理活动的管理权行使确认,禁止使用管服务中心用章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4.0印章的保管

  4.1服务中心印章采由项目行政人员或兼行政工作的.员工保管。

  4.2印章必须由各行政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4.3服务中心用章的保管和审批权必须分离,严禁保管权和审批权由一人兼任。

  4.4用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执行服务中心用章管理制度,否则按渎职行为处理。

  4.5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0印章的使用

  5.1公司使用各类印章需按印章使用流程进行申请办理使用。

  5.2使用印章需到印章保管人处填写"用章申请表",经项目物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给予盖章,保管人用章后复印用章文件作为用章申请表附件存档,以便查阅。

  5.3所需用印的文件经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方可用章,否决的则退回。

  5.4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签批同意使用用章后,将需盖章文件交该印章保管人负责盖章。

  5.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用章申请表"予以审核,未符合制度要求坚决给予退回。

  5.6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5.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5.8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决定权。

  5.9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5.10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集团法务部审核签字。

  5.11禁止印章保管人自行使用印章。

  5.12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借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5.13用章管理人员必须在本制度上签名承诺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自愿承担未按本制度执行所引起的责任。

  6.0责任

  6.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

  6.2必须严格依照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6.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7.0支持文件

  7.1《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8.0质量记录

  8.1《用章申请表》WY/QR-WY-026

  8.2《用章交接记录》WY/QR-WY-027

  本人xxx,于20xx年xx月xx日,已学习了本制度,并清楚本制度内容和要求,对本制度内容无异议,本制度作为我与公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作为公司规章制度之一,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执行力,本人愿意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公司同事违反本制度或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本人会积极汇报或检举揭发。如本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本人愿意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服务中心制度15

  一、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无论客服管理员或夜间维修值班,均应提前15分钟到岗,办理现场交接手续。

  二、交班人员应向接班者交待班内遗留问题及应注意事项,住户报修、投诉及其他重大事项应有书面记录。

  三、交班时常用工具、器械应同时点交清楚,谁遗失或借出即由谁负责。

  四、交班前应进行环境清洁工作,接班者检查不合格要求的,交班者负责处理完毕方可离开。

  五、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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