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制度

时间:2026-02-13 22:59:33 制度

服务中心制度汇总[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中心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中心制度汇总[15篇]

服务中心制度1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坐姿端正,言行举止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服务中心制度2

  一、客户服务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24小时为住户提供服务。

  二、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3:30(夏季为12:00-14:00),由当班轮值客服管理员负责;夜间值班时间17:30(夏季为18:00)--次日8:30,由水电维修员在客户服务中心轮值。

  三、客服管理员负责当值期间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还应及时开具维修工作单,并通知维修部相关人员。

  四、夜间维修值班人员当值期间按客户服务中心工作程序负责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夜间值班记录表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能维修处理的',应及时维修处理,否则应告之住户次日安排维修。

  五、夜班期间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委托、报修等问题(非应急情况),应在次日与客服管理员交接班时根据夜间值班记录表上登记的情况,由当值客服管理员及时填写相应维修工作单或投诉记录表,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六、任何情况下,客户服务中心均应保持至少有一人值守;夜班维修人员如处理紧急情况不能值守,应请安护人员代值。

  七、当班期间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应遗留给下一班。

  八、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以便交接班。

服务中心制度3

  1、日常生活照料:为老人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代购物品、代交各类日常生活费用等。

  2、料理个人卫生:为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等。

  3、康复护理服务:为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老年人提供半护理或全护理。(由社区卫生站提供)

  4、卫生保健服务:量血压、康复理疗、健康咨询等。(由社区卫生站提供)

  5、精神慰藉服务:上门与老人谈心聊天、读书读报、心理疏导等情感交流、心理沟通服务。

  6、家政服务:更换水龙头、修理水管、家电维修、疏通下水、擦玻璃等。

服务中心制度4

  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餐饮企业的日常运营,确保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保障员工权益,降低运营风险。它通过明确职责、流程和标准,形成一套有序的.管理机制,以实现企业的高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1. 员工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服务知识和技能。

  2. 服务流程:定义从顾客接待、点餐、上菜到结账的全过程,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

  3. 质量控制:设定菜品质量、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客户关系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顾客反馈,持续改进服务。

  5. 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员工考勤、休假、晋升制度,保障员工权益。

  6. 设施设备维护:制定设备清洁保养计划,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7. 卫生与安全:执行严格的卫生标准和应急预案,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服务中心制度5

  1、护士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准确、及时、客观、真实、完整地完成护理记录,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病历资料。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过失登记本。出现护理过失后,本人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并登记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应及时组织讨论并提出防范措施。

  4、发生护理过失后,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因其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疗业务科报告,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6、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疑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发生事故的`有关各种记录、检查报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7、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本人态度和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理。决定对当事人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帮助改进的目的。对重大事故,应做好挽救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8、发生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9、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要定期进行护理过失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服务中心制度6

  1、康复评估由康复小组负责进行,并写出书面评估报告。

  2、新有康复对象在康复治疗前开始进行初次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康复计划。

  3、在康复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评估,即中期评估,以了解其要康复治疗后功能有无改变,从而估计治疗效果,为调整康复计划提供依据。

  4、在康复治疗疗程结束时,对病原情况进行评估。

  5、评估过程中注意实用性、综合性、动态性、可靠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服务中心制度7

  一、做好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公然服务热线电话,热忱招待每位需求者。

  二、供给诚服气务,公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价钱。

  三、对老年人家庭状况进行检查、核实,成立老年人数据库。成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四、负责对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确定服务等级等。

  五、负责对养老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查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六、按期对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和服务队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岗位技术培训。

  七、对服务对象进行按期回访和状况反应,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办理投诉案件。

  八、服务内容多样化,依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停检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服务中心制度8

  一、采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和监督本部门的职工严格按照医院廉政建设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大宗类的物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物资,零星物资的采购采用双人采购,并对出入库进行验收的规定。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三、每年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廉政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

  四、严格执行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往来银行的财务用章和负责人用章分别由不同的人保管,超过1000元的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一律支票支出,杜绝管理漏洞的发生。报销票据须有主管主任、主任同时签字才可报销,500元以上由主管院长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五、积极接受医院审计室每年的审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后勤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制度9

  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 首问负责制

  当服务对象询问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问题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咨询的问题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内的,应耐心详细的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并准确告诉相关窗口的位置,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可指定或委托熟悉业务的同志解答,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托。

  二、 一次性告知制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审批办理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并向申办人出示《办事指南》。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填写《镇便民服务中心XX窗口XX许可项目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最长不超过3日。

  三、限时办结制

  纳入县政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审批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但可以当场改正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其改正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改正的,服务对象把材料改正并组织齐全后,在承诺期内办结。办理期限以材料改正日计算。

  四、 全程代办服务制

  全程代替办制是对本县以外自然人或法人的投资项目,和本县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可全程代办。由中心相关人员或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全程代办;申办人向指定的相关人员或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由服务窗口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类事项累计办理时间不得超过累计承诺时限。

  五、 A B岗位制

  A B岗工作制度是指各部门的审批业务窗口设立AB两个以上工作人员,A岗为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行。各中心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审批服务事项的正常办理。

  六、工作考勤制度

  为加强政务中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工作秩序,制定本考勤办法。

  第一条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中心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实行“双签制”,签到签离。

  第二条 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请事假的,要先写出,由中心主任签字(主任外出时由常务副主任签字),然后交督查科备案。

  2、 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的,个人写出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回“中心”上班后,要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3、 工作人员请病假的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到督查科备案。回“中心”上班要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4、 婚丧假按规定到办公室办理请销假备案。

  5、 工作人员请假外出的,由窗口所站负责人妥善安排人员顶岗,做好工作衔接,窗口有人在岗方可准予请假。临时顶岗人员要熟悉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

  第三条 审批事项确需到现场勘察的,有窗口负责人向值班领导外出时间及人数,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未经同意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 考勤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定期公布。

  七、学习培训制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文化、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采取例会形式进行,一般逢双周五下午,进行工作点评、工作布置以及学习文件、适用法规等。

  三、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同服务站各个时期的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八、服务监督制

  一、服务中心实行工作人员常年按时坐班代替办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能无故脱岗,二次以上由乡镇分包领导谈话,全年累计脱岗10次,由乡镇党委调换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服务窗口主要代管代办业务,全年代办业务量要在50件以上。

  三、工作人员对代办业务要及时到县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及时办结的事项,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允许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

  五、各服务窗口要按要求保存、整理好各种业务档案和相关材料。

  九、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十、办事预约制

  一、服务站人员在八小时外或节假日期间,都有为群众办件的`义务。

  二、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从方便群众办件出发,预约办件时间,不得推诿,预约方式包括电话预约、当场预约等。除特殊情况外,造成不能为预约群众接件、办件,除承担因此给办件群众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窗口人员有无故推诿及工作失误经办件群众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三次以上的,将对该窗口工作人员予以作通报批评等处理。

  十一、台账登记备案制

  一、申请人在办理具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必须首先在登记窗口进行初始登记后,才能正式审批程序的工作制度。

  二、受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申请事项的办理状态和有关信息,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并把意见建议汇总后,视情况报乡镇“中心”相关科室处理。

  三、对办理的每一事项、办理的过程、时间和结果都要详细记录在册;要及时梳理汇总办理事项,那些已办结,那些正在办理,要分开归档保存。

  十二、投诉受理制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范围对象反映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领导小组将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四、服务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与答复。确应客观原因不能再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五、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服务中心制度10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践行工会服务职工宗旨,现就推行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如下制度:

  一、推行职工服务中心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多层次需求,通过建立多样化的平台,推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形成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服务功能

  职工服务站提供了三大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

  (一)困难帮扶救助平台

  主要包括:困难职工生活帮扶、大病救助、意外灾害救助、助学帮扶、结对帮扶、技能培训等。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规定进行救助、对残疾职工进行结对帮扶。

  (二)权益维护平台

  主要包括:监督信箱、监督电话、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来信等。

  主要职责:职工可就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与职工利益相关事宜通过电话、书面形式进行咨询,如需帮助的,可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进行解答。发生劳动争议的,工会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调解决。

  在门卫办公室北墙上设立监督信箱,并开通电子邮箱jieligh@sina。com职工可通过无记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放到信箱中,工会相关负责人每月开信箱收集一次信息。设立监督电话3458930,可将意见/建议随时反馈。

  (三)人文关怀服务平台

  主要包括:心理咨询、婚恋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

  主要职责:由工会宣传委、组织委、女职工委牵头,为来访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安抚等方面的'服务;为未婚职工牵线搭桥,提供约会(见面)服务;负责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职工书屋的建设等。

服务中心制度11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江油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镇纪委投诉和检举。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告诫:

  (一)未按规定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

  (二)便民服务窗口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行为的;

  (三)对依法应由两个以上窗口共同办理的事项,没有确定牵头窗口,没有规定办理流程时限的;

  (四)属于便民服务窗口审批的事项,超时办结的;

  (五)应由本窗口上报审批的事项,拖延上报的;

  (六)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对窗口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窗口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窗口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其所涉及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免职;

  (一)未按规定承诺本部门办理时限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事项登记制度的;

  (三)服务窗口无人值班的;

  (四)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五)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

  (六)牵头窗口不履行牵头职责,或配合窗口不配合牵头窗口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

  (七)服务窗口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现象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窗口评优评先资格,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免职;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

  (二)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的,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的;

  (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四)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

  (五)对把握不准或特变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

  (六)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

  (七)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九条 责任追究调查审结应当在15日内完成,处理决定作出后5日内,应当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或检举人。

  第十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十一条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中心制度12

  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区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能够规范、有效、长期、有序开展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和考评考核制度。

  一、预约沟通制度

  1、各街乡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全程参与服务站到社区村巡回服务工作。

  2、各街乡综治维稳办对辖区内各社区(村)排查出的事项认真梳理。并根据服务站组成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及服务站工作时限,确定各社区村需由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工作事项。并按日程表至少3个工作日之前报送服务站。

  3、区综治办对街乡上报的事项进行分类研究,将适合于通过服务站解决的事项情况发送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与区综治办联系巡回相关事项及预约会商会具体业务办理事项。

  4、与各相关部门预约会商会后,区综治办至少1个工作日之前将确定重点解决的事项反馈给街乡综治维稳办。

  5、根据已确定的将为各社区村提供的重点服务事项,服务站统筹安排每月的巡回工作日程表,根据需要及时到各社区、村巡服务,每次工作半天时间。

  6、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在每月初将工作日程表发到各各街乡综治维稳办。如有变动提前告知。

  二、工作受理、登记、分流、汇总、督办制度。

  1、政法委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事项的登记。对于确定办理的社区村提供的书面材料或群众临时口头提出的事项均要进行登记。

  2、现场不能予以办理的重大事项、疑难问题等,要做好解释工作,并为其指明解决途径。对于新发生的、容易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事项要及时并上报。属于在办的事项,将该事项的情况通报到承办部门。

  3、信访局、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遇紧急情况,可先介入服务,再报政法委工作人员填表登记。

  4、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认真接待,经辨析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项也要跟踪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

  5、政法委工作人员将登记后的需要服务站处理的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分流到相应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6、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办理完毕后及时予以答复,对于当场不能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限。办理不了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并为其指明解决途径。做好全程业务工作记录。

  7、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要将当天办理事项的结果报政法委工作人员处;每月要对办理的事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工作台帐报政法委工作人员处。

  8、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法委应当督促办理

  一是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事项的;

  二是未按规定反馈受理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是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事项的.;

  四办理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是不执行协调会商后处理意见的;

  六是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三、工作实绩考评考核制度

  1、区综治办负责对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并及时向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反馈考勤情况。

  3、区综治办要对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的每次巡回工作纪律情况进行记录。

  2、区综治办记录巡回工作当天各相关部门办理事项情况。

  3、区综治办每月要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台帐完成情况。

  4、区综治办对服务站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将考核内容要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打分。

  5、考核中要有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的对服务站的评价,并由街乡综治维稳办签署意见

  6、考评结果通报到各成员单位,并根据考评考核结果向成员单位对工作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服务中心制度13

  一、负责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的全面工作,做好效劳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接待老年人的投诉。

  二、负责对居家养老效劳人员进展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经常与工作人员交流,及时掌握效劳中的情况。

  三、适时掌握效劳对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效劳工程,做好技能培训。按照老人的.不同需求,安排工作人员,适时上门听取意见。根据老人及家属意见,合理调整居家养老效劳人员。

  四、组建和管理效劳队伍,对投诉较多的效劳人员终止协议。

  五、落实居家养老回访工作,根据效劳对象的意见,充实效劳内容、改良工作方法,提高效劳质量。

服务中心制度14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成立慢病管理科

  由全科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所在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设慢病管理专干一名,具体负责本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规定,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和我院有关慢病管理要求,做好本中心慢病管理工作。

  二、管理率:

  1、高血压:35%(国家卫计委38%);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24.9%×35%。

  2、糖尿病:35%(国家卫计委25%);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9.21%×35%。

  3、严重精神障碍:按上级要求予以管理。

  4、管理率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为准。

  三、筛查和建档

  (一)在为本辖区居民提供诊疗、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义诊咨询、上门建档、随访等服务时,应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登记、报告工作。

  (二)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本辖区居民,在《义诊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进行体格检查。

  (三)登陆《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平台》(新益华系统)进行查询,为尚未管理的慢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慢病档案,纳入慢病管理;已建立慢病档案的,对其个人及家庭档案予以更新,并作为一次随访。

  (五)围保科、儿保科、中医科发现的辖区内慢病居民,应让居民到全科团队办理慢病管理手续。

  四、慢病随访

  (一)高血压和糖尿病随访

  1、对病情控制满意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每年至少应做到1-4次面对面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住院或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1、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必须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3、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任何场合持管制性危险武器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4、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①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③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④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⑤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规定、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郑州大桥医院要求,按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完成规定体检。

  5、对本辖区内的心肌梗死型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患者,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要求进行登记和上报。

  (三)认真、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

  1、每次随访均应填写《慢病随访表》和书写《随访小结》。

  2、《慢病随访表》填写规范、完整(没有空项、缺项)。

  3、《随访小结》内容:简要记录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基本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指导或处理意见。

  五、对《慢病随访表》填写质量进行分级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逐项详细询问、完成规定的体检,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每随访1次书写1次《随访小结》,按照填写质量,把《慢病随访表》分为甲、乙、丙三级:

  1、甲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规范,完整、没有缺项,符合医学逻辑,每个中心只能选择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甲级率≧90%。

  2、乙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比较规范,但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符合医学逻辑,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

  3、丙级:未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随访内容出现医学逻辑错误;使用两种及以上颜色的笔书写;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不签全名或无签名者。杜绝出现丙级。

  六、按照全科团队《工作标准》要求,组织“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一)每个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二)做好活动记录(包括活动主题、参与人员签字、图片等)。

  七、落实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制度

  (一)按照郑州大桥医院《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应把中心所有全科团队医护人员分为三级慢性病管理人员。

  (二)除三级责任医师外,全科团队所有人员都要参与慢病筛查、建档、随访、随访表填写和录入等日常慢病管理工作。

  (三)一级和二级医护人员均应承担自己所管辖社区/院落公卫工作任务,二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级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较复杂疑难问题。

  (四)三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二级人员解决不了的复杂疑难问题。

  (五)一级、二级人员在慢病管理中遇到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邀请上级医师指导或会诊;上级医师接到邀请后,应在3日内予以解决。

  (六)凡邀请上级指导或会诊的,均应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该表由一级人员保管,附于随访表后。

  八、落实慢性病患者分级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分级标准

  1、一级慢性病:

  (1)高血压或糖尿病:血压、血糖稳定,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

  (2)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满意,无自伤或伤人倾向,无药物不良反应。

  2、二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波动在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和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水平,经过积极的生活干预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或血压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或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发现有轻微的自伤或伤人倾向,或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三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达3级高血压(≥180/110mmHg)水平;或血压水平在2级以下,但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指导仍然不能达到理想水平;或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出现明显的自伤或伤人倾向。

  (二)实行慢性病分级管理

  1、一级慢性病患者由一级或二级人员随访。

  2、二级以上慢性病患者,应邀请二级以上医师会诊,给出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必要时住院或转院治疗,并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

  八、《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纸质档案完成4次随访后存放于患者本人的居民档案中,填满一张,归档一张。

服务中心制度15

  1、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面工作,做好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勤、赏罚及平时管理等工作,招待老年人的投诉。

  2、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常常与工作人员沟通,实时掌握服务中的情况。

  3、合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变化,实时调整服务项目,做好技术培训。

  依据老人的不一样需求,安排工作人员,合时上门听取建议。依据老人及家眷建议,合理调整居家养老服务人员。

  4、组建和管理服务队伍,对投诉许多的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停止协议。

  5、落实居家养老回访工作,依据服务对象的建议,充分服务内容、改良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

【服务中心制度】相关文章:

服务中心制度02-13

服务中心制度范例(15篇)02-13

服务中心制度(共15篇)02-13

[热]服务中心制度15篇02-13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08-31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全制度05-08

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12-21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11-24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全制度[精]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