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9 18:27:42 制度

后勤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后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后勤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后勤管理制度1

  后勤车辆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内部运输工作的.高效、安全和有序。该制度主要包括车辆使用规定、驾驶员管理、车辆保养与维修、应急处理流程以及责任分配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车辆使用规定:明确车辆使用权限、申请流程、使用标准和特殊情况下的调配规则。

  2. 驾驶员管理:涵盖驾驶员资格审查、培训、考核以及行为准则等。

  3. 车辆保养与维修:规定定期保养的时间、内容,以及故障处理和维修程序。

  4. 应急处理流程:制定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5.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车辆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后勤管理制度2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总务后勤工作。

  2、协助各班组领导,做好职工劳动组织的调配,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3、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房屋维修,院容整顿、交通、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保健、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防汛及消防安全工作。

  5、协助下面班组,做好水电维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

  6、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7、检查督促食堂饮食工作,不断提高饮食质量。

  8、认真做好职工宿舍管理与分配工作。

  9、经常深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0、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11、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重大问题。

  12、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13、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负责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总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后勤总务工作,对所属班组和人员,按职责要求,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经常对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房产、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按时清点登记,及时维修改造、做到账物相符。

  3、保证全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质量,搞好标准化管理,保证常年运转正常。

  4、负责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及修旧利废和报废处理更新的工作。

  5、负责后勤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健全操作规程、制定各种设备使用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有计划、有措施、有登记,设备常年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医院工作需要。

  6、负责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负责医院爱国卫生和院容院貌建设工作,绿化美化要做到协调明快,院内秩序井然,道路平整,排水通畅。

  8、负责全院被服洗涤、缝纫、修补供应的管理工作,按时清点,帐物相符,丢失和损坏有登记、有处理。

  9、负责短期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严格要求,根据医院工作规律,合理安排,文明施工。

  10、配合办公室做好医院电话线路故障维修、改造工作。

  11、负责基建工作。

  12、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电梯日常管理工作。

  三、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对总务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组织管理,并满足医院建设和发展,以及医疗、教育和科研的需要。

  2.对医院确定的年度目标和发展计划,对本科工作的发展目标提出总体设想和意见,报院部审核同意后,积极组织实施。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科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新时期现代医院管理模式的后勤社会化管理形式,逐步使后勤保障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教育后勤职工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组织后勤各班组为临床一线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后期保障服务。坚持下巡、下送、下收、下修,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后勤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班组长和有关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督促本科人员定期对本科各班组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各项岗位职责,使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4.参与医院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论证、实施后勤其他重大项目计划的论证活动,发挥职能部门参谋作用,并根据院部意见,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基建项目立项前的论证方案,办理项目立项所需的相关手续,按照基建项目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建工程施工和其它事项的管理。

  5.定期检查后勤保障设施运行情况,指导有关人员编报大型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确保大型设备设施完好率达标,水、电、气供应正常。

  6.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督促有关人员按期编制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要求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把好采购、领用和消耗监督审核关。

  7.组织后勤员工学习相关业务,提高后勤员工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定期进行理论和实际能力考评。

  8.领导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并按规定做好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卫生和其他卫生保洁工作,绿化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后勤管理制度3

  后勤物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成本控制:通过规范流程,有效控制物资成本,避免浪费,降低运营支出。

  2. 效率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减少物资流动中的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3. 风险防范:防止因物资短缺或过剩导致的.生产中断,降低业务风险。

  4. 合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在环保、安全等方面合规。

  5. 资源优化:通过科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整体效益。

后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供给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学校管理

  1、学校管理的基本资料包括:学校绿化建设及管理、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学校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礼貌、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学校绿化建设及管理:

  ①学校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构成风格。学校绿化中要针对不一样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

  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

  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坚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

  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构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礼貌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

  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③团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

  ④教职工团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礼貌。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

  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

  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俭、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④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资料组织采购。

  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

  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一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②食堂营业时间要研究就餐者的实际情景,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善工作。

  5、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6、膳食管理体制。进取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职责,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学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④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贴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后勤管理制度5

  后勤部作为公司的基石,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良好的后勤管理能够:

  1、提升运营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减少工作延误,提高部门间协作效率。

  2、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合理的采购和维护策略,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3、保障员工满意度: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和服务,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4、防范风险:通过安全管理,预防潜在事故,降低公司风险。

后勤管理制度6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三、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四、财务人员去银行取款、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五、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非探视时间,有权劝阻陪客或无关人员入内。如有无理取闹者可转保卫科处理。

  六、对自行车和机动车辆要严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自行车一律存在车棚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七、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经常提醒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的教育。

  八、要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后勤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我矿后勤管理,规范相关岗位工作,更好的辅助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定如下:

  一、后勤人员考勤规定

  1、每月考勤以30天为满勤,不得随意请病假事假,凡是请假人员必须煤矿后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凡请假人员必须书面申请请假(请假内容必须写明请假去处、请假时限、归厂时间,一般情况请假不得连续超过两天,如请假时间到了,人员并未到岗上班的,除不计发工资外,一天处罚50元)。请假考勤不足的按天数进行扣取工资。

  2、签到到地点在煤矿调度室,签到时间早上为7点50前(若有其它改变临时通知),下午签到时间为6点,在签到以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处于工作状态,下午未按时进行签到,无特殊情况的一律按早退处理,罚款50元。调度人员负责监督签到人员的签字时间,到时间调度员必须将考勤表收好,若到时间不收起考勤表的,按晚一分钟罚款一元钱,罚款从工资中扣除。签到人员未按时签到的,在半小时以内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超出半小时又未进行请假按旷工处理,决不允许代替别人进行签字,一经发现,代签人一次罚款50元,委托人罚款100元(除不会写字外)。在上班时间内,一律不允许做任何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3、在煤矿上班期间,严禁各级值班人员酒酒,发现喝酒上班的'一次处罚50元。若造成后果的一次处罚100元。

  4、地面各岗位后勤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脱岗,20分钟内不见人,监督人员可按旷工处理,同时一次罚款50元。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进行工作,严禁窜岗,当班工作未按时做完的,一次处罚50元。若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因后勤岗位人员的失职而造成的罚款,当班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应承担罚款的15%。

  二、“三不准”原则

  1、不准打架斗殴。发现打架斗殴者,双方罚款10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不准酗酒闹事。一次罚款500—20xx元,严重者开除;

  3、不准偷盗。发现管理人员偷盗或者协助偷盗者,罚款20xx元并开除,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瓦斯监控员管理办法

  (1)瓦斯监控员不允许有漏岗、脱岗现象,更不准随意跑动,确因特殊情况时向值班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缺勤处理。如果是因为离岗脱岗造成损失或上级主管部门罚款,须承担罚款的10%。

  (2)对上一班遗留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并询问有关人员对此情况是否进行处理,并作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3)严禁对监控主机一些系统设置进行更改,更不允许将主机上的文件进行删除,严禁安装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4)地面监控中心主机的运行状态要仔细关注,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把原因处理情况写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的记录表中。

  (5)认真对监控系统软件的运行状况作好记录,填写在中心运行记录本上,正常情况下不用记录,但每两个小时查一次,异常情况每半小时作一次记录。

  (6)每天要对机房的卫生和机器外壳进行打扫,保持机房和机器的干净整洁,使计算机有良好的环境,延长其使用寿命。

  (7)负责每天对监控系统各测点日常运行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分析说明。

  (8)按时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记录。

  四、装载车司机管理办法

  (1)熟悉、掌握装载机性能,定期对装载机进行检查,并定期对装载机油路、水箱进行加油、加水,保证装载机处于工作状态。若由于以上因素造成装载机损坏,必须承担其修理费用10%的罚款,并书面检讨。

  (2)严禁私自将装载机开出本矿,如因特殊原因外借的,需要征得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借。否则一次给予500元罚款。

  (3)如需更换、增加装载机耗损材料(如油封、机油、柴油)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写出材料清单、数量,报办公室后,统一购买,保证装载机随时处于工作状态。如果由于装载机司机没及时上报而导致停工,一次扣除工资的处罚200元。

  五、炸药仓库保管员管理办法

  (1)每次入库的炸药、雷必须分库分类保管。要求量、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所需办公用品到矿办公室领取。

  (2)当天出库的炸药、雷必须单据清楚,如炸药、雷有退库时必须如实填写单据,并分类保管。

  (3)搞好库存内外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畅通。严禁出现生锈、漏雨、潮湿、腐烂等情况。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库保管好,经常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工作。

  (4)炸药、雷仓库必须双人双锁,并负责喂养警犬。

  (5)除吃饭时间、或是特殊原因外,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在岗,并配合公安机关例行检查。如果脱岗或离岗导致主管部门的处罚,扣当月工资的10%。

  (6)随时清理单据,保证帐、物相符。

  (7)负责夜间仓库的守卫工作,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矿领导处理。

  (8)随时清查库存数量,发现库存不够维持正常上班时,必须提前五天报告矿领导。

  (9)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如有朋友在必须在22:00点前劝其离开。

  (10)如因个人疏忽原因,造成炸药、雷丢失,必须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充灯工管理办法

  (1)熟悉、掌握矿灯习性,熟练充灯技巧。

  (2)严格记录好矿灯发放记录,做到相关登记。漏记、不记的,一经发现给予50元的罚款。

  (3)经常检查矿灯有无失爆,若有失爆矿灯必须及时处理,对不处理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充灯房应保持整齐、干净,自救器应摆放整齐,便携式瓦检仪必须保证随取可用。

  (5)无特殊事情充电工必须搞好矿灯发放工作,保证下井人员能正常领取矿灯。

  七、澡堂管理办法

  1、每天保证随时有热水(处特殊情况外),出现洗澡时无热水罚款50元。

  2、澡堂内严禁乱丢杂物、垃圾。

  3、不得损坏澡堂的水管等设施,发现损坏的造价赔偿。

  4、洗完澡后必须关好水龙头,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八、食堂

  1、食堂必须保证饭菜卫生,提供新鲜食物。

  2、在食堂内就餐讲究卫生,剩饭剩菜倒在指定的地点,严禁浪费食物违者处罚100元。

  3、食堂内必须保证环境卫生,否则对食堂一次罚款50元。

  九、材料仓库管理员管理办法

  (1)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每天材料出、入库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每月数据在月底最后一天交由财务室审查后电脑存档;

  (2)常用材料,必须保证有库存,在库存少时,必须提前三天书面写出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尺寸后,交由后勤负责人审查后,组织购买,如因个人疏忽原因未上报,造成停工,按相应制度处理;

  (3)每次新入库材料,必须填写在入库单上,写明单价、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并保证数据与购买数据准确一致,并由入库人员签字;

  (4)每天的材料出库数据准确无误,并有领料人员签字;

  (5)如有材料退库必须写明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位,退库人员必须签字;

  (6)仓库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7)必须配合施工队,搞好材料出、入库工作,每天二十四点前保证能正常领取材料。

  十、文明卫生

  1、矿内划定清洁区,每周由各单位组织,至少打扫一次。清洁区划分另行制定。

  2、各宿舍垃圾不得随意乱丢,应丢在矿指定的地点。

  3、严禁在矿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流水、长明灯的一次罚款50元。

后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管理制度9

  目的:

  规范职工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住宿:

  1、如监理合同约定业主提供住宿,按合同执行;

  2、如业主不提供住宿,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住宿;

  3、项目监理人员如安排现场住宿,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在工地留宿时间超过一周,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公司备案;

  4、监理人员不得向所监项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提出住宿要求;

  5、如确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内的住宿配合,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会同业主与承包商商洽。

  就餐:

  1、监理人员就餐解决方式如下:中餐补助200元(现金或餐券),晚餐提供固定就餐地点统一就餐;

  2、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商处就餐。

  3、如在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处就餐,餐费由就餐人自理。非监理机构成员和本公司检查人员不得在承包商处就餐;

  4、如在承包商处就餐不结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勤生活设施:

  1、监理人员统一安排固定地点住宿,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

  2、住宿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器具,监理人员自行维护;

  3、住宿场所基本不提供开伙设施;

  4、生活用品自备。

  后勤费用核算:

  1、住宿所提供的房租、物业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

  2、监理人员住宿所产生水、电、气等费用,由住宿监理成员自行负责,公司补助100元/月/套;

  3、监理机构自行开伙,安全及费用自行负责;

  4、固定住宿场所内的设施要求住宿人员合理使用,加强保管,如造成人为破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5、监理人员夜间外出结伴而行,外出时间不得迟于23时。

后勤管理制度10

  一、后勤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消防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新进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培训。

  2、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配置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可靠。

  4、严禁在医院内私拉、私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使用电炉、取暖器之类的电器。

  5、物资仓库必须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仓库严禁烟火。

  6、各科室切实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各科室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各科室有责任保证本楼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医院内各施工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确有需要必须事先向消防部门报请批准。

  8、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安全。

  二、探视陪护制度

  为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使病人能得到充分休息与及时治疗,应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

  1、视者按医院规定探视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

  3、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护。

  4、陪护人员需要外出时,应与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5、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护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室。如要了解病情或治疗情况,须待查房、治疗结束后,方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6、陪护、探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病房的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保持病室整洁、安静,不得吸烟、高声谈笑、坐卧病人床铺以及随地吐痰、丢果皮和纸屑,不要吃病人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在病人床上睡觉,不得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项。

  7、陪护和探视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须按制度赔偿。

  三、物业管理制度

  一)、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必须按计划、定额、分月、合理报购,保证供应。

  2、进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分类,分规格有序存放。

  3、所有库存物品必须作好防潮、防霉变,存放时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

  4、库存物品每半年盘存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5、作好防火、防盗、防鼠工作,下班后及时关灯、关门窗。

  6、保持库房卫生整洁,仓库场地实行分片、定期、包干。

  二)、台一医绿化维护制度

  1、院内绿化由医院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由院聘花木工具体落实养护工作。

  2、全院医护人员都要爱护院内的花草树木及相关设施。

  3、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物品,严禁往花草树木上泼污水及其它有害物品,不得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张贴广告字画。

  4、不得在绿化地擅自移植,修剪绿化草木,不得侵占绿地或将绿地随意改作它用。

  5、严禁攀摘院内的花木。

  6、花工定期对医院内花草树木进行浇水、施肥、杀虫、补种、修剪等,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三)、台一医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1、树木:新种树树杆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无缺株死株,树杆无捆扎物,钩挂物及铁钉,修剪规范、树冠整齐,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枯枝败叶,树穴无杂草、垃圾、异物,树木生长良好。

  2、草坪:修剪有度,整齐划一,无积水、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杂草,无缺损,高度不超过10cm,年常绿时间不少于240天。

  3、绿带: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精细、生长茂盛、绿篱造型,平整美观、修剪有度、无积水、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无死缺株。

  4、对院内古树名木应有保护设施,立牌醒目。

  四)、基建办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必须变更时,应征求设计单位同意才能进行设计变更。

  2、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的要求施工。

  3、及时做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做到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建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验收,各专业人员必须按设计图纸和规范全面检查,认可予以签字验收,工程不合格,基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6、工程竣工后监督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的汇编工作,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五)、幼儿园工作制度

  1、凡本院职工的孩子,符合健康条件,无传染病,均可入托。

  2、入托儿童入托前必须做体格检查。

  3、对儿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适合儿童特点的科学文化卫生和知识教育。

  4、保教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护理好托儿,使其吃饱、穿暖、玩好,防止撞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5、搞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保教人员及托儿的个人卫生,坚持托儿晨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和报告疫情。

  6、送孩子时保育人员和家长应互相介绍孩子的健康、饮食情况。

  7、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托儿所,防止病菌传播。

  六)、库房管理制度

  1、购买物品必须有计划、有安排、有报审、下送物品有秩序、有记录、有回签。

  2、严格药品、物品入库验收记录制度,杜绝假、劣、次药物品入库,物品进库有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有三证备查,进口物品有中文说明。

  3、仓库内药品、物品必须分类把放,品种齐全,卫生整洁。

  4、做好仓库内防火、防盗、防四害、防霉变、防过期失效、防库存积压。

  5、库存物品按规定时间搬点,帐物相符,损耗及时报批。

  6、差错事故有登记,有整改措施。

  7、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明火、吸烟,上下班必须检查门窗、门锁、电器开关、防盗报警等安全情况。

  8、严禁库房保管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或出借库存药品、物品。

  9、仓管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拒绝与领物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七)、水电维修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本行业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专业技术规范,严禁违章、违规作业。

  2、院内科室维修必须随叫随修,首问负责,修理结果及时记录,配件缺损应及时报购。

  3、定期对院内水泵站、配电箱、病区、公共场所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领用维修物资每月根据领用单及维修单实行科内核对制度。

  5、负责院内水、电表每月抄表计量。

  八)、水道组工作制度

  1、负责院内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

  2、对损坏的龙头、阀门要及时修理。

  3、每日巡查修理水管,做好记录,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浪费用水现象要给予制止。

  5、每日巡视水泵房,发现不正常现象随时检查修理。

  6、搞好节约用水宣传,张贴节约用水广告、宣传标语。

  九)、节约用水措施

  1、院内各屋顶水池每日检查一次。

  2、公用龙头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标语。

  3、经常检查管路有无漏水现象。

  4、要求各科室、病区龙头随用随关,发现未关现象及时纠正。

  5、每周巡查各病区、科室,发现漏水及时修理。

  6、每日不定时巡查各病区、公用洗手处,发现漏水及时修理。

  十)、消控中心工作制度

  1、熟悉了解大楼各重要仪器部位,消防设施运行应急处理措施的应用。

  2、坚守工作岗位,中心24小时轮值班,工作实行交接班,出现报警必须有处理、有记录,全方位监控大楼运行。

  3、发现仪器故障,水、电排污等问题及时和高配、运行、维修组联系维修。

  4、各楼层出现火警:

  (1)电话和相关层面联系;

  (2)及时作好记录;

  (3)及时到现场察看;

  (4)和总值班、经警队联系;

  (5)必要时开启消防设备灭火,直至警报解除。

  5、保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仪器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

  6、中心除工作人员外,不得将其他人员带入,严禁在控制室内吸烟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

  十一)、电梯管理制度

  1、电梯按不同使用情况,规定时间开、关。

  2、管理人员必须考取电梯操作上岗证,佩证上岗。

  3、发现故障及异常应及时排除,汇报主管人员。

  4、保持梯内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十二)、洗衣组工作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按要求折叠,做好供应工作。

  2、负责被服的下收下送。

  3、被服组与科室各掌握一定基数的被服,对布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换手续,发现差错及时处理。每年大清点一次。

  4、被服消毒、洗涤、供应应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病员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经缝纫修补后方能发出。应报废的被服,统一由被服组集中,填好报废单,由物业管理处主任(付主任)签署意见,办理报废手续。

  6、被服组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等。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十三)、运行组工作职责

  1、爱岗敬业,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2、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按设备运行规程操作,严禁违反常规操作。

  4、熟悉各种设备性能,操作常规,维修保养步骤。

  5、做好工作时定时巡查,填好巡查记录。

  6、对管辖内设备实行定时保养、维修,做好记录。

  7、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保养,必须及时告诉有关科室。

  8、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会客或闲人进入机房。

  十四)、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各种后勤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产地等。

  2、对采购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恪尽职守、不讲人情、不谋私利、不出差错。

  3、根据医院采购制度,科室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有序采购。

  4、采购物品尽量货比三家(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尽量做到价廉物美,无质次价高过期失效。

  5、临时性、突击性物品及时采购,经常性物品采购周内到位,省外一个月,国外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反馈相关科室,报告科主任。

  6、严格控制进购数量,及时了解使用信息,避免不必要损失。

  十五)、空调组工作制度

  1、熟悉中央机组的技术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操作、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能正确处理,达到对设备应知应会的要求。

  2、有权禁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做好定期对主机及科室风机盘管的维修保养工作。

  3、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温度、水位等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

  4、保持设备及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班长或有关领导。

  十六)、高低压配电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安全意识,工作时必须耐心、细心、专心。

  2、值班人员应对当班高低配运行,变压器温度,控制柜开关,电压等一系列情况定时巡查并记录。

  3、线路停电或检修停电,必须按停电时间长短分别通知相关科室,并做好记录。

  4、严格交接班制度,凡上下交接班,上班人员必须说明运行情况,交代相关工作,并签字交接。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要经常巡查高配柜,低配柜及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6、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凡线路转换、停电重起、发电转换等,必须严格查对,核实无误后方可操作合闸。

  7、遇有重大或自身无法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科室或院部,以便相应决策。

  十七)、锅炉房工作制度

  1、熟悉所操作炉型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能正确处理。

  2、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准脱岗、睡岗、聊岗。

  4、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温度、水位等情况,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注意填写清楚,准确签字。

  5、始终保持设备及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班长及有关领导。

  6、做好软水制作处理,熟悉水质化验器皿的技术性能、施用方法,做到熟练操作水处理设备。

  7、经常保持锅炉房设备及卫生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乱堆杂物,搞好文明生产,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四、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能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论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二)、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操作。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高价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追究,严隶处理。好相关的索赔及处理工作。

  三)、计量管理制度

  1、用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6、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入时的原始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备案,技术要求较高的精密设备及万元以上的设备,都应建立档案,1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应独立案卷建档。

  (二)设备档案内容:

  1、筹购资料:

  科室申请报告、论证表、审批报告与批复文件;招标、评标记录或采购谈判记录,产品生产和注册证书、销售产品的经营许可证、订货合同,到货验收报告、商检、索赔记录、安装报告等。

  2、设备技术资料:

  产品样本、使用与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

  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讲师信息、使用维修记录、可疑不良事件报告、调剂、报废处理记录等。

  (三)资料不得外借,需查阅应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

  五、设备及配件、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验收制度

  1、货物入库前须严格验收:贵重设备、数量较大或初次进货的批量物资由保管员牵头组织采购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协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货物质量、数量、型号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供货单位,有无“三证”等等。

  3、医疗设备、器械应有详细的生产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参数、使用范围、安装方法,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医疗器械必须标有注册证号,计量产品还应有《计量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4、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保管员应予以拒收、退货,应索赔的由采购员及时向有关方提出索赔。对伙劣产品应封存、报告。

  5、对列入法检进口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须向商检机构报验或取得商检报告:对列入《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安全质量许可证》。

  6、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按《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7、高风险医疗器械按《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8、及时将设备器械随货建立资料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收齐建档资料移交医学工程部。

  9、办好验收手续,设备和器械验收要有双签名。

  10、随货票据及时入电脑帐。

  六、设备维修制度

  1、临床或医技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关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小型医疗仪器可及时送至设备科修理。

  2、大型医疗设备故障按大型医疗设备维修管理通知执行。

  3、医疗设备故障,设备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不得推诿。如需购买配件,及时报告科主任、通知采购。

  4、设备修理好后,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签好名字。

  5、有配件更换的设备,需填写维修记录表,临床确认后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配件费用列入科室成本。

  6、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设备作出故障鉴定,凡是属使用不当或违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处理。

  7、医疗仪器因老化、维修成本过高、更新换代等原因不能修复的,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定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维修(PM),降低设备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后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学校后勤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建立科学、高效的后勤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后勤管理工作应树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后勤保障”理念,坚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原则和提高效能、周到服务原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协调共商制度、请示报告区别制度、文件运行制度、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等制度。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正副处长、分党委正副书记、正副调研员、分党委委员为领导班子成员,简称为后勤管理处领导,后勤管理处所属各中心及校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简称为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党委为后勤管理工作的政治核心,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行政工作实行对上一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党群工作实行在分党委领导下对上一级党群组织负责制。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的行政工作,支持分党委书记做好党群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处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并对处长负责。

  二、后勤管理处分党委书记主持分党委的党群工作,支持处长做好行政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分党委书记做好分管的党群工作并对分党委负责。

  三、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并对后勤管理处党政主要领导对口或业务对口负责。

  四、部门副职是其分管工作的责任人,在部门负责人分工领导下工作,并对部门负责人对口负责。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全体职工会议、其他会议等会议制度。

  一、处务会:原则上一周一会,为处内最高决策会议。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处长主持研究行政议题、分党委书记主持研究党群议题),后勤管理处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处长审定会议纪要中的行政内容、分党委书记审定会议纪要中的党群内容)。

  二、处长办公会:原则上按需召开,为处内一般行政决策和行政事务调度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后勤管理处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参加。原则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确定议题,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签发的会议纪要。

  三、分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按需召开,为党务决策和党群事务会议,由分党委书记主持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分党委副书记及委员和有关党群部门人员参加,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非党员人员必要时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原则上按需召开,为研究专题工作或部门工作的会议,由后勤管理处领导根据分管工作需要安排并主持召开,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记录。

  五、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原则上为月度例会,以时事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内容。由分党委书记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由后勤管理处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参加,非党员副职以上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审签的会议记录。

  六、全体职工会议:原则上为学期例会,以安排部署和总结表彰学期工作为主题内容。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后勤管理处全体正式职工参加,有关人员列席参加。原则上由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确定议题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

  七、其他会议: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时事政治安排,对重大事件、节日等及时召开相关会议。

  第七条主要会议议事范围包括处务会议事范围、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分党委会议事范围。

  一、处务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处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或工作总结。

  (三)研究决定主要涵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聘任、员工进修培训、职工考核等事宜的后勤职工队伍建设。

  (四)研究决定本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五)根据学校财务规范,研究决定对预算经费、专项资金的统筹及使用。

  (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二、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处务会决定的各类行政事项落实措施或实施意见。

  (三)酝酿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或主导意见。

  (四)研究确定由处长负责的行政工作事项。

  (五)研究部署各部门工作任务。

  (六)研究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研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三、分党委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分党委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做好本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党员发展工作。

  (四)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提出并上报干部任用的意见,拟定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本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加强网络管理、舆论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党支部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协助行政研究、讨论和实施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等各项行政工作。

  (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第八条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并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经集体讨论后,由处长或书记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决定,待再商定或请示学校领导后确定。

  三、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凡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时,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

  (三)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方可举行。

  (四)分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会成员应对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并实行表决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其他议题或表决其他事项,尤其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

  (六)对于带有实质性有争议事项,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暂缓做出决定,应推迟决议,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或向上级组织、领导请示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七)凡会议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时,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一定比例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同意(党政联席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有时限要求的也应一并明确。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议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应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坚持“三重一大”制度

  第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简称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具体形式为处务会决策机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条后勤管理工作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票决,结果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需要提交学校研究决定的事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初步审定后予以提交。

  第十一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处长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党委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事项范围是指在学校事权划分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决策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非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事项,包括:

  (一)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后勤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审定以后勤管理处或以分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和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文件及规章制度。

  (三)酝酿后勤管理处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及重要工作,有形与无形办学资源的重大使用、配置与调整,重要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事项。

  (四)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基层党群组织和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工作和所属各党支部、分团委、分工会的请示、报告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六)研究后勤管理处发生的异常或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置、重要信访的处理、领导交办重大事项的办理与回复等。

  二、后勤管理处内的重要干部(人事)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相关干部(人事)安排的工作事项,包括:

  (一)研究提出处领导的分工及调整意见并上报。

  (二)研究提出处内设机构、职责界定、岗位分解、任职资格设定及调整等体制改革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

  (三)研究提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招聘临时用工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

  (四)研究提出职工包括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医疗、住宿及晋职、晋级、晋资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意见并上报。

  (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职工工作安排、交流、教育、管理、监督及考核、评比、推荐、表彰、奖励、处分等重要事项的意见。

  (六)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重要工作项目负责人及人员构成事项的意见。

  三、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与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项目,包括:

  (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后勤管理处年度经费预决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等事项的建议意见。

  (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规模较大的绿化与保洁、维修与建设、生活与饮食、楼宇与物业、医疗与保健等相关投资、工程等项目的意见。

  (三)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大宗办公设备购置及固定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意见。

  四、后勤管理处内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直接使用于关乎师生个人切身利益的资金和重大项目超过一定数额以上资金的项目。

  (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涉及师生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一定数额以上资金使用的意见。

  (三)符合学校规定的已列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项目,可不再开会研究。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的使用,已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原则的,在使用原则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再开会研究。

  第十三条本规则第十九条中“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未包括的后勤管理工作中其他事项,超过半数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集体研究的,也须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使用各部门的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纳入学校大财务统一管理。

  一、鼓励各部门或个人利用学校公有资产开源节流进行创收(含资金收入及物品,下同),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逐级上缴后勤管理处、学校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按收支两条线等有关规定给上缴开源节流创收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或分成,并归受奖或分成的部门或个人合法支配使用。

  二、各部门或个人进行开源节流创收坚持先申请、后批准、再实施的原则,即部门或个人首先提出创收申请,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研究批准并组织创收部门或个人实施。坚决杜绝违背上述原则的创收。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有以下行为的任何创收,必须上缴后勤管理处;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资质、证件、知识产权进行对外出借、租赁、变卖、转让、转租、抵押、改造、担保的所有收入;

  (二)各部门或引进学校以外的单位在学校内经商、推销商品、张贴广告等有收费罚款提成的促销行为的所有收入;

  (三)组织职工队伍或技术力量从事校外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创收活动的所有收入;

  (四)应该归属学校的采购、查体及项目招投标等的折扣或提成的所有收入或馈赠的所有物品,以及销售物品(含废旧物品)、资料等收入;

  (五)经批准,欠款单位顶替学院债权的所有物品;

  (六)经集体研究认定的其他创收行为。

  四、各部门或个人的创收资金由财务处为后勤管理处单设课目统一管理。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决策程序及要求是“确定议题、会前准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第十六条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处长、分党委书记在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全部发表意见后再末位发言的制度,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待其他领导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第十七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

  第十八条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的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就是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有关党内事务、重大政务事项。

  第二十条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切合实际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不允许公开内容外,党务、政务工作内容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是“三重一大”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形式包括:

  一、在醒目和群众集聚位置设立公开栏并设意见箱。

  二、召开各类会议或以文件形式公开。

  三、利用手机短信、内部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通过各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形式予以公开。

  第二十三条党务政务公开分类包括:

  一、按公开时间分定期公开、时段公开和随时公开。

  二、按公开范围分对党内公开、对党外群众公开和先党内后党外公开。

  三、按公开内容分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第二十四条党务政务公开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处务会议审定——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第二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反馈落实。公开过程中,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以适当方式反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协调共商制度

  第二十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协调共商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贯彻集中统一领导和工作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重要工作须主动请示、汇报或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地自行办理。凡涉及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分管的工作,须协调意见、共同商定;意见不一致时,行政工作由处长或处长办公会决定,党群工作由分党委书记或分党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或会上个人意见服从会前酝酿时的个人意见决定。

  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出现工作交叉,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主办,处分管领导负责与处其他有关领导共商办理。

  三、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共商、研究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在部门职责分工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章请示报告区别制度

  第二十八条实行学校外部、内部请示、报告有别制度。

  一、凡属以学校名义,用电话、当面汇报、公文等形式,向上级领导机关及学校以外单位的请示、报告事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学院内部的请示、报告事项,须按职责分工逐级进行办理。

  (一)县处级及以上来宾、新闻单位来宾、外宾等重要社交活动,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执行学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规定。

  (二)代表学校表态的重要事项,须向学校分管领导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后勤管理处受理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事项,凡涉及2名及以上学校领导分工、协调的或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应请学校其他各单位领导签字后先报送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登记、审核,并由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按学校领导分工报送学校有关领导;一般不得直接受理。

  (四)后勤管理处向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

  (五)凡后勤管理处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一般不得越级上报或多头分送。

  (六)请示、报告要一事一报、内容属实、观点明确,并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八条一款和二款(一)、(二)项中,来不及事前请示报告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七章文件运行制度

  第三十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学校文件和后勤管理处便函两级发文结构,按照“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一、凡属以学校文号的发文分为对内文件和对外文件,须经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核稿送签、分工分类分级审签、由学校分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凡属对内的后勤管理工作需要发函或形成纪要的,编制后勤管理处便函或纪要文号,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

  第三十一条凡属校内校外的新闻报道稿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后提交,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未经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或学校领导同意,不得接受校外新闻采访。

  第三十二条实行统一收发、分别运转的文件管理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各部门收到的上级或学校以外单位的各类文电,或参加上级或学校以外单位的会议带回的各类文电,交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或请示的同时,要及时、统一转交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号登记、管理,部门或个人不得积压、留存,不得越级送往学校领导。

  (一)凡属于行政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处长阅办。

  (二)凡属于党群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分党委书记阅办。

  (三)重要的行政、党群工作文电或属于党政工作结合的各类文电,须送处长、分党委书记共同阅批。

  (四)对急办的各类文电,处长、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同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单位报告,保证工作及时进行。

  二、各类文电的阅办、运转、落实。

  (一)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协商明确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各类文电的具体收发、运转、落实,按照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处长或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各类文电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各类行政或党群文电归档工作。

  (三)处长、分党委书记对共同阅批文件,共同负责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和分党委书记。处长负责组织该类的文电归档工作。

  (四)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校内校外新闻报道稿的归档工作。

  (五)各部门承办的各类文电等,应按文电时限要求及时处理,特急文电要随到随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处长或分党委书记。

  (六)凡涉及几个部门的,主办部门应主动出面协商,协商有困难的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协调。

  第八章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制度

  第三十三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指1天及以上,下同)实行核准核销制度。

  一、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学校分管领导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备。

  二、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处长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备。

  三、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1天及以上的,应提前向部门责任人报批并向处长报备。

  四、后勤管理处及其部门组织集体活动离开济南市,以及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不论在何地举办,均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三十四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时间离岗实行工作委托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分党委书记委托工作,分党委书记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

  二、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处长委托工作,处长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期间分别由处长、分党委书记按分工代理其分管工作。

  四、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本部门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明确一位工作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上述人员工作时间离岗或参加会议、活动结束返回学校后,须向离岗批准人和报备人报告、核销;临时主持工作的后勤管理处领导或部门有关受托人员应与其交接受托期间的工作。

  第九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六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关键是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

  一、通过处务会尽量减少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决议的事项,涉及行政工作的内容形成处长办公会纪要或决定,涉及党群工作的内容形成分党委会纪要或决定,“三重一大”的内容形成处务会会议纪要或决定。对于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的重大事项,处长或分党委书记要与其他各领导提前沟通,避免临时动议。必要时,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仍可单独召开。

  二、其他各类会议也应有机结合召开。

  三、后勤管理工作中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或工作事项,学院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必须经处长、分党委书记或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类会议要精简缩减、灵活机动、讲求实效。会前充分准备,会后督察催办、及时通报、狠抓落实。

  五、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其部门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所分管的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重点,亲自制订实施计划、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等。

  六、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与会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设定在静音状态,禁止中途退场或随意进出。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则适用于我校后勤管理处及所属各部门和职工,须认真坚决贯彻。

  第三十八条本规则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落实本规则的责任人。

  第四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管理制度12

  房地产后勤人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房地产公司的日常运营高效、有序,涵盖人力资源管理、设施维护、物资采购、安全环保、客户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它不仅规定了后勤人员的工作职责,还涉及绩效评估、培训发展、沟通协调等方面,旨在提升团队协作,优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概述:

  1.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后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环节,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

  2.设施设备管理:规范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流程,保证办公环境的正常运行。

  3.物资采购管理:设定采购流程,控制成本,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

  4.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5.环保管理:遵守环保法规,推行绿色办公,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6.客户服务:建立有效的客户反馈机制,提升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7.内部沟通协调: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后勤管理制度13

  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高行政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行政效率。

  2. 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科学的资产管理能防止资源浪费,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3. 维护机关形象: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可以体现政府机关的专业与责任,提升公众信任度。

  4. 应对风险: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能在危机中迅速响应,保护人员安全,维持机关正常运转。

后勤管理制度14

  爱护公物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职责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校园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礼貌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职责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财产管理制度

  校园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校园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校园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职责,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务必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状况赔偿。

  三、凡校园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状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校园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必须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务必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处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器材室等各部室的使用与管理,计算机任课教师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各处室及办公室的使用与管理。

  教学楼管理规定

  一、教学楼教室管理,职责到班,管理到人。

  二、注意持续教室的环境美化,教室内各种用品按校园统一要求布置和摆放。

  三、爱护室内照明电器、黑板、门窗等一切功用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四、持续教学楼墙裙的整洁美观。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学楼的任何地方乱贴、乱涂、乱写、乱画、刻字;严禁在墙壁、护拦、门等地方用脚踢踏,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职责,并加倍处以罚款。

  五、不准在教室和走道上打球和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持续教学楼的环境卫生。

  六、不准用桌、凳、脚以及其他硬物碰撞楼梯、楼梯栏杆,一经发现或查出,要追究职责,并加倍处以罚款。

  七、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天晴时不准起用照明设施,每一天放学后要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

  水、电、玻璃管理制度

  对各地、各户凡使用校园水电的,一律实行水表、电表的管理,对一时无法实行用水表、电表管理住房或个人,按限定使用灯泡的大小、水龙头大小的办法办理。

  一、每月由总务人员按时查数报会计室扣款。

  二、不准使用电炉和电力部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公用除外),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没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其职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照数赔偿。三、因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管理员要负责充分利用校内仅有的设备想方设法解决,以不影响教学和生活为原则。因校内水电路出了故障,应在半小时内查明原因,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转,确属一时解决不好,要及时报告。

  四、对全校公用电灯不按时开关,坏了又不及时修理超过两天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并处以必须罚款。

  五、对水电器材,保管不善,损坏和遗失者,照价赔偿。

  六、校园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如果发现长明灯,要追究所在办公室职责人的职责。

  七、玻璃坚持赔偿制,每损坏一块照市价赔偿。

  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由教导处负责,机件由教导处使用保管,不允许闲杂人员入内。

  二、校园打印材料,先由主管校长签注意见后方可打印。

  三、印件集中时,经领导协商,按先急后缓,先外后内的顺序处理。

  四、各年级的印件,文印室不负责打印。特殊状况,需主管校长批准

  五。注意节约,凡打印材料,领用纸张等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学期末向领导汇报使用状况。

  六、印件资料要注意保密。

  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账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持续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档案借阅移交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二、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满足利用为目的,但务必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务必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三、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四、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校园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

  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阅览室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课内时间对教师开放,课外活动时间,对全体学生开放。

  二、服务态度热情、周到、耐心。

  三、持续室内清洁,每一天下班以前务必认真打扫卫生。

  四、保管好书报、杂志,做好防盗、防潮、防损工作,阅后归类,并保证资料的完整。

  五、管理人员每一天填写师生阅读人次,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六、每一天更换1次室内报纸,新到杂志应及时更换,及时向师生带给新信息。

  七、管理人员务必按时把各种报刊分目,分年装订成册,按图书目录归类借阅,并保证资料的系统完整。

  电教设施、仪器管理制度

  一、电教设施,仪器实行分工负责,专人管理,作到物、账相符。

  二、严格借还手续,贵重设施,仪器的借出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三、确保设施和仪器的安全,凡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电教设备维修制度

  一、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拆卸。

  二、贵重设备,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三、检修时要填写检修记录,附在设备说明书后,贵重设备还要将检修记录填入使用记录本。

  四、凡需送外检修的设备,需设备管理员亲自送修和取回,并弄清故障原因,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五、设备维修后,立即交回原保管使用单位或个人,以免影响使用。

  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账物要相符。

  二、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四、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旅行登记手续,并认真验查仪器的使用保管状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六、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需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七、仪器室要持续清洁卫生,用国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职责,严肃处理。

  九、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掉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供电线路个性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定。线路及用电设备须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操作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室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及水电等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与当事人的职责,严肃处理。

  微机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机房。不得高声喧哗。脚步、动作要放轻、放慢。

  二、爱护各种设备,按要求操作,不得随便移动、拆卸、改装计算机。

  三、不得在机房吸烟,不许把易燃物品带入机房。

  四、学生上课要列队进机房,不得随意进入。

  五、保护机房卫生,美化机房环境。

  六、操作完后要及时关好主机,切断电源,盖好机巾,确保安全。

  七、不论任何人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失,要追究职责,加倍赔偿。.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务必分类,按性能存放,防止自然因素(霉、锈)损坏器材。

  二、建立帐目登记册和借还登记册,做到物帐相符。

  三、妥善保管器材,就地取材检修陈旧破损的器材,尽量延长使用寿命。

  四、妥善保管室内财物,防止事故发生。

  健康教育制度

  一、校园组建健康教育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状况。

  二、每学年校园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收集资料,充实健康教育档案。

  三、健康教育课要列入课表,保证每生每两周上一节健康教育课。

  四、《健康教育》做到在校生人手一册,统一使用江苏教育委员会编写的教材。

  五、保健教师要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及时批发作业,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六、每学年要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卡,定期了解健康教育的状况。

  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

  每一天早晨,各班要在自己的清洁职责区进行晨扫。

  1、教室、寝室、清洁区每周三、五大扫除,每一天有专人值班,做到地面无纸屑,沟渫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天棚”无蛛网,门窗、玻璃、墙面干净。

  2、讲究公共卫生,持续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3、教室、寝室坚持开窗通风,持续室内干燥,空气新鲜。

  二、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暴食暴饮,不吸烟,不喝酒,不使用他人碗筷、茶杯和毛巾。

  3、保护视力,注意用眼卫生。

  4、用心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节水节电制度

  一、校园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做到统一管理,每月对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检修一次。

  二、大力宣传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备的重要好处。在师生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

  三、杜绝常明灯现象的发生,各室冬季或阴天空上午9时前关灯,下午5时后开灯。夏季一般不使用照明灯。楼道内照明灯,各班门前“三包”,班级负责,教育学生不得随意乱动电器设备。

  四、夏季要严格管理自来水,要教育学生不玩水,增强节水意识。

  五、不注意节水节电的班级不能评为礼貌班队。

  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从总务工作的资料和任务来看,校园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资料的基础,是校园建设的百年大计。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取,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校园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务必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到达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校园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必须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能够,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群众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务必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务必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基本建设变更制度

  一、校园基本建设由规划设计,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并会同有关部门审定。

  二、规划好的校园建设,无特殊状况二十年那不得变更。

  三、如有重大变更,须经校园教代会讨论透过,报请有关部门,方可统一变更。

  四、所有变更的建设,由总务部门负责做好变更资料,存档案室。

  五、特殊变更,应慎重思考,反对重复投资。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立项、预算、审批程序。

  二、大型基建严格执行招标、仪标制,不搞一言堂。

  三、总务处务必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四、小型维修实行报告单制,并对维修状况开支进行登记。

  五、所有的维修务必在三日内作出反应,以保证师生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后勤管理制度15

  1、办公室标准化管理制度

  1)办公室为公共场所,其布置应整齐、干净、统一,上班期间严禁打闹和大声喧哗;

  2)办公室要保持清洁,作到无烟头、无痰迹、无废弃物,由办公室抽查。

  3)各室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在使用期间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挪为私用;

  4)办公室在上班期间必须保持肃静,不在办公室打闹、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办公。

  2、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办公室须保持整洁,不得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办公桌面整齐无杂物,确实做到清洁、无脏痕、无烟头、无纸屑和无脏物、落尘。保持门、窗洁净、明亮,墙面干净。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维护,对大件办公用品,如桌、椅、柜、电脑、复印机、打字机、计算器等,不得乱写、乱画、乱刻、乱使用。如因工作调动,离开时必须返还,否则加倍扣罚。

  2)小件办公用品每月月底前,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经理审批后,统一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门(项目)负责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经理批准方可购买领用。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卡,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

  5)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对所属人员的办公用品必须加强管理,监督检查,精心爱护和保养,使用办公用品和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6)各室办公设施及办公物品,必须自行负责,不得丢失和损坏,否则,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加倍处罚。

  4、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女职工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3)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

  4)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下属员工遵守规定,一月累计本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含三人)以上者,扣发负责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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