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1 07:57:17 制度 我要投稿

缺陷管理制度4篇(优选)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缺陷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缺陷管理制度4篇(优选)

缺陷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

  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寿命,可能达到的'修复水平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同时,填写《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附件一),并经总监确认,三期办批准后,进行缺陷处理。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如厂家无人参加,可传真通知或确认。若属于在开箱验收时发现的缺陷(缺件),且责任明确,处理方案简单,可在验收时直接提出处理方案。

  4.2.2建设单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修复或退货、重新购买。

  4.3缺陷的处理及费用负担

  4.3.1缺陷的处理原则上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4.3.1设备材料的缺陷及责任鉴定明确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物资缺陷处理方案报审单》(附件二),责任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三期办批准后由监理转责任单位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4.3.3如责任单位不能及时予以处理,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在征得责任单位的同意后,由三期办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处理意见,设备物资组确认。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明确表态是否委托,也不自行处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可先行委托处理。

  4.3.4设备材料现场消缺的费用由缺陷处理单位提出《异常处理费用申请表》(附件四),责任单位确认,三期办、设备物资组共同核实。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确认,如责任单位迟迟不予确认,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则建设单位直接批准,费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厂,由责任单位具体办理返厂事宜,物资代保管单位配合;若属于供货单位责任的,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具体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4消缺设备的质量保证及验收。

  4.4.1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跟踪缺陷的处理过程,并对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消缺设备材料进行缺陷处理验收,并组织审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写的《设备材料缺陷报验表》(附件五)。

  4.4.2未出库的设备材料消缺后,由物资代保管单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5确因责任过大或缺陷处理过程中无法协调解决,需要进行索赔的由设备物资组负责组织协调进行索赔。

  4.5索赔过程原则上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缺陷管理制度2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缺陷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缺陷管理制度4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公司调度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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