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服务公约
诚信服务公约1
为倡导“街道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商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共同营造诚实守信、行业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满足中心用户的日常生活需要,树立便民服务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弘扬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文明风尚,中心倡导并要求各类服务商承诺遵守以下诚信服务公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信守职业道德,自律自强。
第二条遵守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注重社会效益,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响应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发动的公益服务活动。
第四条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人员自身素质及工作水平。
第五条主动听取、虚心接受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明确,不欺瞒消费者。
第七条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服务过程中确保对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服务完毕后应主动要求服务对象验收服务结果并在工单上签字确认或致电xx平台确认。
第八条服务过程中不向服务对象推销不必要的产品或配件,若确需添置或更换零配件,必须在取得服务对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无力完成服务任务时,不能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若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服务,服务人员应事前与服务对象约定上门时间,并带好相关的配件、工具等,按时到达服务对象指定的地点,必要时应出示上岗证或身份证明。服务完毕后应注意清理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服务对象若对服务存有异议,服务人员应耐心解释、妥善解决,不可与被服务对象发生口角。
第十二条服务纠纷产生后,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裁定确系服务单位过错的,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裁定的条款执行,不得推诿、拖延。
承诺商户:xx
承诺人:xx
日期:xx
诚信服务公约2
为健全留学服务工作的诚信机制,促进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与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在此共同签署《共同构建留学行业诚信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诚信自律公约》内容如下:
一、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发展;
二、向留学申请人提供真实可靠,切合实际的留学信息;
三、向境外合作院校提供留学申请人的真实信息;
四、在为留学申请人办理签证的过程中,要认真完成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如实提供申请人的成绩和申请材料;
五、合理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提供正规发票;
六、确保宣传真实、有效,警示虚假广告,监督与通报各类非法宣传活动;
七、加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遵守分会工作办法,积极参与会员活动;
八、注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与业务素质,参加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组织的岗位培训,树立“以人为本,诚信为魂”的服务准则,让学生和家长满意;
九、同业机构之间相互尊重,不得相互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自觉维护行业发展秩序,拒绝与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机构合作;
十、积极参与诚信数据库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遵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十一、承诺严格遵守诚信自律公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若违反公约宗旨,产生不良影响,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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