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教师考勤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考勤制度1
一、教师要提高加强纪律的认识,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应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二、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两天,个人的事尽量放到星期天去处理。
三、保证在校签名制,不得代签或不签。
四、做为学校,每月要做好考评工作,按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扣1分、请假扣1分的规定,做好教师评价表的填报。
五、对个别不重视考勤的教师要提出批评,促使加强认识,做好考勤。
六、对于全期表现好的要给予奖励,差的要提出批评,并从积分中扣罚。
教师考勤制度2
一、上下班:
每位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天早晨行政值班人员于第一节课10分钟前到岗,铃响后检查各班情况。要求班主任第一节课到校检查班级,特殊情况须向值班人员说明。所有教师须在第二节课铃响前签到,下午第三节课后签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日上午最后一节课无课教师可不坐班,但班主任除外,否则班级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二、请假:
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提前写好书面请假报告,请假半日之内经教导处批准并存档,方可离校;1周内经分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1周以上者须经中心学校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校。遇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请他人告知行政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教导处,请假教师必须补办请假手续交教导处存档。教师进修或函授视情况而定,凡病假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凡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课论处。
关于特殊假期的规定:
1、教师婚假5天;
2、子女结婚1天(计算假期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丧假3天、
(2)配偶及子女丧假7天(计丧假天数时路途时间除外)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1天;
4、产假:
(1)基本产假3个月。
(2)晚育的初产妇延长1个月。
(3)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1个月。
(4)难产延长15天。产假假期从请假之日或孩子出生之日开始计算。
5、男教师在子女出生时享受3天的假期。
6、凡请假人员必须在假期结束后即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还须续假者,按事假论处。
若遇节假日,则不顺延。
三、上课:
教师应该按时上课,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堂,凡无故不上课者,视为旷课;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视为旷课;凡上班期间吵嘴打架,酗酒等影响正常教学,视为旷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准抽烟,接打手机、在教室外走动,发现一次扣5元并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不准私自隔天调课,否则按旷课处理(出差、会议、考察交流除外),当天调课原则上不准,特殊情况由教导处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公事人员尽量将公事期间的课程自行调节,并报教导处备案,否则教导处有权按事假论处。
四、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
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凡无故不参加者(请假除外),视为旷课,校会、开学会、结束会均按2个课时计算,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按1课时计算,校内教师学习、培训每天按4课时计算。
五、考勤奖惩:
1、教职工月考勤奖60元;
2、教职工学期满勤奖为80元。
3、所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从考勤奖6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
4、病假每节课扣10元(绝症病人、危重病人、因公受伤者除外),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教师生病住院期间每天只扣5元(凭医院出院证明和医疗结帐单),修养期扣代课费,无课者病假每天扣10元,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住院者除外),处理方法在原有病假处理的基础上扣除年终奖金的50%。
5、事假每节课扣15元,若事假者当天无课,每天扣15元,并扣除当天的午餐费和考勤奖。
6、旷课每节课扣30元;
7、会议、学习、活动及培训无故缺席者按相应的课时数作为旷课处罚;
8、在婚、产、丧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或因学校要求提前上课,学校按每节10元发放津贴;
9、教师代课金每节10元(不分职称)。
10、全年病假(含住院)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超过20天,不发年终奖(按第13个月工资扣除)。
11、兼职人员病事假按周课时的每天平均节数扣除。
12、每学期允许教师有两天假期,学校不扣除相关费用,但教师必须安排好假期间的课程,并报教导处备案。
六、考勤与教师考核挂钩:
教师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事假累计10天或旷课达1节者(教师进修、因公事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也不得参加学校各科评优。违反宣州区教(20xx)6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条例处理。
七、考勤结果每月累计一次,并公示。
八、本制度自二2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3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4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供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团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景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团体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教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团体加班、校内外团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团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4、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5、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6、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8、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教师考勤制度5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
人文化和制度化管理,遵循大事请小假,小事不请假的原则,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记录考勤起止时间
每学期从开学之日起,到期末教师放假之日止,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表及各种辅导安排表进行考勤。
二、请假
(一)手续
1、不得随意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或病)需要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由值周领导审批;1天至3天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校长签意见,中心学校校长审批。校务人员请假须经校长审批。校长请假,须经中心学校审批。并与校务人员通气。
2、必须提前请假。非特殊情况下,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时要认真填写假条,安排好工作,写清起止时间,由顶岗人签字同意后,再由学校审批,并交教务主任登记。凡内容及手续不全者,按误工旷课论处。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务处销假,否则按超假旷工论处。
3、请假超假,一般不予补假,确实原因特殊,由当事人申请经校长同意后方准予补假。
(二)事假
教师每学期请假1至5天者每天扣10元,5天以上部分每天扣20元。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确实需要请假者,须持地段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必须持用药发票或住院结算清单到教务处销假,病假不扣工资。否则按旷工论处。
2、病假一学期累计达或超过一个月者,按比例扣发学校本期所有福利待遇
(四)特殊假
1、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婚假7天,丧假7天或3天,其中,当事人父母去世7天,当事人岳父母,祖父母去世3天;产假三个月;绝育手术假,女扎休假两周,男扎休假一周;意外工伤事故视情况而定。超出部分以事假论处。
2、特殊假均视为正常出勤,丧假指当事人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去世;产假指产妇,以上几种特殊假均含节假日。
三、旷工
凡无特殊情况不假而走,到假不归,随意误课和贻误工作的视为旷工。旷工每天扣50元。
四、专项考勤
1、坐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第1,2,3,5,6节及晚自习第1节。坐班期间,严禁做家务,串岗,聊天或上网娱乐,否则,视为缺岗。周五下午值周领导必须查两次考勤。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的,每次扣10元,迟到扣5元,事前请假的每次扣5元。
3、教师旷教一节者,扣款20元,旷工与旷教重复计算,上课或辅导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放鸭子式上课视为旷教。体育课若遇雨天必须上室内体育课。
4、凡属坐班人员,半天内缺岗一次者扣3元,缺岗两次以上者按旷工0.5天工计算,一天内缺岗三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算。后勤人员应随叫随到,否则,每次按旷教一节或旷工一天论处。
5、需要参加自考、函授等学习者,每学期准假3天,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须持学习考试通知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6、凡由上级或学校安排出差者视为正常出勤,但须与值周人员通气,出勤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超出部分以旷工论处。
五、其他规定
1、全期满勤教师奖100元。
2、对于全期事假在5天以上、旷工在2天以上或病假在15天以上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3、各项考勤扣款均在期末结算中扣除。
4、其它未涉及事项,比照相近条款执行。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6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教师考勤制度7
为了规范学校考勤秩序,促进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学期设考勤奖500元。
二、考勤细则
1、签到
(1)工作日每天签到一次。星期一上午第一节课后十分钟签到,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大预备铃响后十分钟为签到时间,星期五签到时间在下午第二节课后十分钟内。
(2)每缺签一次扣考勤奖5元。
(3)缺签者返校后必须向当天行政值日打招呼。上午没打招呼计半天旷工,下午没打招呼计全天旷工。
(4)坚决查禁代签现象。一经发现,代签双方分别扣考勤奖20元。
2、请假
(1)请假必须先出具书面请假条,交校长(校长出差则找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和公差三天之内课务自行安排,三天后交由教导处安排老师代课。
(3)法定假不扣考勤奖,但假满不准时报到上班的,超假一律以旷工论处。
(4)每请事假一天扣考勤奖10元。
(5)病假不扣考勤奖,但须办理病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处。
(6)旷工一天扣考勤奖50元(空堂另行处理)。
(7)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电话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先向校长电话请假,返岗后再补交请假条,由校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
3会议
(1)迟到、早退扣考勤奖5元,旷会扣考勤奖10元。
教师考勤制度8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分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与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视执行。
一、请假制度: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方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担当。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担当。
3、事假:无特别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前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峻,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前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前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厉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全部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纳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视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9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教师考勤制度10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拜城县第二小学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行政办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保卫处、行政办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保卫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行政办存档。行政办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行政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预备铃之前,预备铃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当天临时请假。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科室主任审批,不需填写请假单;离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在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考勤由行政办负责,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报表扬,纳入个人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工会负责、每次以校内小红头文件进行通
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
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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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11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更好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保证我校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上班的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
1、实行坐班制。凡临时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须经年级值日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上班时间学校有事布置须在30分钟内到,否则当请假或旷课论处。(抽查坐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2、凡因事因病或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还应自行调好课程,并把调课情况附写在请假条后,让顶课者签名,如没有找人顶课要年级安排上课每节扣8分给顶课教师,从绩效工资教师出勤项目中扣除。没有安排的'课程需报年级负责人安排,不报当旷课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者,回校1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超假者亦需要补假,不办补假的作旷工论处),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与个人有关的如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习)要把学习的通知交年级长审阅,并履行调课请假手续。教师应在学习前一周将学习期间所有课程填在请假条后面并注明“学习”,写清已上几节,还有几节须年级安排。公差、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需个人全部调好,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年级安排。否则学习亦当请假处理,有课的按旷课处理。
3、请假批准权:请假七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级级长批准,请假1天或半天由负责考勤级委员批准。
二、出勤考核各年级负责请假调课报批的年级负责人作为教师考勤统计员,每月月底打开指纹触摸签到机统计公布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教师考勤情况汇总计入绩效工资考评。三、缺勤的处理(执行绩效工资中的考勤考核)
1、①坐班考勤:按时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1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注:①上午第四节课没课教师可放学。其它上课时间为上课或坐班时间,否则作缺勤处理。②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②上课考勤: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3分,旷课一节扣20分.③升旗、校会及各项大型活动考勤: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辞职或自动离辞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丧、嫁、娶、产假(含陪产假、流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晚修教师要准时下班辅导,迟到、早退、缺课按白天考勤处理。晚修请假取消当节补贴,找人顶课经值日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5、严格执行上班到位制度,采用指纹触摸签到机签到。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9:00前,下午3:00前。负责当天值日的年级负责人每天抽查一次教职工到岗情况。
教师考勤制度12
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具体细则如下:
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签到时间:
上午:7:30
下午:12:50
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
上午:7:30———————11:20下午:12:50——————————16:30
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教师考勤制度13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校本培训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教师需教务处请假,中层领导、干事需向主管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做好记录。
4、实行签到制,按学校规定签到时间签到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值值班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具体要求
(一)作息时间要求:
1、早操由全体体育教师带操,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
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
2、周一到校及坐班签到、周五离校按学校规定时间运行。
3、教师工作例会时间为周一下午第三节,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工作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校长批准,假条由教务处备案。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学校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拿假条到教育局请假,学校备案。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安排派出的,所耽误的工作由教务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自己参加的学校提供方便,所耽误的工作返校后自行补上。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务处安排。
7、到校未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
8、中层领导和干事请假须向主管领导、校长请假,考勤由办公室备案。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3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及临时假按课算,每节课扣0.1分,未坐班一次或未签到一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教师考勤期末,纳入绩效工资考核范围,具体操作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准
3、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5、值日教师不负责任,欺上瞒下的,年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6、事假、病假一天扣20元。看课一节补款5元。
五、本制度从20xx年2月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14
一、按国家规定,教师的法定假:
1、婚假:教师本人初婚或者再婚,可以请婚假,一般3天,如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青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5天,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以请丧假2天,如果是在外地死亡,另给予路程假。(假期天数以车票为准)
3、产假:女教职工产前产后共给产假180天。女教师接受节育手术者,如放、取宫内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等根据区级以上计生部门或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假期。
4、配偶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教职工15天陪护假。
5、子女哺乳期间,女教师可以在上班和下班时共有1个小时机动哺乳时间。
6、工伤假:凡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根据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假。
二、根据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教师安排好自己工作的情况下经学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
(1)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病危住院,医院提出确需本人陪护的。(以病危通知书为准,假期3天)。
(2)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子女家长会的。
(3)教职工送子女新入大学省内2天、省外以实地合算为准的。
(4)女教职工怀孕需进行产前检查的(假期天数每月0.5天)。
(5)教职工子女嫁娶2天的。
(6)教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期间(3天),可在完成自己工作任务后陪护子女。
假期计算:婚假、丧假、长期病假、产假、路程假、工伤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路程假天数以车票为准)
三、请事假、病假规定:
1、给予教师每学期3天机动假,但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能集中在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报校长核实审批。请机动假前,必须要自己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报学校登记备案,如累计超过规定机动假后,按实际出勤扣分。
2、请事、病假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如需要请假7天以上先由学校签署意见,再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备案。批假后应将假条交给本校值周教师记载。事假一天扣2分,一节课扣0。2分(未满一节课算片刻假,只要向值周领导报告就可以了,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未交证明者,作请事假处理)。
3、排除上面第一和第二大点,全期没有请事假,病假、机动假视为满勤。对满勤者给予加目标管理6分的奖励。
四、迟到、早退考评
1、全校教职工除节、假日或因特殊情况停课休息外,都应按时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
2、全校教职工必须在指定时间前签名,凡无故请人签到或不签到者,作迟到一次处理,扣0.5分。(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吃早餐。)
3、学校会议、业务活动、升旗、大扫除等学校组织的'活动,都要按时参加,凡不按时参加(或早退)一次扣0.5分。
五、旷工考评
l、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算:上班期间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2、凡旷工者均需要做口头或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学期旷工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学校报请教育局同意在期末考核可以直接定为不合格,甚至解除聘用。
3、上班时间内凡不到学校工作,或中途离校,未满一节课,查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擅离职守,旷工一节课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教师考勤制度15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早班教师7:10,中班教师7:20到岗,生活教师7:30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勤。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行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1、教师在带班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前请假,就应按排好班级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因急事请假,应电话及时通知幼儿园及班级教师,回园后补假条。
4、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1、幼儿园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按排特色班。
三、工作时间
早7:10 、7:20 、7:30上班
中午12:00下班,2:30上班,下午:5:30下班
各班教师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具体按排。
2、法定假日:员工享有下列带薪假:元旦1天,清明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7天。
四、病假、事假、旷工
病假:
①连续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园长同意方可请假,病假每天扣当月日工资70%
②急诊不能来幼儿园请假;应立即电话向幼儿园报告,康复上班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报园长签字。
③患传染病的员工应立即离岗治疗,康复上班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回园上班,员工病假住院期间按工资总额50%发放。4)病假无病假条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由本班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来电向领导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②事假一天扣当月全勤,全年累计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没有年度全勤奖,三天以内年度半全勤奖励。(3)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
在工作期间,没有向领导请假擅自休班满30分钟以上者做旷工处理,扣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当月3倍日工资,矿工两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婚、丧、产假
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婚假:在职职工享有五天带薪婚假,享受婚假者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丧假:员工如遇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配偶)辞世丧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天,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产假三个月,享受基本工次,福利及劳动保险,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哺乳期六个月,每天1小时。
教职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为准,月末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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