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

时间:2026-01-26 17:02:46 制度

[经典]教师考勤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典]教师考勤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1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请假条),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2

  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拖堂,不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

  2、严格周一升国旗制度,全体教师7:00前必须到操场以组为单位集合,参加升旗仪式。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或有病必须当天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假,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必须及时向批假者销假,不销假按请假时间继续计算。教研组长无权批假,但有监督、管理本组成员之职责。

  4、调课必须经过教导处,个人不得擅自调课。

  5、开学初两周和学期结束前两周请假扣双分。

  6、无故缺课、空堂或不服从调棵安排造成空堂按旷课计,抽查或因集会、活动、调课等其他公事找不到者按旷工计。

  7、加强考核,教师的出勤由教导处不定时检查。

  具体考核办法:

  1、事假、病假(含流产假)在每月职级工资中体现,没有职级的教师,事假每天扣4分,病假每天扣2分。

  2、迟到(包括英语早读、周一升旗)、早退每次扣2分,拖堂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30分旷工一天5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活动的每次扣5分,活动请假每次扣1分,活动中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1分。

  4、学校举行的.大小活动,班主任必须随班参加,如发现不到者每次扣5分。

  5、节假日、双休日值班人员必须到位,否则按旷工计,如出现重大事故,学校根据损失情况追究其责任。

  6、如出现考核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教师考勤制度3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状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状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状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状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状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状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状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状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务必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务必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状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状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状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状况的',追究职责。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状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教师考勤制度4

  一、考勤范围

  1、上课;

  2、坐班;

  3、学习或活动;

  4、会议

  二、相关规定

  1、教师要离岗,须在三个月前向学校递交申请。否则参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停发当月工资。

  2、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视为旷课一节,高中教师扣款20元,初中教师扣款15元;

  3、如需抽调上课老师,须经校办分管教学的'校长同意,其课由教务处安排,如有空堂追究上课教师责任,作旷课处理。

  4、上课、活动迟到、早退,扣款10元。

  5、查岗时间:早晨8:30----11:30;下午2:45----4:45。查班不在岗作脱岗处理,扣款10元,未签到(签离)一次扣5元。

  6、上课迟到15分钟,作旷课处理,扣款50元。

  7、教师请假批准后,事假代课15元/节;病假代课10元/节,并扣款15元/天。

  8、请假未批,强行离校按旷工处理,视其工资情况,扣款50-100元/天,并承担代课费。

  9、私自调课或代课不到均作旷工处理。扣50元/节。

  三、请假手续

  1、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必须请假,在行政办公室拿请假条填写,特殊原因先联系,再补假。

  2、三天以内(含三天)可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3、考勤由当天值日领导记录,考勤不实值日领导负连带责任。

  4、月考核时,教务处汇总,校办审核。

  本制度从20xx年2月20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5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学校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迟到:

  早晨、中午迟到10分钟以内扣1元;超过10分钟,以10分钟为基数,每10分钟扣款1元,若半日不来,又没请假按旷工一日处理。

  二、间离:

  以月为单位,累计三小时内不扣款。三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不扣款。超过8小时,每小时扣1元。

  三、接送孩子:

  经本人报请,领导核实,每月给11次(含两个周三下午)时间接送孩子上下学,每次于放学前30分钟可以离校,不扣分,不扣款;超出规定时间视为间离。(注:A、四年级以上的孩子不给接送时间。特殊情况申请报批。B、周三下午,小学2:20放学,接送孩子的教师可于1:50以后离校。C、每月超过11次,每次扣款3元,超出规定时间(每次30分钟,周三例外)以10分钟为单位,每超出10分钟扣款1元。

  四、病事假:

  教师有病有事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写请假条,打电话请假者,上班后必须补写请假条。请假一日由主管主任批准,两日由主管副校长批准,三日以上由校长批准。

  1、病假:一日扣除5元;连续3天以上病假者,从第4天起,每天扣款10元;病假住院以出院结帐单为凭证,不扣款;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上班者,汇报学校经领导核实,不扣款;学期内病假累计满5天,从第6天起每日扣款15元。(注:病假如报请学校核实,可以减免)

  2、事假:一日扣除8元;连续3天以上事假,从第4天起,每日扣款15元;事假学期内累计满5天者,从第6天起,每日扣款20元;护理直系亲属(父母、儿女、配偶)请事假,每日扣款5元;连续3天以上者,从第4天起,每天扣10元。(注:事假若属特殊情况,报请学校,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酌情处理)

  3、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领导批准视为旷工,按实际发生天数,扣除日工资额,学期内累计旷工满十天,上报教委,列为编外。

  五、常规假:记入考核,不扣款,不享受全勤奖。

  1、婚假: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7天。

  2、产假:女23岁以上157天,如难产增加15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护理期间自行调课)。人工流产以医院的正规诊断书为准。产假、人流假超过规定时间须向学校请假,按请假理由对待。如果因为不采取节育措施,发生计划外怀孕而做人流的,所休假按病假对待。

  3、送奶:女教师给未满周岁孩子送奶,每日二小时,超过时间按间离对待,送奶时间可以自行安排,送奶时限为孩子满一周岁。

  4、节育措施假:上环、取环可以休假2天。

  5、丧假:双方父母、祖父母丧假3天;直系亲属(祖父母及其儿女,外祖父母及其儿女,兄弟姐妹)丧假,在不耽误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也可准假3天。

  6、学习假: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培训,进行在职学历提高,凭函授或培训通知不计假。

  7、教师子女结婚准假1天;送子女上大学,学校在辽宁省内的准假1天,在辽宁省外的准假2天。

  8、校内教职工乔迁新居准假1天。(注:搞房地产交易,几易其所者除外)

  六、特殊声明:

  1、查岗:人不在又没请假者,按旷工一日处理。

  2、因学校工作需要,教师占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的,每天误工补助30元/人。(注:串休不给补助,午餐费用自理)

  3、凡考核制度中所规定项目的一应扣款,凡不主动交款或多次催要拒不交款者,学校将从该教师的.工资中或福利款中强行加倍扣除,绝不姑息。

  4、全勤奖问题:前勤教师(即上课教师)享受学校每月3元的全勤奖,半学期15元(任一个班课的教师每月2元,半学期10元);但前勤教师缺勤除按规定扣除缺勤款外,还应按所缺课节每节扣2元。后勤教师不享受学校全勤奖,但缺勤人员扣除学校规定的缺勤款。(注:全勤奖按月累计,每学期末发放)

教师考勤制度6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分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与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视执行。

  一、请假制度: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方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担当。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担当。

  3、事假:无特别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前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峻,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前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前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厉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全部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纳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

  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视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7

  一、教师上班要亲自到教导处签到,不许代签,不签到按迟到处理。

  二、女教师本人产假3个月,护理妻子、儿媳产假一周(五个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为儿女操办婚假、父母亡丧假三天,直系亲属婚丧假(非休息日)一天。

  三、旷工一天扣日工资,事假一天扣2/3日工资,考核扣4分。病假一天扣1/3日工资(住院除外),考核扣2分。如若有乡级、县级、市级医院诊断书和药费收据(二者缺一或不主动上交,按事假处理),可分别在1天、2天、3天内不扣工资,但考核每天扣2分。教职工请事假一周以内或病假两个月以内,填写请假单并由中心校校长批准,请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批准,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股备案。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四、丢课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及私自串课,发现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五、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需持上级通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按事假处理,且不予报销旅差费。

  六、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或四个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两次扣1分)。

  七、每周外出半小时以内(不影响上课)不记假,其他时间不准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时扣3分。不请假外出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工作或上级领导发现加倍处罚。

  八、病事假学期累计5天以上,或出现丢课、外出不请假现象,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

教师考勤制度8

  随着学校发展的要求,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申请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经本人书面申请,自行协调好工作后,由年级主任、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请假材料交校办,由校办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是否可以请假及允假时限,如会议通过研究同意请假,须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凡未经学校会议确定同意请假而强行离校者作旷工处理。并按上级有关人事制度规定处理。

  6、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内的'原有工作自行协调,请人代替。如出现工作空档无人接替现象,由请假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学校有关处罚。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以上的原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安排,确定工作接替者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接替者已满工作量,所接替的工作量可以按每节课20元予以补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意接替工作的教职工作为旷工(课)论处。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请假审批手续

  (1)一天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校办存档。

  (2)一周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校办存档。

  (3)一周以上:写出书面申请-校长批字-报市教委批准-校办存档。病假需提供相关疾病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管理证原件和复印件,剖腹产的还要提供剖腹产证明。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校办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考勤检查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处室、年级做好管理,值日行政做好检查登记。

  2、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检查时间为上午第2、第3节课,下午第1、第2节课,由当天值日组负责检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应自行向当天值日组长报告或请假,未请假如检查时间不在岗,一律视为缺席。

  3、教职工例会、升旗由校办负责考勤,年级例会由年级组长考勤,部门例会由部门考勤。

  4、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情况由德育处每月汇总,报校办和教务处。

  5、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办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6、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4周岁的教师,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不作考勤。

  7、男年满56周岁至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至54周岁的教师,原则上应坚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但教育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半,或根据学校需要做好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教务部门进行教学督查和听课,学校不作考勤要求。但应参加升旗、各类会议、集体备课和教研。

  8、因身体等其它原因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未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而又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教职工,学校不作考勤,但应根据学校要求随时完成学校相关部门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三、处罚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缺席每次扣考勤1分,扣款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款5元;旷课1节扣2分,扣款20元;无故旷工达一天,扣5分,扣款40元;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考勤5分,扣款40元;旷工半天扣考勤分2.5分,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5、在岗位聘任中,该学期请产假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标准每学期3.5分)取竞聘同层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该学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所在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取教辅后勤人员的二档标准计(2.8)分;请产假人员在请假期间按满工作量计算(标准每学期1分),请病假人员的工作量计分按实际请假时间每月扣0.2分计算。

  6、聘请人员应按教职工同等规定执行。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书记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教师考勤制度9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万宁市教育局〔20xx〕175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新中中心小学教师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全日全员坐班制。每天学校作息时间内全体教职员工都坚持全日坐班工作。教导处负责工作日考勤情况登记及周考勤统计和通报;后勤副校长对校工进行考勤情况登记。

  2、在坐班时间以年级科组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每周至少两个小时的集中教学研讨,或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或集体备课,或主题教研等。

  二、上、下班点名、签退时间

  上午上班点名时间为:8:20;下班签退10:00—10:40;

  下午上班点名时间为:2:20;下班签退4:00 —4:30;

  每周一升旗仪式全体老师都要参加,全体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面。

  三、请假制度

  1、凡公假、事假、病假等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2、半天以内的病、事假、会议、公假等公务活动可用口头、电话请假;一天以上的病、事假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请假天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报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4、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点名、签退的,应在点名、签退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话与教导处请假,否则,不管何种情况,均按迟到处理;

  5、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先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6、凡属下列情况者,可向校长申请,免于坐班。

  ①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哺乳期,即婴儿出生后一周年内。

  ②父、母(公婆)或爱人、子女因病住院或重病在家治疗期间。

  ③本人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仍在治疗者(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及证明)。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凡每月出满勤者,给予满勤奖30元;

  2、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与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二)处理办法

  1、凡每月旷课半天以上的,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次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天的,或星期一升旗仪式缺席2次的`,取消当月满勤奖;

  2、凡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在10次以上的,或旷课1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事假(婚丧喜庆除外)累计超过5天的,取消该学期的福利补贴;

  3、请病、事假每节课扣5元(从绩效工资里扣),教师参加教研学习、培训的按公假处理,参加自考、函授等提高学历学习的按事假处理。

  4、法定婚假、丧假、产假等按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政策执行。

  5、考勤情况一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一律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中中心学校。

教师考勤制度10

  1、事假

  请事假应先上交请假条至园长室,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具体事假工资发放细则见绿皮书第30页)。

  事假一天扣除500元,两天扣除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并需扣除年中(终)考核中全勤部分、团结协作部分、规章制度部分等。

  2、病假

  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征求行政同意并于次日上交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如突发急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履行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园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xxxx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xx年7月1日起施行。)

  在不影响带班的情况下,每周有半日的病假福利,并于第二日将病历证明交至行政处。(半日病假福利只能在下午使用)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若请病假五天以内(包括五天),扣除相应天数车贴、工作量津贴、月考核中考勤奖部分(50元)。若请病假超过五天,则只拿国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

  注:若发生病(事)假,同班教师首先自行解决困难。

  3、产假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xx市关于产检假的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在怀孕过程中,无请病假者可给予1000元奖励;请假累计不超过5天者可给予500元奖励。(产检、每周半天病假不计算在内)产检可用每周半天的病假福利,超过部分需用调休单)生育前,除法定产检假、我园规定的每周半天带薪病假外请病假人员,若病假每满5天,则需在当年暑假多带1天暑期班,10天封顶。(若当年暑期班未开班或暑期已过,则需顺延至次年暑假)。产假期间如遇暑假,则不顺延。

  备注:幼儿园无寒暑假,但视作轮休。暑假2个月,原则上2周上班、1周培训、1周开学准备,故有顺延30天之说。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且98天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以预产期为准,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除提前生育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包含三个月,且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4)生育前,除法定产检假、我园规定的每周半天带薪病假外,无请假人员,产假期间如遇暑假,可顺延30天(见备注);如遇寒假,可顺延7天(见备注)。

  (5)生二胎就没有晚育假,只有98天的产假。同时,配偶也没有护理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需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xx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教职工可在不影响带班、教研活动及重大会议等情况下,每天可有一小时的授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4、婚丧假

  婚假:天数按上海最新规定。(女20男22——3天;女23男25——10天,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婚假需在结婚当时立即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与学校协商,并在正式领证后的一年内使用,逾期作废。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可请假3天;祖父母(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可请假1天。

  5、调休

  必须在不影响带班、早锻(无教练溜冰)、园内会议、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园内大活动等情况下,事先办好调休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上午调休一学期不超过两次),必须得到行政的认可。调休以半小时为单位起调,当天必须交调休单。如三天内交调休单作事假处理,三天后作旷工处理。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时提出(最多使用8小时调休),过后一律不作调休。

  6、迟到

  如迟到必须及时向行政说明原因。(如遇特殊天气或突发状况酌情处理)早班因个人原因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10元、每5分钟扣除10元,以此类推,不得超过15分钟。(并影响本年度规章制度奖项)迟到15分钟以上或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100元,并扣除年终全勤奖。晚班迟到者,需提前告知行政,经允许可使用调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值班

  节假日值班经安排后不能随便调换,如因私自调换造成值班人员空缺,双方皆扣100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经由行政同意后方可调换。值班时间内随便离岗、带外人入园而产生严重后果作行政处分。节假日值班给予8小时调休单,除夕、大年初一、初二、初三(根据当年具体放假时间定)值班人员另外给予100元奖励。

  8、培训学习

  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培训活动(包括外出培训)、年级组长和部门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早一日告知行政,在征得行政同意并上交有关证明同时征得本单位行政同意。(若只向培训处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幼儿园组织的重大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早一日告知行政,在征得行政同意并上交有关证明后,方可缺席。无故缺席者,做旷工处理。

  9、旷工

  旷工者,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本年度年终考核不合格、推迟一年申报职称晋级等事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xxxx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xx年7月1日起施行。)

教师考勤制度11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师考勤制度12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7:50以前

  上午签退XX:10以后下午签到2:40以前

  下午签退17:10以后

  二、请假制度

  1、教师无论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课程,三天以上由年级统一安排,病假原则上由年级统一安排。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二节以内向年级主任请假,半天向当天值班领导或教导处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假条。不补假条,请假无效,按旷工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

  5、在编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学校制度执行。

  三、查岗制度

  当日值班领导应对早读、晚自习、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查岗,查岗未在岗按当节旷课处理。一周内查岗二次不在岗按旷课半天处理。

  四、签到制度:

①每天上午、下午在中学部签到签退,签到、签退以按时记录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按迟到、早退处理。一天内缺签二次以旷工半天论处。

  ②当日值班领导应把当天考勤检查的有关情况在中学部工作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五、考勤处罚制度

  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教师旷课一节扣100元。旷课半天扣400元。

  六、会议考勤制度

  学校例会、全体教师会议、教研会议、班主任会议以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记录表上签到。迟到者扣20元,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绪,无故不出席者按旷课处理,扣100元。

  七、本制度从二零xx年九月一日起试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13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务必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状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状况除外),群众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一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教师考勤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整顿教师劳动纪律,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东光县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学校行政后勤人员提前3—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5天离校。(按学校工作具体安排与完成情况而定)

  4、按东光县教育局或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二、准假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一般为7天,晚婚的(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以另奖励婚假15天(即22天)。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可以申请产假。产假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另奖励产假45天(即135天);男教职工给7天公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平均值发放。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假7天;女结扎假15天、上环假3天、人流产假7天,其它情况再议(以连镇镇政府计生委通知为准)。

  4、丧假: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抚养

  者、公公、教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抚养者、公公、婆婆、子女)婆婆、子女)办丧事5天假(不含二次丧事);以下亲属(指外祖父母、伯父母、舅父母、姑及姑父、姨及姨父、兄弟姐妹)办丧事3天假,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准假。公假时长为文件或通知时长,类似情况只做记录,不影响考勤,超出部分将不视为公假,并按相关规定记录。

  6、事假:每小时扣0.25分,不计全勤;教职工因正当理由,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允许迟到或早退超2小时为旷工,旷工时间从规定工作时间计,并按实际时间计算。

  7、病假: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没有以上手续不按病假论。教职工病假期间,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8、因公负伤的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按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的平均值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学期内累计请病、事假5天者只记录考勤扣分,累计请病、事假T(4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连续请病事假达一个月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并从第一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连续请病事假达两个月的的扣发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注:每次请假间隔2天内视为连续请假。T表示请假天数。每学期学校设全勤奖300元/人。)

  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得分配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从第三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跨学期超过六个月的,扣发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从第七个月开始按超过的天数,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扣发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9、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主管主任批准,1天以上15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事假、病假15天以上必须本人申请,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并填写《东光县教职工请假表》。

  教职工一次请假十五天以上的须填写《东光县教职工请假登记表》,教职工一次请假最多两个月,需要继续请假的须出具证明,由本人或近亲属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出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10.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不能到校向主管考勤领导打电话(接通有效)。发信息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非工作时间内请假打电话另加发信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半个工作日内应及时补写,无论任何假,请假前必须申请,回来后销假。不销假者继续计算请假时长,请假没有假条一律按旷工论,请假期间必须自行安排好所有工作,并把安排情况报相关处室,并由相关处室监督执行情况,安排不合理或因此耽误工作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限已满,如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从假满时起按旷工论。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工、离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外出)暂离等项目。

  2、教学人员出勤以半小时为单位,后勤人员出勤以后勤相关考勤办法执行,由主管人员负责统记。各种会议、活动以小时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每周统计,每月公布一次(发放各年级组)。教学人员未经允许离开教学区(餐厅和宿舍楼北墙)计为离岗(学校规定的教师活动时间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等除外)。

  3、主管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师出勤情况,任课教师出勤情况除每天四签到外平时随机抽查,外出不与主管考勤人员请假,被抽查到教师按旷工半天处理。

  4、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会议及时参加,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并把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否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5、任课教师的课程(含早读、午、晚自习)调换必须报教导处,空岗按旷工半天论处。

  6、值班教师值班期间离校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值班人,值班教师课间不自觉值班,被发现一次计事假半天,被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加倍计,如没有及时发现学生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计旷工半天,并追究值班教师相关责任。

  7、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学校可给予每天两次,每次相当于1节课时间的哺乳时间,执行十个月止。其他时间考勤相同。

  8、接送孩子(原则1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向教导处、校长申请,申请批准后向办公室转告,可按实际情况给与相应时间接送孩子,接送孩子时间计考勤。接送孩子期间不准误课。

  9、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属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两个小时以上的;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虽获准假但工作未安排好,误课缺岗的

  (4)请假期限已满,没有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的;

  (5)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安排,在规定的期限未到岗上班的;

  (6)伪造事实,出具假证,欺骗领导准假的,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无故旷工的,扣发旷工日的全部工资,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除扣发日工资外,不得分配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学年内累计旷工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没有早退、迟到、暂离、值班空岗、不参加会议等情况为全勤(以假条、考勤记录、查岗记录、外出记录、值班记录、会议记录为准)。一学期全勤者在考勤考核量化分数中加5分,考勤量化分数并运用于相关量化考评中。每学期学校设全勤奖300元/人。)

  2、每学期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每学期请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者(不含法定假、病假)扣除量化中考勤一项得分外,师德评定为不合格,并上报县局处理,不准参加一切荣誉的评定,不准参与职称的评聘,不享受本校福利待遇。

  3、每月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以上,扣除该月考勤得分。

  4、事、病假每小时扣0.25分;迟到、早退(不超过2小时)每小时扣0.5分;旷工每小时扣1分;离岗每小时扣0.8分。

  五、解释与修改:

  本办法解释与修改权归属办公室。

教师考勤制度15

  前言: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依据中心校关于加强教师考勤的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并广泛征求教师的建议,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坚持上、下班,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

  2、教师上班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精心钻研业务,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每天实行两点名,必要时实行四点名,点名时,不准高声喧哗,要认真听取学校安排的有关事项,违者按迟到论处。

  4、每天点名时间为:夏季,上午8∶02~8∶07,下午3∶32~3∶37;冬季,上午8∶12~8∶17,下午2∶52~2∶57。此时间内到者视为出勤,否则视为迟到,迟到者应于第一节课上课前进行消假,没有履行手续的视为事假,本人所任课开始时5分钟后不到课堂或没有履行请假及自行调课造成班内无人者视为旷课。

  5、迟到一次,扣评估分0.2分,事假扣评估分1分,另外按本人所缺课时数,以每节课5元进行罚款,旷课一次扣评估分2分,另外按本人所缺课时数,以每节课8元进行罚款,所罚款项用于补给由学校安排顶替上课的教师。(特殊照顾的事假不在此规定内)

  6、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教师因有事而自行调课的(仅限一天),要自行协商好,不能出现空堂现象,同时应在前一天或当天第一节上课前向教导处进行请示,由教导处备案。没有经教导处同意自行调课的按事假处理自行调课的按迟到扣分,不进行罚款,若出现空堂现象,则按旷课处理。

  7、学校教职员工因事请假时间规定:

  (1)教师因事须请假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无请假手续的,没有造成空堂现象的按事假处理,造成空堂现象的按旷课处理。

  (2)1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处批准。

  (3)2~3天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由中心校批准。

  (5) 一周以上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批,报县教育局批准。

  (6)请假期间的扣分及罚款按事假规定标准执行。

  8、 教师因病不能到岗的`,应向学校出示有关病历和批准证明,评估按学校的评估制度执行。

  9、特殊照顾假:

  (1)教师本人结婚照顾一周。

  (2) 教师子女结婚照顾3天。

  (3)教师双方父母病逝照顾3天。

  (4)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特殊照顾事假人的课一律由学校调配人上课,由学校统一开出调课卡,不扣请假人的评估分,亦不进行罚款,但必须完善相关的请假手续。没有相关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10、教师考勤纳入每学期的综合评估,评估分为20分。

  附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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