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制度(通用17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制教育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教育制度 1
1、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确定法制辅导员,负责学校普法工作。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计划,布置工作,检查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做好记录。
2、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应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关法制教育的任务,并有突破和特色。
3、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每学期应利用校会、班会、团队活动、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小报、讲座等形式定期向学生宣传校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做好普法工作。每学期组织法制知识讲座不得少于6课时。
4、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应多开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等活动,每学期至少开一次“遵纪守法”等为主题的'班团会活动。
5、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请派出所、交警队、消防队、学校法律顾问等单位的同志,对学生进行防骗、防拐、防火、防盗、防毒等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6、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要做好有问题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设立品行有问题学生档案、跟踪记录,并采纳帮教措施等。
法制教育制度 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合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名在校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增长法制观念。
2、学校要制定好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保证计划、课时的落实。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0课时。
3、《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要列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中。
4、对相关教师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由思想品德教师和班主任担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任务,其他学科的教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力求使课堂教学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易于学生接受。
5、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6、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通过开展团队、班队活动等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开辟校园网“法制教育专栏”,利用学校网络对学生进行网络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让网络在法制教育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8、在学法的基础上,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不断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对学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载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法制教育制度 3
为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1、法制宣传教育实行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2、学校校长室、政教处和团委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学校各年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法律培训、考试和颁发证书;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办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项。
3、学校各年级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处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和工作要求,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
4、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组织编印。
5、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由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
6、各年级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完成。
法制教育制度 4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老师课堂抓,学生家长经常抓”的工作格局,每学期开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进行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各个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早安排、早部署,实行目标责任制和量化考核,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与文化课教育互相结合,同步进行。
三、落实法制教材(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学校除统一征订教育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编写的学校法制教育读本外,应根据各年龄段学生心理特点,编写符合实际、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普法教材,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四、落实课时计划。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
五、落实教学内容。重点学习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六、落实法制副校长责任。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律辅导。
七、资料齐全。做到“三有”即:有计划安排、有教学资料、有测试档案。
法制教育制度 5
学生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应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正确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把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向阵地化、经常化、规范化发展道路。经校务会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上级部门法制教育的文件精神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并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中。
二、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并确定法制课教员。制定计划,布置工作,检查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做好记录。
三、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四、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关法制教育的任务,并有突破和特色。
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利用思想品德课等学科的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
六、每学期利用校会、班会、晨会、广播台、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定期向学生宣传校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当好宣传员。
七、开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活动,每学期至少开一次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八、每学期请派出所、法院、交警队、消防队、学校法律顾问等单位的同志,对学生进行防骗、防拐、防火、防盗、防毒等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九、专门设立负责学校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信息、档案管理,抓实抓好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
十、完善制度,将学生法制教育考核纳入学生操行评定内容。
十一、明确职责,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法制教育制度落到实处。
十二、积极协调社会、家庭等各方力量,强化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法制教育制度 6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校长室、党支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7、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法制教育制度 7
为提高学生与社会的接触面,充分利用社会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实践内容:
1、德育基地实践教育活动;
2、劳动实践基地教育活动;
3、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4、社会公益活动实践。
二、实践形式:
1、实地参观;
2、听讲座;
3、社会调查;
4、劳动实践操作。
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
社会实践活动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或由其授权相关处室、年级组组织安排。
四、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1、每学期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活动1-2次;
2、每学期组织学生到劳动实践基础活动1-2次;
3、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1-2次社会调查活动;
4、每学期组织学生社会公益活动1-2次;
5、每学期假期安排学生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1次。
五、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1、集体实践活动由组织者负责进行活动总结;
2、学生个人社会实践活动由班主任根据实践情况进行总结。
法制教育制度 8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的观念,初步明确一个公民应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初步具备应用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及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为了使我校法制教育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法制教育制度,望各部门及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学生法制教育组织机构。建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老师、思想品德课教师等组成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法制教育方面的问题,做好计划、组织、检查指导和总结表彰工作。
二、法制教育要与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分管领导、班主任要在每学期开学初的`九月和三月,“行为规范落实加强月”活动中,根据年级、班级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遵纪守法教育,可采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等形式。
三、法制教育要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各科教师尤其是相关学科要有意识地把法律知识有机地渗透到教学之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思想品德课在系统讲授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力争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举办一次“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和违反治安条例与犯罪的区别分析”的专题讲座。
四、法制教育要和各项活动相结合。新生要结合入学教育,进行加强法制观念遵守校纪校规的教育;每学年由各校负责,利用艺术节组织一次“模拟法庭”的表演;每学期出一次法律知识宣传板报,并通过广播向学生介绍《国旗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基本知识;利用升旗仪式,每学期最少安排一次有关法制教育方面的讲话;利用家长学校讲座,对家长重点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
法制教育制度 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联动的良好格局。
二、全体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教导处按有关要求,制定好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保证计划、课时的落实。
四、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列入教学中。
五、全体老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融入相关课堂教学中,力求使课堂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便于学生接受。
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以法制宣传栏、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通过开展团队、班队活动等形式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八、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法制教育制度 10
按照依法治国、科教兴国的要求,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目的,以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现代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制教育成为各学校的必修课内容。
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配备法制副校长。聘请派出所民警为学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五、按照不同学龄阶段的目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以《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宪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六、各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七、法制教育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小学生用法守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
八、大力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九、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培训,将教师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障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十一、学校电教室,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十二、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法律知识课,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开展一次学法用法实践,开辟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板报,使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100%。
十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督、导、查”,指导和协助学校搞好法制教育工作。
十四、建立警校联系制度,做到民警承诺“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正常教学秩序”。
十五、发现校内不安全、不稳定的现象,及时与法制副校长取得联系,采取措施共同解决。
十六、认真做好联系记录、活动记录及年度总结。
十七、严格执行法制教育计划,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十八、定期召开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布置检查、督促及研讨安全工作。十九、教职员工有权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十、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校。
法制教育制度 11
为了加强校园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法制度教育内容:
1、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4、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我保护教育;
5、交通法规教育;
6、学生安全教育。
二、学生法制教育形式:
1、学科教学;
2、国旗下讲话;
3、黑板报、画廊宣传教育;
4、学生集体法制讲座;
5、主题班(团)会;
6、社会综合实践活动。
三、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安排:
1、每学期安排一个月作为法制教育宣传月;
2、每学期各班举办1次法制教育主题班(团)会,出一期法制教育板报;
3、每学期国旗下讲话安排2次法制专题教育;
4、每学期安排1-2次分年级法制教育讲座;
5、每学期安排1-2次“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专题讲座。
6、改进思想品德课程教育,加强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制度 12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开展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要求,结合天健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和打击校园暴力,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法制副校长的基本职责
法制教育工作。要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特色的教育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组织“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法律咨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针对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
校园内外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治理,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校园周边犯罪的特点,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保护,严厉打击校园门前滋扰、抢劫等犯罪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日常工作制度
法制副校长要注重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心理、“两法一条例”的了解;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青少年的心理特征,组织、指导学校以授课、团队活动、班会、校会、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作为学校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建设,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青少年伤害事故,答询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
学校要将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形成联系制度,主动介绍学校情况,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制副校长咨询;重视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年度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要站在落实和实践看待这项工作,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把工作做深做透。
法制教育制度 13
为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校教育法制环境,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一、目标责任:
1、在教学上,应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教育部有关教学方面的计划和规定去执行,引导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管理方面,应贯彻执行《教师法》及《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在后勤方面,应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支持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的物资和服务。如学校食堂应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物价法》安排伙食、合理收费。
4、在与校外关系上,由于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不断增多,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各项交往中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全体教师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运用教育法、民法、行政法等国家法律维护好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尽其应尽的职责。
5、加强校务公开,实行职代会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学校有限的经费都用在刀刃上,为学校办实事、好事。
6、树立依法治校观念,认清依法治校必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依法治校是学校实施法制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到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
7、加强教育法制宣传,在教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讲座,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召开座谈会、讨论会,促进师生员工的学习与交流。
8、把依法治校的有关工作内化为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各种工作责任目标来落实。
9、建立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实行任务分解,按期检查落实,将依法治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0、学习先进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经验,把工作向优质化推进。
二、工作要求:
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具体负责依法治校的指导工作,由学校有关科室组成工作组,成立依法治校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治校工作业务的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收集整理资料,争取获得依法治校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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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安排。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氛围。
三、经常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进一步规范收费制度,严格财经纪律。
五、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受侵害。
六、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学科类课程。
七、建立健全学校议事决策规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八、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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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目的,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沿着法定程序,国家和上级的具体安排的轨迹前进,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展普法工作。在“六。五”普法期间内,利用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能年任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小广播、墙报、板报都要设立普法宣传栏目,并要有效的利用好。
三、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搞法律讲座。
四、办学指导思想之一,就是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庇护下,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使师生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依法维权。
六、师生可根据情况开展法律竞赛。
七、学法的形式有时间设定,有学习笔记,有普法考试卷、成绩单,每年至少一次法律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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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按时参加每次会议。
二、定期召开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法组织研究、审议、决策学校各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情。
三、实行落实依法治校工作例会制,将每周一上午作为法制委员会成员的例会时间,专门研究落实依法治校工作。
四、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家长会、队干部会、班干部会等,征求意见,有效监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五、把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宣传法律、贯彻法律法规的.主要阵地,收集群众依法治校工作的提案,展示法制教育成果。
六、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教师要认真参加记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
七、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性师生法制教育大会,师生均上交一份心得体会。
八、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法制教育研讨会,介绍学法、用法经验、推出普法典型。
法制教育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加特长的人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之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地级重点高级中学,名称为阳耒市第一中学。
第三条 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客
观需要,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为社会建设培养优秀后备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成功的经验。由此确定以“公、勇、勤、朴”为校训,以“团结、勤勉、进取、文明”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奉献、创新”为教风,以“立志、博学、勤思、自主”为学风。
第四条 本校以九月二十五为校庆纪念日。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本校在阳耒市教育局主管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本校校长是本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校长有如下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及其它行政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招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三)财经权。本校财经实行“统一管理,民主理财”制度,在校长领导下,财务和校产由总务部门依法管理,校长有权确定学校经费预、决算,审批基建、维修和设备的添置或更新方案。
(四)招生权。本校招生由市教育局下达计划,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校长有权决定招生考试,有权自主择优招生。
第七条 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团结一班人,共同为学校建设奋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在职教职工的素质,并积极引进人才,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层次。
(四)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方针,加强教学管理,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力争创造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五)校园校舍、教学设施、环境等不断得到改善。
(六)教师住房要不断改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要为教师子女就业提供帮助。
(七)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勤政廉洁,公正公平。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八条 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学校获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后,校长可获取全校职工年终目标奖人均额的两倍奖金。
第九条 本校设副校长3-4人,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考察任命。副校长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某方面的行政事务工作。
第十条 本校在校长的主持下,建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正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工会、团委负责人、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审议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上级的指示、文件和工作任务,讨论研究贯彻的措施和办法。
(二)研究、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三)校务会每月应举行一次会议,总结前段工作,讲座研究下阶段工作部署,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
第十一条 校长室下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各处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1-2人,分别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教育、教学、教研和财务工作。各处正副主任由校长提名,报上级行政部门考察任命。
(一)办公室主任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办公室设文秘、统计、文书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文稿打印等岗位,人员若干,办公室主任应当好校长的参谋,领导办公室工作负责校长交办的日常行政事务,各种文件拟稿;管理文件、印章、文书档案;协助校长处理人事、计生、信访等工作,负责各种统计报表及校长室交办的通知、信件、上报文件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负责内外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政教处主任在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政教处工作。政教处设生活辅导员、治安员、资料员、卫生员等岗位,人员若干,下设医务室、综治办,负责学校的卫生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班干部管理、学生奖罚;领导年级组、班主任实施学校有关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指导学生会完成工作任务;配合团委开展活动,搞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教务处主任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教务处设教学调度员、资料统计员、文印员等岗位,人员若干。下设图书、阅览室、仪器室、电教管理室,人员若干。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全面落实常规教学工作;组织并管理好第二课堂活动,抓好教学目标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抓好图书、仪器的管理和利用;组织好期中、期末和毕业会考工作。
(四)教研处主任在分管教研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处工作。教研处设资料统计员、教研员等岗位,人员若干。教研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校级研究课题的审批和向上级申报研究课题,审批并组织实施课题实验方案,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移植、推广研究成果,研究确立教学改革方案,组织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组织培训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抓好教师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工作。
(五)总务处主任在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总务处工作。总务处设会计、出纳、采购员、校产管理员、基建维修管理员、第三产业管理员等岗位,人员若干。总务主任应协助校长室制定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领导总务处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校产,负责校舍维修和设备更新、添置工作;负责学校环境的美化、绿化和排污工作;搞好学校的物质供应,与工会配合管理第三产业, 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开源节流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与年级配合,搞好学生的劳动教育,组织安排好劳动课。
(六)学校行政领导和党、团工会负责人分别到年级,组建年级领导小组。年级主任实行任期制,由校长室任命。年级组在校长室直接领导下,同时接受各处室的交叉管理,全面负责本年级的行政事务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本校依照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建立党总支,并按年级和处室建设支部3-4个,党总支和各支部的领导干部按党的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十三条 党组织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主要任务是:
(一)做好本校的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
(二)对学校行政工作涉及方向、方针、政策及全局性的问题加强讨论研究,参与决策,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三)领导学校共青团、工会及其它群众组织,关心他们的工作,依据各自的特点,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四)建立申诉机制接受师生不服行政决定的申诉,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
(五)关心师生生活,帮助贫困教职工脱贫,组织救助特困学生。
(六)加强对学样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成立工会委员。工会主席及其委员会的其它成员由校长和总支委会联合提名,按工会干部的管理权限任免。工会委员会组织教职工代表,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经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制订的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责任制方案、督导评估方法、奖惩规定等,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监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财经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可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四)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关心教职工生活,实施温暖工程。
第十五条 依照共青团章程,学校建立团委会。团委会书记及其他成员由党总支提名,按团员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团委会应是团结教育在校青年的核心,是学校行政和党总支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助手。其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一)搞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在各班建立团支部。
(二)配合党政中心工作,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工作,教育青年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远大革命理想,养成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三)引导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做四有新人。
(四)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智力潜能。
(五)关心学生的生活与休息,组织学生开展身心娱乐活动,使他们健康成长。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会。学生会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设正副主席和学习、宣传、文体、生活、治保等部。学生会在政教处和团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向学校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二)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努力学习,开展丰富有益的学习活动。
(三)配合学校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贯彻学校各项规定和措施,帮助同学增强组织纪律性。
(四)引导同学关心时事政治,组织同学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
(五)建立学生文娱体育组织,领导开展学生文娱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发展学生兴趣。
第十七条 本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由校长室确定各部门岗位及岗位职数,处室主任和年级主任按岗位职数向校长室申报初聘人员名单,由校长室聘任颁证。对落聘人员,校长室按现行的人事制度作好处置。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评聘分开。一般应按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也可实现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第十九条 本校实行内部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由国拨工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奖励工资、超工作量工资五部分组成。国拨工资除高职低聘人员外,只要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出勤率达到要求的概率,一般不变动;其它工资实行浮动制度。
第二十条 本校自筹资金的福利发放限于在编在岗的人员;医辽费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全面落实原湖南省省长刘正同志的题词:“努力把阳耒一中办成现代化教育技术示范学校”。
第二十二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诸方面达到较高水准。
第二十三条 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不断创造德育工作新经验,努力造就四有新人。
(一)对教职工经常性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
(二)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有计划地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前途、艰苦奋斗、传统美德和民主法制等大专题系列化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正确人生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以政教为龙头,年级为枢纽,班组为基点,团委会、学生会密切配合,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德育体制。分年级组建家长委员会,利用市政府确定的德育基地,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工作网络,努力培养优良的班风、校风。
第十四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实验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大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定期组织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不断进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实验研究,积极推广教研成果,引进移植教改经验,优化课堂教学。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对教师教改有突出贡献者学校给予奖励。
(三)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训练。注重学习方法的教学,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努力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
(四)注意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特长,各科按年级成立兴趣小组,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对培养学生特长有突出成绩者,学校给予特别奖励。特长培训室、图书阅览室、电脑培训室、实验室和音、体、美等活动场所文体活动时间和双休日应对学生开放。
第二十五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育教学和督导评估,抓好班纪班风的评比竞赛活动。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效果检测各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履行出入校门的手续。未经校长室同意,不得接受外校人员的考察学习。但为了搞好交流,学校建立开放周制度,确定学期第6周为开放周。开放周内教职工可自行接受外来人员听课或交流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统一编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课,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量、教师要按教材要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的考试制度。期中、期未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成绩统计和试卷分析工作,年级组和教研组经教务处批准后,可组织段考,但必须控制次数。
第二十九条 杜绝节假日成建制补课。当年的毕业会考班级经校长室批准可在寒、暑假适当安排,但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十条 由教务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图书目录”选定材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不得搭配其它书籍,不得向学生代行推销或售自编的复习资料。
第三十一条 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年级、班级不得自行停课,停课一天须经校长批准,停课两天以上须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课,调课须经教务处批准,同教务处填发调课通知单。
第三十二条 本校不办复读班,不招复读生,中途不招插班生。经校长批准,可接收同级学生的正常转学生;任何年级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收旁听生、寄读生。
第三十三条 全体教职工都有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工作的义务,都有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义务,尤其是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任何人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后勤工作应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研教改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后勤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公正廉洁,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五条 财务管理是后勤管理的核心。财务人员必须依法办理财会事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内审监督。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一切收支归后勤部门办理。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自行向学生收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经费支付,也可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接受社会组织上和个人对学校的捐助。
第三十八条 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学校应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开办有偿服务,兴办校办产业,其收入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办学经费,发放教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搞好经费的统筹安排,作好经费的预决算,做到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第四十条 校产管理坚持因陋就简、修旧利废、物尽其用的原则,健全校产分类账册,健全领用偿还制度和赔偿制度。师生员工异动时,应办好经济往来手续,交还公物,严防浪费和流失校产。
第四十一条 总务处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食堂、商店等供应部门提出具体的卫生管理目标,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杜绝中毒;及时做好灭蚊、灭鼠、灭虱、防臭虫工作。
第四十二条 总务处与政教处应密切配合,实行卫生区划包干负责,及时做好除虫灭害工作。校园严禁养狗,不准放养家禽家畜,不准摆摊设点,提篮叫卖。
第四十三条 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园建设整体规划,要有计划、分步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基建维修严禁无证人员设计,严禁无图无照施工,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基建维修工程档案。
第五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四条 凡经过学校招聘、试聘、雇请的教职员工,都取得阳耒一中教师或职员或工人资格。通过“三定两聘(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处室、年级初聘,学校终聘)”取得资格的为正式工,当年从外校引进或从大专院校分配来的为试用工,学校根据岗位需要雇请的为临时工。
第四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护取得一中教职工资格者的合法权益,逐年改善其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其(含退休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但正式工与试用工、临时工在享受学校自筹经费的福利待遇上略有区别。
第四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职工参加进修与培训,参加学术交流,对在科研和学术交流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学校给予奖励。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在教育或教学或事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和作出重大贡献者,制订奖励条例,分等级予以奖励。
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制订惩罚条例,分别予以处罚。教职工对处罚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九条 学校对试聘工、临时工用工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继续留用的重新签订合同,不能正式招聘和继续留用的,试聘工回原单位或同人事部门另行派遣。正式工不能续聘的,学校负责协同人事部门作好安置。
第六章 学生
第五十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的学生,即取得阳耒一中学籍,学校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籍管理办法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必须热爱学校,尊敬老师,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学校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培养特长,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第五十三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和助学金制度,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帮助,鼓励同学之间互帮互助。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制定“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阳耒市教育局批准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修订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同意,并报阳耒市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的各类规章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校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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