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合伙人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人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人制度1
我们经常受大公司委托寻找有经验的候选人作为公司的合伙人。最近我们在帮Uber寻找中国区的CEO。Uber的创始人特拉维斯·卡兰尼克(Travis Kalanick)对我说,他想要找的不仅仅是一位职业经理人,更是一位合伙人,来负责中国区的事业。他期待着这个未来的合伙人能够在庞大且充满竞争的中国市场开创出蓬勃发展的新业务。
很有意思的是,现在很多中国企业家与我聊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全球化。从华为这样的私有公司,到中粮这样的国有企业,都在雄心勃勃地征服世界,进入世界最发达的市场。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他们到底应该从国内外派高管,还是应该雇佣本地人才?
我的答案是,尽管未来不同地区的人才相互融合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如果不能组建起一支强大的本土化团队,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在海外市场获得成功。
有几个因素决定这个问题。首先,本地人才在处理商务、劳资关系、财政这些问题时更加高效。而外派人员不仅昂贵,并且长期来看忠诚度也并不高。其次,如果本地人才认为外派人员的角色是晋升的天花板,那么你将最终无法雇佣到那些最好的人才,因为他们会认为,在这种结构下,本地人才永远无法走进公司高层。
找到了合适的本地人才去海外拓展新的项目,那你究竟是雇佣职业经理人还是寻找合伙人来管理这个项目,同样是很多企业家在管理上面临的新问题。
相对于在公司管理和所有权上并不重度参与的职业经理人而言,我认为,合伙人通常具有两大优势。首先,合伙人与公司共担风险,他们对于欠佳的结果、价值破灭、机会丧失会感到无比的沮丧、痛苦,但同时也能分享到价值创造的成果。
其次,合伙人的长期表现更加趋于坚定和忠诚。因为将你的参股卖掉会比辞掉一份工作要难得多。这无形之中促进了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可预测、可持续,使得合伙人对公司做出更多的奉献和投资。
合伙人制度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吸引年轻一代。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已经不再为“胡萝卜加棍棒”的模式所驱使而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公司足够的激励,(那些优秀的员工)会离开,开始自己创业。而合伙人制就像是你做出了一种承诺,你不会轻易离开,无论是在顺境还是困境。
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上来,一旦公司有了新项目,应该让项目负责人感觉到他是整个公司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单一项目的负责人。因为这个人需要保持客观,如果他最终发现自己执行的这个新项目并没有发展前景,他就应该立刻亲手结束这个项目。
我曾经为一家食品公司寻找合伙人,这家公司当时正准备从本地区扩张到其他国家。这名合伙人将是这个国家的第一位员工,他需要在那里建工厂、雇佣团队、推出符合市场战略需求的产品。我们判断,他第一步应该是首先去确认这次扩张行动是否真的合理,他要以本地人的眼光去判断这个项目是否真的有前景。但是,如果公司对他的激励是和新项目捆绑在一起的,他将很难亲自对这个项目作出终止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了两件事:首先,从母公司找到合适的人,确保这个人也很愿意被派到世界各地开拓市场,发展新事业。第二,根据情况建立不同的激励措施和条件,包括一个特殊的“降落伞”条款,保证负责人在项目不成功的条件下安全“降落”。如果项目在第一年被取消,他将会得到很重要的补偿。这个补偿将足够的丰厚可以弥补他的沮丧和时间花费,但同时没有高到能够刺激他在项目进展顺利的情况下主动让项目流产。
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合伙人制度应该在公司层面设定,而非针对某一项目而言。
我们自己的公司—亿康先达也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在全球总共有大概400名员工,有一半都是合伙人,公司掌握在遍布世界各地的合伙人手中。这样的制度给了我们很大的'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公司的主人。我们的合伙人就公司的整体利润进行分配,而不是就所负责的项目单独分配。这既能激励合伙人,同时有助于最有能力的人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工作。
一些创始人认为,合伙人制度把他们手中的“派”(期权)分成了很多份,每一部分变得少了。但正确的合伙人精神应该是考虑如何把“派”做得更大。最重要的首先是抓住市场,寻找成长的空间。你可以任命多名合伙人,因为你的“派”的总价值会不断增长,每个人虽然得到更小的份额,但得到更大价值的“派”。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你获得的全部价值仍然是在不断增加的。
麦肯锡这家公司非常出色地诠释了合伙人精神。他们是世界领先的管理咨询公司,不仅在创造价值上,更在人才培养上。在麦肯锡,平均每5—6个咨询人员中就会产生一名董事,整个公司掌握在数百名全球董事手中。从麦肯锡离开的员工,很多后来成为大企业的CEO。我认为,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这种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架构的核心在于自我激励、彼此协作的合伙人精神,这并不完全与制度相关,关键在于如何让你公司的管理架构变得更公平,更加有活力、自主化。
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并没有合伙人,但他对于杰出人才的选拔有着非常高的热情,而这才是管理的核心。亚马逊招聘的标准非常高,他们有几百名招聘专员,对于人才的考评和晋升都非常严格。合伙人精神的核心,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杰出人才,能够围绕在你身边。
但如果贝佐斯找到了合适的合伙人,或许他会更加成功。对比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3G资本,这家诞生在巴西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有3位合伙人。他们最开始是巴西的一家投行,后来开始做啤酒生意,现在他们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啤酒公司百威英博。他们同时还收购了汉堡王、美国最大的食品公司亨氏、卡夫食品集团……现在,他们是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的合伙人。他们获得了比亚马逊更重要的成功,而他们从最开始就采用的合伙人制度。因此,如果贝佐斯也找到了恰当的合伙人,或许他也有可能更加成功。
在中国市场上人才争夺的恶战中,合伙人制度也即将成为一种吸引和挽留最杰出人才的有效途径。阿里巴巴和奇虎360这样的科技和互联网公司早已非常积极地引入合伙人制度,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我相信卓越的中国企业家将会使合伙人制度在本地获得非常大的成功。
合伙人制度2
一、背景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公司国营背景下股权高度分散,经营层持股低,实际意义上的控制人缺位,职业经理人可以共创共享但无法共担等经营管理问题提出的,旨在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使经营层填补实际意义上控制缺位。同时更好的管理市值,防止恶意收购。进一步激发经营管理团队的主人翁意识、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强化经营管理团队与股东之间共同进退的关系,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具体措施与特点
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采用了传统的股东治理路线,即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加强经营层控制力。具体设计了三个方面:
一是跟投制度,对于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
二是股票机制,将建立一个合伙人持股计划,也就是200多人的EP(经济利润)奖金获得者将成为万科集团的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的股票,未来的EP奖金将转化为股票。
三是事件合伙,根据事件,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工作任务,项目中拆解原有部门职务划分,旨在解决部门中权责过度划分对企业整体长期利益的损害,跨部门“协同”联合找最优方案。
这一机制有四个最显著的特点:
第一,设计不同层级的合伙人制度,掌握公司的命运。从x年开始,万科就按照“不同级别、不同比例”的原则,对万科各级雇员(包括高管层在内)的年终奖金进行了扣除留存,这笔钱在将近6个月后,被用于盈安合伙对万科A股股权的收购。
首批1320名事业合伙人主要来自经济利润奖金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的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相关人员在自愿原则下可以选择参与公司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未来公司会鼓励更多的员工参与到合伙人持股计的人才,做大事业。
第四,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股票制度经管理团队员工与股东捆绑在一起,利益基础一致,共冷暖。
三、制度分析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是基于目前市场价格的股权展开,核心内容只是在于帮助合伙人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获取更加多的股权,并没有超越“股权”的投票权和决策权出现。也就是说,新注册的壳公司对万科股权的收购,是万科事业合伙人制的运作基础,所有合伙人苦心经营企业以实现目前股价和未来股价的价差,才是合伙人激励的基本。而且投资的交割周期有限制,合伙收益保有杠杆的存在。从这一方面来看,它的事业合伙人计划更像是一个二级市场增持型的激励计划的管理创新升级版。
股权激励的基本面可以控制,而股权激励存在的离下层员工较远和不可以控制波动的问题,则通过项目跟投制度解决,一方面解决了投资的问题,好项目员工投钱双方受益。另一方面使项目盈利与员工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能更快为员工带来直接收益,由于员工能从中获取更大的利润分红,且项目在完成预售后就能迅速兑现利润,能给员工带来更大的激励。
与以往各个部门只专注于自己的绩效相比,所有员工都会更关注项目利润,也会因此对产品设计、建筑质量、开发节奏、销售价格、客户群开拓、客户服务等更加关注,带动部门协同性明显提升。
优势:
1、更有效的管理市值和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
2、改变万科从投资买地到销售结算这一项目操作全流程的所有行为。改善运营效率,形成背靠背的信任,进而创造最大价值。
3、更有效地激励经营层,无论是集团层面的持股计划,还是项目层面的跟投制度,从员工转变为合伙人,这种身份上的转变所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4、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越做越大,彻底改变管理方式,不仅是奖励制度,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5、时刻保持新的生命力,不断地让优秀的合伙人加入,不断新陈代谢,把万科做得更大、更优秀,保证团队是最优秀、最有战斗力的团队。
质疑:
1、合伙人持股代表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认可,但是并未有多少机构认为此举有利于公司消除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
2、即便是万科获得了总股本的10%,万科的管理团队如何能够以此少量的股权比率防御恶意收购?万科给出的解释是,代表国有资本的第一大股东华润目前持有公司15%,以及王石的好友,香港商人刘元生持有万科1。21%,三者合计持有股权将达到26%,具有较大的话语权。
3、高管层受益程度更高,因为他们能通过捆绑员工利益的方式增强对董事会的话语权,保持自己对公司经营的决策权,但对于大量中层人员而言,他们对公司经营并没有决策权,买卖股票的决定权也不在自己手上,买入的价格与自己通过投资账户购买并无差异,加上公司股价有可能与业绩出现长期背离,因此想从中获益难有太大的保障。
4、中层人员而言,合伙人没有办法消除资本市场上的波动和资本市场的偏好,他们通过员工持股获利的唯一办法是股价上涨,但由于房地产高速增长期已过,行业将面临分化,资本市场很难像以往那样给予房地产公司高估值,这个时候推出员工持股意味着他们将同时面临有限的收益与不小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员工反感。
5、下层员工而言,行业制约项目跟投,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行业,注定了员工跟投的入股比例有限,以万科为例,虽然它也鼓励员工入股项目,但设定了最高不超过5%的股权限制,这决定了员工只能以小股东的身份分享项目利润,但对项目的运营同样没有决策权。
6、项目跟投的风险,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表示,通过跟投,让员工成为项目合伙人,那么万科作为上市公司,显然在项目中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必须由某个或某些员工充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整个项目应该是有限合伙企业。同时企业能为跟投人提供多大资金支持及一旦投资失败后企业与跟投者的容忍度的不确定性又极大提高项目管理者承担的压力。
四、总结与思考
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从本质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核心团队股权激励计划的放大和深化版。
万科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盈安合伙为操作平台,万科内部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以“自愿”方式成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将资金委托于盈安合伙打理,并由后者代为购买万科A股的股票,从而完成“事业合伙人计划”。不过在完成兑付的时限到达之前,合伙人如果从万科离职,将无法获得合伙人计划中的权益。
思考:借助壳公司持有母体的股权,既不需要对母体大动干戈,又能实现激励对象整体的股权增值,这是典型的员工股权激励措施。
2、三种人混合成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
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管和地方公司高管;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
思考:这有很明显的地产公司特色,集团高管的总部核心员工固然是激励对象,但是很多区域地产都是项目制运作,合资和合伙在很多普遍存在,事业合伙人制度能够系统化解决这种地产行业的项目激励问题。
3、对高管设置购买下限,对雇员设购买上限。
事业合伙人计划是以万科A股股票为客体,以未来股价和购入时股价的差价为收益。
基于这一点,万科为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设置了上限,即最多只能购买一定金额,以最大限度规避股价可能出现的波动给非高管雇员带来的潜在风险。而公司高管则被要求出资额不得低于一定数额,以确保高管阶层和公司发展利益的绑定。
思考:这是一种非常科学的制度设计,不过分偏袒高管,也绝不损害普通员工,这种平衡尺度拿捏的恰到好处。
4、杠杆化运作。
盈安合伙出资购买万科股权所需的资金中,一部分为合伙人的自愿出资,另一部分为融资而来,这部分融资是杠杆化的,风险和收益匹配。有一个细节是:在5月28日的公告中,万科称盈安合伙函告了主要购买股权的资金来源,为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中的全部权益。
思考:这说明万科成立以来受激励团队个人财富的成长和公司价值成长还是有差距,类似阿里之前的过桥贷款,不同之处是,超额收益的获得者,在阿里是风险投资,在万科是国有资本。
五、补充
法律传统界定:合伙企业有两个典型分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前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由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背景补充:万科最初是一家纯正的国营企业,经过股改及多轮筹资后,第一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华润集团);其次,万科的股权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足15%,且不干涉公司经营,这造成了公司的股权意义上的实际控制人缺位;第三,公司经营层持股比例很低,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也不及万科最大的个人股东刘元生(1。21%);股权的高度分散导致公司极易被举牌或被恶意收购。最后,目前经营层的薪酬与其管理业绩相比仍显得偏低,而随着房地产行业粗放管理时代的结束,地产企业越来越依赖经营层精细化管理的能力。
x年5月28日起,代表公司1320名事业合伙人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盈安合伙),已连续3个交易日增持万科A股股票,累计增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累计耗资约7。24亿元。万科盈安合伙的目标据说是耗资百亿,增持10亿股,约占万科总股本的10%。
煽情的水货:事业合伙人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制度,更是一种发展机制、一种管理机制、一种分享机制。说发展机制,是因为它面向未来,并不解决万科眼前的问题,更是解决万科未来十年的问题,我们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的舞台越做越大;说管理机制,是因为它将彻底改变我们的管理方式,而不仅仅是奖励制度;说是分享机制,是因为我们希望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对比阿里合伙人:阿里的合伙人制可谓框架鲜明,确保最高统治核心的地位不受动摇。把合伙人团队的地位凌驾于董事会之上,更直接和结构化。阿里巴巴现有28名合伙人成为一个起点,之后每一年,合伙人组织可以提名和选举新的合伙人,那些被阿里巴巴公司视作“价值成员”的人(工作5年以上,对公司文化认同、对公司发展有做出贡献,且持有公司股权),将不断加入到合伙人的池子里成为最高决策者群体的一员。而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这确保了最高决策机构的“旗帜颜色”长期不变。
事业合伙人:是一个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追求机制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激发、责任与收益进一步向执行团队倾斜的一种动态实践。对于同样采用“事业合伙人”称谓的不同企业,所具体采取的组织结构、授权程度、激事业合伙人,是一个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追求机制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激发、责任与收益进一步向执行团队倾斜的一种动态实践。对于同样采用“事业合伙人”称谓的不同企业,所具体采取的组织结构、授权程度、激励力度等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励力度等可能会有较大差异。
五个需要注意的要点:一,事业合伙人计划,本质上是扩大版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实操中,万科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盈安合伙为操作平台,万科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自愿”成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将资金委托于盈安合伙打理,并由后者代为购买万科A股的股票,从而完成“事业合伙人计划”。
第二,按照万科实际操作中的方法,盈安合伙的合伙人一般有三类人,一是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管和地方公司高管;二是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三是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
第三,高管购买有下限,雇员购买有上限。事业合伙人计划是以万科A股股票为客体,以未来股价和购入时股价的差价为收益。基于这一点,万科为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设置了上限,即最多只能购买一定金额,以最大限度规避股价可能出现的波动给非高管雇员带来的潜在风险。而公司高管则被要求出资额不得低于一定数额,以确保高管阶层和公司发展利益的绑定。
第四,有杠杆。盈安合伙出资购买万科股权所需的资金中,一部分为合伙人的自愿出资,另一部分为融资而来,这部分融资是杠杆化的,风险和收益匹配。
第五,有时间限制。尽管在5月28日的公告中只是承诺在返还公司的或有义务解除前,以及融资的还本付息完成前不兑付到个人,而没有公告具体时间。攸克君了解到的信息是,在完成兑付的时限到达之前,合伙人如果从万科离职,将无法获得合伙人计划中的权益。
合伙人制度3
一、合伙5种模式
合伙企业需要注意:
1.创始人有主动权,必须有大局观;
2.股东必须签署竞业限制和商业保密协议;
3.对待人才:培养他们对公司的认同感,先支付高额分红肯定员工的成就;
4.处理冲突的最好方法:“预防胜于治疗”。
二、人才裂变
连锁企业采用了“四大财务法则”,
迅速拆分更多人才和资金,打造连锁帝国。
三、做合伙的目的
合伙人目的':选拔精兵强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提高工资
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1.解放老板
2.增加利润
3.加薪并留住员工
4.复制裂变
5.增加现金流
你的店盈利能力、平均客流、顾客购买力下降,车型竞争快,人严重短缺,没有现金吗?如果存在,建议导入店铺合作机制。
四、做股权需要系统的
连锁企业股权激励的五个阶段:
1.一个企业的起步阶段主要分为未来,这样才能激励创业团队,让公司快速运转。
2.企业发展期主要是鼓励优秀业务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稳定公司。
3.企业扩张期:主要针对分子公司负责人的股权激励,使公司做大。
4.在:的成熟期,公司主要进行重组,将分子公司的股权置换到总部,使公司更加强大。
5.股票发行期,期间按出资比例分红,公司上市后主要进行期权激励!
合伙人制度4
1.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主要内容
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合伙人持股计划、事业跟投计划和事件合伙人管理。
“合伙人持股计划”是经济利润奖金的全体奖励对象自愿将该项奖金存留并委托给管理层控制的第三方财务顾问企业购买万科A股股票,存留奖金的全体奖励对象即作为事业合伙人,并通过上述方式以集体形式共同持有万科股份。
“事业跟投计划”指在公司项目层面上,项目所在的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该项目,其他员工可自愿选择跟投,该计划使项目的经营成果直接与经营者的投资收益联系起来。
“事件合伙人管理”主要针对公司部门之间各司其政、缺乏协调机制等问题。公司可以针对某一项事件,打破传统的管理结构,临时组成事件合伙人群组参与到事件的解决过程中。该群组可以超越传统职责划分,通过跨部门协调,寻找最优方案。待事件解决后,事件合伙人又回到各自的部门。
2.阿里巴巴“湖畔合伙人”制度主要内容
阿里巴巴“湖畔合伙人(Lakeside Partners)”名称源自马云等创始人创建阿里巴巴的地点——湖畔花园。根据阿里巴巴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其主要内容有:
(1)合伙人身份的获得。合伙人最初由18位阿里巴巴创始人身份转变而来,新的合伙人从公司管理层中选拔,组成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新合伙人由现任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推荐,获得75%以上的投票即可当选。
其中还分为永久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两人为永久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虽没有明确任期限制,但会因退休、离职和除名等方式丧失合伙人资格。
(2)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合伙人拥有提名简单多数(50%以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专有权。虽然合伙人拥有的是提名权而非决定权(最终决定需获得年度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赞成票),但如果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合伙人有权指定临时董事暂行董事职权(无需经股东大会同意),直到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合伙人再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二、万科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相同点
万科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虽然相差较大,但两者也有共同点——均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法律上传统“合伙”的概念,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传统“合伙”。
我国商法明确规定的“合伙”包括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除了有限合伙人,都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万科、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均为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对传统“合伙”特点的吸纳。传统“合伙”最大的特点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紧密团结,每个合伙人都具有足够的主观能动性,以保证合伙利益。
而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必将分离,两者分离所形成的资合性虽然是企业不断获得外来资本、扩大商业版图的必经途径,但却容易导致企业经营者的懈怠,最终影响企业利益。
万科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既保证企业拥有资合性特征带来的商业利益,又能够使核心管理层像“合伙”一样紧密团结。
2.均依附于公司而存在,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商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身份,但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而万科、阿里巴巴的“合伙”只是公司内部的一个制度,既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也不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仅依附于公司而存在,属于公司治理结构创新而产生的一种新制度,因此只服务于公司并只在公司内部产生作用,合伙人并不能以合伙名义对外参与任何民事法律关系。
3.均不需要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论是在传统的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区别于其他商事主体出资人的最大特征就是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因为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两项措施,使合伙人的个人资产变化与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损益联系起来,但合伙人并不需要为公司的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阿里巴巴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涉及更多的是身份上的权利,合伙人并不需要为公司额外承担财产上的责任。
4.均不注重合伙人股东地位,而强调其经营者身份。传统的合伙人无论是金钱、劳务或技术出资,都以出资为结合的起点,并以按出资额分享收益为结合的目的,合伙人的股东地位在合伙组织中具有重要作用。
而万科、阿里巴巴虽然也要求合伙人必须拥有公司一定股份,但其目的并不在于分享股权收益,而在于通过分享收益加强合伙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减少经营者的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万科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不同点
从前文对万科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两家公司的制度在主要实现措施、合伙人进入机制、合伙人管理结构、对董事的控制力度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别。
1.对商法传统“合伙”制度借鉴的侧重点不同
万科主要借鉴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点。万科的合伙人持股计划和事业跟投计划具有一项共同功能,即通过这两项计划将合伙人的损益直接与股东损益联系起来,从而达到管理层与股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效果。 阿里巴巴侧重借鉴传统“合伙”的人合性特征。
首先体现在创始人建立合伙的初衷及新合伙人的加入条件上:该制度建立的初衷之一是通过管理层对经营权的控制,使创始人所建立的企业文化能够得以传承,因此合伙人的选任要求更多的是“具有正直品质、认同并传承企业文化”等主观色彩浓厚的条件,最初的合伙人也仅限于18位创始人;
其次,新合伙人加入前的投票制度、加入后无任期限制的规定都体现了阿里巴巴对合伙人选择之慎重。与万科的强制跟投、奖金获得者集体入股的合伙人加入方式相比,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人合性特征凸显。
虽然阿里巴巴也规定新加入的合伙人必须拥有公司一定股份,但目的主要是将合伙人的来源限制在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权的高管中,本质是增强制度人合性的一种措施。
2.是否突破“同股同权”原则
“同股同权”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同样权利,该制度规定于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被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所践行。万科的合伙人制度规定在该原则范围之内,合伙人与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具有同等表决权。
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却突破了该原则的限制。据阿里巴巴向SEC提交的20__年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__年6月9日,马云持股比例为7%,蔡崇信持股比例为2.5%,阿里巴巴管理层即合伙人成员的总持股比例仅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相对于最新持股比例为29.2%并多年占据第一大股东位置的软银,以及最新持股比例为15%并多年为第二大股东的'雅虎,阿里巴巴合伙人团队通过半数以上董事提名权所享有的权利,已远远超过在“同股同权”原则下其股权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3.对控制权保护的实现方式不同
由于万科的合伙人制度以“同股同权”原则为前提,因此管理层只能利用合伙人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以提高自身的持股比例,从而通过蜕变为大股东的方式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对创始人控制权的保护很直接,其赋予合伙人半数以上董事提名权的规定,使合伙人对公司的控制无需考虑股权比例因素及大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的影响。
虽然从字面上看,提名权并非决定权,董事的最终决定仍需受到股东投票的影响,但合伙人可以在董事候选人未获通过的情况下指定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届股东大会继续提名新董事——这一规定实质上保证了合伙人对半数以上董事的控制力不仅仅是提名权,而是决定权。
此外,该制度还规定若要“取消或变更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须经过股东大会95%以上表决通过”,这在股权相对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几乎不可能实现,且合伙人的持股比例一直超过5%,因此该规定表面上是维护股东利益,实际上保证了合伙人控制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4.对控制权保护的实际效果不同
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设立之初,就开始向成为大股东的方向努力。据为事业合伙人购买股票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向万科出具的告知函显示,合伙人持股计划自20__年5月28日首次增持万科A股、占公司总股本0.33%开始,至20__年1月,公司累计披露了11次合伙人购买股票的信息。
截至20__年1月27日,合伙人累计持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4.48%,成为当时万科A股中仅次于华润的第二大股东。万科20xx__年报显示,万科股权结构原本高度分散,其中第一股东占总股本比例14.9%左右,第二股东占总股本比例长期低于2%,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管理层能够通过合伙人持股计划增强对公司的控制力。
然而,20__年宝能系开始持续购买万科A股,中国A股市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场公司收购与反收购攻防战拉开了帷幕。宝能系此番收购的最终目的昭然若揭:终结创始人王石的“万科时代”。面对宝能系强大的资本力量,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完全无法自行抵御,最终王石通过引入深圳地铁才勉强获得此次控制权之争的胜利。
而经历“宝万之争”后的万科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万科集团已从之前股权高度分散转变为现在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据万科20__年第一季度报告公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万科新晋的第一股东,占总股本比例已达29.38%;第二股东为境外法人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比例为11.91%;合伙人持股计划在“宝万之争”前使用了杠杆才达到4.48%,在“宝万之争”后欲继续通过增持股票的途径获得控制权也变得非常困难。反观阿里巴巴,其维持公司创始人控制权的目的得到了比较理想的贯彻。即使在创始人马云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远低于公司其他股东(如雅虎、软银等)时,仍能够通过控制提名董事的方式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5.两个制度的核心功能不同
万科管理层在设立合伙人制度时虽然具有增强控制权的初衷,但客观上并没有对公司股东的权限进行任何制度性约束,因此在增强创始人团队控制权方面的作用并不突出。有学者指出万科合伙人制度的本质是一种激励和约束制度,其核心功能是将职业经理人与股东和公司利益捆绑,通过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方式激励和约束管理层。
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实现激励管理层和凝聚企业文化的目的,但核心功能在于维持创始人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为此,其不惜突破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同股同权”原则,通过公司章程赋予少数合伙人股东以高于其他普通股东的权限,而不考虑其持股比例的多少。
四、启示
1. 万科:增持股票方式无法有力保障创始人的企业控制权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通过增持股票保持企业控制权需要巨额资金,实际操作上难度较大。在股权分散的公司,通过增持股票保持企业控制权所需资金相对较少,尚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股权分散的公司也是恶意收购者入侵的重灾区。恶意收购者有备而来,并通常会使用杠杆使资金更加强大,目的直指企业第一股东身份。
所以,即使合伙人的持股比例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已经具有了一席之地,为防止资本“野蛮人”的入侵,仍需不断加入资金,企业规模越大,所需资金就越多。
并且,创始人团队不断增持股票的行为本身就与企业上市为吸收外来资本的目的相左。因此,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无法有力保障创始人的企业控制权。
然而,万科合伙人制度并非毫无价值,其在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方面极具借鉴意义。合伙人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计划使经营者与公司股东、项目共担风险,甚至因使用杠杆而承担更敏感的损益,有效地增强了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经营者责任心和能力。
2. 阿里巴巴:突破“同股同权”原则是创始人保持控制权的有效途径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通过突破“同股同权”原则,使创始人即使在所占股份较少的情况下,也能始终牢牢掌握企业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能够有效地避免恶意收购,保证新入场的资本均支持创始人及其团队的经营权,维持公司运营方针的连续性。
然而,违背了“同股同权”原则的合伙人制度并不能见容于我国现行法律,因此阿里巴巴只能于20__年9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举直接阻断了国内大部分有意向投资者的投资途径。
尽管如此,在公司控制权掌控和获得国内融资机会之间的取舍上,阿里巴巴还是选择了前者。事实上,对于阿里巴巴等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来说,上市融资仅是使公司获得长远发展的一种途径,而掌握控制权则是公司长盛不衰之根本,因此,阿里巴巴的选择亦在意料之中。
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已经开始在“同股同权”的例外规则上进行尝试。20__年6月13日,科创板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板,在我国首创性地建立了特别表决权股份制度。
相对于普通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至多十倍的表决权,标志着我国法律第一次突破“同股同权”原则,认可双重股权结构。但科创板的适用范围还较小,仅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
相信随着科创板试点的进一步扩展,“同股同权”例外规则开放扩大至我国所有股份有限公司或将成为现实。
合伙人制度5
1合伙人制度的目的实现本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合伙人制度的原则遁序渐进原则;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3未来公司三年事业计划公司发展策略:地域、产品覆盖、市场保有率等;
公司产品定位:产品特点、差异、核心竞争力等;
公司经营目标:销售额、占有率、分子机构数量等;
公司团队建设:合伙人数量、合伙人分级等;
注:只有确认了事业计划,合伙人机制才能有的放矢
4成为内部合伙人条件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职级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5内部合伙人吸纳程序符合条件员工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请;
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核确认;
由财务等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
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经董事会复审后予以确认;
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证书,每年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工商变更。
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7购股额度配比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资产总额 × 职位分配比例
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所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购股转让后,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
8股权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 = Z×25%十R×25%十K×40%+K×10%
有形资产:财务报告显示为准;
无形资产: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由内部价值链记分板来衡量,实行动态管理等;
核定股价 = 公司资产价值 ÷ 股份数
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
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 实际购买股价
10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新核定股价购股。
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
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与下年度分红。
11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12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
13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格确定自动离职退伙:一年后自动回购,按实际离开公司当天所在月份上一个月公司账面每股净资产值。
解聘退伙:延期三个月回购,按工作交接日当天所在月份上一个月公司账面每股净资产值。
丧失行为能力:可延期回购,当期核定股价。
14评价合伙人制度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的问题不仅要涉及到人力资源,更要涉及到财务、公司运营、法务等方方面面。
合伙人制度6
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度,即派出私募股权资本经理充当一般合伙人,而机构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活动并且承担一小部分的资金投入,通常在一个百分点左右。有限合伙人则提供投资的资金。每一个合伙制都有一个合同规定的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左右。
在合同期规定的期限完结之前可以续签和约,但是延期不得超过四年。在最初的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基金开始投资于目标企业,并逐渐开始实现对其的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考虑上的退出或者套出现金。当资金实现退出后,以现金或者证券形式付给一般合伙人利润或收益。基金经理一般在现有基金投资结束并且收回收益后开始建立或者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所以通常来说,每三到五年,私募股权资本经理会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并且有可能在同一时间管理掌握几只投资基金,每只投资基金出于投资的不同时期。
私募股权资本合伙制公司因投资金额数量大小的不同和有限合伙人的不同而不同。有一些早期风险基金和一些区域性非风险基金只有一千万美元的基金额。而一些从事杠杆收购的基金可能有十亿美金甚至更多。一只私募股权资本一般投资于十到五十个目标公司。有限合伙人的数量不是固定的:一般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有十到三十个,有一些只有一两个,而另外一些有十五个以上。
合伙制公司和目标公司的关系
合伙制公司(或称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活动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选择投资方向 (seleetinginvestments),包括接近高质量目标公司和衡量潜在的投资可能,一般需要搜集整理大量的信息来分类和衡量目标公司及其质量;第二阶段是构建投资 (strueturinginvestments),指的是以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投资于目标公司以及投资多少,这关系到未来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影响力和决策权的大小;第三阶段是监督投资(monitoringinvestments),主要进行的活动有目标公司的管理,通过董事会和一些正式渠道,一般合伙人监督目标公司并且最终完成目标公司融资重组以及日常运营和决策上的辅助和支持;第四阶段是退出投资 (exitinginvestments),即实现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关系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 (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 (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这关系到未来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影响力和决策权的大小;第三阶段是监督投资(monitoringinvestments),主要进行的活动有目标公司的管理,通过董事会和一些正式渠道,一般合伙人监督目标公司并且最终完成目标公司融资重组以及日常运营和决策上的辅助和支持;第四阶段是退出投资 (exitinginvestments),即实现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关系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
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 (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 (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合伙人制度7
第一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6、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xx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会计人员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再报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批;
7、完成会计人员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明确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费用报销及借款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费用报销
(一)、对管理中心公共费用支出原则:勤俭节约。
(二)、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的,财务人员可拒绝进行费用报销
1、发票虚假,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没有税务监制章;
2、发票主要项目(如单位、品名、数量、开票日期)填写不齐全,发票内容与其单位性质不一致的;
3、填写字迹不清楚、金额涂改、大小写金额不符;
4、没有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印章不清晰;
5、超过使用期的发票:手填发票或具备日期的定额发票为超过三个月才用于报销;其他无日期定额发票以国家宣布作废日期为依据。
(四)、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单的填写:由费用报销人完整填写费用报销单内容,并将原始票据整齐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
2、团队负责人(即合伙人),应对所负责小组的费用报销单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会计审核票据有效性、合规性:审核票据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报销费用金额是否超支。
4、、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核项目及金额,签署同意或拒绝费用支出意见。
(五)、大额资金(一次性支付金额≥5000元)支付:须提前2个工作日知会财务人员。
二、借款
(一)、借款原则:前不清,后不借;团队工作人员借款由该员工负责合伙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借款范围:
日常费用、差旅费、采购款项及其他费用支出需要预先借款的。
(三)、借款流程
1、填写借款单:工作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责任合伙人初审:经工作组合伙人确认借款要素真实,金额合规后签字。
3、会计进行资金范围审核:审核支出是否在团队可用支出范围内。
4、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权人审批签字。
5、借款单首联由出纳留存,待借款人还清款项时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借款单复写联交会计入账。
注意:如果有借款到期未还或同一事项已经借款未进行冲销但进行费用报销的,出纳人员有权进行款项拒付,并知会其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督促完成借款的归还或冲销。
合伙人制度8
第一款 原则
第一条
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和效益不高。
第二条
合伙制是协调资本和知识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合伙制企业中,资本持有者和知识持有者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公司的收益应该在扣除成本以后,由资本和知识共同参与剩余分割。
第三条
鉴于本办法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出资者按资本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分配剩余,其他均归出知者的剩余分配办法。
第二款 利益处分
第四条
合伙人的收益是在扣除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投资成本和其他成以后的所得。
第五条
直接成本指:合伙人承担自身和团队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和经营活动中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间接成本指:合伙人分担房租、设施使用和水电、电话、综合部门人员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投资成本指:合伙人向出资者支付的投资费用。
第八条
其他成本指:各种应交纳的税费。
第九条
合伙人对团队成员的工资、奖励和福利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分配方案,并确定最低收益保障线。如果当月收益不足以支付成员支出和成本费用,合伙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用以上述支付,借款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当月的收入超出了必要的支出,合伙人应当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所有权归合伙人,用于以丰补欠。任何人包括公司无权使用和支配。
第十条
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成员的人事关系由合伙人负责,其人事关系性质同公司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同合伙人一起进退,相关约定在用工合约中另行明确。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参与公司的剩余分割是企业内部分配方式的变革尝试,合伙人不承担人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损益责任。
第三款 公司与合伙人
第十二条
设计事务所是法人,是设计事务所民事行为的责任主体。合伙人的行为在设计事务所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向公司和公司的代表负责。
第十三条
设计事务所确定的合伙制是一种机制改革的尝试,并不改变设计事务所的实质。设计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确定的合作关系受双方签订的正式契约的调整。
第十四条
合伙人在享受合伙权力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人的权力指:合伙人按契约规定享受的在人事、分配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权力;
合伙人的责任指:合伙人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必须维护团队成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报批业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经公司批准,然后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约并认真实施;按规定扣除成本、交纳费用后合理分配剩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接受培训和分享资源的权力;接受公司的协调,特别是在合伙人包括合伙入团队同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之间、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支持部门之间发生冲突时。
第十五条
一旦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公司利益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只接受双方契约的调整,不接受公司外部和其他形式的调整;而双方的契约在试行期间,可以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四款 合伙人资格的取得和取消
第十六条
合伙人在向设计事务所提交合伙的书面,经设计事务所审查通过并经过三个月的实践后方能确认。设计事务所保留对合伙人资格经常性的考察。合伙人违反规则,设计事务所有权依据事实对其进行、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合伙人的合伙资格;合伙人如主动提出取消合伙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向设计事务所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包括妥善处理好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的成员关系然后离开。
第十七条
设计事务所鼓励合伙人在条件成熟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或到新的公司担任各种职务。公司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并保证不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款 试行与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设计事务所全体员工协商后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修改,以此类推。试行期暂定为两年。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合伙人制度9
合伙人制度是指一种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利益分配的商业组织形式。该制度有其优势,如灵活性、增加资源、共享风险等,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管理难度、利益分配不公等。
合伙人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灵活性高。合伙人制度不像公司那样受法律的限制,可以更自由地制定管理规则,适应不同的经营需求。其次是增加资源。合伙组织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加资金和人力资源,从而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提升业务和扩展生产。最后是共享风险。合伙人制度可以将经营风险分摊给所有成员,使得个人的风险得到缓解,保证组织的持续旺盛发展。
然而,合伙人制度也有其弊端。首先是管理难度大。合伙组织成员之间的利益差异较大,而且分配劳动任务和决策权也需要时间和精力,管理起来有很大的困难。其次是利益分配不公。合伙组织成员的贡献程度不同,但利益分配却需要符合平等原则,易造成投资共同体的内部纠纷和分歧。
那么,如何解决合伙人制度的弊端,最大化其优势呢?首先,对于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应该建立完备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成员的工作表现作出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使得组织成员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其次,对于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应该制定公正的利益分配规则,以准确反映每个成员的贡献,同时也需要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得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更加稳定。
在实际应用中,合伙人制度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如创业企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俱乐部等。但无论是哪种应用场景,都需要合伙组织成员之间的'互信和高度契合,才能保证利益的最大化和组织的顺利运行。
综上所述,合伙人制度有其优势和弊端,但优势仍然是大于弊端的。在实际运用中,需要寻找最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并通过不断地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成员素质、制定公正的利益分配规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减少其弊端。
合伙人制度10
1、让优秀的员工当家做主,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是未来必然趋势,万科、华为、海尔、小米,龙湖等著名的公司都在纷纷推行合伙人管理模式,让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的共同体。让员工转变打工心态,从过去为老板干转变为自己干。
2、建立合伙人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让为自己干等于为公司干,必须建立合伙人的制度,合伙人的制度包括进入机制、发展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淘汰机制、退出机制等制度。
3、强化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当导入合伙人的制度后,还必须导入法治的系统管理体系,让员工懂得敬畏规则是最基本的.合伙人精神。为什么员工不愿意执行制度?员工把自己当打工仔,而非主人。当员工转变为合伙人后,员工就会接受制度管理。
有一家企业的制度管理堪称典范,这就是德胜。几乎每次,只要有机会,德胜老总聂圣哲总会发表他对员工遵守制度的希望和要求:每个员工时时刻刻都要明白一个大道理,你选择了德胜,你就应该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精神,就应该对德胜的理念和制度有一种盲从。这里有一点不需要你糊涂的,你随时觉得德胜公司不是你呆的地方,你随时可以辞职,我们决不会因为德胜的私利而拖一些人的后腿,但决不容许你选择了德胜而工作又三心二意!这是我们严肃的纪律!你选择了德胜,你在德胜干,领德胜的工资,你就要对德胜尊重。
在德胜,制度管理其实是一项十分繁琐的用心的教育工程。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一个空间,如果你不去填充美好的东西,它就会杂草丛生。德胜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农民工,这些工人的内心往往一片空白,但是他们也有很多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所以说,制度管理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对员工进行再教育的庞大系统工程,管理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
4、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合伙人文化!
合伙人的文化是契约文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部门的管理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你的下属喊你叫大哥,叫老兄、老弟?如果有,这种“熟人文化”将会导致团队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为什么?因为你和下属是兄弟关系,就算犯了点儿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大哥?只有一个目的:他要特权,想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不按规则办,在团队里特殊化,横着走。
所以,管理者走“群众路线”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下属称兄道弟的结果是,下属犯了错误,违反了制度,上司抹不开情面不了了之。后遗症是下属得寸进尺,不拿制度当回事,嬉皮笑脸,整个团队管理接近失控状态。
如果不这样呢?事情就好办多了,咱们是工作关系,契约合同关系,公事公办,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拿钱干活,规规矩矩,照制度来,为什么?因为大哥不在,我得小心点儿,否则会挨罚的,这就是“生人文化”。
因此,不管是是老板、总经理还是部门经理,要想把团队带好,必须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契约精神的合伙人文化”,不给那些投机取巧的、耍小聪明的人留有空间,这样一来制度的执行当然就顺畅多了。
合伙人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发展”、“公司”)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色共享”员工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激发公司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将项目经营结果和跟投合伙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不设本金保障及收益保证机制,践行公司“一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核心发展理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 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共享”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解决本办法实施落地的难点技术问题及日常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跟投合伙项目
第七条 跟投合伙项目为20xx年2月27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
第八条 如出现因政策、环境、合作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跟投合伙项目公司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不实施本办法。
第四章 跟投合伙人
第九条 跟投合伙员工分为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
第十条 强制合伙人范围
(一)总部一级职能部门中心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二)区域公司及城市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其他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 销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财务资金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等);
(三)其他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认的需要强制合伙的员工。
第十一条 自愿合伙人范围
(一)总部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二)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及与项目经营直接相关的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 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二条 区域合伙平台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合 伙人的投资;满足强制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比例的,方可由自愿合伙人 进行跟投。
第十三条 “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方案(包括强制合 伙人及自愿合伙人、跟投合伙额度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五条 跟投合伙资金由项目合伙人自行筹集。公司不向其提供任何借款 或担保。
第五章 投资架构与额度
第十六条 跟投合伙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其他总部员工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区域公司跟投合伙员工通过区域设立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其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跟投合伙项目。
第十七条 计算合伙平台在跟投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时,以项目现金流(含融 资)归正周期内,股东自有资金平均投资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总股本金额核算股权 占比。
第十八条 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合计 不超过15%;每个跟投合伙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合伙员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1.5%,如需超过的'须经过“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批准。
第十九条 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按照本办法投入资金后,不再承担追加投资的责任。合伙平台以其实际投入资金的额度为限,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风险。
第二十条 总部及区域合伙平台按照股权比例投资合伙项目。项目公司的股本金以及合伙平台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等具体事项,在“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资金闲置时,可将闲置资金借给蓝光地产集团,借款利息不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
第二十二条 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公司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公司的对外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出资管理及资金安排
第二十三条 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资金的到位时间原则上在项目确权后3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部分特殊项目(如在本办法通过之前已获取的项目或由于土地出让的特殊安排等不适应本章的项目)的合伙平台投资资金到位时间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 项目公司因开发经营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也可对外融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的,各股东按工商注册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 项目公司若有闲置资金,在保证项目后续开发中现金流持续为正,并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及项目合作方(若有)同意后,并经蓝光地产集团中心批准,各股东可根据股权比例调用部分闲置资金。
第七章 分配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公司在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外部合作项目需要经合作方同意),经“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项目公司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归还债权资金。
第二十八条 项目分期开发的,已结算完毕的批次可进行利润分配。项目公司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如项目公司产生利润并符合项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过,项目公司可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分配利润。项目清算时,合伙平台按照 第十七条规定的股权占比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
第八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跟投合伙项目公司全部地上可售面积的销售率(已售地上面积/全部可售地上面积)达到90%时,或按照《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
第三十条 退出启动时点发生后,总部合伙投资平台或区域合伙投资平台可 将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退出跟投的项目公司。
第三十一条 合伙平台退出跟投合伙项目时,未售部分可选择独立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未售物业价值,具体评估在执行细则中明确,最终报“共享”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十二条 “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时点,原则上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退出时间的,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九章及调动
第三十四条 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必须退出其参与的合伙投资平台投资,退出时按照其投入资金占项目股东总投入的比例享受利润和承担亏损,退出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在执行细则中确定,最终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三十五条 调动人员参与到岗后所在合伙平台投资的,可以选择保留或退出其在调动前合伙投资平台的份额。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
合伙人制度12
合伙人: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制度13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
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xx元
(2)、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xx元
(3)、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xx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 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制度14
一、事业合伙人制度概念
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采用了传统的股东治理路线,即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加强经营层控制力。
万科设计了两个制度,一是跟投制度,对于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二是股票机制,将建立一个合伙人持股计划,也就是200多人的EP(经济利润)奖金获得者将成为万科集团的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的股票,未来的EP奖金将转化为股票。
二、事业合伙人制度特点
1、掌握自己的命运;
2、形成背靠背的信任;
3、做大事业;
4、分享成就。
换言之,不是大换血或发股票,而是在原有职业经理人基础上,身份角色的进化。
三、事业合伙人制度作用
1、跟有效的管理市值和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
2、改变万科从投资买地到销售结算这一项目操作全流程的所有行为。改善运营效率,形成背靠背的信任,进而创造最大价值。
3、更有效地激励经营层,无论是集团层面的持股计划,还是项目层面的跟投制度,从员工转变为合伙人,这种身份上的转变所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4、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越做越大,彻底改变管理方式,不仅是奖励制度,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5、时刻保持新的生命力,不断地让优秀的合伙人加入,不断新陈代谢,把万科做得更大、更优秀,保证团队是最优秀、最有战斗力的团队。
四、事业合伙人制度意义—防止公司控制权的旁落。
万科20xx年年报显示,万科第一大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仅14.7%,而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也不及万科最大的个人股东刘元生。
华润入股万科以来,一直以纯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对万科内部具体业务从未干涉过。
但作为一家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万科管理层也需时时面对外部夺权的威胁:股权的高度分散导致公司极易被举牌或被恶意收购。
万科建立事业合伙人制度或可以避免上述问题,它的提出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从创始人王石引入华润,自己变为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开始,万科就是一家没有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运营和决策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其弱点则是,管理层持股极少,在董事会席位亦不多,与公司并无生死共存亡的关系,无法与“野蛮人”拼死到底;一旦公司控制权旁落,职业经理人和公司前景堪忧。
合伙人制度15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伙人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伙制
所谓合伙制,是指合伙人共用公司主营业务行业资源、公司品牌、推广平台、数据库和专业团队等资源的一种业务合作模式。所有合伙人对外必须使用“君毅”品牌,产品及项目收入必须经公司银行账户统一处理。
第三条合伙人分类
(一)一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免费使用公司公共平台(承担公司公共费用分摊)负责XX等资源整合、市场营销及项目实施,包括项目信息的搜寻、谈判、合同签定与项目完成,以及团队成员的招募培训、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管理,财务相对独立。
(二)二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免费使用公司公共平台(自身没有团队),主要负责现主营业务:XX等项目的跟踪、谈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合同签定后,必须将项目移交公司组织实施,也可参与或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两种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换,但须提前一个月与公司商定相关事项。
第四条业务支持
(一)公司鼓励北京区域以外的合伙人在当地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注册费用由公司与合伙人协商解决。
(二)合伙人在进行业务谈判时,公司领导或专家免费出面支持商务洽谈一般不超过两次,重大项目不超过三次,相关差旅费用由合伙人承担。
(三)合伙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指导、协助,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第五条项目分成
(一)一级合伙人分成。在项目实收总额中,合伙人收取其中的80%(税前)作为运营费用,包括市场营销、项目实施及团队建设等费用;公司收取其中的20%作为品牌管理费用,用于平台建设、财税管理(含实收总额的营业税、分成部分的公司所得税)等费用。
(二)二级合伙人分成。在项目实收总额中,合伙人收取其中的40%(税前)作为营销费用,公司收取其中的60%作为品牌管理及项目实施费用。
第六条创业扶持
对申请独立运营的一级合伙人,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分成优惠扶持,相应品牌管理费用收取比例调整为:第一单业务15%、第二单业务18%,随后按20%执行。
第七条项目合作
(一)一级合伙人接到业务但自身力量不足以完成时,可在按第五条实施分成的基础上与公司合作承担,具体分配方式以协商为准。
(二)公司本部承接的业务,也可邀请合伙人及其团队共同实施,具体分配方式以协商为准。
第八条信息共享
(一)公司公共平台接到的业务信息,应按区域分配给合伙人以供其跟进,项目成功后提取项目总额10%的平台维护费。
(二)公司通过社会关系得到的业务机会,或者合伙人推荐给公司的业务机会,项目成功后均提取项目总额最高不超过15%的中介费。
第九条团队管理
(一)合伙人团队成员可选择与合伙人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责任均由合伙人承担)。
(二)团队成员的薪酬激励与社保福利须有一定保障,具体由合伙人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条合伙人权利
(一)公司品牌、行业资源和荣誉资质的使用权;
(二)自身团队的业务运作、人事安排及财务分配等权利;
(三)公司制订发展规划、营销计划和重大活动的参与权;
(四)公司修订合伙人管理制度的参与权。
第十一条合伙人义务
(一)维护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维护公司形象;
(二)行业所有业务及收入必须向公司如实反映,完成项目后均须提交给公司项目部,并按项目上交各类款项;
(三)与其他合伙人发生冲突时接受公司协调;
(四)接受公司对服务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等。
第十二条合伙人资格的取得与撤销
(一)合伙人来源包括公司员工自行申请,公司领导或员工推荐外部专业人才等。
(二)合伙人申请正式提出后,公司应组织评审确认,通过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正式成为合伙人。
(三)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对合伙人运营状况进行考察,确认不利于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
(四)合伙人主动提出终止合作协议时,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与公司办理各项移交手续、处理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接、团队成员安排及财务事项的厘清等。
(五)具体而言,公司合伙人资格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五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中型企业担任过高层管理职务者优先。
3、掌握行业知识,精通某一领域或拥有行业某一领域资源。
4、熟悉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精通各种设备和流程。
5、诚实守信,言必行,对于自己所承诺的事情全力以赴,不因个人利益而放弃责任或推卸责任。
6、遵守行业的职业道德,对于客户、公司的利益高度负责并全力以赴。
7、能够在所参与的管理、营销或专项工作中克尽职守
第十三条公司品牌运营
(一)公司负责主导品牌的运营。每年年初,公司应制定当年的营销计划,明确营销方式及营销费用。
(二)各合伙人应通力合作,根据公司要求及分工完成营销事项,并积极利用各种办法推广品牌,获取业务信息。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层面的合伙人,分支机构业务合伙人运作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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