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合伙人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人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伙人制度1
一、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
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
(一)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伙制投资银行中,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约99%的资金,分享约80%的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享有管理费、利润分配等经济利益。管理费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3%左右。而利润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以1%的资本最多可获得20%的投资收益分配。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二)缺点:
1、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
目的在于更清晰的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合伙,顾名思义,显然是多数人共享债权、共负债务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缓减了资金压力,但也有资金来源有限、入股退股程序繁琐的劣势。
二、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合伙人制度2
一、引言
提起万科,很多人并不陌生。在住宅领域,万科历来被视作行业标杆,它是全国首个住宅销售超过千亿的企业,并在20xx年成为全球最大的住宅开发商。然而,就是这样一家正值而立之年的模范企业,在股市的腥风血雨中,也难逃“野蛮人”的闻风而来。近日,宝能系和万科管理层的“大战”愈演愈烈,这也是时隔“君万之争”20年后,万科在众多的房地产蓝筹公司中“脱颖而出”,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因此,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万科的管理机制究竟有何独特之处,值得我们探究。
二、详解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
(一)“事业合伙人”的含义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作为合伙人制度的一种,是公司高管人员通过拜访国内外优秀的互联企业,发现了其中不一样的“合伙人”概念,又结合万科过去、现在和未来发展的实际,经过思考、探索,最终形成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升级版。
简单来说,万科的“事业合伙人”等于“职业经理人”加上“共担”,即职业经理人是共创、共享,而事业合伙人是共创、共享,还有共担,把之前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员工与老板的关系发展为合伙人关系,建立背靠背的信任。“共担”意味着责任,员工与企业命运相连,共担风险,如果毁损企业的价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说,一方面集团高层通过“公司持股”获得权力,另一方面一线公司管理层和基层员工通过“项目跟投”来合伙,在具体实施上双管齐下,独具一格,更加全面。
(二)“事业合伙人”的实施方案
万科新时期的“事业合伙人”包括三个层面的实施内容,即上面的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中间的项目跟投计划和下面的事件合伙计划。
(1)上面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是万科让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自愿”成为合伙人,并将其在经济利润奖金账户的全部权益,统一委托给有限合伙制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盈安合伙)这一操作平台进行资金管理,再加上利用融资杠杆融得的资金,一起购买万科股票。其中,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大致分为三类人,一是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管和地方公司高管;二是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三是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同时,万科为了确保高层和企业发展利益的一致性,对高管层设定出资额的下限,而对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设定购买的上限。
在实际操作中,万科于20xx年按照“不同级别、不同比例”的原则,对万科各级雇员的年终奖金进行了扣除留存以用于未来盈安合伙对万科A股股权的收购。根据万科公告,截至20xx年1月27日,集合计划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94277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500名骨干员工持有了万科百分之四多的股票,持股人数不断增加。
(2)中间项目跟投计划。除了上述部分骨干员工参与持股计划,剩余员工又将何去何从,他们的利益又将如何保障?为此,万科采用了和PE相似的做法,即项目层面的跟投制度,就是对于企业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限制董事、监事参与跟投,除此两类的其他员工可自愿参与跟投。同时要求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
随后,万科又在上述基础上升级了该制度,即该制度的2.0版本,并开始在某些地区的项目上率先尝试,比如南京浦口G78和九龙湖G83项目。升级版调整了项目跟投制度,实现了进一步的区域放权,使得项目跟投人拥有决策权,让一线人员自建操盘团队,操盘团队由项目跟投人通过投票表决的竞聘方式产生。这样新项目的操盘者不一定是工程科班出身的项目经理负责,而是以能力论英雄,谁有能力谁上,分别负责项目的拿地、开发、运营等环节。
(3)底下事件合伙计划。众所周知,大公司部门之间的责权利难以划分清晰的界限,进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万科亦如此。所以,万科打破此界限,成立了执行层面的事件合伙人,其致力于以解决一个事件或完成一项任务为核心,比如为客户节省成本等,跨越部门边界,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到工作任务里面去,事情解决就解散,回到各自部门,有始有终,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同时,选取对该项实践最有研究、最有发言权的人来担任组长,而不是职位最高的人。
(三)“事业合伙人”的实施意义
首先,实行事业合伙人制度,有望填补万科股权意义上的实际控制人缺位,在某种意义上稳固管理层的控制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被收购的风险。
其次,实行该制度,可能是一种更好的利益共享机制,绑定了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对于解决多年以来员工和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矛盾,稳定员工,起到长期激励有重要意义。
再次,实行该制度,有利于顺应万科轻资产运作的转型趋势,使组织架构实现从金字塔科层结构向去中心化的扁平化合伙人结构转变。
最后,实行该制度,有利于企业搭建更大的舞台,在组织内部建立背靠背的信任,向生态化、健康化的良性组织靠拢,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三、“事业合伙人”的不足与展望
目前,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独创的管理体制,尚未经受市场足够的检验,难免出现漏洞。首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一些细枝末节的制度在制定时考虑不周全,存在争议,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次,该制度的覆盖范围暂时仅限于企业内部员工,尚未涉及企业扩大范围意义上的利益相关者,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资金方、土地方、总包、设计、营销、离职员工等等。从项目跟投的角度考虑,把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资金方、土地方、设计、营销、离职员工等发展为合伙人,是事业合伙人机制未来可以尝试的新领域。
合伙人制度3
20xx年4月,万科推出了合伙人持股计划,也就是事业合伙人制。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包括三个部分:合伙人持股计划;事业跟投计划;事件合伙人管理。
首先是合伙人持股。万科在集团层面建立一个合伙人持股计划,约2百多EP(经济利润)奖金获得者作为万科集团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股票,未来的EP奖金也将转化为股票。
合伙人持股计划起点是,20xx年,受市场环境影响,万科的ROE(净资产收益率)降低到12.7%,仅略高于当时的社会平均股权收益。于是,万科在xx年推出了经济利润奖金制度,如果万科的ROE超过社会平均收益水平,股东将按规定比例计提相应的经济利润作为奖金,否则,按相同比例从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EP奖金作为集体奖金统一管理,三年内不进行分配。
万科把滚存下来的`集体奖金,托第三方买公司股票。这不是一个股权激励,也不是团队从公司获得的奖励,而是将公司管理层的钱汇集买成股东,与股东同甘共苦。
其次是事业跟投。除了200多管理层,万科还有2500多名骨干员工,怎么办?万科借鉴了PE的做法,即项目跟投制度,要求项目操作团队必须跟投自己的项目,员工可以自愿跟投自己的项目。万科认为,这个制度解决了投资问题,同时也可以督促项目操作者从客户的角度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是事件合伙人管理。公司病就是部门之间责权利划分不清。成立事件合伙人,就是根据一件事情,可以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到任务中去,事情解决了就散,回到各自部门。以前都是职位高的人担任组长,现在可以推选最有发言权的人来做组长。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是对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界定,以及扁平化组织模式的创新、探索。
合伙人制度4
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度,即派出私募股权资本经理充当一般合伙人,而机构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活动并且承担一小部分的资金投入,通常在一个百分点左右。有限合伙人则提供投资的资金。每一个合伙制都有一个合同规定的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左右。
在合同期规定的期限完结之前可以续签和约,但是延期不得超过四年。在最初的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基金开始投资于目标企业,并逐渐开始实现对其的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考虑上的退出或者套出现金。当资金实现退出后,以现金或者证券形式付给一般合伙人利润或收益。基金经理一般在现有基金投资结束并且收回收益后开始建立或者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所以通常来说,每三到五年,私募股权资本经理会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并且有可能在同一时间管理掌握几只投资基金,每只投资基金出于投资的不同时期。
私募股权资本合伙制公司因投资金额数量大小的不同和有限合伙人的不同而不同。有一些早期风险基金和一些区域性非风险基金只有一千万美元的基金额。而一些从事杠杆收购的基金可能有十亿美金甚至更多。一只私募股权资本一般投资于十到五十个目标公司。有限合伙人的数量不是固定的:一般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有十到三十个,有一些只有一两个,而另外一些有十五个以上。
合伙制公司和目标公司的关系
合伙制公司(或称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活动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选择投资方向 (seleetinginvestments),包括接近高质量目标公司和衡量潜在的投资可能,一般需要搜集整理大量的信息来分类和衡量目标公司及其质量;第二阶段是构建投资 (strueturinginvestments),指的是以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投资于目标公司以及投资多少,这关系到未来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影响力和决策权的大小;第三阶段是监督投资(monitoringinvestments),主要进行的活动有目标公司的管理,通过董事会和一些正式渠道,一般合伙人监督目标公司并且最终完成目标公司融资重组以及日常运营和决策上的辅助和支持;第四阶段是退出投资 (exitinginvestments),即实现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关系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 (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 (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这关系到未来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影响力和决策权的大小;第三阶段是监督投资(monitoringinvestments),主要进行的活动有目标公司的管理,通过董事会和一些正式渠道,一般合伙人监督目标公司并且最终完成目标公司融资重组以及日常运营和决策上的辅助和支持;第四阶段是退出投资 (exitinginvestments),即实现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关系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
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 (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 (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合伙人制度5
1. 引言
1.1 薪酬制度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薪酬制度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对于合伙人而言,薪酬制度的设计更显重要,因为他们在公司中具有决策权和风险共担的特殊身份。
1.2 合伙人薪酬制度的特殊性
合伙人薪酬制度相较于普通员工薪酬制度更为复杂和敏感。合伙人不仅参与公司的运营决策,还承担着较高的风险和责任,因此薪酬制度的设计需要兼顾公平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2. 合伙人薪酬制度的核心原则
2.1 公平公正原则
合伙人薪酬制度应确保公平公正,避免因个人因素而导致的薪酬差距,公平的薪酬分配可以增强合伙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2.2 激励激励原则
合伙人薪酬制度应该能够激励合伙人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和奖励机制来促使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3 透明公开原则
合伙人薪酬制度应该保持透明公开,让所有合伙人都能够清晰了解薪酬的构成和计算方式,避免产生猜测和矛盾。
3. 合伙人薪酬的具体方案
3.1 固定薪酬
固定薪酬是合伙人薪酬中的基础部分,根据合伙人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确定固定的薪资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
3.2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根据合伙人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确定的,可以设定绩效目标和评估指标,并根据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3.3 分红薪酬
分红薪酬是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给合伙人的额外奖励,可以根据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和贡献程度确定分红比例。
4. 合伙人薪酬制度的实施关键问题
4.1 薪酬设计的灵活性与公平性之间的平衡
薪酬制度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合伙人的贡献进行调整,但同时也要保证薪酬制度的公平性,避免因个人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4.2 薪酬评估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之间的权衡
薪酬评估既需要客观的标准和数据支持,又需要考虑到合伙人的主观努力和贡献,因此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权衡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因素。
4.3 薪酬激励的长期性与短期性之间的取舍
薪酬激励既要考虑到合伙人的长期发展和公司的长远目标,又要考虑到短期的绩效奖励和激励机制,需要在长期性和短期性之间进行取舍。
5. 结论
5.1 合伙人薪酬制度设计的重要性
合伙人薪酬制度的设计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合伙人的积极性具有重要影响,需要兼顾公平公正、激励激励和透明公开的原则。
5.2 合伙人薪酬制度实施的关键问题
在实施合伙人薪酬制度时需要注意薪酬设计的灵活性与公平性、薪酬评估的客观性与主观性、薪酬激励的长期性与短期性的平衡。
5.3 合伙人薪酬制度对企业长期发展的积极影响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合伙人薪酬制度,可以激励合伙人的积极性、提高团队的凝聚力,进而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合伙人制度6
一、合伙人资格
1.1 资格条件
永辉超市门店合伙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合伙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开店、运营、管理等成本,并具备一定的商业管理能力。
(2)认同永辉超市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合伙人必须认同永辉超市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并有意愿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3)具备开店所需的场地、人力资源等条件。合伙人需要具备开店所需的场地、人力资源等条件,以保证门店的正常运营。
1.2 申请流程
(1)合伙人需要登录永辉超市官网,在“招商加盟”板块下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后,永辉超市会进行初步审核,并要求合伙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财务情况等信息。
(3)通过初步审核后,合伙人需要进行面谈,并参加培训和考核。
(4)合伙人通过面谈、培训和考核后,可以与永辉超市签订合伙协议,并正式成为门店合伙人。
二、合伙人权益
2.1 分润权
合伙人享有门店的分润权,即合伙人和永辉超市共同分享门店的盈利。分润比例根据门店的规模和经营情况而定,永辉超市会根据门店的经营状况进行分红。
2.2 管理权
合伙人拥有门店的管理权,包括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招聘、员工培训等。永辉超市会提供门店管理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合伙人更好地管理门店。
2.3 培训权
永辉超市会为合伙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合伙人了解永辉超市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法,提升门店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合伙人义务
3.1 经营义务
合伙人需要按照永辉超市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要求,规范门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保证门店的'正常运营和盈利。
3.2 安全义务
合伙人需要对门店的安全管理负责,确保门店的消防、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永辉超市的要求。
3.3 培训义务
合伙人需要积极参加永辉超市提供的培训和指导,提升门店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永辉超市门店合伙人制度为有意向成为合伙人的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机会。合伙人可以享受门店的分润权、管理权和培训权,但同时也需要承担门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责任。有意向成为永辉超市门店合伙人的人可以通过官网进行申请,并参加面谈、培训和考核等流程,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门店合伙人。
合伙人制度7
合伙人制度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打造的合作企业形式。该制度的优势和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伙伴之间的合作和相互信任的程度。下面将分别探讨合伙人制度的优势和弊端。
一、合伙人制度的优势
1. 摊薄风险
通过成为合伙人,企业的风险将被摊薄。与单个创业者相比,合伙人可以在经营过程中分享成本、风险和回报。因此,在经营不成功时,由于伙伴之间的相互支持,每个人将承担的风险更小。
2. 更好的资源利用
合伙人制度可以给予公司更好的资源利用机会。每位合伙人都可以将自己的技能和资源投入公司中。这不仅可以帮助公司更快速地成长,还可以降低公司的开支。
3. 分工合作
每个人都在不同的领域拥有不同的技能,因此合伙人制度可以使每个人都担任自己擅长的角色,并协助公司实现统一目标。对于那些有共同目标,但缺少某些技能的人来说,合伙人制度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4. 相互监督
合伙人制度可以根据各位合伙人的职责实行相互的监督。这样,每个人都可以监督他人,确保公司是按照既定的规定经营。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减少内部腐败机会。
二、合伙人制度的弊端
1. 利益分配
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纪律和协议,分配问题可能导致伙伴之间产生不必要的摩擦和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的分裂和破裂。
2. 管理问题
在合伙人制度中,每个人都有权参与管理,但这也会导致管理混乱和决策的不规范。如果没有足够的管理体系来监督这些决策,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发展缓慢,甚至无法实现目标。
3. 难以维持平衡
在业务中,每位合伙人的角色和贡献不同,这也可能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平衡。这可能会导致一个人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利用其优势,而其他人可能会感到不满意和压力。如果合伙人不能互相信任和相互支持,这种压力可能会导致企业解散和伙伴之间的分裂。
综上所述,合伙人制度在创业中具有很多优点和缺点。虽然它可以带来更好的资源利用机会和风险摊薄,但与此同时,它也可能会导致利益分配不平衡、管理问题和不稳定的关系。因此,在选择合伙人制度时,必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以保证公司的成功和稳定性。
合伙人制度8
一、总则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伙人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合伙制
所谓合伙制,是指合伙人共用公司品牌、推广平台、案例数据库和专家团队等资源的一种业务合作模式。海天广告公司与合伙人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合伙人有权使用知识库,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三、合伙人分类
(一)高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日便投入资金的股东,负责项目信息的搜寻、谈判、合同签定与项目完成,以及团队成员的招募培训、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管理。
(二)普通合伙人: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后根据条件加入的,有一部分资金入股,可参与分红。
(三)期权合伙人: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后,无资金投入但工作能力强,愿与公司同进退的员工,可视其工作态度和能力得到部分期权,参与年底分红。
注: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换,但须提前一个月与公司商议
四、合伙人的产生
(一)本公司组建或重组时直接投入资本的员工;
(二)本公司组建后因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新发展或吸收的员工;
(三)因工作需要而发展的非公司员工的相关人员。
(四)为公司提供技术、资源、人力、财力等方面的'贡献的人。
五、合伙人的条件
(一)在公司工作一年、工作能力较强、想要参与公司经营的员工。
(二)愿意直接或通过购买股权的对公司进行投资的;
(三)有很好的融合性和信任度;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职业纪律的;
(五)有良好的客户发展潜力并把握现实客户资源的。
(四)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发展接近合伙人条件的人选时,可发展其为准合伙人,待条件成熟时,予以正式确认。
(五)通过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正式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人的股权认购
(一)所有公司合伙人应当认购股本。但改制时,发起创建合伙人可将已投入的资本折化成股本予以认购;
(二)改制重组时加入的合伙人应当认购相应的股本;
(三)改制重组后吸收发展的合伙人,必须认购相应的股权。但可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予以认购。
八、合伙人构成和股额
合伙人分为高级、普通、期权合伙人。
(一)高级合伙人是本公司发起或改制重组时投入了股本而直接对公司进行管理的人。
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XX元以上。
2、首期投入不低于XX元。
(二)普通合伙人是本公司发起或改制重组后,按合伙人条件发展的,并认购了股权对公司享有管理权的人。
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XX元以上。
2、首期投入或认购额不低于XX元。
(三)期权合伙人是在一定期间内以业务收入或能力经公司高级合伙人同意而享有一定数额股权后进入合伙人管理层的员工。
1、认购普通合伙人首期投入额的时间不应超过XX元;
2、每年认购额不得低于XX元。
九、股权权利的起算
(一)合伙人的股权权利自其足额投入或认购了相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
(二)投入或认购股权是分批进行的,则以最后一次投足或认购相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
(三)合伙人的投入股权由公司出具股权证明书。
十、合伙人的转换
合伙人的构成可相互转换。但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由高级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XX元;
(二)由普通合伙人转为高级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XX元;
(三)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普通合伙人可按本办法规定直接转升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经考核或本人申请退出合伙人时,必须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后,方可对股权进行转让或处置。
十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财产权、管理权、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二)享有监督权和批评权;
(三)有义务认缴或认购股权;
(四)有义务以现金或实物支持公司运转或发展;
(五)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利;
(六)有义务团结融合所有员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七)有义务使自己成为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楷模。
十二、合伙人的退出和清算
(一)合伙人可以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合伙人
(二)按本办法规定达不到合伙人条件的,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对合伙人运营状况进行考察,确认不利于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
(三)申请退出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会议决定其退出合伙人的,该合伙人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
(四)合伙人主动提出终止合作协议时,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与公司办理各项目移交手续、处理善后事宜及财务清算等。
(五)合伙人解散退伙时应当进行清算和按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十三、合伙人的利益分配
(一)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实行创收与股权比例相结合的分配制。
(二)合伙人的利益分配为每年一次或两次(以一个自然年度计算),具体分配时,应当留足五项发展基金和优先考虑发展需要。
(三)合伙人进行分配时,应当坚持以股权分配为主的原则。
十四、公司品牌运营
(一)公司负责主导品牌的运营。每年年初,公司应制定当年的经营计划,明确运营成本、方式和利润预测。
(二)各合伙人应通力合作,根据公司要求及分工完成公司事项,并积极利用各种办法推广品牌,获取业务信息。
十五、试行与修改
(一)本办法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于XX日起执行。
(二)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所有合伙人可协议对合伙人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以期达到更好的经营效益。
合伙人制度9
1.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主要内容
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合伙人持股计划、事业跟投计划和事件合伙人管理。
“合伙人持股计划”是经济利润奖金的全体奖励对象自愿将该项奖金存留并委托给管理层控制的第三方财务顾问企业购买万科A股股票,存留奖金的全体奖励对象即作为事业合伙人,并通过上述方式以集体形式共同持有万科股份。
“事业跟投计划”指在公司项目层面上,项目所在的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该项目,其他员工可自愿选择跟投,该计划使项目的经营成果直接与经营者的投资收益联系起来。
“事件合伙人管理”主要针对公司部门之间各司其政、缺乏协调机制等问题。公司可以针对某一项事件,打破传统的管理结构,临时组成事件合伙人群组参与到事件的解决过程中。该群组可以超越传统职责划分,通过跨部门协调,寻找最优方案。待事件解决后,事件合伙人又回到各自的部门。
2.阿里巴巴“湖畔合伙人”制度主要内容
阿里巴巴“湖畔合伙人(Lakeside Partners)”名称源自马云等创始人创建阿里巴巴的地点——湖畔花园。根据阿里巴巴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其主要内容有:
(1)合伙人身份的获得。合伙人最初由18位阿里巴巴创始人身份转变而来,新的合伙人从公司管理层中选拔,组成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新合伙人由现任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推荐,获得75%以上的投票即可当选。
其中还分为永久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两人为永久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虽没有明确任期限制,但会因退休、离职和除名等方式丧失合伙人资格。
(2)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合伙人拥有提名简单多数(50%以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专有权。虽然合伙人拥有的是提名权而非决定权(最终决定需获得年度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赞成票),但如果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合伙人有权指定临时董事暂行董事职权(无需经股东大会同意),直到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合伙人再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二、万科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相同点
万科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虽然相差较大,但两者也有共同点——均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法律上传统“合伙”的概念,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传统“合伙”。
我国商法明确规定的“合伙”包括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除了有限合伙人,都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万科、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均为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对传统“合伙”特点的吸纳。传统“合伙”最大的特点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紧密团结,每个合伙人都具有足够的主观能动性,以保证合伙利益。
而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必将分离,两者分离所形成的资合性虽然是企业不断获得外来资本、扩大商业版图的必经途径,但却容易导致企业经营者的懈怠,最终影响企业利益。
万科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既保证企业拥有资合性特征带来的商业利益,又能够使核心管理层像“合伙”一样紧密团结。
2.均依附于公司而存在,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商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身份,但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而万科、阿里巴巴的“合伙”只是公司内部的一个制度,既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也不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仅依附于公司而存在,属于公司治理结构创新而产生的一种新制度,因此只服务于公司并只在公司内部产生作用,合伙人并不能以合伙名义对外参与任何民事法律关系。
3.均不需要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论是在传统的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区别于其他商事主体出资人的最大特征就是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因为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两项措施,使合伙人的个人资产变化与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损益联系起来,但合伙人并不需要为公司的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阿里巴巴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涉及更多的是身份上的权利,合伙人并不需要为公司额外承担财产上的责任。
4.均不注重合伙人股东地位,而强调其经营者身份。传统的合伙人无论是金钱、劳务或技术出资,都以出资为结合的起点,并以按出资额分享收益为结合的目的,合伙人的股东地位在合伙组织中具有重要作用。
而万科、阿里巴巴虽然也要求合伙人必须拥有公司一定股份,但其目的并不在于分享股权收益,而在于通过分享收益加强合伙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减少经营者的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万科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不同点
从前文对万科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两家公司的制度在主要实现措施、合伙人进入机制、合伙人管理结构、对董事的控制力度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别。
1.对商法传统“合伙”制度借鉴的侧重点不同
万科主要借鉴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点。万科的合伙人持股计划和事业跟投计划具有一项共同功能,即通过这两项计划将合伙人的损益直接与股东损益联系起来,从而达到管理层与股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效果。 阿里巴巴侧重借鉴传统“合伙”的人合性特征。
首先体现在创始人建立合伙的初衷及新合伙人的加入条件上:该制度建立的初衷之一是通过管理层对经营权的控制,使创始人所建立的企业文化能够得以传承,因此合伙人的选任要求更多的是“具有正直品质、认同并传承企业文化”等主观色彩浓厚的条件,最初的合伙人也仅限于18位创始人;
其次,新合伙人加入前的投票制度、加入后无任期限制的规定都体现了阿里巴巴对合伙人选择之慎重。与万科的强制跟投、奖金获得者集体入股的合伙人加入方式相比,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人合性特征凸显。
虽然阿里巴巴也规定新加入的合伙人必须拥有公司一定股份,但目的主要是将合伙人的来源限制在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权的高管中,本质是增强制度人合性的一种措施。
2.是否突破“同股同权”原则
“同股同权”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同样权利,该制度规定于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被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所践行。万科的合伙人制度规定在该原则范围之内,合伙人与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具有同等表决权。
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却突破了该原则的限制。据阿里巴巴向SEC提交的20__年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__年6月9日,马云持股比例为7%,蔡崇信持股比例为2.5%,阿里巴巴管理层即合伙人成员的总持股比例仅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相对于最新持股比例为29.2%并多年占据第一大股东位置的软银,以及最新持股比例为15%并多年为第二大股东的'雅虎,阿里巴巴合伙人团队通过半数以上董事提名权所享有的权利,已远远超过在“同股同权”原则下其股权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3.对控制权保护的实现方式不同
由于万科的合伙人制度以“同股同权”原则为前提,因此管理层只能利用合伙人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以提高自身的持股比例,从而通过蜕变为大股东的方式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对创始人控制权的保护很直接,其赋予合伙人半数以上董事提名权的规定,使合伙人对公司的控制无需考虑股权比例因素及大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的影响。
虽然从字面上看,提名权并非决定权,董事的最终决定仍需受到股东投票的影响,但合伙人可以在董事候选人未获通过的情况下指定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届股东大会继续提名新董事——这一规定实质上保证了合伙人对半数以上董事的控制力不仅仅是提名权,而是决定权。
此外,该制度还规定若要“取消或变更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须经过股东大会95%以上表决通过”,这在股权相对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几乎不可能实现,且合伙人的持股比例一直超过5%,因此该规定表面上是维护股东利益,实际上保证了合伙人控制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4.对控制权保护的实际效果不同
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设立之初,就开始向成为大股东的方向努力。据为事业合伙人购买股票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向万科出具的告知函显示,合伙人持股计划自20__年5月28日首次增持万科A股、占公司总股本0.33%开始,至20__年1月,公司累计披露了11次合伙人购买股票的信息。
截至20__年1月27日,合伙人累计持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4.48%,成为当时万科A股中仅次于华润的第二大股东。万科20xx__年报显示,万科股权结构原本高度分散,其中第一股东占总股本比例14.9%左右,第二股东占总股本比例长期低于2%,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管理层能够通过合伙人持股计划增强对公司的控制力。
然而,20__年宝能系开始持续购买万科A股,中国A股市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场公司收购与反收购攻防战拉开了帷幕。宝能系此番收购的最终目的昭然若揭:终结创始人王石的“万科时代”。面对宝能系强大的资本力量,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完全无法自行抵御,最终王石通过引入深圳地铁才勉强获得此次控制权之争的胜利。
而经历“宝万之争”后的万科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万科集团已从之前股权高度分散转变为现在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据万科20__年第一季度报告公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万科新晋的第一股东,占总股本比例已达29.38%;第二股东为境外法人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比例为11.91%;合伙人持股计划在“宝万之争”前使用了杠杆才达到4.48%,在“宝万之争”后欲继续通过增持股票的途径获得控制权也变得非常困难。反观阿里巴巴,其维持公司创始人控制权的目的得到了比较理想的贯彻。即使在创始人马云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远低于公司其他股东(如雅虎、软银等)时,仍能够通过控制提名董事的方式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5.两个制度的核心功能不同
万科管理层在设立合伙人制度时虽然具有增强控制权的初衷,但客观上并没有对公司股东的权限进行任何制度性约束,因此在增强创始人团队控制权方面的作用并不突出。有学者指出万科合伙人制度的本质是一种激励和约束制度,其核心功能是将职业经理人与股东和公司利益捆绑,通过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方式激励和约束管理层。
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实现激励管理层和凝聚企业文化的目的,但核心功能在于维持创始人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为此,其不惜突破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同股同权”原则,通过公司章程赋予少数合伙人股东以高于其他普通股东的权限,而不考虑其持股比例的多少。
四、启示
1. 万科:增持股票方式无法有力保障创始人的企业控制权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通过增持股票保持企业控制权需要巨额资金,实际操作上难度较大。在股权分散的公司,通过增持股票保持企业控制权所需资金相对较少,尚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股权分散的公司也是恶意收购者入侵的重灾区。恶意收购者有备而来,并通常会使用杠杆使资金更加强大,目的直指企业第一股东身份。
所以,即使合伙人的持股比例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已经具有了一席之地,为防止资本“野蛮人”的入侵,仍需不断加入资金,企业规模越大,所需资金就越多。
并且,创始人团队不断增持股票的行为本身就与企业上市为吸收外来资本的目的相左。因此,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无法有力保障创始人的企业控制权。
然而,万科合伙人制度并非毫无价值,其在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方面极具借鉴意义。合伙人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计划使经营者与公司股东、项目共担风险,甚至因使用杠杆而承担更敏感的损益,有效地增强了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经营者责任心和能力。
2. 阿里巴巴:突破“同股同权”原则是创始人保持控制权的有效途径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通过突破“同股同权”原则,使创始人即使在所占股份较少的情况下,也能始终牢牢掌握企业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能够有效地避免恶意收购,保证新入场的资本均支持创始人及其团队的经营权,维持公司运营方针的连续性。
然而,违背了“同股同权”原则的合伙人制度并不能见容于我国现行法律,因此阿里巴巴只能于20__年9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举直接阻断了国内大部分有意向投资者的投资途径。
尽管如此,在公司控制权掌控和获得国内融资机会之间的取舍上,阿里巴巴还是选择了前者。事实上,对于阿里巴巴等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来说,上市融资仅是使公司获得长远发展的一种途径,而掌握控制权则是公司长盛不衰之根本,因此,阿里巴巴的选择亦在意料之中。
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已经开始在“同股同权”的例外规则上进行尝试。20__年6月13日,科创板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板,在我国首创性地建立了特别表决权股份制度。
相对于普通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至多十倍的表决权,标志着我国法律第一次突破“同股同权”原则,认可双重股权结构。但科创板的适用范围还较小,仅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
相信随着科创板试点的进一步扩展,“同股同权”例外规则开放扩大至我国所有股份有限公司或将成为现实。
合伙人制度10
第一种: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
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是让员工明明白白的分钱,大多数成长型公司都在采取华为的操作模式,就是采取虚拟股份的方式!
虚拟股份就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权的分红权,让员工拿钱来购买股权的分红权,让公司核心的骨干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拥有公司的分红权,分红权并非能够带走公司的股权,这样不会牺牲公司老板对股份的控制。
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也不会改变现有的股东结构。这样的方式又能把核心的骨干发展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极大的调动员工的工作动力、热情。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就是让员工和公司捆绑在一起,成为利益、事业、命运的共同体。
利益分配制度以合伙人虚拟股份操作为核心。很多成长型公司老板误以为合伙人管理模式,就是简单让员工和公司合伙、分钱、分股,这是极其错误的。合伙人管理模式,并非是简单的分钱游戏。
合伙人管理模式最核心的就是把公司20%的核心骨干发展成公司的灵魂,成为公司的传承者,成为公司的先锋队,代表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先进的生产力。
核心骨干在各个领域里边是独当一面的人才,有技术的专长,能够形成互补的团队,能够代表公司的根本利益,为公司操心的人。
合伙人管理模式本质上讲是一个有灵魂、有信仰的组织,有了这样的组织就能够传承公司的文化。不能像传统公司,当公司创始人离开公司之后,公司就迅速的衰败下来。合伙人管理模式非常强调公司的文化传承。
马云的阿里巴巴为什么要做合伙人管理模式?马云公开对外说:不要误以为我们发展这30位合伙人是为了控制阿里巴巴!更重要的是让这家公司有主人,让他们跟这家公司有长远的利益捆绑,能够传承公司的`使命和核心价值观、核心的文化。这就是合伙人管理模式的精髓。
在合伙人制度建设的时候,必须把利益分配制度放在第一位。华为的任正非说:为利益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以文化为纽带,所有的管理都必须先把利益解决。
第二种:合伙人的晋升发展制度。
合伙人不能是简单的股权操作、股权改革;不能简单的让核心的高管团队来分配利益;不能简单的让员工来购买公司的股权。.。.。.
合伙人管理模式是一家公司人才发展的核心动力机制,合伙人管理模式必须要建立起三级合伙人的序列。一级合伙人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委员会,好比党组织里面的常务委员会一样,这个常务委员会有极大的管理权力。
它可以提名二级合伙人、三级合伙人,可以制定合伙人发展政策,还可以罢免、开除合伙人,这是一个非常有权利的机构。
员工想进入这样的组织,必须进入预备合伙人的考察期。有了预备考察期,核心骨干就会提前做好思想的准备,提前积极主动的努力,为将来能够成为公司合伙人而努力!
阿里巴巴为什么要采取合伙人管理模式?马云说他是采取了麦肯锡、高盛公司等一些非常优秀公司的做法,发展合伙人,让一家公司有合伙人的序列,让员工看到希望和盼头,永远不认为是在为公司打工。
让员工不断的努力发展,能够成为预备合伙人,从三级合伙人依次晋升到一级合伙人,成为合伙人委员会,解决了公司员工的晋升发展的的动力问题,也解决了员工为谁干的问题。
第三种:合伙人的奖罚机制。
进了合伙人的组织,就代表一家公司的先锋队,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信仰,这样的成员必须履行公司的制度,履行公司合伙人的义务,比如说践行公司的文化、培养人才、为公司不断的操心。如果做不到就必须接受严厉的惩罚。
合伙人必须有明确的奖罚机制,对于合伙人的奖罚是非常严格的。
第四种:合伙人的考核机制。
合伙人考核机制,包括合伙人如何进入合伙认组织,必须进行考核。并非所有的员工都有资格进入合伙人组织中来,有非常严格的考核标准。
包括员工对公司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员工的人品、员工的能力和发展的潜力。.。.。.都必须列入合伙人的考核中来。
合伙人组织内部的员工每年都必须进入内部的考核中来,如果有滥竽充数的,到了合伙人组织里面来不做业绩贡献、文化贡献,这样的人要及时从合伙人组织里面剔除出去,不能影响到整个合伙人的先进性!
合伙人管理模式非常强调组织有信仰、使命,代表公司的核心文化。
第五种:合伙人的退出机制。
员工如何退出呢?
一种叫做自然退出?比如说员工离开公司了、员工退休了,这都叫自然退出。
自然退出,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合伙人奖励,可以赎回合伙人所持有的虚拟股份。
如果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合伙人章程,违反的合伙人的义务,就可以强制性的退出。通过合伙人委员会统一的制度,让不良的合伙人退出合伙人组织,强制收回合伙人的虚拟股份。公司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对员工是有严格的制度性的要求。
合伙人退出的时候,对合伙人虚拟股份的收回,可以采取溢价回购或者原价回购的方式。员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除了享受年终的分红,更重要的是践行公司的文化。
第六种:合伙的文化机制。
合伙人代表一家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使命,必然就要梳理出合伙人的文化手册。
所有的合伙人都应该清晰公司的文化,大凡优秀的公司都有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传承必须有良好的文化机制。
大凡宗教都有传承的文化机制,每个宗教都有经典,比如说有圣经。合伙人管理模式作为一家公司文化传承的组织,必然要有它本身文化的经典,就是文化手册。
合伙人制度11
阿里巴巴在向纽交所递交的招股说明书等有关文件中对合伙人制度作了详细说明:从xx年,阿里巴巴公司成立时起,马云等人就以合伙人的精神运营和管理这家公司。xx年7月,为了保持公司的这种合伙人精神,确保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的持续发展,阿里巴巴将这种合伙人协议确立下来,取名“湖畔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在离开阿里巴巴集团或关联公司时,即从阿里巴巴合伙人中退休。每年合伙人可提名新合伙人,新合伙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在阿里巴巴或关联公司工作满五年以上,对公司发展的积极贡献,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为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等。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与一般意义上的合伙制不同,一般意义上的合伙制度是作为商业上的一种组织形式,与其他公司制度相比较而言,更强调合伙人在权利义务与一般公司股东的区别,另在税收方面也存在差别。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核心在与公司董事会的选任制度,即由合伙人提名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
有限合伙企业最大的优势在于资金的杠杆作用,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用很少的资金就可以撬动上百倍资金来为其所用。与此同时还能将企业的经营控制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并且获取超过其出资比例的超额收益。
在创投机构这类的投资公司,出资最多并不意味着企业管理能力很强,很多投资者仅仅是希望获得投资收益。
至于公司如何管理,更需要有专业性很强的人士来操作,有限合伙制就是GP(普通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分离,自主性很强。
普通合伙人(GP)=1%的资金+无限连带责任+企业管理权,有限合伙人(LP)=99%的资金+有限责任+合伙协议利润分配。
阿里巴巴的这种合伙人制度无疑是一种更有利于公司管理层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制度设计,使管理层可以基于较少的股份而获得公司较大的控制权。
正是在新型合伙人机制的基础上,阿里巴巴形成了以使命愿景价值观驱动的独特文化和良将如潮的人才体系,为公司传承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保障了此次面向未来的领导力升级。
这一新型合伙人机制,在行业被人津津乐道,在于其优势非常突出。任何一家公司,创始人想要把握公司发展方向,必须足够控制权,但在其成长过程中又需要天使投资人创投、私募基金等融资,稀释自己的股权。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在借鉴双层股权结构优势的基础上又对其进行创新,避免了双层股权结构的一些不足,因此,加大制度的包容性实为必要。
折射高净值人群背后的财富传承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被称道,很大原因在于企业家们对财富的传承焦虑。
高净值人群中很大比例是企业家,民营企业家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具时代色彩的人群,胆子大、敢于冒险、有责任感。对于一手打造的.企业及事业,企业家内心是希望后人有能力继承衣钵,继续经营下去,甚至打造百年企业。随着第一代企业家的年事渐高,财富传承也迫在眉睫。
这里所提及的财富传承,主要包涵有形财富及企业传承。
有形财富包括房子、股权、金融资产等,是一代辛勤奋斗积累的家业,非常珍惜,希望获得保障与圆满传承。
在面对这些财富的继承问题上,不同的财产,选择的继承工具不同,最好的继续方式是金融工具与法律工具配合使用,以实现继承的目的。目前被人们广泛使用的继承方式有四种:遗嘱安排、法定继承、人寿保险、家族信托。
传承有形财富面临的问题适合所有积累一定资产的家庭,如中产阶级、私行客户、超高净值客户,这些问题是共通的。这些问题解决了,是惠泽子孙后代的安排。
而企业股权能否传承,企业衣钵是否不会面临三代而斩?才是企业家们颇为头痛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以下的一些案例来作参考:
第一条道路——家族拥有股权,家族成员经营;典型案例如李嘉诚家族,已经顺利完成传承,长子继承衣钵,次子另辟江山。
第二条道路——家族拥有股权,职业经理人经营;典型案例是美的集团,目前第二代掌门人不是创始人何享健的儿子何剑锋,而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职业经理人方洪波。何剑锋专注于投资领域,目前没有回归家族管理。
第三条道路——家族成员经营,家族股权稀释。典型的案例是日本丰田汽车,由于家族成员对于品牌的影响力,虽然股权早已稀释很小比例,但是还担任企业高管。
第四条道路——企业出售,家族转型。典型案例是香港永隆银行被股东出售给大陆招商银行,在家族经营金融进入萎缩时代及时家族财富变现,也是一种传承的选择。
第五条道路——阿里巴巴的新型合伙人制度,以专业团队来接过创始人手中的棒,一整套维系阿里巴巴生态健康的决策、人才,治理安排制度,却在马云不断远离「一线」的十年里逐步确立。公司如何挑选接班人?如何平衡短期与长远利益?如何保障股东权益大小问题都由这套机制,以及机制下产生的管理层、员工共同解决。
这不仅是财富的传承,更是大型企业创始人沉甸甸的责任感,找到合适的接班人、把企业传承下去,企业传承的问题解决了,造福的员工和社会一方,有利于中国企业的平稳发展。
回归传承的本源,财富是对未来家族能力的储备,有超越数字的意义。物质财富容易传承,但创富的软实力和家族精神无法物理性传承。如果那些无法带走的财富终将归还给社会,在兼顾亲情、权衡经商兴业的利义之时,就应更多地造福社会、反哺社会。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所有权的“风骚”与经营管理权的“风骚”不一定非要捆绑在一起。
合伙人制度12
x公司,成立于20xx年x月,由五个创始股东构成,股份占比分别是63%、20%、7%、5%和5%。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有xxx名员工。为了留住品牌总监、技术总监等核心员工,制订了合伙人计划方案,方案大致思路如下。
一、合伙人释义
本方案的“合伙人”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直接或者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和信托基金的基金投资者身份间接认购本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合伙企业的股票、股权或份额,参与经营、按股份或份额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合作形式。
二、合伙人对象与条件
1.在本公司服务满3年。
2.专业性强、核心员工、不可替代性强。
3.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与价值观而竭尽全力。
4.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合伙人计划的实施,成为本公司合伙人资格须董事会成员超过80%同意。
三、合伙人资格
1.公司拿出10%股份,即100万股成立合伙企业F,股份来源为大股东A稀释5%、二股东B稀释3%、三股东C稀释1%;剩余股东D和E各稀释0.5%,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现在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表所示。
x公司股权架构 略
2.以1元/股的价格计算合伙金总额为100万,公司把其分成200份,5000元/份。合伙人最低申购份数为10份,以5的倍数为基数。
3.合伙人的资格类同于“身股”,合伙人在职期间享有,不得转让与继承。
四、合伙人出资及考核
x公司合伙人出资及考核方案 略
五、合伙人分钱
按净利润的40%分红,合伙人分红总额=净利润×40%×10%。假如20xx年公司的净利润低于700万元和20xx低于800万时,公司董事会将有权终止合伙人计划方案的实施。
六、合伙人收益测算
20xx年公司净利润为845万,20xx年预计1200万,增幅为29.58%。
因此,品牌总监分钱=1200万×40%×10%×(30÷200)=7.2万,年投资回报率(ROI)为48%,也就是说品牌总监2年就收回合伙金了。
七、合伙人兜底条款
如果20xx—20xx年合伙人ROI低于48%,公司补齐差额部分,这就是兜底条款。假如20xx年品牌总监合伙人投资回报率为32%,那么公司补足16%,即公司补差=7.2×16%÷48%=2.4(万元)。
八、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分红及分息权:有权依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获得公司净利润的分红权;获得利息的权利,即合伙金按银行年定期存款利息的2倍核算。
2.查阅公司财务账簿权: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股东恶意压低或隐藏利润。
3.合伙金回购的请求权:合伙人计划实施满2年后,合伙人可享受此权利。
4.申诉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伙人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申诉。
5.出资的义务:合伙人有按期缴纳合伙金的义务。
6.遵章守纪义务: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7.保密的义务:合伙人不得将本计划书及相关协议泄露给任何人;
8.竞业限制的义务:合伙人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兼职或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
9.纳税的义务:承担因分红所产生的纳税义务。
九、合伙人退出
1.自愿退出: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退出,合伙金全额退还,10个工作日内办妥。
2.离职退出:合伙人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50%合伙金,6个月后退还剩余50%。
3.违纪退出:合伙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合伙金按60%退还;如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要求合伙人赔偿损失,且用合伙金扣抵损失的权利。
4.考核退出:连续两年得分在80分以下。
十、合伙人转股(股东)的规定
合伙人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同时满足下列的条件,合伙人原投资的合伙金自动转成公司注册股份,合伙人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1.自公司实施合伙人计划后满2年后,即合伙人的分红(钱)大于或等于当初投入的合伙金本金时。
2.公司董事会成员超过80%同意。
3.合伙人个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本人自愿,并填写《合伙人转股东协议书》。
十一、其他
1.公司董事会可以修改本方案或对未尽事项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附件1《合伙人出资协议书》、附件2《自愿参加合伙人计划的申请书》、附件3《合伙人计划终止的协议书》和附件4《关于终止xx有限公司合伙人计划的申请书》四份文件,是本方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方案一式两份,合伙人和公司董事会各执一份。
4.本方案经合伙人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
5.本方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伙人制度13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伙人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伙制
所谓合伙制,是指合伙人共用公司主营业务行业资源、公司品牌、推广平台、数据库和专业团队等资源的一种业务合作模式。所有合伙人对外必须使用“君毅”品牌,产品及项目收入必须经公司银行账户统一处理。
第三条合伙人分类
(一)一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免费使用公司公共平台(承担公司公共费用分摊)负责XX等资源整合、市场营销及项目实施,包括项目信息的搜寻、谈判、合同签定与项目完成,以及团队成员的招募培训、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管理,财务相对独立。
(二)二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免费使用公司公共平台(自身没有团队),主要负责现主营业务:XX等项目的跟踪、谈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合同签定后,必须将项目移交公司组织实施,也可参与或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两种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换,但须提前一个月与公司商定相关事项。
第四条业务支持
(一)公司鼓励北京区域以外的合伙人在当地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注册费用由公司与合伙人协商解决。
(二)合伙人在进行业务谈判时,公司领导或专家免费出面支持商务洽谈一般不超过两次,重大项目不超过三次,相关差旅费用由合伙人承担。
(三)合伙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指导、协助,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第五条项目分成
(一)一级合伙人分成。在项目实收总额中,合伙人收取其中的80%(税前)作为运营费用,包括市场营销、项目实施及团队建设等费用;公司收取其中的20%作为品牌管理费用,用于平台建设、财税管理(含实收总额的营业税、分成部分的公司所得税)等费用。
(二)二级合伙人分成。在项目实收总额中,合伙人收取其中的40%(税前)作为营销费用,公司收取其中的60%作为品牌管理及项目实施费用。
第六条创业扶持
对申请独立运营的一级合伙人,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分成优惠扶持,相应品牌管理费用收取比例调整为:第一单业务15%、第二单业务18%,随后按20%执行。
第七条项目合作
(一)一级合伙人接到业务但自身力量不足以完成时,可在按第五条实施分成的基础上与公司合作承担,具体分配方式以协商为准。
(二)公司本部承接的业务,也可邀请合伙人及其团队共同实施,具体分配方式以协商为准。
第八条信息共享
(一)公司公共平台接到的业务信息,应按区域分配给合伙人以供其跟进,项目成功后提取项目总额10%的平台维护费。
(二)公司通过社会关系得到的业务机会,或者合伙人推荐给公司的业务机会,项目成功后均提取项目总额最高不超过15%的中介费。
第九条团队管理
(一)合伙人团队成员可选择与合伙人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责任均由合伙人承担)。
(二)团队成员的薪酬激励与社保福利须有一定保障,具体由合伙人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条合伙人权利
(一)公司品牌、行业资源和荣誉资质的使用权;
(二)自身团队的业务运作、人事安排及财务分配等权利;
(三)公司制订发展规划、营销计划和重大活动的参与权;
(四)公司修订合伙人管理制度的参与权。
第十一条合伙人义务
(一)维护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维护公司形象;
(二)行业所有业务及收入必须向公司如实反映,完成项目后均须提交给公司项目部,并按项目上交各类款项;
(三)与其他合伙人发生冲突时接受公司协调;
(四)接受公司对服务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等。
第十二条合伙人资格的取得与撤销
(一)合伙人来源包括公司员工自行申请,公司领导或员工推荐外部专业人才等。
(二)合伙人申请正式提出后,公司应组织评审确认,通过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正式成为合伙人。
(三)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对合伙人运营状况进行考察,确认不利于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
(四)合伙人主动提出终止合作协议时,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与公司办理各项移交手续、处理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接、团队成员安排及财务事项的厘清等。
(五)具体而言,公司合伙人资格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五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中型企业担任过高层管理职务者优先。
3、掌握行业知识,精通某一领域或拥有行业某一领域资源。
4、熟悉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精通各种设备和流程。
5、诚实守信,言必行,对于自己所承诺的事情全力以赴,不因个人利益而放弃责任或推卸责任。
6、遵守行业的职业道德,对于客户、公司的利益高度负责并全力以赴。
7、能够在所参与的管理、营销或专项工作中克尽职守
第十三条公司品牌运营
(一)公司负责主导品牌的运营。每年年初,公司应制定当年的营销计划,明确营销方式及营销费用。
(二)各合伙人应通力合作,根据公司要求及分工完成营销事项,并积极利用各种办法推广品牌,获取业务信息。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层面的合伙人,分支机构业务合伙人运作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起施行。
合伙人制度14
(1)“永辉合伙人”并不享有公司股权、股票,而只有分红权,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利益再分配,属于虚拟股的激励模式。
(2)“永辉合伙人”有别于常规的绩效考核制度,借助阿米巴经营思维“人人都是经营者”,重在激励,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业绩对赌。
(3)“合伙人”制度核心就是: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定人
参与永辉超市歌门店合伙人制度的人员:
(1)1店长、店助
(2)四大营运部门人员
(3)后勤部门人员
(4)固定小时工(工作时间≥192小时/月)
不能参与永辉超市歌门店合伙人制度的人员:
(1)微店课、咏悦汇、新肌荟、茅台等课组人员
(2)培训生、实习生、寒暑假工、学习干部
(3)小时工(工作时间<192小时/月)
3定量
(1)定总量
门店奖金包=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30%
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 = 实际值 - 目标值
门店奖金包上限:门店奖金包≥30万时,奖金包按30万元发放
其次确定门店分红的份数
总份数=∑各部门同职级人员人数×部门毛利额达成率排名对应分配系数
最后计算合伙人应该得到的分红金额
4定价
参与人员按照工作绩效和结果,获得分红,不需要出资。
5定条件
(1)门店销售达成率≥100%
(2)利润总额达成率≥100%
永辉超市门店当中的部门,课组若想参与分红,需要达到如下条件:
6定来源
永辉超市门店合伙人的分红,是属于在增量市场里面切出一块分给大家,不涉及到实股。
遵从工资—奖金—合伙人分红—总部股东分红的顺序。
7永辉超市合伙人效果
通过经营数据对比,你会发现:
(1)随着永辉超市门店数量的'增加,但是员工数量在减少,证明人均效率、人均产出是在增加;
(2)永辉超市单店平均员工数从221人下降至145人,优化了人员结构;
(3)职工的平均薪酬增加,但是公司整体的人工费用率并没有增加多少。
另外,通过和永辉高层的沟通,永辉超市的离职率约从8%降至4%,商品损耗率约从6%降至4%,上货率、更新率大为增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均有提升。
注:股权激励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战略、绩效管理、财务管理、人性把握等各个方面,每个企业的行业不同,创始人的风格不同,所处的企业发展阶段也不一样,要想把股权激励踏踏实实的导入下去,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合伙人制度15
1、让优秀的员工当家做主,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是未来必然趋势,万科、华为、海尔、小米,龙湖等著名的公司都在纷纷推行合伙人管理模式,让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的共同体。让员工转变打工心态,从过去为老板干转变为自己干。
2、建立合伙人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让为自己干等于为公司干,必须建立合伙人的制度,合伙人的制度包括进入机制、发展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淘汰机制、退出机制等制度。
3、强化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当导入合伙人的制度后,还必须导入法治的系统管理体系,让员工懂得敬畏规则是最基本的.合伙人精神。为什么员工不愿意执行制度?员工把自己当打工仔,而非主人。当员工转变为合伙人后,员工就会接受制度管理。
有一家企业的制度管理堪称典范,这就是德胜。几乎每次,只要有机会,德胜老总聂圣哲总会发表他对员工遵守制度的希望和要求:每个员工时时刻刻都要明白一个大道理,你选择了德胜,你就应该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精神,就应该对德胜的理念和制度有一种盲从。这里有一点不需要你糊涂的,你随时觉得德胜公司不是你呆的地方,你随时可以辞职,我们决不会因为德胜的私利而拖一些人的后腿,但决不容许你选择了德胜而工作又三心二意!这是我们严肃的纪律!你选择了德胜,你在德胜干,领德胜的工资,你就要对德胜尊重。
在德胜,制度管理其实是一项十分繁琐的用心的教育工程。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一个空间,如果你不去填充美好的东西,它就会杂草丛生。德胜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农民工,这些工人的内心往往一片空白,但是他们也有很多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所以说,制度管理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对员工进行再教育的庞大系统工程,管理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
4、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合伙人文化!
合伙人的文化是契约文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部门的管理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你的下属喊你叫大哥,叫老兄、老弟?如果有,这种“熟人文化”将会导致团队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为什么?因为你和下属是兄弟关系,就算犯了点儿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大哥?只有一个目的:他要特权,想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不按规则办,在团队里特殊化,横着走。
所以,管理者走“群众路线”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下属称兄道弟的结果是,下属犯了错误,违反了制度,上司抹不开情面不了了之。后遗症是下属得寸进尺,不拿制度当回事,嬉皮笑脸,整个团队管理接近失控状态。
如果不这样呢?事情就好办多了,咱们是工作关系,契约合同关系,公事公办,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拿钱干活,规规矩矩,照制度来,为什么?因为大哥不在,我得小心点儿,否则会挨罚的,这就是“生人文化”。
因此,不管是是老板、总经理还是部门经理,要想把团队带好,必须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契约精神的合伙人文化”,不给那些投机取巧的、耍小聪明的人留有空间,这样一来制度的执行当然就顺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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