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优选]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人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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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制度1
作为一种企业经营形式的合伙制度,在中国经济市场中已经发展了许多年。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合伙人制度来组建企业。然而,合伙人制度并不是完美的,它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和约束来保障公司和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和利益。
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规章制度主要是对合伙人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规定和约束,确保合伙人在经营企业中遵守法律法规,并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伙人责任。合伙人负有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润等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各合伙人要保持诚信、勤奋、合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害公司和合伙人的利益的行为。
二、权益分配。合伙人根据资金、技术、劳务等投入的不同得到相应的权益份额,分配权益应按照协议约定分配,不得有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侵犯公司和其他投入方的权益的行为。
三、会议要求。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公司全体合伙人及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时,应举行合伙人会议,确保所有合伙人的意见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讨论,防止个别合伙人的个人利益决策过于风险大,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四、合同管理。合伙人应与投资合伙人签订合同,协议投资额、权益分配、财务分配、决策权等事宜。并在经营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不得单方面修改、解除合同等侵犯投资方权益的行为。
五、财务报告。为了保证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投资方权益进行把握和了解,公司应每年发布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同时合伙人也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确保公司财务状况公开透明,不得进行任何虚假记账等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约束
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合伙人制度的成功实施难免会遇到一些挑战和难点。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加强制度约束,确保合伙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下是约束合伙人行为的方法:
一、严格的考核制度。合伙人必须有切实的工作计划和职责,对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表现出色的`合伙人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合伙人进行惩罚和调整,避免公司的发展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二、强制执行规章制度。合伙人必须签署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议,受到严格的约束,违反规章制度的合伙人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
三、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合伙人制度不会产生经营上的专业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组专门的管理团队来管理公司的业务运营,确保公司的工作高效有序。
四、外部监管。公司应当接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管理。作为一家有企业行为的合伙企业,公司的经营和决策都是有一定约束和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企业的成功,并非只有靠一种经济形式的选择,依靠制定制度和规章约束来保障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也是重要的甚至是必要的。在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合伙人规章制度和约束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保证。
合伙人制度2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益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该形式的优点在于灵活性强、便于管理、共同承担风险等。然而,由于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益,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以确保企业的健康运营与发展。
一、管理规章制度
1、 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管理规章制度,它是一份合约文件,约定了合伙人的投资比例、权益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共同管理权和合伙期等内容。合伙协议书应注重写作的精细和详细,以确保合伙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2、 职权管理办法
职权管理办法是指合伙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责任、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它与合伙协议书相一致,应为全体合伙人约定的规范性依据,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3、 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是保障合伙企业决策的规章制度。其中,管理层会议和股东会议是最为重要的两种会议。管理层会议是管理层人员的重要决策机构,股东会议则是股东对于合伙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应按照固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召开,并及时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二、约束机制
1、 诚信原则
诚信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约束机制,所有合伙人都应当诚信合作,自觉遵守合伙协议书约定的各项规定。如果合伙人违反协议,会导致企业内部协调不一致,严重时甚至可能引起合伙企业的解散。
2、 汇报制度
合伙人应当遵守汇报制度,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汇报企业经营情况,包括财务、销售、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重要项目的决策者汇报决策内容和执行结果。这样可以使所有合伙人始终对企业的运营情况保持清晰了解,便于大家在日后的决策中参考。
3、 冲突解决机制
由于合伙企业由不同的合伙人组成,彼此间在利益、观点等方面可能有差异,这时需要有冲突解决的机制。合伙企业可以通过指定仲裁委员会、设立专门机构或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来解决冲突。同时,合伙人应当在协议书中规定好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便在冲突时能够及时解决。
三、总结
以上是关于合伙人规章制度与约束的一些基本要求,这些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有助于提升合伙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使企业在共同协作中实现共赢。同时,合伙人在实践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合作,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合伙人制度3
x公司,成立于20xx年x月,由五个创始股东构成,股份占比分别是63%、20%、7%、5%和5%。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有xxx名员工。为了留住品牌总监、技术总监等核心员工,制订了合伙人计划方案,方案大致思路如下。
一、合伙人释义
本方案的“合伙人”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直接或者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和信托基金的基金投资者身份间接认购本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合伙企业的股票、股权或份额,参与经营、按股份或份额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合作形式。
二、合伙人对象与条件
1.在本公司服务满3年。
2.专业性强、核心员工、不可替代性强。
3.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与价值观而竭尽全力。
4.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合伙人计划的实施,成为本公司合伙人资格须董事会成员超过80%同意。
三、合伙人资格
1.公司拿出10%股份,即100万股成立合伙企业F,股份来源为大股东A稀释5%、二股东B稀释3%、三股东C稀释1%;剩余股东D和E各稀释0.5%,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现在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表所示。
x公司股权架构 略
2.以1元/股的价格计算合伙金总额为100万,公司把其分成200份,5000元/份。合伙人最低申购份数为10份,以5的倍数为基数。
3.合伙人的资格类同于“身股”,合伙人在职期间享有,不得转让与继承。
四、合伙人出资及考核
x公司合伙人出资及考核方案 略
五、合伙人分钱
按净利润的40%分红,合伙人分红总额=净利润×40%×10%。假如20xx年公司的净利润低于700万元和20xx低于800万时,公司董事会将有权终止合伙人计划方案的实施。
六、合伙人收益测算
20xx年公司净利润为845万,20xx年预计1200万,增幅为29.58%。
因此,品牌总监分钱=1200万×40%×10%×(30÷200)=7.2万,年投资回报率(ROI)为48%,也就是说品牌总监2年就收回合伙金了。
七、合伙人兜底条款
如果20xx—20xx年合伙人ROI低于48%,公司补齐差额部分,这就是兜底条款。假如20xx年品牌总监合伙人投资回报率为32%,那么公司补足16%,即公司补差=7.2×16%÷48%=2.4(万元)。
八、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分红及分息权:有权依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获得公司净利润的分红权;获得利息的权利,即合伙金按银行年定期存款利息的2倍核算。
2.查阅公司财务账簿权: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股东恶意压低或隐藏利润。
3.合伙金回购的请求权:合伙人计划实施满2年后,合伙人可享受此权利。
4.申诉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伙人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申诉。
5.出资的义务:合伙人有按期缴纳合伙金的义务。
6.遵章守纪义务: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7.保密的义务:合伙人不得将本计划书及相关协议泄露给任何人;
8.竞业限制的义务:合伙人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兼职或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
9.纳税的`义务:承担因分红所产生的纳税义务。
九、合伙人退出
1.自愿退出: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退出,合伙金全额退还,10个工作日内办妥。
2.离职退出:合伙人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50%合伙金,6个月后退还剩余50%。
3.违纪退出:合伙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合伙金按60%退还;如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要求合伙人赔偿损失,且用合伙金扣抵损失的权利。
4.考核退出:连续两年得分在80分以下。
十、合伙人转股(股东)的规定
合伙人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同时满足下列的条件,合伙人原投资的合伙金自动转成公司注册股份,合伙人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1.自公司实施合伙人计划后满2年后,即合伙人的分红(钱)大于或等于当初投入的合伙金本金时。
2.公司董事会成员超过80%同意。
3.合伙人个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本人自愿,并填写《合伙人转股东协议书》。
十一、其他
1.公司董事会可以修改本方案或对未尽事项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附件1《合伙人出资协议书》、附件2《自愿参加合伙人计划的申请书》、附件3《合伙人计划终止的协议书》和附件4《关于终止xx有限公司合伙人计划的申请书》四份文件,是本方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方案一式两份,合伙人和公司董事会各执一份。
4.本方案经合伙人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
5.本方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伙人制度4
一、背景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公司国营背景下股权高度分散,经营层持股低,实际意义上的控制人缺位,职业经理人可以共创共享但无法共担等经营管理问题提出的,旨在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使经营层填补实际意义上控制缺位。同时更好的管理市值,防止恶意收购。进一步激发经营管理团队的主人翁意识、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强化经营管理团队与股东之间共同进退的关系,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具体措施与特点
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采用了传统的股东治理路线,即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加强经营层控制力。具体设计了三个方面:
一是跟投制度,对于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
二是股票机制,将建立一个合伙人持股计划,也就是200多人的EP(经济利润)奖金获得者将成为万科集团的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的股票,未来的EP奖金将转化为股票。
三是事件合伙,根据事件,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工作任务,项目中拆解原有部门职务划分,旨在解决部门中权责过度划分对企业整体长期利益的损害,跨部门“协同”联合找最优方案。
这一机制有四个最显著的特点:
第一,设计不同层级的合伙人制度,掌握公司的命运。从x年开始,万科就按照“不同级别、不同比例”的原则,对万科各级雇员(包括高管层在内)的年终奖金进行了扣除留存,这笔钱在将近6个月后,被用于盈安合伙对万科A股股权的收购。
首批1320名事业合伙人主要来自经济利润奖金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的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相关人员在自愿原则下可以选择参与公司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未来公司会鼓励更多的员工参与到合伙人持股计的人才,做大事业。
第四,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股票制度经管理团队员工与股东捆绑在一起,利益基础一致,共冷暖。
三、制度分析
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是基于目前市场价格的股权展开,核心内容只是在于帮助合伙人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获取更加多的股权,并没有超越“股权”的投票权和决策权出现。也就是说,新注册的壳公司对万科股权的收购,是万科事业合伙人制的运作基础,所有合伙人苦心经营企业以实现目前股价和未来股价的价差,才是合伙人激励的基本。而且投资的交割周期有限制,合伙收益保有杠杆的存在。从这一方面来看,它的事业合伙人计划更像是一个二级市场增持型的激励计划的管理创新升级版。
股权激励的基本面可以控制,而股权激励存在的离下层员工较远和不可以控制波动的问题,则通过项目跟投制度解决,一方面解决了投资的问题,好项目员工投钱双方受益。另一方面使项目盈利与员工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能更快为员工带来直接收益,由于员工能从中获取更大的利润分红,且项目在完成预售后就能迅速兑现利润,能给员工带来更大的激励。
与以往各个部门只专注于自己的绩效相比,所有员工都会更关注项目利润,也会因此对产品设计、建筑质量、开发节奏、销售价格、客户群开拓、客户服务等更加关注,带动部门协同性明显提升。
优势:
1、更有效的管理市值和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
2、改变万科从投资买地到销售结算这一项目操作全流程的所有行为。改善运营效率,形成背靠背的信任,进而创造最大价值。
3、更有效地激励经营层,无论是集团层面的持股计划,还是项目层面的跟投制度,从员工转变为合伙人,这种身份上的转变所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4、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越做越大,彻底改变管理方式,不仅是奖励制度,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5、时刻保持新的生命力,不断地让优秀的合伙人加入,不断新陈代谢,把万科做得更大、更优秀,保证团队是最优秀、最有战斗力的团队。
质疑:
1、合伙人持股代表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认可,但是并未有多少机构认为此举有利于公司消除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
2、即便是万科获得了总股本的10%,万科的管理团队如何能够以此少量的股权比率防御恶意收购?万科给出的解释是,代表国有资本的第一大股东华润目前持有公司15%,以及王石的好友,香港商人刘元生持有万科1。21%,三者合计持有股权将达到26%,具有较大的话语权。
3、高管层受益程度更高,因为他们能通过捆绑员工利益的方式增强对董事会的话语权,保持自己对公司经营的决策权,但对于大量中层人员而言,他们对公司经营并没有决策权,买卖股票的决定权也不在自己手上,买入的价格与自己通过投资账户购买并无差异,加上公司股价有可能与业绩出现长期背离,因此想从中获益难有太大的保障。
4、中层人员而言,合伙人没有办法消除资本市场上的波动和资本市场的偏好,他们通过员工持股获利的唯一办法是股价上涨,但由于房地产高速增长期已过,行业将面临分化,资本市场很难像以往那样给予房地产公司高估值,这个时候推出员工持股意味着他们将同时面临有限的收益与不小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员工反感。
5、下层员工而言,行业制约项目跟投,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行业,注定了员工跟投的入股比例有限,以万科为例,虽然它也鼓励员工入股项目,但设定了最高不超过5%的股权限制,这决定了员工只能以小股东的身份分享项目利润,但对项目的运营同样没有决策权。
6、项目跟投的风险,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表示,通过跟投,让员工成为项目合伙人,那么万科作为上市公司,显然在项目中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必须由某个或某些员工充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整个项目应该是有限合伙企业。同时企业能为跟投人提供多大资金支持及一旦投资失败后企业与跟投者的容忍度的不确定性又极大提高项目管理者承担的压力。
四、总结与思考
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从本质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核心团队股权激励计划的放大和深化版。
万科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盈安合伙为操作平台,万科内部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以“自愿”方式成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将资金委托于盈安合伙打理,并由后者代为购买万科A股的股票,从而完成“事业合伙人计划”。不过在完成兑付的时限到达之前,合伙人如果从万科离职,将无法获得合伙人计划中的权益。
思考:借助壳公司持有母体的股权,既不需要对母体大动干戈,又能实现激励对象整体的股权增值,这是典型的员工股权激励措施。
2、三种人混合成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
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管和地方公司高管;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
思考:这有很明显的地产公司特色,集团高管的总部核心员工固然是激励对象,但是很多区域地产都是项目制运作,合资和合伙在很多普遍存在,事业合伙人制度能够系统化解决这种地产行业的项目激励问题。
3、对高管设置购买下限,对雇员设购买上限。
事业合伙人计划是以万科A股股票为客体,以未来股价和购入时股价的差价为收益。
基于这一点,万科为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设置了上限,即最多只能购买一定金额,以最大限度规避股价可能出现的波动给非高管雇员带来的潜在风险。而公司高管则被要求出资额不得低于一定数额,以确保高管阶层和公司发展利益的绑定。
思考:这是一种非常科学的制度设计,不过分偏袒高管,也绝不损害普通员工,这种平衡尺度拿捏的恰到好处。
4、杠杆化运作。
盈安合伙出资购买万科股权所需的资金中,一部分为合伙人的自愿出资,另一部分为融资而来,这部分融资是杠杆化的,风险和收益匹配。有一个细节是:在5月28日的公告中,万科称盈安合伙函告了主要购买股权的资金来源,为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中的全部权益。
思考:这说明万科成立以来受激励团队个人财富的成长和公司价值成长还是有差距,类似阿里之前的过桥贷款,不同之处是,超额收益的获得者,在阿里是风险投资,在万科是国有资本。
五、补充
法律传统界定:合伙企业有两个典型分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前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由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背景补充:万科最初是一家纯正的国营企业,经过股改及多轮筹资后,第一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华润集团);其次,万科的股权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足15%,且不干涉公司经营,这造成了公司的股权意义上的实际控制人缺位;第三,公司经营层持股比例很低,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也不及万科最大的个人股东刘元生(1。21%);股权的高度分散导致公司极易被举牌或被恶意收购。最后,目前经营层的薪酬与其管理业绩相比仍显得偏低,而随着房地产行业粗放管理时代的结束,地产企业越来越依赖经营层精细化管理的能力。
x年5月28日起,代表公司1320名事业合伙人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盈安合伙),已连续3个交易日增持万科A股股票,累计增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累计耗资约7。24亿元。万科盈安合伙的目标据说是耗资百亿,增持10亿股,约占万科总股本的10%。
煽情的水货:事业合伙人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制度,更是一种发展机制、一种管理机制、一种分享机制。说发展机制,是因为它面向未来,并不解决万科眼前的问题,更是解决万科未来十年的问题,我们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的舞台越做越大;说管理机制,是因为它将彻底改变我们的管理方式,而不仅仅是奖励制度;说是分享机制,是因为我们希望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对比阿里合伙人:阿里的合伙人制可谓框架鲜明,确保最高统治核心的地位不受动摇。把合伙人团队的地位凌驾于董事会之上,更直接和结构化。阿里巴巴现有28名合伙人成为一个起点,之后每一年,合伙人组织可以提名和选举新的合伙人,那些被阿里巴巴公司视作“价值成员”的人(工作5年以上,对公司文化认同、对公司发展有做出贡献,且持有公司股权),将不断加入到合伙人的池子里成为最高决策者群体的一员。而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这确保了最高决策机构的“旗帜颜色”长期不变。
事业合伙人:是一个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追求机制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激发、责任与收益进一步向执行团队倾斜的一种动态实践。对于同样采用“事业合伙人”称谓的不同企业,所具体采取的组织结构、授权程度、激事业合伙人,是一个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追求机制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激发、责任与收益进一步向执行团队倾斜的一种动态实践。对于同样采用“事业合伙人”称谓的不同企业,所具体采取的组织结构、授权程度、激励力度等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励力度等可能会有较大差异。
五个需要注意的要点:一,事业合伙人计划,本质上是扩大版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实操中,万科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盈安合伙为操作平台,万科符合条件的各级雇员“自愿”成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将资金委托于盈安合伙打理,并由后者代为购买万科A股的股票,从而完成“事业合伙人计划”。
第二,按照万科实际操作中的方法,盈安合伙的合伙人一般有三类人,一是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管和地方公司高管;二是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三是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雇员。
第三,高管购买有下限,雇员购买有上限。事业合伙人计划是以万科A股股票为客体,以未来股价和购入时股价的差价为收益。基于这一点,万科为非公司或地方公司高管的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设置了上限,即最多只能购买一定金额,以最大限度规避股价可能出现的波动给非高管雇员带来的潜在风险。而公司高管则被要求出资额不得低于一定数额,以确保高管阶层和公司发展利益的绑定。
第四,有杠杆。盈安合伙出资购买万科股权所需的资金中,一部分为合伙人的自愿出资,另一部分为融资而来,这部分融资是杠杆化的,风险和收益匹配。
第五,有时间限制。尽管在5月28日的公告中只是承诺在返还公司的或有义务解除前,以及融资的还本付息完成前不兑付到个人,而没有公告具体时间。攸克君了解到的信息是,在完成兑付的时限到达之前,合伙人如果从万科离职,将无法获得合伙人计划中的权益。
合伙人制度5
合伙人制度的起源
合伙人制度是指由两个或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有观点认为,合伙人制度最早在欧洲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由于海上贸易而流行。资本家不愿意冒险出海或者不具备航海技术,故投资航海者运输、销售货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如遇亏损,出资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而航海者承担无限责任,这便是合伙人制度的雏形。普遍认为,合伙人制度更适用于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就国际上而言,例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都采用了长达百年的合伙人制度。今天,合伙人制度已经被运用到各行各业,也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做法。在中国,阿里巴巴、万科等这些著名企业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度,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不过,就目前中国的法律而言,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合伙企业法》,描述的更多是企业控制权和“资合”的做法,对于“智合”的合伙人制度如何操作,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合伙人制度的类型
目前来看,合伙人制度主要有四种类型。
类型一为合伙人分级模式。即在企业内部,根据业务领域或者根据市场区域或者根据分管部门规模,可以将合伙人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等。合伙人主要分管业务领域或者部门,对其分管业绩负责;高级合伙人则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合伙人分级模式更适用于传统知识密集型行业。
类型二为合伙人分类模式。合伙人分类模式更适用于对资本和人力资本都依赖的行业,或者对风险承担有更高要求的行业,例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这样的行业里,合伙人往往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更大的经营管理决策权;有限合伙人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其决策权也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管理不产生大的影响。
类型三为合伙人高管模式。合伙人高管模式更多见于互联网公司这样的行业。互联网企业组织扁平化程度高,产品多元化程度高,这一点和传统知识密集型企业有相似程度,需要通过合伙人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不过互联网企业又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大都为公众上市公司。因此,很多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等通过A、B股的双重股权结构设计,分离了股份的收益权和决策权,保证公司合伙人对公司的运营有足够的控制权。
类型四为事业合伙人模式。事业合伙模式的特点是将共同经营目标从公司层面下移到事业层面,不涉及法人主体和工商注册信息的变更,也不以固定的组织作为收益分配的单位。事业可以是一个新业务也可以是一个新开发的.市场区域甚至是一个投资项目,将其作为独立核算单元,进行虚拟股份或项目跟投,这样的模式多见于房地产行业,较为典型的是万科的合伙人制度,其内容包括了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
综上所述,国内勘察设计行业需要考虑更多的是合伙人分级模式。当然,对于有些勘察设计企业,也可以采用混合类型,例如可以将事业合伙人模式作为合伙人制度的补充。
合伙人制度的设计
合伙人制度的内涵是建立“共创、共担、共享”的管理机制。所谓“共创”,即需要通过合伙人制度激发优秀人才的工作热情,将几个企业高管的奋斗转变为合伙人团队的奋斗。所谓“共担”,即合伙人团队需要共同承担企业经营的挑战,不能只谈收益,不谈风险责任,例如在企业经营形势出现问题时,合伙人收益的兑现应该在员工工资、奖金兑现之后。所谓“共享”,即企业成长的收益应该在合伙人团队之间进行分享。在共享时还应该采取增量分配原则,即通过合伙人制度的实施获得了企业的业绩增长,而不是运用存量分配,这样才是真正有激励作用的“共享”机制。
合伙人制度的设计需要重点考虑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合伙人分级和决策机制设计。如上所述,勘察设计行业更适合于合伙人分级模式,即根据企业的人才激励和发展需要,对于优秀人才采取不同级别的合伙人管理模式,需要考虑是否将合伙人划分为不同层级,不同级别合伙人的责权利如何考虑?合伙人决策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决策机制如何平衡?在合伙人的数量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传统知识密集型企业可以在1:10到1:30之间考虑。
举例而言,对于规模较大的勘察设计企业,合伙人级别可以划分为准合伙人、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等级别。不同级别的合伙人定位和激励方式应该有所区别。准合伙人为优秀骨干员工,是企业未来的接班人,主要以业绩奖金激励为主,并有公司超额利润的分享权。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包括公司业务领域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核心专业技术骨干,可以采用“分红权”(虚拟股权)激励,分享公司利润。管理合伙人为公司领导层和技术专家,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获得股权授予,并享有股东的收益。合伙人分级如下图所示。
不同级别合伙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责权利也应有所区别。在责任方面,主要基于企业组织管理需要,以履行各类岗位职责为主。在权利方面,主要包括合伙人的提名、投票、考核评价等权利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知情权、参与权和资源共享权等。在收益方面,主要包括头衔荣誉以及公司收益的分享等。合伙人责权利如下图所示。
在合伙人决策机制方面,不同于典型的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在合伙人的产生、评价以及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决策方面,合伙人制度更倾向于采取相对民主的一人一票制进行决策,而不是基于股份份额的决策。不过,为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高效运行,合伙人制度可以规定将涉及大部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授权给管理合伙人进行。
二是合伙人进入和退出机制设计。相关机制涉及的问题包括初始合伙人如何确定,入选标准和入选流程是什么,如何和员工职业发展体系相结合?合伙人内部是否需要晋升,晋升标准与晋升评估流程是什么?何种条件需要合伙人退出?退出的流程是什么?
在合伙人进入时,结合合伙人分级机制,需要从六个方面考虑确定新的合伙人:定人(谁能成为新合伙人?基本要求是什么?)、定工具(采用何种激励工具激励新合伙人?分红权还是股权?)、定额度(激励额度是多少?授予节奏如何安排?)、定价格(以何等价格授予股权,以何等价格退出?)、定目标(是否设置股权或分红权锁定及业绩要求?)、定来源(新增股权如何而来?)。
在合伙人的准入条件方面,需要建立起相关标准。相关标准可以包括软指标(例如价值观、工作能力、团队认可、客户影响力等)、硬指标(财务业绩、重大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以及基本门槛(例如司龄、执业资格、岗位职级等)。值得重点提醒的是,合伙人要以“志同道合”为前提,价值观一定需要有共识,只有能力和业绩的合伙人团队不能充分发挥“1+1>2”的效果,这样的合伙人团队很难持久。
在合伙人的进入程序方面,可以建立合伙人提名委员会负责合伙人的提名和组织评选,相关程序如下图所示。
相应的,也需要建立合伙人晋升评估标准、程序和合伙人退出标准及相关程序。
三是合伙人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设计。合伙人制度不一定是终身制,可以通过建立任期考核机制,促进合伙人团队保持“共创、共担、共享”的工作激情。
在任期考核方面,根据不同的合伙人级别,可以有不同的任期考核方式。例如,对于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可以由合伙人提名委员会在每个任期结束时组织对现有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进行评价。如认为某合伙人不符合合伙人要求,有权要求其退出,或从高级合伙人降级为合伙人。公司合伙人被退出的,往后年度不再享有分红权。对于管理合伙人,可以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每个任期结束时对现有管理合伙人进行评价。如认为某管理合伙人不符合公司相应资格,有权要求其退出,或从管理合伙人降级为高级合伙人或合伙人。管理合伙人退出合伙或降级时,则其退出时或降级时全部股份由公司安排回购,往后年度股份分红不再享受。
在激励方面,合伙人的激励机制设计应该包括工资、业绩奖金和分红。但是,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以及不同级别的合伙人三者的比例结构应该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成长期的中小规模企业而言,业绩奖金比重有必要加大以激励合伙人快速做大规模;而对于处于成熟期的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分红的比重需要适度上升以加强整体向心力。对于较低级别的合伙人,业绩奖金比重应该较高,引导合伙人做大做强所负责的业务;而对于处于公司领导层的管理合伙人,分红的比重应该较高,以引导管理合伙人关注企业整体业绩。
当前,很多管理学家都提出“企业雇佣时代正在瓦解,合伙人时代已经到来”。面临着人力资本时代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改革的要求,对于知识密集型的勘察设计企业而言,合伙人制度或许是个选择。
合伙人制度6
第一种: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
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是让员工明明白白的分钱,大多数成长型公司都在采取华为的操作模式,就是采取虚拟股份的方式!
虚拟股份就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权的分红权,让员工拿钱来购买股权的分红权,让公司核心的骨干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拥有公司的分红权,分红权并非能够带走公司的股权,这样不会牺牲公司老板对股份的控制。
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也不会改变现有的股东结构。这样的方式又能把核心的骨干发展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极大的调动员工的工作动力、热情。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就是让员工和公司捆绑在一起,成为利益、事业、命运的共同体。
利益分配制度以合伙人虚拟股份操作为核心。很多成长型公司老板误以为合伙人管理模式,就是简单让员工和公司合伙、分钱、分股,这是极其错误的。合伙人管理模式,并非是简单的分钱游戏。
合伙人管理模式最核心的就是把公司20%的核心骨干发展成公司的灵魂,成为公司的传承者,成为公司的先锋队,代表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先进的生产力。
核心骨干在各个领域里边是独当一面的人才,有技术的专长,能够形成互补的团队,能够代表公司的根本利益,为公司操心的人。
合伙人管理模式本质上讲是一个有灵魂、有信仰的组织,有了这样的组织就能够传承公司的文化。不能像传统公司,当公司创始人离开公司之后,公司就迅速的衰败下来。合伙人管理模式非常强调公司的文化传承。
马云的阿里巴巴为什么要做合伙人管理模式?马云公开对外说:不要误以为我们发展这30位合伙人是为了控制阿里巴巴!更重要的是让这家公司有主人,让他们跟这家公司有长远的利益捆绑,能够传承公司的使命和核心价值观、核心的文化。这就是合伙人管理模式的精髓。
在合伙人制度建设的时候,必须把利益分配制度放在第一位。华为的任正非说:为利益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以文化为纽带,所有的管理都必须先把利益解决。
第二种:合伙人的晋升发展制度。
合伙人不能是简单的股权操作、股权改革;不能简单的让核心的高管团队来分配利益;不能简单的让员工来购买公司的股权。.。.。.
合伙人管理模式是一家公司人才发展的核心动力机制,合伙人管理模式必须要建立起三级合伙人的序列。一级合伙人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委员会,好比党组织里面的常务委员会一样,这个常务委员会有极大的管理权力。
它可以提名二级合伙人、三级合伙人,可以制定合伙人发展政策,还可以罢免、开除合伙人,这是一个非常有权利的机构。
员工想进入这样的组织,必须进入预备合伙人的考察期。有了预备考察期,核心骨干就会提前做好思想的准备,提前积极主动的努力,为将来能够成为公司合伙人而努力!
阿里巴巴为什么要采取合伙人管理模式?马云说他是采取了麦肯锡、高盛公司等一些非常优秀公司的做法,发展合伙人,让一家公司有合伙人的序列,让员工看到希望和盼头,永远不认为是在为公司打工。
让员工不断的努力发展,能够成为预备合伙人,从三级合伙人依次晋升到一级合伙人,成为合伙人委员会,解决了公司员工的晋升发展的的动力问题,也解决了员工为谁干的问题。
第三种:合伙人的奖罚机制。
进了合伙人的组织,就代表一家公司的先锋队,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信仰,这样的成员必须履行公司的制度,履行公司合伙人的义务,比如说践行公司的文化、培养人才、为公司不断的操心。如果做不到就必须接受严厉的惩罚。
合伙人必须有明确的奖罚机制,对于合伙人的奖罚是非常严格的。
第四种:合伙人的考核机制。
合伙人考核机制,包括合伙人如何进入合伙认组织,必须进行考核。并非所有的员工都有资格进入合伙人组织中来,有非常严格的考核标准。
包括员工对公司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员工的人品、员工的能力和发展的潜力。.。.。.都必须列入合伙人的考核中来。
合伙人组织内部的员工每年都必须进入内部的考核中来,如果有滥竽充数的,到了合伙人组织里面来不做业绩贡献、文化贡献,这样的人要及时从合伙人组织里面剔除出去,不能影响到整个合伙人的先进性!
合伙人管理模式非常强调组织有信仰、使命,代表公司的核心文化。
第五种:合伙人的退出机制。
员工如何退出呢?
一种叫做自然退出?比如说员工离开公司了、员工退休了,这都叫自然退出。
自然退出,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合伙人奖励,可以赎回合伙人所持有的虚拟股份。
如果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合伙人章程,违反的合伙人的义务,就可以强制性的退出。通过合伙人委员会统一的制度,让不良的合伙人退出合伙人组织,强制收回合伙人的虚拟股份。公司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对员工是有严格的制度性的要求。
合伙人退出的时候,对合伙人虚拟股份的收回,可以采取溢价回购或者原价回购的方式。员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除了享受年终的分红,更重要的是践行公司的文化。
第六种:合伙的文化机制。
合伙人代表一家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使命,必然就要梳理出合伙人的文化手册。
所有的合伙人都应该清晰公司的文化,大凡优秀的公司都有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传承必须有良好的文化机制。
大凡宗教都有传承的文化机制,每个宗教都有经典,比如说有圣经。合伙人管理模式作为一家公司文化传承的组织,必然要有它本身文化的经典,就是文化手册。
合伙人制度7
我们经常受大公司委托寻找有经验的候选人作为公司的合伙人。最近我们在帮Uber寻找中国区的CEO。Uber的创始人特拉维斯·卡兰尼克(Travis Kalanick)对我说,他想要找的不仅仅是一位职业经理人,更是一位合伙人,来负责中国区的事业。他期待着这个未来的合伙人能够在庞大且充满竞争的中国市场开创出蓬勃发展的新业务。
很有意思的是,现在很多中国企业家与我聊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全球化。从华为这样的私有公司,到中粮这样的国有企业,都在雄心勃勃地征服世界,进入世界最发达的市场。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他们到底应该从国内外派高管,还是应该雇佣本地人才?
我的答案是,尽管未来不同地区的人才相互融合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如果不能组建起一支强大的本土化团队,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在海外市场获得成功。
有几个因素决定这个问题。首先,本地人才在处理商务、劳资关系、财政这些问题时更加高效。而外派人员不仅昂贵,并且长期来看忠诚度也并不高。其次,如果本地人才认为外派人员的角色是晋升的天花板,那么你将最终无法雇佣到那些最好的人才,因为他们会认为,在这种结构下,本地人才永远无法走进公司高层。
找到了合适的本地人才去海外拓展新的项目,那你究竟是雇佣职业经理人还是寻找合伙人来管理这个项目,同样是很多企业家在管理上面临的新问题。
相对于在公司管理和所有权上并不重度参与的职业经理人而言,我认为,合伙人通常具有两大优势。首先,合伙人与公司共担风险,他们对于欠佳的结果、价值破灭、机会丧失会感到无比的沮丧、痛苦,但同时也能分享到价值创造的成果。
其次,合伙人的长期表现更加趋于坚定和忠诚。因为将你的参股卖掉会比辞掉一份工作要难得多。这无形之中促进了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可预测、可持续,使得合伙人对公司做出更多的奉献和投资。
合伙人制度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吸引年轻一代。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已经不再为“胡萝卜加棍棒”的模式所驱使而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公司足够的激励,(那些优秀的员工)会离开,开始自己创业。而合伙人制就像是你做出了一种承诺,你不会轻易离开,无论是在顺境还是困境。
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上来,一旦公司有了新项目,应该让项目负责人感觉到他是整个公司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单一项目的负责人。因为这个人需要保持客观,如果他最终发现自己执行的这个新项目并没有发展前景,他就应该立刻亲手结束这个项目。
我曾经为一家食品公司寻找合伙人,这家公司当时正准备从本地区扩张到其他国家。这名合伙人将是这个国家的第一位员工,他需要在那里建工厂、雇佣团队、推出符合市场战略需求的产品。我们判断,他第一步应该是首先去确认这次扩张行动是否真的合理,他要以本地人的眼光去判断这个项目是否真的有前景。但是,如果公司对他的激励是和新项目捆绑在一起的,他将很难亲自对这个项目作出终止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了两件事:首先,从母公司找到合适的人,确保这个人也很愿意被派到世界各地开拓市场,发展新事业。第二,根据情况建立不同的激励措施和条件,包括一个特殊的“降落伞”条款,保证负责人在项目不成功的条件下安全“降落”。如果项目在第一年被取消,他将会得到很重要的补偿。这个补偿将足够的丰厚可以弥补他的沮丧和时间花费,但同时没有高到能够刺激他在项目进展顺利的情况下主动让项目流产。
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合伙人制度应该在公司层面设定,而非针对某一项目而言。
我们自己的公司—亿康先达也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在全球总共有大概400名员工,有一半都是合伙人,公司掌握在遍布世界各地的合伙人手中。这样的制度给了我们很大的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公司的主人。我们的合伙人就公司的整体利润进行分配,而不是就所负责的项目单独分配。这既能激励合伙人,同时有助于最有能力的人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工作。
一些创始人认为,合伙人制度把他们手中的“派”(期权)分成了很多份,每一部分变得少了。但正确的合伙人精神应该是考虑如何把“派”做得更大。最重要的首先是抓住市场,寻找成长的空间。你可以任命多名合伙人,因为你的“派”的总价值会不断增长,每个人虽然得到更小的份额,但得到更大价值的“派”。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你获得的全部价值仍然是在不断增加的。
麦肯锡这家公司非常出色地诠释了合伙人精神。他们是世界领先的'管理咨询公司,不仅在创造价值上,更在人才培养上。在麦肯锡,平均每5—6个咨询人员中就会产生一名董事,整个公司掌握在数百名全球董事手中。从麦肯锡离开的员工,很多后来成为大企业的CEO。我认为,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这种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架构的核心在于自我激励、彼此协作的合伙人精神,这并不完全与制度相关,关键在于如何让你公司的管理架构变得更公平,更加有活力、自主化。
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并没有合伙人,但他对于杰出人才的选拔有着非常高的热情,而这才是管理的核心。亚马逊招聘的标准非常高,他们有几百名招聘专员,对于人才的考评和晋升都非常严格。合伙人精神的核心,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杰出人才,能够围绕在你身边。
但如果贝佐斯找到了合适的合伙人,或许他会更加成功。对比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3G资本,这家诞生在巴西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有3位合伙人。他们最开始是巴西的一家投行,后来开始做啤酒生意,现在他们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啤酒公司百威英博。他们同时还收购了汉堡王、美国最大的食品公司亨氏、卡夫食品集团……现在,他们是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的合伙人。他们获得了比亚马逊更重要的成功,而他们从最开始就采用的合伙人制度。因此,如果贝佐斯也找到了恰当的合伙人,或许他也有可能更加成功。
在中国市场上人才争夺的恶战中,合伙人制度也即将成为一种吸引和挽留最杰出人才的有效途径。阿里巴巴和奇虎360这样的科技和互联网公司早已非常积极地引入合伙人制度,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我相信卓越的中国企业家将会使合伙人制度在本地获得非常大的成功。
合伙人制度8
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度,即派出私募股权资本经理充当一般合伙人,而机构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活动并且承担一小部分的资金投入,通常在一个百分点左右。有限合伙人则提供投资的资金。每一个合伙制都有一个合同规定的有效期,一般为十年左右。
在合同期规定的期限完结之前可以续签和约,但是延期不得超过四年。在最初的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基金开始投资于目标企业,并逐渐开始实现对其的管理以及资金流动性考虑上的退出或者套出现金。当资金实现退出后,以现金或者证券形式付给一般合伙人利润或收益。基金经理一般在现有基金投资结束并且收回收益后开始建立或者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所以通常来说,每三到五年,私募股权资本经理会募集新的私募股权资本,并且有可能在同一时间管理掌握几只投资基金,每只投资基金出于投资的不同时期。
私募股权资本合伙制公司因投资金额数量大小的不同和有限合伙人的不同而不同。有一些早期风险基金和一些区域性非风险基金只有一千万美元的基金额。而一些从事杠杆收购的基金可能有十亿美金甚至更多。一只私募股权资本一般投资于十到五十个目标公司。有限合伙人的数量不是固定的:一般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有十到三十个,有一些只有一两个,而另外一些有十五个以上。
合伙制公司和目标公司的关系
合伙制公司(或称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活动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选择投资方向 (seleetinginvestments),包括接近高质量目标公司和衡量潜在的投资可能,一般需要搜集整理大量的信息来分类和衡量目标公司及其质量;第二阶段是构建投资 (strueturinginvestments),指的是以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投资于目标公司以及投资多少,这关系到未来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影响力和决策权的大小;第三阶段是监督投资(monitoringinvestments),主要进行的活动有目标公司的管理,通过董事会和一些正式渠道,一般合伙人监督目标公司并且最终完成目标公司融资重组以及日常运营和决策上的辅助和支持;第四阶段是退出投资 (exitinginvestments),即实现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关系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 (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 (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这关系到未来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影响力和决策权的大小;第三阶段是监督投资(monitoringinvestments),主要进行的活动有目标公司的管理,通过董事会和一些正式渠道,一般合伙人监督目标公司并且最终完成目标公司融资重组以及日常运营和决策上的辅助和支持;第四阶段是退出投资 (exitinginvestments),即实现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或者将其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因为合伙制受有限生命期限的限制,并且有限合伙人通常需要现金或者股票来作为一段时间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资本的退出策略是整个投资过程中不可能缺少,并且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投资的收益和回报。
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关系
通过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而不是直接于需要募集私募股权资本的目标公司,投资者将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等一系列职能委托给了一般合伙人。但是,有限合伙人却必须对一般合伙人如何实现有效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负责,以驱使一般合伙人合理的为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利用有效激烈和监督方式杜绝有限合伙人以牺牲一般合伙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补偿和回报。例如不用心监督和管理目标公司,或者不积极为目标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管理决策,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承担与投资收益不相称的投资风险或者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同伴利益而拒绝非常客观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机会。
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于合伙制度本身以及合伙制公司契约的构建和签署。首先,合伙制公司有着有限的生命期限,出于持续经营的目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经理层必须定期的募集新的基金,对于一些名声卓越的公司或者私募股权资本经理来说,他们通常可以很容易的募集到下一次的投资基金;第二,一般合伙人的补偿金和收益直接与其经营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收益和表现相挂钩,一般来说,一般合伙人也并不是对有限合伙人毫无要求和偏好,他们一般比较偏好愿意长期投资和致力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投资人,因为从募集基金到选择投资都是很困难,很专业,也很耗时的一个过程,因此那些短期即将退出市场和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和投资者在一般合伙人中并不受欢迎。
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衡量一般合伙人的经营业绩。通常有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的方法。一个最经常使用的指标是内部收益率,即IRR(internal:eturn;ate)。这一比率可以在投资的任何阶段进行计算和考核,但是对于处于投资“早期”的一些基金,其IRR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资产变现能力的预期。在风险投资方面,业内已经有了一个比较认同的指标和标准。但是对于非风险资金,这一标准尚未达成一致。采用IRR的不足之处除了上述对“早期”投资基金未来变现能力难以衡量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回报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家业绩暂时良好的目标企业可能会让整只私募股权资本看起来收益良好,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个方式就是对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技能和管理技巧进行一个定性的考核。一些投资人在个别私募股权资本公司建立的初期以“共同投资人”的身份以较少份额投资于该公司,
目的是观察和了解一般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投资技巧。一些有限合伙人也会向其他投资人介绍或者双方共享一些管理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管理技能考虑和评价的信息,以达到综合评定某一个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的目标和宗旨。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的问题。一般合伙人通常通过收取管理费和向有限合伙人提取固定比例的目标公司投资收益这两种方法来实现其自身盈利。
前一种方式中,分配收益率通常在整个合伙制存在期间是固定的,在合伙制公司建立初期即以合同的形式规定明确。通常在一到三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公司则可能因为规模经济而收取相对比较低的管理费。近年来的一个趋势是管理费在合伙制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调整。因为投资者争论说,一般在最初的二到五年里面,一般合伙人会积极选择目标公司,组建投资并进行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投资价值的逐渐实现和投资的退出,他们投入其中的热情和努力在明显减少。因此投资维系的最后几年会相对降低管理费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一般合伙人尽量快速的为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并且开始积极募集新资金。而一般合伙人收益的另一个来源:目标公司所实现投资收益 (carriedinterest)的一定比例—通常在20%左右的水平。对于计算净现值 (netvahie)的方法也在不断修订当中。以往,净现值取决于某一单向投资的收益水平。但是现在却变成取决于全部投资的目标公司的投资组合(Portfolin)的收益水平,这可以有效促进一般合伙人将投资协调化(harmonized)。
合伙人制度9
第一款 原则
第一条
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和效益不高。
第二条
合伙制是协调资本和知识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合伙制企业中,资本持有者和知识持有者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公司的收益应该在扣除成本以后,由资本和知识共同参与剩余分割。
第三条
鉴于本办法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出资者按资本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分配剩余,其他均归出知者的剩余分配办法。
第二款 利益处分
第四条
合伙人的收益是在扣除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投资成本和其他成以后的所得。
第五条
直接成本指:合伙人承担自身和团队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和经营活动中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间接成本指:合伙人分担房租、设施使用和水电、电话、综合部门人员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投资成本指:合伙人向出资者支付的投资费用。
第八条
其他成本指:各种应交纳的税费。
第九条
合伙人对团队成员的工资、奖励和福利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分配方案,并确定最低收益保障线。如果当月收益不足以支付成员支出和成本费用,合伙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用以上述支付,借款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当月的收入超出了必要的支出,合伙人应当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所有权归合伙人,用于以丰补欠。任何人包括公司无权使用和支配。
第十条
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成员的人事关系由合伙人负责,其人事关系性质同公司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同合伙人一起进退,相关约定在用工合约中另行明确。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参与公司的剩余分割是企业内部分配方式的变革尝试,合伙人不承担人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损益责任。
第三款 公司与合伙人
第十二条
设计事务所是法人,是设计事务所民事行为的责任主体。合伙人的行为在设计事务所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向公司和公司的代表负责。
第十三条
设计事务所确定的合伙制是一种机制改革的尝试,并不改变设计事务所的实质。设计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确定的合作关系受双方签订的正式契约的调整。
第十四条
合伙人在享受合伙权力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人的权力指:合伙人按契约规定享受的在人事、分配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权力;
合伙人的责任指:合伙人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必须维护团队成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报批业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经公司批准,然后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约并认真实施;按规定扣除成本、交纳费用后合理分配剩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接受培训和分享资源的权力;接受公司的协调,特别是在合伙人包括合伙入团队同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之间、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支持部门之间发生冲突时。
第十五条
一旦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公司利益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只接受双方契约的调整,不接受公司外部和其他形式的调整;而双方的契约在试行期间,可以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四款 合伙人资格的取得和取消
第十六条
合伙人在向设计事务所提交合伙的书面,经设计事务所审查通过并经过三个月的实践后方能确认。设计事务所保留对合伙人资格经常性的考察。合伙人违反规则,设计事务所有权依据事实对其进行、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合伙人的合伙资格;合伙人如主动提出取消合伙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向设计事务所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包括妥善处理好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的.成员关系然后离开。
第十七条
设计事务所鼓励合伙人在条件成熟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或到新的公司担任各种职务。公司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并保证不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款 试行与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设计事务所全体员工协商后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修改,以此类推。试行期暂定为两年。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合伙人制度10
1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职业合伙人
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
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
2.1.1建立商圈
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
服务5种客户:
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
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
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
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
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互联网是我们服务的内容之一,也是我们做服务的通路和工具。我们帮助客户销售和采购,我们创造创意、
知识和关系以协助客户,让客户获得便利、实惠和快乐。我们同时向客户学习、寻求协助和获取回报。
2.1.3创造产品
(1)创造产品
我们创造知识、关系、思想、文化、设计、技术、软件、报告、演示,等等。创造和帮助是快乐的源泉,也是客户价值的核心来源。
(2)创造信任
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交往,也需要信任文化。职业合伙人长期服务自己的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6)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2性质转变
有限合伙人的性质转变: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3入伙和退伙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1.入伙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
(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4 qflp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即股权基金的出资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私募股权投资)以及vc(风险投资)市场。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比照已经实行多时的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前者是针对股权投资,后者是针对证券投资,但都可视为在现行中国资本和金融项目不开放的情况下外资投资中国市场的途径。
3.5义务
3.5.1普通合伙人
(1)出资义务
普通合伙人通常需提供基金资本总额1%的资金,这1%的比例虽然比较少,但由于基金的资本总额十分巨大,对普通合伙人个人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要求普通合伙人出资的目的使他们与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防止他们过分地冒险。
(2)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事务的经营和控制,为保障与基金发生往来的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基金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对普通合伙人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约束,使之真正对合伙基金运作履行诚信义务与责任,并限制普通合伙人以基金的名义大量对外举债。
(3)信息披露义务
普通合伙人要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财务报表,提供有关基金所投资企业价值和年度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邀请有限合伙人参加基金年会。
(4)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在英美法系,公司董事、经理对股东、控股股东对小股东负有信义义务已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那么在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中,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是否负有信义义务呢?美国统一合伙法第404(a)规定了合伙人的行为标准,通过此行为标准的规定确立了合伙人的信托责任,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普通合伙人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负有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根据信托法原理,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利用信托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使自己处于受托人职责与个人利益或其所代表的第三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普通合伙人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将其自身置于与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的利益相冲突的地位。谨慎义务主要是不得有严重疏忽或不计后果的行为以及故意渎职或违法的行为。谨慎义务不得以合伙协议加以排除,但其标准可以合理降低。我国信托法第25条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和谨慎的义务。
合伙人制度11
合伙人制度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打造的合作企业形式。该制度的优势和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伙伴之间的合作和相互信任的程度。下面将分别探讨合伙人制度的优势和弊端。
一、合伙人制度的优势
1. 摊薄风险
通过成为合伙人,企业的风险将被摊薄。与单个创业者相比,合伙人可以在经营过程中分享成本、风险和回报。因此,在经营不成功时,由于伙伴之间的相互支持,每个人将承担的风险更小。
2. 更好的资源利用
合伙人制度可以给予公司更好的资源利用机会。每位合伙人都可以将自己的技能和资源投入公司中。这不仅可以帮助公司更快速地成长,还可以降低公司的开支。
3. 分工合作
每个人都在不同的领域拥有不同的技能,因此合伙人制度可以使每个人都担任自己擅长的角色,并协助公司实现统一目标。对于那些有共同目标,但缺少某些技能的人来说,合伙人制度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4. 相互监督
合伙人制度可以根据各位合伙人的职责实行相互的监督。这样,每个人都可以监督他人,确保公司是按照既定的规定经营。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减少内部腐败机会。
二、合伙人制度的弊端
1. 利益分配
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纪律和协议,分配问题可能导致伙伴之间产生不必要的摩擦和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的分裂和破裂。
2. 管理问题
在合伙人制度中,每个人都有权参与管理,但这也会导致管理混乱和决策的不规范。如果没有足够的'管理体系来监督这些决策,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发展缓慢,甚至无法实现目标。
3. 难以维持平衡
在业务中,每位合伙人的角色和贡献不同,这也可能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平衡。这可能会导致一个人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利用其优势,而其他人可能会感到不满意和压力。如果合伙人不能互相信任和相互支持,这种压力可能会导致企业解散和伙伴之间的分裂。
综上所述,合伙人制度在创业中具有很多优点和缺点。虽然它可以带来更好的资源利用机会和风险摊薄,但与此同时,它也可能会导致利益分配不平衡、管理问题和不稳定的关系。因此,在选择合伙人制度时,必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以保证公司的成功和稳定性。
合伙人制度12
一、总则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伙人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合伙制
所谓合伙制,是指合伙人共用公司品牌、推广平台、案例数据库和专家团队等资源的一种业务合作模式。海天广告公司与合伙人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合伙人有权使用知识库,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三、合伙人分类
(一)高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日便投入资金的股东,负责项目信息的搜寻、谈判、合同签定与项目完成,以及团队成员的招募培训、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管理。
(二)普通合伙人: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后根据条件加入的,有一部分资金入股,可参与分红。
(三)期权合伙人:领取工资收入,在公司组建之后,无资金投入但工作能力强,愿与公司同进退的员工,可视其工作态度和能力得到部分期权,参与年底分红。
注: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换,但须提前一个月与公司商议
四、合伙人的产生
(一)本公司组建或重组时直接投入资本的员工;
(二)本公司组建后因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新发展或吸收的员工;
(三)因工作需要而发展的非公司员工的相关人员。
(四)为公司提供技术、资源、人力、财力等方面的贡献的人。
五、合伙人的条件
(一)在公司工作一年、工作能力较强、想要参与公司经营的员工。
(二)愿意直接或通过购买股权的对公司进行投资的;
(三)有很好的融合性和信任度;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职业纪律的;
(五)有良好的客户发展潜力并把握现实客户资源的。
(四)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发展接近合伙人条件的人选时,可发展其为准合伙人,待条件成熟时,予以正式确认。
(五)通过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正式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人的股权认购
(一)所有公司合伙人应当认购股本。但改制时,发起创建合伙人可将已投入的资本折化成股本予以认购;
(二)改制重组时加入的合伙人应当认购相应的股本;
(三)改制重组后吸收发展的合伙人,必须认购相应的股权。但可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予以认购。
八、合伙人构成和股额
合伙人分为高级、普通、期权合伙人。
(一)高级合伙人是本公司发起或改制重组时投入了股本而直接对公司进行管理的人。
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XX元以上。
2、首期投入不低于XX元。
(二)普通合伙人是本公司发起或改制重组后,按合伙人条件发展的,并认购了股权对公司享有管理权的人。
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XX元以上。
2、首期投入或认购额不低于XX元。
(三)期权合伙人是在一定期间内以业务收入或能力经公司高级合伙人同意而享有一定数额股权后进入合伙人管理层的员工。
1、认购普通合伙人首期投入额的时间不应超过XX元;
2、每年认购额不得低于XX元。
九、股权权利的起算
(一)合伙人的股权权利自其足额投入或认购了相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
(二)投入或认购股权是分批进行的,则以最后一次投足或认购相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
(三)合伙人的投入股权由公司出具股权证明书。
十、合伙人的转换
合伙人的构成可相互转换。但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由高级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XX元;
(二)由普通合伙人转为高级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XX元;
(三)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普通合伙人可按本办法规定直接转升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经考核或本人申请退出合伙人时,必须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后,方可对股权进行转让或处置。
十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财产权、管理权、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二)享有监督权和批评权;
(三)有义务认缴或认购股权;
(四)有义务以现金或实物支持公司运转或发展;
(五)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利;
(六)有义务团结融合所有员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七)有义务使自己成为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楷模。
十二、合伙人的退出和清算
(一)合伙人可以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合伙人
(二)按本办法规定达不到合伙人条件的,公司定期、不定期地对合伙人运营状况进行考察,确认不利于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
(三)申请退出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会议决定其退出合伙人的,该合伙人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
(四)合伙人主动提出终止合作协议时,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与公司办理各项目移交手续、处理善后事宜及财务清算等。
(五)合伙人解散退伙时应当进行清算和按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十三、合伙人的利益分配
(一)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实行创收与股权比例相结合的分配制。
(二)合伙人的利益分配为每年一次或两次(以一个自然年度计算),具体分配时,应当留足五项发展基金和优先考虑发展需要。
(三)合伙人进行分配时,应当坚持以股权分配为主的原则。
十四、公司品牌运营
(一)公司负责主导品牌的运营。每年年初,公司应制定当年的经营计划,明确运营成本、方式和利润预测。
(二)各合伙人应通力合作,根据公司要求及分工完成公司事项,并积极利用各种办法推广品牌,获取业务信息。
十五、试行与修改
(一)本办法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于XX日起执行。
(二)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所有合伙人可协议对合伙人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以期达到更好的经营效益。
合伙人制度13
合伙人制度是指一种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利益分配的商业组织形式。该制度有其优势,如灵活性、增加资源、共享风险等,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管理难度、利益分配不公等。
合伙人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灵活性高。合伙人制度不像公司那样受法律的限制,可以更自由地制定管理规则,适应不同的经营需求。其次是增加资源。合伙组织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加资金和人力资源,从而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提升业务和扩展生产。最后是共享风险。合伙人制度可以将经营风险分摊给所有成员,使得个人的风险得到缓解,保证组织的持续旺盛发展。
然而,合伙人制度也有其弊端。首先是管理难度大。合伙组织成员之间的利益差异较大,而且分配劳动任务和决策权也需要时间和精力,管理起来有很大的困难。其次是利益分配不公。合伙组织成员的贡献程度不同,但利益分配却需要符合平等原则,易造成投资共同体的内部纠纷和分歧。
那么,如何解决合伙人制度的弊端,最大化其优势呢?首先,对于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应该建立完备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成员的工作表现作出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使得组织成员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其次,对于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应该制定公正的利益分配规则,以准确反映每个成员的贡献,同时也需要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得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更加稳定。
在实际应用中,合伙人制度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如创业企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俱乐部等。但无论是哪种应用场景,都需要合伙组织成员之间的互信和高度契合,才能保证利益的最大化和组织的顺利运行。
综上所述,合伙人制度有其优势和弊端,但优势仍然是大于弊端的。在实际运用中,需要寻找最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并通过不断地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成员素质、制定公正的利益分配规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减少其弊端。
合伙人制度14
合伙人的提名和选举
阿里巴巴合伙人每年都会选出新合伙人,由现有合伙人通过提名程序向合伙人委员会推选候选人。合伙人委员会审查进行并决定是否将被提名候选人提交全体合伙人进行选举。新合伙人的加入需要得到不低于75%的合伙人同意。
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选举程序:
品格优秀、诚信正直
在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旗下企业或重要关联公司(如蚂蚁金服)连续工作超过五年;
曾对阿里巴巴集团的发展有积极贡献;
是高度认可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并愿意为之努力的“企业文化传承者”。
我们相信,阿里巴巴合伙人选举标准与程序不仅可以让合伙人对彼此负责,也可以提升合伙人对客户、员工和股东的责任感。同时,为使合伙人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我们要求每位合伙人在其担任合伙人期间都需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一般而言,由于候选合伙人的条件之一是需要在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工作超过五年,此类候选人在成为合伙人之时通常已经从公司的股权激励中取得了一定数量的股权。
合伙人责任
合伙人的主要责任是发扬与践行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我们期待合伙人将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在公司内部付诸实践的同时,也将其散播于客户、合作伙伴和其他相关方。
合伙人委员会
合伙人委员会由至少五名合伙人组成,目前委员会成员为马云、蔡崇信、彭蕾、张勇、井贤栋。合伙人委员会负责合伙人的选举工作。合伙人委员会成员每期任职三年,可连选连任。合伙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每三年进行一次,由合伙人委员会进行候选人提名,该提名人数应当与委会员成员人数相等,并额外提名三名候选人。每位合伙人投票选出与合伙人委员会人数相同的候选人,除了获得投票数最少的三名候选人之外,其他候选人均当选为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董事提名和任命的权利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阿里巴巴合伙人享有提名董事的排他性权利,也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任命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
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需在年度股东大会中获得过半数股东投票方可当选。如果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未获选或者获选之后退出董事会,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指定一名临时董事,该临时董事有权行使董事职权直到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在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中,被指定的临时董事或董事候选人的代替人(非初始候选人)将代表初始候选人在本届任期剩余期限中进行选举。
如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和任命的董事人数低于半数以上,例如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停止任职,或阿里巴巴合伙人未行使提名权和任命权等情形发生,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另行任命其他董事(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以保证由其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人数达到过半数。
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董事,由合伙人委员会推选候选人,经全体合伙人投票选举,获得过半数投票的候选人当选。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可以是阿里巴巴合伙人的成员,也可以是其他的符合资格的非阿里巴巴合伙成员人选。
阿里巴巴合伙人需遵循《合伙人协议》的相关规定行使对过半数董事的提名权和任命权,该《合伙人协议》于20xx年9月阿里巴巴上市时生效且允许修订。任何对《合伙人协议》中有关合伙人宗旨或阿里巴巴行使董事提名权和任命权相关条款的修订,都应得到多数非候选人或被任命人的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的任职应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条的规定。我们的公司章程中也规定了阿里巴巴合伙人的提名权及提名程序,依据公司章程,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权以及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的变更,需要得到股东大会95%的股东投票支持方可实施,股东本人或通过代理人投票均可。
目前我们的董事会共有成员11名,其中5人为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根据规定,如由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和任命的董事人数少于过半数,例如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停止任职,或阿里巴巴合伙人未行使提名权或任命权等情形发生,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自行任命其他董事(无需股东同意),以保证由其提名或指定的董事人数达到过半数。所以,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另行提名或任命两名董事,将董事人数增至13人。我们与软银、雅虎之间的《投票协议》约定,只要软银持有的阿里巴巴股权不低于我们发行股票总额的15%,就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支持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因此,只要软银和雅虎持有阿里巴巴的大量股票,则可预期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所有选举董事的会议中都能过半数当选。
现有合伙人
下表为现有32名阿里巴巴合伙人的姓名和相关信息,排名以加入时间为序。
合伙人退出与免职
合伙人可以随时退出。除了永久合伙人之外的合伙人应于年满60岁时或雇佣合同终止时退休。永久合伙人可以一直拥有合伙人资格直至本人自愿退出、死亡、失去行为能力或被免职。永久合伙人的人数为两到三名,马云和蔡崇信为初始永久合伙人。永久合伙人的人选由将要退出的合伙人或在任的合伙人指定。永久合伙人在内的所有合伙人,均可因违反《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人标准而被正式召集的合伙人会议过半数合伙人投票免职,该免职原因包括未能积极践行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欺诈;严重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永久合伙人亦应按照下述规定持有公司股权:合伙人因满足年龄和服务要求而退休的,可以被合伙人委员会指定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不得行使合伙人权利,但有权获得年度奖金池的延期分配份额作为退休补偿金。永久合伙人如果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即便其仍为合伙人,也无权获得年度奖金池的奖金分配。但如果其为荣誉合伙人,则可以获得年度奖金池的延期分配份额。
限制性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如果出现重大变更,如控股变化、合并或出售等情形,合伙人和其他普通股股东将取得相同对价。此外,公司章程规定了阿里巴巴合伙人对董事的提名权不得转让,亦不得委托代理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但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选择不行使全部权利。如前文所述,任何对《合伙人协议》中有关合伙人宗旨或阿里巴巴行使董事提名权和任命权的修订,都应得到多数非候选人或被任命人的独立董事的同意,该独立董事的任职应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条的规定。
阿里巴巴合伙人协议的修订
根据《合伙人协议》的规定,除普通合伙人对特定管理性规定的修订,《合伙人协议》的修订,需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参会并获得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可通过。此外,对阿里巴巴合伙人宗旨或董事提名权的修订需获得半数以上的非候选人或被任命人的独立董事同意。
阿里巴巴合伙人持股规定
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以个人或其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公司与全体合伙人都签订了股权保留协议。股权保留协议约定合伙人自成为合伙人起三年内持股数量不得低于其成为合伙人时所持股权的60%(包括未成熟股权、潜在成熟股权和未授予的奖励),其中27名合伙人自20xx年1月1日起算,3名合伙人自20xx年8月26日起算,4名合伙人自20xx年12月8日起算。三年期限结束后,合伙人在任职合伙人期间的持股数量不得低于其前三年作为合伙人所持有股权的40%(包括未授予股权、潜在授予股权和未授予的奖励)。股权保留协议如果约定持股例外情形,需得到多数独立董事的同意。
合伙人制度15
第一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6、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xx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会计人员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再报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批;
7、完成会计人员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明确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费用报销及借款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费用报销
(一)、对管理中心公共费用支出原则:勤俭节约。
(二)、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的.,财务人员可拒绝进行费用报销
1、发票虚假,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没有税务监制章;
2、发票主要项目(如单位、品名、数量、开票日期)填写不齐全,发票内容与其单位性质不一致的;
3、填写字迹不清楚、金额涂改、大小写金额不符;
4、没有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印章不清晰;
5、超过使用期的发票:手填发票或具备日期的定额发票为超过三个月才用于报销;其他无日期定额发票以国家宣布作废日期为依据。
(四)、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单的填写:由费用报销人完整填写费用报销单内容,并将原始票据整齐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
2、团队负责人(即合伙人),应对所负责小组的费用报销单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会计审核票据有效性、合规性:审核票据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报销费用金额是否超支。
4、、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核项目及金额,签署同意或拒绝费用支出意见。
(五)、大额资金(一次性支付金额≥5000元)支付:须提前2个工作日知会财务人员。
二、借款
(一)、借款原则:前不清,后不借;团队工作人员借款由该员工负责合伙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借款范围:
日常费用、差旅费、采购款项及其他费用支出需要预先借款的。
(三)、借款流程
1、填写借款单:工作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责任合伙人初审:经工作组合伙人确认借款要素真实,金额合规后签字。
3、会计进行资金范围审核:审核支出是否在团队可用支出范围内。
4、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权人审批签字。
5、借款单首联由出纳留存,待借款人还清款项时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借款单复写联交会计入账。
注意:如果有借款到期未还或同一事项已经借款未进行冲销但进行费用报销的,出纳人员有权进行款项拒付,并知会其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督促完成借款的归还或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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