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消防安全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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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1
一、组织管理
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法人全面负责制。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督促各部门开展防火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全员学习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使用人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工进行上岗制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
2.消防安全职能部门每日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巡查,安全领导小组每日对全园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的维护保育有专职安全员按时检查了解。
3.室内消防安全箱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在冬、秋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更换。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落实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点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似用电加热、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电气设备、线路安装应由持证电工安装负责。
3.各部门、班级下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开关,拨下用电设施插头。
4.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并配备适当数量的灭火以作备用。
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上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七、严格接送制度。
1.根据本园接送卡使用要求,严格实行“认卡不认人”。
2.传达室、早早班、晚晚班看管好提前、晚离园的幼儿,随时注意不让幼儿走失,做到交接有记录。
八、加强幼儿服用药品管理制度
1.幼儿用药根据家长的`交代要求,要确保扶摇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等现象的发生。
2.各班保教人员保管好,并记下姓名、药名,存放在药箱内,并放入保育室内。
财产管理(购物、验收、审批)
1.全园各部门的钥匙损坏或遗失,不得个人配置,交总务集体配置,费用由保管者自付。
2.物用购入由园医保室人员进行验收后由总务登记如账。
3.各班进入音体室上课或活动的,在离去时一定要确保电用设备关闭,场地保持清洁卫生。(负责按照奖罚制度有关处罚)
4.各班需购物品,必须有部门批准,后经园长审批同意,手续完备,交总务办理。(以购物单为准)
5.领物,每周三各班级,部门上交所需领物单,购物单,每周一至五领用。
消防安全制度2
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部门,是学校的重点禁烟区,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院防火安全相关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范围要经常进行检查,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各业务部门每周自查一次,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学院相关管理部门。
3.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4.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
6.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7.妥当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要存放于醒目位置。
8.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9.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制度3
“消防安全”是指预防和解决(扑灭)火灾的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知识渊博、科学性强、社会性强的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只有在全社会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人民的'消防意识,提高全体人民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
常见的消防安全口号:隐患比明火更危险,预防胜于救灾,责任比泰山更重要;消防与你、我和其他人有关,安全与幸福取决于每个人。
消防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是防火的,每个人都是家庭的。安全;消防安全不是小事,总要注意;消防安全是联系在一起的,防火有赖于每个人;总要注意安全处处防范火。
消防安全制度4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成立消防义务小组,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隐患。
3、项目部每天进行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要如实记录安全情况。
6、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上报;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
8、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实的措施。
9、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的进行。
10、做好季节性安全防火检查,包括防火降温,防雨防潮,防雷放电,防寒防冻等工作,加强责任,及时准备,不误季节,落实措施
消防安全制度5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相关方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确定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防火检查。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烟面罩和应急手电筒;
(十)按委托合同规定,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宾馆旅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及部61号令,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验和组织保障。
4、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行为经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罚款。
8、负责向消防监督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6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车站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车站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车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车站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车站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车站应当提出解决方案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车站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车站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车站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7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産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竈、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消防安全制度9
严格遵守天津市有关消防方面的法令、法规,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贯彻以“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1、开工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方可开工,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消防安全员。
2、对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对其使用要按规定执行,并制定防火措施。
3、布置消防设施,配足灭火器材。开工前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建筑高度及施工方法等按照有效半径25米的规定,布置消火栓和工程用消防竖管。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冬季应对消防栓、灭火器等采取防冻措施。
4、在库房、木工加工房及各生活区均匀布置消防器材消防栓,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5、临时工棚及施工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6m,易燃物不应堆放在防火间距之内,堆放在防火距离之内的物件,应不妨碍消防车辆的通行。
6、施工现场内建立严禁吸烟的制度,发现违章吸烟者从严处罚。为确保禁烟,在现场指定场所设置吸烟室,室内有存放烟头、烟灰的水桶和必要的消防器材。
7、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内未经允许不得生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申请动火证,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灭火器材,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对于明火作业每天巡查,一查是否有“焊工操作证”与“动火证”;二查“动火证”与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油漆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确保临时消防车道畅通。
9、在不同的施工阶段,防火工作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①、结构施工时,要注意电焊作业和现场照明设备,加强看火,特别是高层焊接时火星一落数层,应注意电焊下方的防火措施。
②、装修施工时,要注意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的火灾,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要严格检查,还要注意在施工后期收尾时,个别电气线路变更或其他变更项目,需要用电气焊时的防火措施,在易燃材料较多处施工时,要设防火隔板,控制火花飞溅。还要注意油漆和一些挥发易燃易爆气体的涂料作业,做好通风,严禁明火;同时,还应注意在这种场所施工时工具碰撞打火或静电起火。
10、新工人进场要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区域设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11、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制度10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
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警器、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的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四、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并存档。
消防安全制度11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教育、服务和保障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所辖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由居委会主任、责任区民警、驻社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社区居委会兴办公共消防事业,可以向社区单位和居民协商筹集经费,并充分利用社区单位的`现有资源,保障消防工作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提高社区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定期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签定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
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社区警务室,开展辖区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三)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四)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五)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六)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所辖社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居委会依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及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对单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应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区(市)公安消防部门通报。
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辖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检查:
(一)结合查水、电、气表等工作对居民家庭进行防火提示;
(二)将社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车道、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纳入治安巡查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巡查)应认真填写记录,内容包括检查(巡查)的时间、内容、部位、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应
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二)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档案;
(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会议档案;
(三)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四)年度考评档案;
(五)其他有关档案。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器材配备档案;
(二)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档案;
(三)火灾统计档案;
(四)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五)其他有关档案。
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12
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针对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应急预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职消防员。(由管理员兼任)
2、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消防带、消防栓等。)
3、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4、兼职消防员负责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让每位员工都熟悉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每两周必须清洗一次烟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烟烟道。
6、每天晚上值班员要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完全关闭。
7、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铁中食堂消防应急预案
1、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如上灶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若发生停电、短路时应及时关闭天燃气,若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停止工作,并上报维修。操作完成后先关闭气阀,后关闭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2、若发生油锅或油垢、天燃气起火燃烧,应及时拨打119,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并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3、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
(1)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遮盖油锅,使油锅中的.火与空气隔绝而熄灭。
(2)在没有锅盖等遮盖物的情况下,还可将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锅边一下子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火自动熄灭。
(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将火扑灭。
4、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油锅、电路起火千万不能用水往锅里浇。这样不仅扑灭不了火焰,相反会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
消防安全制度13
一、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二、对重要设备要按国家标准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三、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四、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14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制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需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需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需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展操作,操作过程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需安全有效,如发觉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准时实行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制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仔细做好当班记录,具体记录本班运转状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制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洁净、干净。
5、锅炉内不准会客。仔细做好当班记录,具体记录本班运转状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仔细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训练,把握根本消防学问,娴熟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需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马上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牢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慎重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治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清楚,记录备案。
四、附则
1、本方法由xx大学饮食效劳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视实施。
2、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15
对于一个网吧管理工作者而言,除了网吧经营业绩,网吧消防安全也是至关重要的,可是很多网吧管理工作者却忽略了这一点,以下是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认真落实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么网吧的火灾隐患才能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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