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产科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科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科制度1
产科病区工作制度
1、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2、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病人随时巡回。
3、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5、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6、认真作好带教实习工作。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规范填写母婴保健手册,认真全面详细检查,做好门诊登记。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母婴保健手册(病历)上作特殊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应由主治以上职称人员应诊,严格履地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积极推广高危妊娠的.自我监护。做好高危妊娠监护并定期随访。
6、准确诊断高危因素,积极预防难产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7、认真执行高危孕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尽早为高危孕妇确定分娩地点。
8、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院外参观人员须经医疗部批准,每次一般不超过二人,急诊手术谢绝参观。
3、室内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在手术室内用餐。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开手术间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5、工作人员患急、慢性呼吸道感染,不得进入手术间。
6、手术室内一切非一次性物品,固定放置,用后放归原处。所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药品、氧气、电源要经常保持在能正常运转状态。
7、负责保存、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8、注意安全,做好“三防”工作。
宣教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服务标识。
2、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音像资料,组织举办妇女、儿童保健及其疾病防治等科普知识专题讲座。
3、室内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宣传器材和设备整洁完好,保证能正常运转。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5、保持室内环境优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及高声喧哗。
产科制度2
(一)负责院内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院内产科安全工作自查和质控,并进行针对性整改。负责院内数据质控及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管理,按时上报产科服务能力相关统计报表。
(二)重点孕产妇全程追踪随访。在对所有本院建卡孕产妇进行登记和管理基础上,按照产前检查风险评估和动态变化情况加强追踪随访和管理,尤其对有低、高风险的孕妇。对转入或转出医院的`孕产妇,根据管理规范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报告。
(三)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根据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原则与处置流程和产科质量管理要求等规定,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及时转入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
(四)特殊新生儿患儿上报。对乙肝孕产妇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以及遗传性代谢病筛查阳性患儿、听力筛查阳性患儿等按工作规范进行随访,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患儿家长并转报区县妇幼保健院。
产科制度3
一、值班、交接班制度
1、科室应安排一、二线班。一线班由住院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
2、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接收各级医师交办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窜岗。
3、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全部病人诊疗问题,完成急诊病员入院病史或入院志书写及必需医疗处理,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师帮助处理。
4、值班医师应常常巡视病房,立即了解病员病情改变,夜间必需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5、科室应有专用交班本,医师应相关键将本组病员情况统计于交班本上,统计时应统计床号、姓名、诊疗、病情和应该注意问题,必需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接班后值班医师在全方面了解病员情况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医疗任务应逐项完成,并将病情改变和完成诊疗操作统计于病程录中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统计,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统计用红墨水钢笔;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观察病人做关键交班,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
6、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员住院时,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汇报,必需时应向分管院长汇报,由医院总值班和医务科组织抢救和诊治。
二、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含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实施《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方面具体检验。
5、做好高危妊娠筛查和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施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识。
6、筛查出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和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工作。
10、做好多种资料搜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需穿戴产房专用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3、检验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5、严格做好产程图、分娩统计。产程图、分娩统计由接产人员立即、正确填写各项统计。遇有抢救情况必需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实施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统计。如无异常护送回母婴同室病房,并和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檫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点眼药水、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双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手腕带,并用标明一样内容胸牌系于包被外面。
9、实施交接班制度,助产人员做到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原因进行认真检验,并做具体统计和签字。
10、全部用具、药品和设备,做到专员保管,定时检验、补充更换和完善。
1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产妇,应隔离产房接产,所用物品应用含有效氯20xxmg/L含氯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xxmg/L含氯消毒溶液擦拭,每日用三氧消毒器空气消毒两次,接生后立即消毒一次。
12、严格实施消毒灭菌制度。做好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四、待产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待产室常常保持整齐,待产妇应按期沐浴或擦澡、剪发和剪指甲(趾)等。
(1)舆洗用具,专员使用。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处理。公用设施每日消毒擦拭。
(2)便器专员使用,每七天消毒,如为公用则每次用后浸泡消毒、洗净备用。
(3)待产妇衣被最少每七天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4)病区清洁用具应分类标识,严格区分使用。用后浸泡消毒、洗净晾干。
2、医护人员进入待产室要衣帽整齐、清洁、严格实施各项操作规程。
3、地面用清水、1000ppm有效氯溶液湿拖,每日二次,拖把要专用,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4、室内天天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十分钟,每日用流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个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5、待产室工作人员必需无传染性疾病,每十二个月定时进行健康检验一次,3—6个月做一次鼻、咽拭子培养。
6、待产妇出院后要立即做大、小床单元终末消毒。
7、待产妇在住院期间,如发觉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标准处理。
8、传染病员所住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家俱、器具、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需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9、传染病员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需经消毒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
五、产房清洁卫生制度
1、每日接生班用消毒液擦拭诊疗台、窗台等,保持产房、检验室、隔离产房清洁。
2、每七天二、六接生班,检验多种器械、产包、过期包立即消毒。
3、每日接生班负责更换吸引瓶、灌肠筒、小水壶、湿化瓶等。
4、每日待产班查房后及产妇分娩后整理待产室床铺。
5、每日中班更换刷子、毛巾及体温表消毒液。
6、每七天二、五中班更换多种消毒液及容器并统计。
7、每七天四中班用消毒液浸泡湿化瓶并更换消毒液。
8、每七天五大夜班对多种器械产包总消毒。
六、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凡进入产房工作人员必需更换产房衣、帽、口罩、裤、鞋,帽子必需盖住头发,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内,私人物品不得入内。
2、严格参观、实习和陪产制度,最大程度降低人员流动。除参与接产相关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推行消毒隔离和卫生制度,预防交叉感染。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一次,地面用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拖擦。产房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两次,每次30—60min,产房每七天根本清扫消毒一次。
4、产包及敷料送供给室高压蒸汽灭菌,凡15cm×15cm×20c
5、用过接生器械及物品必需一用一消毒。
6、氧气湿化瓶及吸引器瓶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产妇用过器械以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后取出清洗擦干,打包送供给室高压灭菌后备用。一次性敷料送焚烧炉焚烧,非一次性布类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或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送洗衣房清洗。
7、产床、接送病人平车、器械车、凳、用具及地面均以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拖擦)消毒。平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平车,用后严格消毒,可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刷洗。
8、凡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应按隔离技术规程接生。所用器具应用含有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xxmg/L溶液擦拭,并用过氧乙酸熏蒸进行空气消毒。
9、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输,焚化处理。
10、每个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空气中细菌总数≤200 cfu/m3,每个月对工作人员手进行细菌培养一次。每六个月对紫外线强度进行一次检测。
七、母婴同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母婴同室病房要求衣帽整齐、清洁、严格实施各项操作规程。医护人员接触婴儿前要洗手,感冒时接触母婴带口罩,患传染病者立即调离,严格无菌操作制度。六个月大便培养一次,一季度咽拭子培养一次。
2、病室保持清洁,地面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湿拖两次,湿扫三次。每日流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开窗通风换气,每日3—4次,每个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3、床头柜等物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一次。出院后母婴床单元终末消毒处理,并立即更换床上用具。
4、直接和新生儿接触布类(包布、小儿衣、小毛巾等)要消毒后方可使用。换下包布不得随便乱扔,要放在固定桶内。
5、婴儿每次沐浴后均应根本清洗、消毒沐浴台、沐浴池;婴儿浴室每日沐浴后用500mg/L有效氯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
6、多种直接接触婴儿检验器械如听诊器应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实施一人一针一管一体温表,婴儿洗澡毛巾、用物高压消毒后备用,一人三巾(小毛巾、开刀巾、大毛巾)。
7、病室盥洗室、厕所、母婴室、诊疗室、办公室拖把、扫帚分别固定专用,并有标识,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8、扫床毛巾、擦床头柜抹布,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布,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
9、严格陪客探视制度,陪客、探视者必需衣服清洁,无传染病,遵守病房制度,接触婴儿前洗手。
10、产妇哺乳前要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产妇在传染急性期间应暂停哺乳。
1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应立即和正常母婴隔离,并立即向院内感染控制科汇报。
八、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1、依据产科病房特点,产房及抢救室应备齐常见抢救药品,还应依据产科危重病种备齐产科抢救药品和常见药品,保留一定数量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依据药品种类和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等分别放置,或按字母次序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检验,确保随时取用。应指定专员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
3、定时清点、检验药品质量,预防积压变质,如发觉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和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需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每日检验查对,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确保随时应用。
5、抢救药品使用后应立即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九、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
1、对筛选出来高危孕妇应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围产保健卡上作红色特殊标识。
2、制订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按病情严重程度实施分级管理。
3、对未按期来诊者须采取不一样方法追访(家访、信访、电话访)。
4、凡属高危妊娠均应住院分娩,部分患者应酌情提前住院分娩,依据病情转往上级医院。
5、高危孕妇住院后,依据母婴具体情况,制订合理诊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最有利分娩时间及分娩方法。
十、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1、科室按要求建立登记本,每一项内容均须如实填写,护士长、主班负责检验统计是否齐全。用完后由护士长统一保管。
2、建立精密仪器使用登记本如B超、胎心监护仪、多功效诊疗仪、心电监护仪等。
3、建立出入院登记本、新生儿出生登记本、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新生儿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接种登记本,并有专员负责检验,护士长统一保管。
4、建立健全多种质量检验本如质量管理、护理查房、热线咨询电话统计本、护理缺点登记本等。
5、设专员负责本科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点儿资料搜集和汇报工作。
(1)建立出生缺点登记,登记凡孕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缺点儿(包含活产、死胎、死产)。
(2)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制度,凡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二十四小时电话告妇幼保健所,并在一周内将记录表报妇幼保健站。
(3)立即和上级医院儿科联络,了解转儿科诊疗新生儿情况,并做好围产儿出生缺点、死亡登记;搜集非本院出生围产儿缺点、死亡报表。
(4)按时完成月报上报。
6、严禁非本科室人员使用产房及本病区计算机。
7、未经许可不得拷贝、删除、修改科室计算机内信息。
8、下班后立即关机,定时清除设备灰尘。
十一、产科定时质量检验制度
1、实施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施二级医师负责制和毕业三年内住院医师二十四小时负责制。
2、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织及院、科产科质量管理员,定时召开会议,评价产科工作。
3、实施产科行政查房制度,由分管业务院长、医务科主任牵头,协调各方关系,立即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检验产科工作。
4、严格实施产科人员和助产技术准入制度,产科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该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评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科服务。
5、加强对产科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实施学分制管理,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与学术会议,以提升起学术水平。主动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技术,以提升产科质量。
6、严格实施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每七天查房1—2次;住院医师坚持天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手术后病人随时巡回。产科负责对转入儿科病理新生儿母亲查房和诊治。
7、实施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汇报制度。发觉危重孕产妇,住院医师要立即汇报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奔赴抢救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必需时汇报院产科抢救组织,以协调各科,组织抢救。
8、认真落实实施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统计,对危重疑难病人立即组织会诊、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严格实施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住院医师应对孕产妇进行床头交接,二线医生对高危孕妇要进行床头交接;特殊情况部分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胎心、产兆、产程进展、高危原因改变等情况进行具体检验,并如实统计、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验和监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9、认真实施促进母乳喂养方法,严格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具销售守则》。
10、认真实施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11、认真实施各项医疗、护理技术常规,认真做好带教实习工作。主动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12、努力完成医疗质量及工作效率指标。科室每十二个月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考评。
产科制度4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热情接待病人,提前作好术前准备工作。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术中禁止闲谈与手术无关事宜。关心体贴病人,交待术后注意事项。
4、作好手术记录,负责各种登记准确无误。
5、保持手术间整洁,各种物品归放合理有序。
6、负责带教进修、实习生、认真讲授,正确指导。
7、下班前关水、关电、关机器、关好门窗,协助手术室消毒。
产科制度5
1、科实行科主任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生责任制和住院医生24小时责任制。
2、主任医生每周检查房间1—2次,主治医生至少每天上午检查房间,住院医生每天早晚检查房间,危重和术后患者随时巡回。
3、认真贯彻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检查房间,写病程记录,及时组织危重困难患者的会议和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查、术前讨论制度。交接班,严格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4、认真执行职场责任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禁止。
5、认真执行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生产时服务新模式。
6、认真做实习工作。
产科制度6
一、科室实行科主任责任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毕业3年内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二、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一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病人和手术后病人随时巡回。
三、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例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四、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六、认真做好带教实习工作。
产科制度7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官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武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产科制度8
一、产科重症监护室为高危孕产妇的抢救、监护及治疗专用,应随时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
二、产科重症监护室设专业管理,一切抢救器械、物品、药品、氧气湿化瓶均需固定放置,保持设备完好,标记清楚,以备再用。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
三、抢救孕产妇时,抢救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抢救程序,做到准确、及时、配合默契、抢救得力。
四、每次抢救工作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做好现场抢救技术评估和初步总结,即时补记抢救记录。
五、保持房间整洁干净,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房间终末消毒。
产科制度9
一、出院病例讨论会。出院病历讨论会全科举行的由科主任主持,以专业组举行的由主治医师主持。讨论时主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出院病历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主要审查记录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顺序排序;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确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尸检报告发出后2周内进行。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收入病历。
五、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条款。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二、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三、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四、严格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五、严格做好产程、分娩记录。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六、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七、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人分娩记录。如无异常送回母婴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八、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左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九、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助产人员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十、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十一、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传染病及易感染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接产,所有物品应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十二、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产房用过的巾单和污染物原则要求经由污染路线,最低要求必须装袋封口运出。做好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和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产科制度10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 、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 、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 、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 、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六、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 、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 、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 、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做输血四项检查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6、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1024、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 、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小时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月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 、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二、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 、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 、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
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三、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一、必要性
妇产科工作繁忙,危急重症多,如宫外孕、产前、产后大出血、羊水栓塞、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DIC、心衰、肾衰、子痫、颅内出血等,往往发病急、病情重、变化快,涉及学科众多,如不能实施迅速、有效的救治,必然危及母子两条性命。必须拥有完善的学科体系,技术力量雄厚。因此借助学科优势,建立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使抢救能够畅通、严密的进行,是保证抢救成功的关键。
二、目标
1、对危急重症患者,要迅速组织实施有效的抢救,需相关科室会诊时,要求会诊人员10分钟到场。
2、化验、检查、输血等优先进行,确保失血性休克病人在60分钟内实施抢救手术,特别紧急情况下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直接进入门急诊手术室实施救命手术。
三、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要求
1、各级人员在岗在位,随时准备应对危重患者,确保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产科常规预留绿色通道急诊床位。
2、门诊危重患者诊治的整个过程要有绿色通道标志,化验、检查、术前准备、手术、交费、取药及住院等各环节见到绿色通道章均应优先实施。
3、门诊病人抢救,由门诊妇产科医师与急诊科护士长负责实施,并与产科主任联系,病人入病房途中派医生陪同。
4、产科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或产科主任启动产科绿色通道。
5、孕产妇急救组织由急救领导小组、急救专家组和急救小组三级组成。领导组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妇产科主任、护理部、外科值班医师组成。专家组由产科主任、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急救小组由妇产科的一、二、值班人员及产科护士长组成。
6、负责抢救的产科主任为急救小组总指挥,要做到人员到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严密观察、详细记录。护士长安排特护人员,落实护理分工,医护密切配合。
7、急救小组成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要求10分钟到达抢救现场。有特殊情况不在位时,要安排好相应职称的临时替班人员,并报医务科。
8、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保持完备和使用状态。
9、血库见产科绿色通道专用章,要优先保障产科抢救用血,有血型的要做到30分钟发血;没有血型的抢救患者要取两份血样,同时送临检科和输血科。输血科先配血,待临检科血型核对无误后,立即发血,时间不超过40分钟。
10、临检科见产科绿色通道专用章,要立即进行相关化验检查,20分钟出结果。
11、外送标本人员要熟悉白天和夜间不同时间各种化验需送达标本地点,保证不因此耽误化验结果上传。
12、抢救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13、由妇产科副高以上人员掌握绿色通道的使用。一般病人救治不得使用绿色通道,确保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正常医疗秩序。
产科制度11
一、“120”值班及接诊制度
(一)蒋四桂同志负责做好产科医生接诊的派班工作。每月30日前将下月排班表交医务科并负责通知接诊医生。被派班的医生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其它科室不排班,通知科主任临时安排。
产科排班要求:每月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和一名助产士或一线医师负责接诊,另配一名助班协助。接诊医生在当班或有重要公务缠身,如手术、接生等无法脱身者,由值班护士、医生通知助班完成“120”的接诊任务。
(二)接送方式采取灵活机制的原则
1)转送上级医院的危重病人或去各乡镇卫生院接诊抢救由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或助产士共二名接诊,接送时要将孕产妇或患者的危险情况告知家属并签字,方可接送,特别危重的病人建议直接转送上级医院,根据病情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同时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和上级医院联系。
2)社会接诊:临产妇及高危产妇由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另带一名助产士或一线医师接诊,有临产先兆及普通产妇由助产士或一线医师一名接诊。如果只需要120接而不需要医生接诊来住院的孕产妇由产科直接通知司机接诊,接来医院住院后由产科当班医师接诊并负责登记司机出诊情况。
3)妇外科、儿科的120接诊通知由所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安排接诊。
4)“120”急救电话设产一科住院部,电话有来电显示,以便查询,产一科值班护士和医生负责24小时电话接听,了解病情及接诊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同时负责通知夏卫华司机,告知具体出诊情况及出诊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物品、接生包、临时用药品和器械准备,急救小组必须在5分钟内离开医院出诊。妇外科及儿科接诊通知由所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安排接诊。
5)产科值班医师通知夏卫华,如夏卫华确实因出差离开涟源时或电话关机及不接电话时立即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通知刘向荣负责接送。如夏卫华联系医师不能出诊或电话不通立即报告蒋四桂另行安排。并按第五款第三条规定处理。
6)在接送转诊途中由司机负责电话联系患者。
7)医师接诊回院后,负责向产科住院部值班医师交接患者并登记接诊处理情况,接诊者负责补充本次接诊所用的'物品和药品。
8)梁志银平时负责检查及准备急救药品、物品、接生包、临时药品或器械的领取和更换工作。
9)蒋四桂负责做好产科出诊人员和出诊司机登记补助的领取和发放工作,并检查督促接诊人员“120”急救接送处理记录本的登记。其它科室的接诊由接诊医师处理并报告科主任登记办理。
10)蒋四桂出差外出,由肖美满负责,梁志银出差外出由龚孟权负责。医务科长出差外出由护理部主任负责。
11)接诊危急重病人来院须抢救者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依危险难度情况及时报告医务科,以便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及是否转送上级医院。
二、院内急救中心值班制度
1)院内急救中心值班由医院总值班、产1科、产2科当班医师和护士、产房当班助产士、手术室当班麻醉师和护士负责。
2)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保持手机和值班电话通畅,不得长时间占用手机和值班电话聊天或接听工作以外的电话。
3)接到与本科室相关的危急重症抢救病人的通知后,必须立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所有抢救设备、药品、场地等多处于备用状态。
4)院内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实施抢救,同时须报告科主任。
产科制度12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提高围生保健水平,降低窒息、早产及其并发症发生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及儿童死亡率,加强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各时期的密切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1、高危孕妇定期会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当宫内条件不适宜胎儿生存,并威胁到孕妇生命安全时,根据医院现有技术力量,产科与儿科医生共同协商,决定使胎儿及时娩出还是宫内转运。
2、产儿科每周交班会:为了使新生儿医生掌握孕妇,尤其是高危孕妇的情况,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观察,产儿科的医生与护士长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交班会,对重点的孕产妇情况进行通报,使儿科医生掌握即将出生的高危胎儿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同时将高危新生儿的情况及时汇报给产科医生。
3、所有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均有儿科医生到场,24 h随叫随到,做好复苏和抢救准备,并做好及时转运准备。
4、儿科医生坚持每天到产科查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发现危重儿及时会诊治疗,及时阻断了新生儿疾病的.发展,必要时转院。
5、对新生儿分娩后重点观察4小时,尤其是Apgar评分低、母有糖尿病、母亲产前曾有发热或有胎膜早破
史等新生儿,避免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急症的发生。儿科医生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每日的体检,定期巡视病房,定期培训母婴同室护理人员,并与产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及时交流产妇及婴儿情况,共同管理
6、儿科要配合产科做好产妇及家属的工作。对有产科合并症的婴儿酌情配合产科医生做好宣教工作,如产钳后皮肤损伤、血肿、轻度HIE等,儿科医生协助产科做解释工作,尽量不给家属增加思想负担,甚至配合产科做好上门随访,儿科成为产科医生坚强后盾。
7、加强培训医护人员的窒息复苏、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早期诊断、新生儿护理等知识。
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
一、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监管,医教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成员进行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急救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三、培训内容:各种产科抢救常规(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新生儿窒息、DIC、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职业道德、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胀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处理、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有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决定并主持讨论会,全科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应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各有关人员作好准备,认真进行讨论,发挥集体智慧,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如病情危重,不允许参加人员有时间作发言准备,参加人员亦应认真负责,各抒己见,求得比较确切的诊断及较恰当的治疗方案。
(四)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科主任总结,明确诊断意见、治疗方案,以便经治及主治医师执行。
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都应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要及时讨论。
(二)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参加。
(三)讨论重点是诊断、治疗经过及抢救措施、护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确,经验及教训等,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主持医师审查,并签字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
产科制度13
1、认真落实产科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
2、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3、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
4、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5、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产科制度14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
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
产科制度15
一、产房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间标识明确。
二、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换产房的工作衣、帽、口罩、鞋;手术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职业防护。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人内。三、产房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三次,地面湿式清扫三次;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物表等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作好登记。
四、产妇进入分娩室必须更换衣、帽、鞋,做到橡胶垫、臀垫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刷洗晾干后再到供应室灭菌后再用。无菌产包一经打开超过l小时未用者必须重新更换。
五、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擦拭,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六、器械清洗室应具有洗涤池。
七、助产器械包内备断脐专用剪及无菌纱布、棉签、无菌手套等,禁止断脐器械与其他助产器械混用;新生儿吸痰管一婴一管一用一灭菌;可重复使用的新生儿复苏设备,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吸引器、吸引瓶及吸引管等以及手术后的手术器械应及时清洗干净后,送消毒供应室统一清洗消毒、灭菌处理。
八、各类物品如体温表、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等冲洗用品,每周进行二次压力蒸汽灭菌;消毒液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九、接生后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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