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保密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密管理制度1
1、涉外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情报收集活动;
2、对外接待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对外接待活动中,应从实际出发,规定参观区域、路线,有禁区的要明确标明禁区,向参观人员介绍情况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单位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员参观访问;
3、同境外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业务洽谈中,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外,不得超出或改变洽谈范围,更改洽谈口径;
4、如有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属于保密部分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请示,不得擅自回复,更不得在回复中涉及国家秘密。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确需提供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所提供的秘密事项应当有文字记录;
5、凡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的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并在出国前接受保密教育,出国时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海关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出国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我国保密法规,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或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7、涉外工作人员要热祖国,保持民族气节,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懂得涉外保密知识和防间谍知识,具有应变能力。
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护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等专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员工在职或离职后因个人过失使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交易等专有信息外泄,从而导致公司蒙受经济、信誉等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及公司承诺保密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公司内部掌握尚未公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资料、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薪酬、劳务收入资料、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5、上述信息,无论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
第四条职责
(一)总经办
1、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维护和调整。
2、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督导实施和检查。
3、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相关奖惩的发起、审核及相关公告的发布。
(二)各部门
1、负责与部门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管理。
2、负责对掌握本部门保密信息的相关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监督和检查。
3、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奖惩的发起。
第二章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第五条密级的划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二)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三)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薪酬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为秘密级。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七条员工任职期间的保密
(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基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三)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四)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员工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员工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六)上级主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
(七)员工承诺,在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八条员工离职期间的保密
(一)员工应在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本制度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开始。
(二)员工在进行离职交接时,将自身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与公司指定相关人员交接,否则视同泄密。
第九条员工离职后的保密
(一)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两年。
(三)员工认可,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第四章泄密的惩罚
第十条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且未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罚款及行政降级处罚。
第十二条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偿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如主观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无论情节轻重,公司给予降级或者开除处理,在追偿公司损失的同时,并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3
一、保密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二、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三、保密内容与方法
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3、保密文件的复制
(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董事长或主管副董事长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2)行政部经理负责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秘书负责;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绝密文件由行政部经理直接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董事长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四、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人事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保密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保护研发成果,维护公司根本利益。
2、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技术研发人员和可能的涉密人员。
二、保密内容
1、研发规划书。
2、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3、研发任务书、招标书、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
4、试验大纲、进度计划
5、试验室、试验装置、试验设备与仪器。
6、阶段性成果报告、技术诀窍、工艺流程、产品样品。
7、评审报告、会议记录。
8、研制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技术设计资料。
9、项目结题报告。
10、软件。
11、其它与技术研发相关的资料。
三、保密措施
1、绝密技术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
2、机密、秘密技术申请专利应报CEO批准。
3、研发人员发表涉及研发项目内容的论文或参加与研发项目内容相关的学术交流,需经研究发展中心负责人批准。
4、涉及到绝密技术的特殊岗位事先应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四、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守则
1、严守技术秘密,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泄漏研发机密。
2、从事科研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统一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3、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保密制度。电子图纸资料、技术文件必须加密保存。
4、未经许可,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不准私自复印、外传,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技术文件和资料。
5、技术研发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须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公司技术秘密相关的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不得带走。
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室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室是指: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保密室应当是存放、保管、研制、生产、试验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最小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条 保密室的管理应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保密室的工程项目建设,须同步考虑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与基本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按照本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健全,防范设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保密办公室是保密室保密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职能。
第二章 保密室的审定
第六条 确定保密室应遵循最少化和最小化原则,即能定部位的不要定部门,尽可能缩小接触人员范围,从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确定保密室的标准: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试验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室,要求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第九条 保密室的审定程序
(一)相关人员根据本规定,结合部位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1)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二)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完成审核后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条 公司已确定的保密室,因内部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撤消时,由所属部门提出书面变更或撤销理由,填写公司《保密室变更、撤销审批表》(见附表BM—BW—002),经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由公司保密办审核,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第十一条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经审批确定xxx市xxx区xxxx号xxxxx座xxxx室为保密室。
第三章 保密室的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保密室应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健全下列保密制度如:岗位保密职责、出入登记制度、保密部位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技防设施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保密检查制度等二级制度,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保密室要明确进入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全程陪同;
(三)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室;
(四)非工作时间和保密室无内部人员在场时,各类涉密载体必须锁入密码文件柜或密码保险柜内;
(五)建立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内部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六)建立保密检查制度,对保密室内保密工作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七)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相应的保密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八)公司保密室需设立安全值班人员,下班后需要将防盗报警器设置为布防状态,上班后解除布防;
(九)保密办每季度对存放的保密材料进行检查,要求做到台账与实物完全相符。如发现不相符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纠正,确保涉密载体安全有效;
(十)对保密资料的查阅和使用要严格控制,任何人借阅、查看和使用都要经过公司保密办批准,并作好相关记录;
(十一)保密资料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带密码锁的文件柜中,相关文件及材料要分类立卷存放,各种记录和清单清晰可查;
(十二)公司保密室将各部门上交来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接收材料时,要按照移交的目录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当面解决。
第四章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室防护措施、设备的规划、配置、安装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主要包括:
(一)物理防护措施:公司保密室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公司保密室与国(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国(境)外人员长期居住的寓所保持一定安全的距离。安装防盗门并配备门禁系统、密码文件柜,在指定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机房应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建立视頻监控的管理检查机制,资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定期对视頻监控信息进行回看检查见附件(视频监控检查记录表BM—BW—006),保密管理办公室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视頻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技术防护措施:安装入侵防盗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保密室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管理要求;
(三)人工防护:进入保密室的工作人员要经过审查培训,进入要害部位的本公司非涉密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审批、登记并由专人陪同,填写《进入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3)和《保密室出入登记》(见附表BM—BW—004),方能进入。
(四)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装置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定系统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有维护记录。
(五)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录音、录像、拍照、存储、通信功能的设备带入保密室。
第十五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使用的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严格按照公司计算机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禁止安装、使用无绳电话、手机和其它无安全保障的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司保密室须配备专门存放、保管、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安全可靠的设备。
第五章 保密室的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保密室的管理,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制度,严密防范,严格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九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保密室职责:
(一)对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方案的制定和审定,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保密室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三)负责监督指导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防护设施的规划、安装和日常维护。涉及保密室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并编写要害部门部位新建计划、方案,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四)对公司保密室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五)负责公司保密室的`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第二十条 公司保密办保密室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保密室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定工作;
(二)审议、审定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研究、解决和向公司报告保密室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对保密室工作人员做出表彰或处罚决定;
(五)保密办对保密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和涉密工作岗位人员情况需进行全面调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备查。如遇有保密室管理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档案,进行登记,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保密室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保证公司各项相关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位的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室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
(三)确定进入保密室人员的范围,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进入。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的外部人员,做好审查、审批、登记工作;
(四)负责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确定涉密等级的初审,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五)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其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六)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不适宜在保密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七)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因私出国、出境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八)定期对保密环境、防范设备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九)本部位发生泄密事件和发现所属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密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政治可靠,历史清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及拥有国外长期居住身份。
第二十四条 对公司保密室内的清洁、安全值班、维修服务、外来人员等工勤人员,必须划定活动区域,明确专人管理,进行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上述工勤人员进入岗位前,由其管理单位对其进行政审,确认合格并在其签订《临时工作人员进入涉密场所保密承诺书》(见附表BM—BW—005)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并要有本部位涉密人员全程旁站陪同。
第六章 保密室的安全保密检查
第二十五条 保密检查的内容:
(一)岗位保密职责是否落实;
(二)是否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保密制度细则和防范措施;
(三)是否坚持保密自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四)检查物理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检查技术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五)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各个管理环节上是否有严格的登记、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六条 保密检查的方法
(一)全面检查:根据本制度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一项,如涉密载体管理等进行专项专业保密检查或技术检测(节假日前必须开展);
第二十七条 保密检查的时间要求,保密要害负责人坚持季度检查,并有记录;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公司保密室涉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考核结果要与发放涉密人员保密补贴挂钩。
第三十条 在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达到《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的要求,年终公司保密办公室兑现奖金200~500元,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存在失泄密隐患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6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施工现场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机构与职责
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
(三)安全措施
1、公司的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应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3、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4、各施工单位应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实施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6、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门领导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造成丢失或损坏,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担损失部分资产价格。
7、上班时间外出者应把贵重物品存放好,并及时锁好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每天下班及节假日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窗锁门,并对水电设施进行断水断电。
8、安全机构或行政人事部将定期对下班各部门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人为疏忽引起的安全隐患部门及无故脱岗者处罚50—200元的处罚。
9、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安全(并配备安防器材),由专车接送存取款,确保资金安全。
10、公司印章应存放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11、司机杜绝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好门窗,不能把贵重物品放置着车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用电安全措施
1、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保障用电安全。
2、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操作外,公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3、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接电线,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对违反规定者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物品摆放整齐。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施工所设的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证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由公司统一安排整改。
保密管理制度7
1. 引言
本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并指导学校进行相关管理工作。
2. 定义
2.1 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指任何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学生个人身份、涉及学生个人权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学号、联系方式、成绩、健康信息等。
2.2 保密责任人
学校负责指定专门负责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的责任人,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保密工作能力。
3. 隐私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3.1 收集原则
- 学校只收集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相关的隐私信息,且仅收集必要的隐私信息,不得超出收集目的范围。
- 在收集学生隐私信息前,学校应事先明确告知学生收集信息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式,并取得学生的同意。
3.2 使用原则
- 学校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 学校应保证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使用安全,严禁将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用于非相关的活动。
4. 隐私信息的存储和处理
4.1 存储安全
- 学校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存储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或篡改。
- 学校应定期对存储的学生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备份,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加密存储。
4.2 处理规范
-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处理流程,合理使用和处理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 对于不再需要的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学校应及时、安全地删除或销毁,以免继续存在泄露风险。
5. 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披露
5.1 披露原则
- 学校不得主动将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给第三方,除非得到学生的明确同意或法律规定。
- 学校在接收到外部披露请求时,应审慎评估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经过必要的程序,确保披露信息的安全。
5.2 披露记录
- 学校应建立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披露记录,并保留相关的披露时间、披露目的、披露方以及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6. 违规处理和救济措施
6.1 违规规定
- 学校应设立违规处理措施,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 对于故意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人员,学校应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6.2 救济措施
- 学生个人认为学校对其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存在问题的,可向学校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学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7. 审查和修改
7.1 审查
- 学校应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学校还应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配合,接受隐私信息保护的审核和检查。
7.2 修改
- 学校在修改本管理制度时,应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并经过相应程序进行有前提的修改。
- 修改后的管理制度应及时公布,并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宣贯。
8. 结束语
本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学校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持续改进保密措施,以保障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
保密管理制度8
一、凡召开、举办涉密会议、活动的单位,在召开、举办前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报区保密局审查、备案。
二、按规定确定出席、列席和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并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宣布保密纪律。对参与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备案,必要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会议、活动场所要符合保密规定,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保密检查,并配备手机屏蔽柜或通信干扰。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无线话筒。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声明。
四、参加重要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要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储存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
五、涉密会议、活动所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
六、在涉密活动期间印发的`文件、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管理。对不明确的涉密事项,应报区保密局,由区保密局向市保密局上报审核把关,超越市级保密部门批准权限的要逐级上报。
七、在活动期间应配备保密箱和文件袋,并指定专人管理。在运送涉密文件和资料途中,应由二人同行。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检查有无遗落的涉密文件、资料,确保万无一失。
八、需对外宣传和报道的,要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保密工作的责任人签字同意,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同时对涉密内容做好技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保密管理制度9
国库支付中心档案管理、查阅、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中心档案的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损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员要认真依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进行开那个规范化管理;
2、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档案资料要按规定排列,统一编排摆放; 5、严格档案交接手续,日常档案交接要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6、加强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统计、核对工作;
7、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进行严格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条 档案查阅制度:
1、中心内部会计人员只能查阅本组核算范围内的会计档案,核算单位只能查阅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手续,在规定范围内查阅档案。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查阅,不得擅自抄录、拍照、涂改、复印或加注批注; 3、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档案复印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计档案查阅后,要及时归还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核收。
第四条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执行有关的保密法规规定;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准在私人交往、谈话、公共场所泄露机密。
保密管理制度10
保卫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保护企业的核心信息资源,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和安全。该制度涵盖了一系列的规则和程序,涉及员工行为规范、信息分类与保护、内外部交流控制、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如何处理和保护企业信息,包括签署保密协议,禁止擅自复制、传播、销毁企业资料等。
2. 信息分类与保护: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设定不同的保密级别,制定相应的访问权限和存储保护措施。
3. 内外部交流控制:规范员工与外部人员的沟通行为,限制敏感信息的传递,如设定邮件过滤、电话 监控等。
4. 信息系统安全:确保企业网络和硬件设备的`安全,包括定期更新系统,安装防火墙,设置复杂密码等。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6. 违规处理:设立严格的违规处罚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罚款甚至解雇。
保密管理制度11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涉密会议组织召开应提前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会前应向与会人员强调会议保密事项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识。
第二条 召开涉密会议应确定会议密级和会议代号。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限定参加人员和范围。必须严格执行不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的规定。
第三条 在召开涉密会议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涉密会议必须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
第四条 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内容
(一)了解会场周围情况是否有利于召开涉密会议;
(二)检查关闭会议室内电视监控,录音防盗报警设备;
(三)检查使用无线话筒和录音与扩音相连接的设备(有特殊录音要求的除外);
(四)检查会议使用的桌椅和灯光设备,有无异常、异样的无线接收,发射装置;
(五)了解提供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情况,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观点对立、品德和职业道德不佳的'人员;
(六)根据会议情况向对方提出保密及人员控制要求。
第五条 召开涉密会议,应事先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会场内应采取手机屏蔽或控制措施,录音录像应经会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领导批准。
第六条 涉密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第七条 涉密会议不得将手机带入会场。
第八条 涉密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可拍照手机、对讲机等可以进行无线发射、传输的设备。
第二百六十九条 涉密会议应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身份确认和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使用和管理符合保密要求。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在公司外举行会议,主办部门要协同保密办与承担会议的保密部门取得联系,对使用会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和审查。会议资料开会时发放,会后收回。
第十条 严格控制入会人员的范围。会议代表入场时,要严格检查会议代表证和会议工作证,防止非入会人员进入会场。整个会议过程直至会议结束,会场入口处要有专人守卫。
第十一条 涉密会议要进行录像、拍照、录音工作的,由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所有涉密会议声像资料,按会议密级定密,会后作为密件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讨论地点,仔细检查是否有会议代表遗忘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第十三条 涉密会议全部结束后,要在承担会议的保卫部门配合下,对会场讨论地点及会议代表的房间逐一进行检查,对代表遗留的涉密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理登记,交由公司保密办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遗留的有关涉密会议内容的纸张、资料等集中进行销毁,确保涉密会议信息、资料的安全。
第十五条 与会者在报到或在会议入场时领取文件、资料必须签字登记,认真执行文件登记、使用、 退还手续。
第十六条 会议期间需打印和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一律交由会议涉密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并对打印、复印的涉密文件资料逐一进行编号登记以及严格进行使用登记管理。
第十七条 打印、复印会议文件过程中,要及时清理销毁废弃的记载有关涉密会议信息的纸张。
第十八条 会议结束后,要统一收回代表手中的涉密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对于需要会议代表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统一收回后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形式寄给有关单位,避免个人携带发生丢失和被窃。
特殊情况需要由个人携带时,必须由会议主办部门请示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办理。
第二十条 外出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文件的按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执行。回公司后应主动将随身带回的文件资料交保密室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会议主办部门在会议结束后,要将涉密会议审批表连同会议人员名单、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文件目录等送保密办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会议的秘密内容,不得擅自向宣传机构提供资料公开报道会议的秘密事项。
保密管理制度13
一、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指定计算机信息保密安全员负责本办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抓好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信息定密审批制度,信息载体和机房管理制度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确认为计算机或网络,应加贴“标识”或标明“标记”,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与政务内网联接的计算机和处理单位内部工作事务的计算机也应按计算机加强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含内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绝不能上国际互联网,如确需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经国家保密部门批准认定的物理隔离卡;做到内外网分开使用,有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能处理国家秘密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单位领导审批制度”的'规定,凡向政务外网、互联网提供或信息,其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且应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对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信息,要有相应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密级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密码加密办法保护;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严禁计算机及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使用;严禁上网计算机处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严禁非移动存储介质在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严禁将原计算机变更用途作为可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确保与非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分开使用。
八、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计算机管理应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杀毒、及时故障排除,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保存单机资料、备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盘等项工作,确保机器正常使用;对重要信息处理场所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对计算机信息要进行定期的保密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泄密隐患,确保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
九、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其网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计算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区国家保密局。
保密管理制度14
一、为了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秘密信息的邮件应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用平信或挂号信邮寄。
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寄给私人(包括领导),而应寄送保密室,由保密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手机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五、党政机关及重要会议场所,从境外购进或接受赠送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手机、电脑)以及其它物品,应当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后才能使用。
六、严禁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上传输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向境外发传真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办理登记手续。
七、用于处理国家秘密的电子计算机,必须配置防射干扰机。
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重要会议记录;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工艺技术中涉及重要工艺技术环节的内部资料;
8、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
9、销售活动中涉及用户的内部信息资料;
10、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六条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保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及协议、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工艺技术中涉及主要工艺技术环节的资料、生产运行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应当明确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公司绝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一切涉及绝密文件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一切涉及机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等相关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根据文件的密级程度由相关归口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2、经总经理批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召开和举办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根据密级程度确定主办部门,并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或根据会议密级程度指定参会人员;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当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惩罚
第十七条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岗位工作的员工,经综合办公室认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补救措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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