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5 14:05:53 制度

(精华)保密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条、保密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

  ⑶交易商有关资料;

  ⑷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的薪金;

  ⑹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⑵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⑷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

  ⑸其他秘密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保密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3.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4.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5.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6.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7.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8.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9.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1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9.2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9.3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9.4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9.5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9.6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9.7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8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9.10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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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所有员工。

  3、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4、保密内容与方法

  4、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4、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4、2、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4、2、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4、2、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4、3保密文件的复制

  4、3、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相关领导批准;

  4、3、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4、3、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4、4、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4、4、2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

  4、4、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4、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4、4、5绝密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6、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6、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6、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6、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6、5解密与销毁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6、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7、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财务部、法务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保密管理制度5

  办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机制。它旨在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研发成果等关键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滥用。通过建立这一制度,企业能够维护其内部运营的稳定性和对外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形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文化。

  内容概述:

  1. 信息分类与标记:将企业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如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并对各类信息进行明确标识。

  2. 访问权限控制:设定不同级别的员工对不同类型信息的访问权限,限制无关人员接触敏感信息。

  3. 数据保护措施:实施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策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4. 通信与网络管理:监控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和其他通信渠道,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外泄。

  5. 硬件与软件管理:定期更新系统,安装防病毒软件,限制非授权设备接入公司网络。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 泄密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信息泄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 合同与协议:在员工入职、离职、外包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明确保密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6

  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失去保密性,可能导致:

  1. 技术优势丧失:竞争对手可能借此超越,影响企业市场地位。

  2. 商业损失:泄露客户信息可能导致客户流失,破坏企业信誉。

  3. 法律风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诉讼甚至巨额罚款。

  4. 内部信任危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下降,影响团队稳定性。

保密管理制度7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网络使用、数据存储、权限管理、应急响应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或组织内部的机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内容概述:

  1. 网络准入控制:规定了员工访问涉密网络的权限和流程,限制未经授权的设备接入。

  2. 数据分类与加密: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3. 用户行为监控:实施监控系统,记录并分析用户在网络上的活动,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5.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应对网络攻击或数据泄露的应急预案,快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6. 物理安全防护:对存放涉密信息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物理防护,防止被盗或破坏。

  7. 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保密管理制度8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9

  1、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2、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4、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5、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7、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映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8、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保密管理制度10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柜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光盘或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等级跟踪管理。

  第五条如有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

  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使用单位如发生保密测绘成果遗失、损坏,应及时书面报告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并接受盐城市测绘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六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档案人员现场监督。

  第七条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第八条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人员一起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总经理批示一并存档。

  第九条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单位总经理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第十条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

  (一)领取、使用和保存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每年应对成果资料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上级测绘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保密工作机构。

  (二)公司技术部负责对保密测绘成果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地对相

  关涉密测绘人员进行检查,持有保密测绘成果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技术部的监督检查。对不接受保密检查或对保密测绘成果不进行规范管理的人员,不予办理申报领取测绘成果手续。

  (三)检查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执行情况;是否设有资料室(柜)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和建立资料的外借、收回登记制度;是否有擅自复制、转让、转借等行为和遗失、泄密等现象。

  第十一条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第十二条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须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第十三条计算机保密管理

  1、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实行并根据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

  盐城市安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二○○九年十月六日

保密管理制度11

  1、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务必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2、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3、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务必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4、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务必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6、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务必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9、凡有秘密资料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务必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10、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明白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明白的要做到不传。

保密管理制度12

  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机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国家金融机密数据和用户个人数据的泄漏,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及有关计算机设备电源的开、关,严禁他人替代。

  二、值班人员在每天业务处理完毕后,必须关闭有关计算机设备及电源,关好门窗,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锁门离开。

  三、机房实行双人工作制,两人互相监督、协作。

  四、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电磁、辐射性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东西,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机房重地,未经许可,严禁外部人员进入机房;严禁非机房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六、机房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并要求人人都会使用。

  七、外单位人员参观机房,必须由有关领导或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接待、陪同进入机房,并在《机房日志》中登记。

  八、机房内各种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另室存放,确保数据的安全。

  九、机房内的各种信息资料未经负责人批准,严禁个人带出或销毁废弃;物品要经专人检查后方可销毁;机房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登记造册,调出、调入的所有设备必须进行登记。

  十、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爱护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在机房专用计算机系统上运行外来软件和登录

  十一、机房内计算机系统用户必须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注意保密,严禁把密码告诉他人,使密码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十二、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和银行的保密规定,严禁为非业务人员查询相关数据,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十三、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其用户密码必须进行交接、更新或注销,中心所有用户密码一律更新,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了解、掌握发生灾害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在遭遇灾害后能及时恢复运行。

  十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的法令、法规,确保校园一卡通结算管理中心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对违反操作规定导致发生的生产事故、泄密等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损失的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3

  一、为了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秘密信息的邮件应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用平信或挂号信邮寄。

  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寄给私人(包括领导),而应寄送保密室,由保密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手机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五、党政机关及重要会议场所,从境外购进或接受赠送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手机、电脑)以及其它物品,应当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后才能使用。

  六、严禁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上传输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向境外发传真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办理登记手续。

  七、用于处理国家秘密的电子计算机,必须配置防射干扰

保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总经理和办公室。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总经理: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管理对象

  3.1公司秘密事项

  3.2公司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公司涉密员工

  4定义或范围

  4.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公司内部重大

  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

  4.2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1技术信息:指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

  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设计、程序、产品配方、

  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秘密、非专利

  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中也包含技术信息。

  4.2.2技术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合

  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

  数据、计算机程序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

  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4.2.2.1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4.2.2.1.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4.2.2.1.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信息渠道直接获得;

  4.2.2.1.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2.2.1.4公司已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

  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4.2.3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包括:

  4.2.3.1

  4.2.3.2

  4.2.3.3

  4.2.3.4

  4.2.3.5

  4.2.3.6

  4.2.3.7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经营信息还应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

  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4.3秘密事项内容范围

  公司秘密事项根据其内容划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行政管理、技术、业务、生产制造,包括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声音、图像等表示形态,以及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类型。各类内容所涉及的秘密事项及其等级于每年第二季度进行一次审核、调整、补充,并在有关范围内重新公布。(附:公司秘密事项分类及项目内容、等级汇总表)

  4.4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4.4.1重点部门:财务部、设计部、项目部、生产部、采办部、营销部。

  4.4.2重点部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部、人力资源、

  机房、采购部、设计部、生产部。

  4.5涉密员工范围

  4.5.1列入重点部门的所属员工;

  4.5.2非重点部门的主管及内勤;

  4.5.3其他对象:公司领导专职驾驶员,售后服务部项目人员,负责秘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4.5.4公司领导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4.6公司对属于公司秘密的事项列入保密管理,分列三个保密等级,“A”级、“B”级、“C”级:

  4.6.1 A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4.6.2 B级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4.6.3 C级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保密管理规定

  5.1秘密事项管理:在秘密事项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事项以载体形式归档后,则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1.1 A级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形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A级秘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A级秘密事项经对外披露即可视为降低保密管理等级或解密(部分内容、局部范围披露除外)。A级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核心领导层,A级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主管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

  其知悉的对象。

  5.1.2 B级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形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

  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B级秘密事项的发放,传阅一般由该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经理级主管(第一负责人)批准,必要时须报请总经理同意,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必须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B级秘密事项保密管理等级的变更或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在每年二季度共同商定。B级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各部门经理级主管(第一负责人)以上的干部,B级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和秘密事项形成部门主管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C级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形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C级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C级秘密事项保密管理等级的变更或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在每年二季度共同商定。C级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的干部,C级秘密事项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主管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5.1.3各等级秘密事项的标识为:*A,*B,*C。

  5.2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管理:

  5.2.1经公司确定的重点部门一般不对外开放,因特殊接待需要,须由部门主管报请总经理同意,由该部门主管全程陪同,并由内勤记录好进入人员的姓名、身份、进入的日期、时间(包括进入和离开)及事由。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重点部门,应遵守保密纪律,完成工作及时离开。

  5.2.2经公司确定的重点部位,原则上除该部位的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允许随意进入,必要时应在重点部位醒目位置标示“闲人莫入”。公司员工确因事须进入时,应报请该部位部门主管同意,并由该部位工作人员全程随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完成工作及时离开。

  5.2.3需要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维修时,经办部门应提前告知,以便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将需保密的物件撤离现场,在外人进入维护、维修时,该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5.2.4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内不允许照相、摄像等影音记录。

  5.3涉密员工管理

  5.3.1公司所有涉密员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由公司行政部

  代表公司与其签署《保密协议》,以此互相监督,共同保障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5.3.2涉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本部门主管的领导外,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相关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5.3.3公司各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关的涉密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涉密员工在保密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检查结果应向涉密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反馈,纳入该员工月度、年度的岗位和绩效考核中,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5.3.4对新安排至涉密岗位的涉密员工,行政部除进行常规的入职教育外,应会同该部门主管共同进行入职保密教育;涉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更时,部门主管应监督其对保密工作的移交,办公室应对其进行离岗保密教育。

  5.4员工保密纪律:

  5.4.1对公司的秘密事项,全体员工都应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并在知悉秘密事项的情况下都负有保密义务,且有权制止一切泄露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

  5.4.2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保密范围,任何员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擅自对外提供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5.4.3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获悉的本公司秘密事项内容擅自泄露给非本公司、非本岗位的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谋求个人利益。

  5.4.4凡属允许知悉公司秘密事项的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主动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公司涉密事项范围内的员工,不得以任

保密管理制度15

  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深大反光厂20xx(05)号

  1、目的:

  为保障本厂商业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工厂利益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本厂安全保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并设置安全保密专员具体负责。

  3、管理对象:

  3.1本厂商业秘密事项:包括技术信息、营业信息、管理信息等; 3.2本厂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涉密员工。

  4、具体管理范围:

  4.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替代技术和预测、专利动向、非专利技术成果、设计、程序、技术资料、图纸稿件、样品、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检验方法、质量技术、机器设备等。

  4.2营业信息:包括原材料信息、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产销策略、销售渠道、招投标标底或标书内容等;以及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本厂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

  4.3管理信息:本厂发展方向、方针,重大管理举措,内部重大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等。

  4.4属于第三方,但本厂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4.5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a.重点部门:生产部、质检部、经营部、新产品研发部;

  b.重点部位:激光室、压花组、涂布组、镀膜组、配料房、财务室、仓库;

  4.6涉密员工:全厂员工。

  5、保密管理规定:

  1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5.1商业秘密事项管理:在秘密事项形成文件前由实际经办人进行管理;形成文件后,由办公室和经办部门共同负责管理。 5.2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管理:

  5.2.1经确定的重点部门一般不对外开放,因特殊接待需要须由部门主管报请厂长同意,由该部门主管全程陪同;本厂内部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重点部门,应遵守保密纪律,完成工作及时离开。

  5.2.2经本厂确定的重点部位,原则上除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允许随意进入。必要时应在重点部位位置标示“非请勿入”。其他员工确因事进入时,应经该部位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随同,完成工作及时离开,并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5.2.3需要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委托外人进行维护维修时,维修部门应提前告知,以便该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将需保密的物件撤离现场,并在外人进入维护维修时,该部位的人员应当随同,不得离开。

  5.3涉密员工管理:

  5.3.1全厂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需阅读、学习本厂安全保密制度并签名,在制度更新后需再阅读、学习并签名,以便相互监督,共同保障本厂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5.3.2全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领导外,要严格做好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5.3.3各部门主管应不定期对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

  5.3.4对新安排到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员工,办公室除进行常规的进厂安全保密教育外,应根据相应的特点,会同该部门主管进行岗位保密教育。 5.3.5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换、变更时,应移交保密工作,办公室并进行离岗保密监督。

  6、员工保密纪律:

  6.1对工厂的秘密事项,全体员工都应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下班不说上班的事,在厂外不说厂内的事;并在知悉秘密事项的情况下都负有保密义务。

  2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6.2凡涉及工厂保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保密范围,任何员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擅自对外提供涉及工厂秘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6.3未经厂长批准,员工不得利用电脑技术对外存取、处理、复制、摘抄、修改和传递秘密事项。

  6.4员工不得私自使用、保存、运输和销毁属于本厂的秘密设备或者研制的产品。 6.5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将获悉的本厂秘密事项内容擅自泄露给非本厂、非本部门、非本部位人员;并不得利用本厂商业秘密谋求个人利益。

  6.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本厂的秘密事项时,必须事先经厂长批准同意。 6.7未经允许,员工不得主动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涉密事项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刺探、获取秘密事项内容,否则视为窃密。因特殊原因需要其接触秘密事项的,应做到恪守秘密。

  6.8非该重点部门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重点部门;非该重点部位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重点部位。

  6.9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工厂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样品等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本厂所有,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均须无条件归还本厂。

  6.10如发现工厂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工厂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11员工在离职后,未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厂的秘密。 6.12员工违反保密规定而受到惩罚时,其直接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7、奖惩处理:

  7.1对在履行保密职责、保护工厂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中有显著成绩的人员,本厂将予以鼓励和奖励。

  7.2对违反本安全保密制度的员工,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不太严重的,本厂将按《人事管理制度》予以惩罚;或要求员工向本厂支付赔偿金额5万元人民币。 7.3如有员工因违反本制度造成工厂或客户重大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本厂予以无经济补偿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责任人赔偿本厂经济损失的90%。

  3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7.4员工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本厂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本厂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7.5员工如有《民法通则》第111条、第118条规定行为之一,损害、侵害本厂权益的,本厂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7.6员工如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侵犯本厂商业秘密的,本厂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民事责任。

  8、本制度自20xx年2月26日起实行,此前本厂有关安全保密制度与此不同者以此为准。

  9、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厂办公室所有,厂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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