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5 10:25:1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通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通用]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各学校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各学校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各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个别学生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六、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2

  (一)宿舍管理委员会

  宿舍管理委员会是住宿生德育工作中颇具活力的同学组织,简称宿管会。宿管会要在学校政教处、宿管室领导下,以德育工作条例为依据,依据各自特点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带领广大同学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道德风尚,学会自我管理。组成人员及使命如下。

  1.宿管会组成

  宿管会由会长一人,委员五人组成,会长负责宿管会全面工作,委员分管学习、卫生、生活、体育、宣扬五项工作。

  2.宿管会成员使命

  (1)模范遵守《同学一日常规》《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学。

  (2)强化政治和各科文化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修养。

  (4)坚决执行宿管会决定,服从住宿办老师的管理,积极完成任务,自觉遵守宿管会纪律。

  (5)维护宿管会的团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6)言行一致,勇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在住宿办展开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7)积极领导、组织住宿生展开各项同学活动。

  (8)对所担负的工作要分清有计划,每次活动作好小结。

  (9)按时参加宿管会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会议记录,会上认真思索、据实总结,畅所欲言。

  3.会长及各部门使命

  (1)会长:

  1)主持领导宿管会工作。

  2)协助各委员组织活动。

  3)抓好宿舍纪律。

  4)了解同学思想状况,配合住宿办老师做好各别同学工作。

  5)负责定期召开宿管会,研究、总结宿舍工作。

  6)及时向住宿办老师反映同学对教育教学、宿舍管理、食堂工作的看法、建议和要求。

  (2)学习部:

  1)了解住宿生学习状况,为提升学习成绩展开各项活动。

  2)及时征求同学对教学的看法、建议和要求。

  3)组织帮助学习差的同学共同进步。

  (3)卫生部:

  1)组织领导好宿舍长搞好宿舍和清洁区卫生,搞好每周一的卫生扫除。

  2)协助宿管老师搞好卫生检查(每周一次),作好记录。

  3)搞好宿舍文化布置,做到雅而有序,精而不俗。

  (4)生活部:

  1〕关怀全体住宿生的生活,为提升同学的生活质量服务。

  2〕征求舍员对伙房的.看法、建议和要求,以提升餐饮质量。

  3〕认真落实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4〕了解并帮助同同学活上的困难,及时向老师反映解决不了的问题。

  〔5〕体育部:

  1〕在宿管会组织的活动中组织好同学队伍。

  2〕协助体育组做好早锻炼组织工作。

  3〕及时调节宿舍内学习氛围和精神文化生活,组织住宿生展开各项有意义的体育活动。

  〔6〕宣扬部:

  1〕按时出好板报,做好宣扬工作。

  2〕及时反映同学动态及好人好事。

  〔二〕同学宿舍舍长工作范围与使命

  〔1〕支持、配合学校住宿办、宿管老师的宿舍管理工作。

  〔2〕宿舍长必须组织本舍成员搞好本舍的思想建设,树立优良的宿舍风尚。认真学习并执行住宿生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监督舍员按时、按质做好值日,搞好个人卫生。

  〔4〕宿舍长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舍员提出批评,有权召开宿舍会议讨论事宜,并做出有利于宿舍建设的决定。

  〔5〕宿舍长要以身作则,树立全心全意为舍员服务的思想,能够团结舍员共建文明宿舍和展开各种健康活动,丰富同同学活。

  (6)调节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及时向值班教师汇报宿舍内存在的问题,协助值班教师调查了解宿舍内发生的问题。

  (7)按时参加舍长会议,认真完成宿管束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3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领导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领导存档备案。

  3、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领导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领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2、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按时复学。,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3、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四、留级

  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五、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加盖“毕业”字样章,对符合初中毕业标准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经库尔勒市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完成证收,并加盖“市会考合格”章。

  1、各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在期中、期末进行,由学校同意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一命题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2、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审查通过,由校长予以公布。

  六、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半欧、严重损失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5

  旨在塑造和谐校园氛围,强化化学与生物学院学风建设,培养良好作息习惯,提升学习效率,并实现劳逸结合,现就此作息管理制度作如下阐述:

  1、检查时间为每周日晚11:00—11:30,检查队伍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及各班班长组成;目标为09级和10级全体宿舍。

  2、请同学们积极配合作息检查,出示学生卡,如有冒充他人或态度恶劣行为,将扣除个人德育分2分。

  3、若周日晚不在宿舍住宿,需提前写请假条(自备),且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字确认。请注意:请假条有效期为2天(即截止到下周二)。请假者务必在下周二之前向宿管部报到销假。

  4、当晚的请假不能用晚自习请假条替代。

  5、如单人违纪,将通知家长;如累计三次违纪,将取消住宿资格并扣除德育分10分。如整间宿舍违纪一次及以上(含三次),将取消水电费补贴一月。

  6、对于不配合检查的宿舍和个人,将给予公开批评(名单将在学院律委公告栏公示);对于拒检宿舍,直接记录为一次违纪。

  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按时到校,切勿迟到早退,离校后要及时回家,在往返途中遵循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学校内严禁吸烟饮酒,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教室和走廊内不可高声喧哗、嬉戏吵闹。

  4、爱护校园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和物品,损坏或遗失须按价赔偿。

  5、违反法律、校规或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和屡教不改的情况,将受到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

  6、对品学兼优且能发挥所学的学员,以及为学校争光的学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7、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员,将获得相应证书。

  8、努力学习,勇克困难,善于思考,乐于求教,争取全面发展,成为品德、智慧和身体素质兼备的`人才。

  9、尊重教师,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热心提出建议以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

  10、培养集体意识,团结友爱,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11、遵守法律,严守校规,恪守社会公德。

  12、准时上课,迟到者需征得教师许可方能入座。

  13、服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令,定位就坐,衣冠整洁,未经许可不可随意离开座位或进出教室。

  14、上课期间不可讲话,不可吃零食,不可做与课程无关的事。若需向教师询问或回答问题,需先举手示意,获得许可后站立回答。上课期间关闭手机。

  15、维持教室清洁,保护教室内的一切教学设备、器材和设施,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操作教学器材和设备。

  1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准备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值日生负责关闭门窗、电灯、风扇等。

  17、学员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最终汇总,上报给教务管理人员,由教务部保存档案。

  18、在规定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修时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因故需要请假,应由学员所在单位与学校教务部门联系,由学校决定。未经教务部门认可,单位直接找到学员本人联系或召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照考勤规定记考。

  19、申请事假、病假、公假的学员,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交病假证明。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请假流程为:“先向班主任请假,得到批准后生效”。请假审批权责: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

  20、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经多次教育无效,将给予相应处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30分钟者,均视为旷课一节。旷课累积达到十节课者,将被勒令退学,学费概不退还。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6

  1、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校级领导、食堂管理领导、领导、从业领导代表进行陪餐。陪餐人数的多少应根据就餐学生人数而定,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从业领导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陪餐记录。

  2、制定好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和饭菜的`品种、感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3、陪餐领导应做到“五同”,即、同窗口、同价格(餐费自理)、同时间、同排队、同餐饮。陪餐领导在用餐的同时还要肩负着学生在餐厅内的秩序、安全等管理。

  4、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5、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或无故不到者给予批评教育。

  6、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7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8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窗口。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为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宿舍内的同学要热爱宿舍,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帮,真诚相待,争创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学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然后将统一发放的请假条交给管理员。没交假条的班级,出了问题,班主任要负责。各宿舍区要凭请假条到各宿舍进行严格查铺。一旦查出未请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寝室住宿的,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学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员要负责。

  三、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不用脚踢门;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者,除接受校纪处理外,还需按原价赔付,并加上修理费。

  四、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换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动,调换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五、要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或罚款,宿舍门锁不准擅自调换、拆装,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六、所有住宿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严禁无证出入,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七、学生个人钱物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50元。各人的饭卡、银行卡不得转借他人。

  八、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喧哗、打球、打架、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和起哄,不准高声开启收录机,以免影响周围同学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炉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其违章物品外还要据情节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十一、建立楼层宿舍管理轮流值班制,室长负责制,宿舍卫生值日记录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间水池和小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

  十三、建立“星级宿舍”评比制度,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对达到星级标准的宿舍和人员给予挂牌和物质奖励。

  小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9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箭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0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主要以综合考核为主,内容一般涉及教学、评教、考勤、办公秩序、招生、学生稳定、工会活动、领导评议等多项内容:

  1、教学常规考核由教务和教研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学生评教、听课、备课、笔记、考试、课堂秩序检查、教科研获奖等内容;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秩序、考勤、会议等则主要由行政办公室考评;

  3、招生、学生稳定则主要由招生部门考评;

  4、工会活动则主要由工会考评;

  5、领导评议则主要由校会领导根据印象打分评定。

  最后由行政办公室将各结果按一定比例汇总,形成教师一个学期的最终考核分数,以最终综合得分作为教师评优选模、职称评定、聘任、培训的主要依据。

  二、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某些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考核机制,发现其考核机制存在诸多需要商榷的问题。

  (一)教学常规检查的泛化。

  教学常规检查不仅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分数,激发起工作积极性,而且还会出现工作导向偏离工作目的的现象。由于缺乏可比性和科学的评价依据,教学常规检查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谈不上以此对教学行为进行有效的合理调控,也谈不上促进教师对教学的调整。

  教学常规检查只能验证教师是否完成了足量甚至超量的备课、作业、笔记、听课等项内容。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判定备课质量高低,只能看步骤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认真,因此很难给教师的备课划定一个合理的分数。对于学生的作业、课堂笔记检查只能查出某一科教师是否让学生完成了足量的作业、记录了详细的笔记等,也没有标准指导检查者给出一个合理的分数。

  对于教师的以听课为主的学习交流,只能检查其完成情况,而无法给出具体分数。以上三项内容只能凭印象给出相差无几的分数,有些学校甚至不敢公开考评结果,否则引来争议无法解释。过于强调教学常规检查还会出现导向性错误。为了争取考核高分,教师整日忙于上述东西的整理,无暇顾及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出现手段不利于目的实现的导向性错误。

  (二)过分强调考核的统一性。

  考核结果决定评优,考核分数按照从高到低一揽子往下排,没有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差别,将没有可比性的科类一同比较,出现了根本没有可比性的专业却存在考核分数上的差别。考试成绩在教师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考试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分数。中职学校考试的试题来源基本都来自于本校同科类的教师。

  适度的试题难度能够有效地检测出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高低,也能够有效地指导教师调整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但教师为了提高考核成绩,会千方百计降低试题难度,提高及格率和优秀率,一旦出现个别教师所出题目偏难,则会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而出题者则会成为众多同科教师攻击的对象。如此,实则将本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缺乏了有可比性的公平竞争的氛围,更谈不上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学生评教的局限性。

  学生评教有一定的公平性、科学性。但其公平性的发挥受到学生是非分辨能力的影响。因此,出现了学生评教成绩受师生关系和教师上课的语言技巧的影响,部分教学风格严肃、认真的教师则出现评教比较差的现象,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领导评议分数倍受争议。

  每年考核都会出现,与教学相关的考核分数相差无几,但领导评议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拉开差距,成了是否优秀的决定性因素,其结果是评优、晋升、培训、聘任领导说了算。

  (五)过于强调综合的评比分数。

  容易难分主次混淆重点,导致教师什么都要抓,什么都参与,看似综合全面实则不知轻重。

  三、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调整的对策

  调整中职学校考核制度,建立重点明确、客观性强、公平公正、有可比性、能够正确引导教师工作方向和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考核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降低常规检查在考核中的比重。

  过分强调备课、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过程性考核会出现教师为了取得考核高分,忙于考核资料的整理、书写,忙于督促学生书写、整理笔记、作业,当检查之时会出现这些东西的整、全、齐,甚至出现了做假的现象,教师无心顾及课堂教学质量。如此检查,出现了手段与目的违背的导向性错误,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教师教学的自、灵活性,也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何况,以上考核项目没有一个具体的可供判定的标准,考核部门难以操作,致使得分相差无几,起不到评比所应当具有的效果。但是,以上常规检查为主的过程性考核不应取消,而是教研部门通过检查为教师教学提供教学的指导性建议,以便于教师改进教学。

  (二)建立以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考试成绩为主的考核制度。

  要明瓤一级、每一学期、每一专业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具体的测验标准,以优秀率和及格率作为参考依据。无论是文化课和专业课,要使考试成绩的'提高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水平的提高。教务人员只要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把握好考试这一环节,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便能有效控制整个教学,你考什么他就教什么,你考到什么程度他就教到什么程度。任课教师围绕考试,改进发挥能动性,努力工作改进教学提高学生考试成绩的结果就是提高了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值得一提的是这绝对不是应试教育,而是要正确运用考试这一手段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教师的考核评比要具有可比性。

  现行的教师考核评比,以综合分数作为依据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忽视了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别,殊不知不同专业根本没有可比性。目前,中职学校学生考试内容都来由本校同科教师提供。将不具有可比性的专业一起比较使得同专业教师为了提高考核分数,千方百计的降低课程难度和考试难度,提高考试分数来争得较高的考核高分。如此,便使得本应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

  教学内容越来越简单,考试难度越来越小,考试分数越来越高,同科教师考核分数越来越越高,评优比例越来越,学生越来越学不到东西。一旦有某个教师出的考试题目难一点,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影响评优选模,此教师便会成为其他同科教师抱怨的对象。因此,要尽可能的将同科、同进度的教师作为相互比较的对象,而不是全体教师分数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要使同科、同进度的教师成为竞争的对手,相互争夺,同科同进度教学内容要有不同的教师任教(至少两名教师),以便于比较优劣。教学考核统计每学期分为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以总成绩为依据,估计,期中考核公布后,便会立即引起下半学期的激烈竞争。

  (四)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必须成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之一。要将这一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放入总的考核中。经常将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与班级进行通报,列入考核,对临时完善教学秩序会立即见效。

  (五)要充分、合理地发挥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作用。学生作为教学的直接客体,直接与任课教师交往,必然对任课教师有一定的合理评价。但关键是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课是好课,什么教师是好教师。从而有效发挥学生评教的作用,促使教师调整教学改善教学效果。

  (六)教师考核就是教学考核,不要把太多的与教学无关的考核算入任课教师的考核中。其他考核由主管部门单评定,单奖罚即可,不要列入任课教师考核中以免过于综合重点不分明。

  教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方向的选择和工作积极性的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只有科学构建学校教师的考核机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真正有利于正确选择工作方向,最限度的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办学目的。

  可见,教师是学生管理的主体,要想充分调动教师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充分考虑到是对制度执行后的与利益相联系的考核会直接影响到这种制度是否最程度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要充分考虑到,教师按照制度去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否正好达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初衷,是否会跑偏了。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1

  1、陪餐领导按值班表由值班领导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领导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领导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调食堂工作领导,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的其他领导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2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

  2、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3、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领导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③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①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②饭菜质量较差,学校领导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园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6、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8、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学校校长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3

  1、 学生必须按规定上课,因事因病不能上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 学生请假必须有医院或校医院的证明。

  3、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考勤,发现学生未上课应及时上报。

  4、 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和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5、 迟到、早退人次较多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6、 旷课达到违纪处分的学生要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7、 各班学习委员每月底星期五将考勤本及考勤情况上报学院学生科统计,下一星期一到学生科领回考勤本。

  为维护学校教学等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学校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认识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跟岗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年级,时间一般为6个月。对于医卫类专业学生,可根据医护职业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10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对于实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班等培养的非医卫类专业,其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时长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时,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条职业学校要选择与实习专业及人才培养目标关联度高,经营合法、管理规范、设备设施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职业学校应建立学生顶岗实习企业信息库。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四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行全省统筹指导。湖南省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职业学校制定实习管理制度与办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指导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各职业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各级管理办法,切实按照我省实际,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职业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实习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所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业学校是学生实习教学组织的第一责任主体,校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的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实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职业学校须明确学校的教务部门、就业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综治部门、基层教学实施单位等各部门在实习组织与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失职追责办法。

  第五条职业学校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实习计划,编写实习大纲,并按计划与大纲实施实习活动,不得随意变更。职业学校每年度要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考察评估实习单位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业务范围、专技人员情况、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原则上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并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

  第八条学生实习由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前,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计划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内容、环节、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岗位、安全管理、考核要求及方式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实习过程中,做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完成实习总结与考核评定工作。第九条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实习一般应由学校集中统一安排。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实习。鼓励学生选择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进行顶岗习,定期向学校报告学生的实习情况,主动接受学校的考核。实习学生家长应加强自主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校企“双导师”指导制度,根据实习工作需要,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聘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自主顶岗实习时,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和管理。集中实习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学校须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集中实习不足20人的,学校在实习协议中应明确委托由实习单位进行管理,学校须安排专业老师或管理人员定期与实习单位或学生进行电话沟通和巡视,建立相应的实习档案,定期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按照指导任务计算相应工作量。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加强对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学校教务部门,协同学生管理部门、各基层教学实施部门对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检查,采用自查、中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顶岗实习前期安排、中期实施、后期总结等各阶段进展及实施成效进行督查,及时公布督查结果,以保障跟岗、顶岗实习各阶段的质量。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二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实习安全管理细则、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信息共享机制和检查督查机制等。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四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6)实习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其他事项。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因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实习安排有以下情形的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做好各学生实习动员,组织学生做好实习制度学习、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依据实习课程标准制定实习工作计划,与企业结对培养的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和分配实习期间的工作任务,安排好学生食宿。

  第十八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

  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职业学校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的.,应由学校对学生住宿和请销假、出行等方面进行管理;职业学校如未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的,应在实习协议中明确由实习单位对学生住宿和请销假、出行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依据实习课程标准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共同商定和分配实习期间的工作任务,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志》,学生按照实习计划完成相关实习任务,并填写《学生实习日志》和《学生实习报告》。校企双方应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共同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利用QQ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发布实习信息或实习简报,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及实习过程的管理。各职业学校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实习企业进行巡视,了解实习情况,解决实习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条实习结束,学校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按期返校,收阅《学生实习日志》和《学生实习报告》,与企业指导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指导教师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和成绩汇总。

  第二十一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实习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应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安排必要的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实习管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不得借顶岗实习牟利。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四条省教育厅将各高职院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所管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纳入其总体绩效评价范围,作为评优评先、重点项目立项遴选的评判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分配安排职业学校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职业教育相关专项经费时,涉及办学绩效因素的,将实习管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违反国家各级各类规定及本细则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和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职业学校的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的实习管理考核。

  第二十五条职业学校负责对学生实习效果进行考核,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并将实习工作纳入高职院校系部、教师、辅导员绩效管理考核与评价体系。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二十六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等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职业学校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包括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总结等。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对实习场所、交通过程等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实习单位应妥善做好救治处理,双方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各职业学校的院(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学生

  实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做好实习前风险预防培训、实习过程风险管控、出险后提供专业索赔建议和协助索赔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服务制度。

  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一条实习单位和职业学校要对学生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交通安全常识等进行实习前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二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确保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的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权益得到及时保护。鼓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或学生家长本着自愿原则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为实习学生提供更多的保险保障。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三十四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实习期间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谨慎参与实习地周边社会活动,减少不必要外出,按时就寝,保障学生实习来回交通安全、实习期间的出行和住宿安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各学校应当根据本细则,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实际,制订本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区域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房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作保障。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要将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认真做好治安综合治理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学校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四、认真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

  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师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五、坚持“预防为主”

  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外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学校师生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认真做好义务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组织成员应能随时到位,开展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保洁工作人员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八、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要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九、加大督查整改力度

  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学校和红星西路派出所联合设立监督岗,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随时监督。学校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落实校内安全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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