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时间:2025-03-19 09:28:15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查对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查对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1

  1.电子医嘱查对制度

  1.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1.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日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1.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时间允许情况下,执行write down,read back程序。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1.4医嘱每班查对,每日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查对内容包括医嘱单(计算机医嘱)、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隔离)等,并设医嘱查对记录本。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2.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2.1.1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2.1.2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缝及标签、有效期和批号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2.3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配制药液时必须用PDA扫描进行医嘱核查及自动配制时间记录。

  2.4.1执行医嘱时PDA查对及执行流程:先扫描治疗卡标签条码→再扫描患者手腕带→确认信息无误→同时问患者姓名→患者/家属陈述姓名→确认无误后按各治疗操作要求执行治疗或护理→执行完成后再次扫描治疗卡条码结束治疗或护理。

  2.4.2更换液体PDA确认及执行流程:先扫描输完的标签条码→再扫描接上液体的标签条码→然后扫描患者腕带→确认信息无误→要患者/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执行更换液体。

  2.5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2.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2.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3.输血查对制度

  3.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能,并二人同时到病床前核查患者身份无误后方可抽血交叉配型。

  3.2配血合格后,输血科人员用冷链箱送血到病区,护理人员与输血科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出生日期、性别、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由病区护理人员签字及接收血的时间。

  3.3输血前由两名有资质的医护人员共同核对: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查血交叉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4输血时需两人同时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3.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3.6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4.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4.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4.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4.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缝合皮肤后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相符。

  4.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检。

  4.6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5.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5.1对全部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

  5.2“腕带”由住院收费处打印后患者带入病区,各病区护理人员必需经二人核对腕带识别信息与患者确认无误后方可给患者佩戴,若损坏需更新时重新打印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6.查对要求

  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腕带扫描查对姓名、住院号等(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7.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8.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

  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病人身份确认制度

  1.住院病人身份确认方法:

  1.1住院患者带入由住院处打印的腕带,由二人核对后佩戴手腕带,接待者用PDA扫描手腕带条形码记录入科时间。医生开立医嘱后打印建立床头卡,登记清楚床号、姓名、年龄、等信息。

  1.2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尾(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核对)、手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注射座位单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在任何介入治疗或有创诊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

  1.3所有患者均须佩戴手腕带,作为身份识别的重要依据。

  1.3.1佩戴腕带时要求患者口头证实自己的姓名,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家属证实患者姓名。

  1.3.2腕带上应注有患者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腕带为病人入院时由住院处电脑打印。

  1.3.3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或转运患者前均应核对腕带,确认患者姓名。

  1.4鼓励患者主动参与身份识别工作,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信息核对。

  2.手术病人身份确认方法:

  2.1手术病人必须佩戴手术用腕带,腕带应填写清楚,二人核对。

  2.2手术病人经由病房护士查对后送手术室,手术室护士依据手术通知单接病人,查对病人病历: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记、化验单、药物、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贵重物品。

  2.3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手术病人,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

  2.4接入手术室后,病人由巡回护士、洗手护士查对;

  2.5进入手术间之后:麻醉医生查对;

  2.6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师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所有手术病人都应使用“腕带”,通过“腕带”进行查对。

  2.7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由手术者、护理管理制度编号HL-制度67题目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xx.9页数3修改日期20xx.7师、巡回护士、病人(清醒的病人)进行四方核对,核对内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记。确认无误后方可手术。

  2.8手术病人术前术后交接程序

  2.8.1术前交接

  手术病人由病房送至手术室,手术室门前规范交接以下内容:病人姓名、病区、床号、术前用药、术中所带用物,将第一台手术的病人送至指定手术间由巡回护士负责对手术病人的十二查,接台手术病人送到术前准备室由术前准备室护士负责手术病人的核查,急诊手术病人直接送至指定手术间。

  接台手术病人巡回护士与术前准备室护士交接手术病人的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部位、药物过敏史、术前、术中用药、静脉通道是否通畅、术中所需用物、有无假牙、首饰等。

  重症病人手术室护士直接与病房护士交接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生命体征、药物过敏史、术前、术中用药、各种管路是否通畅、术中所需用物、皮肤是否完整、有无假牙、首饰等。

  2.8.2术后交接

  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病人实施的手术、切口、各引流管、病人的皮肤、手术室带回的物品(手术室护士与复苏室、ICU护士对各交接内容进行床头交接)。

  生命体征及输液由麻醉医生交接。

  3.急诊科身份不明患者管理

  3.1

  身份确认前:

  3.1.1急诊护士给患者戴上腕带并注明:姓名(无名);性别(男/女);年龄(不详);过敏史(不详)。

  3.1.2

  如需急诊检查、手术、住院,各类单子均填无名、病历号、性别等。

  3.1.3对病情相对稳定的身份不明者,报告总值班或保卫科,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确认患者身份,或按政府规定送指定医院。

  3.2身份确认

  3.2.1联系患者家属,确认患者姓名,并换上标有患者正确姓名、年龄等信息的腕带。

  3.2.2未住院的无名患者如在离开急诊室时其身份已得到确认,急诊科医生应在急诊病历上记录。

  3.3、急诊科与病房、ICU病人交接流程意识清醒病人→呼叫病人姓名以确认→核对门诊病历卡及相关资料→根据病情准备护送工具、药品、物品及转运记录等→检查各个管道保持通畅并妥善固定→电话通知收治科室,简单介绍病人病情→遵嘱专人护送病人至各专科病房→与病房护士交接→再呼叫病人姓名

查对制度2

  一、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注意”。四查:查药品名称、剂量、标签、有效期;十对: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开具日期、规格、用法、用量、地址、用法、医师签名;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注意药品不良反应。

  二、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数量、用法及用量,如病人提出疑问应重新查对清楚。

  三、处方必须写明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地址或电话、疾病名称/症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四、使用毒麻药品、限剧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要严格遵守麻醉、精神药,毒药、放射性药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五、凡输液病人的`液体内所加药物必须在输液袋上注明所加药物名称、剂量及注意事顶等。

查对制度3

  医嘱查对制度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并签名。

  4、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时间,执行者签名。

  5、抢救患者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6、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执行。

查对制度4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项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

  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药房查对制度)各种执行卡。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瓶,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瓶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瓶、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5、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牌、腕带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毒麻、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瓶。

  6、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7、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等信息。

  2、输血查对

  (1)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病人床旁确认受血者,并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核对供血者编号、血液成分、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等。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门诊治疗前查对

  1、拔牙前,要仔细查对牙位,区分左右,鉴别乳牙和恒牙,避免拔错牙。

  2、其他科室在治疗前应仔细核对牙位,避免治错牙。

  (五)、手术查对

  1、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要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志、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2、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3、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

  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5、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6、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术者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

  1、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

  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七)、药房查对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即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瓶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八)、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条码、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查对制度5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

  (二)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三) 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四)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五)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七)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六、查对要求

  在抽血、治疗、给药等护理操作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间、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七、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八、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查对制度6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输血前,需经(B)查对。

  A、1人

  B、2人

  C、3人

  D、5人

  2.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C)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A、器械护士

  B、巡诊护士

  C、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

  D、手术医生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C),以备必要时查对。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3天

  4.术中用药的核查,由(A)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A、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

  B、巡诊护士

  C、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

  D、手术医生

  5.麻醉实施前,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 C )共同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并签名。

  A、一方

  B 、二方

  C、三方

  D、四方

  二、问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医嘱查对制度:

  ①、医嘱必须班班查对,每日总查对。

  ②、转抄医嘱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并签名。

  ③、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④、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生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⑤、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2.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_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查对制度7

  一、基本要求

  (一)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二)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三)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医嘱查对制度

  (一)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二)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2人核对后弃之。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三)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四)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即: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五)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六)紧急医嘱应在15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三、口服给药查对制度

  (一)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二)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三)药物摆放后必须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四)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五)正确指导患者服药,如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特殊药物如心律失常药、利尿药、激素、抗菌药等。必须看患者服用。

  (六)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效果及不良反应。

  四、皮下、肌肉注射查对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二)认真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核对注射单与医嘱的一致性,核对患者床号、 姓名 、药名、 剂量、 浓度 、时间、 用法、有效期。

  (四)备齐药品再次核对安瓿上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批号、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质、混浊等。

  (五)到患者床边操作前再次核对患者床号、 姓名 、药名、 剂量、 浓度 、用法。

  (六)同时应用两种以上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并应先注射刺激性小的药物。

  (七)选定正确的'注射部位和适宜的注射用具。

  (八)注射后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药名等,密切观察用药物反应。

  五、静脉用药查对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二)认真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和操作规程。

  (三)认真核对药名、剂量、浓度和有效期,检查药液质量(药瓶有无裂痕,药物有无混浊、絮状物等)。

  (四)加药液前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再次核对、检查。

  (五)为患者实施前后再次核对。

  (六)应用特殊药物使用医院统一标示,如硝酸甘油等应在输液上悬挂特殊药物标示。

  (七)抗菌素应现配现用。

  六、输血查对

  (一)提血时必须与血库人员共同做好“三查”“七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七对”即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 配试验结果、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 配结果、采血日期、有效期。确认正确无误,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有核对者签名后领回病房。

  (二)输血时必须按照“三查”“十对”的标准,由二名护士(或护士和值班医生)再次到床边核对,并同时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和医嘱单上以“核对者/执行者”的格式签时间、签全名。

  十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袋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剂量、有效期、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献血者和受血者).

  注意:

  ①血制品从库中取出后30min内输入。

  ②不能加温和剧烈摇晃。

  ③输血前后均应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④输血开始,应缓慢滴入,观察患者5--15min无异常方离开。

  ⑤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听取患者主诉。

  ⑥两袋血之间一定要输入一定量的生理盐水,防止交叉反应等。

  ⑦输血完毕,输血袋送血库。

  七、手术查对

  (一)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二)手术前仔细查对病人的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

  (三)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术前与缝合前应清点纱布、纱垫、纱球、器械、针和线轴数等,术毕在清点复核一次。

  (四)手术取的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

  (五)术中用药和输血时,医生下达书面医嘱,执行者按临床科室查对制度进行查对。麻 醉 药、精神药、医用毒性药品必须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查对制度8

  一.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具备本院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三.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七.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八.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对常规医嘱的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九.执行医嘱流程

  1.护士接医生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无误后确认医嘱。

  3.处理医嘱的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执行医嘱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应认真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十.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与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以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要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查对制度9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查对制度10

  护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才能够达到安全有序。护理部根据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内容,制定护理查对制度,要求临床护士再执行各项护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以保证护理工作不出现出错及纠纷。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人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不超过6小时),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凡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5.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6.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的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5.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所带物品药品。

  2.查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棉球、器械、缝针和轴线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6.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六、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七、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次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八、查对要求

  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九、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十、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

  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查对制度11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应班班查对。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

  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二次)。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楚后执行。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

  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

  集反应。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申请输血量。

  (4)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

  间。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4、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

  位(左、右)。

  (2)查术前用药,配血报告、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

  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核对后,再将标本与病理检验单同时送检。

  5、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要检查物品名称、数量及灭菌日期。

  (3)收回器械包时,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的情况。

  (4)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指示带有无变黑及灭菌包有无湿包情况。达到灭菌要求后方可发出使用。

  6、饮食查对制度

  (1)床头饮食卡应与医嘱相符。

  (2)病人就餐时,查对床头饮食卡与病人饮食种类是否相符,自备饮食与医嘱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分级护理制度

  1、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2、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随时严密监测生命体征(T、P、R、BP);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3、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定期测量生命体征(T、P、R、BP);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的病情,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6、质量标准:

  ①床铺平整、清洁、舒适、无碎屑、无尿渍、无血迹。

  ②卧位舒适,符合病情和治疗要求。

  ③口腔清洁,妥善处理口腔黏膜溃疡、出血等。

  ④满足饮水、排泄的需求。

  ⑤满足进食的需要。

  ⑥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指、趾甲、须发等洁净;穿刺点、伤口清洁。

  ⑦各管道整洁、通畅、定期更换,摆放合理、需注明管道名称、置管时间及深度。 ⑧根据肢体功能,协助和指导适当的功能锻炼。

  护士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2、交班方式:(1)书面交班。(2)口头交班。(3)床边交班。

  3、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数;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剧、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对于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

  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组织力量进行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3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

  (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抢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病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及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大型或是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情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客商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住院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病房应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处。

  (2)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报告。护理风险防范措施

  1、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护理缺陷安全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对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树立“以人为本,满意服务”的服务理念,用真心、真情为患者服务。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更新专用知识,熟练掌握高新仪器的使用,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均需履行告知程序,对新技术、新业务、自费项目、创伤性操作等需履行签字手续。

  5、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随意脱岗。

  6、维护全局,搞好医护配合,加强护患沟通。

  7、按护理级别要求巡视患者,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按要求规范书写护理记录及一般患者护理记录。抢救病人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8、进行各项技术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9、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10、注意配伍禁忌,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11、病房各类药品放置有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12、护理差错或护理投诉按规定及时上报科室领导及护理部,不得隐瞒,并保存好病历。

  13、护理用具、抢救仪器要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备用状态,护理人员要熟悉放置位置,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

  14、按规定认真交接班,危重患者、新患者、年老体弱、手术、特殊检查及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等患者要床头交接班。

  15、按有关规定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并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包装破损、潮湿、污染等现象发生。

  16、按规定处理医用垃圾,防止再次污染及交叉感染,给患者带来伤害。

  17、住院期间要保证安全,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18、对专科开展的新项目及新技术应及时制定护理常规,以护理人员能够人员遵照执行。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为了积极倡导、鼓励医护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通过学习“错误”,提高对才“错误”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通过对不良事件的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提升保障患者安全的能力,特制度主动报告制度。

  1、护理部将护理不良事件当做护理缺陷管理,列入护理专项管理。

  2、护理不良事件包括:给药差错、意外跌倒、压疮、管道滑脱、意外事件等。

  3、科室发生不良事件当班护士应主动及时汇报病区护士长,病区护士长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严重事件应立即汇报)。

  4、科室对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护理部。

  5、护理部每月在护士长例会及时通报全院当月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各科室引以为戒。

  6、对发生不良事件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科室和当事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的处罚。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坏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查对制度12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2)抽血时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

  (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制度;

  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包装有无裂痕)。

  十一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采血日期、有效期。

  (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3)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血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4)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应观察3—5分钟再离开。输血过程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当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治疗抢救。

  (5)输血完毕,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如实填写输血安全记录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夹在病历中。

  (6)血袋封口,同时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卡立即送血库。

  (7)血液标本的采集和处理流程

  流程:采血前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检验项目等,准备好相应的试管→特殊检查确认病人是否空腹→采血部位通常选前臂肘窝的正中静脉,不宜在手术、输液同侧手臂采血→采血时应动作迅速,尽可能缩短止血带使用时间→使用普通注射器采血,采血后应取下针头,将血液沿管壁缓慢注入试管内→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实验室分析,运送过程中避免剧烈震荡→要视所有标本为传染品,对“高危”标本,如乙肝病人标本、艾滋病病人标本等要注明标识,急症或危重病人标本要特别注明。

  4、抽血交叉配血查对流程

  流程: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抽血→抽血后在试管上注明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将采血管号码条贴于化验单,便于核对。

  5、取血查对流程

  流程:取血者与发血者共同查对→查看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标签卡无破损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和污染情况→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6、输血查对流程

  流程: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八对”制度→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再次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头卡、血型,以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后,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血液时,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观察3—5分钟再离开→密切巡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救治→输血完毕,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填写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血袋封口,

查对制度13

  医嘱查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

  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

  →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

  时间、给药方法)

  →分不同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置(口服药、静脉给药)→核对并打印单床口服给药单及输液执行单,交责任护士进行处理→文字或电子医嘱都必须查对(白班、中班、夜班)

  →要做到无任何错误,保证正确率100%,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14

  一、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门诊号)两项核对患者身份。为确保安全也可另加年龄、性别、床号等信息进一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病房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医院建立有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一是对清醒患者的双向查对,二是严格执行腕带识别制度。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新生儿、意识不清、因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可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三、诊疗查对

  (一)医师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史等信息。开具医嘱、处方、检查(验)单时,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史等信息。

  (二)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部位等信息。

  四、医嘱查对

  (一)医师开具医嘱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药物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处理医嘱,做到班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二次。

  (四)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五)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双方核实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五、医嘱执行查对

  (一)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填写各种执行卡。

  (二)执行者应根据执行卡内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有效期。

  (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具体内容:

  1、查药物有无沉淀、变质、混浊,安瓿、药瓶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

  2、查药物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3、查针筒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针头是否锐利,有否带钩弯曲。

  (四)对有疑问的医嘱核实后再执行。

  六、输液查对

  (一)认真核对输液卡与医嘱单上的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名称、剂量、有效期、批号、药品质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

  (三)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做过敏试验,过敏试验阴性者方可应用;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二人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四)静脉推注或静脉点滴用药时,应在输液袋(瓶)、针管上注明患者的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五)护士为患者输液时应认真查对,查对患者的姓名时,采用双向核对法,由患者陈述姓名,以确保注射安全。

  (六)应用特殊药物时应在输液瓶(袋)上签署加药者姓名,以便核对。

  七、口服用药查对

  (一)中心摆药室护士将口服药送到病区后,由病区护士查对无误后方可发药。

  (二)发药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如有疑问,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按规定的时间配药及给药,并督促患者及时服用,提前或推后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药效。

  (四)及时观察患者服药后的治疗效果及药物的不良反应。

  (五)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八、输血查对

  (一)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房/门急诊、血型和诊断,采集者签名。佩戴“腕带”患者应用“腕带”识别身份。

  3、抽血时如有疑问,不能在错误的输血申请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重新填写(打印)输血申请单及标签。

  4、医务人员将血样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共同核对患者相关信息。

  (二)输血科查对

  1、血样查对

  (1)输血科人员收输血申请单时,要查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史和妊娠史、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输血前检查、申请医师及主治以上医师意见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输血科人员对血标本必须核对输血申请单上提供的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与实际患者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必须重新抽取标本、不允许修改错误标签或错误申请单。检查标本的数量与质量。受血者全血样本 3ml(EDTA抗凝),稀释和溶血的标本不能使用。

  2、交叉配血查对

  (1)受血者配血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三天之内的。

  (2)配血者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实验。机器采浓缩血小板、血浆等应 ABO 血型同型输注。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实验由两人互相核对;

  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实验结果。

  3、发血查对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血袋有破损,漏血;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④血浆中有明显凝块;⑤血浆呈乳糜或暗灰色;⑥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⑦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界面上出现溶血;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⑨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冰箱,至少 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5)血液一经发出后不得退回。

  (三)输血查对

  1、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患者床旁确认受血者,并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核对供血者编号、血液成分、与患者的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等。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归入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九、各种标本采集、送检查对

  (一)标本采集严格按医嘱执行并认真核对申请单。

  (二)采集标本时认真核对床号及姓名,并向患者说明采集标本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根据申请单所查项目的要求采集相应的标本。

  (三)急症化验应及时送检,并与化验人员共同核对清楚,及时询问化验结果。

  (四)常规化验结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科室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以免影响诊治。

  (五)如标本不能及时采集时,应及时汇报。

  十、饮食查对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护士应核对病床上饮食标记,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有更改时及时调换标记,并通知营养科及病人。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再次查对饮食是否正确。

  (四)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单和床尾设有醒目标记,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五)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须经医务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十一、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诊疗操作)

  (一)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房护士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记、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应用“腕带”识别身份。

  (二)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三)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五)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填写病理检验单,处理病理人员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并与病理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分别签字。

  (七)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

  十二、供应室查对

  (一)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二)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三)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四)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五)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六)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七)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八)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十三、药剂科查对

  (一)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定。

  (二)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规格、数量、配伍禁忌、用药合理性。

  (三)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即查对药名、规格、剂量、数量、用法用量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的性状、规格剂量、包装、标签等是否正确完好。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门急诊发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患者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四)院内调剂各科室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方能发出。病房护士收到药品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并签字。

  (五)中药配方、配方后必须有专人复核。

  十四、检验科查对

  (一)采集标本时,认真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等。

  (二)收(送)检验标本应新鲜、查对标本类型和标本容器是否都相符、留取的标本是否合格、有无条形码等,如经查对不符,检验人员可将其退回(不收)重新采集。

  (三)查对送检标本质量是否合格,标本量是否够用,抗凝效果是否达到要求,采集的标本是否符合检验项目的标准等。对不合格标本拒收;对拒收有难度的,电话通知或者报告单上有标注(如:重度溶血、样本量不足等)。

  (四)检验时,应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申请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标本号、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房号、床号等相符后再做试验。

  (五)试验做完后必须逐项核对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无误后再审核,签上核对者姓名方可打印报告并发出报告单。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六)检验后化验结果严重异常时,按照不同检验项目的复检制度和镜检制度重新测定或手工复查,并在报告单注明。

  (七)发报告单时,应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八)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血型、痰片、淋病涂片结核菌涂片等)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十五、病理科查对

  (一)接收标本时,需核对病理送检单及标本瓶签上的姓名、性别、住院号、送检科室、床号、有无标本、标本种类及数量、固定液有无干涸等;手术室送检的标本应两人同时查对,与送检人员严格核查后,签字确认。

  (二)查看病理送检单中临床填写的相关内容例如病史、实验室检查、手术所见、临床诊断等是否详细、清楚,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核实无误后,准确编号、登记。

  (三)取材时复查姓名、住院号、临床诊断、标本类型及数量。

  (四)病理医师取材后与技师核对组织块数。

  (五)组织切片技师与病理医师交接时核对切片数。

  (六)发病理报告时,医师查对临床病史、手术所见及临床诊断,如有疑问,与临床医师及时沟通核对。

  (七)送报告时,核对姓名、年龄、住院号、科室,病理诊断,有无错漏字。

  (八)首次诊断恶性肿瘤,应由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复验切片,并签署病理报告。

  十六、医学影像科查对

  (一)接收影像诊疗申请单时,须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临床表现、检查部位),查临床初步诊断,检查部位(左右是否清楚)与检查目的是否相符;查交费手续是否完善等。

  (二)技术人员摄片和医师发报告进行X线、CT、MR诊疗时,各环节查对片号(检查ID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科室、住院号(门诊号)、检查部位和目的与申请单是否一致,是否与患者一致,严防差错。

  (三)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应查对比剂及药品名称、剂量、浓度、用法、有效期,查对比剂及药品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查患者有无碘、药物过敏史,应查安全急救措施是否完备,查对比剂或者CT增强、磁共振增强扫描的术前谈话,谈话签字,谈话医师、护士及技术人员签字、日期并注意观察术后反应。

  十七、超声科查对

  (一)登记时,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查对检查、治疗。

  前病人准备工作是否做好,并告知注意事项。

  (二)检查时,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检查部位、目的。

  (三)治疗时,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临床诊断、治疗部位、条件、角度、时间,查对药品名称、剂量、浓度、方法、有效期。

  (四)发报告时查对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

  十八、康复医学科查对制度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有无医嘱、身体状况是否稳定。

  (二)会诊时,查对患者科别、病房、姓名、性别、年龄、疾病种类等。

  (三)低频治疗时,查对治疗部位、电极正反、电流量、次数、电源线有无漏电、仪器有无损坏。

  (四)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患者有无心脏起搏器、患者有无发热、有无感染。

  (五)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九、特殊检查室(神经特检、心脏特检、内镜、肺功能室等)查对

  (一)检查前,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佩戴“腕带”患者应用“腕带”识别身份。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结果。

  二十、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二十一、如因未执行本制度所致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发生医患纠纷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查对制度15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 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 瑜 刘为民 瞿联霞 魏爱淳

  成 员:葛 飞 刘爱明 虞 华 李万红 苏建华 张 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 长:魏爱淳

  成 员:刘爱明 苏建华 陈 *

  2、护理组:

  组 长:季 瑜

  成 员:虞 华 王岫兰 储小红 杭 燕 康 群

  3、药学组:

  组 长:刘为民

  成 员:刘爱明 李万红 苏建华 于德志 储亚健

  4、医技组:

  组 长:瞿联霞

  成 员:刘爱明 葛 谭 苏建华 张宏娟 仲跻凤 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 “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 ,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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