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12 09:58:23 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热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热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架子工

  1脚手架材料

  1-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1-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1-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1-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2-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2-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2-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2-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2-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2-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2-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2-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2-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3-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牢。

  3-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4-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挑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4-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4-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4-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4-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上、电杆等物体上。

  4-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5-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明确安全保证资料收集的范围,规范安全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级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3.名词解释

  (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安全资料管理范围

  5.1.1项目部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

  5.1.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1.1.2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2)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6)项目部安全管理运行规则

  (7)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

  (8)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9)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和安全违规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的规定

  (11)关于印发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12)对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理暂行规定

  5.1.1.3安全培训教育类,主要包括:

  (1)专职安监人员登记表AQ-25

  (2)包工队职工体检表AQ-05

  (3)培训办班登记表

  (4)培训办班记录表

  (5)三级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答卷

  (7)安全教育考试登记台帐AQ-07

  (8)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AQ-15

  (11)高处作业职工体检表AQ—17

  5.1.1.4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AH-FH11-01(AQ—10)

  (2)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

  (3)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5)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单

  5.1.1.5工作会议类,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记录AQ-16

  (2)安全检查会议纪要

  (3)相关的会议纪要

  5.1.1.6安全检查验收类,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建设部)

  (2)电力部安全检查表

  (3)定期安全检查记录AQ—11

  (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AH-SG14-03(AQ-09)

  (5)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反馈单AH-SG14-04

  (6)不符合项管理台帐AH-SG14-01

  (7)违章记录管理台帐AH-SG14-02(附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

  (8)纠正与预防措施计划AH-SG14-05

  (9)检验状态标识标签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检查表

  5.1.1.7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网支挂验收表AQ—12

  (2)“四口”及临边防护验收表AQ—13

  (3)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申请表(AQ-24)

  (4)安全防护设施制作验收入库清单AH-SS11-01

  (6)安全设施预算单

  (5)安全设施发放登记台帐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2)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书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职工工伤事故月份汇总审核报表》

  5.1.1.9现场环境管理,主要包括:

  (1)环境因素调查表AH-HJ02-01

  (2)环境因素评价表AH-HJ02-02

  (3)重大环境因素极其控制计划清单AH-HJ-02-03

  (4)采暖锅炉环保验收报告

  (5)采暖锅炉检查表AQ—22

  (6)环境检测记录AH-Jx13-02

  5.1.1.10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主要包括:

  (1)临时用电巡查记录表AH-SD11-01

  (2)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AQ—18

  (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AQ—19

  (4)绝缘电阻测验表AQ—20

  (5)临时用电申请单AH-SD11-02

  (6)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AH-SD11-03

  5.1.1.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分解系统图AQ—035.1.1.12危险辩识及处理(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方案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检查记录AH-MB04-01

  (2)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AH-MB04-02

  (3)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计划表AH-MB04-03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月控制计划AH-ZW02-004

  5.1.1.13周转性材料,主要包括:

  (1)脚手架验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验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请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措施计划实施记录

  (3)作业指导书

  (4)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统计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签证书AQ—26

  (7)安全施工作业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类,主要包括:

  (1)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图AQ-01

  (2)项目部安全目标分解系统图AQ-02

  (3)《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表》

  (4)包工队使用情况统计表AQ-08

  (5)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记表AQ-27

  (7)安全文件发放登记表AQ-28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AQ-30

  (9)相关的总结、活动记录

  (10)交流与协商管理台帐AH-xJ08-003

  (11)计量器具管理台帐AH-Jx13-04

  5.1.1.16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要求的记录

  5.1.2施工队伍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

  (1)站班会记录

  (2)每周安全学习记录

  (3)本单位目前安全管理网络

  (4)作业指导书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记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书

  (8)不符合登记台帐

  (9)整改反馈单

  (10)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工作日志)

  (11)安全违章处罚登记

  5.2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内业管理员到公司安监部领用已做完符合性评价的国家、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包头以外地区施工时,不需领用包头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监理、业主的相关规定,同时由安监部部长组织对这些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5.2.3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各级责任人员应按职责规定认真填写,记录的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铅笔)书写和绘制,交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保存,安监部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记录所需的表样由安监部提供。

  5.2.4安全内业管理员应于一项活动全部完成或周期较长的在一阶段后,及时整理(装订、编目、立卷)记录,以便于存取及检索,同时,有义务催促安全监察员及时收集相关的记录。

  5.2.5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记录应完整,如活动记录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计划)→实施→验证→改进;检查记录应包括计划→实施策划→检查→整改→验证,各阶段的记录均包括在内。

  5.2.6安全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各相关方的相关记录。

  5.2.7需要移交业主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相关记录,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统一组卷移交。

  5.3保管、归档

  5.3.1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保管。

  5.3.2安全内业管理员应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资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

  5.3.3与工程相关的记录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办法》执行,其它记录的保存期按公司档案室规定执行。

  5.3.4记录归档应做到齐全、完整、整洁、装订整齐,符合要求。

  5.4借阅

  5.4.1所有资料的借、阅,必须通过安全内业管理员,阅览完成应及时退还安全内业管理员;如需要借出的资料,必须填写资料借出登记表,并由借用人签字,安全内业管理员有义务催促借用人及时退还资料。

  5.4.2所有资料需要借出,必须通过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及以上人员的批准;外单位需要借阅资料,由安监部部长批准

  6.相关程序及规定

  6.1国电电源[20xx]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

  一、协作单位进场管理规定

  1、协作单位进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总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协作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并保留相关记录。

  2、协作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每个协作队伍应至少指定一名安全兼管员。

  3、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标准劳防用品,戴红色的安全帽。

  4、小型施工机具和临时用电设备(如电焊机、打夯机、磨光机、潜水泵、圆盘电锯、弯筋机、手持电动工具)进场,协作单位应组织验收和登记,提供产品合格证,项目部组织验证,不合格的严禁运进现场。

  5、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必须提供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并将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

  6、电焊机在现场使用时,应有防雨棚。当多台电焊机集中存放使用时,应做一个大的防雨棚,材质为彩钢瓦,规格不限;当一台电焊机单独使用时,应做成长、宽、高为1200*1200*1300的防雨棚,材质为彩钢瓦。

  7、各协作单位进场前,要将电箱的数量、型号进行统计,报项目部。协作单位要认真做好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自查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运进现场。要求规格要统一,编好号码,标明单位名称,指定负责人(建议购买市建设安全协会推荐的电箱)。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协作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协作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和四川永祥新能源2.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零星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部应留交底记录。

  3、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应向协作队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项目部将对交底记录进行检查。

  4、每日作业前,班长应向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要求被交底人在班组安全交底记录本上签字,班长应保留记录,存放现场,随时接受上级管理人员的检查。

  5、项目部根据现场的检查情况,对一次有3人以上违规作业或三天内连续发生同样的违规作业行为的班组或单位,项目部将利用下班时间或中午休息时间进行集中教育,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特种作业培训与学习,经国家安全监察局或劳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

  7、项目部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各协作单位进行学习和讨论,并留下活动记录。

  8、协作单位要做好日常教育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管理部门有关精神,宣传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1、编制的工程总体规划(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设计及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开工前,协作单位必须按工程项目的规模、施工范围分别编制各自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同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下记录。特别强调管理人员的责任,要给操作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不违章指挥,并要求操作人员不违章冒险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协作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现场特点和难点,对现场的危险源四川永祥新能源2.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零星工程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安全预防对策。

  4、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各标段项目部安全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5、项目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系统工程新技术应用的学习和培训,组织交流和参观等活动,不断地应用安全系统工程新技术、新成果,创造安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

  四、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一线作业人员自觉地遵守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协作单位施工现场的每个班组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交底活动记录台帐,由班长负责组织交底活动。

  2、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5-xx分钟的安全知识教育,由班长负责教育,参加教育的作业人员要签字留名,以便检查核对。

  3、教育内容以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为主,根据周围的环境和现场的作业条件,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现场安全员向班组提供学习资料,及时宣传安全生产形势。

  5、班组每天的活动记录,应放在现场,以备有关人员检查。

  6、班组每周应对一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讲评,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

  7、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对班组安全交底情况进行抽查,并在班组交底记录本上签字留名。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川永祥新能源2.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零星工程

  1、日常检查:要求项目部、协作单位专职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制止现场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作业人员每日下班后应检查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清,确认后方可离开岗位。

  2、定期检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每周组织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副经理每月组织协作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状况、设备运行状态、安全制度执行、及现场文明生产情况等检查。

  3、专项检查:邀请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查内容涉及临时用电设施、手持电动工具、小型施工机具、机械设备、脚手架等。

  4、季节性检查:根据气候变化情况,组织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滑防冻检查。

  5、节、假日前后检查:在节日或假日前后,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对特种设备进行专业检查,要害部位重点检查,隐蔽角落仔细检查。

  6、检查应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违章违规作业,进行口头教育,当即整改;一般安全隐患,要求当天整改完毕;重大安全隐患,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7、重点检查:要从管理上、制度上、措施上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查。

  8、回头检查:对已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质量技术部要认真组织回头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

  六、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分析施工生产危险源,制定安全措施,布置当月安全生产工作。

  2、项目部安环综合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四川永祥新能源2.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零星工程

  问题,提出下周工作安排,考评各专业项目执行管理制度情况,并交流有关经验和信息。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项目部《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用电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审批手续。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从事电工作业。电工在巡视中,要认真做好日常巡视及维护记录。

  3、严格把好用电设备机具进门关,对不合格配电箱、电缆线、设备等禁止入内。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JGJ59-20xx标准,采用TNS系统,即实行三相五线制,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按JGJ59-20xx标准,统一编号,注明单位名称并上锁。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设标记,保证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布置合理,配电箱金属外壳接地线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电线。

  6、按照JGJ59-20xx标,现场动力设备线路和照明线路分开,设置两个回路。

  7、现场主干电缆线及可固定的电缆线采取架空或埋地敷设,移动部分采取架空敷设,需穿过道路时,用穿钢管方法保护,并挂“当心电缆”等标牌。

  8、现场所用的小型用电机具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必须经协作单位和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木工棚、钢筋棚等作业场所应安装照明灯,照明灯的数量应根据工棚的大小来确定。施工现场要用钢管搭设照明灯台架,其高度不能低于5米,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强度。

  10、手持移动电具(如磨光机、手电钻等)必须使用软质橡皮电缆线,四川永祥新能源2.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零星工程

  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其引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11、手提式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源线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12、电工对配电箱、开关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3、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操作顺序,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xx、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xx、施工现场如发现电缆线老化、破皮、漏电现象,要及时更换或包扎好。

  八、基础开挖及防护安全保障措施

  1、基坑开挖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方案,按施工流程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3、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后再开始作业。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组织处理。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6、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机械操作进铲不应过深,提升速度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挖土时,不论在什四川永祥新能源2.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项目零星工程

  么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电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开挖基坑时,应按专业施工方案实施。

  10、机械停挖时,应将机械停放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地基承载力过差,应采用钢板或路基箱加固。

  11、电缆线1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得在机械的回转半径内工作。

  13、基坑周围必须设置1.2米高栏杆并进行围挡,-2米以下的基坑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在基坑开挖成型后,其四周应开挖断面排水沟,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结构稳定性,产生塌方。如有积水,应及时用潜水泵抽干。

  15、基坑在开挖前,必须摸清积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资料,以并考虑开挖中的以外应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况)。

  16、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17、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堆放,必须堆于基坑外侧1米以外,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护项目职工及现场职工的健康,提升施工防护水平,预防各类事故,消除人员伤亡,提升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是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订的,现场全部管理人员、施职工员(包含临时进入现场的人员等)及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及所属施职工员必需认真执行。

  三、现场施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本制度规定了各职工、各单位在项目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中必需遵守的规则和应负的责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根据本规定学习相关文件,并传达、贯彻到所属施职工员。

  第二章 细则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通用职责(适用于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交通法规,严以律己,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2、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学习并理解现场各种标识,进入现场(特别是到施工工作面)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保证自己不违章;

  3、一线施职工员,特别是测量工、质检员、工长及现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采取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保护措施;

  4、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常用知识,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者,项目部将进行重罚;

  5、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或进行技术交底时,首先要考虑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施工,并对方案或交底的安全系数进行核实;

  6、材料及后勤保证人员在碰到安全需要时,要尽力进行配合,不得推委;

  7、项目各级人员负责相应安全职能范围内的内业资料的整理。

  (二)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的职责

  安全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随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对安全预防措施执行不力的人员和单位进行教育,提出批评并处以个人或集体罚款,情况严重者可以直接令其停工整顿。

  (三)各类人员及部门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成都市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措施,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加强对安监部门的领导,把安全纳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支持他们正确执行检查、停工、越级向上级反映三大权利。

  (3)严格遵守和执行施工生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资金。

  (4)根据国家和上级要求,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5)按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使用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机电设施等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开展好职工安全教育,做好特别工种的安全培训和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7)监督催促相关部门按期报送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实施。

  2、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

  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把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意见,及时发现处置各种事故隐患。

  (3)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别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置。

  (6)对违规者经奉劝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置方案。

  3、项目保卫消防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及《成都市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标准》,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法制、消防宣传工作,做好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维护工地治安,发生治安事故帮忙相关单位进行侦破。

  (4)组织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的学习。

  (5)制订防火工作计划和灭火方案,适时组织消防演练。

  (6)发现火险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7)发生火灾隐患带领义务消防员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帮忙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4、安全质量部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本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国家和成都市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制度、办法、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

  (2)深入施工一线,把握安全动态第一手资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参与安全生产会议,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4)负责伤亡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和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5)参与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报。

  (6)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操作细则、安全措施,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订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实施情况,确保全部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7)监督检查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物资部安全职责

  (1)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需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安全制度,做好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品库的.选点和建筑。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3)在采购或提运有毒材料及各种危险品时,必需讨取其性能说明书记合格证,并配合相关部门确认使用范围,无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者,不得下发使用。

  (4)负责防护、防寒用品和相关设备的申请、采购、保管、发放、收回等工作,并保证质量。如因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造成了事故,应负安全责任。

  (5)负责供应项目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6)按照相关规定管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做好本部门的职工安全技术教育。

  6、财会部安全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和本单位安全技术的实际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劳动保护用品资金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金的拨付工作。

  (4)帮忙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5)建立安全资金使用台帐。

  7、办公室安全职责

  (1)制订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及时传达给每位司机,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对传达学习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内容有详细记录,并有签到单。

  (2)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违章情况,制订奖罚措施,对违章司机提出处置意见。

  (3)监督催促、检查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坚决做到不违章派车。

  (4)负责全项目的食堂采购及食堂的管理工作,把好进货渠道关,对所进食品必需索要发票,生肉有检疫证明,不能到小商贩处购买食品。

  (5)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炊管人员的健康证。

  (6)平时经常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接触带电物体,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

  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京沪高铁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6、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上级安全负责人批准。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施工现场及相应施工队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

  1、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2、施工中采取的任何安全措施,都应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方案,同时按程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4、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作好书面记录和签字。

  6、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安全责任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交底,班组每个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7、对入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对应熟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工程施工及施工安全的特点。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灯。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8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9

  1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6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项目部对各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除了进行经常性检查外,并定期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安排在月末进行,检查结果于次月初公布。

  第二条:项目部对各专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每旬一次检查及不定期经常性的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各班组进行周检查,着重检查有无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第四条:个人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五条: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处理

  1、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2、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

  3、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第六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七条: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八条: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九条: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十条: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安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x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3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可以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要有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落实材料。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单位,警示其他单位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等。

  会议要求: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重要的会议纪要,需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落实到班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项目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的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考核按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河道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输安全,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保证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

  项目部安环部是本办法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工程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的策划,确认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数量。

  商务合约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综合项目的预算,并负责对业主和劳务队的验工、计价、成本核算,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账、收款、拨付、核算。

  安环部负责审核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按使用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材料。

  综合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核各劳务队使用计划。

  党群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开工前,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依职责内容,编制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质量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查批准,按计划实施。

  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计财部按合同规定,以安全总监批准签发的计划实施和相关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收入。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在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的额度内,依施工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需要有计划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综合项目如“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费用”等,应编制预算或费用清单,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单项购置费用(如检测探测仪器、照相机、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项目部计财部应按规定设立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它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综合施工项目、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实施单位应编制预算,经安环部复核,安全总监审定,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资料,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应实报实销,不得节余,不足应列入工程成本。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为有关人员的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检查与考核

  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安环部、质量技术部、商务合约部、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随意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环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制度

  项目部实行月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即周检);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跟班检查。

  定期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生活场所、办公场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评分。

  定期检查要有记录,进行通报。

  不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以及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等

  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的气候和特点,安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应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拖延。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
  2、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上级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接受检查,认真整改。
  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措施"的各项规定,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业必须扣好安全带。
  4、所有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特种工种(架子工、机修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和人货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5、各生产班组坚持每天"安全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即上岗前交底,上岗中检查,上岗后记录,并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时为活动时间。
  6、现场施工用电的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临时用电接线。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装置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做到定机定人。
  8、施工机械需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各种机械。
  9、人人保护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四口"、"五临边"、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传牌、三角旗等,人人爱护劳保用品,如电焊手套、墨镜等。
  10、进行层层安全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发现违规现象,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三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四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部门。

  第十一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部门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二条安全部门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三条安全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四条安全部门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安全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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