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职责制。综合办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到达相关标准。
第四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公司综合办负责新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七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宜包括以下资料:所在部门、设施(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备时间、更换(维修)时间、使用情景等。
第八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及“三定”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景。
2.移动式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移动式灭火器应由车间将其划分至各班组,由各班组落实具体的职责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所在部位、管理部门及职责人、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工艺操作或施工,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景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必须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到达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
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1.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的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该设在四层以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该建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的建筑不应该超过一层。平屋顶可以作为安全避难所和游戏场地,但须有防护设施。
2.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场所的'通道上,不应该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置防滑坡道,并且坡度不应该大于1:12。
3.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4.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5.在装修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装修设计的实用性,美观性,更要考虑的事安全性,避免采用浓烟过多或者有毒气体的可燃材料,尽量减少火灾荷载,选择隔燃、阻燃类的材料。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重新加粉处理;
3、对专用教室消防器材被教师随便移动位置的及时复位;要求清洁工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擦洗。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地方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一样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学校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学校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上报进行更换的给予10元/瓶处罚。
3、消防器材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生产技术部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使用,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安全员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5、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定期放水检查一次。
6、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7、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8、消防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9、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12、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物业部办理相应手续。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1.0 目的:
1.1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0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0 程序细则:
4.1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 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 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 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 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x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一、学校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由设施、器材所在部门负责,保卫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应对管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压力不够的灭火器,或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有异常的,立即通知保卫处进行维修或更换调整;
三、学校内消防设备、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测、换药确保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疏散通道,不得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门锁、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器材、设施除扑救火灾使用外,严禁挪作他用,如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器材、设施的,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对擅自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处罚;
六、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消防器材、设施由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由园办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园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园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
2.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
3.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4.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
5.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6.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11.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2.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1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1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1消防器材的配备:
1.1.1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1.2依据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
1.1.3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1.1.4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
1.1.5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1.2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2.1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1.2.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1.2.3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部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1.2.4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
1.2.5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
1.2.6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物资。
1.2.8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员工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熟悉消防知识、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并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食堂管道煤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煤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三、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做到人人熟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四、厨房人员要树立防患于未燃意识,必须严格按照煤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烹调工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五、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六、在使用煤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是煤气完全燃烧。
七、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煤气无泄漏方能离开。
八、定期(每月)检查煤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问题较为严重的,上报食堂管理员,及时安排,及时处理。
九、煤气设施(表、调压设备、阀)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不得挡住、涂改煤气方向指示标志,保持管理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若发现煤气使用压力异常、泄漏等意外,应立即停止用气,设法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如控制不了则关表阀或调压总阀,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处理。
十一、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二、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疏散食堂员工,然后通知煤气公司处理。
十三、调压器总阀、厨房除应随时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
十四、煤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表前阀或调压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设备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领导和指导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安技部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工作,确保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适量、适用、合理,符合车队的实际需求。
3.2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网格化要求,认真负责本部门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日常消防管理台账,并保管存档。
3.3各车队管理部负责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及时处理消防器材的异常问题,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常年无损缺、性能良好,使用时状态正常、有效。
3.4车队长是车队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队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5员工: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发生时听从上级领导及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按部门负责人的指示疏散到安全地点,有抢险能力的员工要积极参与火灾抢险与财产保护。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或者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学习热忱。
4.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
4.4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4.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4.5.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4.5.2教育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逃生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4.5.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5.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防火巡查、检查
5.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四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季查、部门月查、班组周查、岗位日查。
5.2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5.3各部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5.4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4.1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5.4.2火源、电源使用管理;
5.4.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
5.4.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
5.4.5火灾隐患整改;
5.4.6消防安全标识;
5.4.7其它有关情况。
5.5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5.6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隐瞒安全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6.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6.4严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作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7.1消防器材装备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对于擅自挪用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7.2建立消防器材装备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所属器材装备进行清查,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补充。
7.3消防器材装备要定点存放,有明显标志。因保管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过程,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7.4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7.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7.4.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冻。
7.4.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按时维护保养,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
7.4.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7.4.5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7.5车辆消防器材的管理
7.5.1驾驶员要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消防器材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演习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急用的,须经所属车队管理人员同意或事后说明有关情况。
7.5.2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干净、整洁、无积尘,灭火器铭牌朝外,各类标签、标识清楚。
7.5.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班期间的检查、记录,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原则;如当班期间消防器材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人员负全责;如因交接班期间未认真检查、核对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驾驶员负全责;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异常,须及时处理。
7.5.4每位驾驶员应了解车辆上各类消防器材维修期限、报废期限,以及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7.5.5消防器材采购需到证照齐全的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进行购买,并开具发票。
7.5.6灭火器的维修充装及配件的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达到使用期限、压力不足、处表破损严重或灭火器胶管、铅封、喷嘴、支架等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应及时将需维修充装或需更换配件的灭火器交到车辆所属的管理部门,由经营部负责联系相关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安排处理。
7.5.7消防栓的维修及配件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消防栓内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因老化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安技部,安技部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配件。
8.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8.1动火安全管理
8.1.1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现场勘察,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1.2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8.1.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监督。
8.1.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8.1.5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8.1.6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动火作业。
8.1.7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8.2用电安全管理
8.2.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2.2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8.2.3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8.2.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8.2.5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8.2.6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
8.2.7各单位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8.2.8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9.1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预案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
9.2将应急预案在全公司公布,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并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9.3每年组织消防演习前都要制定演习方案,组织演习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9.4演习可分批分次进行,但要确保员工至少参与一次演习,要根据预案进行疏散、清点人数、抢救人员、模拟灭火训练。
9.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点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0.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110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10.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10.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
10.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消防局。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1.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1.1.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11.1.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11.1.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11.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1.2.1损坏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1.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11.2.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11.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11.2.5谎报火警:未发生火险故意启动消防警铃的。
11.2.6玩弄消防设施、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11.2.7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提出的火灾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相关责任人员。
11.2.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1.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11.3.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11.3.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11.3.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11.3.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11.3.6对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11.3.7对安全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1.3.8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换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学校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一样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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