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5-01-18 18:38:25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经典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经典15篇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一、前言

  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不断进步,机械制造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它包括动力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金属加工机械、发电输配电设备、化工设备、冶金设备和汽车、船舶、航天设备等制造业。其生产经营活动无不与消防安全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因此,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

  二、机械制造业的火灾危险性

  机械制造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机械加工中使用较多的油、液压油和煤油等可燃液体,使用、保管不当时,容易形成着火源;加工时由于刀具和工件相互作用产生的高温和炽热的铁皮,容易引燃周围易燃、可燃物质;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中要使用大量的棉纱,棉纱浸油后如处置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机械加工设备多以电力为动力,车间里有较多电线和开关,如其绝缘损坏、发生短路等也会导致火灾的发生。此外,机械制造业还普遍存在如下火灾隐患:建筑物耐火性等级低;消防设施无法投入使用,消防器材严重不足;电气设备、供电线路陈旧老化,增大火灾荷载;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较多。

  三、机械制造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负责人重视不够,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普遍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的麻痹思想,对消防安全只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重视,没有真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尽管大多数机械制造业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但仍有部分企业仍未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比如值班制度不落实,经常出现离岗、代岗、上岗不在位,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延误灭火最佳时机,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3.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机械制造业的企业员工大多数年龄结构复杂,员工本身缺少安全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的技能,甚至部分新入厂的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就进入企业工作。企业对此重视不够,缺少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绝大部分员工不了解生产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懂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发生火灾时,不会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能逃生自救。

  4.未开展有效的防火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机械制造业大多数沿用已有的消防管理制度,疏于管理。此外,由于企业资金困难,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也使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致养患成灾。

  四、机械制造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机械制造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本着“安全自管、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首先,机械制造业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依法执行消防安全职责,狠抓“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制度落实。其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

  2.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安全疏散、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管理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热处理工艺操作、电(气)焊操作、喷漆工艺操作、清洗工艺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等规程。

  (3)建立防火档案,防火档案除了必要项目外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疏散及演练记录等。

  3.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灭火技能

  机械制造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员工应加强消防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的学习,熟悉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等:“三懂、三会、四能”的要求。尤其要抓好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

  4.开展有效的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机械制造业企业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定期防火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专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结束语

  开展机械制造业企业的防火研究,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充分重视的一项重要课题。机械制造业企业的火灾危险性从实际情况看,隐患和问题十分突出,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强机械制造业企业不断增强自身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认真真地做好上述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减少火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针对机械制造业的特点,有的放矢、常抓不懈地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

  一、消防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幼儿园消防工作。

  二、幼儿园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幼儿园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担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幼儿园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四、园长为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园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幼儿园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部门、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办公室、厨房、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落实到人,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园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动力保安部按消防规范统一配备,由动力保安员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2、各部门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3、动力保安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在对器材检查和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门店经理,需要维修的要按设备规程进行检修,严禁违规操作。

  4、各类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灭火,严禁挪做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将消防器材遮挡,对破坏消防器材的人员将给予严惩。

  5、因灭火使用灭火器材后,动力保安人员要对灭火器材及时补充,并登记存档。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如需在门店内部动火,动火部门须填报动火登记表,报门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进行动火时,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专门人员监管。

  3、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仪器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作业。操作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5、各类机械设备和电源线路的安装维护,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6、动力保安员负责门店用火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安全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基建部门应在订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门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燃气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场所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是门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实行禁烟、禁火、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要按规定配置防爆灯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内通风和恒温。

  5、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要严格控制领发数量,建立消耗台帐,并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项使用。 6、高压容器工作人员要按规程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7、使用氧气等助燃气体前,要检测压力表。

  8、管道燃气出现堵塞或漏气等问题,要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到场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险隐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由动力或保安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2、在组织防火检查时,一旦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部门整改火险隐患。

  3、被检查部门对所存在的.火险隐患,由本部门及时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据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门的整改,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监督与落实。

  4、火险隐患整改完毕,整改部门或人员应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酒店总经理,并存档备查。

  5、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酒店报告。

  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

  第一条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生产副经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科是我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科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

  关部门改正。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制定本部门防火检查和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检(巡)查记录,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改正。难于改正的,及时向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报告;

  4、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班组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执行单位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组员工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每日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教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5、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奖励与处罚

  1、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物管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物管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六、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学员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一、董事长、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督促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批准建立防火机构及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二、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三、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分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2、针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做到“三同时”。

  5、运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严格考核。

  6、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

  7、抓好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器材设施落实。

  四、分厂厂长、经理、部、处长(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支持、督促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

  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6、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10、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五、分厂、分公司、部、处室副职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单位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3、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及时协调处理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施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调查。

  六、工段长、班组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的工段长、班组长是本工段、班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工段、班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实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2、认真执行公司和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项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活动。

  4、开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5、严格管理配备在本工段、班组的各类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到人,实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无关的地方。

  6、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并按公司《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程序及预案》迅速组织事故处置和扑救,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7、加强对火源、电源管理,严格动火审批手续。8及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七、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设备、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设备、工艺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设备、工艺消防安全管理,要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工艺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对员工进行设备、工艺操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

  4、检查设备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设备、工艺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设备、工艺改造和操作条件、工艺条件变动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参与调查处理设备、工艺火灾事故。

  八、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团(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擅离岗位,不违章作业。

  2、加强对本岗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4、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会逃生自救。

  5、自觉维护和保养配备在本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对扑救初起火灾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时上报。

  6、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7、接受、协助、配合消防部门管理。

  九、安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安全员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和考核。

  2、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执行情况。

  3、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性质,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教育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5、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实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措施,及时上报消防器材损失,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7、负责火灾统计、上报,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8

  《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一)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同时,《消防法》还规定,任何单位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

  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学校每学期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学校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学校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七、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吸烟;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汽油、煤气瓶、煤油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0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保卫科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结合《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1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事业单位安全可持续发展,遵循“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规定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办公所在建筑物,生产设备,库房、办公用品等的安全防护。

  二、责任及分工

  1.一级负责人:

  ①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对防火、灭火设备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制定防火计划和火灾应急预案;

  ④组织全体员工定期的消防演习,并对演习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⑤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库存量,负责全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修工作;

  ③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④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落实;

  ⑤指导组织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

  3.各部门负责人:

  ①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确保防火、灭火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开展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④建立部门消防安全台帐,每周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记录;

  ⑤每季度对部门的消防工作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员工:

  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关规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业程序和流程,严禁使用明火;

  ③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演习,了解逃生自救和灭火方法;

  ④发现火灾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或安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处理或瞒报;

  ⑤积极配合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处罚机制

  1.员工违反规定:

  ①发现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一经核实,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发现员工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规:

  ①发现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级负责人违反规定:

  ①发现一级负责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四、奖励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通过节点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投诉等方式,对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获得表彰的部门、个人进行奖励;

  二是确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树立安全文化建设的标兵和榜样。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习,把握演习、演练的成效和质量;

  2.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3.及时修复消防设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强与消防机关的配合和沟通,互通有无,形成合作。

  六、执行和监督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负责实施并监督;

  2.每年至少两次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审查;

  3.对不遵守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开展通报、批评、教育和惩戒。

  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将能够坚决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2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显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显著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显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显著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显著经营企业;

  (八)显著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显著;

  (九)显著、制鞋等劳动密集型显著、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显著单位;

  (十一)显著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显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显著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显著。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显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显著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显著集中的大型仓库和显著,国家和省级等显著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显著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显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职责' 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显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显著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显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显著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显著明确;

  (三)显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

  (四)员工经过显著安全培训;

  (五)建筑显著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显著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显著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显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制度,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显著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显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显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显著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显著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显著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显著考评和奖惩;其他显著的消防安全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二)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八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一)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三)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四)施工进度计划;

  (五)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制度;

  (六)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设置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宜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米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当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

  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的,应当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工地照明等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办公场所、临时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三)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得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米;

  (四)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2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入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每个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超过2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疏散距离减半)。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当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4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2、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幼儿园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纳入幼儿园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做好记录。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负责人,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4、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员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后勤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5

  一、 目的

  为明确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工作基本原则

  1、消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进行生产、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各班组负责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

  三、 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包括:

  A.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与公司的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规要求,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B. 组织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C.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 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其他活动统筹安排;

  E.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F.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G.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H. 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I. 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安全专员职责

  A.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工作。

  B. 组织落实车间的消防演习以及相关训练和培训。

  四、班组长职责

  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班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本管辖区域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本车间所有员工负责按照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六、员工应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遵守消防规定及要求,发现事故及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

  七、二级仓库管理人员应确保库内物品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库储存,并留有畅通的消防通道。化学品要按照要求进行存储。

  八、义务消防队员应积极参加演习活动。火灾发生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员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救火、并维持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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