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2 09:20:23 制度 我要投稿

计量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1

  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计量标准的文字资料,必须认真、妥善保管。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2、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文件: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

  2、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4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2、5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2、6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2、7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2、8计量标准履历书

  2、9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2、10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11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2、1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2、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14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2、15计量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2、16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2、17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凡新购或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均应归入计量标准文件集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标准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4、计量标准文件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借阅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期限归还资料,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发生逾期不还、丢失

  5、损坏的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6、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其整洁完好,不得有污损、霉斑等。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分门别类,选册登记,经批准后上交保存或销毁。

计量管理制度2

  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安全。它涵盖了计量器具的选择、采购、验收、校准、使用、维护、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内容概述:

  1. 计量器具的`选型与采购: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精度要求,选择符合标准、资质齐全的供应商。

  2. 设备验收:新设备到货后,进行功能、性能测试,确认符合采购合同和技术指标。

  3. 校准与验证: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并记录校准结果。

  4. 使用与操作:制定操作规程,对使用者进行培训,确保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

  5. 维护保养:建立定期维护计划,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 故障报告与维修:设定故障报告流程,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情况。

  7. 报废管理: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3

  计量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计量设备的管理,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产品质量。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量器具的购置与验收

  2. 计量器具的登记与分类

  3. 计量器具的校准与维护

  4. 计量器具的.使用与操作规程

  5. 计量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6. 计量数据的记录与分析

  7. 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职责

  内容概述:

  1. 设备采购:明确设备购置标准,确保购买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2. 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便于追踪管理。

  3. 校准维护:制定定期校准计划,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并及时维修保养。

  4. 使用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计量器具,防止误操作。

  5. 报废更新:设定设备寿命,及时报废老旧设备,引进新技术的计量器具。

  6. 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计量数据记录系统,定期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7. 人员培训: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操作技能和问题解决能力。

计量管理制度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1.1.1 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 b级管理范围

  1.1.2.1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 c级管理范围

  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

  2.1 a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2.2 b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2.1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间同步安排检定周期,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2.2对使用频次离和需确保使用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如质控点所配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2.2.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实际使用要求相应减少检定项目,但捡起证书应当注明准许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

  2.3 c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3.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

  2.3.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

  2.4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有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及检定周期。

  2.5本广计量器具实行a、b、c彩色标志管理。

  2.6 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计量器具应有原始记录或有cmc产品合格证印。

  2.7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均注以管理级别,对于新增加的计量器具在年底前按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补充编入本厂分级管理目录中。

计量管理制度5

  1.1 运行档案管理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应用计算机对投运的电能计量装置建立运行档案,实施对运行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

  b) 运行档案应有可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并能方便的进行分用户类别、分计量方式和按计量器具分类的查询统计。

  c)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档案的内容包括用户基本信息及其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始资料等。主要有:

  1) 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

  2) i、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

  3) i、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

  4) 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时间。

  5) 历次现场检验误差数据。

  6) 故障情况记录等。

  1.2 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

  a) 安装在发、供电企业生产运行场所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人员应负责监护,保证其封印完好,不受人为损坏。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装置本身不受损坏或丢失。

  b) 当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处理。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应由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c)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对发生的计量故障应及时处理,对造成的电量差错,应认真、调查、认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差错电量的计算。

  d) 对于窃电行为造成的计量装置故障或电量差错,用电管理人员应注意对窃电事实的依法取证,应当场对窃电事实写出书面认定材料,由窃电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e) 对造成电能计量差错超过10万kwh及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用电管理部门。

  1.3 现场检验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制订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管理制度。编制并实施年、季、月度现场检验计划。现场检验应执行sd109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场检验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b) 现场检验用标准器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品高两个准确度等级,其他指示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量限应配置合理。电能表现场检验标准应至少每三个月在试验室对比一次。

  c) 现场检验电能表应采用标准电能表法,利用光电采样控制或被试表所发电信号控制开展检验。宜使用可测量电压、电流、相位和带有错接线判别功能的电能表现场检验仪。现场检验仪应有数据存储和通讯功能。

  d)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罩壳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

  e)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f) i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g)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当现场检验互感器误差超差时,应查明原因,制订更换或改造计划,尽快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下一次主设备检修完成日期。

  h)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当二次回路负荷超过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或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

  i) 运行中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宜在电能表轮换时进行变比、二次回路及其负载检查。

  j) 现场检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应用计算机对电能表历次现场检验数据进行分析,以考核其变化趋势。

  1.4 周期检定(轮换)与抽检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电能表运行档案、本规程规定的轮换周期、抽样方案和地理区域、工作量情况等,应用计算机,制定出每年(月)电能表的轮换和抽检计划。

  b) 运行中的i、ⅱ、ⅲ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一般为3~4年。运行中的ⅳ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4~6年。但对同一厂家、型号的静止式电能表可按上述轮换周期,到周期抽检10%,做修调前检验,若满足1.4d)条要求,则其他运行表计允许延长一年使用,待第二年再抽检,直到不满足1.4d)条要求全部轮换。v类双宝石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10年。

  c) 对所有轮换拆回的i~ⅳ类电能表应抽取其总量的5%~10%(不少于50只)进行修调前检验,且每年统计合格率。

  d) i、ⅱ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为100%,ⅲ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8%。ⅳ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5%。

  e) 运行中的v类电能表,从装出第六年起,每年应进行分批抽样,做修调前检验,以确定整批表是否继续运行。

  1) 抽样程序应参照gb/t15239进行,采用二次抽样方案。抽样时应先选定批量,然后抽取样本。批量已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扩大或缩小。

  2) 选定批量时,应将同一厂家、型号、生产批次的电能表划分成批量为501~3200只的若干批,按方案a进行抽样和判定。若同一厂家型号生产批次的电能表数量不足500只时,仍按一批处理,但应按方案b进行抽样和判申。具体方案如下:

  n1; a1, r132; 1 , 4

  n2; a2, r2 = 32; 4, 5

  方案a:批量为501~3200只时

  n1; a1, r1 20; 0, 2

  n2; a2, r2 = 32; 4, 5

  方案b:批量为500只及以下时

  式中:n1――第一次抽样样本量;

  n2――第二次抽样样本量;

  a1――第一次抽样合格判定数;

  a2――第二次抽样合格判定数;

  r1――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

  r2――第二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

  3) 根据对样本进行修调前检验的结果,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样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次,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第二样本进行检定。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总数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4) 判定为合格批的,该批表可以继续运行;判定为不合格批的,应将该批表全部拆回。

  5) 电能计量管理机构专责人应根据电能表运行档案确定批量,并用随机方式确定样品,监督抽样检验结果。

  f) 低压电流互感器从运行的第20年起,每年应抽取10%进行轮换和检定,统计合格率应不低于98%,否则应加倍抽取、检定、统计合格率,直至全部轮换。

  g) 对安装了主副电能表的电能计量装置,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志,运行中主副电能表不得随意调换,对主副表的现场检验和周期检定要求相同。两只表记录的应同时抄录。当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的1.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电量作为贸易结算的电量;否则应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检验,只要主电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时才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两者都超差时,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

  1.5 运输

  a) 待装电能表和现场检验用的计量标准器、试验用仪器仪表在运输中应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后,应重新对其进行检定。

  b)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配置进行高、低压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轮换和现场检验所必需的具有良好减震性能的专用电力计量车。专用电力计量车不准挪作他用。

计量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管理制度7

  1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站库计量间

  2 引用标准:gb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放火规范

  gb9109.2-88 原油动态计量容积式流量计安装技术规定

  油田公司安全标志设置规范

  3 流量计间安全管理规定(gb50183—93)

  3.1 各种设备和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土和油污。

  3.2 加强计量间通风,使油气的浓度低于300mg/m3。

  3.3 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3.4 通向室内的管沟,必须在室外5m以外阻断并填塞密实。

  3.5 操作通道和走台同安全通道结合考虑,应坚固畅通。

  3.6 手提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应放在拿取方便的地方,并按下列标准配置:

  50m2设8kg干粉灭火器1只,沙箱、铁锹、钩斧可设在室外墙壁附近,大小、数量视计量间大小确定。

  3.7 室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鞋帽及棉手套,不准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和地面。

  3.8 用法兰连接的阀门、流量计、过滤器、泵等设备,每一连接处都应设导静电跨接,其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ω,用金属一般都能满足要求。

  3.9 计量间内不准有明火。

  3.10 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人员严禁穿脱化纤衣服、帽子或类似物,不得梳头、拍衣服和互相打闹。

  3.11 穿着防静电服时,内身不应穿着两件以上涤纶、睛纶、尼纶等服装。

  4 流量计安全管理规定(udc681.121.8:665.5和 gb9109.2-88)

  4.1 流量计的工作压力应不低于流量计上游管线起点的最高工作压力,流量计的工作温度应不低于原油通过流量计时的最高温度。

  4.2 计量原油的流量计应是防爆型,防爆登记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3 流量计的'工程通径不易大于400mm,一组流量计的正常运转台数不易少于二台。

  4.4 辅助设备的配备

  4.5 每台流量计的进口应安装过滤器。

  4.6 在过滤器进口侧,靠近流量计出口处,安装0.5级压力表。安装方法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4.7 在靠近流量计的出口处应安装在线密度计或人工取样器或管线自动取样器。

  4.8 流量计进口侧应安装闸阀,流量计出口侧应安装能截止和检漏的双功能阀或严密性较高的闸阀。

  4.9 流量计及其工艺管线安装应满足流量计的计量、检定、维修和事故处理等需要。室内安装时,流量计及辅助设备易居中布置,相邻流量计及辅助设备及管线突出部分之间净距,均应不小于1.5米,计量间高度应取决于流量计辅助设备及起吊设备的高度。起吊物与固定部位间距不小于500 mm。

  4.10 流量计间与标准体积管间应相邻布置,从流量计到标准体积管之间的管线不应出现高点或气室,以防止气体聚积。

  4.11 流量计室外安装时,寒冷地区应对仪表、设备及工艺管线进行适当保温。

  4.12 流量计组需要设旁通阀门。

计量管理制度8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⑴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⑵能源计量测试实验室的工作制度;

  ⑶能源计量测试人员岗位责任制;

  ⑷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⑸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修理定额管理制度;

  ⑹能源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作废核准制度;

  ⑺能源计量测试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⑻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石油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氢、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95%的要求。

  8、能源计量的检测率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都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9、为保证使用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标准,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对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计量标准,严格计量监督、对使用量小,准确度要求高,而本企业又不能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可以有计划地报请政府计量部门安排检定。

  10、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原则上要达到100%,并根据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各类能源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受检率达到98-99%,抽检合格率达到95-98%。

  11、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使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维修方便。计量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巡回检定和现场监督检验,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线。

  12、企业能源统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计企业能源消费量,研究能源消耗的规模和构成,从而计算各消耗能源部位的消耗量,用以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分配。其次是统计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为加强能源管理提供资料,再次是编制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以反映各种能源的来龙去脉,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企业能源统计的扎口单位是节能主管部门。

  13、企业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由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格式,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月逐级上报,即生产车间(或能源二次加工部门)、分厂和集团公司。能源统计内容必须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水平(产值单耗和产品单耗等)统计,能源统计的时段必须与企业生产产品或财务报表同步。

  14、企业能源统计的汇总工作由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除应完成本企业能源管理所需要的统计工作之外,还应完成行业或政府部门规定上报的能源消耗报表。

  15、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厂各部门或企业的能源统计资料,定期编制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绘制企业能流网络图,以此开展企业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或开展企业能量审计工作。(参考能耗报表、能源消费平衡表、能量审计报表格式。)

计量管理制度9

  一、计量标准器具和检定装置的使用维修人员必须清楚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二、计量标准的器具应有专人管理,不准外人借作调试用。

  三、计量器具应按使用周期计划送检,对超差或超检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准继续使用。

  四、计量标准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传递系统逐级上报。

  五、计量标准器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应统一保管,使用人可以借阅但应负责资料的完整无损。

  六、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保养及维护。

  七、在用计量器具,均应保持整洁、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更换合格的计量器具。

  八、对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员工,可根据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爱护计量器具或损坏器具者给予经济惩罚。

计量管理制度10

  一、搅拌站(点)的管理制度

  (一)、砂浆搅拌点(站):

  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以保持水平;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

  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砂浆搅拌机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是否牢靠,三角胶带松紧度是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2、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以免小石粒卡住叶片。

  3、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

  4、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冼干净。下班后应及时将闸刀拉下并将箱门上锁,如检修时应在开关箱门处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全闸'的字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纵。

  砂浆搅拌机操作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日上班前应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下班时应将斗内的残余砂浆全部清出,并用水冲刷干净。

  每连续使用150小时应进行一级保养(检查传动轴、润滑油位和皮带松驰程度等);每连续使用300小时以上应进行二级保养(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维修和检测)。

  (二)、混凝土搅拌点(站):

  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纵、使用和保养:

  混凝土机械上的电动机以及电气等装置的使用,应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转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检修时应在开关箱门处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全闸'的字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纵。

  3、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枕木并找平放稳。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4、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5、对需要设置上料斗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⑵、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⑶、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⑷、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定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9、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10、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1、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2、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要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断熔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监护。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13、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头、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动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并用保险链或插销锁住。

  14、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日上班前应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下班时应将斗内的残余浆全部清出,并用水冲刷干净。每连续使用100小时应进行一级保养(检查传动轴、制动杆灵敏度、润滑油位和皮带松驰程度等);每连续使用200小时以上应进行二级保养(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维修和检测)。

  二、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和精确度控制措施

  1、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由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下设的计量所进行校验),在工地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由工地专职计量员进行),以确保衡器的精确度。

  每次用完后工地专职计量员应用干净的抹布把衡器擦拭干净后加以覆盖防水罩套;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专业工长(施工员)应增加粗、细骨料

  含水量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配合比(水和骨料的用量)。

  2、计量精确度控制措施:

  为保证砂浆配合比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每盘称量的精确度,坚决采用重量比,严禁采用体积比,并一律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每盘不得少于120秒。其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如下:

  ⑴砂浆配合比:

  砂浆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允许偏差为±3%,细骨料(砂)允许偏差为±4%,白灰膏(粉煤灰)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3%。

  ⑵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2%。

计量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凡是国家淘汰使用的、规范规定禁止使用的以及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均为不合格

  计量器具,对不合格计量器具公司坚决杜绝使用。

  第二条 对发现的不合格计量器具粘贴不合格计量器具标识,单独存放。属于分公司自购的

  计量器具,由分公司计量员填写报废申请报废处理;属于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要交回公

  司计量室,由公司计量室统一申请报废处理。

  第三条 如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误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后,对其所测得的数据、结果要进行追溯,追溯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对原数据进行复测,直至与复测数据结果一致为止。

  计量管理制度

  七、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六标一体程序文件中主责程序的编制、修订和控制,配合相关程序的运行实施;

  第二条 负责定期对本系统程序执行情况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建立集团公司 A、B 类计量仪器台帐,制定仪器年度周检计划,对集团公司主 要仪器的检定、使用、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负责属公司固定资产计量仪器的优化、购置、调配、报废等申请手续;

  第五条 负责协调集团公司因计量数据不准而引起的计量纠纷;

  第六条 负责集团公司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第二章 计量检定员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本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各项检定计划,按期完成检定任务,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做好本 职工作。

  第八条 正确使用标准计量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认真做好维护保

  养工作。

  第九条 完成公司计划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

  第十条 严格按标准及检定规程进行各项计量检定工作,按时完成对各种计量器具的周期检 查,认真填好各项检定记录,上下班应注意安全检查,每天工作完毕后,应对计量标准和测试的 器具及时清洗、涂油,放回原处,并认真做好工作场地的清洗工作。

计量管理制度12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生产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工具。它涵盖了设备的选择、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校准、报废等全过程,旨在确保检测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内容概述:

  1. 设备选型:依据生产需求和技术标准,选择性能稳定、精度符合要求的检测计量设备。

  2. 购置程序:规范设备采购流程,确保设备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安装与调试:明确设备安装标准,进行专业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使用管理: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培训操作人员,确保正确操作。

  5. 维护保养: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

  6. 校准与验证:规定校准周期,确保设备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7. 故障处理:设立故障报修机制,快速响应并修复设备问题。

  8. 报废管理:设定设备报废标准,及时更新淘汰设备。

计量管理制度13

  依照《计量法》、《节能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与管理通则》及国家能源标准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一、 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细则

  (一)、企业对于公司一次能源(煤)的采购实施标准称量与分析、二次能源(电、汽)、载能工质(水)采用标准化计量设备,对各车间耗能情况实施定额管理,计量器具与车间耗能情况准确匹配。动力车间与生产车间实施分级考核。自产二次能源与载能工质由源头到分厂逐级计量。附:(煤的采购分析计量程序:

  1、供应部负责采购生产用煤,输煤车进厂后由供应部地磅室负责过磅,并计算煤炭的实际质量。

  2、输煤车在煤场卸车时,热电厂负责煤炭的取样,取样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采取的煤样能切实反映煤质的好坏。取样完毕,登记好车次、产地,送品质管理部化验。

  3、品质管理部负责化验煤样的低位发热量,并检验煤质含硫量,挥发分、灰分、水分的含量,并出具煤质分析报告单。

  4、财务部、热电厂根据煤质分析报告单及生产用煤采购标准计算来煤单价。

  配套设备:能源计量地磅配有电子汽车称,称重显示器及8个传感器。

  电子汽车称型号为:SCS-150T;

  称重显示器型号为:XK3190-A9MP;

  传感器型号为:QSX-A-30t。)

  电子皮带秤两台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安装、验收、维修管理制度,建立节能计量器具台帐(附:计量器具设备台帐明细)

  (三)、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检定率达100%,制定年度计量器具校准计划,有主管副总审批后,严格实施。(附:20xx年度校准计划书)

  (四)、企业每年投入大笔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尤其是主要生产和动力车间的重点耗能设备关键部位所需的计量设备。

  (五)、组织企业能量平衡测试,为企业用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提供数据。

  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于每年十月份编排次年的周期检定计划,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2、列入A级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应符合国家要求;列入B级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比A级计量器具适当延长,列入C级管理的计量器具,可只进行进厂一次检定。

  3、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必须达到95%,若达不到该比例,应该适当缩减检定周期。

  4、根据周期检定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期进行检定或送上级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无法送检的计量器具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与上级计量部门联系到公司现场进行检定。

  5、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继续使用,并贴上合格标识。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由生产技术部根据计量器具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检定证书由生产技术部保管。

计量管理制度14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体制及职责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2)负责各供电所撤回表计的检查,监督供电所轮校计划的落实,并核对装、撤表底数;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1)负责全县专变及综变总表计量装置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等工作;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二、管理办法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工作票。工作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写清用户名称、局号、厂号、底数、变比、安装地点等。

  2、装表管理:

  (1)新装表工作必须在客户业扩报装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办理。

  (2)凡计费总表必须使用分公司储备表,表箱、电缆等材料按设计预算书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至电能表二次前设备。

  (3)新装、异动由业扩部门填写工作票,并按业扩流程办理。

  (4)装表员到用户装表时,应将所领取的表计、互感器参数准确无误的填写到异动工作票上。工作完成后,由装表员封表封箱,将表壳封印、校封印填写在装表工作票上,装表人签字后,由用户同时签字认可,装表员保存备查。安装ct及315千伏安及以上专变,装表接电后,由装表员对电能表接线进行检查。送电前,还需进行现场校验,校验正常后,在工作票中注明运行正常字样。装表后未接电的,由装表员负责在用户接电时再予以现场校表。

  3、高压计量箱管理

  (1)、新购入高压计量箱由计量专责师、计量组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后,由表库管理员逐台登记变比、容量、产地等参数并入账。

  (2)使用前,互感器校验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逐项测试,合格后填写检定报告,交计量管理员备用,不合格的退回厂家。

  (3)、发出前的高压计量箱必须在箱体显著位置标明变比,对双变比的计量箱在送电时按实际使用变比标明,今后变更变比的计量箱需凭业扩部门提供的工作票,按实际使用容量进行变更。

  (4)、业扩部门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如需安装高压计量箱,必须在设计通知书内注明,设计人员在做设计预算时,要将所需计量材料、费用与整体预算同时做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计量组检查验收。

  (5)高压计量箱一定要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要考虑防窃电和导线二次压降,核实变比后,及时传递工作票。如确有困难不能装在产权分界处时,报计量专责师,重新定位,并与客户协商签订线损协议。

  4、购电卡表管理

  (1)新申请的专用变压器用户,必须安装购电卡表。由业扩部门通知客户,所需材料由设计人员同其它材料一起做出预算计划,转计量组一份,由计量组和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2)现在运行的专用变压器,客户欠费时,由所长提前一周将客户明细交计量专责师,由计量组负责安排计划,组织材料、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作票上必须由辖区收费员签字,证明不欠电费后,方可开户打卡、售电。

  (3)购电卡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二次回路由计量外勤班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加封、上卡、更换等工作,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购电卡表一经安装任何人无权私自解除运行、拆封,计量外勤班在客户安装完毕后,加装一次性表箱封,并将封印号登记在工作票上备查。

  (4)发现购电卡表故障,由各供电所报计量专责师,转计量外勤班现场处理,核实电费余额,如需更换表计时,应将旧表剩余电量读出并转入新表。

  5、故障表管理

  (1)运行表计丢失的,由各所、计量组报计量专责师,由主管经理、用电科、计量组统一核实后提出赔表、追补电量等处理意见。填写计量故障处理单后,各级把关签字后发行。

  (2)因客户原因造成丢失、烧毁的计量装置,对电量异常的经检定后,由分管单位做出追(退)电量结果并通知客户后,由客户交齐补收电费和陪表款后再装表,不得先装后赔。

  (3)因计量装置异常、计量不准确,经检定后,校表室出检定报告,管理单位计算出追(退)电量后,传递到有关领导审核签字,转客服(供电所)发行。

  6、表计校验:

  (1)表计校验必须按规程规定作好各种实验(包括:清洗、预热、误差、潜动、走字等)。

  (2)返回表库的表计修理时计数器必须归零。

  (3)对新购入的新型号表要按批次对新表的性能、质量抽检,校表员日常校表要核对各种表计的常数,严格按检定标准校验,不得缺项、漏项,校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4)表计合格证每月由校表员到计量专师领取,并将当月校验记录数量与当月发合格证进行核对。

  (5)专用变电能表必须做调前校验,发现超差表必须及时报计量专责师并记录在工作票及校验记录上,以便追补电量。

  (6)受理用户的电能表校验,要严格按入网许可的厂家、型号收表,严禁接收已淘汰的电能表。

  (7)故障表校验:由管辖单位出据证明,校验员未拆封前,校验并填写检定结果报告,经双方同意后拆封,并按检定结果通知管表单位,计算追退电量。

  7、验封及核对表底数:

  (1)出表时由领表人验大盖封印,交表时由管表员验大盖封印,如无封印或封印被破坏,报请用电科,由用电科、计量组、供电所三方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2)旧表及事故表必须交回计量组核对表底数,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计量专责师。

  (3)表计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工作票与拆回表底数是否一致,发现表底数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用电科、拆表部门反映,并经双方联合查明原因。

  8、表计报废:

  (1)凡属淘汰型号表,待年终由计量组提出报废计划,登记电能表参数,由计量专责师及用电科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对报废表在名牌上用钢印注明报废字样销毁。

  (2)各所库存表丢失,由各所负责赔偿。

  9、表库的管理

  (1)库存、运行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计量组牵头每半年要对表库盘点一次。

  (2)运行、库存表计台帐各所和计量组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核实一次。

  10、报表

  (1)计量内勤班除按规定上报供电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外,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表计轮换情况、现场校验计划、表计故障情况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2)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计量装置故障情况统计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计量管理制度15

  1、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选择和配备。

  本标准适用于计量器具的选配工作。

  2、配备范围与要求

  2.1根据《江苏能建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2为正确提供可靠数据,在添置计量器具时,需添置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质量和经营活动中计量参数要求,详细填写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精度、最限、制造单位和数量等,以便生产部审核后供采购部门采购。

  2.3质检科根据提供的数据,做好使用环境调查、测量能力指数(mcp〉值的计算,同时考虑安装形式,本广维修力量,在保证测量精度条件下,尽量采用简易易懂,便于操作并逐步向数字化、自动化程度高的方向选配。

  2.4各类计量器具选配的'原则

  2.4.1根据-工厂生产规模、产品型号、被测工件的最高公差等级产品结构和批量,正确合理地选择工厂计量标准器的等级,按计量检定系统,配备必要的标准检定仪器设备。

  2.4.2精密测试的计量器具的选配应根据其测量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确定,尽量避免采用高精度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测量技术指标,即测量:极限误差应小于被测工种允许的测量误差,这是选配的主要依据。计量器具的经济指标,主要是价格、调整和使用所费时间及操作技术要求等,这是选择的主要原则。

  2.4.3被测工件的结构特性、太小、形状、重量、材料、钢性和表面粗糙度等都是选配计量器具的考虑因素。

  2.4.4被测工件的加工方法、批量和数量也是选配计量器具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单件测量,应以选择通用量具,和仪器为主,成批工件以专用量具、仪器为主,太批量工件以高效的机械化、自动化的专用检验仪器为主。

  2.5能源计量器具的选配应根据国家有关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执行。

  2.6其它类计量器具按各专业精度和使用要求进行选配。

  2.7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安装,计量人员进行监督,保证安装准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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