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5 14:19:27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5篇)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

  3、 总体要求

  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4、 职责内容

  (1) 基建部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a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b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的论证内容;

  c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所需投资计划;

  d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验收专题报告,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 安全办

  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及检查。其职责为:

  a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单位 “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b根据建设项目的需求,配合基建部完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的预评价工作;

  c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d参与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三查四定工作;

  e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台帐。

  5、 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6、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 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b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c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d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e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7、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环保、消防及卫生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8、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9、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环保、消防、卫生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10、公司安全办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环保、消防、卫生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或投入使用。

  11、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责任制

  公司落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层层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等是各自负责事务的安全责任人;

  3、各班组长是本班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

  4、各岗位职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防范技术教育;

  4、组织各班组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质、安部。

  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等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通过班前会议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宣传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作业员一切违章作业行为;

  6、负责本辖区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学习安全防范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或上、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严谨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工艺要求。

  4、正确按规定要求使用,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三、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是公司、项目部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公司、项目部为保证每位员工的安全,将对每位员工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3、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使用新材料之前,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员工岗位调动、项目调动及复工前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新进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及分包班组等),均须经过公司(质安部、项目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a.公司教育(一级),由质、安部组织,教育内容可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系列一级教育内容进行培训;

  b.项目部教育(二级),由项目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项目现场生产施工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等。要求在员工新进当天给予培训;

  c.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施工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在员工上岗作业前培训完毕。

  2)各项目之间调动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可由培训人员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合格的记录于《三级制安全教育登记表》,并报一份于质、安部存档;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日常教育

  1、各项目经常利用会议、工作交流沟通等渠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

  2、利用安全教育专栏、音影资料等多种形式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

  3、质安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每月一次;

  4、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三级制安全教育登记表》内。

  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三级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项目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范围:项目部全体员工。

  3、责任者:项目部项目经理及所有管理者。

  4、程序:

  1)安全检查内容

  a.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b.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c.查制度:查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各工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d.查生产工艺和作业员操作:一切作业活动是否按规定执行;

  e.查设备:机械、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

  2)安全检查形式

  a.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以上,由质、安部组织,项目部管理层人员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质、安部汇总,提交项目部整改,质、安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b.项目部安全自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立即整改;

  c.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干部在生产现场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并做好完整记录;

  d.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设备抢修,长期不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项目部负责开展。

  3)检查后的整改

  a.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项、定时、定人;

  b.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工作奖励、惩罚考核工作开展实效。

  2、范围:项目部全体员工。

  3、责任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者。

  4、程序:

  1)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项目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a.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b.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者。

  c.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d.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e.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奖励标准

  a.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者(包括大班长)在全年工作中未发现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奖励:防渗工程1000元/人、房建工程20xx元/人;

  b.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00元,中层管理人员奖励50元。

  3)惩罚

  a.安全事故直接责任者;

  b.安全事故发生班组、负责该班组的直接管理人员及间接管理人员;

  c.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者;

  d.违反安全要求作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e.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者;

  f.安全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g.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h.其它各种违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i.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j.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标准:

  A、经济罚、赔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责任而定。

  1)公司责任:偶然性突发事件导致发生的事故及非人力抗拒的自然灾害。

  2)个人责任:违反公司安全制度和本条例要求的一切个人行为活动导致发生的事故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导致安全事故:

  a.导致公司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内,且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项目部200元。

  b.医疗费用在500~20xx元(含20xx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60%,项目部处罚1000元。

  c.医疗费用在20xx~5000元以内(含5000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处罚1000元,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60%,项目部处罚20xx元。

  d.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同时对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可处以罚款直接及间接责任人1000~20xx元,项目部赔偿损失的5~50%。

  B.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小过、大过、降级、辞退、开除。

  C.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项目部有下列情形的直接处以罚款

  a.新人员工没有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而直接上岗的,给予50元/人罚款;

  b.每周不召开安全周会的,或召开周会没有记录的及记录不交由质、安部存档的每次罚款100元;

  c.每月不召开生产例会的,或召开例会没有记录的及记录不交由质、安部存档的,每次罚款500元。

  d.质、安部巡查问题,责令整改的而没有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

  e.每道工序施工前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每次罚款300元。

  f.现场危险源没有明显标识的,没有设置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g.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保障工地的综治消防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

  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规定处理。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第三条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第四条

  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

  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六条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

  一、室内卫生标准

  室内卫生实行值日轮流制,当天室内卫生值班员负责地面、桌面、窗户等位置的清洁和公共物品的摆放,每周六进行一次全班室内大扫除。

  1、床单应统一为白色,铺放整齐,要始终保持干净。起床后,要将床铺随手整理好方可离开。铺面上通常只能摆放一床被子和一顶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摆放在床铺上;

  2、被子要求叠放得棱角分明,没有明显的'皱痕,摆放在床铺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摆放在被子前,离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摆放鞋子和脸盆,鞋子放在床铺下的两端,摆放顺序依次为皮鞋、迷彩鞋、拖鞋。摆放时,鞋跟朝外。脸盆可放在床铺下的正中央,底边和鞋跟成一线;

  4、地面要时常保持干净,要不定时进行清扫;

  5、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管理规定

  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夜不归宿;

  2、不得擅自让外人留宿。如有亲友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留宿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中午下班人员必须考虑正在休息的队员,说话、走动、开门、拿放物品时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在01:00前熄灯就寝;

  4、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路不明的物品;

  5、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6、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7、安全员的亲友须在22:00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接触带电物体,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

  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京沪高铁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6、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上级安全负责人批准。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施工现场及相应施工队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9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1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可以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要有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落实材料。

  1.2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1.2.1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1.2.2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2.3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单位,警示其他单位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2.4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等。

  1.3会议要求:

  1.3.1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

  1.3.2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1.3.3重要的会议纪要,需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2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落实到班组。

  2.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项目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的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2.4考核按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1为加强河道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输安全,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3.2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保证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3.3项目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3.4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5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

  3.6项目部安环部是本办法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

  3.7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3.7.1工程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的策划,确认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数量。

  3.7.2商务合约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综合项目的预算,并负责对业主和劳务队的验工、计价、成本核算,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账、收款、拨付、核算。

  3.7.3安环部负责审核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3.7.4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按使用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材料。

  3.7.5综合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核各劳务队使用计划。

  3.7.6党群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3.8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3.8.1开工前,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依职责内容,编制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3.8.2安全质量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查批准,按计划实施。

  3.8.3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计财部按合同规定,以安全总监批准签发的计划实施和相关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收入。

  3.8.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在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的额度内,依施工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需要有计划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综合项目如“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费用”等,应编制预算或费用清单,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单项购置费用(如检测探测仪器、照相机、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3.9项目部计财部应按规定设立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10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3.11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它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综合施工项目、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实施单位应编制预算,经安环部复核,安全总监审定,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

  3.12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资料,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3.13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

  3.14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15安全生产费用应实报实销,不得节余,不足应列入工程成本。

  3.16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3.17为有关人员的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18检查与考核

  3.18.1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安环部、质量技术部、商务合约部、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随意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环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制度

  4.1项目部实行月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即周检);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跟班检查。

  4.2.2定期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进行检查。

  4.2.3定期检查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生活场所、办公场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4.2.4定期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评分。

  4.2.5定期检查要有记录,进行通报。

  4.3不定期安全检查

  不定期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以及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等

  4.3.1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4.3.2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的气候和特点,安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检查。

  4.3.3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应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3.4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3.5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拖延。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法人代表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其余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事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出现的事故、事件,除在现场应急处置外,视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决定是否尽快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便听取指示,做好后续救援工作。

  二、安全措施

  (一)、安全教育

  1、野外作业前,部门须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

  2、野外作业中,安全员每周须对项目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检查,提醒项目负责人安全预防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经常性的开展防火、防洪、防意外、防雷电及自我保护等教育。

  4、加强杜绝“三违”教育: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加强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救护常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救援常识,真正做到出现安全事故不惊不慌,能够主动组织自救、寻求社会救援、保护现场、事故调查等。

  (二)、人身保护

  1、野外作业人员在出野外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全的、有针对性的体检。

  2、按作业地区所处的野外作业作业环境分别给生产人员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相应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安全保护规定。

  4、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要注意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居民的仰、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严禁扰民、欺民、害民。虚心接受居民的批评意见,有争议时要以理服人,耐心解释,忍让为先。

  (三)、仪器资料安全

  1、设备及精密的科技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使用,上下车要轻装轻放,在运输中要采取防震保护措施,如贵重仪器设备应制作小木箱并采取防震固定等措施。

  2、项目组要有专人保管资料,进出场资料按有关规定完善注销手续。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资料保密、丢失。

  (四)、住宿饮食安全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野外需搭帐篷时要选择枯燥避风处,严禁在山顶、河床边、峡谷悬岩边、山洪地段搭帐篷。

  2、帐篷四周要挖排水沟,搭接牢固,保持清洁。

  3、禁止食用霉变食物及不认识的野菜瓜果。

  4、禁止饮用被污染的地表水。

  5、禁止酗酒和暴饮暴食。

  (五)、在交通要道上及进入特殊地区作业的安全

  1、在铁路边作业时,不准进入轨道内,火车通过时要保持距离站立等候。

  2、在隧道、桥梁及公路转弯处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进入军事要地、边境或其它特殊地区作业时,除应持有效证件和公函与有关部门联系外,要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严守有关规定。

  4、当车辆不能行进需求雇佣马匹进行野外作业时,不得少于三人偕行。

  (六)、在高山、高原、原始森林作业安全

  1、要请熟悉当地的向导带路,严禁单独外出作业。

  2、要注意防雷电、冰雹,不准在山顶上久留,遇到冰川、积雪地段应绕行通过。

  3、在高山、陡坡、悬岩、滑坡地段不准强行通过。

  4、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相互联络。

  5、在森林地段,必须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6、在高原、高山空气稀簿的地域应配备供氧设施。 三、应急救援预案

  (一)、救援组织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外作业应急救援工作采取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为主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每个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组,负责整个事故的'救援、调查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等。

  项目负责人为救援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联系本地的救援机构(本地医疗机构、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本地救援机构是应急救援的首选对象)。

  (二)、日常应急准备及注意事项

  1、在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作业时,应配足所需给养和装备,以防因供给不足、无法辩明偏向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在野外作业时,由于地形条件、气候等原因要防止发买卖外伤亡和仪器、车辆损坏事故。

  3、要防止野外作业人员与本地人员因语言交流障碍而引发的冲突甚至引起斗殴。

  4、要防止在森林区用火不慎导致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和国家财产损坏事故。

  5、在森林等人烟稀少的地方要防止可能有猛兽攻击、毒虫叮咬等危及人身安全。

  6、要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山洪、泥石流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7、在高原作业要预防雷电袭击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8、在高山、高原地域的陡坡、悬岩、风化石、滑坡等风险地段作业,要防止坠落、滚石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9、在高海拔地域,气候卑劣,道路情形复杂,司机应郑重驾驶,随时留意保养好车辆,加足油料;高原缺氧,司机容易出现短暂的反应迟钝状态,应留意进行自我身体状态的调治,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

  10、从低海拔地区到高海拔地区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适应过程,作业人员应注意自身身体状况的调节,开始作业时的行进速度不宜过快;高原气候多变,易患感冒,而感冒又易引发肺气肿,若治疗不及时会危及生命,应配备常用药品,病情紧急时应及时将患者送医院救治。

  (四)突发安全事故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项目组人员在工作中要有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当发买卖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步伐,采取自救措施,组织自救。在第一时间拨打119、120、110及时进行救济,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风险区域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丧失,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除立行将受伤者送医救治外,还应保护好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并作妥善处理。

  1、交通安全事故

  (1)根据事故现场情形,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0和120。并请本地保险消防等部门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工作。

  (2)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形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形书面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和步伐向上级领导敷陈。

  2、火灾事故

  (1)现场人员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施救。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9,如有伤情或其他情况,同时拨打120和110。

  (2)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指导救援车辆。部门负责人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敷陈。

  (3)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送医。

  (4)灭火常识。一是消防车到来以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是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成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材,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三是对于森林等特大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逃离火场,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及时抢救各种资料。

  (5)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况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领导报告。

  3、盗窃案件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2)主动协助公安人员勘探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当事人应协同现场项目负责人尽快拟出被盗的有关情况及财物、资料的损失情况的书面材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4、食物中毒事件

  (1)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后,立即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时拨打120或110请求救助,同时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2)当事人应协同现场项目负责人将中毒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领导报告。

  5、其它意外自然伤害

  (1)在渡河、攀越山崖、穿行无人区等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急救。

  (2)随行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措施急救,特别是在颠末河流、池沼地以及触电等情形下的火伴遇险,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3)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

  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向院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紧急时拨打120或110请求救助。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职责

  3.1技建部门

  3.1.1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3.2安监部门

  3.2.1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和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验收。

  3.2.2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3.3各相关部门

  负责由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管理与监督。

  4、内容和要求

  4.1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4.1.1可行性研究与设计阶段

  a)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技建部门应督促编制单位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4.1.2施工阶段

  a)安监部应监控建设项目中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b)在施工过程中,技建部门应经常检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c)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完工后,技建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1.3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

  a)建设项目竣工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b)试运行期间,安监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关设备,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检验,并将试运行期间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运行效果,有关监测检验数据和问题予以记载.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情况,技安监部应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凡国家强制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技改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评价,获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向有关卫生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和办理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验收批文。

  d)未强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的一般建设项目,安监部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技术施工设计中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和装置的要求,以及试运行中各种监测和检验数据,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验收可单独进行,也可与主体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e)在验收中提出的意见,安监部应督促设计或施工单位迅速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报告提交验收审批部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职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班组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项目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3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省局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预防和事故监控,努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3、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部各岗位、工种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各项生产措施。

  3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事故隐患。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贯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以身作则,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改善职工作业环境,预防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及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

  8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9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合同及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发放并督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因工责任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政策和大队及地勘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参与制定、修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要点,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执行并督促实施。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加野外地质作业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4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本项目新上岗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项目级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换岗员工、新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每天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反安全法规行为,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劝阻无效的有权责令暂停施工,限期完成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险情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再报告领导处理。参加项目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督促进硐地质编录的技术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保温防冻措施,并检查、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资料建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3、地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精心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爱护安全设施装置,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操作工具,并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经常对所处的安全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有较大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隐患排除后再恢复生产。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操作使用的设备和工具;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规定,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野外地质勘查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野外地质勘查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地勘部所有从事野外地质勘查施工的项目及人员。

  (二)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项目组应了解和掌握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情况,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等状况,及时将安全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人员告知。

  2、项目组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人员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定位设备。

  3、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4、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5、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确需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6、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7、雷雨天气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8、坑、井、易滑坡地段或其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9、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0、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机动车辆应满足野外作业地区越野性能要求,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在野外工作期间应随时检修。野外工作机动车辆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需经过野外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b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背风场地,预防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c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d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e在林区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12、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b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2米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c山区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

  13、林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林区作业应随时确定自己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b在林区作业,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c在森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林区防火规定。d林区出现火灾预兆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xx、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b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c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0.7m,流速小于3m/s,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xx、岩溶发育地区及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进入岩洞或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照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b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c洞穴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16、进入矿山尾矿库时,应预先了解有关尾矿库情况,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工作人员陷入尾矿库,行时小组应有2人以上。

  17、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钾、氡浓度检测,采取防护措施。b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制个人吸收当量。

  c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d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e地下高温热水取样,应采取防烫伤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

  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及施工班组长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审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和实施,检查实施效果,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规划。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职能部门—施工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审定、颁发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副经理、总工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列会准备工作,对列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四、安全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搞好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出检查记录。对整改项目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以预防事故为中心,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施工项目作业活动进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分析与评价,针对找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

  五、工程技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阐明施工现场的整体规划、策划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根据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安全装备;生产中出现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做出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参与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文明生产动态,保持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

  六、综合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对新进厂员工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人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的定期轮换制度;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必需有安全总结工作。

  七、后勤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所购入的设备、配件、材料的质量、安全负责;存储、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规定;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联合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整治工作。

  八、生产经营管理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纳入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及施工人员安全资质;在各项工程项目实施中,充分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九、施工班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坚持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开展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搞好安全消防措施,搞好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后勤部、施工班组参加,对项目全部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8日-30日。

  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工作,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并做好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三、每周日进行一次由安全员组织的相关部门、班组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好检查记录,研究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四、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由于节假日前后人员容易出现麻痹思想,有降低安全防范意识的现象,是事故的高发阶段,针对这一现象,安全员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施工班组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业主、工程监理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建议、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每月安全员将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进行考核。

  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1次安全生产周例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技术员、施工员参加,会议由工程管理部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上周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违章情况、下周安全生产计划等。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副技术总负责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任务。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人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按规定施工人员的本岗位安全技能应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根据施工情况,每一季度将要培训的施工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全员处,由技术总负责、综合部安排培训时间,进行培训、考核。

  2、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按规定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部安全教育,施工队安全教育,施工班组安全教育。每一位新进场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项目部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后由施工队、班组对其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机运队根据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由机运队队长负责实施。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1)接受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未通过考试的继续接受培训。

  2)各级安全培训必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受培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检查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3)对找各种借口或理由,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将进行每次200元的罚款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现场施工管理:各施工班组长,均应听从工程技术部及技术员的安排,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作业程序、调动人员为某特殊作业或紧急作业服务;

  二、现场安全管理:全员均为安全监督员,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各作业班组,班组长、带班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作业班组、作业面的生产和安全工作,作业人员违章,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以促使班组长、带班尽到班组安全管理责任;

  三、文明生产管理:每个作业班组、作业面,工作结束后均应清扫施工现场,保证作业面的干净、整洁,施工材料、设备整齐堆放,随意放置或乱摆、乱放且不听指挥者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四、消防器材、施工设备设备管理:各施工区域配备的消防器材、施工设备,维护管理属各施工区域,有责任保持器材的完整、干净,并每班擦拭。置之不管,不尽心维护者,对区域责任班组每次50-100元经济处罚;故意破坏、浪费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设备进厂管理:规范设备进厂程序,第一步:技术人员提交设备使用申请;第二步:生产管理部批准交后勤及公司材料部办理;第三步:设备运输至现场,应标明设备的需用班组、部位;现场安排卸车。第四步:设备管理人员联系组织班组开箱验货,设备有损坏或与图纸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对其有任何改动。

  六、施工区域开箱设备的管理:放在施工区域已经开箱的设备,设备所属施工班组应妥善保管,清点入库或封盖保存,不允许敞口放置,以防小件设备丢失;任何班组和个人均有义务维护设备的完整,违反规定者每人.次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对于接触高温,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后勤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各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后勤人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七、新进项目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后勤人员处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项目调动时,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调入新项目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离岗人员把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否则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值班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2、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3、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作业人员,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4、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组所做的工作、已解决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他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的,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部各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目按照国家消防工作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四、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演练各种消防器材,提高队员的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

  五、定期在项目部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消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消防档案。

  六、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执行仓库严禁烟火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管理。

  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及专业消防队伍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护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各类电源箱由公司材料部采购。

  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在缆沟、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

  2、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总工办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多工种交叉作业等。

  2、重大起重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

  三、编制、交底、审批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审核批准后,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

  2、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对实施情况进行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检查。

  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项目部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利用、鉴定、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资料保管人员必须熟知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严禁对档案资料进行涂改、抽换、伪造,违者将进行依法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管理,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五、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六、档案资料借阅必须经总工批准,严禁私自外借档案资料。

  七、档案管理室要有防火、防盗、防水淹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失。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取证、定期复审、换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有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无可靠防护用品或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后,报告有关负责人。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报警并迅速撤离现场,有条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9、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运行、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项目部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说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机械设备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设备因操作使用或保养不当而损坏。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设备运行、保养,并形成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六、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一旦发现设备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待安全隐患消除后,经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七、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并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九、特种设备的大修、中修及一般检修保养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检查计划。

  十一、安全员负责有关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工作内容包括:岗前健康检查、培训教育、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离岗健康检查。

  三、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预防职业病工程技术措施。

  四、每年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必须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治疗和疗养,并组织定期复查。对新招收或新调入的员工,应根据有毒有害作业的性质进行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七、每年安排一次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八、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承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分包协作队伍,要严格检查其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

  十、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保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自严格守本制度。

  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应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查等部门的管理。

  三、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四、机动车驾驶和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五、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一切有碍安全的活动。

  六、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

  七、任何人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八、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和规定路线行驶。

  九、车辆倒车作业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应在车厢回复正常位置后行驶。

  十、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

  十一、车辆修复后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十二、机运队协同安全员每月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十三、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十四、驾驶室内不得超员,车厢(斗)内不得载人。

  设备运输及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作业安全职责:

  起重吊装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法规。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本企业起重吊运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爱护和正确使用起重机械、搬运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状况,应积极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积极主动向非起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指导。

  在生产中,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二、起重吊装人员的安全职责

  指挥人员职责

  (1)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2)指挥人员应使用标准指挥信号与起重机司机联系。

  (3)指挥人员的作用是使司机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朝向其目的地运行。

  (4)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5)指挥人员应负责计算负载的重量和正确选择绳索。

  (6)在负载运行时,指挥人员应负责监视并随时引导,以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当负载到达目的地或指定地点时,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前,应保证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

  起重捆绑挂钩人员的安全职责

  (1)起重捆绑、挂钩人员要经常、严格、认真检查吊钩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可靠才能使用。

  (2)吊物必须捆绑牢固,吊钩要找正重心。

  (3)钢丝绳吊重时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4)吊运坚硬、有棱角、有快口的物件,要加衬垫,防止磨损设备或割磨钢丝绳。

  (5)挂牢吊物后,才能发出起重信号。

  (6)禁止有人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吊物下降时,吊物下方禁止有人停留及走动。

  (7)经常清理现场,协助做好通道的疏通工作,保证通道安全。

  (8)每次工作前,要先查清楚所吊设备的重量、外形,确定吊运方法,配备相应负载的绳索,严禁超荷载吊运。

  3、设备运输、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对重大的吊装、运输项目,应编制吊装、运输方案,方案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在设备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和基层兼职安全人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3)设备吊装起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4)起重吊装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机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载、报废标准及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起重吊装人员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

  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6)由于所吊设备体积大、重量大,吊装现场面积大,操作人员多,所以每一项吊装工作,必须事先严密、周全的统筹安排,因此,在设备吊装前应根据总平面图、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材质等基本情况,对起重机具、安装要求、施工现场等,作出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吊装方案,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7)开始吊装之前,必须确定一名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或工程技术人员作总指挥,参加人员应绝对服从指挥。

  (8)吊装前,应设专人分工负责,对各种机具,各种设置,各吊点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下令起吊。

  (9)起吊开始后至整个系统正常受力时,再严格检查一遍,如未发现任何不正常迹象,方可继续起升,当设备离开支撑物200㎜时,停止,进行第三次检查,若一切正常,方可继续工作。

  (10)吊运设备时,必须使设备在整个过程中上升、下降平稳,应绝对防止摇摆、颤动。

  (11)吊运时应事先查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指挥人员选择适当位置随物护送。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钢丝绳、链条等索具,吊运中若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木方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5)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装,吊篮周围应加相应的栏杆,并做捆绑固定。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得相互碰撞。

  (16)选用钢丝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间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得超过120。

  (17)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8)大型设备装车时,设备重心应与运输车辆车板的几何中心对正,先做捆绑固定,再摘除吊装钢丝绳,同时收紧捆绑固定绳。

  (19)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垫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物体堆放要整齐平稳,严禁堵赛通道。

  三、设备吊装管理

  1、建立组织机构全面组织设备吊装工作

  (1)建立与吊装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设备吊装的顺利进行。

  (2)项目领导和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决策和协调。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等按分工分管各方面的业务工作。

  (3)操作人员(起重工、钳工、电气维修工、电焊工、吊装机械司机等),在领导、指挥人员的组织安排下,按照吊装方案的施工程序和吊装方法进行作业,完成起重吊装工作。

  2、吊装方案的交底

  吊装方案批准后应下发给有关班组和人员,在初步了解方案内容后,一般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由吊装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者向全体有关人员(领导、工程指挥、起重班全体员工、配合工种的班长或骨干、质量、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以吊装方案的各项内容和设计图纸为内容,重点讲解工程特点、吊装程序、工艺方法、技术关键和安全措施。便于在操作中贯彻实施。技术交底后,要认真做好交底记录,经有关部门签证后,保存、归档、备查。

  3、试吊装规定

  在正式吊装前,试吊装是吊装工序重要的一项,是对吊装工作的一次总检验,通过试吊装能检验所使用的机索具的安全性和设置的正确性,又是对吊装组织工作的全面考核,还可实验信号和指挥系统的灵活可靠性,在试吊中对一些重要的吊装环节均需设专人观察和监护,特别要注意一些异常情况的发生。试吊装的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10min左右。离开地面的距离在100㎜以下,扳吊角度在5~10之间。试吊后要对各吊装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应再进行一次试吊。

  4、起重工具附件的安全管理

  设备吊装使用的所有起重吊具:吊钩、吊环、绳索具、链条等,一律应经供应、设备、安全部门检查登记,并标明各用具的安全载重量,方能投入使用,并要有制造单位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的依据,如果没有,应经试验,查明其规格情况后方能使用。

  建立所有起重工具、附件的规格、性能状况等的明细卡(册),制作钢丝绳挂制专用架,每种钢丝绳应分开挂放,挂架上制作标牌,标明钢丝绳的型号、允许吊装重量等,便于操作人员熟悉各种工具设备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方法等安全管理制度,设备部门、安全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各类吊装索具。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各类吊装绳索具,为防止钢丝绳生锈,应经常保持其清洁。

  5、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在起重作业开始之前,应根据起重吊装的内容、性质、要求,各种设备的总平面布置图,被吊设备的重量、数量和位置,机具设备与技术力量的配置等资料编制起重作业方案,凡参加起重作业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重作业方案,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吊装时划分的施工警戒区域应围有禁区的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进入操作岗位后,应对本岗位进行自检,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及时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操作。在设备吊装过程中,提升或下降要平稳,不准有冲击现象发生,如吊装中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悬空过夜。

  (3)卷扬机除必须固定牢固外,操作人员一定要熟悉卷扬机的机械性能,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钢丝绳卷入卷筒时,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绳与绳之间排列疏松等现象,否则应停车排除故障。

  (4)在吊装过程中,应使用明确统一的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所及地点,并能清楚的看到设备吊装的全过程。凡参加起重吊装工作的人员,必须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和信号进行工作。

  (5)大型复杂的起重作业,要实行动态控制,遇到设计更改等情况变化,作业方案也必须及时更改或补充完善。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同时应根据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情况,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一般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一般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和环境保护措施。

  2、安全部门在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隐患要及时通知工程技术部门及施工班组,及时进行整改及监督检查。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班组长在班前会中要对本班当天的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的预测预告活动,并做好交底记录,同时被交底人员要有签名。

  5、被交底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进行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相反将追究班组长的相关责任。

  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重大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重大施工隐患,要另行编制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评审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2、工程技术部会同安全环保部要对施工班组进行重大施工项目施工前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3、安全部门将根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严格按其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门监督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安全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未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任何人或部门无权要求施工班组进行冒险施工作业,违章者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惩处,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在发现安全隐患危机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有可能造成伤害时,班组长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作业面,并按项目部的限期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员、工程技术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开工前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二、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事项实施的重要环节,施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及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得后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组织该方案编制的项目安全员向施工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作业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留存。

  七、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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