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0:15:11 制度

内控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内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控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内控管理制度1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10条发货的审批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1条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并报销售副总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4.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12条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3条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4条合同办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5条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销售副总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9-02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第1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2条营销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3条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负责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4条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客户分类表客户类别销售情况客户其他信息A类占累计销售额的70%左右规模大、信誉高、资金雄厚B类占累计销售额的20%左右规模中档、信誉较好C类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信用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D类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一般的中小客户、新客户、信誉不太好的客户第5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供货为限,回款回收期以不超过一个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6条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销售副总汇报。

  第7条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8条客户信用调查渠道。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客户信息项目主要内容基础资料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开业时间等客户特征企业规模、经营政策和观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服务区域、发展潜力等业务状况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交易现状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交易条件、出现的信用问题及对策等第9条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销售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副总。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

  增加信用保证金;

  交易合同取得公证;

  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

  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迫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0条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11条交易开始。

  3.交易开始时,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2条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9-03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风险。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合同办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纺织销售部门按样板标准自行打印。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副总、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现款现货的业务,客户未返回销售合同的,销售部在订立的销售合同上附收款凭证复印件。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存档。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合同办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14条空白合同由销售部保管。

  第15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5年以作备查。

  第16条销售合同保存5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9-04发货、退货管理制度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4条填写发货通知单。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六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回执、运输结算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

  第5条备货出库。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安排出货。运输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发货通知单》安排出货。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由快递公司承运的货物,由销售部每月一次汇总发货物品数量传真或邮寄给客户,经客户签章确认后回传(现款现货除外)。

  第7条开具发票。销售部执发货通知单、货物出库单及客户回执单给财务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8条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副总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第10条仓储部负责清点退回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写退货接收报告单。

  第11条销售业务员根据退货接收报告单对客户的退货进行调查,确定客户索赔金额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将调查结果及意见记录在退货接收报告单上,提交给销售经理及财务部作为最后审核的依据。

  第12条销售经理根据退货接收报告、调查结果及意见,填写退货理赔意见书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最终予以确定。

  第13条财务部根据退货理赔单据和凭证,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并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等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9-05货款回收管理制度第1条为了规范企业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确保销售账款能及时收回,防止或减少企业呆账、坏账的发生和不良资产的形成。

  第2条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5号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第3条未收款的处理程序。

  1.财务部应于每月20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至销售部。

  2.销售部将未收款明细表及时通知相应的销售业务员。

  3.销售部将未收款未能按时收回的原因、对策及最终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继续向该客户供货。

  第4条销售经理负责每月督促各销售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第5条此货款被列入未收款后的一个月内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此应收货款为催收款。

  第6条催收款的处理程序。

  1.销售经理应在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后的5日内将其未能及时回收的原因及对策,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副总批示。

  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销售经理应于15日内督促相关销售业务员收回货款。

  第7条货款被列为催收款后的20日内仍未收回,企业将暂停对此客户供货。

  第8条财务部应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将货款列为准呆账。

  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破产迹象明显。

  2.客户因其他债务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可能。

  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而客户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5.其他货款的回收明显存在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第9条企业准呆账的回收以销售部为主,由财务部协助。

  第10条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准呆账时,以合同办为主力,由销售部、财务部协助。

  9-06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1条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2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人员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0日内仍未收回的,应及时上报销售副总,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款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或提交发货申请交销售副总审批同意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人员应于次月20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副总。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5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7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9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0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1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1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2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3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4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

  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5条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6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9-07销售回款奖惩制度第1条目的1.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达99%。

  2.激励销售业务员销售积极性,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业务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销售业务员及相关人员。

  第3条销售业务员奖惩细则1.销售业务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完成目标95%以上),采取按提成比例进行奖惩。

  2.货款回收率达100%的,且老欠款未有坏帐、呆帐,给予销售业务员0.12%的提成奖励;

  回收率低于100%—98%,给予销售业务员0.06%提成奖励;

  回收率低于98%,取消提成奖励;

  低于95%以下,对销售业务员按未回收额的1.0%进行挂钩处罚。

  3.对拖延1年以上的货款,销售业务员每月应接受0.5%的扣罚。

  4.销售中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5%—6%。

  5.凡属销售业务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坏账的,应按坏账金额的5%—6%扣减销售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9-08问题账款管理办法第1条为维护本企业与业务人员的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问题账款指本企业销售业务员销售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所涉账款。

  第3条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货开票日起,满3个月尚未收回,亦未按企业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

  第4条问题账款发生后,销售部门应于5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依序呈请销售经理查证并签注意见后,呈报营销副总并转请合同办协助处理。

  第5条《问题账款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销售会计填写;

  账款发生经过、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

  第6条合同办应于收到报告书后5日内,与经办业务员及销售经理、财务部经理了解情况,了解情况后拟定处理方案,呈请营销副总批示。

  第7条“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业务员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并请求协助处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业务员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8条销售会计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销售经理疏于督促经办销售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使经办销售业务员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应连带受行政处分。

  第9条经核定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先行赔偿的“问题账款”,合同办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协助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7天内,按比率一次退还原经办业务员。

  第10条销售业务员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

  第11条销售业务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9次)。

  第12条销售业务员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呈请批准。

  第13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财务部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超过1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提交“坏账申请书”时,应将客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填写清楚,并将申请事实及理由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销售经理、营销副总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财务部处理。

  第15条财务部负责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由财务经理负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草拟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并报有关各方备案。

  9-09应收票据管理制度第1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鉴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因背书不符,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视情处理。

  第4条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5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等均应登记应收票据明细帐。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办理承况手续。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内控管理制度2

  一、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须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须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期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情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须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安全,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内控管理制度3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是学校财务工作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健全网络的依据。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我校财务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支出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伙食费入单食堂账。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存入银行。

  2、财务人员存放的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银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

  4、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

  4、及时与银行对账,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账。

  6、每周将资金运转情况报校长室。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每月由总务主任检查一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与校内各级处室、班主任及教师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总务主任汇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四)票据领用制度:

  1、各种票据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班主任等人员需使用相关收费收据时,应向财务部门领用,并依次编号逐一登记。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3、各班学杂费收据应在期初收费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交,收回记账联装订成册,并同收费清单核定有无差错。各种存根在年末也应收回,登记造册存入档案室。

  4、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申购流程和报销制度,履行相关手续后再予以办理。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总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总务主任审核、分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待入库后,再凭领用单领取使用,购物发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承办部门领导、总务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账,校产管理员记好账。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校长审批。

  4、出市学习、考察、疗养、休养等按标准报销。

  (三)学生代管费等费用预收及退款结算规定: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费用一律通过银行代收,确需收取现金的,学校财务按规定开具收据,并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3、每学年末将学生代管费的预收款结算一次。清单发至学生家长,多退少不补。任何退款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造好清退表册;

  (2)学生逐个签字;

  (3)总务主任复核,校长审批,交财务处入账;

  (4)领取现金退给学生。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采购应按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由学校按集中采购。总务处负责成立招标小组,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报校长会集体决议后,再与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各部门需要日常办公耗品申购时,申请人员应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集中报总务处主任审核,并安排人员负责采购购;如涉及部门办公设备更换与购买,须单提出申请,并填制《物品采购申请单》按规定的流程予以办理。

  2、各处室及专业部的零星物品采购须按物品申购流程,由申购人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签字后,再交校长审批。凡是在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再按规定的.流程予以办理。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办或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报请校长审核通过。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验收后,由相关人员进行入库登记,按《校产管理制度》。

  4、领用物品须按《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逐级报批。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账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维修使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账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 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的合同由局党组会批准。

  第三章 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 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 本单位对外招标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四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十三条 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本单位办公室存档,一份由本单位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 经本单位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本单位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架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 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本单位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本单位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 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本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可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情形,合同承办部门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合同归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有关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会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管理制度5

  一、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内部疏于管理和控制是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外资保险公司在健全内控制度方面是非常严肃而认真的。我国监管机关对各保险经营主体的内控制度建设也较为重视。中国保监会在1999年8月就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但由于该文件只提供指导性意见,各保险公司在制度落实上主要依靠自律,监管机关在该《指导意见》颁布后又较少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因此很多保险公司虽然有内控制度,但执行的自觉性和执行效果却大打折扣,存在着制度上写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现象。

  二、强调权力和责任间的制衡性。

  外资保险公司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间相互监督、彼此制约的特征十分明显。公司内部强调行政和业务双向管理,讲求制度第一、权力第二。重要职能与关键岗位的设立也存在一定制衡。公司总经理在行政管理上可行使直接决策权,但在涉及风险选择和业务决策上却须业务垂直管理的部门决策。另外,外资保险公司都配备专职核保、核赔人员,实行承保与理赔职责分离,展业与核侏相分离。公司内部建立了承保和理赔人员的分级授权制度,规定各级承保和理赔人员的授权范围和职责。

  三、重视授权工作并严格权限管理。

  外资保险公司内部“等级森严”,这种等级反映的是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权限管理,包括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法人授权等。有效的'权限管理,以及双签制度的广泛使用等,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效率,但可以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性和少出差错。中资保险公司在管理上也强调授权管理,但往往存在授权职责不清,或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四、采用内部稽核与公正的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

  外资保险公司总公司设有独立的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可定期不定期地对下属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采取随机查询,重点多是权限的控制和执行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是否完备,财务制度和会计规则是否有效执行等。

内控管理制度6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内部控制制度:

  一、岗位工作责任制

  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人、采购受理、采购操作、履约验收四个岗位。

  1.负责人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岗位培训,业绩考核,签批对外文书,审核报告。

  2.采购受理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购人委托、审核项目资料、根据项目的特点、类别、合理确定项目负责人、协调采购会议时间安排、采购文件审核、发送中标通知书等。

  3.采购操作岗位主要工作是:沟通采购人、发布采购信息、制作并发售采购文件、组织评标活动、整理已办结项目档案等。

  4.履约验收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导和服务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对重大的集中采购项目,与采购人共同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制作验收报告;一般项目由采购人验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况表作为验收报告;受理质疑和投诉。

  工作岗位相互分离,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与制衡。即采购受理岗位不负责采购操作和档案管理;采购操作岗位不负责履约验收和档案管理,履约验收岗位不经办采购受理和档案管理。

  二、回避和轮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2.建立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受理业务后,对中心人员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都要经手,大、小项目尽量平均,促进全体人员都能掌握采购操作的全流程业务。

  三、文明办公制度

  1.实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每周除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外,每月还安排两个下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特别是学习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2.提倡文明用语,对来电来访者,应做到热情、大方、得体,一律使用文明语言,树立良好服务观念。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体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做到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请假须按规定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上网淘宝、炒股、打游戏、看电视剧等等。

  4.注意安全和保密。平时注意保管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重要文件及时归档,对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减低采购成本。

  四、印章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如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需启用印章,经办人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文件、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外单位需采购中心出具证明等之类情况,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人员负责管理,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凡是出现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盖章的情况,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行承担。

  五、档案管理制度

  1.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应按照档案资料的内容进行收集整理,编写归档目录,交由档案室登记装订保存。文书档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专业档案一般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归档。声像档案随时归档。

  2.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阅、复印档案资料,均需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查阅,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人员熟悉档案库藏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卫生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报销程序

  ①.报销人需把报销的票据整理完整。

  ②.报销票据上应由承办人用钢笔或碳素笔签字,标明经手人。

  ③.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大小金额是否一致,戳记是否清晰等。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

  ④.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财务印章及报销金额,据实予以报销。

  ⑤.聘请的专家在参加政府采购中,如需申请工作用餐、去现场勘察或制定技术参数所发生的费用,必须如实的'填报审批单、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经主任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报销。

  ⑥.所有报销票据、财政受权支付票据、报销审批单,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财务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证金工作程序

  ①.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供应商前来交纳保证金时,要核实缴款人公司名称及办理人员身份证明、开具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收款、盖章,并将票据交给交款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和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

  ②.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根据申请退款人提交的领款单,核实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及退款信息(注意核实退款信息必须与缴款人一致,否则有权拒绝办理),且核实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办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转账方式退还,不退付现金。

  七、廉政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廉政八不准:

  1、不准违反工作程序,违规操作;

  2、不准滥用权利、谋私、玩忽职守、假公济私;

  3、不准在工作中扯皮、推诿或无故拖延;

  4、不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替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评标人员说情、打招呼。

  5、不准将招标保密事宜透露给他人;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7、不准与采购人或供应商串通进行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动;

  8、不准从事有损于政府采购形象的一切活动。

内控管理制度7

  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及内容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寿险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业务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综合。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主体是指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承担直接和间接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公司领导层、内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的所有员工。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客体是寿险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和实施;保证寿险公司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识别、计量、控制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等。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采取的手段不是通过一些单独的、狭义的管理制度来达到,而是一个涵盖寿险公司经营各环节的有特定目标的制度、组织、方法、程序的制度体系。因此,其采取的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整个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遵循合法、全面、有效、系统、预防、制衡、权责明确以及激励约束的原则。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五个要素构成。根据这五个要素,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应该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执行、监督和支持保障等系统,每一个系统又包括许多子系统,它们共同构成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国内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一)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持续经营等目标的角度看,建立管控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寿险运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国外寿险业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后,充分认识到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性,因此,寿险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成为寿险公司风险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

  1.政府监管促进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从国际上政府监管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关系来看,保险监管者一个非常有效的监管方法就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监管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从偿付能力监管的第一个层次来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涵盖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投资等保险经营的全过程,其中重点包括人力资源、业务、财务、资产、负债、费用、法律以及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

  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在其有关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中,将内部控制作为单独的一项原则提出,该原则指出,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可以监管经董事会核准和采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必要时要求其加强内控;可以要求董事会进行适度的审慎监管,如确立承保风险的标准、为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确立定性和定量的标准。监管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适当地控制和谨慎地进行各项工作。在欧盟,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一个相当普通的要求来实现的,即要求董事和管理者进行“良好而谨慎的管理”,而“适当的控制”则包括保险公司设立识别和控制承担风险和再保险的各种衡量指标。

  随着加拿大和美国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dynamicsolvencytesting,DST)的发展,促进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动态财务分析包括监测保险公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负面不利变动情况的抵御能力,这些是通过分析在许多种假设组合下对现金流量的变化进行预测得到的。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financialanalysis)报告由保险公司指定精算师负责,此报告被视为指定精算师与董事会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这样可以使风险更明确,并且有利于制定适当的策略以减少和管理风险。而且这一专业报告的特点是由指定精算师个人签署,并以个人的专业责任对其负责。指定精算师有责任从专业角度保证报告合乎要求。由精算师协会制定精算实践标准,以提高这些报告的一致性,确保重要的事项包含于报告中。英国的监管部门现在要求保险公司内部的指定精算师(在专业指导中)对该公司进行动态财务分析,并且及时向公司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汇报动态财务分析结果。

  2.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

  国外许多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相应的公司内部和外部风险的管理。通过对比分析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和台湾地区国泰人寿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可以看出,两公司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模式。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国泰人寿则采取了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模式。两种模式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从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践看,尽管不同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机制来完成的。

内控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还要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成立财政局采购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采购需求科室的负责人、采购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员1人为组员,财监人员为监督人员。采购小组负责制订采购文件、拟定供应商备选名单、会审(签)采购合同条款。

  (二)请购与审批:由采购需求科室根据批准的预算和实际需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采购的标的物清单,报分管领导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大宗商品须依照《合同法》签定供货合同,并由业务部门审查质量技术指标,财务部门审查结算金额和付款方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订立。

  (四)采购与验收:购入的商品须由采购人员之外的专人负责验收,并登记相关验收入库记录,再由申请人办理领用手续。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包括合同)由办公室保管,验收记录由验收部门保管。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及验收过程完成后,由业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对所有的凭证、票据审核无误,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办理付款。

  第五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核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集体决策,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商品采购,由业务部门牵头、财务部门配合,按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请购与审批后,由采购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进行办理。

  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每年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九条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对验收过程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条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检查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重点审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管理制度9

  第1条 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 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 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 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 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 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10条 发货的审批

  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1条 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

  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并报销售副总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4.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12条 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3条 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4条 合同办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5条 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销售副总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内控管理制度10

  一、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1、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4、内部牵制制度;

  5、稽核制度;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7、定额管理制度;

  8、计量验收制度;

  9、财产保护制度;

  10、预算控制制度;

  1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2、成本核算制度;

  13、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就是指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

  2、整体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

  3、针对性原则,是指内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企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将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

  4、一贯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5、适应性原则,指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根据企业变化了的情况及财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补充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

  6、经济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

  7、发展性原则,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要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

  三、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措施

  1、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帐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分发挥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3、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

内控管理制度11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变革,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建立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但在现代电力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完善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进而导致企业在运行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财务风险,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转。因而以下将对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建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优化建议,由此更好地推动电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的意义

  2。1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能够使得财务管理机构工作更加规范化,管理人员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于财务管理中,进而使得财务管理的质量以及效率得到提升。同时,规范化的财务内控制度也能强化对财务内控制度的监管,使得电力企业能够在预算额度之内进行统筹规划,实现电力企业的运行目标。同时通过对企业资源的有效规划,可以更高效的调动电力企业的各种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电力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实际上是全面的战略规划,以此更好地完成阶段性目标,推动电力企业经济平稳发展。除此之外,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还能对财务人员行为产生约束作用,由此更好地避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2。2维护企业资产的安全与稳定

  财务内控制度使得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能够基于实际的情况进行战略方式上的优化,从而提升电力企业的经济价值。在运行的过程中,将成本控制运用于每一个环节中,尽可能地优化人力资源以及生产资源配置,进而实现成本的最小化以及价值的提升。财务内控制度实际上是提高电力企业经济运转效率的重要保障,通过资金的预算,进而在运转的过程中有计划地节约成本,使得企业的价值能够得到更大限度的提升,由此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性。另外,企业财务管理者在制度的规范下对企业资产采取保护措施,也能使得企业资产保值和升值。电力企业的资产数据数量较多,在管理上缺失必要的制度规范,将难以提升资产管理的有序性。

  3、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中存在的问题

  3。1财务内控观念薄弱

  根据调查可知,我国有些电力企业仍然缺乏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经验,其中不乏企业领导以及管理层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或者深受传统财务管理制度思维的束缚,所以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一直都得不到提升,而且领导的不重视还会影响到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的轻视,这便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利益,例如企业对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不规范,就会导致资金闲置、资金赤字以及资金回笼不及时等问题。除此之外,财务管理工作对电力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企业领导不够重视,就极有可能导致相关工作人员的忽视,从而导致工作纰漏的出现,进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领导应该将提升经济效益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将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此让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带动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健提升。

  3。2账目管理混乱

  现如今,许多电力企业对外宣称一直处于盈利状态,然而这却仅仅显示在企业的账目上,但实际上已经处于恶性的循环中。因为许多企业都会集中精力于售电业务以及项目投资上,所以疏忽了对财务的管理,而且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机制,从而导致账目管理比较混乱。除此之外,有些企业在进行账目记账时,没有严格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也模糊不清,所以导致账目中存在着诸多漏洞。在企业财务的账面上虽然还显示有比较多闲散资金,但是在项目验收核算之后,就会出现资金短缺甚至是入不敷出的情况,这便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企业由于大量工业用电输出的需要,往往会向外贷款,如果财务管理混乱,就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企业拖欠款项,这便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进而极有可能导致企业自身负债累累以及影响到日后的发展。

  3。3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因而就需要在进行财务事务处理时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而现阶段,许多学生看准财务专业的就业前景而不断地进行财务专业的选择,而实际在电力企业进行财务技能的学习时,由于缺乏一定的实践机会,而导致财务人员的质量与数量不成正比。在工作中,许多财务人员尚未能将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进而出现基本业务知识匮乏、法律意识低下的状况。在工作中会计人员缺乏一定的敬业精神,由此在处理事务时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同时不积极地对财务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解,由此在记账中存在大量细节操作不当、账本混乱的现象。这不仅使得财务工作的整体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也使得财务信息出现失真现象,这将严重违背财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4、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的相关举措

  4。1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常规审计重视程度

  在电力企业内控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强化内控审计的重要作用,同时以政府财务制度作为基本纲领,实现对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完善,进而对电力企业中的每一笔经济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审核,更好地明确电力企业的经济利润以及经费支出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确保财务运作过程坚持合理合法性,对电力企业的每一项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同时将电力企业的内控审计作用发挥出来,由此实现对财务运作过程的监管和指导。对于电力企业财务实际运转过程中出现的预算以及固定资产等经费审计,需要对其进行单独立项,由此确保内控审计的效果能够实现最优化,进而提高审计结果的精确性。

  4。2完善内部审计监管体制

  在政府财务制度背景下,内部控制体系主要是通过在内部部门之间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以此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同时还需要加强电力企业内部审计的质量,以此更好地提高财务报表的正确性。为了保障谨慎性原则的高效运用,就需要运用监督的力量进行规范操作。因为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还需要对其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如现金流量以及经营成果进行鉴别,由此对电力企业管理层的财务决策进行合理判断。由于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成果将直接对电力企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因而就需要通过有效监督,减少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行为,进而推动电力企业平稳发展。财税审计的监督能够使得会计人员在进行确认、计量以及报表制作工作中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基于实际的运营情况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而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就需要将企业运作的各个流程进行分解管理,例如可以实现组织机构控制、职务分离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以此更好地实现一人一岗制,降低其中利益勾结行为的存在,降低会计报表造假行为的出现,以此更好地保障企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4。3规范资金核算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的预算管理水平,电力企业也应该增强预算核算流程的规范性以及系统性,对投资项目配备专项核算人员,以实现对新建项目成本开支情况的有效掌握,从而提升资金预算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电力企业应该严格落实预算等级制度,保证每一项预算都具有资产卡片,确保预算的财务、登记卡片以及实物信息都处于一致的状态。最后,还需要对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这就要求企业要协同金融和会计服务、金融机构、定期的文档和电子表格应这几大主体进行关于业务上的审计和领导,并且在后续管理中要每月对财务报表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收回意味着交付成果成本的收回和利润的生成,金融业务必须要每一天都进行业务的查询和审计。

  4。4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首先,为了更好地提高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就需要在招聘时招收财务相关专业的人才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并在后期工作中给予相应的业务操作指导,以此切实提升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操作能力。其次,为了更好地调动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施工企业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采用财务管理工作知识及能力竞赛的形式,让财务人员在放松身心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吸收法律法规、文件学等理论知识及预算实际业务内容,并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让管理人员时刻对预算知识进行熟记,以备战比赛,从而切实地提升其综合素质能力。最后,还可以采取定期培训的方式,邀请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来开展培训班,以此提升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业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施工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文件整理和登记,就需要强化其计算机操作、信息化建设等能力,定期开展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实训,让其将所学到的信息技术运用到财务管理工作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5、结语

  综上所述,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实际上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财务人员需要提高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强化对应收账款的追踪控制,缩短资金回笼的周期,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进而提升电力企业运行的平稳性。

内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证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需形成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五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评估报告。审计部(内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依据。

  第六章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

  (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所有内控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审计部(内控部)负责起草和修订、培训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内控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x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内控管理制度15

  关键词:企业;职工医院;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xx)08-0-01

  一、企业职工医院内部控制的总体思路

  企业职工医院内部控制应当以内部控制五要素理论为基础,针对当前医院内部控制现状,从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入手,强化医院基础管理,明确内部控制优化原则,确定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和薄弱关节,进而有重点、有步骤地构建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职工医院必须明确内部控制优化的总体思路,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其一,处理好内部牵制与相互协调之间的关系。内部牵制是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达到上下牵制、职务制约的目的,能够有效避免和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质量。而相互协调强调各部门岗位的横向联系,重视岗位的合作配合,通过协调业务程序的相互贯通,确保业务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内部控制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作用。

  其二,处理好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由于内部控制运行需要付出一定成本,为此企业职工医院应当合理分析成本要素,在确保成本支出能够满足内部控制需求的前提下,避免高额运行成本支出。医院应确定内部控制的关键点,使控制成本与控制效益保持合适的比例关系,力求利用最小化的成本支出获取最大化的收益。

  其三,处理好动态管理与制度管理之间的关系。动态管理要求企业职工医院内部控制必须根据内部外环境的变化调整相应的控制策略,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使内部控制处于动态循环状态。而制度管理要求企业职工医院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明确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形成程式化的工作标准,规范医院经营管理。企业职工医院要充分结合动态管理与制度管理,进而使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既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又能够适应环境的不断变化。

  二、企业职工医院强化内部控制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内部控制切实执行

  企业职工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将其作为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落实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首先,健全全面预算制度。企业职工医院应全面实施预算控制,将医疗科室也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中,不断强化收入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管理、投资预算管理、采购预算管理、研发预算管理,提高医务人员预算控制意识,调动起各科室参与全面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其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要完善固定资产采购制度、日常维护制度、定期检修制度、资产处置制度等,规范设备采购流程、操作流程,提高设备使用效益,避免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再次,健全物资库存管理制度,实施库存药品分类管理。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物流库存控制技术,构建科学的库存控制模型,将定量订货与定期订货相结合,有效控制药品库存量和库存品种,从而达到减少库存保管成本、确保药品质量的目的。

  (二)明确职工医院风险控制点,狠抓内部控制关键环节

  企业职工医院的风险控制点是指风险较高、容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经营环节,医院只有狠抓风险控制点,强化关键环节控制,才能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首先,加强收费、退费管理,建立健全退费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手续,完善退费流程管理,防止因退费管理疏漏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其次,加强货币资金控制,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确保货币资金业务处于全程监管状态,并且做到货币资金收入及时入账,相关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再次,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把控药品采购流程,必须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最后,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合理控制库存量,落实库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库房物资盘点,从而确保账实相符,防止库存物资存在毁损、过期问题。

  (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在当前内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形势下,职工医院应当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以此来降低本院的经营风险,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可以通过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是风险防范小组等机构,负责风险分析及评估工作;其二,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医院可以季度为单位,由风险管委会负责组织召开例会,在会议上对医院当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讨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同时部署风险防范小组落实执行,这有助于降低风险;其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职工医院的主要经营风险通常都是发生在经营过程中,为此,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常规化投资论证机制,并设立财务控制部和医务部等职能部门,这样不仅能够使投资前的可行性获得进一步论证,而且还能使后期投资获得有效控制,从而达到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的目的。

  (四)重视内部监督,实施多种监督方式

  职工医院应当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来加强监督,这有助于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如职代会等,对医院内控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性监督;其二,应建立与“三重一大”相关的制度,并对“三重一大”经济事项执行集体决策;其三,应加大医院内审队伍的建设力度,并全面提升内审部门在医院中的职能地位;其四,可采取定期外聘外部审计的方式,对医院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可对医院内控工作的实施进行全方、多角度监督,这有助于医院内控的持续改进。

  结论

  总而言之,企业职工医院要认清当前发展形势,充分挖掘医疗保健资源潜力,强化医院管理职能,从开源节流的角度出发向管理要效益,控制成本支出,增加医院收入。企业职工医院要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通过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点、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重视内部监督等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

【内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内控管理制度12-17

内控管理制度09-12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07-28

单位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06-09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11-11

内控管理制度15篇09-13

内控管理制度(15篇)07-19

内控管理制度12篇07-22

内控管理制度[常用15篇]12-17

单位内控中预算业务管理制度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