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7 08:05:57 制度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劳动者个人生存和发展必需遵循的重要原则。因此,企业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以确实保证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利益,为全体员工了解本企业安全防范的重点和要求,特别区域及危害物品及防范方法和措施,制定事故的隐患消除及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接触、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防护

  1、氯乙酸、液碱、盐酸的使用防护

  (1)使用时必需按规定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确保专人负责管理。

  (2)使用和运送氯乙酸、液碱、盐酸时必须两人以上,非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

  (3)用桶装运时必须加盖,不得使用破、漏的包装物、桶,防止物品泄漏。

  2、应急处理和措施

  发生氯乙酸、液碱、盐酸溅滴到皮肤上时,不论什么部位,伤害范围的大小均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得擦抹,以免扩大受伤面积,冲洗至无灼伤感。

  (1)液碱灼伤: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30分钟以上,然后用稀醋酸或2%硼酸溶液擦灼伤部位,使其中和,严重的应及时送往医院就医,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2)氯乙酸、盐酸灼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30分钟以上,后用石灰水或棉籽油和石灰水的混合物涂抹伤处,严重的应及时去医院治疗,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二、酒精的使用、储存和管理

  1、酒精在生产过程中主要用来清洗产品,使用量很大,由于酒精易挥发,所以在生产车间的空气中酒精气体的浓度很高,在气温较高时更高,所以必须高度重视防火工作。

  2、安全科必须根据隐患程度、范围备好不同数量的灭火器材与灭火设备。

  3、在生产车间酒精存放点和仓库为重点防火区域,必须严、严禁烟火。

  4、动火:由于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必须动火,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经安全科领导和生产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申请时间内动火,动火前必须停止动火区域的生产,由安保科指派监护人到现场做好一切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监护人在现场要紧密监护,不得私自离开,当班生产人员也要现场监护,不的离开动火现场,动火结束,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工作。

  三、安全用电:

  1、不得穿布鞋、拖鞋或赤脚上班。

  2、禁止非电工修理电器和拉接零时线。

  3、及时更换破损电器及零部件,禁止使用不合规定的保险丝(熔断器)。

  4、正确开关设备,潮湿的手不得开关已破损的电器开关。

  5、发现开关带电,立即切断电源,马上通知电工修理。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塑料棒等将电线挑离人体,不得去拉触电者的身体。

  7、触电者的救护:轻度触电一般无大的影响,如感不舒服可去医院诊断;如触电者已昏迷但未停止呼吸,让他静卧地上压其人中穴,同时马上打120送医院治疗;若触电者已停止呼吸,立即送医院抢救,若暂无救护车辆可让其仰卧于通风的`地方并对其实施人工呼吸。

  四、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1、设备泄漏

  设备泄漏是引发化工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设备泄漏与设备设计、设备材料、检修质量及工艺特点有直接关系。设备泄漏有三个因素:受热影响、受载荷影响或材质性能下降。

  2、违章动火(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及点燃明火等)

  化工企业在生产、检修过程中经常需焊接、切割作业,如不安规定作业,而违章动火,引发的火灾占很大的比例。违章动火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领导违章指挥。为了生产、检修进度,一些领导不顾或忽视安全规定,在不具备动火的条件下指挥人员动火。

  第二、职工盲目动火。有的员工不熟悉动火管理规定,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办动火手续,不采取措施清除易燃物,在不具备灭火器材、无人在现场监护的情况下,盲目动火,引发火灾。

  3、错误操作

  由于本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操作工艺要求高,这就给操作带来难度,进而因错误操作引发火灾。

  错误操作有管理上的问题,也有操作人员业务素质差,不按工艺操作等。

  本企业因因错误操作而极易引发火灾的部位是中和岗位。中和后必须隔10分钟在漂白,否则就会引起燃烧。

  安装、使用不当,器材质量差,设备线路老化,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全等电气故障都能引发火灾。

  五、自燃

  由于生产中高温高压,时温度达到某些物质的自燃点,而发生自燃引起火灾。

  (五)火灾的预防

  一、防火安全教育

  职工在进厂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了解本企业防火重点区、主要防火手段、容易发生火灾的原因、防止火灾的方法、遵守操作规程等。

  二、遵守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时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均处在完好状态、在重点防火区域要防止碰撞发生火花造成火灾。

  三、提高生产操作技能水平

  一是加强职工的工艺操作纪律,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二是正确控制温度压力配比流量,减少人为操作失误。

  四、控制火源

  火源是发生火灾的三个必要条件之一,控制火源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措施。化工生产火源繁多,如明火、高热物或高温表面、电器火花、静电火花、冲击、摩擦、高温、压缩等。

  明火的控制:建立严格的明火使用及管理制度,杜绝不必要的你、明火在厂区出现,加强检修动火管理,杜绝各种违章动火现象,加强设备的润滑保养,加强其他火源控制。

  五、化学危险性管理

  在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管理,促使化学可燃物质的空气含量在其爆炸极限之内,在生产过程中通常可采用通风转换手段,对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物质,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

  六、如发现火警,要立即截断电源、可燃气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七、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安全防范做到"三抓"

  1、早抓

  就是要全体职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积极主动抓好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制度化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经常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2、真抓

  就是对安全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认真抓落实、勤检查、勤抽查、勤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处理,决不迁就。

  3、严抓

  安全就是经济效应。对所发生的事故坚决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绝不心慈手软,对事故隐患做到一查到底及时清除,对那些屡教屡犯的违规人员,一定做到快查、快办、快罚,是每个职工重视防火工作,自觉消除火灾隐患。

  我们要深深体会到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一刻不能有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我们将始终像对待自己生命一样对待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做到更好跟安全。

  (六)火警的处置

  1、出现火警立即切断火警区域电源,撤退无关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2、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抢救,情况严重立即向119求助。

  3、烘房发生火警,应先关闭真气阀门和电源,一般情况下,用水灭火。

  4、灭火时应注意自我保护,不要站在迎风方向,以免烧伤,防止烟雾伤害。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2

  1、由于药剂人员在调剂、制剂、分装、领发、贮存、保管、使用仪器等工作中,未给患者造成伤害,但造成药品浪费,损害仪器设备或发生不应有的错误时,均属差错。

  2、差错分为配方、发药时产生品种规格数量差错、用法用量错误,药品质量不合格、配制错误、检验错误、保管不当、账物不符、统计差错、药品管理错误等。

  3、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1)一般差错:指差错发生后能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及损失或未引起不良影响的。

  (2)严重差错:指差错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引起重大不良影响,但未构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4、发生差错后应立即向上级汇报,积极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必要时应逐级汇报。

  5、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差错原因、经过、后果及处理措施。并每月汇集上报医务科,严重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说明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及如何避免复发的改进措施。

  6、设专人负责汇集差错、事故,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情节及后果要具体分析,定期组织讨论、分析,找出差错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如引导药剂人员继续教育,修改不合理操作规程,提醒执行正确操作规程等。

  7、差错事故作为药剂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8、由于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及时汇报。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按院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3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医院缺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二)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教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科、院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教科、门诊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四)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教科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六)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医生应及时填写尸检通知单,由家属签字。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七)医教科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医疗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发生经过或投诉的主要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教科。

  (八)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由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纠纷属可以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卫生局。

  (九)每月组织一次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教科负责档案组卷,内容包括医疗事件信息来源、当事科室的讨论意见、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和认识、院部的调查报告、定性意见、医院的处理意见、医患双方的协议书、院科二级的评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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