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的制度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保密的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保密的制度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公司保密的制度2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
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保密的制度3
一、保密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二、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三、保密内容与方法
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3、保密文件的复制
(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董事长或主管副董事长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2)行政部经理负责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秘书负责;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绝密文件由行政部经理直接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董事长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四、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人事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司保密的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内网。
第六条 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A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A级信息,A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B级信息时,应按A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B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A级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保密办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 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公司保密办。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第十条 每半年要对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若有混用的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丢失的,应及时查处。
第十一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保密办销毁。
第十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由公司保密办统一登记造册,并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三人负责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公司保密的制度5
薪资保密规定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__年6月3日
公司保密的制度6
物业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代码S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代码A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代码B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代码C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代码D
3.3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公司保密的制度7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的制度8
第一条总则
1.为保护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办法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条附则
1.本办法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的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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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保密的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和权利,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是指对公司秘密加以保护,使之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外泄的行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制度、措施的具体检查与落实工作。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均负有保密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上会议、各类专题会议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中不宜公开的内容及其会议记录、纪要;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及经营决策;
(三)不宜公开的公司行政文件、档案,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各种内部程序文件、规章制度等;
(四)公司内部各类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帐册、凭证等;
(五)项目产品策划书、可行性报告、成本核算书、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景观设计方案、图纸等;
(六)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等;
(七)公司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密码、网站管理程序密码、计算机程序文件、计算机终端、微机输入的秘密内容等;
(八)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员工薪酬资料等;
(九)其他尚未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和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内容的密级应依据秘密事项一旦泄露对公司利益损害的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应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中:
(一)绝密级为: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如:集团公司莆事会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决策方案,网站管理维护程序密码、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调价信息等。
(二)机密级为:公司的财务、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计算机程序文件和密码以及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
(三)秘密级为:公司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员工薪酬资料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信息。
第七条公司保密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声像资料等),均应按规定标明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保密期限。
第八条 保密范围内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主办部门拟定,分管领导确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 在秘密文件资料制作过程中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编制报表或设计技术图纸的场所会客;
(二)对于作废的草稿应及时作碎纸处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资料要明密分开,秘密文件资料专机处理,设置加密口令,严格按规定份数印制,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条在查阅、复制、收发、传递和保管秘密文件资料时,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阅、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卜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凡查阅、复制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
(二)综合管理部文书收发人员在对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中,应作登记,避免误发误传,未经批准不得扩大传阅范围;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绝密文件不得通过计算机传输。
(三)密级文件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整理,单独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门保管的过期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处理,应在每年3月份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须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活动时,主办部门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与会人员范围;
(二)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印制涉密的会议书面材料时应编号,发放时应登记,如属会议讨论稿,应在会后收回;
(四)会议开始时,应宣布会议保密纪律;
(五)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在与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传递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在无加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上传递秘密信息,不私自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一旦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公司员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作出处理,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文件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控制机房等重要工作场所,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可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保密管理工作会议,了解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改进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长假日前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的制度11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公司保密的制度12
近日,我在网上大学参加了《保密法解读与案例分析》的培训。学习了《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通过深刻的保密知识学习,结合电信现有保密的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保密的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的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二、提高保密意识是做好保密的工作的主观决定因素。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保密的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的工作的当务之需。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保密的工作的新课题。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的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的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的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保密的工作。保密的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公司保密的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护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因x关系而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等专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员工在职或离职后因个人过失使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交易等专有信息外泄,从而导致公司蒙受经济、信誉等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及公司承诺保密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公司内部掌握尚未公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资料、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薪酬、劳务收入资料、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5、上述信息,无论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
第四条职责
(一)总经办
1、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维护和调整。
2、负责公司保密x的督导实施和检查。
3、负责公司保密x相关奖惩的发起、审核及相关公告的发布。
(二)各部门
1、负责与部门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管理。
2、负责对掌握本部门保密信息的相关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监督和检查。
3、负责本部门保密x的奖惩的发起。
第二章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第五条密级的划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二)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三)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薪酬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为秘密级。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七条员工任职期间的保密
(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x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基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三)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四)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员工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员工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六)上级主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
(七)员工承诺,在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八条员工离职期间的保密
(一)员工应在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本制度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开始。
(二)员工在进行离职交接时,将自身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与公司指定相关人员交接,否则视同泄密。
第八条员工离职后的保密
(一)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两年。
(三)员工认可,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第四章泄密的惩罚第九条员工在职期间,因x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且未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条员工在职期间,因x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罚款及行政降级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在职期间,因x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偿损失。
第十二条员工如主观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无论情节轻重,公司给予降级或者开除处理,在追偿公司损失的同时,并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相关表格。
公司保密的制度14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公司保密的制度15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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