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培训,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开封、使用和压力不足的要及时更换。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及时消除。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要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要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队负责,专职管理员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管理人员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员负责管理。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将隐患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对上级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回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设当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一经发现交安环部处理。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队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本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2、就近原则使用灭火器材并立即报告当班领导,火势严重时一并打火警电话求救。
3、当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如需要启动预案立即启动事故预案,按照预案指挥系统和分工执行。
4、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6、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幼儿园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人员、各班班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引导幼儿疏散。
(4)保健医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
二、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定期请消防专家讲消防安全知识,举办各种消防知识宣传及竞赛活动,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及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消防知识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各岗位负责人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要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防火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检查制度。
2、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岗位的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4、检查情况要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每日要检查消防安全情况,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幼儿在园时,教学楼、办公楼、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六、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人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消防栓、防火器才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园内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部门下班后,要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人员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修、确保安全。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应予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有备无患、小火能自救、大火不伤人的要求。要坚持消防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统一研究、统一布置、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讲评、统一表彰。每学期要组织一次疏散撤离预案的演练,使消防安全工作真正得到落实,保证全体师生员工和幼儿园财产的绝对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一流变是站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七、每月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卡对防火隔墙、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检查员维护卡内做好记录。
八、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
九、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十、电缆沟到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十一、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消防管理制度4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消防管理制度5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爱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化。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管理制度《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急试验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学试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试验时,老师必需在做试验前向学生讲清晰留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运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试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运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刚好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惜。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肃穆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需常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觉安全隐患,要刚好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6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消防管理制度7
寺院须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安全条例,制订治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寺院法定代表人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职责。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僧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实。
灭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配置,灭火器定时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物,保持有效状态。寺院内防火专用器具应有序摆放,严禁挪作他用。
寺院电线布设,电线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对寺院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定期检查寺院各殿堂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发现情况须及时处理,重点寺院及重点文物须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确保寺院安全。
寺院采购以的香、烛、鞭炮及金泊等要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炮、烛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热、熔点自然之下引起火灾。
寺院僧众及清真寺常住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寺院安宁及僧众安全。
重点寺院须在联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机关的指导下,成立保安室,并专人值班,做好寺院财产及僧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寺院的秩序,对偷窃、打架、起哄闹事等各类违法乱纪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消防管理制度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与工资挂钩,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
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矿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落实。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井下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
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
3、装设的器材有: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砂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设置“消防器材管理牌板”以示警示。
(二)安设要求及标准
1、安设要求
砂箱:1000㎜×600㎜×600㎜(长×宽×高)
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高不得超过1500㎜
沙袋:10-20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
消防铲:1-2把
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0.3m3
(三)使用和维护
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原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消防办处理。
3、矿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实施灭火器更换工作。
4、矿派专人管理,每旬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井下消防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由综治办负责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的二倍数额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
6、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上报矿井。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场所、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2、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
4、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消防管理制度9
一、要设有消防器材存放库,消防器材库要坚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盗装置。
二、对消防器材要设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器材管理员,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职责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要得当。
四、对消防器材严禁乱摸乱拿,严禁挪作他用或随便外借。
五、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人人会用。
六、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切实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消防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为主。
2、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安排当地消防局宣传部宣讲,公司全体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根据不同季节,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定期安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4、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防火巡查日志,规定责任人负责巡视和登记记录。
6、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旦发生事故,应由责任人带头进行人员疏散,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
二、防火巡查管理
1、防火巡查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应进行每月防火巡查,并填写《每月防火巡查记录表》。
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杂物房应至少每季度清理一次,避免杂物多,导致不安全。
(4)检查电器是否正常使用,有无安全隐患。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定期更新《消防器材登记表》。
2、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2。0m范围内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管理制度11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公司所有人员都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把它放在心上,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人员人身和财产绝对安全,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地发展。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管理制度12
★仓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消防常识安全问答
1、什么是燃烧?
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2、燃烧有几种类型?
有四种类型:闪燃、着火、自燃、爆炸。
3、什么是闪燃?
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
4、什么是燃点?
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
5、物质燃烧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6、什么是着火?
可燃物在空气中受到火源作用而发生的持续燃烧的现象。
7、什么是蓄热自燃?
可燃物在没有直接火源作用下,由于自身内部的物理、生物、化学反应,温度不断集聚升高,达到燃点发生燃烧的现象。
8、爆炸形式有几种?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9、什么是可燃粉尘?
凡是遇到火源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颗粒微小的固体物质都叫可燃粉尘。
10、怎样使用干粉灭火器?
先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点,另一手压下压把。
11、如何使用室内消防栓?
先打碎消火栓箱玻璃,接好接口,然后打开水带,再打开截门开关。
12、八项便民措施的内容?
答:一、在全局各接待窗口落实“警务回执单”和“告知单”制度。二、进一步缩短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时限。将过去确定的一般工程时限由原来的10工作日该为8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的审核时限由原来的20工作日改为16工作日。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算起。三、取消小型简单装修工程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审批。凡非高层的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内装修工程,只要不改变原建筑消防设施,不属于易燃易爆场所,不动用明火,可不申报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施工现场审批,由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把关,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四、取消对成立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消防安全检测企业进行限制审批。今后,凡成立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企业,只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五、对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企业不再划分检测区域。六、公安消防机构对在北京市成立的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企业不在进行前置审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规办理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七、取消本市、外地、国境外的消防产品在京销售、使用的登记备案制度。今后,凡国家实行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取得了国家有关部门办法的形式认可证书;实行强制检验的消防产品,通过国家确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均可在本市销售、使用。八、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工作效率,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验收,消防验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13、消防队对外开放的具体内容?
消防对对外开放的内容:让市民了解消防部队官兵的一日生活,消防部队的任务,观摩简单的扑救火灾的措施,如油火、煤气火灾的扑救,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参观消防部队的车辆装备,参观图片资料。
14、单位的电气多长时间检测一次?
单位的电气原则上每年要进行检测一次,在单位的电气设备、用电量有所增减的情况下要进行检测。
15、消防中控室的人员配备?
由于各单位消防控制室规模不一,系统功能差距较大,因此在设备操作人数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性质,应按下列原则配备: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2、每班不应少于2人。3、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4、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16、学习消防中控本的程序?
到消防协会报名领取学习的材料,到指定的地址参加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参加考试,合格后发给消防中控本。
17、消防安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45周岁之间。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的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8、哪些情形属于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绝大多数是因为违反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造成的,大致有三类情形: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如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用火、用电、用气,明火作业等。二是火灾时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如建筑物防火分隔、建筑结构防火、防烟排烟设施等被随意改变,失去应有作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不能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建筑内部装修、装饰违反规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三是火灾时会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如缺少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堵塞;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电梯等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运行等。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单位一项重要的消防安全职责。
19、火灾隐患分几种?
根据火灾的危险程度和危害后果,分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法规知识
1、《消防法》颁布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的时间是1998年9月1日。
2、假报火警是犯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假报火警是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以往一些假报火警者都曾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处罚。
3、单位和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消防义务?
单位和公民基本消防义务有:一是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二是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慌报火警。三是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有哪些规定?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和上述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5、哪些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场所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
6、什么是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是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建筑防火管理情况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7、哪些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哪些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质的大型仓库、基地;除上述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都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履行那些义务?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的义务。因为公共场所人员集中,一但发生火灾,如果现场工作人员不利用对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熟悉的优势积极疏散在场群众,自顾逃生,在场群众由于缺乏引导,造成惊慌和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所以,再法律上规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有义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进行有序的疏散是十分必要的。
10、发生火灾的单位有哪些义务?
发生火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火灾扑救后,要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11、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有权决定那些事项?
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12、扑救特大火灾时,地方人民政府有何职责?
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13、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可以收取费用?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油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14、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有那些职责?
火灾扑救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5、《消防法》设定了哪些行政处罚?
《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务和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拘留等行政处罚。
16、违反《消防法》的规定造成的火灾应如何处罚?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由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有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由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7、《消防法》为什么没有规定罚款的具体数额?
《消防法》对罚款的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是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目前以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消防法规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规定了具体的罚款数额来考虑的。罚款的具体数额依据有关的规章或地方性消防法规确定。
18、对营业性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营业性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清除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19、埋压、圈占或者损坏消火栓,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如何处罚?
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0、对电器产品、燃器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电器产品燃器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21、对违反《消防法》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哪个机关裁决?
对违反《消防法》规定行为的处罚,除给予拘留的处罚外,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22、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不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二、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13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酒店具体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酒店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防火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
(1)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对酒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弄清事故责任者。
2、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店长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酒店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强化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
(6)对酒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请酒店导批准;
(7)对酒店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实施奖惩。
3、各部(室)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工作原则,各部门经理是该部门防火工作的当然负责人;
(2)执行上级消防机关及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防火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组织本部门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心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落实;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分析研究部门安全防火方面的情况;
(5)经常向所属部门和酒店义务消防队员反映和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6)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积极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宾客和员工的安全;
4、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卫部备查。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了能够做好酒店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排查及时解决存在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隐患排查的方式
1、每日保安人员对酒店的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等部位每2小时进行1次巡视检查;
2、每周酒店各部门经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酒店的重点部位、外包等部位进行隐患排查;
3、每月由保卫部、工程部对酒店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重点部位等进行隐患排查;
4、重大节日、活动前夕由酒店店长带队对酒店进行隐患排查;
(二)隐患排查内容
1、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杂物堆放影响疏散;
2、检查酒店内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断电后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检查消防泵,喷淋泵是否能够抽上水,并保证水压不低于4帕;
4、检查消防泵内水枪、水袋、软盘是否完好无缺,并检查消防泵是否有水;
5、检查厨房烟道是否油迹过多,易引发火灾;
6、检查各煤气表(罐)房,禁止存有杂物,开关和煤气软管是否完好;
7、检查酒店各部位电线是否老化或乱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电线或插座;
8、检查消防联动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运行良好;
9、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运行良好;
10、检查手动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11、检查消防广播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2、检查防火卷帘门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3、检查防烟设施是否能够正常启动;
14、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和缺少;
15、检查库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1、参加隐患排查工作人员要对酒店高度负责,在排查过程中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2、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酒店领导汇报,责成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3、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
4、隐患排查要做好记录。
(四)、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要做到“七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到“一清理”,即:
动火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用明火。
2、现场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3、不可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4、凡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渍,不准动用明火。
5、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不准动用明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准动用
明火。
7、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用明火。
动火中:
1、必须有指定的现场安全防火负责人。
2、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用火。
4、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
动火后:
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方能离开。
(五)、员工防火制度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各区域或办公室。
2、未经保卫部批准,不准在办公室或其它工作场所动火,不准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气等灶具或其它加热设备(厨房除外)。
3、不准随地丢烟头、火柴棒。
4、不准在安全走火通道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5、禁止在安全危险标志区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在仓库、机房、等处吸烟、用火。
7、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擅自接拉或拆除电线、电源插座。
8、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未熄灭烟头等火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9、重点部位(锅炉房、煤气房、配电房、厨房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防止火灾发生。
10、厨房工作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炉头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
11、如果发生火警,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房,就近拿取灭火器灭火。
(六)、消防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安保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每日填写一次检查表格;检查包括:各类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消防栓,消防门,消防通道、烟感 器等。
2、检查保养:清洁各类灭火器材的卫生,检查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是否正常,消防门是否自动关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把每次检查出的故障及时报工程部进行维修,阻塞消防通道的物品要及时通知所管辖部门清理。
4、所有灭火器由消防中心人员检查后每年检测一次,发现漏气、气压不够,及时充气,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
(七)、宾客防火须知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及充压容器进入酒店。
2、禁止在酒店内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气等灶具和各种加热设备。
3、请勿在电梯内和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
4、严禁在酒店范围内放烟花、爆竹。
5、未经酒店保卫部批准,不得在客房内安装复印机、传真机及家用电器。
6、如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时,请勿惊慌,应拨打酒店的报警电话或及时向服务人员报告,从安全防火通道迅速撤散。
如违犯上述须知要求,酿成火警、火灾事故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客人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酒店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以下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携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
2、指使或命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3、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工操作、电、气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用品。
4、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
5、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按价赔偿后进行处罚)。
6、未到酒店消防中心办理用火手续,在酒店内擅自用火作业。
7、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烧香拜神。
9、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
10、外包、租赁单位或个人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装修等。
11、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在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或违章操作造成轻微火险事故。
13、拒绝、刁难酒店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4、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
15、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6、在酒店内违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统报警。
17、其它轻微行为。
(九)、库房防火安全制度
1、为保障酒店财产安全和仓库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严禁在仓库内动用明火,严禁吸烟。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标志。易燃、易爆、易自燃物品要单独存放。
3、库房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4、库房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5、库房货物码放要整齐,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少于1.5米,物品与照明灯具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6、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采用可燃材料做隔断墙。
7、库房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库。
8、确保库内灭火器材清洁、有效,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发现火情应速拨酒店火警专用电话。
(十)、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酒店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酒店保卫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酒店电工的协助下接电源。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操作。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炉.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消防管理制度1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15
根据消防安全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点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点存放: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摆设的位置、品名、设备绘成平面图,不准随便移动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
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的后,方准上岗作业,专职消防队员,除按规定轮休者外,要一律驻库,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擅离职守。要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搞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在各器材显眼处张贴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养:
灭火剂每半年抽检一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器材的'进出口,每年做一次压差测定;空气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检查校验;化学泡沫室和空气泡沫器的空气滤网,要经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烂,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种泡沫枪,钢管、升降架等,每季时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种灭火机要避免暴晒、火烤、冬季要有防冻措施,要定期换药,每隔一至二年进行一次简体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消防器材设备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须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消防泵每月应试机二到三次,检查各种零件是否灵敏有效、完好、保证随时处于战备状态;
(四)泡沫灭火机应每年检测换药一次,干粉等其他灭火机每年检查一次,每三年检测一次,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加药;
(五)岗位职工在作业中动用了消防器材或发生火灾动用了消防器材应及时补充添药,使之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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