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时间:2023-11-08 12:28:45 制度 我要投稿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内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车间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生产分厂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配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他需巡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纠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民政部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2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消防烟火、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六、消防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3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分别组织安排。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系部、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活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二、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职能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相应的.记录,巡查检查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四、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上班期间,各岗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岗位)消防职责履行情况;

  5、下班后,辖区内有没有未清除的火种、发热源等现象;

  6、其它需要巡查的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组织及责任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及火灾隐患整改、违章行为纠正、预防措施落实等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的状况;消防通道、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的功能状况;

  5、在职在岗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消防检查标准

  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国家、地区、企业现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或规定。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安全专职人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三、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五、建立动火须知制度

  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只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现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需现场即时责令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单。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参加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动火作业是否增设防火及灭火设施;

  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5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6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7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9)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3)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8

  目的:进一步规范消防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防管理场所。

  职责: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制度执行,安全部负责监督执行。

  规定: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作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消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防火巡查、检查方法: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9

  1、学校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年终进行消防大检查。

  2、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

  3、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当场无法改正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并加强防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0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规范安全检查程序,加大防范力度,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防火检查的原则

  消防安全检查要坚持四查,即查防火意识、查隐患、查制度、差措施的原则,先重点后一般,不放过死角,从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方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二、安全防火检查的范围

  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预防火灾的管理工作;教学区、图书馆、计算机室、学生公寓、餐厅及各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监控报警系统的运转是否正常;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内容

  1、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是否健全、上墙,履行安全防火制度情况;

  2、是否按照所签订责任状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防火管理;

  3、对查出的消防隐患是否如期整改,整改是否达到要求;

  4、重点防火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标准,是否完好,有无超期服役或损坏;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防火相关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守安全规则的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关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9、辖区内有无异常的烟雾、气味及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10、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情况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时限

  1、安全防火检查实行周、月、季三级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防火检查制度。重点防火单位(部位)的防火巡查实行日查制,分别由各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

  2、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对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汇总存档。

  3、学校安全委员会及保卫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五、相关措施

  1、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逾期未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在检查中应对被检单位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三懂:懂得本单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本单位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本岗位火灾扑救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三及时:及时发现、及时报警、及时扑救。

  3、定期对校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在举行大型活动钱,对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活动期间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全完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整齐有效等。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1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 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三、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

  "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3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4

  根据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实际,通过社区自查自纠、社区按网格化要求巡查、消防安全生产执法中队检查、街道统一组织排查整治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平安,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和整治,重大隐患必须上报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

  二、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主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投诉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治。

  三、按照网格化分工,做好巡查、登记、上报等工作,对日常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主动整治、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对较大问题或拒不整改单位报柳北消防大队处理,其中属无证照经营行为的直接报解放工商所处理。

  四、加强对经营者和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指导,经常提醒居民、企业消防安全防护,提醒新开业商户及时接受检查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通过规范企业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消除隐患、处罚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自身消防安全防护水平。对重点防护企业,每周巡查要到位,每月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

  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应当填写记录表,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九、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班一次。

  消防巡逻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5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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