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4 15:54:26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具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具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工具管理制度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所有施工设备、工具的使用、维修、保养、检定报废等环节。

  1、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实际施工需求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工具,确保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操作方法且持有相应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无证未经培训人员代替上岗操作设备,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操作人员带病操作、酒后操作。

  3、工作中,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机械设备,以防发生事故。

  4、各施工设备、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不得盲目操作。

  5、严禁使用超期带故障未作检修的施工设备及工具。

  6、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处理故障。

  7、工作结束后,应对机械进行清洁、润滑,并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8、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完成。

  9、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必须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排除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清洁、紧固、调整、防腐、减少机械磨损,按照保养期限或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适时安排设备的维修。

  10、施工设备的维修,具有自修能力的可自行维修,否则需送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11、主要施工设备进行修理后,必须进行检定验收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12、设备如因超负荷、误操作或故障而损坏或性能无法保证施工需求的应停止使用,并标识“待修”标志。

  13、须封存的设备按照程序进行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封存,并建立台帐;封存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状况不良的设备应检修后再办理封存手续。

  14、凡要报废的施工设备需按报废程序进行鉴定、审核,经最终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凡报废的设备不得再继续使用。

工具管理制度2

  1总则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5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2.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2.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2.3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3.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3.1.2负责新建投产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

  3.1.3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3.1.4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3.1.5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3.2各单位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3.2.1编制单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3.2.2组织单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3.3.4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3.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3.3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其主要职责:

  3.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3.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3.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4.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生部。

  4.2安生部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3安生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4.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4.4.1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产品合格证;

  4.4.3安全鉴定证;

  4.4.4产品说明书;

  4.4.5检测试验报告。

  4.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4.6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5.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5.5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5.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5.7安全工器具房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6.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6.1.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6.1.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6.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1.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6.2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6.2.1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6.2.2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6.3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6.3.1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6.3.2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6.3.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6.3.4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7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7.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7.1.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7.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7.1.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7.1.6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7.1.7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7.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生部审定。

  7.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生部,由安生部组织鉴定后确定。

工具管理制度3

  1、工具管理员受总经理委派,对企业内所有工具、设备负有管理和监督使用的权利。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工具管理员对工具、设备正确使用的监督,如因野蛮操作造成工具、设备的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给与严厉处罚。

  2、工具管理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将工具、设备转借他人,定期对库内的专用工具、普通工具进行保养,定期对维修设备的'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报。每月25日--30日对所有工具进行清点,发现遗失及时补充,保证工具、设备能满足正常维修的使用。

  3、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遗失、损坏,将根据造成的损失,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4、一年内专用工具无人为损坏,设备保养使用正常,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使用,将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对于发现纠正的错误,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将给与工具管理员特别奖励。

工具管理制度4

  1、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工具管理制度5

  第一条:安全工器具是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备工具,统一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清洁,放置整齐,禁止乱拿、乱用、乱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三条:绝缘棒、验电器、应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应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专用柜内,不得与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条: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须对试验期,外观及性能做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第五条:所有安全工具都应编号,并建立试验卡片,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注销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应销毁。

  第六条:安全工具应按规定按周期及时进行试验。

  第七条:每组短接地线均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

  第八条:接地刀闸的操作传动机构,应用黑漆涂以明显标志,其名称,编号应醒目。

  第九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使用前必须使用检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锁,接地线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条:接地线装设完毕,必须按编号在模拟盘上实际

  位置,相应做接地模拟符号,拆除时及时取掉符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接地线的拆装,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第十二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第十三条:每次供电前,必须先检查应拆除的接地线是否己拆除放回原处,并应查对站上接地线是否齐全,否则一定要检查无误后方能供电。

  第十四条:安全工具和接地线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由站长或当值负责人决定。

工具管理制度6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使工具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工具的使用更加经济、合理,在保证生产正常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的使用寿命,降低修复等方面的费用。从而完善工具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申购、审核

  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降耗原则,申报工具计划。

  1、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到使用期限时,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2、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合理损坏的,有设备部、供应部鉴定书的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3、增加人员时,凭员工报到单、工种变更单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4、因特殊原因申报工具申购计划,必须经过设备部特批。

  5、经过签字的申购计划单返回设备部存档备案。

  第三条 工具的采购、领用

  1、供应部必须按申购计划购买合格的工具,以满足生产的需求,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领取工具时,工具出库单经设备部工具计划员按申购计划核实后签字,到供应部仓库领用,无设备部签字的工具出库单,仓库不得随意发放。

  第四条 工具的管理

  1、各单位的工具管理部门为各生产厂设备科(无设备科的单位由部门指定并上报设备部),各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工具管理工作。

  2、各单位必须建立工具台帐,台帐要按公司下发的'表格按工具所属类别(常用手动、钳工、电动、气动、起重及液压、切削、测量、个人、其它工具)建立,公用工具落实到班组,并指定负责人。工具台帐要和设备部工具台帐经常核对。

  3、个人工具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领用,由本人负责保管。离职时,应将工具退回分厂,并在台帐上注明。未将工具退回要从其工资中按工具价值扣除,超出部分从生产厂工资中扣除,厂长承担10%。

  4、调职时,工具负责人更换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帐上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按工具价值从工资中扣除。

  5、大型、专用工具的调配须听从公司设备部的安排、调配。

  第五条 工具的使用、修理

  1、为了降低工具消耗,要发动和依靠员工在工作中自制工具。

  2、加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

  3、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修复工作。

  4、具有修复价值的工具,损坏后本单位要尽力修复,如本单位无能力修复,可报请供应部外委修理。

  第六条 损坏、更换、报废

  1、工具丢失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人为损坏的工具按原价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质量问题损坏的工具,必须由设备部、供应部与分厂共同鉴定后,工具可以旧换新,损坏的工具上交统一销毁。

  3、个人工具达到使用年限后以旧换新。

  4、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工具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本制度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具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工具管理制度8

  为了创造一支以本店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本店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遵守考勤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请假需提前一天提交请假单,需商店负责人批准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事假、临时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负责人。

  3、员工须遵循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完成当天工作,不得延拖工作。

  4、员工每天轮流值班,值班者须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商店打扫卫生,中午坚守岗位为顾客服务,下午推迟半小时下班。

  5、员工每月有两天休息时间,但必须轮流休息,不得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休息,如员工提出不休息,则按正常工作日计算工资。

  6、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15天告知商店负责人,否则扣除15天工资。

  二、员工日常活动行为准则

  1、劳动纪律准则

  (1)员工上班时间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尽心尽责,真诚协作,高效快捷的向顾客提供最佳服务,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有错必改,不得文饰过非。

  (2)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须经商店负责人同意批准,未经同意依然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店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店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4)员工因公出差,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商店取得联系,出差期间的支出必须带回单据,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商店负责人审批。

  (5)员工请爱护商店财产,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等应正确使用,妥善维护或保管,借用商店物品应及时归还。

  (6)员工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请勿将过多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往商店,属贵重物品的,请下班后带离商店。

  (7)、根据工作需要,商店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文明举止规范

  (1)员工在工作中要做到谈吐文雅,语调轻柔,语气亲切,“请”字在先,要讲究语言艺术,根据不同的接待对象,用好尊敬语、问候语、称呼语等。

  (2)要有先来后到的次序观念,对先来的顾客应先给予服务,对晚到的顾客应有礼貌地请他稍等片刻,不能置之不理,但有明确目的赶时间的顾客,在像其他顾客打招呼、请他们谅解的情况下,优先接待。

  (3)在十分忙碌、人手又不够的情况下,接待等候多时的顾客时,应先向对方道歉,表示招待不周恳请谅解,不能气急败坏敷衍了事。

  (4)顾客有疑问时,应以专业、愉悦的态度为顾客解答,不能以不耐其烦的表情或一问三不知。

  三、员工奖罚制度

  1、奖励

  (1)、全月无缺勤,做好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实绩突出

  (3)、积极向商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商店采用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全月无出现事故

  (5)、维护商店利益、为商店争取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符合以上条件者,月奖励50元或晋升职位。(此奖金年底发放)

  2、处罚

  (1)违反商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3)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的

  (4)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

  员工有上述行为的,均处罚现金或不予晋升

  四、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申诉权:员工本人因自身受到不公正待遇或其它不公正现象,向上级提出并要求解决的行为。

  (2)合理化建议:员工就管理、生产、技术或销售等的某项工作或其它方面提出改善方案或建议。

  (3)咨询权:员工在确保工作和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向上级提出合理的非保密性咨询,上级有权力做出合理解释和说明。

  (4)保留意见权:员工有保留意见的权利,但不得因此影响工作

  2、义务

  (1)员工有遵守商店规章制度的义务

  (2)员工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义务

  (3)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有协助同事完成其他工作的义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严格遵守联社和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日志、客户档案及客户调查表的填写。认真负责地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工具管理制度9

  对在用模具和外购工具等进行控制,确保现场使用合格的工具。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事故及工具的修理、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Q/TG125-20xx;进货检验实验程序

  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TF03-20xx质量奖惩

  Q/TF133-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

  Q/TF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

  3

  3.1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在用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审批及工具的修理、再用共装的管理等。

  3.2质检部门参与工具周期检定工作的实施,填写检定记录,出具检定结果。

  3.3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4、程序

  4.1工具领用、发放。

  4.1.1使用部门领用工具时,领用自制工具时填写工具清单,领用外购工具时填写工具领料、报废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管理部门或物流挂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1.2凡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须将非就工具交工具管理部门,经工具监督委员会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4.1.3物流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验章后发放。

  4.2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4.2.1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重大产品所需工具在使用前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质量复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4.2.2使用部门工具室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年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室帐、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4.2.3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

  4.2.4模具实行卡片管理,一模一卡,从试压投入使用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记录。模具进行重大修理,使用可能发生变化时或尺寸检测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

  4.2.5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巡检,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卡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4.2.6单位自制模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制造、自行编号、自行上帐、管理,工具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帐物管理情况抽查一次。

  4.2.7对需要改带的金型,由工具管理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使用部门可以自行改带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否则,由工具管理部门实施。使用完毕后能够恢复原样的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4.2.8外协、外购的新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给出共装号,工装设计部门配齐图纸,经验证合格后,纳入在用工具管理。

  4.2.9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4.2.10由于产品、设备的转移而使所有工装工具随之时,工具管理部门及工具使用单位的工具帐随之调整。

  4.3工具周期检定

  4.3.1检定周期

  a、钻孔样板、铸铝轴检定周期为一年;

  b、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顶尖检定周期为半年;

  c、其余工具不组织周检,由使用部门在使用前以满足使用为原则进行复检。

  d、检定周期可根据同类工具周检合格率及使用频次进行调整。

  4.3.2周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a、周检计划依据生产情况、在用工具帐、检定周期及特殊命令进行编制;

  b、周检计划应确保工具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c、周检计划实施由工具管理部门编制,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下发检验部门和工具使用部门;

  d、周检计划由工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部门及工具使用部门参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需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但滞后不应超过一个月

  e、工具周检应填写周检记录,不合格者挂不合格单,按4.6处理

  f、周检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规定处理后,由丢失单位办理复制申请手续后,方可复制

  g、周检计划实施后,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周检有效日期,记入在用工具明细帐

  h、因周检不合格且不能及时修理而急于使用的工装,经工具管理部门初步鉴定后,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向工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使用期限,经工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4外购工具管理

  4.4.1外购工具的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内进行,采用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等综合指标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重要、重大产品使用的和用量教大的工具,应直接从知名厂家订购。

  4.4.2外够工具的进厂检验,按Q/TG125-20xx《进货检验试验程序》和Q/TG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执行。

  4.4.3外购工具的.储备执行最新高、低储备标准。工具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产品结构变化及用量,及时修订外购工具储备定额,保证即满足生产又无浪费;没有纳入储备定额的新产品、新工艺用外购工具,以工具管理通知单为准。

  4.4.4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现象,经发生车间工具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初步断定由于工具原因造成的,通知采购部门到现场确认:

  a、采购部门无异议的,对不合格产品,车间按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责任部门为采购部门。同时,由车间开具工具领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后,以费换新。

  b、采购部门有异议时,由发生车间通知工具管理部门组织质量检验部门、工具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使用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确定责任部门。属于工具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a、款执行。

  4.4.5物资采购部按Q/TG137-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对报废的外购工具及造成的不合格产品损失进行索赔。同时,物资采购部门向供方反馈问题,要求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若同一供方外购工具发现3次以上不合格,可考虑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处理。

  4.5工具事故管理

  4.5.1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使用等所造成的工模丢失、非正常损坏、降低使用寿命或报废,均为工具事故。

  按修理难度或损失价值将工具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主要部件损坏,修理工时在30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5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或严重影响生产的;

  b、较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修理工时在45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或直接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

  c、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

  4.5.2工具事故发生2小时内,由发生部门填写工具事故报告单报工具管理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并保护事故现场。工具管理部门1日内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和《质量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工具的修理与报废

  4.6.1新领用工具经实验用和验证不合格需要修理的,按照相关图纸、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验证单或其他工具管理要求修理并继续试用或验证,直到合格为准。无法修理或修理价值不大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2已存栈工装在领用前,工艺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单要求报废或更改不能修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3在用工装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有修理条件的自行修理;无修理条件的,由使用部门按4.6.5程序提请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4.6.4不动用机床的金型由使用部门自行修理。

  4.6.5由于工具工艺更改需修理时,由工艺部门下发临时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设计部门下发图样改版通知单,并更改图纸,使用部门填写修理提请单,由工具制造部门修理。

  4.6.6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和正常报废的工具,由使用部门填写工具报废单,经工具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废;有异议时,工具管理部门签署处理意见,经检验部门会签后报工具管理部门裁定。

  4.6.7自制工装修理

  a、自制待修工装由使用单位填写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一式三份,随待修工装一并交工装制造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中修理内容应填写待修部位、修理依据、损坏原因、修理要求或日期等;

  b、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待修工装放在合理位置,根据修理难易程度确定完工日期,当时不能确定的,应先进行交接,2小时内答复修理完工日期,达到一致意见时,由工具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注明,并送使用单位签字认可;若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生产管理部门裁决,生产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签署裁决结果,工具管理部门按裁决的完工日期组织修理;

  c、工具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度和要求对待修工装实施修理与管理。若修理过程出现意外影响进度,在问题发生后一小时内通知送修单位及生产管理部门,按上款重新确定完工期,注明处理结果。

  若因修理的工具管理要求未及时收到而影响完工期的,由工具管理部门与工具管理部门及时协调,协调未果而影响完工工期时报生产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明在该修理单上。

  D、修理完工后,须对照修理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检验标识,确保修理质量,并在2小时内通知使用单位到工具修理部门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领用。

  4.6.8外购工具修理外购工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同志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进行故障或现象判断,作出处理决定。

  A、工具管理部门有能力维修的,由使用部门送工具维修员处理,工具维修员要建立维修台帐,完工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

  B、工具管理部门无能力维修的,要确立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整个修理工作由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负责。

  5运行记录

  a、工具清领单b、工具周期检查记录卡

  c、工具检查合格品记录卡

  d、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

  e、工具领料报废单

  f、工装图样改版通知单

  g、工具事故报告单

工具管理制度10

  为切实用好、管好铁路的工具,降低公司消耗,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工具管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具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效能,使其达到最佳投资效益是公司工具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2条工具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及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以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和安全生产为目的,坚持管理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3条价值在两千元以下,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等的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4条按照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两级管理,三级核算”的原则,公司工具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公司、分公司、工队(车间)(以下统称工队)三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工具管理和使用部门职责

  第5条物资设备部是公司工具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修改《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会同公司运输部、安监室等部室审定分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负责分公司工具申请计划、物资供应中心废旧工具处臵计划的审核批复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工具的招标采购、供应、废旧工具处臵等工作。

  第6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协助物资设备部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申报分公司工具配备建议定量标准、工具申请计划;负责执行公司批复的工具采购、供应计划;负责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集中回收、保管、统一处臵报废工具等工作。

  第7条分公司要成立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组员为运输生产部等部门科室各专业工程师、安监人员,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履行分公司的工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工队严格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工队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和申请计划并上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分公司工具的计量、检测项目立项及报废鉴定审核、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负责建立分公司级各专业的“工具管理台帐”。

  第8条工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成立工队工具管理小组,工队长(车间主任)任组长,成员为工队核算员、材料员、相关技术员、安监人员和作业组(班组)长,工队工具管理小组负责履行工队的工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工队工具储备定量建议计划和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工队工具损坏程度和工具报废的鉴定、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工队核算员、材料员负责建立工队“工具管理台帐”,填写工具卡片,负责办理工具的请领、发放、借用、保管、修理、丢失赔偿、报废等手续。

  第三章工具的分类

  第9条工具按保管形式分为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按使用状态分在用工具(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报废工具和备用工具;按制造形式分为标准工具和自制工具。

  第10条各类工具的管理方式:

  1、个人使用保管工具系指配发给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由工具使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人负责履行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职责。

  2、公用工具系指配发给部门科室、工队、作业组(班组)集体使用、保管的工具,由工具公共使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履行工具的请领、发放、保管、借用、修理、丢失赔偿、报废等职责。

  3、备用工具系指为满足运输生产的实际需要,工队配备的应急备用的工具,本着“谁备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由工具备用部门的材料员、核算员负责按照《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备用工具与工队其他物资的管理方式相同)进行管理。

  4、自制工具系指为了满足运输生产的特殊需要,在标准工具无法满足运输生产特殊要求和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分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挥专业的技术特长,自行设计、制造(或委托加工)的工具,自制工具由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管理。

  5、报废工具系指经工队工具使用部门工具管理小组鉴定,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报废的工具,由工具使用部门负责暂时实物保管,分公司每年定期回收、上缴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由物资部门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进行处理。

  第四章工具的配备定量管理

  第11条工具配备原则:

  1、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按照行业管理惯例,公司工具管理实行“定量配备、按期保养、报废更换、交旧领新、损坏赔偿”制度。实行工具定量配备管理,使公司工具管理有“量”可查,杜绝不合理领用、配发、储备现象的发生。

  2、本着生产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工具的配备定量采用自下而上申报,逐级审核后,再自上而下贯彻执行的管理形式。

  第12条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当年不做调整的,执行上标准;原则上不允许超定量标准采购、配备、使用工具。分公司在执行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工具使用消耗数据,以便掌握公司工具的真实消耗规律,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工具消耗定额。

  第13条工队需配备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由工队负责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报,填写《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一)。

  第14条分公司各部门科室需配备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由分公司各部门科室专业工程师负责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报,填写《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

  第15条工具配备定量计划审核管理流程:

  每年11月10日前,工具使用部门的核算员根据本工具消耗、库存及下维修任务情况向分公司部门科室提报本部门《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经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汇总、初审,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每年的11月25号以前,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经物资供应中心专业工程师、物资供应中心主任复核签字后,于每年的11月底前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分公司上报的配备定量计划,会同公司相关部室,共同研究、核定并下发下一分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

  第五章工具的计划管理

  第16条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情况,提出工具申请计划,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分公司工具申请执行计划。

  第17条为满足公司运输生产需要,确保工具质量和使用安全,规范公司工具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管理工作,公司工具类物资实行公司物资设备部统一招标采购,物资供应中心按季度或月度组织供应、配送的管理方式。

  第18条分公司自制工具的申请计划,由工具使用部门提出《自制计划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签字后,报物资供应中心备案。分公司专业科室负责组织自制工具方案的实施,并对自制工具的质量、安全负责。实施完成后,由物资供应中心协助使用部门完成分公司自制工具的验收、财务核销工作。自制工具的入、出库管理与其他标准工具一致。

  第19条工队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申请计划,由工队核算员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实际,填报《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三)。

  第20条分公司各部门科室需配备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申请计划,由各部门科室的专业工程师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实际,编制、填报《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

  第21条公司工具申请计划的管理流程:

  每年12月10日前,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经汇总、审核、批准、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经物资供应中心专业工程师审核、汇总,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核准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上报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根据公司整体工具申请计划情况,制定相应的招标采购计划。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按照分公司工具供应进度要求,执行公司工具供应、配送计划。

  第六章工具的收、发、存管理

  第22条工具的收、发、存管理原则:

  工具的收、发、存管理,采用工具台帐管理与工具卡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工具使用部门的材料员负责建立《工具管理台帐》(格式见附表四),并建立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卡片。

  第23条公司工具的台帐管理流程:工具使用部门核算员、材料员、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认真对物资中心配送的工具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履行签字手续,工具使用部门凭物资供应中心的《物资分配表》(格式执行《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具管理台帐》上登记工具入库。按规定定量配备的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在《工具管理台帐》上登记工具出库数量和去向。备用工具在《工具管理台帐》结存栏载明,其库存管理同公司其他物资管理方式相同,执行《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24条工具的卡片管理

  1、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和公用工具属于已领用但未实际消耗的`物资,工具使用部门应加强管理,建立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卡片(格式见附表五)和公用工具卡片(格式见附表六),严格执行“定量配备、按期保养、报废更换、交旧领新、损坏赔偿”制度。

  2、个人使用保管工具管理实行一人一卡,工具一经从工具管理台帐上领出,由使用保管人对工具的使用、保管和安全状况负责。

  3、工具使用保管人如有工作调动,要办理个人使用工具的交接手续,并由相关工具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人事劳资部门方可办理手续。

  4、公用工具以公用工具使用部门为单位建卡,工具一经从工具管理台帐上领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这部分公用工具的使用、保管、领用、借用、修理、丢失、损坏、赔偿等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章工具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25条为确保公司运输安全,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分公司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的计量、检测及校验工作。

  第26条为确保公司工具的质量能满足公司运输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分公司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行业及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维修维护保养规范的要求,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定期维修、维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由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使用部门按照工具维修保养手册的要求完成。第27条工具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工具使用人进行岗前培训,对于通信、信号、供电等进口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分公司部门科室应对新上岗的职工组织集中强化培训,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无法正确使用上述工具的员工,不得动用、操作和管理工具,以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工具损坏。

  第28条专业性很强、技术复杂的专用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制度,工具使用部门公用的专用或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管理人员要严把收发关,保证发出的工具处于完好状态,交回的工具状态完好方可入库,如发现问题,工具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工具管理小组汇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做好相关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公司运输生产的安全运行。

  第八章工具的报废管理

  第29条公司工具的报废由公司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初步鉴定,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核准。

  第30条工具报废流程:

  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负责组成三人以上的工具报废初步鉴定小组,定期根据生产需要,根据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工具的技术状态,对已到期、虽未到期但失去部分或全部使用功能、虽未到期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报废认定,形成书面报废初步鉴定意见,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签字后,工具使用部门可根据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报废鉴定批复,实施到期更换,交旧领新。工具报废初步鉴定意见及批复要报物资中心备案,原件与工具管理其他档案资料一同由工具使用单位备案管理。

  第31条已经鉴定报废工具的管理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章工具的修旧、利废管理

  第32条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鼓励工具使用部门和员工个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对已报废工具进行修旧利废,小改小革,使物尽其用。公司每年将对修旧、利废经济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按修旧、利废产生经济效益的20%予以奖励)。

  第33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物资供应中心应与分公司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密切配合,根据各专业报废工具的状况,研究制定修旧、利废工作计划,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会同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对修旧、利废效果及经济效益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奖惩意见。于每年12月25日前呈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34条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经修理可达正常使用功能的工具,应与新品分开存放,单独建立《工具管理台帐》,优先发放使用。

  第十章工具的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35条分公司(或工队)工具管理小组有权对不按规程操作而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工具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工具赔偿决定,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工具的赔偿和经济处罚工作由各级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负责。

  第36条工具的赔偿原则:使用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工器具丢失的,由责任人按全价赔偿;使用期限为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器具丢失后,按使用年限平均折旧,由责任人赔偿工器具剩余价值部分。

  第37条工具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赔偿程序:

  工具使用部门的材料员填写《工具赔偿通知单》(格式见附表七),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报所在部门工具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经批准后对责任人下达赔偿和经济处罚决定。由责任人携工具赔偿通知单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缴款手续,会计核算中心向责任人出具缴罚款收据。材料员凭此工具赔偿通知单及缴罚款收据按核定标准发放新工具。责任人逾期不办理交款手续的,由分公司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的可按违纪甚至开除处理。

  第38条工具因不按规程操作而损坏的赔偿规定:

  工具损坏可修复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工具损坏不可修复的按工具丢失赔偿规定执行。

  第39条工具的丢失、损坏及重新配备应在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台帐”上记载清楚。

  第40条对确因作业条件限制,对工具造成损坏的,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可视情节作出减免赔偿或不赔偿的书面决定,但此决定必须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并作为核算工具损坏修复费用或领用新工具的依据。对故意损坏工具的责任人,除赔偿和经济处罚外,情节恶劣的可按违纪甚至开除处理。

  第十一章工具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

  第41条公司物资设备部将每年对分公司工具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考核工作,以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第42条分公司应把工队工具管理情况的考核纳入工队物资管理考核工作,物资供应中心有责任和义务代表物资设备部对工队工具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和考核,及时指出工队工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抽查和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

  第43条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工具使用、管理、自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分公司范围内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对工具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奖优罚劣,并把监督、抽查和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工队基础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44条工队长是工队工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每季度对工队的工具管理进行一次帐、卡、物的核查工作,年终作一次彻底清查工作。

  第十二章附则

  第45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46条公司以前颁布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具管理制度11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1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设计、制造

  2.1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选购和储运

  3.1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安全技术管理

  4.1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工具的合理选用

  5.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

工具管理制度12

  1、制止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位器具投入使用。

  2、对新购入的`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装器具拒收。

  3、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并向车间主任提出处罚建议。

  4、调查设备、安全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5、审核生产部请购单

工具管理制度13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4.试验与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试验。

  4.2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3.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3.2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3.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4.3.4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4.4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4.4.1《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4.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4.4.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4.4.4 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4.5 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4.4.6 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4.4.7 gb2892-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

  4.4.8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4.4.9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xx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5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单位应按部门、班站分别填写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单位、部门、班站各存一份),并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合格样式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规范标准),注明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每个部门试验完毕,都应由部门安全员迅速上报安监部本次试验情况,其中包括试验品名称、数量、不合格或报废情况。

  4.6对于本地不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能力的产品,各工区上报,由安监部负责联系,送达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周期性试验,经试验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试验报告,以备查验。

  4.7不需要作定期试验的安全用具,工区安全员要按照每年安全用具试验的时间,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两次检查,并在安全用具登记本中签名填上检查日期。

  5.检查及使用

  5.1检查及使用:

  5.1.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5.1.2.1查看器具上贴(挂)试验合格证标示牌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或未试的器具;

  5.1.2.2检查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5.1.2.3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锈蚀断裂现象;

  5.1.2.4查看有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受潮等现象;

  5.1.2.5是否符合操作电压等级。

  5.1.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5.1.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5.1.5新领用或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试验不准使用;

  5.1.6有声、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种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5.1.7自己研制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测试和主管局长或总工批准,不得使用;

  5.1.8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器具使用。

  5.2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使用方法必须按国家电网安监〔20xx〕51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3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知识。各部门应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列入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内。

  6.保管与存放

  6.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与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2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6.3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6.4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专用包装盒内。

  6.5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6.6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6.7各生产性单位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同所属各班(站)安全工器具一同试验,以备及时补充使用中损坏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库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7.报废

  7.1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厂家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安全工器具在做定期试验时,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安监部备案,报废或不合格工器具应交回安监部统一处理。

  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7.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7.3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7.4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8.附则

  8.1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订。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8.3本规定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工具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领用单》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领用单》由配件部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

  3、工具的保管责任到人。部门统一登记专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仓库应设专用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领用单》统一管理。

  第三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专用工具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工具领用单》,注明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领工具。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工具领用单》,拿旧工具到仓库换领。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四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清单》,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1.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填写“工具移交表”并注明移交xx人,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2.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3.继续使用,则《工具清单》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清单》,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清单》到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1.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2.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C、退库手续

  1.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工具领用单》,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领用单》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2.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领用单》,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领用单》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四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工具领用人赔偿工具原价。

  工具赔偿:

  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情况或遗失的工具价格后,到部门经理处缴纳工具原价款。

  第五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工具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我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办公家俱、操作工具、办公工具、资讯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办公家俱、办公工具登记范围,办公工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与调整;

  2、资讯工具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与调整发放标准;

  3、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4、以上标准见制度后附件。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附表1)中设不同登记页:办公家俱、办公工具、操作工具、资讯工具。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业务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参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6、如有生活器具等的领用,登记在“办公家俱”页中。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B、办公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报计划申请;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C、资讯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有部门报告并经总经办批准,资讯据之调整标准。

  D、办公家俱由行政统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须具报告经部门经理与行政部批准。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劝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劝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料。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劝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xx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劝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xx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办工家俱及资讯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注意:家俱退库一定要检查钥匙的完整,电器退库一定要接通电源检查),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b、办公工具及操作工具需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劝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操作工具与办公工具有旧品时,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与填写工具卡;办公家俱与资讯工具的领用须开领料并填写工具卡。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办公家俱及办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

  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换新前必须赔偿:

  a、办公家俱与资讯工具,责任人赔偿所需维修费用。

  b、办公工具与操作工具,由责任人赔偿半价。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

  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资讯工具与办公家俱如不属长期领用,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工具借用期限如下:

  A、资讯工具与办公家俱最高借用期为一个月;

  B、办公工具与操作工具最高借用期为一周。

  3、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第七章旧品的报废

  业务及行政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部门经理批准后,联系处理。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收据附于表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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