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10:11:1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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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具管理制度(15篇)

工具管理制度1

  1总则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5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2.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2.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2.3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3.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3.1.2负责新建投产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

  3.1.3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3.1.4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3.1.5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3.2各单位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3.2.1编制单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3.2.2组织单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3.3.4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3.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3.3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其主要职责:

  3.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3.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3.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4.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生部。

  4.2安生部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3安生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4.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4.4.1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产品合格证;

  4.4.3安全鉴定证;

  4.4.4产品说明书;

  4.4.5检测试验报告。

  4.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4.6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5.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5.5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5.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5.7安全工器具房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6.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6.1.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6.1.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6.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1.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6.2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6.2.1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6.2.2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6.3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6.3.1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6.3.2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6.3.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6.3.4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7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7.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7.1.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7.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7.1.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7.1.6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7.1.7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7.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生部审定。

  7.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生部,由安生部组织鉴定后确定。

工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规范工具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具保管人员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工具保管人必须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借用(使用)公用工具、专业工具情况应列入交接班记录。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提出批评;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100元人民币。

  5、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班长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主管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工具干私活。如因情况特殊外借,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8、公用工具和个人领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一律以旧换新。

工具管理制度3

  1.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2.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3.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工具管理制度4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xxx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xxx)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xxx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3.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xxx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x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4.1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4.2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4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5.1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2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5.3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5.4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6.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6.4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6.5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6.6.1外观检查:

  6.6.1.1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6.6.1.2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6.6.1.3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6.6.1.4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6.6.2电气检查:

  6.6.2.1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6.6.2.2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6.xxx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6.7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6.9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6.10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6.11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12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6.13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6.15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7.1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7.1.2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

  7.1.4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xxxV,Ⅱ类—xxxV,Ⅲ类—xxxV。

  7.4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7.6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8管理台帐格式

工具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规范工具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工具分为自备工具和公用工具两类:自备工具为员工上岗前按公司规定自费购备的具;公用工具为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购备的工具。本制度适用于公用工具的管理。

  三、职责

  1、库房为公用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2、库房负责公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备案。

  3、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公用工具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四、管理制度

  1、自备工具由员工在上岗后2日内自费购备(见附1);公用工具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购置或更新。

  2、自备工具以不影响工作质量为准,自行及时更新。

  3、公用工具的购置、维修、报废、更新由班组长提交书面申请,按集团相关程序报批。

  4、公用工具独立建帐,入库时注明工具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价格、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出库时填写工具保管卡,使用人、库房、固定资产各一份。

  5、班组长为各班组公用工具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可按工具使用情况确定直接责任人。

  6、公用工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存放及校验,要严格参照说明书进行,并做好记录。

  7、特殊技能要求的公用工具,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使用。

  8、公用工具执行以旧换新或以旧申请购新制度。

  9、工具维护卡及说明书由库房保存。

  10、价值500元以上工具的维修、报废须由经理现场检验核准。

  11、各班组公用工具(如拖拉机)的相互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12、辞职人员须经过库管核实公用工具持有和使用情况。

  13、所有公用工具均须办理登记,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责任人。

  五、处罚

  1、公用工具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因公用工具使用或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自费维修或照价赔偿,影响工作者予以100—500元处罚。

  3、因故意造成公用工具损坏的,由责任人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4、未按规定对工具进行检修、保养,造成工具使用寿命缩短、损坏,甚至引发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责任确定不明确或不到位的,追究库房和主管领导责任。

  6、其他情况参照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工具管理制度6

  1、根据工种的'不同,维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损坏工具,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工具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费、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我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办公家具、操作工具、办公用具、资讯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办公家具、办公用具发放标准,办公用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与调整;

  2、资讯工具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与调整发放标准;

  3、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卡(附表1)中设不同登记页:办公家具、办公用具、操作工具、资讯工具。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业务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参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b、办公用具首次领用,必须报计划申请;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c、资讯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有部门报告并经总经办批准,资讯据之调整标准。

  d、办公家具由行政统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须具报告经部门经理与行政部批准。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料。

工具管理制度8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摇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不准用手提着或怀抱着开箱。

  9、仪器在取出前,应松动各制动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将仪器轻轻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紧联结螺丝,待确定牢固后手方可离开仪器。仪器箱放在附近,严禁坐人。

  10、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将仪器各个部件调整到正常位置,再装入箱内。

  11、在外出或下井时,首先检查背挂是否牢靠,装车时严禁倒置并将仪器放在软座上或抱怀中。

  12、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结构、性能及各部位的`作用,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13、仪器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差变化不大的房间里,仪器箱内应放干燥剂而且要有专人定期检查,若有损坏或发霉现象,要及时修理清除,仪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专人负责。

  14、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工具管理制度9

  对在用模具和外购工具等进行控制,确保生产现场使用合格的工具。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事故管理及工具的修理、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Q/TG125-20xx进货检验实验程序

  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TF03-20xx质量奖惩办法

  Q/TF133-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

  Q/TF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

  3职责

  3.1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在用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审批及工具的修理、再用共装的管理等。

  3.2质检部门参与工具周期检定工作的实施,填写检定记录,出具检定结果。

  3.3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4程序

  4.1工具领用、发放。

  4.1.1使用部门领用工具时,领用自制工具时填写工具清单,领用外购工具时填写工具领料、报废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管理部门或物流挂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1.2凡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须将非就工具交工具管理部门,经工具监督委员会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4.1.3物流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验章后发放。

  4.2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4.2.1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重大产品所需工具在使用前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质量复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4.2.2使用部门工具室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年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室帐、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4.2.3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

  4.2.4模具实行卡片管理,一模一卡,从试压投入使用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记录。模具进行重大修理,使用可能发生变化时或尺寸检测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

  4.2.5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巡检,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卡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4.2.6单位自制模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制造、自行编号、自行上帐、管理,工具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帐物管理情况抽查一次。

  4.2.7对需要改带的金型,由工具管理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使用部门可以自行改带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否则,由工具管理部门实施。使用完毕后能够恢复原样的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4.2.8外协、外购的新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给出共装号,工装设计部门配齐图纸,经验证合格后,纳入在用工具管理。

  4.2.9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4.2.10由于产品、设备的转移而使所有工装工具随之时,工具管理部门及工具使用单位的工具帐随之调整。

  4.3工具周期检定

  4.3.1检定周期

  a)钻孔样板、铸铝轴检定周期为一年;

  b)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顶尖检定周期为半年;

  c)其余工具不组织周检,由使用部门在使用前以满足使用为原则进行复检。

  d)检定周期可根据同类工具周检合格率及使用频次进行调整。

  4.3.2周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a)周检计划依据生产情况、在用工具帐、检定周期及特殊命令进行编制;

  b)周检计划应确保工具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c)周检计划实施由工具管理部门编制,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下发检验部门和工具使用部门;

  d)周检计划由工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部门及工具使用部门参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需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但滞后不应超过一个月

  e)工具周检应填写周检记录,不合格者挂不合格单,按4.6处理

  f)周检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规定处理后,由丢失单位办理复制申请手续后,方可复制

  g)周检计划实施后,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周检有效日期,记入在用工具明细帐

  h)因周检不合格且不能及时修理而急于使用的工装,经工具管理部门初步鉴定后,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向工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使用期限,经工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4外购工具管理

  4.4.1外购工具的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内进行,采用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等综合指标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重要、重大产品使用的和用量教大的工具,应直接从知名厂家订购。

  4.4.2外够工具的进厂检验,按Q/TG125-20xx《进货检验试验程序》和Q/TG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执行。

  4.4.3外购工具的储备执行最新高、低储备标准。工具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产品结构变化及用量,及时修订外购工具储备定额,保证即满足生产又无浪费;没有纳入储备定额的新产品、新工艺用外购工具,以工具管理通知单为准。

  4.4.4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现象,经发生车间工具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初步断定由于工具原因造成的,通知采购部门到现场确认:

  a)采购部门无异议的,对不合格产品,车间按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责任部门为采购部门。同时,由车间开具工具领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后,以费换新。

  b)采购部门有异议时,由发生车间通知工具管理部门组织质量检验部门、工具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使用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确定责任部门。属于工具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a)款执行。

  4.4.5物资采购部按Q/TG137-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对报废的外购工具及造成的不合格产品损失进行索赔。同时,物资采购部门向供方反馈问题,要求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若同一供方外购工具发现3次以上不合格,可考虑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处理。

  4.5工具事故管理

  4.5.1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使用等所造成的工模丢失、非正常损坏、降低使用寿命或报废,均为工具事故。

  按修理难度或损失价值将工具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主要部件损坏,修理工时在30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5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或严重影响生产的;

  b)较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修理工时在45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或直接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

  c)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

  4.5.2工具事故发生2小时内,由发生部门填写工具事故报告单报工具管理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并保护事故现场。工具管理部门1日内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和《质量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工具的修理与报废

  4.6.1新领用工具经实验用和验证不合格需要修理的,按照相关图纸、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验证单或其他工具管理要求修理并继续试用或验证,直到合格为准。无法修理或修理价值不大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2已存栈工装在领用前,工艺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单要求报废或更改不能修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3在用工装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有修理条件的自行修理;无修理条件的,由使用部门按4.6.5程序提请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4.6.4不动用机床的金型由使用部门自行修理。

  4.6.5由于工具工艺更改需修理时,由工艺部门下发临时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设计部门下发图样改版通知单,并更改图纸,使用部门填写修理提请单,由工具制造部门修理。

  4.6.6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和正常报废的工具,由使用部门填写工具报废单,经工具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废;有异议时,工具管理部门签署处理意见,经检验部门会签后报工具管理部门裁定。

  4.6.7自制工装修理

  a)自制待修工装由使用单位填写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一式三份,随待修工装一并交工装制造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中修理内容应填写待修部位、修理依据、损坏原因、修理要求或日期等;

  b)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待修工装放在合理位置,根据修理难易程度确定完工日期,当时不能确定的,应先进行交接,2小时内答复修理完工日期,达到一致意见时,由工具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注明,并送使用单位签字认可;若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生产管理部门裁决,生产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签署裁决结果,工具管理部门按裁决的完工日期组织修理;

  c)工具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度和要求对待修工装实施修理与管理。若修理过程出现意外影响进度,在问题发生后一小时内通知送修单位及生产管理部门,按上款重新确定完工期,注明处理结果。

  若因修理的工具管理要求未及时收到而影响完工期的,由工具管理部门与工具管理部门及时协调,协调未果而影响完工工期时报生产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明在该修理单上。

  D)修理完工后,须对照修理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检验标识,确保修理质量,并在2小时内通知使用单位到工具修理部门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领用。

  4.6.8外购工具修理

  外购工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同志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进行故障或现象判断,作出处理决定。

  A)工具管理部门有能力维修的,由使用部门送工具维修员处理,工具维修员要建立维修台帐,完工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

  B)工具管理部门无能力维修的,要确立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整个修理工作由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负责。

  5运行记录

  a)工具清领单b)工具周期检查记录卡

  c)工具检查合格品记录卡d)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

  e)工具领料报废单f)工装图样改版通知单

  g)工具事故报告单

工具管理制度10

  一、 本着节约的原则,维修人员使用维修材料前要做出详细的使用计划,上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 维修材料由仓库统一保管,专职采购,统一购进,不允许维修人员自主采购材料。

  三、 各部门领用维修材料应在出库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用途等事项,以备复查所用。所拆换下来的材料必须及时收回。

  四、 仓库保管专职负责仓库材料的入库存放,出库领用及安全防盗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参与仓库保管业务。

  五、 每月的月底,仓库保管员要认真盘点核对一遍物资储备情况,并对领用情况做出科学分析,上报主任并制定下月计划。

  六、维修工具所属权归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中心与使用人签定工具配备使用协议。

  七、维修人员有妥善管理工具的义务,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应交付维修费,如果工具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八、工具劳损,需正常维修更换的.,应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维修人员不得在不提供旧工具的同时,领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调动,维修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把所配发工具全部交回水电暖管理办公室。

  十、公用维修工具应随用随借,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交还。

工具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使工具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工具的使用更加经济、合理,在保证生产正常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的使用寿命,降低修复等方面的费用。从而完善工具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申购、审核

  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降耗原则,申报工具计划。

  1、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到使用期限时,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2、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合理损坏的`,有设备部、供应部鉴定书的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3、增加人员时,凭员工报到单、工种变更单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4、因特殊原因申报工具申购计划,必须经过设备部特批。

  5、经过签字的申购计划单返回设备部存档备案。

  第三条 工具的采购、领用

  1、供应部必须按申购计划购买合格的工具,以满足生产的需求,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领取工具时,工具出库单经设备部工具计划员按申购计划核实后签字,到供应部仓库领用,无设备部签字的工具出库单,仓库不得随意发放。

  第四条 工具的管理

  1、各单位的工具管理部门为各生产厂设备科(无设备科的单位由部门指定并上报设备部),各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工具管理工作。

  2、各单位必须建立工具台帐,台帐要按公司下发的表格按工具所属类别(常用手动、钳工、电动、气动、起重及液压、切削、测量、个人、其它工具)建立,公用工具落实到班组,并指定负责人。工具台帐要和设备部工具台帐经常核对。

  3、个人工具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领用,由本人负责保管。离职时,应将工具退回分厂,并在台帐上注明。未将工具退回要从其工资中按工具价值扣除,超出部分从生产厂工资中扣除,厂长承担10%。

  4、调职时,工具负责人更换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帐上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按工具价值从工资中扣除。

  5、大型、专用工具的调配须听从公司设备部的安排、调配。

  第五条 工具的使用、修理

  1、为了降低工具消耗,要发动和依靠员工在工作中自制工具。

  2、加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

  3、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修复工作。

  4、具有修复价值的工具,损坏后本单位要尽力修复,如本单位无能力修复,可报请供应部外委修理。

  第六条 损坏、更换、报废

  1、工具丢失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人为损坏的工具按原价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质量问题损坏的工具,必须由设备部、供应部与分厂共同鉴定后,工具可以旧换新,损坏的工具上交统一销毁。

  3、个人工具达到使用年限后以旧换新。

  4、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工具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本制度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具管理制度12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4.试验与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试验。

  4.2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3.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3.2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3.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4.3.4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4.4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4.4.1《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4.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4.4.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4.4.4 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4.5 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4.4.6 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4.4.7 gb2892-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

  4.4.8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4.4.9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xx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5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单位应按部门、班站分别填写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单位、部门、班站各存一份),并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合格样式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规范标准),注明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每个部门试验完毕,都应由部门安全员迅速上报安监部本次试验情况,其中包括试验品名称、数量、不合格或报废情况。

  4.6对于本地不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能力的产品,各工区上报,由安监部负责联系,送达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周期性试验,经试验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试验报告,以备查验。

  4.7不需要作定期试验的安全用具,工区安全员要按照每年安全用具试验的时间,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两次检查,并在安全用具登记本中签名填上检查日期。

  5.检查及使用

  5.1检查及使用:

  5.1.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5.1.2.1查看器具上贴(挂)试验合格证标示牌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或未试的器具;

  5.1.2.2检查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5.1.2.3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锈蚀断裂现象;

  5.1.2.4查看有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受潮等现象;

  5.1.2.5是否符合操作电压等级。

  5.1.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5.1.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5.1.5新领用或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试验不准使用;

  5.1.6有声、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种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5.1.7自己研制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测试和主管局长或总工批准,不得使用;

  5.1.8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器具使用。

  5.2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使用方法必须按国家电网安监〔20xx〕51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3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知识。各部门应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列入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内。

  6.保管与存放

  6.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与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2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6.3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6.4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专用包装盒内。

  6.5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6.6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6.7各生产性单位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同所属各班(站)安全工器具一同试验,以备及时补充使用中损坏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库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7.报废

  7.1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厂家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安全工器具在做定期试验时,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安监部备案,报废或不合格工器具应交回安监部统一处理。

  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7.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7.3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7.4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8.附则

  8.1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订。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8.3本规定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工具管理制度13

  1、设备设施应建立档案,设立卡片。

  2、设备设施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3、对于电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绝缘检查。

  4、对于金属工具,长期不用应涂上防锈油,疏通器每次使用完把水擦干,以务下次使用。

  5、专项工具专用,不能代替使用。

  6、公用工具使用时应加以爱护,用完马上收起。

  7、个人工具注意保管,只许工作使用,不得私用,如查出因私用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8、对于易损设备如钻头等应节约使用。

  9、工具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用完须马上归还,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10、部办公用品须按时整理,保持清洁整齐,要节约使用

工具管理制度14

  为保证车间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和领用,特制定以下办法:

  1、车间公用工具必须建立台账,台账一式俩份,车间和保管员各一份。

  2、保管员每月清查一次工具的损坏和丢失情况,清查结果向车间汇报。

  3、新领工具必须及时入帐。

  4、车间工具只允许车间内部人员使用,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借人,外借必须车间领导同意。

  5、车间人员借用公用工具必须登记,使用后及时归还,如丢失和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6、个人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调离时交还给车间。个人所领取的工具,自己必须爱惜,丢失工具自己及时购买。

  7、检修时不带个人工具,一次罚50元。

工具管理制度15

  1、配备检修用工具首先要保证正常维修工作的开展,不得因缺少工具或工具损坏而影响设备正常检修;

  2、设备厂长针对本厂的设备特性和工作量,合理配备工具,缺少的.要及时核实种类、型号、数量,申报采购计划;

  3、生产部根据厂所报计划情况结合厂工具手册,认真核实后上报分管副总审批,然后报采购部门采购;

  1、在领用工具时要按照所报计划领用,不允许任意领用,特殊情况要写出书面说明报生产部批准方可领用;

  2、工具领用经分厂审核后报生产部核实,报分管副总审批后到仓库领取;

  3、工具在领用或使用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到仓库退货并将问题反馈到生产部和采购部门;

  4、工具领用后要合理进行分配,以发挥工具的作用。分厂要对每位维修工配备工具册,工具发放时领用人要在工具册中登记,工具册由分厂负责统一管理;操作工的工具以工段为单位进行配置,由工段长统一领用管理并登记。

  5、维修工要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在正常使用期内损坏,要按照工具的价格进行赔偿,工具使用期由生产部制订;

  6、维修工岗位调整后,分厂要及时对工具进行交接并在工具册中注明,避免工具流失;

  7、大型主要、重要工具应由维修班长统一管理,任何工具未经厂批准不允许私自借出,由于私自外借而导致工具损坏由责任人加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