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8 11:30:13 制度 我要投稿

装置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置管理制度实用【15篇】

装置管理制度1

  为加强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全检查、测定工作的管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具体使用单位负责,由机电队专业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

  1、主接地的辅设: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耐腐蚀钢板制成。

  2、局部接地极的安装: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

  (1)、水沟中设置时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钢板或具有同等面积的钢管制成,水平放置于沟深处。

  (2)、其它地点设置时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应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辅助接地的安装:

  (1)、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2)、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垂直埋设。

  4、接地线的连接: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3)、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4)、气设备的接地方法按照《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执行。

  三、接地装置的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并将检查情况填写《接地装置检查记录》。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接地装置检查记录》内,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1日将《接地装置检查记录》交机电科存档。

  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并应测其接地电阻值。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在工作。

  四、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定:

  1、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地点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2、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每季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入《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量记录》中,交机电科存档。

  3、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局部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80欧姆,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欧姆。

  4、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测定由机电队负责,其它相关区队配合。

装置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规定。

  1.2.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核心构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先进控制(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1.2.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计划及方案;

  2.1.3.检查考核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2.1.4.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运行考核办法;

  2.1.5.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运行考核。

  2.1.6.负责控制系统日常维护、检修、运行管理工作;

  2.1.7.设立专门技术人员、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

  3.1.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各部设备管理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控制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3092-99)、控制系统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范》(sh3006-99)。

  3.3.控制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4.控制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3.5.各部设备管理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xx)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控制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控制系统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控制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9、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0、控制系统交接清单。

  11、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2、控制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3、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14、控制系统说明书。

  其中:1、2、9、14项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各装置设备部仪表专业、各部设备管理及使用装置。

  3.6.控制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控制系统的点检

  4.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根据控制系统配置情况,制定相应的点检标准。点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向当班工艺人员了解运行情况;

  2、检查控制系统主机硬件设备的运行状态,查看所有插件的状态指示灯,判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冗余通讯总线的定期切换情况;

  4、调出系统状态显示画面,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5、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拷贝机等投用状况和完好情况;

  6、各控制、辅助机柜的风扇运转情况;

  7、操作键盘功能是否有异常现象,外观有无破损;

  8、设备有无异常噪声和气味;

  9、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供电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分析系统用电负荷。

  4.2.仪表维修人员应按照点检标准每日定时逐项进行点检、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在点检过程中发现的硬件、软件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会同技术人员尽快确认并制定解决方案。

  4.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点检记录应定期回收,妥善保存。

  5.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管理

  5.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逐套建立各自控制系统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系统构成、所有设备、卡件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数量清单;系统软件的版本、数量清单;应用软件的清单;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卡件的检修、变更记录等。

  5.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要妥善保存,确保完整无缺,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5.3.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先办理工作票方可实施。

  5.4.维修硬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条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静电接地手环,确保接地良好,工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5.专用工具、标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对标准仪器要进行定期检定。

  5.6.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信息载体要妥善保存,磁性文件要存放在防磁性的金属柜(盒)内。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原版及备份要存放在不同的地方。

  5.7.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办理申请、论证手续,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8.控制系统的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根据生产要求,确要进行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由装置、各部设备管理共同签证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修改变更记录。

  5.9.修改后的用户组态软盘应进行编号、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复制备份,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备查。

  5.10.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5.11.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通过公司信息网感染病毒。

  5.12.每年至少一次对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备份应用软件。

  5.13.工程师钥匙、编程器要有专职技术人员保管。

  6.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管理

  6.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及时提报备品配件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6.2.要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备品配件,环境应符合备品配件要求的保管条件。

  6.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有条件时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在备用状态。

  7.控制系统机房管理

  7.1.控制系统机房系要害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着装,在进入机房前,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以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3.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备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温度:冬季20±2℃夏季26±2℃;变化率:< 5℃/h;相对湿度:50±10%;变化率:≤6%/h

  7.4.机房必须每日清扫卫生,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7.5.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堆放杂物。设备、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装置安全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7.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7.7.机房内严禁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施,在机房入口处要有“禁用移动通讯工具”标志,运行期间使用对讲机联校仪表时,对讲机与控制机柜的距离应大于3米。

  8.控制系统大修

  8.1.控制系统的大修,应与装置大修同步进行。根据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方案。

  8.2.对运行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控制系统,可以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公司进行全面大修测试。

  8.3.大检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接地极之间的绝缘检查;各接地极接地阻值测试;

  2、系统清扫,包括全部卡件、电源组件、风扇组件等;

  3、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频率测试及调整;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插接件接触是否良好;

  5、检查备用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更换到期的存储器用电池。电源品质应符合《仪表供电设计规定》(sh/t3082--20xx);

  6、系统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7、确定冗余系统切换动作准确可靠;

  8、清洗和检查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

  8、对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对输入、输出通道进行精度测试;

  10、对最新版应用软件进行备份;

  11、填写系统大检修记录,对检修内容,特别是动改变更的硬件、软件内容进行归档。

装置管理制度3

  一、适用范围:

  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的各生产队组。

  二、职责:

  (一)生产队组负责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的安装使用、日常检查维护、试验及定期检修、回收等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生产队组装置的定期监督检查。

  三、管理内容:

  (一)安装:

  1、生产队组在装置入井后,由专职电工按照说明书及设计要求与相关设备连接。

  2、装置安装完毕后,检查各部连线合格方可送电试验,必须保证装置动作可靠。

  3、装置安装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及自动切换要求。

  (二)使用:

  1、由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备用装置要在热备状态(即将备用切换装置隔离开关打在使用位置),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风电闭锁。

  3、运行过程中当正使用的`这一回路风机专用线路出现故障时,备用切换装置必须可靠投入使用(即使用另一回路风机专用线路),确保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此时该局部通风机范围内应停止工作,管理和使用切换装置的生产队组要积极组织人员处理故障,待故障被排除后,要对故障线路上的切换装置进行空载试验,合格后备用,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4、使用风机切换装置的生产队组要认真学习说明书和原理图。

  5、生产队组每天要将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切换使用,同时作好记录。

  6、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在切换过程中,要出现风电闭锁,因此使用切换装置的生产队组要将掘进工作面的人员撤出,并做好送本单位的动力电源工作。

  (三)维护保养及试验:

  1、在投入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时,机电管理部验收合格后,要在试验记录上签字确认。

  2、生产队组每日检修班(08:00-09:30)必须对备用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进行空载、漏电、短路、切换试验,确保备用切换装置完好,并把试验结果作好记录。

  3、试验人员必须是专职电工,同时跟班干部必须在现场。

  4、进行切换试验时,必须汇报调度室,经调度同意后,电工、跟班队长、瓦检工配合,征得瓦检工同意后方可进行切换。切换前要认真检查风机和风筒,确保无问题方可进行切换,同时作好记录。

  5、生产队组应每周对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修,如风机、切换装置、线路等。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四)要求

  为了使切换装置安全可靠地使用及双风机双电源可靠运行,确保各队组能正常供风。特制定以下要求:

  1、各队组每班必须检查风筒吊挂和连接质量,确保备用风筒能随时投入使用。

  2、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的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切换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其它单位不得操作切换装置,非管理单位的风机、线路、风筒等若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和管理单位联系,进行切换。

  3、在出现故障时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五)考核:

  1、生产队组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试验和记录不全或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2、试验不合格没有及时处理就投入使用,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由我矿安全监察部分析责任认定。

  3、试验过程中仍然组织生产,一经发现由我矿安全监察部对责任人进行分析责任认定。

  4、开工验收没有认真检查试验,致使不合格的装置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由我矿安全监察部对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

  5、出现故障时不及时组织处理故障扣责任单位500元。

  6、在使用过程中,私自打开切换装置造成事故的,扣责任单位1000元,并由我矿安全监察部事故追查。

装置管理制度4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保障作业员工身心健康和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术语

  2.1安全防护装置: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2.2防护用品(器具):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起防护作用的用品(器具)。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2车间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根据岗位作业环境和条件,合理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制订出本厂的管理细则。

  4安全装置管理

  4.1各车间要对所属的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4.2技术开发部所属安全装置要建立各种安全装置档案,并纳入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3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3.1设备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压力容器安全阀、行程限位器等机械设备安全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3.2电仪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各种继电保护器和避雷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建立检查、校验记录。

  4.3.3电仪部门要按相关规程对分管辖区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安全联锁等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并建立相应记录。

  4.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所属单位要将所管辖区域的安全装置及时复原。

  5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5.1安全管理部部门根据岗位作业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接触毒物类别、浓度等)、劳动强度及相关要求,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合理配置。

  5.2安全管理部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领用登记台帐。

  5.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护器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检验维护后要加铅封,作好记录。

  5.4防护用具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

  5.5车间负责在本单位防护用具的存放、保管,发现缺少或损坏等情况,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反应。

  5.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防护用具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

装置管理制度5

  当班操作人员和维修工必须做好巡回检查,班中检查不少于3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一、巡视时间:接班后和交班前各巡视一次,班中每隔2小时一次。

  二、巡视内容:

  1、抽风机电机、电器设备及电控系统。

  2、风道、风门;

  3、各仪器、仪表等。

  上述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等是否正常,安全运行。

  三、如遇检查和大风、雷雨天气,必须有重点巡视和特殊巡视,对晚遭雷击或易损系统做重点巡视。

  四、巡视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装置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使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职责:

  4.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4.3车间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

  4.4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监督执行。

  5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控管理:

  5.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

  5.2安环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车间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5.2.1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地监督检查,其它装置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

  5.2.2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环部,由安环部进行考核。

  5.3各单位要完善、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4安全、设备(包括仪表电气)、生产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5.5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5.6.1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5.6.2各类动、静设备必须的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精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制定、完善“特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5.6.3电气、仪表管理符合制定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自控水平。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拆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5.6.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要求通道顺畅。

  5.7各车间确定所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制定出危险点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

  5.8班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上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问题。

  6 领导干部定点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6.1公司有关领导及部分部室主要领导,要对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包保,各生产车间也要对本车间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内容包括:

  6.2.1指导帮助包保点实现装置安全生产;

  6.2.2监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6.2.3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整改;

  6.2.4参与或参加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

  6.2.5协调解决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3公司级领导至少每月一次,主要科室领导至少每月两次到包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指导活动,其活动内容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装置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由所在车间填写活动内容,安环部定期检查。

  6.5对领导干部包保到位情况由安环部负责考核,安环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包保点年度安全状况好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联系点年度安全状况差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处罚。包保干部对包保点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

  6.6公司领导干部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分工情况另行通知。

  7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

  7.1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班组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辅助生产装置所在车间都应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2.1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气(汽)、停水等可能导致次生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7.2.2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

  7.2.3以防震、防洪为主的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应急预案;

  7.2.4装置超温、超压、堵塞、排料不畅等引起控制过程失控所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点设备(安全附件)故障或工艺参数波动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

  7.3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

  7.3.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内容,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

  7.3.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7.3.3开展消防、气防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

  7.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两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化时,应予以修订。制定、修订完善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应及时补充到安全操作法中。

  7.5公司、车间、班组应制定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全厂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车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6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参加应急演练的人员每人都应填写一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事故应急预案现场考核记录》。

装置管理制度7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的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

  2、 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3、 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品、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有权拒绝验收。

  4、 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包括:

  a.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等;

  b.设计修改核定单;

  c.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d.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联校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实际试验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e.全部仪表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它资料;

  f.仪表合格证书;

  g.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h.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

  i.工程交接证书等。

  5、 新建装置应按公司的规定标准,至少提前半年配备仪表专业人员,安排理论与实际的技术培训。

  6、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

装置管理制度8

  1、目的

  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及个体防护、防毒器具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科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个体防护准备选用规范》。

  3.8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车间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设置的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1)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2安全设施的设置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和安装应符合以下标准:

  1)宜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3维修与检验

  4.3.1各种安全装置按管理分工,应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

  4.3.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4各种安全装置禁止拆除、挪用或废弃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4.3.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科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7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装置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4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4.4.1根据作业性质,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鞋、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

  4.4.2根据操作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种类)、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是正确选用防护器具的依据,严禁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4.3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4.4.4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4.5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4.4.6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7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使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4.4.8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4.9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4.4.10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4.4.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5事故柜使用规定

  4.5.1事故柜应置于醒目、易取和环境适宜的地方,发生事故时可迅速取用防护器材。

  4.5.2车间事故柜只准存放应急救援物质,定置存放。

  4.5.3车间事故柜只准事故状态下抢救人员、处理事故用,平时任何人严禁动用。

  4.5.4事故状态下动用事故柜内防护器材后应及时查封。

  4.5.5事故柜应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两个班长要一同在场查看事故柜,如发现打开应及时查明原因、清点物质,每班保证事故柜清洁。

  4.5.6动用事故柜防护器材前后,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或安全工程师,否则由此而造成事故状态下因缺少防护器材而发生的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班班长负责。

  4.5.7车间建立健全事故柜管理台账,真实记录事故柜内存放物资的管理情况。

  4.5.8安全部与车间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事故柜的防护器材,确保其完好可靠。

  4.6管理分工

  4.6.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4.6.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车间负责管理。

  4.6.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

  4.6.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4.6.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6、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安全设施定置管理图

  安全设施专人负责台帐

  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

装置管理制度9

  一、目的: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误操作及人员误触电事故的发生。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连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二、职责:车间由负责整体协调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管理;大修段、小修段对所管辖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缺陷处理负责;信息段对变电所微机五防主机维护负责;变电段对微机五防操作规则及各类解锁钥匙的管理负责;变电所长和群检员对本所五防挂锁维护和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值班员对本班使用和管理防误闭锁装置负责;变电技术员、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防误闭锁装置使用和管理情况;变电段长负责对使用后的万能解锁钥匙加装封条。

  三、管理要求:

  1.新安装、大修后的配电装置,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否则不得投入运行。各类解锁钥匙在设备投运前均应交由运行单位保管、使用,其它各专业人员在设备运行后均不得使用。如需解锁均应通过运行人员获得相关领导许可并由运行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解锁。

  2.防误装置完好情况应与主设备一同巡视,防误装置的缺陷应与主设备的缺陷同等对待。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必须经过电系统副总工程师批准,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3.五防挂锁的.维护由所长负责,每季由所长携同群检员用万能解锁钥匙打开每一把五防锁,检查是否能打开、有无锈蚀情况、防雨盖是否脱落损坏,若有问题立即更换。若遇连续阴雨天气、空气湿度比较大,应增加对室外五防挂锁的检查次数。

  4.在使用电脑钥匙进行实际操作、打开五防锁时,应注意方法得当,注意轻重缓急,不得野蛮开锁,谨防损坏电脑钥匙和五防锁,同时电脑钥匙在现场使用时不得摔跌、碰撞。

  5.正常情况下,电脑钥匙应保持足够的电量,随时可以使用;万能解锁钥匙封存在专用盒内,加装盖有封存人签字、日期的封条。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万能解锁钥匙。两种钥匙必须按值移交。

  6.万能解锁钥匙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经批准开封使用,但必须做好监护,确保不能误操作及人员误触电事故发生。

  1)紧急事故处理时,事后立即汇报。

  2)一级负荷和保电线路跳闸后的强送电或试送电。

  3)系统接地时试拉、合开关。

  4)大型有计划、有措施的设备停电、送电(如春检、秋检)。

  7.在正常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立即汇报调度,待车间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后经调度同意再行操作。

  8.如确系电脑钥匙原因无法操作时,必须经运行管理负责人员或值班调度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应做好监护。

  9.使用万能解锁钥匙后,应在“应急解锁钥匙使用记录”及“值班运行记录”上做好记录,填明批准人姓名及使用原因,使用完后,由所长负责到车间领取有段长签字、名章的专用封条重新封好,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向下值说明、移交。

装置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合成氨生产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内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现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如下:

  一、合成氨系统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合成氨装置造气、气柜、脱硫、氢氮气压缩机、变换、脱碳、液氨库、甲醇、铜洗、氨合成装置做为我公司合成系统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

  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1、公司实行总经理及生产口、技术口等分管领导24小时驻厂驻厂制,由常务总监李淑南、分管技术的总经理助理邹侦宝主抓合成氨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公司内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实行公司领导包保机制,对承包点实行挂牌管理。公司领导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包括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凝难问题等。

  2、,生产、技术、安全等职能科室包保责任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对承包点进行工艺、设备、电器、仪表、安全附件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设备管线、工艺指标、电气仪表及连锁等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3、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监督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每季度对各单位和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公布检查情况及考核结果。跟班安全员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查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合成车间负责人是本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包保人每周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详细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另外在公司内增设车间主任(副主任)值班室,保证夜间在厂内至少有一名车间主任值班。

  5、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本工段危险点根据人员安全工作能力进行分工,每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监督本工段职工遵章守纪。

  6、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

  三、承包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活动主要的内容: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装置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公交车辆动态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客运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客运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车内驾驶人及乘客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二、公司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及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三、公司设立智能中心,配备专职监控员,对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运行监控值班,及时发现纠正违章行为。

  四、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填写监控日志,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员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五、定期检查、抽查、监控车辆运行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和落实。

  六、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七、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装置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管理,确保机组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做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国电能源锡林热电厂生产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3.定义

  3.1.本标准所称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发电机自动并列(准同期)、励磁自动控制、自动重合闸、厂用电切换等自动调节装置和自动操作装置。

  3.2.本标准所称保护(联锁)是指继电保护、热控主要调节回路参数、保护(联锁)以及主要辅机的保护(联锁)等。

  4.管理内容

  4.1.任何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在正常运行时应按设计要求全部投入,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退出。

  4.2.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入、退出的审批权限

  4.2.1.不影响机组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非主要辅机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投退可直接向当班值长申请,由值长批准执行。

  4.2.2.热控联锁装置的投退由当班值长批准执行。

  4.2.3.主要辅机的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投退以及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定值的修改必须经部门部长(副)审核,副总工程师批准,交当班值长许可执行;

  4.2.4.涉及机组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投退以及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定值的修改应逐级向上申请,必须得到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的批准。

  4.2.5.涉及电网安全的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经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领导批准,由值长向上级调度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执行。

  4.2.6.夜间或事故紧急情况下,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申请可由值长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请示,得到有关领导口头同意后,由值长批准并做好记录,事后必须按要求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4.3.下列情况应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

  4.3.1.安全自动装置故障,需退出运行方可进行处理的。

  4.3.2.保护(联锁)异常,需将装置退出进行处理。

  4.3.3.自动装置、调节回路参数、保护(联锁)修改定值的工作。

  4.3.4.由于布置安全措施,需要将保护(联锁)退出运行时。

  4.4.按电网调度指令投退的自动、保护装置无需填写申请单,但必须按要求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中详细记录。

  4.5.自动装置工作不正常时,运行人员可立即将自动切除,手动进行必要的调整,并通知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应尽快组织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恢复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4.6.保护解除可能会引起设备损坏或跳闸的,必须按《工作票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申请单不能代替工作票。

  4.7.所有的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入、停止,修改定值,申请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向运行部值长说明原因,并说明此装置、定值的作用及对哪些设备运行有影响等。

  4.8.运行岗位值班负责人,应全面分析装置投入(退出)后对设备、系统运行的影响,作好事故预想,主要辅机及以上设备的保护(连锁)投退、定值修改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共同讨论制定,经批准后方可按措施进行相关操作。

  4.9.流程

  4.9.1.提出申请

  4.9.1.1.根据生产需要,由申请单位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申请单一式两份。

  4.9.1.2.各种自动装置计划维修、试验需停运时,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应于前一天提出申请,批准后交由值长安排执行。

  4.9.1.3.申请单位应详细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中以下各项内容:

  4.9.1.3.1.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名称;

  4.9.1.3.2.用途;

  4.9.1.3.3.申请退出(投入)运行的原因(若为定值修改,则还应注明定值的原始值和修改值);

  4.9.1.3.4.申请退出(投入)运行时间;

  4.9.1.3.5.退出期间的主要安全措施;

  4.9.1.3.6.申请人签名;

  4.9.2.申请单的'审批

  4.9.2.1.申请单位专业主管审核,运行部专业主管会签,申请部门部长(副)复审,副总工程师批准;

  4.9.2.2.根据所投退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重要程度,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签署批准意见。

  4.9.2.3.申请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后,与相关措施一起交由值长许可执行。

  4.9.3.申请单的执行

  4.9.3.1.批准后的申请单,一份交值长收执,另一份由监护人收执。

  4.9.3.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检修人员或运行人员按申请单内容执行操作。

  4.9.4.装置退出操作

  4.9.4.1.由执行人与监护人按申请单内容核实安全措施无误后,汇报值长。值长下令开始执行,由执行人进行操作。

  4.9.4.2.操作结束后,在申请单上记录操作时间,执行人与监护人分别签名。汇报值长。

  4.9.4.3.值长将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时间、原因等详细记录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及工作日志内。

  4.9.5.装置投入操作

  4.9.5.1.申请单位负责人全面检查装置具备投入条件后,汇报值长。

  4.9.5.2.装置定值修改后,修改人应在申请单内详细注明修改后的装置定值,以及是否具备投入条件,并签名。

  4.9.5.3.经核实无误后,值长下令开始执行,由执行人进行操作。

  4.9.5.4.操作结束后,在申请单上记录操作时间,执行人与监护人分别签名。并汇报值长。

  4.9.5.5.值长将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时间、原因、修改后的定值等详细记录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及工作日志内。

  4.9.6.全部执行完毕的申请单,两份均保留在值长处。由值长负责定期归档保存。

  4.9.7.任何保护(连锁)的投退以及定值修改,必须及时做好执行情况记录、更新定值清单并保留原始定值记录。

装置管理制度13

  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相关管理

  5.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相关记录

  6.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装置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生产装置开工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二条 彻底清理检修现场,拆除临时电源线、脚手架、施工机具外运,做到文明开工生产。

  第三条 高温设备管道附近不能有破油布、木头等易燃物,检修时破损或新安装部位的保温层要恢复好,管沟井盖要盖好。

  第四条 转动设备要装好安全罩,梯子、平台、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完好,压力容器安全阀须定好压,安全阀前的阀门处于全开位置。

  第五条 为防止检修时的'残留物堵塞管道、阀门,损坏设备,必须进行吹扫、清洗、试密。

  第六条 逐点抽出检修时所加的盲板,不得遗漏,工艺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投产。

  第七条 装置开工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他人不得直接向岗位操作工人下达操作令,防止多头指挥,严格按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操作。

  第八条 要向生产班组公布开工方案,讲解装置检修后的变动情况,使每个参加开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第九条 按工艺流程逐个审查各系统,确认无误,做到开工时不窜物料,不窜汽、不憋压,防止物料泄漏或走错流程。

  第十条 要做好油品的脱水工作,保证进入装置的油不带水。

  第十一条 各加热炉点火前要分析含氧量,防止点火爆炸,禁止用汽油作引火物。

  第十二条 装置升温要按规定的升温速度进行,对螺栓紧固部位及时进行热紧。

  第十三条 在操作调整阶段,密切注意运行变化,力求平稳操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向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在生产装置区内应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物(打火机、火柴);严禁穿钉子鞋;严禁擅自架设临时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无阻火器的机动车驶入装置区。

装置管理制度15

  总则

  为确保冲床安全装置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冲床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冲床,加或不加安全装置的冲床,均要钉装明显安全装置内容的标牌,对属于安全生产的冲床为菱形红底白字并标明安全装置的形式,如光电式、机械光电式等,以便于检查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将标牌破坏丢失。

  2各单位对已加装的安全装置,应汇集技术资料并绘制正式图纸,妥善保管,列入技术资料之一,便于今后维修制造和使用。

  3各种冲床安全装置的维修保养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车间可责成设备员、安全员和维修组负责此项工作。

  4设备大修时,安全装置由车间拆除、保管并在设备大修后负责安装和调试,操作者进行验收。

  5冲床安全防护装置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冲床设备的'操作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移动,如发现安全装置有零件丢失等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操作者在冲压工作前应对冲床安全装置认真进行检查,对灵敏度、可靠性等逐一落实,确认安全防护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进行冲压工作。

  7对于进入模口的危险冲压作业,必须使用安全装置进行工作。安全装置损坏、失灵时禁止作业。属于安全作业的冲压工作,可暂不使用冲床安全装置(手不进入危险区)。

  8对应使用安全装置的各类作业,操作者未使用,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按严重违章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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