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5 09:35:19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

  【颁布单位】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2

  管理处的所有办公设备都是公共财产,任何人员无权损毁及因私使用,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所有办公设备须由电脑文档管理员负责管理及操作,要求负责人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懂得基本的维修常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设备,每天上班开机、操作,下班关机。

  2.清理设备卫生,保持设备干净。

  3.更换复印复印机炭粉,电话机消毒膜,打印机色带,传真机和复印机纸张等。

  4.定期保养检修设备。

  5.登记使用情况(使用人、日期、内容、打字内容提要等)。

  二、办公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先公后私,先急后缓,先客户后自己,能节省不浪费(通长途电话尽量简短不罗嗦,大批量文件以腊刻油印而不用复印机复印等)的.原则。

  三、微机(电脑)的使用只限于工作,任何人不得用电脑干私人事宜(如打私人文件),禁止用电脑玩游戏。

  四、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请技术人员修理,除此之外人员不得擅自鼓弄,以免加重故障。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3

  为了更好地保证泵站设备长周期运行,贯彻以维修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狠抓责任制、包机制,充分调动操作工,维修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设备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维修工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同是做到:

  (1)每天定时上岗检查自己所负责设备的运行情况,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2)发现设备缺陷,若不停车可消除的应立即组织消除,需停车消除的,及时向设备管理员反映,由设备管理员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消除之。设备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3)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4)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防腐、防冻、保温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5)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6)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润滑部位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

  二、操作工作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同时必须做到。

  (1)坚守岗位,按设备巡检路线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若发现润滑油液位低于最低限度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乳化时,应立即换油。

  (3)对于动设备要定期切换,备劝每天要盘车。

  (4)保持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业法”。

  (6)积极支持维修工的工作,及时向维修工反映设备运行情况。

  三、设备管理部门对岗位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有监督指导权。

  (1)定期抽查操作工和维(检)修工的巡回检查记录及现场情况,对执行巡检制度好的单位(个人)有权向上级部门推荐,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执行不好的给予批语和适当的经济制裁。

  (2)对站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苗头及不正常状态,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尽早消除。重大隐患而暂时又未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及时研究消除缺陷的对策。若缺陷严重,而又危及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4

  1、动力科、生产技术部、安监处、供应公司应根据矿上设备需求,做好设备选型、计划、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和报废签字等工作,加强前期管理。

  2、矿需要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动力部门提出增加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供应公司、财务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购置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环保节能,选购的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购置计划应由供应公司同各部门共同编制,经主管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设备到货后,应由供应公司组织验收。

  4、验收合格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后使用,暂时不用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5、动力部门、供应公司要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将全部图纸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交由资料室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6、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动力部门、生产技术部要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后应由安装、使用、安监、生产技术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

  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条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设备科必须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实施设备前期管理做好设备的规划投产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应由技术副厂长主持,副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第八条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的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第九条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2、设备的生产效率;

  3、生产的产品质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环保性;

  6、设备的适用性;

  7、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8、设备的可靠性;

  9、设备的维修性;

  10、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条外购设备的订货,首先选择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型号,选择制造质量确定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两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对比,从中选定。

  第十一条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第十二条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帐,逐项登记,与技术措施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管资金平衡的副厂长、副总工程师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第十四条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厂长决策批准。

  第十五条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设计师办公室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第十六条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厂长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设计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

  1、自制专用设备使用说明书;

  2、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3、配件、附件清单;

  4、备件图册;

  5、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6、精度检验单;

  7、试车验证记录;

  8、合格证;

  9、费用结算表副本。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6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良好的设备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1.2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操作、维修与管理的人员。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2.2各车间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3.工作程序

  3.1设备建档工作。

  1)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2)设备使用、保养定人定机。生产部编写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3.2设备使用要求

  1)三好

  用好: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

  管好:设备专人使用,非经主管允许,非操作人不能使用和改动设备。

  修好:操作工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四会

  会使用:操作者要学习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会维护:学习和执行维护润滑规定,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会检查: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和易损零部件,懂得设备正常、异常的基本知识,协同维修工进行检查并找出问题。

  会排除故障:熟悉设备特点,懂得折装注意事项,会做一般的调整,协助维修工人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水,垃圾清扫干净。

  润滑:按时加油,油质符合要求,保持油路畅通。

  安全:定人、定机,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监测异常,不出事故。

  4)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3.3设备保养

  3.3.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由操作工负责完成,每天进行一次)。

  设备日常保养内容:

  (1)检查(包括班前、班中、下班时的`检查。)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合理润滑和加油。

  B.班中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检查皮带是否松动。

  D.检查制动开关是否正常。

  E.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

  F.检查易于引起故障和发生故障的部位、机构和机件。

  G.班后做好设备的清扫、润滑工作。

  (2)紧固

  检查易松动的螺丝并上紧。

  (3)润滑

  依规定添加润滑油。

  (4)清洁

  清扫、擦拭设备

  3.3.2设备一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作负责完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内容如下:

  1)设备各部位零件的维修及更换;

  2)检查车床导轨的间隙,发现隐患及时调整;

  3)设备传动带的维修及更换;

  4)检查、疏通润滑系统;

  5)检查切割机的锯片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

  6)检查砂轮机的砂轮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和异常。

  3.3.3设备二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负责完成(每年进行一次)

  二级保养内容如下:

  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协助(也可完全由维修工作进行)。

  二给保养内容技术性要求高,保养内容为:

  (1)设备定期大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2)对各主轴箱、变速传动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并换油。

  (3)设备精度检测、设备精度的调试。

  (4)检修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3.4定期检查考核

  3.4.1没按要求保养的操作工,要与经济责任挂钩。

  3.4.2为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生产部、各车间主管不定期进行监督、稽查。

  4.3 10至15天由生产部会同生产车间对设备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7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8

  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2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器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潜水泵在防爆区域使用时必须满足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4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上锁。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

  (四)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受限空间内,应使用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6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规定、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8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盘)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管理,提高农网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的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电网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网生产设备是指各县供电区域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设施及附属(辅助)设施,包括电网一次设备、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设备、电网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电能计量装置、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

  第三条

  设备大修是指为恢复现有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原有形态和能力,按项目制管理所进行的修理性工作。对于实施状态检修的生产设备,设备大修对应于其A类、B类检修。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性支出,不包含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中第一级目录对应设备的更换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改造是利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等,对农网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资产进行更新、完善和配套,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智能化、环保等要求。生产技术改造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

  第五条

  生产技术改造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输、变、配电设备(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设备(施)运行可靠性。

  (二)提高电网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施技术水平。

  (三)公用系统、水工建筑和生产辅助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四)降低线损、站用电等,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性。

  (五)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六)完善试验、检测、监测等装备和手段,提高设备状态检测及运维能力。

  (七)推广应用电力技术进步成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和电网智能化水平。

  (八)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事故措施。

  (九)其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按电网发展规划要求实施的涉及电网结构改变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整站整线改造、设备升压、主变增容改造等项目不纳入生产技术改造范围。

  第七条

  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以安全、质量、效益为核心,强化综合计划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在实施设备状态评价及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级实施、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八条

  本办法对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原则、范围、项目前期、计划、实施、管理考核等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所辖市供电公司、县级供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

  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省公司农电工作部是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对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大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订公司大修工作技术原则、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审定全省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

  (三)协调全省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公司系统大修工作,组织对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全省农网系统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与措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农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工作规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限上项目上报,负责对限下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上报。

  (三)组织年度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对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限上和限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项目决策和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划分标准

  (一)根据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重要性和资金规模,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1.限上项目:

  (1)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2)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3)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4)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5)省公司指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2.限下项目:限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为限下项目。

  (二)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以固定资产为单位立项,不允许将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设备类型的若干独立项目打捆作为一个项目,也不允许将一个独立项目(同一台设备、同一条线路)分解成几个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

  (一)可研报告编制

  1.限上技改项目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深度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其他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以下统称“项目可研”)应包括依据公司检修定额等标准确定的项目费用估算。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对于不需要工程设计的项目可由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资产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二)限上项目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其他项目由各市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并报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储备管理

  (一)为加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建立省公司和市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

  (二)储备库项目为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的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各单位应在设备状态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电网运行情况、预防事故重点措施及工作要求,动态建立和调整项目储备库,作为年度设备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来源。

  (三)储备库项目应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可研评审,完成可研评审的项目方可纳入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排序。

  (四)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需要,统筹开展储备项目可研报告编审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市公司完成下年度相应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并将限上项目可研报告报送省公司农电工作部。12月底前,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各市公司按照项目审批权限批复项目计划,并分别纳入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规模按上年度资金规模的1.2~1.5倍控制。

  (五)编制或调整年度计划时,应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和电网运行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储备项目,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六)对于进入储备库时间超过

  年且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或因特殊原因已不符合大修条件的项目应转出储备库,需要继续作为储备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调整

  (一)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二)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

  1.因电网运行、物资采购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

  2.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实施设备大修;

  3.其他导致设备大修计划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三)年度计划调整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公司应按照计划调整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编制程序,在九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经审核通过的设备大修技改年度调整计划统一下达。

  (四)对于不影响各单位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的项目调整,在经公司审核并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后可先行实施,待公司综合计划调整时一并履行调整程序。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项目由各单位依据项目资产归属和项目批复情况分别负责管理,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对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外包工程设计、外包施工、项目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各单位应加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审核,并参与项目物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

  (二)根据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特点,对于委托原设计单位设计,以及零星物资采购、非外包施工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出项目可研确定的规模及估算。因实施条件或实施内容发生变化造成超概算,应按照初步设计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其中项目可研审批单位应指定人员参加评审。对于突破可研估算10%及以上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施工管理

  (一)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贯彻落实公司生产设备检修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全过程管控,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督导。

  (二)对于外包工程应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的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

  项目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任务书、技术资料等,组织班组、工区、项目单位进行三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交付生产运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算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交付生产运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检修任务书、实际检修工作量编制结算书,经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审定后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报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项目单位应在验收后按照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及格式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设备大修工作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管控,提高检修质量,努力降低成本,提升大修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统计管理,按时向省、市公司农电工作部报送统计报表(报告)。每月

  日报送上月设备大修项目和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情况统计报表;每季度首月

  日前报送上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报告;每年

  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生产设备大修工作总结。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大修管理。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0

  物业部所有办公设备都是公司财产,任何人员无权损毁及因私使用,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所有办公设备须由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操作,要求负责人具备熟练操作能力,懂得基本的维修知识,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设备,每天上班开机、操作,下班关机。

  2、清理设备卫生,保持设备干净。

  3、更换电话机消毒膜、打印机色带等。

  4、定期保养检修设备。

  5、登记使用情况(使用人、日期、内容、打字内容提要等)。

  二、办公设备的使用要遵守先公后私,先急后缓,先客户后自己,能节省不浪费的原则。

  三、电脑的`使用只限于工作,任何人不得用电脑干私人事宜,禁止用电脑玩游戏。

  四、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请技术人员修理,除此之外不得擅自拆弄,以免加重故障。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1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3)、煤机上顶板挂梁过顶,端面距不得超过300毫米,并于长梁头点柱,必要时需加长钢,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 、 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2

  1.学校所有电教设备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入后,经验收后登记入帐,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2.学校各部门借用相关电教设备时,履行相关借用手续方能借出,借出后的设备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电教员有跟踪监督管理的责任。

  3.班级的投影机、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班主任负有主要管理职责,在班级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电教员应定期对班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在每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中,电教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发现管理漏洞应及时督促改正。

  5.对电教设备每学期应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一次,保证设备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电教员应帮助任课教师学习掌握各种电教设备的使用常识和方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减少故障的出现。

  7.各班级应确定一名电教协管员,经电教部门培训后,协助班主任管理电教设备的日常使用,电教协管员还要在班级的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试验电教处报告。

  8、学校的电教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由学校统一修理,对非正常使用出现的设备损坏,根据情况有责任人负责赔偿。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3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4

  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办公设备包括电话、电脑、打印机、收银机、验钞机、空调等)

  一、每台电脑指定专门人员上机,负责日常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二、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三、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上班时间人员短时间离开电脑,必须设置为密码保护界面,下班后所有设备(服务器除外)必须关闭。

  五、办公室空调不得随意开启,严禁出现办公室无人情况下的`运转。

  六、打印机、复印机严禁长时间打复印。收货部打印机使用频率较高,纸屑产生较多,致使散热效果变差。为了避免机器温度过高而影响使用寿命,需要关闭电源后进行定期清扫。(每周一次)

  七、设备出现故障,严禁私自拆卸,第一时间上报且由专业人员来完成维修。

  八、爱护设备,不得野蛮使用。原则上采用“谁使用、谁负责”。

  九、如出现上述情况的任何一项,每次考核20元。

  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5

  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章附则

  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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