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14 09:00:1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欠薪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欠薪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欠薪工作总结

欠薪工作总结1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从“治边稳藏”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维护了雪域高原的用工秩序。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要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关于根治欠薪的各项决策部署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书记李富忠如是说。

  抓制度构建 重依法治理

  2022年1月29日,20名拉孜县农民工来到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送上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人民,排忧解难树形象”的锦旗。

  这14个字的背后,是人社厅工作人员不畏艰辛、多方协调,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跟进、调查取证,成功追回欠薪的故事。

  “看到你们实打实为我们办事,我们干起活来没了后顾之忧,挣钱过好日子的心气更足了。”拿到工资后,农民工代表如是说。

  2012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启了从问题导向迈向法治治理的新进程。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十年间,西藏先后出台30余项系列文件,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制度框架下,西藏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依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举措,截至目前,自治区实名制管理项目共9797个,实名登记118.7万人次,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9020个,实现银行代发工资145.63亿元。

  “从2019年起,自治区、地(市)、县(区)成立的根治欠薪联席会议升级为领导小组,并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重要节点成立专班,各部门分工合作,依法治理力度再次提级。”西藏自治区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洛旦告诉记者,当地人社部门先从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入手,逐步向其它领域推进;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考核、平安西藏建设考核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督查,促进根治欠薪深入推进。十年来,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网络逐渐织密,实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管共治。

  抓队伍建设 重基层素质

  “我们21个人在某公路项目上打工,从8月3日开始,项目部以没钱为由,一直推脱不支付我们的'工钱……”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收到农民工吉依呷在网上的留言后,立刻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欠薪案件督办函。

  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即行动,经核查,该工程属某道路施工项目一标三分部,其土方班组负责人拖欠吉依呷等20名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该标段马上支付工人工资20.5万元,剩余工资由业主方直接代发,保证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

  这是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果断处理欠薪案件的一个片段,也是治理重心下沉的具体体现。十年来,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在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上不断加码,在提高效率和处置有据间找到了支撑点,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治理效率与队伍素质直接关联。西藏自治区先后组织1500余人次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线下培训等;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培训100余场次,参训人数5万余人次……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基层能力建设是执法基础。十年来,西藏自治区重视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建设,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明确专项经费支持范围;规范执法标准和监察管辖范围,规范办案文书、办案程序,使监察执法规范化。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200余名工作人员,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了联系方式,12333劳动保障维权、行业部门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让农牧民投诉有门。”拉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拉巴次仁如是说。

  抓源头治理重提前预防

  “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山南市加查县人社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未履行。该公司行为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故决定予以列入。”

  2022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2017年,西藏出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018年,又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目的都是用制度守护社会诚信环境,让失信者受限、守信者受益。

  “市场准入、招投标、税收优惠等方面全方位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违法者保持高压态势。“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戚志刚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共评定企业ABC等级2638家,推送重大劳动保障违反行为130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管理名单39个,持续巩固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治理态势。

  法治宣传是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预防措施之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出租车顶灯、人行天桥电子屏幕等,人社部门全方位宣传根治欠薪相关信息,以汉藏双语制作发放宣传单、手提袋、海报等宣传品,向自治区内农民工和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截至目前,自治区人社部门共印制宣传册115.9万余份,举办现场法律讲座689场次,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05万余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十年来,西藏自治区各地人社部门逐渐摸索出源头治理的心得。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分靠政府监管,九分靠企业落实。依法规范管理,不发生工资拖欠,既是保障广大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要求,也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2022年2月17日,在林芝市人社部门举办的辖区内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劳资专管员和负责人的培训班上,西藏劳动监察局副局长王成刚现场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培训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后来在实地检查中,参加过培训的企业对实名制制度力度重视程度特别高,落实也特别到位,极大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林芝市人社局副局长玉珍如是说。

  在那曲市,凡施工企业投标新开工项目,必须由招标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无欠薪证明后才能参与投标。无欠薪证明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限制了欠薪企业参与新项目建设,大大减少了企业欠薪行为。

  在日喀则市,人社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将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代发情况、考勤记录等信息全部录入,每月按工资支付周期进行数据分析,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落实按月足额支付或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处置,从而实现将欠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各类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均实现了“两清零”,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达100%,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2%、33%、40%,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欠薪工作总结2

  一、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截止11月,我局解决欠薪案件37件,涉及农民工人数270人,金额712万元,补发工资人数270人,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712万元;日常调处矛盾纠纷56件,涉及380人480万元;对9家单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出行政处罚,收取罚金105万元,比去年增加100多万,督促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工资代发工资2.36亿元。

  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我局联合其他单位开展专项支付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行为,摸排矛盾纠纷。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xx、20xx年两次荣获全国清理人力资源市场先进单位;二是着力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通过电话预、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年度审查工作,并对发生过欠薪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有效减少欠薪隐患;四是联合卫健委、医保局、妇联、总工会,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主要对高新区企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三、办理无拖欠证明审核工作

  我局积极与住建局打好“组合拳”,严把企业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批,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合理制定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程序,结合无拖欠证明开具,督促企业在鹰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今年,我局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35起,开具招投标无拖欠证明280余份。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4件,其中因拖欠工资被公布3件,向发改委信用中国平台推送行政处罚案件5件。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7起,参加行政诉讼2次。以上行政执法行为在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倍受群众称赞,对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政执法成效、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欠薪工作总结3

  一、高度重视,广为宣传,扎实工作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预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欠薪工作总结4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

  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时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时间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

  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

  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欠薪工作总结5

  根据省市《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xx]2号)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xx]3号)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隆薪联发[20xx]2号和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6月30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区人民政府分别与21个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20xx—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32份。将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7月10日召开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70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区组织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328人,印发资料2569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207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37件,涉及人数794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489.39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2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49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44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49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49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43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47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5717.9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500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欠薪工作总结6

  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了切实做好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门安排人员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攻坚专项行动,避免年关“讨薪难”的集中发生。现将专项行动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重点对20xx年在建项目的7处水利工程进行了排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州区20xx年项目、白家河黑沟村至娘娘坝村段堤防治理工程、秦州区白家河郭陈村至南峪村段堤防治理工程、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猫眼沟柳沟村段堤防工程、天水市秦州区关峡水库工程、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天水市秦州区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进行了全面的排查、自查,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

  一、农民工欠薪隐患排查情况

  在专项行动排查中运用“三查两清零”排查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权益告示牌、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记录、专用账户管理、纳入“陇明公”管理等制度、人工费用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情况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我局在建的水利工程都对进场工人均建立了农民工档案管理台账,采取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明细清楚。不存在招标人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倾向性招标、违法发包;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采取虚假手段骗取中标;中标人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活动;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过欠薪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建工程均存在问题是农民工用工大部分属临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用工时间较短,且人数少,施工结束后用工人员的工资只能采取面对面进行现金支付工资,对这类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比较困难,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难以落实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制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效率,及时高效的帮助欠薪农民工讨工资。

  二是逐步推进农民工资实名制,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逐步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基本实现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惩戒体系,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重大欠薪黑名单企业,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流汗不流泪。

欠薪工作总结7

  根据《关于开展1每年度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治办欠发[1]6号)文件要求,我局从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督导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中小企业诚信健康稳稳固发展。现将1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同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为防止此项工作不出偏差,落到实处,实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扎实开。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活动,向工人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建设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妥善处置拖欠工资问题。通过深入企业一线走访农民工、查看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签订合同、工资发放确认资料、对全县中小企业逐户进行拉网式逐一检查督查,准确掌握全县中小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置,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一是监督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二是督促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责任。三组织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责任及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四是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及用工单位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资的项目施工单位,责令拿出解决问题方案,及时处理,不断强化部门监管和督查督办职能。五是督促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并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1年以来我县中小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但受市场低迷、企业生产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企业及用工单位资金紧缺,拖欠农民工工资在个别领域有所抬头。

  (二)由于建设项目增多,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企业与工程建设单位存在劳资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有时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三)个别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知识水平较低,一旦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拖欠工资,不能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决问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督促用工单位严格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二是检查企业及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三是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是督促建设单位制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三)定期督查检查。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企业、工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欠薪工作总结8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内农工发〔20xx〕1号))有关要求和我局职能职责分工,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配合做好欠薪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大型企业年报公示情况。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监信监(司)函〔20xx〕70号)要求,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事项”,要求大型企业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大型企业新增年报事项包括: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截至6月30日,全区239家大型企业,已全部报送年报。二是继续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欠薪信息协查工作。20xx年配合人社部门核查欠薪企业60余户,并对未按规定公示欠薪信息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扎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市场主体的登记、年报、即时信息,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涉企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关联整合、统一归集公示,并将归集的涉企信息按时同步至自治区发改委的“信用中国”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了部门间互联归集共享。截至20xx年12月3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185533、行政处罚信息189793条、司法协助信息25212条、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信息208条、重大税收案件信息51条。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一是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对归集的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信息的主体,依法予以联合惩戒,明确了具体的惩戒措施。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xx年版)》细化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内容。二是依法依规将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0xx年,将继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积极与人社等部门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扎实开展整治欠薪工作,将未按规定公示欠薪信息的企业列入经常异常名录,并将名单反馈相关部门。

欠薪工作总结9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科学性和按月足额支付的可控性,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完成,无拖欠农民工事件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定期组织各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相关的宣传工作,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各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都能够按月足额支付;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施工企业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求立即整改并制定具体的支付计划,对未履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每一次都记录存档,年底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时扣分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上访未处理的企业,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队联系企业法人来施工场地现场支付欠款。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定期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核实是否有固定的劳资专管员和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合同签订、考勤表、工资支付流水、日志的规范记录和用工登记表,现场随机询问农民工代表关于工资的支付情况和居住安全情况,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按月足额发放做到所有建设项目无拖欠,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所有项目未发生上访等事件的目标。

  三、存在问题

  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要求施工企业按要求备案农民工管理的相关资料,积极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社会保险。

  (三)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让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的发放,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更好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欠薪工作总结10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欠薪工作总结11

  一、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xx〕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二、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三、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四、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审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七、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问责情况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九、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实名制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十一、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十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十三、依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十四、本地区欠薪问题发生和解决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欠薪工作总结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枣治欠发【20xx】3号文件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行动任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枣强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枣强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我们利用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和街道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努力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知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扎实推进自查和排查。我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了各乡镇、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工程项目22个,涉及工人3400余人,经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目前我县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3、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12月10日—12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了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为止,根治欠薪行动共排查8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078余人。目前没有发现拖欠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导致欠薪的源头性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依然存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纠纷,在施工企业、包工头抽取个人利益后,最终将纠纷矛盾转嫁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这是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

  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人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仍存在以班组长手工记账等问题;发放工资应当实现银行代发,仍有部分项目现金发放为主。

  3、受外部经济影响较大的加工制造业欠薪问题突显。部分加工制造业,特别是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自身生产能力依赖外部经济环境,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链条中哪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工人工资的拖欠。

  4、近几年,通过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投诉意识显著增强,维权手段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民工被欠薪后,并不选择按照程序办理,而是绕过投诉,直接通过上访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33服务电话投诉。今年下半年,通过衡水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或12333服务电话转办的案件数为20余件,而20xx年全年转办数为7件。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既有工作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一步靠前布防、靠前指挥,持续发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源头预防。狠抓“两金”、“三机制”、“一入罪”措施落实见效,下大气力推动将“两金”、“三机制”落实到每个建筑项目,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和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切实保证“两金”、“三机制”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落实。同时,通过微信平台、智慧枣强等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的效率,及时高效的为欠薪农民工讨加工资。加强对企业的现场和非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我县产业较为密集的玻璃钢制造、输送机械加工、皮毛加工业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将隐患纳入视野、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工作,加大“黑名单”的列入力度,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激励企业守法诚信。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这场硬仗。组织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进一步聚焦欠薪行为,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争取做到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欠薪工作总结13

  今年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区住建局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度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劳务用工行为,积极预防治理欠薪问题,全面落实“无欠薪”各项工作,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平稳有序。

  一、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制度,全区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在建筑市场监管上,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牢抓住手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分析建筑市场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在日常监管中,住建局采取“双随机一抽查”、专项检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工作措施,保持了对清欠工作的高压态势。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xx次和重大节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筛查xx次,下达整改通知xx余份,消除拖欠隐患xx余起,切实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截至目前,我区在建工程项目xx个,其中房建工程xx个,总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市政园林工程xx个,装修工程xx个,总造价xx亿元。现有劳务作业工人xx人,实名制落实xx,工资与工程款实施分账管理xx、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xx、银行代发工资xx、维权信息公开xx、工资足额支付xx。

  在处置欠薪投诉方面,今年全区共受理农民工投诉xx起,涉及总额xx万元,涉及农民工xx人,三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xx、xx、xx。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恶意讨薪和群体讨薪事件。同时年关将近,我局依托“六项制度”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工资支付储备金的落实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与短板问题

  我区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在市场监管和工作措施上还有漏洞和盲区。一是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完善,劳动合同代签现象严重,农民工花名册对工人进退场记载情况更新不及时,现场电子考勤形同虚设,为拖欠工资埋下了隐患。二是建筑市场外围环境影响滋生欠薪隐患。今年楼市低迷徘徊,开发商后期资金压力增大,预储金后期缴存乏力,可能导致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同时新冠疫情影响造成的人员流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地务工人员短缺,我区建设行业已经出现“用工荒”。为招募工人,个别施工企业将工资直接拨给“包工头”,也为欠薪埋下隐患。

  三、压实责任,再足干劲,坚决打赢治欠保支工作“百日攻坚战”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百日攻坚战”,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切实压实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推动全区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全区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治欠保支工作专项大检查,加大清欠政策的宣传力度,逐个项目摸清底数,如: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民工数量、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拨付等基础情况,认真排查拖欠隐患。对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量劳务经济纠纷引发的欠薪上访案件要及时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无果的,及时移交人社部门。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全区重点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列入重点稽查范围。对劳务管理混乱、存在分包转包行为、欠薪风险大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管。同时,要切实压实建筑施工领域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补充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储金)资金,不得延迟拨付,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用工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确保按时把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个人账户。若建设单位拨付不到位,施工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支付,同时停止施工。因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未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应先行垫付。

  (三)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治欠保支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督导问责。一是建立清欠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对重要案件成立专案组,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督办。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双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集中办公,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打击欠薪行为。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欠薪重大违法行为,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依法依规通报相关部门,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由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

  做好“无欠薪”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区住建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推动落实全区在建项目“无欠薪”工作。

欠薪工作总结1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处置工作。为300多名农民工代发工资800余万元,对本年度已办结的98个欠薪案件全部录入智慧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上线率达100%。办结率95.23%。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公安机关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

  (二)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执法月专题培训会,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劳资专管员100余人参加。二是以“就业人才交流会”“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利用普法宣传、联合检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维权。

  (四)保证金收缴工作。截至三季度,差异化缴存金额630万元;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800余万元。

  (五)执法检查工作。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xx年4月1日至 5月25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共出动60余人次,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劳务派遣公司20家,通过检查共发现未依法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2件、其中1户持证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报回复;吊销和撤销许可证2件。

  2.夏季执法月活动。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个。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件。针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一用人单位依法为17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宣传资料。

  3.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专项行动。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抽调执法检查的.人员9人,分为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6家,其中企业11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约750人。查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案件1件,已当场责令企业改正,未发现超时加班等其他问题。

  4.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3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2份,为2家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30.08万元,并对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已整改完毕。

  5.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本年度我县书面审查总任务为600户,目前已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51户,完成进度为108.5%,涉及劳动者3.1413万人,推荐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3户、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4户。

  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此次抽查涉及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等共计6项抽查任务,联合市场局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企业6户。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当前清欠工作。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贯彻落实“四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根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行业欠薪问题,严格查处,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履行的企业依规纳入“黑名单”,督促工程项目、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加大信访案件处置力度。针对信访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促进案件及时化解。

欠薪工作总结15

  20xx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武川县住建局认真落实关于上级关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从就业服务、安全培训、工资保障、住房关爱等各方面开展工作,为我县建筑领域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企业用工,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住建局全力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对在建工程全部推行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工资要求设立分账管理、专户发放,确保专款专用。把隐患卡死在源头,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我局日常对在建企业劳务用工进行巡查,规范企业用工方式,对有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的企业,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工程款拨付,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住建局将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保护

  20xx年5月住建局召开了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00余人参会,切实加强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工作环境安全。

  我局多次组织人员现场对在建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教育等,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向广大农民工广泛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用电用气、消防与火灾防治规范施工行为,加强农民工自身安全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保障解决农民工其他诉求

  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力度,对在城镇务工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支持其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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