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时间:2022-05-31 18:01:0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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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何以笙箫默》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

  等待。

  安静的夜。

  在寂静的有些可怕的校园里漫无目的的散步归来之后,终于读完了顾漫的这本《何以笙箫默》。

  何以琛在等待了七年之后终于还是等到了赵默笙,这个让他一辈子难以忘却,难以释怀的女人。故事的结局简单却又真实,没有留给我们太多的想象空间,读完似乎仍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爱?

  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弱的心一个坚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他变得残酷,对自己,也对那些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人,这种伤害,我们不需要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弥补,因为爱,肯定会有伤害,这是必须承受的,既然如此,那就坦然接受吧。

  赵默笙,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写她。我只知道,她在慢慢成熟起来,她没有放弃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当那份期待已久的幸福不期而至时,她也在与自己苦苦挣扎,可她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

  何以玫,站在局外,我们或许会不禁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顾漫显然也对这个人物有些同情甚至可怜,在故事的最后又把她单独拿出来另成篇章,不仅没有任何多余之感,反而更加让我们深深的陷入对现实爱情的思考。她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以琛,失去了自己同样弥足珍贵的等待中的青春,失去了自己对真正爱情的那份奢望,虽然这份爱在一开始就注定不属于自己。她学会了一个人慢慢的去习惯,习惯一些人,习惯一些事。“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小屋里,阳台上的那盆花何时盛开过?又在何时花落?花儿的确是开过,为了他,虽然也许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当年彼时的那阵芬芳已经证明了那一切。可是现实往往是带着几分残忍,漫长的岁月终究留不住她期待永恒的花香。回过头,再看去,只剩一抹残红在空中摇曳,证明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何以玫会很“幸福”,傻傻的幸福着过一辈子,因为那个人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不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是,这份幸福并不是她所能给的。

  其实,还有一个人———应晖。他的命运与何以玫竟有几分相似。“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这是他给默笙的最后一封信,遗憾的是默笙没有在关闭信箱的那一瞬间明白过来,这句话里面寄托了应晖太多太多的无奈,或许这也是件幸事,没有让赵默笙在未来的日子里增添更多的愧疚,她已经很累了。有些事,就是如此,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一般,没有给我们任何挽回的机会。应晖,你是否后悔过放默笙回国呢?你以为这样会让她对那个人彻底绝望,却最终没有想到那个绝望的人竟是你自己,这多少是上帝与你开了一个玩笑。别怪她,因为她的心从头至尾都未曾放到过你这里,难道不是么?

  这个故事,一次又一次的让我想起了《围城》里的故事情节,一样的话题,不一样的结局,到底哪种才是我们所想要的呢?

  勇敢去爱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爱,你得到的也将会是爱。

  书桌前摆着一盆翠绿色的郁林仙草,嫩绿的叶子焕发着勃勃的生机,传说它的枝头会在春天长出红色的小小果实,虽然冬天已经渐渐来临,但是这凉意丝毫没有阻挡它生命的脉搏。在这个夜里,我仿佛能听到它静静的言语,在对我——这个守候者,诉说着明年春天的故事。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2

  爱情是生命的一道痕迹,在你以为已经忘记,在不经意间,它会冲破岁月的密茧突然鲜活地呈现在你面前,让你无法逼视,颓然倒地。

  我已好多年没看言情小说了,今天这本小说一下子把我拉回到大学时代,那个不正经读书经常逃课的大学时代,有英语过级、有八百米测试、有麻辣烫,有言情小说,有雨,还有爱情。

  大学专业书太过枯燥深奥,我把读书的热情全投入到言情小说上了。琼瑶的大作大部分在中学已拜读过,上大学就直接看《简爱》、《乱世佳人》、《呼啸山庄》、《妇女乐园》、《珍妮姑娘》,还有玄小佛、华严、亦舒、席娟的作品,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封皮做得很卡通的小册子,那时候安妮宝贝郭敬明什么的还没有横空出世,不然《素年锦时》《梦里花落知多少》一本也不会落下,别看现在觉得怯。熄灯前没看完,就炳烛夜读,还不能细细品味,对头的室友还瞪着两只眼睛等着呢。听说中文系一位兄长的毕业论文是《港台言情小说比较研究》,他是把看言情小说当成一项事业来抓的。

  除了看言情小说好像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有时候也想去图书馆,如果走三步退两步还是能走到图书馆的,如果走两步退三步就怎么也走不到。走到教工居住区,见到两个小男孩在玩石子,大的那个把石子踢开,小的那个追上去也想踢,可是就在快追上时,大的那个又一脚把石子踢开,小的在一旁追总也追不上,我就一直看那两个小孩玩,天色渐渐暗下来,图书馆的座位早已被好学的同学占满了。

  下雨,下雨,这个离家很远的城市总在下雨。

  我的发质不好,头发长到腰际就会开叉,我习惯在周末的午后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有的一根头发上有好几个叉,有的`只有一个叉,到最后我的衬衣上落满细细碎碎的头发。那时宿舍里流行打两副牌的拖拉机,不需要我补缺的话我就坐在窗台边剪分叉的头发,楼下男生呼唤女生的声音此起彼伏。

  买一件新衣服就胡乱地穿在身上,有时候商标都懒得剪;听说方便面便宜了两毛钱,就跑到超市买了一箱子,和室友搬不动就打个车回来,也不觉得自己很愚蠢。

  常常发呆,望着窗外并不蔚蓝的天空发呆。

  如果爱一个人需要长久等待,现在想来就不会觉得太悲哀。何以琛是怎么等待赵默笙的,在那七年里。是寂寞时看看钱夹里的那张一寸照片吗?是跑到小馆子里点赵默笙喜欢吃的笋吗?是经常在搜索引擎里搜索这个名字吗?是否也像我一样生活得漫无目的。

  你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我们性格不一样,兴趣爱好都不同。”我哭着说:“不,我就要在一起,为什么性格不一样就不能在一起?”年少的你找不出什么措辞来拒绝我,你皱着眉头眼睛望向别处,让我不要勉强,那个晚上我一直在哭,你说过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你保证大学期间不再找女朋友后,大片的沉默淹没了我整个世界。

  我遵守着诺言不去找你,终于有一天忍不住了,我突然想起有一把小雨伞在你那儿,那是一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时下起了雨,我跑回宿舍拿给你的,你一直没有还给我。我给你发短信要我的小雨伞,你说你找不到了让我再买把新的,我说我就喜欢这把我就要这把,一天下午你打电话说现在就在我宿舍楼下给我送雨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出去……

  我不是不讲道理也不是无理取闹,我就是想再见见你再听听你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你曾经属于过我。可是你平静地头也不回地离去使我清楚地感觉到这将是我们今生最后一次相遇。赵默笙第一次见到何以琛就赖上他,七年后花好月圆,而我们冬天认识夏天就已经结束。

  如果我象赵默笙一样顽皮可爱地缠着你,如果我当时就抱住你,事情会不会两样,是我不如赵默笙爱得执着,还是你不象何以琛爱赵默笙那样爱我。

  七年了,你还好吗?你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是不是偶尔也会想起我?我就是在今天下午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想起了你,这本小说是一个80后的小mm写的,文笔很新鲜,有好几处我都笑出声来,啊,你知道吗,我已经老了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3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七年,生命的四分之一,简单而无望的等候。用一张图书证上撕下来的照片温习sunshine的温暖,在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午夜梦回时,在莫名其妙的失神时,在每一次成功后品尝寂寥时,痛,恨,然而,还是爱,奈何情深。无数次,从一数到九百九十九,但就是无法从九百九十九数到一千。 一的距离,是横亘七年的岁月。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在书中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缕不负责任,抢走他的心又逃逸了七年的阳光,再一次不期而临,活生生的充斥他的视野。该做些什么?尽情沐浴阳光?还是用七年的阴暗掩过阳光的灿烂?只能逃走,她早已不是他生活中的人,她还是不是他的sunshine?

  笑~~以琛啊,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哈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啧啧,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破功,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物非人非,如何回到过去?我无法想象,以琛听到默笙拒绝与他重新开始是怎样的心情;我更想不到,以以琛的心高气傲,居然会在听到拒绝后二次开口,让默笙不用急着回答~~以琛,认定自己被默笙抛弃的以琛,不再高傲的以琛,站在显眼的地方等待的以琛,为默笙能再度站在他面前而放下了所有心结的以琛,听到默笙婚讯的以琛,让我无法不心疼的以琛,却原来,七年的等待,所有的付出,所有的放弃,连同爱,都没有意义么……

  七年,生命的四分之一,深沉而独孤的思念。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他的背影都看不到。只能幻想,幻想和以琛重逢,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但是,无法重新开始,怎么能够?七年前,披着飘逸长发,毫无顾忌笑得灿灿烂烂,充盈着张扬的天真,饱含阳光气息的赵默笙,何以琛爱着的赵默笙,还是不被周遭人认同,所有人看到以琛带着她上课都很吃惊,向恒不看好他们,以琛的同学说她不像以琛的女朋友,倒像是打杂的,还有以玫,彻底打垮她自信的以玫,更遑论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她一定会让以琛失望,七年前她就曾无数次让以琛失望,那么,七年后,沉郁懦弱的默笙,如何能站在出类拔萃的以琛身边?

  只是太在乎,所以受不起再一次的失去,向来缘浅。那么,就远离吧,远离他的生活,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有些人注定要在一起,就好像有些物质注定会发生化学反应,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只差那一点外力,一点催化剂。当默笙来到以琛家门外,承认爱情,涅磐勇气,就算迎接她的会是伤害,把自己当成一个赌徒,压上所有的筹码,去赌一场婚姻。命运已经注定他是她的丈夫,为什么不早一点行使她的权利?既然找不到没有以琛的地方藏身,索性纠缠到底。

  叹~~实在想不出除了默笙,还有谁能勘破以琛的心防。他的犹疑,多刺和故作冷淡,他发狂的妒忌;她的坚持,包容和柔情,还有,咳咳,她爱的奉献~~男人需要的承诺果然很物质~~~

  这篇文从头看到尾,似乎我都没发现--那句“我爱你”, 而是在向我诉说着,他们更加地承诺--“在一起”。 爱情就是这样,爱不一定要用嘴讲才是爱,爱是一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不论那个他(她)在多么遥远的地方,也不论他(她)是否能找到来时路,我都会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等着他(她)的归来。 爱就是如此地坚定不移。

  顾漫也用《何以笙萧默》给我们诠释了那句人人为之艳羡的--“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如白开水一般的爱情故事,细品就是这样的无杂质。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4

  说句实在话,我是个比较浪漫而又很单纯的人。就说看书吧,人家都说〈图腾格〉好,可我却看不进去,我不喜欢那一类型的书。我比较喜欢那种看后,能让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浪漫的爱情小说。

  一次网上读书,发现《何以笙箫默》这部连载小说,由于每天更新太慢,我就到北方图书城自己买了一本。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百看不厌,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了。

  这本书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故事很感人!它不象一些书那么低俗,感觉很细腻、真实,莫名奇妙的名字,就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看进后,你更会爱不释手。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长,却在字字间写透了爱情的全部!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可以不问理由的,不想结果的等待一个不那么优秀的女人七年,那这个故事表面来看就已经开始吸引人了!

  大学时默笙的出现像一缕阳光照进了自幼父母双亡内心灰暗的以琛的心里,以琛对于默笙除了爱还多了种对温暖的依赖,所以当默笙因为误会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以琛有多么的措手不及和痛苦。可是他决定等下去,甚至就在默笙回来之前,还着手准备出国去寻找她。虽然在默笙回来后,以琛的态度有些冷漠甚至伤人,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七年过去,有多少改变、隔阂与不确定掺插其中。他一直在等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故事用淡淡的语气娓娓道来,可有时就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就能狠狠击在你的心上。抄录几句曾经感动过我的句子: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你不能永远只当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何以》还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对话与情节,让人在一丝痛心之后又能莞尔一笑。

  “默笙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象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

  ”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在大学读书期间,默笙陪以琛听课,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看这本书时,读到感动去,我随着主人公哭过,读到好笑初,我会不自觉的大笑起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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