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6 10:33:27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 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 职能部门合同管理的分工

  第四条 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六、科教处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办学、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 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

  第五条 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一)营业执照。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合同草案,组织相关人员与合同他方进行合同谈判,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按医院要求组成项目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

  三、负责对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址或住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 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报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 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 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四章 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请合作“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章。

  第十一条 “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 ,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 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合同档案,移交院办综合档案科保存。

医院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对每一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逐笔登记,保证做到一日一清。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得收费。

  4、药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数量、单价计费。

  5、一次性耗材严格按照批复的编码、单价计费。

  6、一日清单一式两份,每天八时上班后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打印上一天清单并发放,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护士站留存。

  7、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8、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住院处负责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医院纪委和物价审计科反映,医院必须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

  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医院管理制度4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工作人员衣帽整齐,工作场所整洁。

  3、室内每日通风,紫外线消毒一次。

  4、调钡用具使用一次性口杯,做到一人一杯或一用一灭菌。

  5、钡剂灌肠器必须高压灭菌,肛管按消毒——清洗——灭菌程序进行,做到一人一根。

  6、公用鞋每周清洁消毒二次。

  7、传染病人检查后按常规进行消毒。

  8、血管造影室管理要求同手术室。

医院管理制度5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职工保险制度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职工辞职管理制度

  一、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三、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职工迁调制度

  一、本医院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工应予配合。

  二、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职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职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单位报到。

  四、职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五、调任职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六、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医院管理制度6

  总则

  为维护某某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绩效月薪;

  3、奖励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薪酬管理办法

  五、基本月工资:

  1、以每个月10号发放,按时核发;

  2、月基本工资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

  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

  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

  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

  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险

  十、上班满一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满一年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60%。个人负责40%。

  十三、国内进修学习:

  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年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费用中心负责。

  2、中心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运营总监可以汇报公司给予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费用由中心负责。

  附则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十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心人力资源部。

  十六、医院上班时间暂定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医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我刚接触到医院的管理,好好学习一下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

医院管理制度7

  一、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部门)需购置的医疗设备,由科室(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设备科。

  (二)设备科负责将科室购置设备申请,报主管设备副院长签署意见之后,再将全院各科申购的计划汇总,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要进行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检索专利标准、厂家对比、质量价格优选。必要时由院领导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参考三个品牌制定招标技术参数。

  (四)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由主管设备副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

  (五)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呈报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招标采购,区卫生局派人监督招标全过程。

  (六)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年度计划内项目)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报区卫生局、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审批通过,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公开招标。

  (七)设备科按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及相关手续。

  (八)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负责验收并办理入出库和财务手续。

  (九)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专件档案。

  (十)大型医疗设备实行问责制,认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报告。

  二、药品招标管理规定

  (一)新药购进

  1、新药是指在我院没有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申请购进时必须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充分讨论,科主任签名后向药剂科提交书面申请,需有详细的申请理由,包括与同类药品的比较信息。

  3、药剂科负责对申请购进的新药进行书面评价,并将申请书汇总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决定购进的新药以书面形式呈报院长审批,同意后向药剂科下达《新药购进通知》。

  5、药剂科按《新药购进通知》进行采购,并通知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

  6、申请购进的新药若属紧急用药(指急救用药、特殊用药,包括保健用药),按特殊情况审批:一万元以内由分管药事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之后,由药剂科立即进行采购。

  (二)药品招标根据当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基建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或部门)需装修改建的项目,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总务科基建办公室。

  (二)基建管理人员做出预算后,报主管基建副院长审批或签署意见,再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审批落实;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院基建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再呈报区卫生局审批。

  (四)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医院基建委员会组织招标,参加招标的工程队必须有三个建筑装饰公司以上。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项目,必须报区卫生局委托区采购中心进行招标。

  (五)基建和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特别要避免超预算施工的现象。

  (六)基建项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协助办理财务手续。

  四、供应商评估准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确保采购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多次为我院提供供应服务的.供应商及人员。

  (三)职责

  1、供应商应认真执行投标中的服务承诺,做到服务态度诚恳,供应及时,数量准确。

  2、使用科室应对物资的质量实行监督,及时提出质量意见。

  3、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其供货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和信息分别反馈于科主任和供应商。

  4、采购员每季度负责收集汇总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进行原因。

  5、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综合供应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与供应商沟通。

  (四)工作程序

  1、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应设立供应商名册登记及沟通制度。

  2、采购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如发现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时汇报。

  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供货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和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5、供应商如在年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服务态度不好者,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

  (2)违反规定二次者给予警告。

  (3)违反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标资格。

  (五)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1、验收登记本。

  2、供应商服务评估表。

  3、供应商名册。

医院管理制度8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医院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物资材料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投资使用效益,合理控制医院资本性支出,降低成本,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好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物资材料包括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一次性用品、计算机耗材,特殊卫生材料、劳保家具、办公用品、电料、维修材料及其它与医院有关的物资材料。

  2、后勤科对医院所需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所有物资材料资质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供应工作。

  3、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每周

  4、5日将次周需常用物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填写申请计划,经科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后勤科领取。

  4、后勤科根据科室申报及库存情况编排采购计划,科长审核呈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临时用品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呈报主管院长审批。

  5、批量、贵重物资材料,采取集体招标,确保所购物资材料优质优价,使用安全。特殊物资材料的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书面呈报主管院长签字后后勤科会同使用科室共同进行比价采购。

  6、所有物资材料必须入库验收,由计划保管员对包装、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审核登记。

  7、仓库物资材料应按类别、批次、固定位置存放,库容整洁有序,标识清楚。不合格产品要隔离存放,及时退货,防止混杂。库存要保持通风,符合安全防火、防盗、防霉变的.储存要求。保证帐、物相符,尽量减少库存,避免积压、过期造成浪费。

  8、物品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院内物资材料发放实行科室领物专人制,保证物资的有效使用,杜绝浪费。

  9、物资材料报废:由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物资材料指令性更新,原规格产品规定淘汰,或其他原因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了不得使用的物资材料,为减少浪费采购供应部尽可能与供货商协调调换,确属报废物资材料应书面说明理由,呈报院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按帐务处理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办公室: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人事科: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宣传科: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纪检监察科: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医院管理制度11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预防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主要取决于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有关控制感染的规章制度,上级的规定文件很多,在制定时必须注意不但要从现实条件和可能性出发,使规章制度切实可行,而且要视具体情况来制定规章制度,以利于执行和检查。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医院要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条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

  6、医院须建立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保洁、消毒或无菌的监控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

  7、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

  二、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一)医院感染的预防

  1、健全管理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管理小组)。

  2、健全各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3、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对每个消毒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柜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干烤箱进行工艺监测和生物监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检修并复查灭菌效果。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6、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及用后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管理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7、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l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液每日进行监测(试纸);灭菌剂,如戊二醛每周监测(试纸)。

  8、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透析室、母婴室、新生儿室、骨髓移植室、ICU室、供应室的无菌区及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对其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月做检测。

  9、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及卫生用品的进货证件、储存、使用情况及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用后的处理、消毒效果和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

  10、合理使用抗菌药物,l临床监测医师、护士每月对本科用药情况进行监测,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分析并提出建议。

  11、感染管理科监测医院感染情况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12、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二)控制措施

  1、各科监测医护人员必须执行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2、医院发生感染流行或暴发,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3、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对感染患者进行隔离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切断感染途径。

  5、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报告。

  6、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证实流行或暴发,计算罹患率,查找感染源,查找引起感染的原因,制定、组织落实的控制措施及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7、调查报告及时报主管院长,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8、其他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

  (一)目的

  1、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

  2、提高医护人员预防意识。

  3、更新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知识。

  (二)培训人员

  1、全院医护人员,重点为全院监测医生、护士。

  2、新毕业大学生、中专生及其他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培训时间

  1、监测员每年1~2次。

  2、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每年1次。

  3、遇有新知识、新问题随时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1、有关卫生部门的法规、制度。

  2、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

  3、医院感染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4、微生物与医院感染。

  5、有关的新业务、新知识。

  6、正确洗手、采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7、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性。

  8、监测中的问题与注意事项。

  9、参加各种学会和疾病控制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的内容。

  10、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12

  1.门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5.对药物在临床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配合临床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

  6.对新引进的药物配合临床进行临床观察总结,做出论证,不定期淘汰临床疗效差及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7.对引进的新药物的药物作用、用途、剂量、剂型、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使临床医师及时掌握,合理应用,对药物的有效性做出准确的判断。

医院管理制度13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医院管理制度14

  一、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分开设置。使用的口腔诊疗器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清洗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手机及其它耐湿热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方法进行灭菌。

  二、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必须严格洗手或手消毒。

  三、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诊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

  四、在拍小牙片时,医务人员应认真洗手,戴一次性手套进行操作,要求患者在拍片前认真洗手或戴一次性手套将牙片放入指定位置。

  五、每次治疗前和结束后,应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s,有条件时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或配备管腔防回吸装置。

  六、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医疗废物袋中,扎紧袋口,标签注明。一次性无菌口腔治疗盒中的镊子、探针等锐器物用后放入专用的利器盒内。

  七、口腔诊疗区域内环境应当保持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进行空气净化;有污染时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八、对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的器械在使用前,应当用无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

医院管理制度15

  某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为规范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技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医院或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部与相关科主任协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对于外出会诊可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但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我院医师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接受会诊邀请或不能派出医师会诊时,医务部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五、医务部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及时填写“外出会诊回执单”,会诊医师携此单前往执行会诊任务,存根由医务部留存。

  六、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七、医师外出会诊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接收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九、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如果患者拟转入本院进一步诊治,应事前通知医务部,由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做好相应准备。

  十、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我院两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并填写“医师外出会诊情况记录单”,由医务部留存。

  十一、医师外出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必要时我院协助处理。

  十三、医务部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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