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公约

时间:2026-03-08 17:01:04 制度

社区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公约1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二大队社区卫生管理构建文明社区卫生环境,依据《XX农场社区管理细则》结合我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公约。望广大居民认真遵守,共创优良环境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社区居民公约

  一、环境卫生

  1共同保持居民区卫生清洁,广大居民按指定垃圾点倾倒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不准处乱倒垃圾。

  2实行卫生三包制度,各住户对房前屋后卫生实行三包,即包清扫、包除草,水沟清理疏通,营业场所要自设回收箱,对自己营业生产的包装废弃物回收送指定地点处理。

  3饲养家禽等要圈养,不准随意乱放,不准乱倒粪便,要及时清理并送到垃圾点。

  4养牛羊户,放牛羊时,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不准随意在场区主要路段行走,保持主要路面清洁卫生。场区各主要路面,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和砂石等。

  5搞好场区环境绿化管理,要爱护街路绿化树木和花草,不准随意修剪和砍伐,保证绿化完好,各饲养牛羊住户要自觉看管好牛羊,不准因看管不利出现毁树现象,家长教育好子女保护好场区卫生和公共设施。

  6认真执行监狱房产管理规定,按房前屋后15米,房头5米占地,不足者保持原状,不预补偿。不准在规定范围以外私建房室、圈舍等,如建设房圈舍必须经大队批准方可施工。住房转让者,须向大队报告,否则不予接水接电。

  7保持街道清洁卫生,利用街道临时晾晒物品和堆放砂石等要预留通道,规范整齐,听从大队管理指令,需要移除时,立即恢复街道原貌。以上环境公约望广大居民住户严格遵守,如出现家禽乱放,牛羊毁树,将给予罚款等严肃处理,如果不接受处罚,罚款金额在土地保证金加倍扣出。

  8任何人不准私自开垦荒地、私自开荒者每平方米罚款10元。

  ①各住户要严格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安全防火教育,尤其是大风天气严禁生火做饭,同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随意玩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区防火安全。

  ②居民柴草垛及饲草垛等物要按要求堆放到场外指定地点,房前屋后不准堆放任何柴草,燃烧过的灰烬要用水浸湿,确无火星后方可倒入垃圾池。

  ③遇有5级风以上天气,各住户不准生火做饭,各住户烟囱要定期检查维修,如维修不及时,发生火险,后果自负。不遵守规定后果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④大队在场区内设协管员,协管卫生治安防火工作,希望广大居民支持配合,协管员工荼,为大队、为场区、为自己及家人共同营建一个文明、舒适向上的新型场区环境。

  二、治安交通公约

  (1)大队居民应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做到和睦相处,互助互爱,平时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场区治安,不打骂,不赌博,不练XX功和搞传销活动,共创文明和谐安定社区环境。

  (2)为确保交通安全,请不要在街道上遛旱冰、打羽毛球或搞其它文体活动,驾驶机动车辆特别摩托车进入场区要限速行驶,不准酒后驾车,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执行。

  xx农场x大队

社区居民公约2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区安定稳定,把本社区建成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民主讨论,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团结一致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法、守法、用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人人守法,正确行使居民权利,严格履行居民义务,不干违法犯罪的'事,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维护社会稳定,不信谣、不传谣,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酿酒滋事、不惹事生非,严禁悔辱、诽谤他人。

  第五条: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革除丧葬丑陋,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育,主动参加婚龄妇女“三查一治”,婚前健康检查,不得未婚先孕、违法生育。

  第七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加与邪教、赌博、吸毒有关之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第八条:讲文明、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不向窗外拨脏水、乱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

  3、不在窗外亮晒衣物、乱挂拖帕。

  第九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瞻养老人的义务,要养成尊老爱幼的良好习惯。

  第十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信访法规,不得越级上访,不得无理取闹,要作到合理诉求。

  第十一条:学雷锋、树新风,争当“五好家庭”共建文明安全社区 “文明家庭”,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成都市民公约,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净化、美化、绿化本社区作贡献。

社区居民公约3

  孝老爱亲好家风,尊老爱幼善邻里。

  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树新风。

  节约资源护环境,铺张浪费不可取。

  垃圾分类要做好,随手合盖要牢记。

  分类知识齐学习,环保理念入人心。

  文明养犬须自觉,遛狗牵绳清犬便。

  楼道整洁不堆放,公共空间勿圈占。

  歪风邪气不助长,崇尚科学不迷信。

  移风易俗新风尚,文明条例记心中。

  社会公德处处讲,党员带头起表率。

  助人为乐递温暖,志愿服务献爱心。

  居民公约共遵守,同心协力创家园。

  扫黄打非齐净化,精神家园无污染。

社区居民公约4

  为提高全体社区公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促进本社区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共同搞好社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居民公约:

  一、全体居民在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人人守法,正确行使居民权利,严格履行居民义务,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三、积极开展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宣传工作和创建“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活动,搞好社区联防工作。

  四、社区居民积极配合治安巡逻,积极开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见义勇为者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人民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本社区居民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矛盾激化事件。

  六、自觉做好用水、用电、用火、用气、食品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七、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主动参加婚前健康检查、孕前检查,不得未婚先孕、违规生育。督促在本社区暂住七天以上的外来人员,到本社区办理暂住人员登记手续。

  八、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益设施和绿化树木,垃圾倒入指定地点。搞好院落、家庭卫生,保持街道、院落整洁。不违规装修,不进行乱搭乱建。

  九、提倡移风易俗,实行文明殡葬,不搞封建迷信。对反动邪教进行坚决抵制。

  十、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居民之间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社区调委会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使用违法手段进行打击报复。

  十一、家庭和睦。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要关爱老人,使老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十二、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十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信访法规,不得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十四、居民必须严格遵守本社区居民公约,对违反本社区居民公约的居民,取消评先进、文明、五好家庭的资格。

  十五、本公约由社区居民代表会通过后生效,由社区居民代表、党团员及各界代表参加监督,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社区居民公约5

  为构建和谐社区,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弘扬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拾到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尊重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给予处罚。

  第八条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社区短期居住的,应向社区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在本社区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社区的居民公约,严禁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九条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情节较轻、且尚未触犯刑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

  二、社风民俗

  第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一条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丧事从俭,实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旧俗;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或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二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广泛开展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发家致富的“比、学、赶、帮”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科技文化,跟上社会步伐,做新时代的榜样;积极加入党团组织。

  第十四条服从城市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或新建必须经社区居委会、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自觉拆除一切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确保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上随意乱开口子,必要时申请社区居委会批准。

  第十六条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邻关系

  第十七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十八条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十九条依法使用房屋,不乱搭乱建,不挤占公共场地,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得侵占道路和下水道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一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十三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四条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六条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二十七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提供居住及生活环境,承担相应生活费及医疗费,使老人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

  五、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居民各家各户,应自觉缴纳卫生垃圾清运费,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消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二十九条搞好公共卫生和居容整洁,确保街道畅通,道路两边不准长期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凡有上述情况者,应自觉纠正,不准挤街占道,乱搭乱建。

社区居民公约6

  一、遵纪守法,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

  2、邻里之间互相关心、和睦相处,发生纠纷主动调解,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3、父母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尽瞻养老人的.义务。

  4、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社区的公用设施和一草一木

  1、不随意践踏草坪和采摘花木;

  2、不在人行道和草坪上踢足球、打篮球,以防砸坏路灯等公共设施;

  3、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在搬运建材时,不损坏单元门,扶梯和过道墙面。

  三、讲文明、讲卫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美观

  1、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香烟头、纸屑、果壳;

  3、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不将垃圾袋堆放走廊或乱丢或置于垃圾桶外;

  4、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文明装修,不乱倒垃圾。保持共用走廊清洁,装修时关上户门。

  四、自觉遵守社区内行车停车规定

  1、社区内行车必须限速、安全行驶,不能乱鸣喇叭;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3、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长时间停在社区,不准在社区内停车过夜;

  4、乘出租车进出社区,要告知司机登记备案。

  五、自觉遵守有关饲养家禽和宠物的规定

  1、社区内禁止饲养家禽;

  2、宠物出户必须由主人手牵看护,避免咬伤或惊吓小孩和路人;

  3、宠物粪便应随时清除;

  4、宠物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如有影响,主人必须妥善处理或停止饲养。

  六、自觉遵守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1、不搞影响社区外观形象的装修;

  2、考虑到居民的休息,规定的装修时间为8:00——19:00,中午12:00——13:30;

  3、装运材料的汽车和搬家车只能停在路边,不能开进院落,以免轧坏台阶。

  七、严格遵守社区治安和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

  1、住户将住房外租,必须经社区核查,并报公安部门登记;

  2、注意随手关闭单元门,如出现可疑人员,应立即;

  3、不使用柴薪烧火做饭;

  4、自觉抵制“黄、赌、毒”,如发现“黄、赌、毒”情况立即社区保安。

社区居民公约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居民自治,保障居民合法权益,近日,源和湾社区立即开展《源和湾社区居民公约--拟稿》和《源和湾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拟稿》的意见征集入户宣传工作。两项专题的研究与修订密切结合新建小区的'实际情况,其内容涵盖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奖励精神文明等几个方面,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线,通过入户走访将居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所提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总结,为制定最终版《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社区将大力宣传和推广修订后的《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充分发挥这两项制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调动辖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定、群众的事群众办、群众的事群众管,提升社区事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有效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社区居民公约8

  第一条、热爱祖国,建设新城。热爱祖国、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监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民族团结,拥军爱民。各民族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康福家示范户”。

  第三条、言行文明,助残帮贫。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发扬爱心助残的优良传统,在助残日期间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残疾居民献一份真情。

  第四条、尊师重教,崇尚科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第五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俭持家,勤劳致富。

  第六条、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社区居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七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主动参加本社区和小区(院落)的环境卫生打扫。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敞养宠物,小区内不养畜禽。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自觉缴纳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探望老人,打电话问候老人,关心关怀老人。邻里之间要相互多往来,增进交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

  第九条、计划生育、勤俭节约。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居民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为由政策外生育,也不得藏匿外来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已婚妇女自觉接受妇女普查服务,政策外怀孕应自觉采取补救措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文明祭祖,推行火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十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本公约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社区居民公约9

  公民道德建设规范

  敬业奉献

  勤俭自强

  团结友善

  明礼诚信

  爱国守法

  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社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创造清洁、优美、安定的'新型社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的各项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落实节育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建立幸福文明家庭。

  三、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活动,不说脏话、粗话、不赌博、打架斗殴,做到文明交往,礼貌待人,争创“五好家庭”、“学习型家庭”,以实际行动创建文明社区。

  四、爱护社区环境,维护社会公德,不损坏社区的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敞放家禽、宠物,不乱倒垃圾,乱放杂物,加强健康知识学习,提高社区居民身体素质。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邪教,不在社区里烧钱化帛和办理丧事。

  六、搞好邻里团结,不损害他人利益。家庭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让、互学、互爱。

社区居民公约10

  为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社区居民公约。

  一、全体居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社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社区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婚姻、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超计划、计划外生育者,坚决按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有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给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四、社区内任何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社区居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凡符合条件者都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居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由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七、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或无生活经济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八、居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社区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的,居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到学校、企业、居民委员会、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侮辱他人。邻居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的财物,不在公路、社区内设置障碍、乱倒垃圾,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二、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邪教,不传播封建迷信书刊、音像制品,不搞宗教活动,反对家庭主义。

  十三、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事大操大办。

  十四、违反本居民公约,除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居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社区里的优惠待遇。

  十五、凡违反本居民公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居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居民公约的家庭,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

 十七、外来人员在本社区居住的参照执行本居民公约。

  十八、本办法自居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社区居民公约11

  一、社会治安

  1、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圈养牲畜,严禁牲畜外放。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外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做好全年禁烧工作。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1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社、企业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用水正常。

  4、对社区各企业、各农户的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居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定期排查辖区内企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加大扫除黑恶势力。

  5、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搞好散居院落治理,做好门前三包,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堆放有序。严禁乱堆乱放,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保护好河道环境。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居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少批多占,不得违规建设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制毒、贩毒、吸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四、邻里关系

  1、居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自愿参加免费的婚检孕检。

  3、自觉遵守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社区居民公约12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北大荒精神。

  二、破除迷信,抵制邪教,相信科学,远离黄、赌、毒,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损害农场和社区及他人利益。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响应农场党委的号召,履行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四、严格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五、正确处理好邻里之间、家庭成员的.关系,严禁发生打架斗殴、造谣诽谤、无理取闹、酗酒闹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六、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做好“门前三包”,居民和商服的私有物品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在路边或主道上;居民区内严禁堆放柴草垛、停放农机具。垃圾定点堆放,不随意乱倒,保持营区环境卫生清洁。爱护花草、树木、公共设施。切实维护场区环境的净化、美化、绿化、香化、秩序化。

  七、争做“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共建文明社区。

  八、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燃气泄漏,推行群防群治,邻里间守望相助,把各种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九、畜禽必须按规定圈养(包括宠物)。

  十、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农场,有责任、有义务积极主动地参加环境卫生治理,以及抗洪、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抢险;积极主动参加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共创团结、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

  此场规民约,倡导社区居民自觉自愿遵守。

社区居民公约13

  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区,促进城市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讨论,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二、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节约,反对铺展浪费。

  五、自觉遵守市民“十不”规范,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社区作贡献。

  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反对男尊女卑思想观念,树立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的.婚育观。

  七、扶贫助困,为下岗职工、无业居民、计生困难户帮扶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志愿者注册、宣传、招募、培训、活动组织等。

  八、团结互助,搞好邻里关系,争做“五好文明家庭”,共建文明社区,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里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九、尊老爱幼,在社区内努力创造老有所养、少有所学、幼有所托、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的社区环境。

社区居民公约14

  为加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特制定居民公约

  一、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二、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集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气。勤俭持家,家庭和睦,实行计划生育。

  五、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活动,配合、参与社区中各项管理工作。

  六、提倡诚信原则、公正原则;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关心弱势群体,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九、维护公共设施,绿化环境,不乱丢垃圾、高空抛物、不随意停放车辆、不乱设摊、不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发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向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吸毒贩毒。

  十一、居民将房屋出租、出借时应告知居委会并按规定办理私房出租的相关手续,同时要求使用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公约。

  十二、自觉维护小区环境整洁、优美,提倡节能减排,共创一个平安和谐的新型社区。

  本居民委员会居民公约经香樟园居民区新一届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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