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联席会议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联席会议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联席会议制度1
为发挥各部门在宣传、教育、防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中的作用,有效防范和打击传销行为,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辽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白塔区开展春季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辽白综治办发〔xx〕9号)精神,特制定红楼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是社区打击防范传销行为的一个综合协调机构。
红楼社区党委书记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社区分管副主任、辖区工商所、派出所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由社区各个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综治工作站,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工商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均指定一名联络员(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二、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任务和职责
根据国家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要求,制定社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打击传销执法情况的检查。
(二)打击取缔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严惩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三)督促各地政府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履行职能,加强监督考核。
(四)建立重大、突发、恶性传销案件发生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应对,有效控制,防止蔓延和扩散。
(五)做好社区内居民楼、学校等重点区域的传销防范和社会劝化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减少传销的发案率。
(六)其他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打击和防范传销行为的职责和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卫国路工商所:负责汇总和通报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承办召开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卫国路派出所:负责对传销犯罪案件的侦办。结合流动人口、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卫国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打击防范传销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并将打击防范传销的各项工作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区纪委(监察局):监督检查区政府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关于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遵守执行情况,查处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承担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及联席会议的.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查处传销工作;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查处重大传销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会务安排,形成会议纪要,分送各成员单位;督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收集、交流成员单位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时通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
五、沟通联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如有需要,根据成员单位的提议,经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学习、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嘉兴市委、市政府和白塔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研究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有关政策规定和重点工作;通报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情况;针对专项工作进行协商、研究落实并提出意见;对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需要议定的打击传销方面的其他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各项措施及具体方案,并予以督促、落实。
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本系统在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中的情况或信息。
联席会议制度2
一、会议的范围和内容
1、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2、村集体经营所得及村集体企业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镇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3、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方案。村集体和村集体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劳力安置分配方案,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安排及承包方案。
5、村干部报酬和交际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办法,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障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安排方案。
6、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计划生育、义务兵役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7、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村务执行情况,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规则
1、由村支委、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准备提交审议的报告,材料和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2、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3
一、会议的范围和内容
1、村级财务预算支配和决算状况。
2、村集体经营所得及村集体企业收益支配及使用方案,镇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3、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方案。村集体和村集体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状况和劳力安置支配方案,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状况,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支配及承包方案。
5、村干部酬劳和交际款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方法,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障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支配方案。
6、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方案生育、义务兵役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7、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审议或争辩准备的村务执行状况,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规章
1、由村支委、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预备提交审议的报告,材料和争论提出具体方案。
2、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三委会全体成员参预。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妥当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4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报请区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z中心小学“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央〔20xx〕7号、〔20xx〕3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存在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校长室、教研处、教科室、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
2.研究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队大队部主要负责营造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环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四、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职能科室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区教育局。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
对拟提请市人大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
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
会议由市政府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
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
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副,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
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需请假的,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6
为开展XX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XX县XX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联席会主任、副主任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情况。
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措施的政策建议。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乡(镇)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贪污、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起群众群体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发展改革和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配合指导仍有挂账历年在建项目的部门做好清理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审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发展改革和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研究提出完善监管措施的政策建议。
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监管的政策措施。
金融部门负责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资金拨付的监管。
XXXXX领导小组
20xx年6月22日
联席会议制度7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立xx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召集人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成员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房管局主要领导,区供电分公司、区供水公司负责人,xx镇、xx镇、xx镇政府主要领导和xx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落实以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司法局、各乡(镇)政府、区财政、民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房管、综管、消防救援、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一)一级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每月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解决日常的物业纠纷。
(二)二级会议由乡(镇)政府召集相关责任部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每季度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解决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物业管理纠纷,并以简报形式向区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三)三级会议由区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责任部门、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每半年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二级物业管理联席会未能解决的重大物业纠纷;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召开会议解决纠纷。
(四)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级联席会议开展日常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收发联席会议简报,督察各级联席会议工作情况,并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并以简报的形式向全区公开通报。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问题。
(三)因拖欠物业费造成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物业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七)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以及小区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八)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九)治理小区环境卫生、乱堆杂物、饲养家禽宠物、房屋装修垃圾及大件生活废弃物等问题。
(十)破坏小区围挡、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十一)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
(十二)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维修等问题。
(十三)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各级联席会议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三)各级联席会议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四)各乡(镇)政府会同区房管局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区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明确的时限要求解决问题,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会议公章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发布的公告等,不具备法人实体资格。各乡(镇)政府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用印记录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8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更好地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根据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省政府省政协联席会议提议,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省政府、省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2、协商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加强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4、研究全省各级政协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省政府方面: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或省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长或者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省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抄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政协。
七、日常会务。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
联席会议制度9
为切实加强我街消防安全工作,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加”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xx]15号101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20xx]101号)精神,参照《xx市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街道办事处决定建立天河区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街道综治办主任、xx派出所副所长任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各街道综治办、xx派出所、城管中队、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司法所、街道民政科、街道城管科、文化站、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一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提高抗御火灾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为目标,组织开展全街消防安全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部署,审议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二)通报全街消防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及时分析火灾事故特点,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内重点单位建立健全落实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各社区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四)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社区、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五)部署开展全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者成员单位请求,经第一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五、联席会议会务组织工作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拟题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草拟联席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批后印发至各社区居委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办公室要严格做好会务考勤。
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并按照下列分工,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xx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指导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火灾预防、消防科普等活动;实施消防安全监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派出所要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和业务辅导;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及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指导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及辖内各单位抓好消防工作,组织消防隐患的排查行动。
(二)街道综治办:支持配合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
(三)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会,辖内重点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建立本辖区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指导辖内的市场、商场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责任制,并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街道安委办的建议,对违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营业场所依法吊销证照;对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的销售实施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xx城管中队,要严格按照《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负责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或违章搭建妨碍消防通道正常工作的现象进行整治。
(六)街司法所:参与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及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全街消防法律法规宣传。
(七)民政科:将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综合服务体系,督促社区居委开展消防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广泛参与消防建设;负责发生火灾事故受在居民的应急庇护、救治救助等工作。
(八)城管科:负责协调职能部门对辖内违章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的处理。
(九)文化站:配合派出所、街道安委办监督、指导辖内娱乐场所、网吧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单位和场所报送上级文化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十)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内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拒不整改的出租屋,报送有关部门取消其出租资格。
联席会议制度10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武永成 石牌镇党委副书记
召 集 人:刘兴汉 石牌镇文教卫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郝松华 石牌镇派出所所长
刘明成 石牌交警支队队长
亢朝仁 石牌镇教育办事处主任
易思功 石牌镇同安运输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钟祥市石牌镇同安运输公司二楼办公室,易思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2、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和执法活动。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记录;
3、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事项;
4、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石牌派出所 责任人:郝松华
1、负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督促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完善、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
3、依法查处校车及其校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4、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行为。
(二)石牌交警支队 责任人:刘明成
1、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配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负责组织校园周边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
3、负责做好校车驾驶人员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4、负责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石牌教育办事处 责任人:亢朝仁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2、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
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3、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4、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5、参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学校人员进行相应处分。
6、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校车安全安全服务。
联席会议制度11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多个科室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字〔20xx〕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三、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管理的.重大议题进
行调研。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提议。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12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1号),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高法院、高检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统计局、林业局、法制办、中科院、国防科工局、xx装备发展部、贸促会等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国务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为推进全县"金色教育"战略保驾护航,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县综治委;召集人是县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影视局、住建局、卫生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联席会议制度14
1、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 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 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4、 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 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 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15
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 3(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召集。镇包社区领导协助召集。
(3)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本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镇包社区领导、某委组织部联络员等。也可邀请包社区某级领导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
(5)会议有关议题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6)驻区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镇包社区领导请假。
(7)各驻区单位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8)社区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把落实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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