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6 05:46:24 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2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部门、科室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医院成立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医院设安全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4、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确定各部门、科室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各级员工各自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安全责任;

  2、所有员工必须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状况,并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3、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4、任何重要和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否则,严禁上岗,违反此规定所发生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6、每季度和法定节假日前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9、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3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4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负责保卫工作的副院长领导,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组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在院综治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了3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防火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j-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禁止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设备仓库、放射科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组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扩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组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组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买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生活用水用电,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能源中心是医院的水电管理部门,在院党委和院安全用电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水电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用电的领导机构,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总务办、保卫办、能源中心组成,其日常事务负责全院的水电运行发展规划、用水用电违章查处、新(改)建工程供水供电方案审查等工作。

  二保障、运行、维护

  第三条能源中心代表医院对水电系统的保障、运行、维护等履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挂靠在能源中心各个班组负责医院的水电供应和水电系统的运行、计量、收费等工作,院内增压泵房、10KV配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全院其它水电设施的日常修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出现供电系统重大设备、设施故障或市供电部门临时限负荷等情况时,变电站运行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程或调度命

  令改变运行方式,尽可能地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重点用户供电,并及时逐级汇报。

  三停水、停电

  第六条如遇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安排计划停水、停电,总务办、能源中心应报院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七条因工程建设(施工、检修等)需要区域性停水、停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七天向总务办、能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停水、停电的范围,合理安排,并按相应程序给予批复,并在两天前于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停水、停电通知;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医疗、教学、科研部门必须预先通知。

  第八条除总务办、能源中心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出现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性事故时,水电维修班、配电班等班组可以立即停水、停电。以上情况的处置应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的范围,并迅速逐级报告。

  四规划

  第九条院内各单位的新建工程,须将供水供电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电设施新建或改造,均须将供水供电和内部水电系统改建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竣工后,须经总务办、能源中心处验收合格,才能正式接入医院水电管网。

  第十条凡具备单独装表计量条件的新(改)建项目均应安装水电计量装置。水电计量装置的选型在设计或采购前必须经总务办、能源中心处同意,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一周内将水电计量装置的技术数据(规格、型号、起始读数、出厂编号等)书面报送能源中心建档。能源中心应尽快对该计量装置检查并加铅封。

  第十一条各单位购置电器设备均须向院安全用电小组、总务办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为保证供用电的可靠安全,在购置电器设备累计功率超过1Kw时,还须将计划购置设备的数量、功率等报总务办、能源中心,由能源中心、保卫办对其供用电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核,确定相应供用电方案后再购买、安装、使用。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为保证安全,住户原有电表不足4Kw的,可申请改为4Kw,所发生的材料、人工费全部由个人自理。

  第十三条为保证医院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未经能源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现有供电线路与上下水管线。

  五计量、收费

  第十四条能源中心依据长沙市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的水电费价格,结合实际,制定出我院的水电费价格标准,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院区内基建维修单位、门面安装水电计量装置,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已安装ic电卡电能表的.住户到能源中心办理输电手续。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用电实行装表计量、定额指标、超用收费的办法。具体规定为:学校按本科生每人每月度电,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月度电的标准提供免费电量,超用部份按民用电价收费。

  第十八条用户要求校验水电表,可与能源中心联系,须缴纳相应费用。校验结果超过误差范围的,退还校验费,并更换原有水电表;反之,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医院提供的计量装置,并应交纳押金。工程结束后扣除损坏和折旧费用,退还押金。

  第二十条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表失准,毁坏,其损失由用户负责,水电费参照该用户全年用量最高月份计算。第二十一条有工资关系的用户在下月工资中代扣水电费,没有工资关系的用户水电费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费,逾期不交,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对拒交水电费的住户,由财务部门从对应经费中代扣。经催缴仍未交水电费的单位和个人,能源中心有权按规定程序停水停电。

  六违章查处

  第二十二条能源中心有权对院内各种场所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用户应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得拒绝和故意刁难。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水电、毁坏水电表铅封、私自拆装和移动水电表、以不正当手段使计量装置失准等,均为盗窃水电。盗窃水电者,能源中心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追缴应交水电费并处应交水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如违反程序购买、使用水电设施、设备,由该单位第一负责人负全责。一经发现,院安全用电小组有权要求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经能源中心验收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如使用单位未按能源中心的要求进行整改,无视安全继续使用,能源中心将对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条凡未经总务办、能源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进行水电设施新(改)建,改变原有供电线路和上下水管线等,一切责任由单位负责人和个人负责。一经发现,总务办、能源中心有权要求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水电改造图纸和资料交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核,如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和使用要求,可重新投入使用;反之,需按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使用。否则,能源中心将对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由此产生的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本实验室所有化学品的购买、使用、贮存、处置等操作规程是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

  第二条: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责任人,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购买危险化学品,先报告实验室主任,然后通过主管院领导同意,获得购买许可证明书。

  第四条:持许可证明书,在相应的公安局认可网点购买(易制毒网)。

  第五条:购买实验所用麻醉剂,程序同上,购买网点为食药临局认可公司。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通风试验柜内,上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记录,每天定时通风排毒,保证实验室周围安全。

  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者,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用完后,如有剩余,需退还贮存处;如一个包装单位用完,以空包装计数并登记记录。

  第十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验室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援,营救和救治受害者,疏散、撤离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保证以后不再违犯。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制定日期开始执行,解释权由实验室负责。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7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0

  1.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小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报告范围

  1.1.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1.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1.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1.2报告内容

  1.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1.2.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1.3报告程序

  1.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3.2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3.3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主任、护卫主管向物业管理部报告后,再由物业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报告时限

  1.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5事件发生后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处理记录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交物业管理部。

  2.0相关文件与记录

  XX—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XX—005AQ《紧急特殊事件处理记录表》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1

  1、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病人病情,及早发现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2、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3、加强对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躁动不安者应使用床档或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单人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5、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小时监护。

  6、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7、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9、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10、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 70 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我院干部职工及患者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职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4

  医院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管理要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内紧外松的管理原则。

  一、医院安全管理检查内容:

  1、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接待会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8、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无火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各个部门值班情况,有无脱岗现象。

  11、各部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真整改。

  二、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1、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结合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每月由行政部组织专门人员,对医院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行政部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要予以支持和合作。医院安全保卫负责人每日详细填写《安全工作检查日记》。

  4、重要节日前夕或有重活动时,由医院行政部组织全面检查。

  5、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医院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予以协作。

  6、每次安全检查情况,行政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7、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行政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三、医院钥匙管理规定

  1、医院所有钥匙统一由行政部办理登记配给并办理更换手续;

  2、医院任何场所之钥匙(财务室及金仓库除外),行政部留存一套备用。

  3、行政部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钥匙发出、更换日期、使用地点、数量、领取者姓名、所属部门及领取原因等分项进行登记,并由登记人、领取人同时签字。

  4、凡属行政部配发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他原因须报废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并将钥匙一起报行政部注销。

  四、医院消防管理规定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五、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1、应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来院顾客做好手术或治疗前诊断,对各类手术或治疗手段的禁忌症要科学识别,禁止违规。

  2、对顾客的术前检查或化验要严谨规范,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检验报告,严防漏查、误查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认真做好"三查七对",随时检查医疗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无菌性和药品、试剂等管理的规范性,认真做好各种治疗记录。

  4、医生按规范要求认真填写病历、书写医嘱,准确交待相关注意事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留守值班等工作,谨防差错事故发生。

  5、护理治疗人员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患者有特殊要求时,须及时请教经治医生,不能擅作主张。

  6、认真做好顾客术前术后的照像及手术(治疗)协议等客户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客户资料齐全。

  7、男医生需在隐蔽区域为女患者做身体检查时,必须要在一名女护士在场时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严重违规,箭一次。

  8、医生不得私自给患者实施手术同意书约定范围之外的其它手术,否则视为严重违规,箭一次,若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由责任人负担相应的经济、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5

  目的:规范护理行为,加强病区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住院患者的安全护理。

  引用文件:《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适用范围:

  各护理单元(淮南新康医院)

  正文: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科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护士长为科室护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做好护理记录。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六、对危重、昏迷、瘫痪老人、老年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走失、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1、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登记。

  2、病房的'贵重药物由专人保管,加锁,做到帐物相符。

  3、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服。

  八、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保持性能良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清点交接。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九、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

  加强科室水电暖管理,不漏水、漏电、漏气,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加强陪人和探视人员的管理,发现有可疑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定期检查消防器械的有效期,保持备用的状态。

  十一、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二、制订并落实护理人员的职业暴露制度。

  十三、对于所发生的护理过失,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上报护理部/质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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