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制度15篇(精华)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联席会议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联席会议制度1
一、联席会议组成
贯彻落实《条例》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司法所牵头,镇综合执法队、社会事务办、市容所、社区办等部门组成。
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执法工作,认真梳理统计本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和依法履职过程中,制定执法措施、罚款金额、案件数量及执法人数、次数等相关数据。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经任一成员部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3、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协调落实《条例》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4、各部门对联席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重要决定等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执行落实。
5、其它相关行政执法问题。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司法所
负责协调各执法部门针对《条例》开展的执法性工作,并做好相关文件的收发、执法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2、综合执法队
负责针对《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以及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3、社会事务办
负责针对《条例》第七十二条以及文明殡葬祭扫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4、市容所
负责针对《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5、社区办
负责针对社区生活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联席会议制度2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立xx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召集人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成员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房管局主要领导,区供电分公司、区供水公司负责人,xx镇、xx镇、xx镇政府主要领导和xx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落实以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司法局、各乡(镇)政府、区财政、民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房管、综管、消防救援、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一)一级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每月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解决日常的物业纠纷。
(二)二级会议由乡(镇)政府召集相关责任部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每季度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解决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物业管理纠纷,并以简报形式向区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三)三级会议由区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责任部门、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每半年召开一次日常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二级物业管理联席会未能解决的重大物业纠纷;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召开会议解决纠纷。
(四)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级联席会议开展日常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收发联席会议简报,督察各级联席会议工作情况,并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并以简报的形式向全区公开通报。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问题。
(三)因拖欠物业费造成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物业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七)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以及小区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八)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九)治理小区环境卫生、乱堆杂物、饲养家禽宠物、房屋装修垃圾及大件生活废弃物等问题。
(十)破坏小区围挡、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十一)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
(十二)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维修等问题。
(十三)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各级联席会议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三)各级联席会议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四)各乡(镇)政府会同区房管局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区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明确的时限要求解决问题,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会议公章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发布的公告等,不具备法人实体资格。各乡(镇)政府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用印记录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3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武永成 石牌镇党委副书记
召 集 人:刘兴汉 石牌镇文教卫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郝松华 石牌镇派出所所长
刘明成 石牌交警支队队长
亢朝仁 石牌镇教育办事处主任
易思功 石牌镇同安运输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钟祥市石牌镇同安运输公司二楼办公室,易思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2、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和执法活动。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记录;
3、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事项;
4、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石牌派出所 责任人:郝松华
1、负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督促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完善、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
3、依法查处校车及其校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4、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行为。
(二)石牌交警支队 责任人:刘明成
1、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配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负责组织校园周边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
3、负责做好校车驾驶人员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4、负责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石牌教育办事处 责任人:亢朝仁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2、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
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3、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4、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5、参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学校人员进行相应处分。
6、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校车安全安全服务。
联席会议制度4
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5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固,推进教育健康进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与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与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制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与重要问题,经提早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保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与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要紧领导与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通常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与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与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与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6
1、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 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 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4、 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 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 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全面工作,密切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各专项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地区环境,促进街道整体建设,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上地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参与服务管理的一种协调机制。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贯彻上级精神,研究辖区发展。
(二)对街道工作和街道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街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等活动。
第三章会议规则第四条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需要,通知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参与讨论涉及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服务管理的议题。
第五条属地专业部门需要街道协调统筹辖区的重要事项或帮助解决本专业部门遇到的重大问题,本部门负责人应以面谈或书面汇报形式,报告街道工委或办事处,街道根据议题确定会议形式并通知参会部门单位。
第六条专题联席会议由街道召集或委托召集的部门主持,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街道工委、办事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八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地区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九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专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地区行政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8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更好地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根据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省政府省政协联席会议提议,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省政府、省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2、协商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加强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4、研究全省各级政协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省政府方面: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或省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长或者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省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抄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政协。
七、日常会务。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
联席会议制度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
对拟提请市人大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
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
会议由市政府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
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
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副,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
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需请假的,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10
为了切实加大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上黑岗乡中心学校决定建立“加大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是有关通知:
一、联席会议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加大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政策措施;解决“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由校长室、教育处、总务处、XXX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如有工作变动需要调整,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职责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在市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展规划,解决实际咨询问题,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
四、联席会议议题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按需临时召集。议题包括传达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听取职能科室汇报,解决咨询问题,督促、检查、指导体育卫生工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镇中心校。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为了加强青年体育增强青年体质工作,我们应该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有关咨询问题,主动开展工作,并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大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为了提升师资业务水平和教育质量,我们制定了黑岗乡中心学校体育教研制度。在此制度下,我们要按照学校工作打算和实际情况,制定体育工作打算,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活动。每周要对比打算检查活动落实情况,并在学期结束前认真总结。同时,我们要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以研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体育教材》为主线,以优化《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为核心。定期组织公布课、研究课,并组织听课交流会,对校内外听课情况进行分析交流。备课是抓教学的先导,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因此各备课组长要组织好每周的集体备课活动,做到“三定”,并督促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我们还要加大教研组的常规治理和特色建设,制定有利于教研组建设的教研组长职责,实行教研组长负责制。最后,我们要开展传、帮、带或“导师制”活动,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形成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的培养、评判、任用的机制。
为了规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我们制定了黑岗乡中心学校体质健康监测制度。该制度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并公布监测结果,为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在实施该制度时,我们要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教育处负责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与总务处和体育组共同建立领导小组,协同开展监测工作。
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由教育处公布,班级也能公布本班学生的监测结果。
学校各科室应采取必要的保密和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在遵守保管和保密制度的情况下。
学生能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相关信息。
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场地器材和设施的管护,老师要认真检查设备并及时报修。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预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躯体损害事故应负责任。
学生在参加田径和赛跑及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自己的病史,躯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预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显现受伤情形,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定期检查评估体育工作,确保体育活动和教学的安全和有效性。
为了贯彻《XXX关于加大青年体育增强青年体质的意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进一步加大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素养教育,让学生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良好风气。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
一)设置学校体育工作治理干部和专职体育教研员,成立有学校领导负责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工作。
二)把贯彻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评选先进、建立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时,都必须明确体育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三)建立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在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形成政教、教研、教务、总务、体育教研组、卫生、学生会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齐抓共管的学校体育工作网络。班主任必须把体育工作作为班级治理的重要内容,教育、督促学生主动参加体育锤炼,持续提升学生的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
第二条:保证学生的体育活动时刻,认真落实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
一)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加大素养教育,努力促进学生生动爽朗、主动进展。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锤炼。
二)按照国家课程改革的要求,以育人为全然,引导学生参加锤炼,培养学生养成自觉锤炼的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生体育课课时的通知》规定,设置体育课程,保证上好体育课。
三)确保学生每天锤炼一小时。在开足开齐体育课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大课间操、课后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锤炼一小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锤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操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或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在校内进行早操。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因地制宜,主动探究,持续丰富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制定每天锤炼一小时的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为完善学校体育工作,需要加强督导检查制度。这包括确保体育课课时、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学校体育设施达到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同时,需要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工作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作为综合性教育评估的重要指标。
二)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达到标准,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估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对学校体育设施进行评估,对不达标的学校要限期分批建设达标。
三)为激励学校贯彻落实体育工作治理方法,需要建立奖惩制度。根据检查和督导评估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
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情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将实行新生入学体质测试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联系区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制定,测试内容包括学生的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视力、心肺功能以及既往病史。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准确记录学生的体质状况。
联席会议制度11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 (简称职代会)制度,促进xx公司决策民主化的进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xx公司工会或公司行政提议,由北京中远物流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
第三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的成员由xx公司工会委员会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可以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公司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业务专长的职工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联席会议职权
一、审议、决定职代会职权范围内、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审议属于改革和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
3、职代会闭会期间,听取、审议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职工意见及评议结果,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反馈意见和奖惩、任免干部的建议。
4、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要问题。
5、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问题。
二、研究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讨论制订召开xx公司职代会的方案和大会议题的建议。
2、根据职代会授权,处理已经职代会原则同意,但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研究布置职代会精神和各项决定、决议的落实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为推进全县"金色教育"战略保驾护航,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县综治委;召集人是县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影视局、住建局、卫生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联席会议制度13
为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领导集体中的领头作用,推进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工作科学高效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
学校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由学校党、政、工领导构成,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1、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法令法规、与上级党委与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的意见、措施与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与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进展规划,学年与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措施,教育、教学、教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学校办学规模的确定。
6、学校权限内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竞聘、推荐与使用,后备干部的培养,学校教职工的录用聘任及调配,教职工违纪问题的处理等。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决定与实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9、学校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重要维修及新建工程项目的确定与预算、工程验收及决算、重要设施,器材的购置与变动。
10、教职工奖惩、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案。
11、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提案、意见与建议的研究。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决定的事项。
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实施前还须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方法
1、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政工领导要经常沟通,主持人应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领导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政一把手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学校有关职能处室需提交党政工会议讨论的事项,事先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提出,经审定同意后列为议题。
4、联席会议举行时务必在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参加的情况下才能举行。
5、联席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作出的决议决定,务必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难以作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行调研、论证、修改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议。
四、决议决定的实施及监督
1、学校在涉及重大采购事项时,要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报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呈报有关单位依法定程序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2、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与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抓落实,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完成。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者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与突出任务,应当相互协商、支持、配合,较大问题及时通气,防止各行其是。
4、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者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校长临时决定并提交下次会议通过后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14
为开展XX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XX县XX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联席会主任、副主任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情况。
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措施的政策建议。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乡(镇)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贪污、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起群众群体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发展改革和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配合指导仍有挂账历年在建项目的部门做好清理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审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发展改革和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研究提出完善监管措施的政策建议。
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监管的政策措施。
金融部门负责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资金拨付的监管。
XXXXX领导小组
20xx年6月22日
联席会议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全面工作,密切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各专项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地区环境,促进街道整体建设,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上地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参与服务管理的一种协调机制。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贯彻上级精神,研究辖区发展。
(二)对街道工作和街道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街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等活动。
第三章会议规则
第四条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需要,通知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参与讨论涉及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服务管理的议题。
第五条属地专业部门需要街道协调统筹辖区的重要事项或帮助解决本专业部门遇到的重大问题,本部门负责人应以面谈或书面汇报形式,报告街道工委或办事处,街道根据议题确定会议形式并通知参会部门单位。
第六条专题联席会议由街道召集或委托召集的部门主持,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街道工委、办事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八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地区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九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专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地区行政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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