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教师听课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听课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听课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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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灌一中教师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了解教学情况,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职能部门和教研组组成的督导听课小组,不定期在全校教师之间听课并负责对所有调入或聘用教师听课考核。每学期听课次数每人不少于20次,听课具体安排由教研处负责。
2.学校根据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反馈情况及相关教学检测情况,有针对地听取意见反映较大的有关教师的课,并及时汇总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二、普通教师听课制度
1.普通教师每学期相互之间听课不少于10次。
2.各备课组每星期至少安排一次公开课、观摩教学活动,要求全组教师参加并进行教学评议,评课综合意见报教研处。
3.每次听课必须有详细的听课笔记并填写听课评议表交教研组,教务处和教研组将对教师听课进行定期检查。听课次数作为对教学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记于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三、新教师听课制度
1.新教师每节新课前都要先听导师的课(具体要求见新教师拜师活动中相关要求)。
2.新上高三教师上新课全必须先听课,方可上新课。
教师听课制度2
听课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也是领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的有效途径。
听课数量:
学校校长、教导主任每周听课xx节以上。教研组长每周听课xx节。
任课教师每周听课xx节。
青年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xx节。
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任何教师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业务组)组织的校级(业务组)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等。
3、新教师、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跟班听课。
听课要求:
1、听课可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人听课。
2、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教师,任何人听课均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
3、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重点听青年教师的课。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4、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并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填写在听课记录上。
5、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7、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纳入考评。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范例
为促进各学科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目的,特制定听课制度。具体要求:
1、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应严格组织各学科教师听课活动,做到集中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2、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3、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4、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xx节。
6、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7、听课节数:每学期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xx节,其他教师不少于xx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xx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有关领导。
8、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记录单要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张听课记录表上要写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1、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水平。
12、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教师听课制度3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2、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3、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4、科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0节。
5、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二、听课要求
1、学校组织比武课、示范课、观摩课,本教研组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7、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教师听课制度4
1、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组内的教研活动做好听课记录积极参加评课。
2、要鼓励教师之间,学科之间相互听课,要遵守市教委颁布的'《聘后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校级领导每年必须听课15节以上;高级教师每年听课10节以上,开设公开课1节以上;中级教师每年听课15节以上,开设公开课1节以上;初级教师每年听课20节以上,开设公开课1节以上;见习期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对其中的五节课进行评定,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3、为了活跃教研气氛,发挥重点中学的示范作用和方便教师听课,全体教师每学年至少开设一节教学研讨课,每个教研组每学期至少开设一节校级公开课。
4、备课组要对每一节公开课、研讨课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
5、教师听课记录和填写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每学期期末交教务处检查。
科 目教学内容主讲教师授课时间授课班级评价等第
评价项目ABCD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发展目标教法选择教学语言教具使用联系实际教学板书课堂氛围总
评等第评语:
注: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一般、D为差
评 委:
教师听课制度5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XX学院听课制度》。听课分为检查性听课、指导性听课、学习性听课三种类型,现规定如下。
第一条 检查性听课
检查性听课主要包括对新开课教师、新入职教师、试卷检查问题多的教师、学生反映问题多的课程或教师、学生评教差的教师进行检查和督导听课,目的是帮助相关教师转变教学态度、提升教学水平。主要相关听课人员包括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以及青年教师成长导师。听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及时进行当面的.指导、点评。每学期由教学办公室根据听课记录表统计汇总相关人员听课情况,并存档。相关规定如下:
1.两年内新开课程:由教务办按实际开课情况确定被听课教师名单。
2.两年内新上课教师:由教务办按实际新进教师情况通报被听课教师名单。
3.试卷检查问题多的教师:由教务办和教学督导根据上学期教学检查情况,确定教学检查问题较多的教师名单。
4.学生反映问题多的课程或教师:由教务或学工相关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座谈情况,每个专业上报1门反映差的课程或教师名单。
5.学生评教分数较低的教师3名:由教学秘书从上一学年本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在后3名授课教师,确定被听课教师名单。
第二条 指导性听课
新进教师或教师自己有意愿提升自己课堂教学水平或准备参加各类讲课比赛的教师,在学期开学第3周内,可以向学院申请被听课,学院将安排院内外专家对其授课进行具体指导,听课记录表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存档。
第三条 学习性听课
每学期均要组织和落实好“汇报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三课活动,各教研室应利用“三课”活动时间,组织本教研室成员集中听课,课后需要组织集中讨论评议,形成评议记录,,交教务办存档。
第四条 听课次数
学院教学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他院领导听课不少于6次;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他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得低于2次。
第五条 特殊问题处理
在听课时若发现有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主管教学副院长反映,商讨并确定妥善解决的办法。
第六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
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XX学院
20xx年12月3日
教师听课制度6
一、目的意义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关于上课
(1)邹文珍校长任教六(2)班品德与社会,周课时两节。
(2)王瑛副校长任教三(7)班数学,周课时八节。
(3)开课要求:45周岁以下的校级领导每学年上公开课或研究课原则上不少于1节。
(4)教研活动:校级领导要确定固定学科作为教研活动联系点,坚持参与学科常规及校本教研活动,并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因公误课的,应按教学常规要求办好调课手续,并及时补上。
2.关于听课
(1)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等科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
(2)听课形式:
A独立听课。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B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C积极参与外出学习听课。
(3)听课要求:
A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B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C听课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D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3.关于评课
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并写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导处成员、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强化考核
为认真落实校级领导上课、听课、评课工作,教导处每学期检查全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教师听课制度7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师听课要求:
㈠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㈡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校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㈢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教研,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二、教师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组织听课就组织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教师听课制度8
教师之间相互听课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为使听课活动有效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科室安排的公开课,同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不同组的.教师可自愿参加。调研课教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部分教师参与听课.
二、分管教学、教研的行政干部可随时深入到课堂听课。
三、听课者在听课之前要作好准备,明确听课目的,熟悉教学内容,了解执教者基本教学方法,带好教材(资料)、听课笔记(研修报告册)及书写工具。
四、遵守听课纪律,尊重教师劳动。
(1)上课铃响后不得进入教室。
(2)上、下课时与学生一起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3)听课者在课堂上不得交谈议论或找学生询问,不得随便在课堂上走动,不得提前离开教室。不得抽烟,不得接听移动电话。
(4)听课者认真观察,仔细听课,勤思考、勤记录。
(5)课后认真整理听课资料,积极参加评课活动,客观分析评价课堂教学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执教者提出中肯的改进意见。
(6)做到听课制度化,评课会议要及时召开。分管教学教研的行政领导,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少于20次,教研组长不少于10次,教师不少于6次。
教师听课制度9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教师听课制度10
为了提高每个教师的课堂水平,提高上课的基本功,达到取长补短,人人有提高的目的,特定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
1.学校组织比武课、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学校安排的公开教学活动不能推辞。承担公开教学的老师在备课过程中,所在教研组给予协助。
3.凡在本校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课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同学科的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4.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5.听课教师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6.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8.每个教师每周听课至少1节(全学期不少于20节),新上岗(见习期)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每周听课至少2节以上(全学期不少于40节)。
9.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二、评课: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说课和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多提出对教学过程、教学设计的.不同看法,以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听课后必须有不少于200字的评课意见。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不能纳入考核课时数。
5.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校后应当在一周内把听课的收获体会形成书面材料上交教导处传达到没有出去听课的老师,或者通过移植课向教师汇报。
教师听课制度11
听课、评课是实施校本研究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授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教导处、教研组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公开课、观摩课要求全体教师听评课,平时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评课活动。
二、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得少于10节,新到岗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5节。
三、听评课时要在教导处领取《听评课记录单》,并认真作好记录。加强教师听课的目的性与有效性,坚决杜绝有听课记录而不去听课的现象。
四、听课时要尊重讲课老师的劳动,不迟到、不早退,关掉手机(或设为振动),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五、评课活动严格考勤。教研组长如实记录听评课人员,考勤并及时上报教导处,纳入年度考核。
六、教师听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写出听课意见,本着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的心态进行听课评课。
七、评课要及时。听课教师要按时参加评课,要实事求是,有话必须说,有言必尽,优缺点兼顾。把评课的落角点放在“研究课”上,以利于提高所有老师的教学水平。
八、听评课程序。平时听课采取“听课-说课-评课”模式进行,公开课、观摩课采取“说课-听课-评课”模式进行。
教师听课制度12
一、根据专业性质将院教学督导暂分为文、理两组,各设组长1名,随堂听课一般由组长组织,专题评价由处室统一组织。
二、严格按照《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随堂听课信息仅向教师本人反馈,综合信息由处室向系(部)统一反馈。
三、听课应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课中不得相互议论,不得提前离开课堂,允许通讯工具设置在静音档(主要使用钟表功能记录教师在各个环节的时间分配),评价材料均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信息采集力求主次得当、记录完整,评价依据具体、充分,真实反映课堂主要状况;注意沟通技巧,有效利用课间将听课中发现的关键内容、敏感问题及时告知教师本人。
四、教师上课应随堂携带备查的教学资料为:
1、理论: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和教案,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
2、实践: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和教案,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有的课程还应有实训报告等;
3、体育: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和教案。
五、组织学生随堂测评时,具体人数把握如下:10人/1个班(或≤50人);15人/2个班(或>50人,≤100人);20人/3个班及以上(或>100人);测评对象选取时应注意其代表性,并掌握获取真实信息的技巧,提醒学生表头填写完整、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形成的测评材料由负责人按《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上的统计顺序标上相应流水号。
六、院教学督导听课后应按教师相应职称(分为“见习”、“初级”、“中级”、“副高”、“正高”五档)把握评价尺度,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握区分度,注意横向协调。
七、教学督导评价或学生随堂测评的选项、计算方法如下:
1、各“评价项目”均采用单选打“√”,多选无效;若所有指标全选“A”或全选“D”也无效;若遇某项指标没有涉及或难以判定时可缺项不作评价;
2、选项标准:A-优秀(≥90)、B-良好(<90、≥75)、C-合格(<75、≥60)、D-不合格(<60)四个等级,对应中值分依序为:95、82、67、30;
3、总分计算时各项取中值分按算术平均折算,保留2位小数,以总分对应区间确定最后评价等级。
八、教学督导个体评议时应充分挖掘各教师的教学个性,对客观事实进行浓缩、提炼(对有争议的不擅加评议);在形成“反馈意见”时做到措辞严谨、贴切,一语中“的”,慎用形容词,不用程度强烈的副词,更不用套话、带感情色彩的话或模棱两可的`话。
九、教学督导集体评议时应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达成共识,认真做好《听课评议记录》。《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中的“违规信息”必须与课堂记录一致;“综合评价”要抓大放小,既切中关键问题又措辞委婉;“教学建议”应有的放矢,既中肯又可操作。
十、听课反馈由负责人(或会同所在组组长)完成,不论被评教师认同还是持有异疑,均请其在《听课评议信息反馈(B)》“被评教师意见”栏签署具体意见,若存在较大争议的将重新组织人员复听。
教师听课制度13
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校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校行政、中层、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及学生家长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公开课听课:镇、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5、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二期课改理念,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评学法指导:评议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情况。
5、评教学过程: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评议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教师听课制度14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开展教学技能切磋,推动教师授课技能整体提高,培养青年教师早日站稳讲台,塑造学科教学能手,开展校本课程研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标准:
青年教师(35岁以下)听课不少于20节/学期;
中年教师(36岁—49岁)听课不少于15节/学期;
老年教师(50岁以上)听课不少于10节/学期。
二、听课范围;
1、新调入教师观摩课由教研组组织,授课教师所在组的成员必须听课,欢迎其他教师光临指导。
2、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课初赛由教研组组织,组内全体教师听课并评分。复赛由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听课,教务处选聘评委评分。
3、优秀教师示范课。校本教研汇报课由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听课,并邀请有关人士点评。
4、公开研讨课,由教研组组织。组内教师全部参与,欢迎其他教师光临指导。
三、评课要求:
5、评课采取书面评议和口头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示范课、汇报课必须有点评稿,其它口头探讨评议法,并作好评议记录。听课教师必须在听课记录中填注评课详细意见。
6、评课因类型不同而有不同要求,新教师汇报课以站稳讲台为目标;教学能手、新秀评选课以授课艺术为目标;示范课、研讨课以单项重点内容为目标。
教师听课制度15
听课要求
1、听课前,听课教师应了解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中有关学科的要求,并做到提前进入课堂,坐在后排听课。
2、认真听课,观察师生双边活动,特别看学生如何在教师的指导下活动,包括情绪、活动面、时间及对作业的态度。
3、听课后,要整理听课记录,并根据课的类型及不同场合的要求作出评课。
4、凡对区里教师的公开课,本校该年级同学科的教师应安排好课务,听试教或公开课。学科分管教导应参加听课。对一定范围内上的研讨课,课题组的.有关教师应安排好课务,听试教或听公开课。
每一学期中听课节数的具体要求:
1、教师十节课以上;备课组长十五节以上;
2、教导主任三十--四十节,若兼主课,听课数量可适当减少;
3、校长二十--三十节,若兼主课,听课数量可适当减少;
4、师徒结对的带教老师,每周应与青年教师至少互听一节课。
评估考核办法
1、学期结束时,听课记录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检查听课的节数和质量。
2、听课数量不足,或听课记录不认真,考评不能得优秀。
3、听课节数少5节以上,则听课考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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