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7 22:43:38 制度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热门)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热门)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在销售总监直接的领导下,完成本项目团队的销售任务,做好本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销售项目的.具体落实,制度执行、销控管理,重要客户的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相关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3)协助销售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对本团队销售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4)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5)负责本销售团队的固定资产,销售资料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6)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5)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6)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根据有关规定,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7)收集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及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填写相关销售信息表格,提交分析和总结报告,做好销售费用支出控制。

  (9)完成销售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销售部例会制度:每周一次,由销售总监主持销售部会议,销售经理主持本团队会议。

  4、分析,协调,帮助解决销售工作中的问题。

  5、指示下周销售工作重点和任务指标。

  6、档案管理

  销售部档案:

  (1)产品宣传册。

  (2)合同协议,销售协议等。

  行政管理档案:

  (1)本部呈报,请示,报告等。

  (2)本部发文,通知等。

  客户档案:

  (1)电话记录,来访登记。

  (2)客户信息登记。

  (3)客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反馈。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2

  一、销售人员准则:

  1、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顾全大局,提倡团队合作。

  2、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4、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5、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6、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7、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8、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二、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规范:

  1、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2、销售人员自己管理、自己规划未来一个月的行动目标,明确自己的工作安排,在每月28日,销售部和客服部进行每月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3、销售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要记录在销售人员工作日记,每周六交给公司批阅。

  4、每周六上午9点开始周工作检讨,了解销售人员的工作进展,找出工作中的问题,提高业务水平;检讨客户服务的工作,留住和分析客户流失的原因,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5、销售合同、客户信用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销售人员对其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需要严格执行。

  三、出差管理: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合

  理降低出差费用;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费用和生活补贴,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在一周内报销有关费用。

  3、具体标准如下:

  四、培训:

  1、新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2、为提高销售人员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辞职: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填“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

  六、竟业限制:

  员工辞职后满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产品有竞争的工作,否则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

  七、保密:

  1、销售人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客户资源,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不得向其它公司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销售人员不得透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涉及公司的,不经上级领导容许,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于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客户资料管理:

  1、客户资料是公司对于往来、交易的资料整理,将客户情况详细记录下来。例如:往来客户的信用度,及其营业状况与交易的态度,分析客户对于我公司的重要度等等。

  2、利用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把获得的客户资料录入电脑,通过电脑来分析和管理客户关系。

  3、客户资料按照公司授权原则,可分信息内容来让相关人员获取必要的资料。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3

  计划管理是销售正规化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通过计划管理使公司各个部门,各位人员工作有序化、有效化。

  具体计划管理通过以下表单来实现:

  1、《销售代表日工作计划与总结》:要求销售代表当天8:30之前根据营销经理和专助工作安排及分配填好本日计划内容,交于营销助理审阅,便于协调安排工作。

  当天下午5:30之前交本日计划工作的执行结果。

  成交或未执行原因填写清楚,交于专助,由专助参考此表单。对本楼盘本日工作进行总结。

  2、《销售代表周工作计划表》与《销售代表周工作总结表》:要求销售代表每周五下午17:00之前根据本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下周的工作填写《销售代表周工作计划表》与《销售代表周工作总结表》交于专案助理。

  3、《销售代表周工作总结表》:要求销售代表每周五下午17:00之前根据上周制订的工作计划及本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填写,交于专助,由专助和销售代表在销售周会上对本周工作情况总结、分析。

  4、《销售代表周工作计划表》:要求销售代表每周五下午17:00之前根据上周完成、完成工作及下周工作安排制订。

  5、《营销经理日工作计划表》:要求营销经理做好本日行动管理,于每天8:30之前填写并将本日工作安排分配到各位销售代表。

  6、《营销经理周工作总结表》:

  7、《营销经理周工作计划表》: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4

  食堂食品采购、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料。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食物与杂物隔离。

  3、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4、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具实行“四过关”

  1、洗2、刷3、冲4、消毒

  四、环境卫生系统“四定”办法

  1、定人2、定位3、定时4、定质。划块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洗换工作衣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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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科是后勤处的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部门。归纳起来,计划科的职责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协调后勤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二、是对外代表后勤处处理相关行政事务,是宣传后勤处、推广后勤处的重要的部门;

  第三、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对行政指令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计划科不仅是后勤处形象的`体现,也是后勤处管理水平的体现。因此,加强对计划科事务的管理,是后勤处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计划科管理制度是综合性的,根据计划科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计划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每天出满勤、干满点。

  二、上班时间不离岗、不窜岗、不做私活,办事应提高工作效率,为后勤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坚持原则,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厚比薄彼,不损公肥私,不假公济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每年度工作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全处范围内进行考核工作汇总。根据考核结果,主动寻找差距,及时改进工作作风,将考核结果存档。

  五、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工作细心,对人热心,互相关心。发挥桥梁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六、着装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 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 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 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 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 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 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 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至 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3章 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 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 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 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 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 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 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 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吉林省华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第1条 为明确产品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经销科的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经销科科长会同主管经理共同拟定。

  第4条 公司产品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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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须经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经销科科长审批。

  第3章 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经销科科长、主管经理、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

  第8条 产品销售合同订立后,由经销科将合同正本交综合办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经销科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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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经销科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产品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主管经理负责指导经销科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综合办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经销科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综合办管理人员。

  第17条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产品销售合同按年装订成册,保存二十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产品销售合同保存二年以上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经销科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7

  一.出勤制度

  1、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早8:00分前到岗,开始做清扫工作,8:30分正式进入工作状态,午休时间为工作弹性时间,但必须预留值班人员在岗。

  2、考勤反映一位员工最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因此考勤是员工综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3、对销售部销售人员公司根据销售制定的排班表及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记录。

  4、严禁委托其他人代请假。

  5、在保证每周工作六天作息时间的前提下,销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调休时间(周六、日除外),调休当周内有效。特殊情况的调休,必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二、卫生制度

  1、销售部必须安排固定的销售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其余销售部人员都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积极参加;

  2、范围:门工作的地面卫生、桌面卫生、窗台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3、负责电源、门窗的.开启与关闭工作。

  4、随时注意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个人物品及销售物品由要指定存放,柜台桌面随时保持整齐、干净。

  5、各项销售道具、设备应熟知正确使用方法,注意维护,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公司或业主尽快修护。

  三、仪容仪表制度仪容仪表制度

  1、工作时间着装应端庄、大方、得体,时刻保持整洁、干净的仪容仪表;

  2、工作时间售楼部全体销售人员必须身着工作服并佩戴胸卡,如外出市调可穿休闲装;

  3、男士头发应整齐利落,长度适中,不留胡须、不剃光头;女士头发梳理整齐,修饰简洁,淡妆上岗;

  4、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染有色指甲等;

  5、新进人员未订制服前,依最接近上述方式穿着。衣着清洁、头发整齐、仪态端庄、精神饱满、随时注意公司及业主形象。

  四、休假制度

  1、每星期每人有一天的公休时间

  2、销售人员在公休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有事联系。

  3、销售人员公休时,应作好工作交接。

  五、请假制度

  1、销售人员如有事需要请假时,必须以请假条的书面形式上报销售经理。

  2、让别人转告者,视为旷工。

  六、工装制度

  为规范、统一项目形象,项目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工作服装,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部负责根据统一规格为员工购制工服,工服不扣取工装费,在其离职时要及时交还工服。

  2、所有员工须身着工装,并佩带统一标识上岗。

  3、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爱惜工装,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8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

  第三条 销售活动:

  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条 销售人员须知:

  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各种规则的遵守:

  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

  第六条 连带保证制度: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

  第七条 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 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 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 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 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 半个月为主。

  4 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 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 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十三条 注明新旧客户:

  1 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 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十四条 契约上的留意点: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先确认工程现场及相关施行范围、规格设计等事宜。

  第十五条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 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 6个月内收回货款。

  2 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 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4 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契约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货方

  第十六条 免费的追加补货: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第十七条 损失负担:

  因前项而发生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另订条文规定。

  第十八条 报告: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本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下列资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1、 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 、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 报告的检查:

  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管理科进行检查后,设立 3个月的营业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 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

  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

  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

  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

  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 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 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 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

  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 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 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

  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

  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 6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 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

  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

  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 4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呈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 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 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销售部门签字生效,如有违法就做处罚或开除处理。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9

  为加强销售工作管理力度,降低销售费用,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①销售人员发生的销售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由综合事务部负责管理考核,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超出规定部分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②业务招待用香烟,原则上每月不超过壹条 特殊情况须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

  ③出差发生的业务费用须在回厂后一星期内报销,市内发生的业务费用每周报销一次(记账的要进行登记),逾期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④成品保管、发货、送货由综合事务部统一管理,成品入库须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并按质、按量进行把关,对不合格品退库要办理相关手续。

  ⑤送货运输车辆及有关费用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安排和管理,运输费用需由综合事务部主任审核,经理批准。

  ⑥仓库保管员要尽心尽责管理好仓库产品,定期盘库,保证账物相符。

  ⑦合同的签订要遵循审核批准程序,业务人员签订的各类合同,投标书须综合事务部主任审核报经理批准。

  ⑧业务人员所签订的.生效合同、投标书应送一份原件交合同管理员留存。

  ⑨磅房人员要严格执行磅房管理规定,按票发货,不允许没有任何手续货物车辆出磅。

  ⑩核算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相关报表工作。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0

  一、公司职工均应考核出勤,有办公室统一考记,月终汇总存档。

  二、请假。职工因故不能到岗上班,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应持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满后回公司报到销假,因故超假应讲明原因,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发工资。

  三、职工在工作期间为按时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旷工按旷工时间加倍扣罚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月旷工两次者,责令下岗。

  四、半小时以内为到时岗者,迟到(早退)超时半小时者记旷工。迟到一次扣两小时工资,月累月计迟到(早退)三次者,补记旷工一天。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销售目标和市场状况,由企划部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并提交公司年度产品促销计划、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企划部负责制定促销方案的详细工作规程和细则,监督按程序作业。负责销售促进的全程跟进工作,包括物品的购置,物品的运输,方案的执行,方案的临时调整,人员的安排,物品的'发放与管理,效果的评估,销售促进的总结。

  第三条:企划部统一管理公司产品市场促销工作,各区域市场负责单个市场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提出初步促销工作总结,企划部汇兑并撰写市场促销工作报告,供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企划部应确保公司存有备用促销方案及促销品,以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四条:企划部促销文员根据市场动态及时制定促销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协助区域市场开展促销活动,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总结经验及资料的分类建档,协调各区域及本部门促销相关事务和传递工作。每季度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上季度促销工作总结及下季度促销活动安排。

  第五条:企划部广告文员负责促销有关的市场广告方案及制作工作。企划部信息文员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提出开展促销活动的建议。

  第六条:各区域经理负责具体组织该区域市场促销活动,培训促销员,维护客情关系,收集、整理活动基础数据,提出初步效果评估报告。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促销建议及促销活动申请。

  第七条:企划部经理负责公司整体市场促销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业务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所有参与市场促销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促销活动的规定程序,及时管理市场促销品的发放,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做它用,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

  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

  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

  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

  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

  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

  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第七条

  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八条

  业务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出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见下章《账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业务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业务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业务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条

  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业务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业务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三条

  坏账准备金。所谓坏账,是指那些收不回账的。为提高业务员的警惕性,也是为了防范业务员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强业务员的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公司特设“坏账准备金”。公司每月从业务员的工资里提取150元作为本人的“坏账准备金”。当年度满,如果未发生吊账问题,公司全数奉还准备金,并予以适当奖励。如果真有客户赖账或跑账,首先由业务员出面追讨,追讨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决,这其间的诉讼费用的一半由“坏账准备金”提取。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也出一半。如果“坏账准备金”不足诉讼费用的一半,从业务员工资中扣除。如果诉讼无果,成了“死账”,由业务员承担全部死账,诉讼费用由公司来出。(此条任主可作详细斟酌,也可以不设此条。)

  第四条

  每月28号下午四点为当月最后回款时间。业务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五条

  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业务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业务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业务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六条

  业务员出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为了提高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的成功率,遏止乱出差的现象,特制定本条。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

  第七条

  业务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规定: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作者附注:第六、七条任主看情况而定,因为这两条规定一出来,就可能会出现业务员凡是签成单都要报销,去哪里找来一张餐饮发票,谎称这是请客户吃饭的。无形中公司增加了额外的成本。杜绝办法就是,要嘛不规定,要嘛被充一条,限额限量,比如洽谈金额超过两万的,一个月不能报销超过三次的)

  第八条

  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业务员的谈判,业务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业务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业务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业务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条

  业务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三条

  业务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

  公司会全力配合业务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条

  业务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3

  一、轮班及值班制度

  1、销售代表采取倒班工作,轮流休息制度,每人当班六天休息一天,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同意后方可调换;

  2、销售员每天分两组进行工作:一组负责接待现场来访客户,由一名销售主管负责管理;一组负责接听现场来电,客户追踪及签约准备,由另外一名销售主管负责管理。两组每天进行一次工作轮换;销售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

  3,由两个值班人员值班;

  4、每晚设两名值班代表,值班时间为17:30-19:30;负责晚间接待销售现场来访客户,接听咨询电话等;

  5、现场两组销售员按所在组次分别轮休,由销售经理负责编排工作及休息时间表,经销售主管认可后实行;周六、周日、周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

  6、销售员应严格按照统一安排进行工作、休息,严格遵守上岗及离岗时间,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休息时间,更不允许空岗、误岗现象发生。

  7、在未向销售主管打招呼之前不得擅离岗位,如果须离开岗位在向上级请示之后可离开,同时自动放弃接待及接电的权利,将排到最后,一旦发现未向销售主管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无论时间长短,罚款50元,如发现销售主管未执行此规定,负连带责任。

  8、遇到繁忙情况,接待组人员忙不过来,销售主管须立即与接电组销售主管沟通,传唤接电人员,接电人员应立即赶到楼面。有客户等待,接电人员要做好上岗准备,顺序按已接过电话的顺序上前接待。

  9、接电人员按照人员顺序接听电话,在接电时,每人值守一部热线。对来电咨询客户。

  10、如果是未成交老客户到访,找某位销售人员时碰巧不在,则由末位接访人员接待。如本人在接待客户,则要听取客户意见,如客户不愿意等待,则由当时轮班末位接访人员接待;

  11、在有展会期间及售楼处搞活动时,所有销售员听从公司统一安排. 12、在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之下,所有销售人员不得带客户进入工地,必须向客户出示禁入规定,如违反负相应责任。

  13、在广告日当天,休息的人员将服从公司安排上班,如果通知上班不能推诿.

  14、楼面人员在接待当中,如遇市调、业内人士了解项目情况,由末位接电人员按正常客户处理,不能有虚假欺骗行为,但也要对公司内部资料予以保密,其他楼面人员正常接待。

  二、客户确认制度

  1、销售员接待客户采取首席接待制;

  2、确认客户归属的依据是来访客户登记表;

  3、遇到撞单问题销售员直接根据客户确认制度处理;

  4、如果销售员之间不能协调,则逐级上报,由公司管理层予以解决。

  三、公共设备管理制度

  1、销售现场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包括:电脑、影音设备、电话、桌子、椅子、沙发、装饰品、报刊书籍及易损耗材等;销售员自觉爱护售楼处一切财物,以主人翁精神树立成本意识,节水节电;

  2、办公设备及用品采取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制度。总负责人为销售经理;电脑、影音设备、报刊书籍由销售文秘负责管理;桌椅、沙发、装饰品及易损耗材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电话由销售经理专项管理;具体管理者为当日接听电话的一组人员;

  3、销售现场设置六部服务电话,其中三部作为客户咨询热线,由当日负责接听电话的一组人员轮流接听;另外两部作为销售员追踪客户及售楼处对外联系使用;

  4、电脑、影音设备等贵重物品要注意正确使用及妥善保管,如因使用不当或恶意破坏造成物品损毁,直接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保管人负连带责任;

  5、报刊书籍应摆放整齐,放置在固定地点。销售员阅读或浏览应注意保持清洁、完好,阅读完应马上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扔,更不允许向外人借阅,保管人有责任监督销售员阅读并及时更新及整理;

  6、桌椅、沙发及装饰用品保管落实到销售代表本人,销售代表应经常检查上述物品是否清洁、摆放整齐、是否损毁,做到心中有数; 7、易损耗材主要指办公用品,平时应将缺少物品及时告之销售文秘,如急需物品单独领取,如为非急需物品可由销售文秘定期向公司领取,每月销售员应将本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到销售文秘处,销售文秘汇总后上报上级领导同意后由公司统一采买.

  四、会议制度

  1、参加会议的人员均须携带笔记本和笔,认真做会议记录;

  2、每周一下午5点,销售经理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周例会,总结本周销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下达新的销售工作安排,由销售文秘做会议纪要,并编号存档;每天早上,销售主管理根据需要召开销售员日例会,解决处理当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应上交的销售报表,对客户档案进行编号,录入存档,做好会议纪要;

  3、每天上午10点,项目经理主持管理人员例会,分析客户资料,制定销售计划;管理人员每周一递交书面的周报,对一周工作状况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列出计划;

  4、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召开月例会。检查当月任务完成状况,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对销售员进行考核评比;

  5、每季季末召开一次季例会,做销售业绩及日常工作表现评比;

  6、公司或部门工作会议要求全体人员按时参加,禁止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缺席;

  7、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说笑、聊天,不得做与会议无

  8、关的'事情,手机铃声一律调成振动或关机;

  9、会议期间要求每人做好会议记录,每周末将记录本随同客户档案一并上交检查记录情况,此项作为员工日常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10、会议形成的决议,布置的工作应尽快落实完成,截止日前执行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主动汇报工作;会议一定要有结论,所作的决定必须付诸行动。

  11、相关负责人重要会议结束后下发会议纪要,列出时间表和责任归属,督促各相关人员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避免会而不议,议而不觉,决而不定,定而不行。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销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公司销售团队的销售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作目标:

  公司销售人员的工作目标为:销售技巧娴熟,销售成果丰富,客户关系良好,同时具有升迁能力。

  二、 入职条件:

  公司销售人员(含售前支持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对从事销售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强销售能力的人员可特殊考虑,对初入社会的学生除非具有明显的潜质慎重考虑。所有入职销售人员都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对公司忠诚,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技巧娴熟,具有合作精神与敬业精神,同时具有社会责任和良知的公民。

  三、 入职方式

  1、 招聘:公司销售人员的主要来源方式,主要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招聘的人员在入职前都必须经过主管的面试,入职后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

  2、 引荐:公司内部员工向公司介绍,引荐人员需要公司主管面试。

  3、 推荐:由公司外部人员向公司介绍,推荐人员同样必须经过主管面试。

  4、 挖角:对公司急需要而内部暂时缺乏的人员,可通过直接接触竞争对手或同行的相应人员,条件合适的直接聘用。

  6、 实习:对有潜能的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可接受到公司实习,实习生按最高不超过普通销售人员基本工资的一半给予报酬,具体金额根据其实际表现由主管确定。实习人员不享受公司福利。在公司实习过的人员在招聘时享受优先。

  四、 入职

  面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后到工作部门报到。

  五、 培训

  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首先开始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司文化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和期限由主管确定。

  六、 试用

  新员工完成培训后开始正式试用,试用期员工工作和考勤与正式员工相同,工资按试用期待遇发放

  七、 正式工作:

  新员工经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正式员工的工作内容为:

  1、客户调研:

  即对公司现有产品寻找潜在客户群体,销售人员应了解潜在客户群体的情况,包括潜在客户地理分布、需求水平、购买能力、资信能力、决策路线等,调研方法为:人物访问、电话咨询、互联网查询等。销售人员在办公室工作时应主要进行这些调研工作。

  2、目标客户选择:

  发现潜在客户群后,销售人员应通过筛选确定目标客户,对目标客户进行适当分类,并整理为书面资料,书面资料每周交给内勤人员,完成资料后,销售人员应制定拜访计划,做好拜访前的准备工作。

  3、客户拜访:

  拜访前准备工作做完后,销售人员需要对目标客户进行面对面拜访,拜访前可通过电话预约见面时间,也可直接上门拜访,拜访时尽量争取多的时间介绍公司及产品,了解客户需求,了解客户采购程序,了解采购的参与者、影响者、推动者、反对者、决策者等信息,拜访时应尽可能通过客户了解竞争对手情况如竞争对手公司名称、产品型号、参与销售的人员等信息,销售人员应尽可能说服客户相信本公司产品,争取为客户订做方案,并争取客户进行本公司的产品试用或测试。销售人员在进行客户拜访前应着装整齐,情绪高涨,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携带名片和公司资料,携带解渴的饮用水。拜访期间说话时要注意发音、语速、语调变化,以达到抑扬顿挫的效果,谈话期间注意寒暄与主题切换,注意正题和闲谈的转换,避免气氛压抑和场面尴尬,对于需要远行出差的客户,销售人员还应提前做好出差准备:到财务办理借支手续,通过地图或互联网查找客户位置,确定最佳交通路线,选择出行的车站,同时带好必要的换洗衣服,提前充值通讯费等。

  4、商务谈判:

  经过沟通、交流、试用等一系列努力后,销售人员应尽可能争取客户对本公司和产品产生信任,使客户产生购买欲望,并准备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解决方案选择、产品型号选择、成交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销售人员在进行这些谈判时应尽可能实现自我掌控,使谈判内容按公司既定要求进行,对重大需要修改内容应及时请示主管并获得主管同意。

  5、签定合同

  商务谈判完成后,销售人员一般应与客户签定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般采用公司统一制式合同或者由公司起草的其他合同,若是购买方提供的合同需要交由公司主管审核,合同签定后,公司至少留底两份,一份交公司财务保管,一份交销售部内勤保管。

  6、收款发货

  合同签定后,开始履约,一般情况下应先收到客户货款再行发货,合同约定先货后款的按合同执行,销售人员应与技术人员、采购人员共同筹办,完成验收、出库、发货、物流、送货、签收、返单等程序,发货完成后,销售人员应将客户收货单据交由内勤保存。对先货后款的客户,销售人员要肩负催款责对工作考核长期达不到公司要求经延长考核或调动部门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员工,销售部将予以辞退。被辞退员工不享受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 对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公司损失的,给予开除。被开除的员工不享受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和奖励,销售人员取消任何提成。被开除的员工,公司将通报同行,并且永不再录用。

  十六、辞职

  销售部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可辞职,辞职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主管,并在当月办理好移交手续,辞职员工若配合工作,当月可发放一半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销售人员的当月产生的提成减办发放。

  十七、 扣款惩罚

  对违反公司制度的销售部员工,销售部给予扣款惩罚,扣款每次不低于100元。

  十八、 降薪惩罚

  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销售部员工,销售部给予降薪惩罚,降薪每次不低于500元。

  二十、 起诉

  对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并且已经触犯法律的',销售部将依照法律进行起诉,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被起诉的员工,公司立即开除,并且通报同行,永不再录用。

  二十三、 工作汇报

  1、定期汇报:定期汇报为书面形式,分为周、月、年计划与周、月、年总结,销售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主管提交,提交时间由主管确定。

  2、不定期汇报:销售人员必须每天向主管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3、特殊请示:对重要事情,销售人员应随时向主管汇报和请示。

  二十四、 社交

  1、 宴请:包括喝茶、咖啡、饭局、娱乐,宴请的目的是增进客户关系,销售人员在进行宴请时应尽量斟酌,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重要的宴请应制定宴请计划,宴请前应须征得主管同意,宴请的标准另行制定。

  2、 礼品:销售人员对达成公司销售有重要贡献的客户可赠送礼品,礼品由公司统一购买,特殊礼品可由销售人员根据情况选择购买,购买后凭票报销,购买礼品前须征得主管同意。

  3、 代办:销售人员对达成公司销售有重要影响的客户,帮助客户完成重要事情,销售人员对力所能及的事可帮助客户,帮助客户以销售人员和公司能力为限。

  二十五、 礼仪

  销售人员应保持干净、整洁、清爽的装饰,工作及社交时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涂指甲,不画浓装。与客户交往时注意姿态,不亢不卑。

  二十六、 部门合作

  销售部员工应与公司财务、采购等部门其他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对其他部门有需要的事应尽可能提供帮助,对本部门需要其他部门协作的事,可向主管申请。

  二十七、 考勤

  销售部工作时间为: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30,中午12:00-14: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销售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

  酌情调整时间。

  销售部员工须每天通过叮咚签到手机客户端打卡报到和下班。销售部将对连续3个月以上满勤人员奖励100元,对缺勤人员给予惩罚:

  1、 迟到:超过10分钟,扣除5元,超过上午8:30以后打卡报到视为迟到,扣除15元,超过10点以后打卡视为旷工半天。一周内累计迟到2次视为事假一天。一月内迟到3次视为旷工一天。

  2、 早退:在规定的下午下班时间以前打卡视为早退。早退扣除10元

  3、 旷工:未向公司主管人员请假而当天未到公司不打卡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并且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及奖励,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则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

  二十八、 请假

  销售部请假必须向主管直接请示并获得批准,未经主管批准的请假视为无效,无效请假视为旷工,禁止任何形式的代请假。

  2、 病假:

  公司员工因生病可向主管请病假,病假须出具医院或诊所开具的有效的治疗单,病假扣除当日一半工资。连续请病假超过一月的视为自动离职。并且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及奖励。

  3、 旷工:

  销售部员工未向公司主管人员请假而未到公司报到视为旷工,旷工将受到公司严厉惩罚,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并且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及奖励,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则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

  三十一、 薪水

  销售部员工的薪水由基本工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和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工种确定,基本工资随工龄逐年递加,奖金根据公司效益和员工表现确定。销售人员的薪水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提成)构成。工资每月15日发放,奖金每月26-31日发放。

  三十二、 出差

  销售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出差前须向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出差期间享受出差补助,出差前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出差完带财务部门办理冲销手续,每次出差成后向主管提交出差总结,出差补助标准另行规定。

  三十三、 费用申请与报销:

  销售部员工因工作需要经费可向主管申请,申请时须向主管说明用途并填写借支单据,获得批准后,员工须按要求开支,严禁改变经费用途,违反将受严厉惩罚。经费使用后员工应及时向主管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出示相应的报销单据,经主管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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