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学校食堂的建设达到卫生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促进龙岗区学生食堂建设,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并向所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
达不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卫生监督部门参加,达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要求的发放给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未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擅自建设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学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初设、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初设、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3、食品卫生专篇;
4、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以下规定开展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
(一)选址审核:
1、依据平面图、地形图、风向图和建设项目性质、用途,对项目毗邻的有毒有害场所、卫生防护带,进行选址审核;
2、根据需要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
3、制作现场审核记录。
(二)资料审核:
1、审查提供的`图纸、资料、预评价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图纸设计单位、资料出具单位、预评价单位的签章、资质等;
2、依据卫生规范、标准、审查食品卫生专篇中关于设备、工艺、布局、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浴室)等;
3、审查生活区和食品加工经营区的分割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理排放措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审核意见:
1、对疑难项目可征询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审核意见的参考;
2、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受理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工作,提出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
a、符合卫生要求的,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初设、施工卫生审查;
b、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竣工验收审核:
1、申请材料
1)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或递交相关申请报告;
2)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3)有资格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审查和程序(同选址和设计的受理审查和程序)
3、审核
(1)资料审核
1)审核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资料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材料的形式、内容);
2)必要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和抽测。
(2)现场审核
1)在现场勘察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
2)检查施工阶段卫生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3)制作竣工验收现场审核勘验记录。
4、审核意见
(1)书面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参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如实签署意见。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一、食堂卫生实行岗位区域负责制。
二、把好食物储藏关,切实搞好防鼠、防蚊工作,避免食物腐烂变质,严禁销售霉变或者有毒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馊饭、馊菜,违者,罚领班、当事人各500元。
三、把好食品清洗关,各类食品进行加工之前,要认真清洗,尤其是蔬菜,对可能带农药较多的蔬菜要置于水中浸泡一小时以上,要认真细致清洗方能加工,保证菜中无泥沙、杂物。
四、各食堂的.厨房、储藏室摆设整齐干净,每次开完餐,要及时对工作地面、炊具、案板、灶炉、窗口等服务设施及时打扫干净。
五、煤灰、菜叶等垃圾要及时倒在规定的地方。
六、食堂副主管每天对各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其他管理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
七、领班必须对员工的卫生区域责任有明确的分工,并及时督促员工搞好卫生。
八、食堂工作人员每期体检一次,凡带有传染病的员工不能上岗。
九、食堂员工在炒菜、买饭菜时,不准抽烟、吃食物,违者,罚款50元。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一、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常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干净。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需清洗消毒。
七、泔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并签订回收协议。餐厨垃废弃物做到顺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准时清理、清洗。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挨次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二、坚持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消除四害的有力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生进熟出,生、熟严格分开,防止污染,保持良好的.存放方式。
四、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听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整洁。
五、食堂炊事员烧煮操作尝味须用小盆,不得用勺直接尝试,更不得用手直接抓食。
六、菜盆、锅盖、盛器一定放置在架子上,不得乱堆放,不得直接着地。
七、蔬菜加工做到一拣、二洗、三切工艺,洗净的蔬菜无腐烂、泥沙、杂质、昆虫。
八、食堂各种设备做到有专人管理,严格把好卫生关。
九、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三证”,穿着统一服装上岗,讲究卫生,勤剪指甲,不留长发,保持面容整洁。
十、讲究文明,热情服务,虚心接受监督。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物业公司食堂人员健康卫生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培训一次,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三、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从备检查。
四、卫生管理员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内容主要是问,看员工有无感冒、咳嗽、腹泻、手破伤或感觉有低热、乏力、纳差、盗汗等现象,一经发展,即刻上该员工停止操作食品工作,到医院检查治疗,到医生证明健康,才能恢复工作。
五、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
六、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不带金戒指、耳环、项链,男性不留长发和大鬓角,女性头发不披肩、化妆谈而大方。
七、操作时不吸烟,不做有碍服务和卫生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打哈欠等。
八、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抱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7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炊事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加强计划性,配合伙食管理员安排好每周菜谱,每天的饭菜要仔细核算,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仓库等严管部位。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带病进入食堂。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8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要记录好台帐。原料采购、饭菜价格等必须在当日公开在财务收支公开栏,食堂财务收支日清月结,定期公布。
2.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食品、购物时要查看供方有关的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能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毒、有害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学校食堂要在每餐每种食物中留样不少于150克的食物,并按品种放于清洁密闭专用容器内。注明日期、餐次,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2.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3.厨房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前要认真检查,杜绝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原料存放在操作间或者仓库里,熟食品不能停放在熟食间以外任何地方。
5.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存放在固定的橱柜里,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必须做到随脏随扫,确保地面无垃圾无积水。
2.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4.加强防蝇、防鼠、防蟑螂、防虫等。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及规定的,及时进行整改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心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2.事件发生时,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不能隐瞒事情真相。
3.食堂管理人员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
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八、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的,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其他学校临时就餐人员,必须提前通知学校总务处,否则不能在食堂就餐。
3.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做到不大声喧哗,文明就餐,爱护食堂内的一切设施。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留双份,每份按要求超过15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ldquo;送餐rdquo;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2、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肯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爱护措施。
5、如发觉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根据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选购及使用应有具体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1、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2、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5、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6、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7、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8、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9、食堂周围 25米 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0、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1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12、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学校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 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以及自治区、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 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五条 学校食堂和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填写采购登记表。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六条 学校应当设立专职(兼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收、不存腐败变质、霉变、有臭味、生虫、污秽不洁食品。
(2)黄鳝鱼、甲鱼、乌鱼、蟹类、各种贝类,凡是已死者有权拒收。
(3)过去没有食用习惯的水产品、野味、蘑菇等,要注重调查研究,对人体无害的,方可验收入库。
(4)验收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
第七条 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1、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挂牌存放,做到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库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主食库必须设置倒梯形(上大下小)防鼠台。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2、放粮食、干杂食品库,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存放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无油垢,无虫蛀。
3、冷库要达到应有的温度,熟食品库要保持在-4℃左右,豆制食品要冷藏,黄油要保存在-10℃—-15℃冰库内,带外包装的熟食不准进熟食库。生禽、肉类库短期(几天)保存则需要在6℃—-10℃,长期保存(一个月以上)时,冷藏的温度要在-18℃以下。
4、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检查库房有无隐患,关闭电源,锁好库门。
第三章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八条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降温、空气消毒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防鼠板应为高45cm金属板);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有食品加工人员专用洗手设施。
2、地面、墙裙应当由无毒、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地面应当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墙裙高度应当在1.5米以上;
3、有足够供水,所供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按照加工食品的种类分设水池(一般应按照洗刷、消毒、鱼类、肉类、蔬菜类分别设置),各水池应当有明显标志。开设民族餐的食堂,清真食品应当单独设立水池;
5、加工场所要经常洗刷,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油污、无积尘、无积水、无食物残渣。
第九条 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形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材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油炸食品时应当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不得再用作炒菜。烘烤食品应当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凡隔夜或隔餐的熟食制品必须在充分加热后食用。
4、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使用前应当严格消毒,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当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的消毒设施和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所有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有健康检查证,并经过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检查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
凡患有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
生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工作。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要洗手消毒;出入食堂操作间要洗手。
3、工作中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当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售饭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实行货款分离;
4、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饮酒后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 学校餐厅卫生:
1、餐厅的温度、湿度、噪音、色调,要符合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和生理、心理的要求。
2、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3、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等。
4、学生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 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从事食品经营(食堂、小卖部),需经同级卫生防疫部门审核同意,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小学的食堂、小卖部一律不得实行脱离学校管理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承包经营。实施后勤社会化的高等学校,学校食堂、小卖部等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部位,必须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制、经营资格准入制等制度,必须把食堂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内容作为特殊指标列入承包经营合同。
第十四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在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显著位置。主要包括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配(订)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入库、粗加工、配菜、烧煮烹调、餐具消毒、面食制作等工作岗位责任制,各个岗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十九条 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二十条 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设专人对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过程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学校卫生人员应当对有关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以及餐厅的卫生状况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做出书面记录保存备查。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每学期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并将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当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要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莎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一、环境和器械卫生
1、食堂管理员要对食堂卫生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做到门窗玻璃明,活动地面净;桌子随时保持干净,地面全天保持清洁。
2、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养成人人见到苍蝇都要打的好习惯,经常、有计划地消灭蟑螂。
3、各种炊具器械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养,使用后要彻底打扫干净,用专用盖布盖好。冰箱内无血水,摆放有序,要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冷荤间做到“五专”,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2、不买、不做、不卖、不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隔顿剩菜剩饭必须热透。从采购员、保管员到每个炊事员都要严格把关,杜食物中毒的发生。
3、各种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码放整齐有序。
三、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和外出。
1、养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换工作服,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好习惯。
2、工作中不准抽烟,不准戴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不准化妆抹口红、染指甲,不准赤脚,不准留长发、长指甲。
3、凡个人遇有拉肚子、感冒发烧、皮肤病以及外伤等,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及时处理。
四、餐具消毒卫生
1、配餐盘使用“双消法”,药物和水的配比达到1:200,浸泡10分钟,煮时要做到“沸进沸出”。
2、餐厅和冷荤间使用药物消毒时,药物和水的配比浓度达到1:200,浸泡10分钟。
3、冷荤制作前要用酒精(浓度为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冷荤间每天要定时用紫外线灯消毒。用消毒水擦洗柜台和地面。
5、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无消毒水味和酒精味,表明无白粉,符合防疫站检查化验的各种卫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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