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3 02:59:53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监部门搞好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化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3、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持做到“五同时”,合理布局生产系统。

  4、负责搞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并督促落实标准化工作。

  5、负责指导和审查采掘《作业规程》、思想汇报专题《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7、负责抓好“顶板、一通三防、机运”三个竞赛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8、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实现均衡生产,安全生产。对采区布置、采掘接替,开采情况清楚。

  9、矿井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指挥抢救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制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2.按董事长受理权限审定安全环保规划、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对每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安全环保工作部署、重大安全环保举措进行决策;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委会,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指导开展工作;

  4.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3、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检查落实改进措施,负责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质监总监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首席地质师安全环保责任制

  1.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安全技术成果鉴定及推广使用;

  

20xx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本制度的目的就是为各生产人员提供行动指南,使各位员工在工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令公司的一切生产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每位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既是劳动者又是管理者,希望各位员工能够随时以管理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基本工作守则

  1、 遵守厂纪厂规,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指示。 2、 努力学习,勤于钻研,不断提高劳动技术与自身素质。

  3、 树立勤俭节约观念,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得任意损坏或涂鸦任何公物。

  4、 工作期间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串岗闲谈、离岗会客、离岗打电话等一切私活。

  5、 工作期间严禁打瞌睡。

  6、 生产过程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必须逐级汇报,寻求解决方法。

  值机员岗位职责

  1、上班时间要提前10分钟与上一班交接,了解清楚机台所用的原料及织布情况。

  2、看机过程中要做到每一匹布下布时搞一次机台卫生,以防由于飞花聚集太多而造成布面飞花疵点及打针,另外机台的地面卫生也要随时保持干净,及时清扫,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筒。

  3、接纱时尽量打十字结,纱尾不能超过1厘米,包括接小纱,手上要干净,不能捻纱,每个输线轮绕纱在8-10圈,每个班2次检查输线轮上绕纱的现象。

  4、经常要检查布面是不是有质量问题,比如坏针、坚条、横条、破洞、漏针、花针、断拉架、断丝等,下布时要里外仔细查看布面,有质量问题时自己解决的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班反映并跟进解决后的质量情况。

  5、所看机台所用原料要堆方整齐,不能散落在地上,做到期及时拆包及时架纱。

  6、发现有黄白纱、油污纱、烂纱等疵点纱要作标识后隔离放置,避免好坏纱混淆。

  7、机位边的棉纱要放整齐,不能**放置,纱叉及风**用完要挂好,风管亦要整齐卷起。

  8、不能漏写、错写布飞及落布卡的内容,写后要检查两次或以上,确保准确。

  9、色纱转胚纱,要全面清洁机台,以防色纤、飞花影响布面质量。

  10、两面不同花纹的布类要由抽针位剪开检查两面是否有花针、花点、油针等问题。

  11、色织布、抽针布、提花布,落布必须对回OK板。

  12、落布重量一般保持在20kg左右,偏差可在-+0.5kg,不能随意超重或偏轻。

  13、不能乱调机台变频,不准私自调机,严禁无油无风开机。

  14、不得私自剪掉任何疵点。

  15、值机员需在班长指引下用纱,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到其他机台取纱用。

  16、按规定在间丝处落布,间丝不能超过6圈,再由间丝中间剪开落布,即布头布尾各间2-3圈。

  17、下班前要把所看机台的卫生彻底打扫一遍,圆机底下、卷布架上、台面上不能有明显飞花和油污。

  18、要尽忠职守,有较好的责任心,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不能有敷衍塞责的行为,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19同事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上班落班时做好交班工作。

  二、每落一疋布要及时并认真检查布面、棉纱质量,并将每疋布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作记录。第一疋之后的布疋都要认真检查布头,避免有漏查及废布外流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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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检查每疋布的布飞及布头所需写明的资料是否清晰准确。

  四、发现针路、花针、油针等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班长反映,并跟进处理后布疋质量情况;

  五、每疋布不能超过6个疵点/20kg,超出范围的另行处理。

  六、查色布时遇到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反映。

  班长岗位职责

  1、提前15分钟上班,巡视车间机台,了解车间生产进度。

  2、查看验布记录,对各机台的质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特别留意质量问题较多的机台。

  3、安排值机员看相应的机台,其中要注意快机与慢机、分纱机台、清纱机台与正常机台之间的合理搭配。

  4、当班织完布的纱需入仓的要及时做好标识,注明客户、纱支、批号、机号、日期等祥细资料,机台用纱出仓及入仓都要以书面形式写张出仓纸和回仓纸交由纱仓仓管作记录。

  5、当班班长要时常巡机,留意机台状况,布面质量,布飞、落布卡内容是否准确并一致,环境卫生是否良好,一切棉纱及工具是否放置清晰整齐等。

  6、领好所需要用的针,值机工换针时,班长必须要求以旧换新,并亲自拿针,同时做好记录,不可换错针,要清楚各机台所用针型号。

  7、班长要及时清理机台夹板上的废旧资料。不得收漏或遗失落布卡。

  8、新开机台,班长注意以下事项:

  A、检查机台用纱是否正确,织排间、色织布应注意机台的色号、缸号、支数以及路数是否与生产单一致。色织布必须围好网布方可开机。

  B、检查布面质量,不能有针路、油针、起横、夹痕、粗细纱等质量问题。

  C、如以上问题未符合要求,必须要机修员处理妥当之后方可交接签名开机。

  D、每台机必须由机修、班长签名后方可开机。

  9、对生产过程中机台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的,班长处理后应签名并注明时间、原因,自己无法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机修。

  10.生产不饱和的情况下,班长应安排值机员轮休。

  11.班长收到《排产单》后,要仔细核对其中的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必须问清楚。

  12.班要注意值机员及质检员的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值机员、质检员考评工作。

  13.帮助值机员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做好日常培训工作。

  14.做好交班记录,写清机台情况,值机人员名单、耗针数、机台运转注意的问题。

  机修工作岗位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要求教机速度快,问题判断处理准确,教机疵点布少。

  2、 必须按工艺单指示教机,有疑问可直接与机修主管商讨,不得擅自更改,教好机后须经机修主管核准后方可交机。

  3、 教机员须核对排产单,机头卡、纱支、工艺同机上是否一致。

  4、 教好机台,必须保证布面质量,不能有油针、针路、起横、夹痕,同时第一匹布必须质量跟踪,查验胚布并签名,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必须上报。

  5、教好机,工具要收拾放好,机台要处理干净,同时保证油气管正常,辘仔、牙带保持一致。

  6、洗机转针筒后不可有油针,教机后第一匹布可慢速运转,非工艺原因,机台必须按规定转速运转。

  7、机台交接,机修必须在落布卡签名并注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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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如接到质量投诉,必须第一时间处理并跟踪下一疋布的质量情况。

  9、 生产过程中机修如因机台故障或质量问题进行教机,事后必须在落布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

  10、每台机必须用标签注明使用织针型号,织布必须备确认板交车间质检。

  11、教机布必须磅过并记录,教机布不可超过2.5kg疵点不可超过8个。

  12、机修发现开关失灵,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3、机修员要定期保养机台各部件,并要认真做好《机台保养卡》。

  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与同事团结友爱,工作互相配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准时上班,真正起到管理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办公室是公司对外的重要窗口,办公室人员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客人来主动招呼,热情接待,并斟茶水,接听电话要礼貌用语等。

  三、上班时间要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做到虚心好学,不懂就问,不要不懂装懂而造成工作失误,同事与同事之间相互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当日的工作要求当天尽量完成。

  四、当班时严禁看书报.吃早餐同零食。不得串岗闲谈,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不准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及其他消遣活动。

  六、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单据其他物品。

  七、在办公室不准拨打私人电话,接听电话要做到长话短说,客人有留言或转述电话内容要迅速、准确、清楚。

  八、注意节约使用办公文具,纸张等易耗品要求尽量两面使用,笔及其他的耐耗品要以旧换新,最后一位同事下班时要记得关灯,关电脑,门窗,锁好门。

  坯布质量考核标准

  一、不可修补疵点8只以上属等外品;布面不干净坯布扣款1元/匹。油花衣属不可修补疵点,每匹布在10只内超出5只,每只扣2元;超出10只,属于等外品;严格按匹重要求落布,无关线的坯布扣款5元/匹;超出或不到规定范围1㎏以上的,扣款2.5元/㎏,试样布、扫尾布重量不到,由主管领导签字可免扣;转数未到时,如出现大疵点,内销单100转以内可落布,外销单30转以内可落布。

  二、因长漏针、长花针、横直稀路、纱换错、次点超标等剪布,每公斤次布扣款2.5元,且挡车工扣除产量工资。

  三、10米内长漏针扣款每米1元,淡花针、边轧破、针换错免半但扣除产量工资。

  四、可修次点的规定:常规品种,以20kg/匹计,可修疵点6-15只,扣0.10元/㎏;洞眼15-25只扣0.4元/㎏,26只及以上算次品扣款2.5元/kg。

  五、不规则抽针布出现漏针500㎝以上按第三条淡花针扣款,特殊规格另定。

  六、坯布长疵点出现跨匹,第二匹始由班长承担20%扣款;如有跨班,交班后坯布由第二班组长承担20%.

  七、在挡车过程中,如发现挡车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剪布或私剪次布藏匿,一律按纱价五倍扣款,并严重警告一次;如果发现第二次作开除处理。

  八、经确定因机器不正常造成坯布质量问题疵点超标,由保全工签字后挡车工可免扣款,纳入保全考核里。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可免扣。

  九、学徒工三个月内质量免扣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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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位安全职责

  (一)、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技术设备科长安全职责

  (1)对全厂的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保证防尘防毒等设备和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4)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7)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8)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9)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10)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公积金管理,规范安全监督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本级及桂平、平南管理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中心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全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中心依法组织员工参加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第六条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中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监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安监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稽核科,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对本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桂平、平南管理部受中心安监小组管理。若中心本级需要管理部提供援助,管理部除能提出可证明不能协助的正当理由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对本级提供帮助。若管理部发生安全事故,管理部负责人须在事发后按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同时立即向中心安监小组报告事发态势并随时听候中心负责人的安排,不得擅自采取非正常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管理部承担。

  第八条中心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科室、管理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管理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各科室、管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包括全体员工和全部生产活动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中心各科室和管理部的安全责任:

  (一)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中心保安、食堂、办公室、发电机房、房建设施、车辆和驾驶员以及员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体检)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信息科:负责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备份等安全生产管理。

  (四)资金归集科:负责单位缴存登记、开设帐户、缴存、支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及相关数据档案资料归档备份的安全管理。

  (五)财务科:负责财务安全的管理。

  (六)计划信贷科:负责贷前调查、贷款抵押、发放贷款、贷后管理等的管理工作。

  (七)法规稽核科:负责中心内控管理和中心对外执法、协调追收逾期贷款。

  (八)桂平、平南管理部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各科室、管理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中心本级、桂平、平南管理部,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工作中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第十三条中心安全工作的内容:

  (一)各种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维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设施,应有计划的报废、更新和改造;

  (二)工作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道顺畅,要有足够的光线;对易滑、易跌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或明显的安全标志;

  (三)努力做好防尘、防湿、防潮、防盗、防暑降温、防辐射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测;

  (四)严格执行有关防火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五)严格做好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六)公积金系统必须与办公域网隔离,计算机必须专用,并定期检查杀毒,当收到病毒发作警报、出现病毒传染现象或出现网络系统紊乱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七)一切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机件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安全;

  (八)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的发电机房要配备专人负责和管理;

  (九)各科室、管理部雇用或聘请外来人员进入中心范围的工作场所从事养护、抢修、检测等作业的,作业前必须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做好监督;

  (十)中心本级、桂平、平南管理部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实施后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负责实施的科室必须事先召开协调会,明确有关科室的管理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十一)中心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对员工的加班加点应当在不损害员工健康的原则下进行;

  (十二)各科室、管理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等有害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中心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培训资金,把培训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中心每年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监督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安全事故案例及启示;

  (七)其他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监小组成员每年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每年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五章安全投入和物质保障

  第十八条确保本中心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中心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中心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九条安全资金专项用于下列安全事项:

  (一)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条中心安监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全中心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管理部的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科室、管理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安监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工作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四)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五)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七)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八)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九)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七章事故报告、分析、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中心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中心各科室、管理部要与中心主任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科室、管理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向中心报告。若年内发生1起以上行业重大事故,或者30日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本科室、管理部需向中心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条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监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年末对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获得优良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中心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一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考核确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失职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处理;凡工作失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承担“一岗双责”,除履行职能范围的工作职责外,必须同时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科室、管理部其他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本科室、管理部自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执行期间,有关科室、管理部的职能发生变动的`,由新的职能部门履行原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天车工上车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酒后上车。

  2、上车后仔细检查天车各部件的状况,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方可开车,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快排除,不许设备带病运行。

  3、同一厂房内有多台天车运行时,禁止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起重前应先试吊,如吊物倾斜应重新捆绑,开车前应发出铃声,吊物不得从人头顶越过,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

  4、天车启动前应发出警铃信号,在运行中禁止检查和修理,小车和桥架禁止站人,天车上应放置灭火器。

  5、在起吊运重物时,吊物必须超过地面障碍物,禁止歪拉斜吊,不允许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许吊物从人头顶上通过,被吊物上禁止站人。

  6、天车运行时,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防止造成事故。

  7、工具器物必须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放在天车桥架和小车上。

  8、天车在开动时应逐档启动,使天车平稳,决不允许突奔,在下降时应将控制器放到最后一挡,防止重物下将,在停车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

  9、天车运行时不允许打倒车,需要换方向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车平稳后,方可反向运行(危险时例外)各机构一律不允许利用行程开关停车。

  10、在工作中,应服从地面挂钩人员的指挥,应熟练地将三个控制器配合好,不允许两人操作一台天车以免误会发生意外。

  11、在更换阳极时,起落速度要平稳,以免碰坏设备或烧伤职工。

  12、在起吊重物时必须聚精会神等吊挂放稳后发,方可动车。

  13、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前方有一台天车停留,让道时应提前减速,以免冲撞,不允许撞车。

  14、同一跨度有两台以上天车工作时,天车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米。

  15、吊物件时应注意保持钢丝绳垂直,翻物件时不允许大于50的'歪拉斜吊,更不允许用小车牵引地面车辆。

  16、被吊物的重量大于天车额定负荷的50%时,要一个机构一个机构地开动,不允许同时三机构开动。

  17、吊运重物间或液体金属时,吊起0。5米左右要试验起动升降机构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单制动的天车不能吊运液体金属起升机构有负荷时,不准制动器进行调整。

  18、在吊重物时,当重物放到最低处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5圈。

  19、用两根绳吊运物体时,钢丝绳张开角度大于60°,则每根钢丝绳都应在物体上缠一圈,若张开角度大于120°,则不能吊运。

  20、用两台天车抬物体时,应使其承载均匀起升机构钢丝绳应尽量保持垂直,工作时两台天车的相应机构应“同步”,并且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抬杆应保持水平,要有专人指挥,不允许两抬天车翻转。

  21、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天车工理解不一致时,天车工应发出询问信号,在确认指挥人员信号和指挥意图时一致时方可开车。

  22、天车工离开操作室时,应检查控制器时应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归到零位,并断开配电盘的刀闸。

  23、天车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天车工必须配备有四氯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24、天车的擦、洗、润滑、检修天车时必须停车后并切断天车的总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警示牌。

  25、天车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天车工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

  26、严禁一个天车工操作两台天车。

  27、工作完毕后天车必须停回原位,吊钩上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最后切断总电源。

  28、做好当班运行纪录将天车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如实纪录并反映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取预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同级安委会成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参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

  (五)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由班组全体成员参加,缺勤人员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传达。

  第十三条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各级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级领导应认真贯彻安全会议决定,积极组织落实,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和结果通报同级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以备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应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4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加油站站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公司安全会议每月一次,由部长、安全员,站长负责召开,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事业部、加油站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紧急会议视情况由事业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6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协作,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听从领导,听从安排,工作乐观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心情,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赐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仔细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仔细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觉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裂处理。仔细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准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仔细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觉故障准时排解,如因不检修或人为缘由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需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假如印刷消失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仔细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觉特别马上停下并检查缘由,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准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担当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需冲刷洁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照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觉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赐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学问学习,增加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二、加强对防火设备的保养,搞好作业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灭火工具齐全有效(灭火器、沙箱、铁锹、扫帚),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 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不准私接、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烤车

  四、修理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有无火灾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安全责任人要时刻注意安全,消灭各类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需编制瓦斯抽放设计。详细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状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估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猜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状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需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状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掌握,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掌握。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掌握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规律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公司领导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均由安全部门责成专职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处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连续休工三个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由所在单位填写事故登记表,做到上报及时准确。

  三、因工伤长期不能工作的按劳保条理执行。

  四、工伤休息要有医生的医疗诊断书或建议书。

  五、对工伤事故和工程设备事故如有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的,除补报以外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体制。

  第二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六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建立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一)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二)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三)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二十一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管理者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二十五条、每月定期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六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二十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所应包括的内容为:

  1、企业为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所建设的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包括在生产场所内所修建的场区车行道,防护棚,“洞口”临边防护、现场保护等发生的费用,以及文明施工场地绿化、职工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等项的投入等。

  2、企业购置、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用于安全防护的器材、仪器、仪表等材料、设备,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3、企业进行的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费用,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企业为预防突发事件而准备、投入的应急准备器材,设备及资源的投入。

  5、安全奖励和表彰投入。

  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以及项目经理部为生产职工购置的社会商业保险费用,发放的降温费和取暖费用。

  7、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的劳保用品费用。

  8、针对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9、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检查、考察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组织或参加外部组织的各类与安全生产、教育相关的会议费用和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等。

  (二)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在每年年初由有关负责部门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纳入企业年初的财务开支计划预算范围内。

  各类工程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制订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及详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批备案。各分公司、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三)为使企业已发生的安全防护费用可以量化统计,上述费用在发生后应据实单独列支。具体会计科目设置及财务处理规定如下:

  各分公司、项目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按照2%的费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核算。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下设“安全生产费用”为三级科目。用以核算项目经理部发生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防护费用。

  原直接计入工程直接成本的因搭建各类临时性防护措施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相关的租赁或周转材料摊销费用等均在本科目内核销;与安全防护相关的用以维护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以及针对现场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所进行的安全教育或培训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也在此科目核算。

  法人层次单位在核算各项安全防护费用时,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其发生的各项科研、劳保、培训及会议费用等,在“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科目下列支。

  (四)对已经审批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或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各单位应落实资金并确保实施。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分解为季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予以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支出。

  (五)对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形成的没收和拨付用以安全生产的专项款项,设立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

  (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数据的收集和上报企业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和统计。

  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公司财务部和项目经理部的财务部门应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在每季度末汇总本季度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情况,分别向工程总监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报送一份年度(季度)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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