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20 23:27:17 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

  (一)强化宣传

  1、校园网、黑板报、宣传窗、广播电视系统,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的校园环境卫生宣传报道和教育工作,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2、按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处室评比条例每一学期做好评比工作,树立典型和榜样,保持文明单位形象,创建新高。

  3、按照两操、卫生、纪律三项竞赛评比制度,每周开展一次评比,在评比中互相学习,互相评比,引导学生全面进步。

  4、学校宣传窗责任到人,宣传窗内报刊做到每月更新,有主题地制作安全、卫生、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展板进行宣传教育。黑板报每周一期,并力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宣传教育有意义。

  (二)环境卫生

  1、政教处、医务室负责每学期划分好校园公共场地包干区,包干到班,坚持每周做一次打扫。各班负责打扫好班内的`清洁卫生,每天三扫,学校行政值周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2、政教处负责制订好每学期值周工作计划,确定每周值周班级。值周班工作要求:〔卫生〕公共场所地地面要求每天清扫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及时维护清除公共场所地内的杂物,保护工作成果,阻止行为不良的同学乱丢杂物现象的发生;每天早上作好校园文明礼仪岗工作,检查穿校服、着校徽情况,做好全校师生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

  3、政教处负责组织校园卫生大扫除工作,每周一次。工会、负责教师办公室,责任到人,并组织工会委员进行卫生检查。

  4、政教处、医务室、年级组长、班主任要按规定做好各自的校园卫生督促检查工作,并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疾病、卫生安全防范要求

  1、医务室要按规定配备、配齐各种预防药品和卫生设施,定期检查,对过期药品及时做好处理,严格禁止购入不合格的药品卫生设施。

  2、医务室负责教师要时常关注各种流行病情况,并通过在校园网、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平台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

  3、医务室、班主任应关注学生中各种传染病发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及时隔离相关学生,以防疾病在学生中传染。

  4、各任课教师对在学习、实验、体育活动过程中突发的疾病、伤害事件的学生应及时送学校医务室处理,医务室不能做出明确诊断和处理的应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校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校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等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校爱卫办,卢瑛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班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领导全校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校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校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校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校爱国卫生运动,贯彻上级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校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班级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

  由校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各班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要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卫生保健机构、总务(后勤)、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条:学校要设立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学校预防保健工作。学生数1000人以上规模的中小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其它中小学要配备专(兼)卫生保健人员,也可聘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兼职。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

  第四条: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有关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能力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制订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治、学生健康检查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每年初要制订卫生工作计划,年终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把卫生工作纳入评优评先内容。

  第三章:学校健康教育

  第六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开设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课程,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巢排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礁、有课时、有评价。

  第七条: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宣传图片、VCD录像片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初中以上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四章: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有关卫生部门的评价和监督审核,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通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学校的教室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和隔音效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人均面积应在3平方米以上,且采光、通风换气良好。生活洗涤水槽人均0.05米以上。

  第十二条:学生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立的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并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有数量足够、方便师生使用的水冲式厕所。其设计和用材应便于通风祛臭、防蝇防蛆、冲洗保洁,粪便处理应实行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或纳入市、镇污水处理系统。粪池要密封,做到不渗漏,不满溢。

  第十四条:学校应使用城镇水厂供应的管网水。没有管网水需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其自备水源周围50米内必须无污染源,并要建有消毒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设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的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上下水设备。保健室的各种图表要上墙。仪器设备最低要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设备配备目录》三类标准。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饮食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副食品店一律不得开办。

  食朴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痢疾、伤寒、肝炎、活动性肺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索证、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要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学校必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特别是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商店,必须把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管理,定期检测、定期消毒,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合格证书。提供安全饮用水确有困难的学校,提倡走读学生自带开水。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馆)、文体、会议场馆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明亮,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动。

  学生宿舍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敦促学生经常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保持校园环境清洁整齐,垃圾箱、果壳箱应及时清理。厕所要每天进行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异味、无蚊蝇。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第十八条:学校传染病预防与管理

  认真落实晨检制度,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要在校医的指导下,及时了解掌握早晨到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趋势,重点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春秋学校开学时,要重点做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学校环境卫生和食堂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学校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当地卫生、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如有必要,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第十九条: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防治

  学校要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学生健康体检的单位必须是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结束后,学校要将体检结果通知学生家长,使家长及时了解子女的健康状况。学校要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诊复查治疗。体检单位要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学校能够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医务室危险化学品、药品和有毒菌株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发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卫生档案建设。全面详尽地记录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生长发育、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以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章:突发事件预防

  第二十二条: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师生健康监测制度,对因病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分析,及时发现事件隐患。要加强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提早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传染病爆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向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在全教育系统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事故,要认真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和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农业、职业中学、中等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xx年xx月xx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xx年xx月xx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5

  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6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ldquo;送餐rdquo;的许可项目。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保持我们的校园干净、整洁,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师生在优美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在校师生员工必须做到不随地吐痰.不穿不洁衣服,不留长发、怪发、长指甲,勤洗头、洗澡,按时起居,适时增减衣服。

  2、进入校园后不允许乱扔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

  3、室内卫尘要坚持做到“十无”:卫生无死角:墙上无脚印;地面无痰迹;地面无污痕:桌椅无刻画;门窗、墙壁洁挣,无破损,地面无积水、无粘泥:墙上无蜘蛛网、尘土;电器上无污。

  4、班主文化内容要丰富、健康向上,班风、名人名言、条幅等,张贴要规范。

  5、卫生工具摆放规范,外观洁净。

  6、环境卫生区责任到班,每天早自习课前清扫完毕。

  7、桌凳摆放整齐划一,纵横、对齐。

  8、按时开关灯具,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灯具及其他电器。

  9、自行车摆放要坚决做到定点、有序、整齐、上锁。

  10、厕所卫尘要做到每天清洁一次,做到池内无粪便,无蝇、蛆虫,地面洁净,墙壁无污染,并定期消毒。

  11、学生宿舍卫生要做到一日两打扫,地面清洁,定期消毒,不放有气味的鞋子,空气通畅。衣、被常晒常洗,并叠放整齐,坚决做到不用明火,不违规用电,不破坏公物。

  12、食堂卫生;

  ①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后,穿戴清洁衣帽方可上岗;

  ②采购的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索取相关证件,杜绝劣质产品;

  ⑧保证饭菜质量.杜绝买生育、变质饭菜;

  ④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垃圾要日产日清;

  ⑤确保食堂内和原料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原料存放要专项专用,分类分层,隔墙隔地存放。

  11、食品卫生:

  ①严禁校门口出售劣质饮料和食品:

  ②校内商店出售的饮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且标签齐全;

  ⑧学校定期对商店进行质检,一经发现问题,严惩不待。

  以上各项望各年级、班主任,有关各室、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学校每日定期检查,有关项目将张榜公布,评比积分、排名次,并存档成为学校对人的考评依据。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8

  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2、食堂工作人员要勤洗头常换衣,常剪指甲,不染指甲,不佩带手镯和戒指。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前入厕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掉工作服。工作服要保持干净,工作时不吸烟。

  4、厨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通风及防蝇设备,做到生熟分开,擦手布与擦锅、擦板的布分开。

  5、幼儿食具每餐用后一洗二漂三消毒。

  6、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食物。水果要先用食物洗涤剂刷洗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或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用具及容器严格做到生熟分开用后洗净消毒。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三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超过六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四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第十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办法,作为考评教职员工的一项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校医,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0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1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激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的学校安全责任书,必须有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内容。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2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3

  为提高学校卫生保洁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厕所保洁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要保持地面干净,无脏物、积水、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保持门窗、墙壁清洁,无蜘蛛网、积灰、无乱帖乱画现象。定期用洁厕精等重点去污,保持瓷砖、地面、水盆台面洁净,保持地面、便槽、洗手盆及拖把池内无垃圾杂物。

  3、经常检查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厕所要坚持日冲4次,做到无臭味,便池无尿碱,便槽无积垢。冲刷时间为上午8:009:00、10:3011:30;下午:2:00300、4:305:30。

  5、便卫生纸筐,每天要清理一次,讲究清洁。保持厕所通风良好。

  6、对各种清洁用具,要注意保养、维修,并妥善保管,以延长其使用期。

  7、师生要文明用厕,爱护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4、小学学校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职责,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掉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小便。

  4、筏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持续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一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4

  1、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卫生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与检查。

  2、全校师生都有维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责任,必须保持校园整洁,打扫卫生后应将垃圾放置于垃圾桶,严禁乱丢乱吐,从窗口向下倒水及杂物,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

  3、学校公共场地日常清洁工作由各班学生和教师负责。公共场地每日清扫两次,厕所每天冲洗干净,每天清理垃圾两次,每周清洗一次垃圾桶。

  4、禁止学生乱丢乱扔和乱倒垃圾、剩饭剩菜。

  5、学校饭堂要遵守国家有关饮食卫生的法规和制度,严把采购、加工、出售各环节,防止食物中毒。总务处每天要到饭堂检查一次环境及食品卫生情况。

  6、食堂工作人员每学期须体检一次,合格后方能上岗,饭堂工作人员自染上传染性疾病之日起严禁上岗。

  7、食堂新增工作人员应先报告学校校长室,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8、食堂工作人员对公用餐具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使用,禁止所售饭菜内出现苍蝇、蚊子等有害物。

  9、学校总务处要做好除害灭病工作,保持校园沟渠畅通,清除卫生死角,消灭蚊蝇孳生地。夏季每月喷药两次,春秋季节喷药一次。每学期要灭鼠两次。施放药物要注意安全,防止人畜中毒。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5

  一、工作范围

  学校a、b、c、d栋指定地点的楼内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的清洁、保洁,包括:楼道、楼梯、栏杆、平台、墙裙、墙面宣传栏、消防栓箱、开关器、卫生间等。

  二、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遵守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无故擅离职守。

  3、上班期间仪表整洁。

  4、讲文明、有礼貌,服从安排,团结同志。

  5、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爱护公物,不准擅自筹用楼内的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二)保洁员岗位职责

  1、根据服务第一的思想,遵章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要请假并主动领取放行条。

  2、落实好各项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清扫和保洁自己的管辖区。

  3、楼道、楼梯保持无垃圾、无污水、干净整洁。

  4、楼梯扶手、窗台清擦干净,做到无尘土、无污迹。

  5、楼内大厅玻璃、镜面等,保持干净、明亮。

  6、卫生间的水阀做到上课停,下课开;上课期间保持便池无尿碱、无堆积、无恶臭味、上下水畅通;每天放学以后至少冲洗一次,保持干净,每月至少用洁厕剂洗刷一次。

  7、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

  8、做好保洁管辖区域的值班安全和消防器材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检查消防栓、逃生指示灯等消防、逃生设施设备一次,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均在工作状态。

  9、虚心听取师生意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10、按时参加每月后勤例会,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工具管理制度

  清洁工具是保持教学楼卫生环境的必备用品,为使其功能发挥更大作用及妥善管理,特定规定如下:

  1、用工具者必须是教学楼的保洁人员。

  2、共用工具使用后立即归还,使用期间若有人为故意损坏或丢失情况应照价赔偿。

  4、用于清洁药品需恰到好处的保管。

  5、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三、卫生标准

  (一)、楼梯

  1、楼梯台阶清洁无灰尘,无水迹,不打滑。

  2、楼梯栏杆保持清洁、光亮、手摸上去无污物。

  3、楼梯安全门保持清洁、无灰尘、无乱涂画。

  4、楼梯门窗要保持清洁,窗台、窗框无灰尘污物,无蜘蛛网,玻璃窗要干净透明、无灰尘。

  5、墙面、顶棚要保持清洁、无灰尘。

  6、安全出口的灯罩要保持清洁,无灰尘。

  7、垃圾桶外表无污迹、无粘附物。

  (二)卫生间

  1、门窗清洁、玻璃明亮。

  2、空气清新,通风良好。

  3、定期消毒除垢,无乱涂画、无蚊蝇、无尿碱、无异味。

  4、地面洁净,不打滑、无痰迹、无烟头、无积水、无杂物。

  5、墙壁整洁,无蛛网、无灰尘。

  6、洗手池干净、整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三)公共走道、消防通道

  1、地面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水迹,通道内不堆放任何杂物,保持走道畅通无阻;

  2、护栏清洁无灰尘,玻璃干净明亮,窗框、窗台无灰尘。

  3、墙裙、天花板无灰尘、蜘蛛网。

  4、安全出口的批示灯的灯罩保持清洁,无灰尘,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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