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管理制度(精)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站管理制度1
电站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提高效率:清晰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运营效率。
2. 确保安全:严格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能预防人为错误,降低事故风险。
3. 保证质量:通过质量控制,确保电力输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满足用户需求。
4. 培养人才: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制有助于培养高素质的技术队伍,推动电站持续发展。
5. 优化管理: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沟通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
电站管理制度2
发电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安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可以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设备完好。
2.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运营流程能优化资源分配,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 符合法规:遵守环保法规,防止环境污染,维护企业社会责任。
4. 维护设备:良好的.维护制度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保证电力供应稳定。
5. 增强团队凝聚力:清晰的职责划分和沟通机制,增强员工归属感,提升团队执行力。
电站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1为了规范水电站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1.3防汛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水电站防洪安全。
二、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成立水电站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防汛工作。
2.2设立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3各部门应明确防汛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工作。
三、防汛设施管理与维护
3.1定期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洪洞等防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结构完整、运行正常。
3.2建立防汛设施维护档案,记录设施维护情况,确保设施得到及时维修和保养。
3.3加强对防汛设施的`监控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四、防汛预案制定与演练
4.1制定详细的防汛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4.2预案应包括不同洪水等级下的应对措施,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救援方案。
4.3定期组织防汛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防汛值班与信息传递
5.1设立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
5.2值班人员应熟悉防汛预案,掌握防汛知识,能够及时处理险情。
5.3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系统,确保防汛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六、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
6.1根据防汛需要,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包括抢险设备、沙袋、照明设备等。
6.2定期对防汛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防汛要求。
6.3建立防汛物资使用档案,记录物资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和滥用。
七、防汛培训与宣传
7.1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技能。
7.2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防汛知识,增强员工和公众的防汛意识。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
8.1定期对防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将防汛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防汛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
9.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水电站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9.2本制度如有修改,须经水电站防汛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电站管理制度4
电站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电站的安全、高效、经济运行,它涵盖了电站的运营、维护、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规程、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1. 运营管理:规定电站的日常运行流程,包括发电计划制定、负荷调整、电力销售等。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采购、安装、保养、维修和报废等环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人员管理:涵盖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 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程序和事故预防措施。
5. 环保管理:确保电站运行过程中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质量控制:对发电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供电稳定可靠。
7. 维护检修:设定定期检修计划,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
8.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站的合法运营。
电站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单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第二章分类与评审管理
第四条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确定为A、B、C、D四类。A类电站是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电站,冠名金牌水电站;B类电站是管理较好,能安全生产的水电站;C类电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电站;D类电站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的水电站。
第五条水电站分类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见附录1)。
第六条确定水电站类别实行首次申报与年度检验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类别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第三章首次申报程序
第八条首次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一)非违规建设的水电站;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九条首次申报的水电站,要如实填报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见附录2),并按分级管理要求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和分类标准确定有关水电站类别,并逐级上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年度检验程序
第十一条水电站安全管理类别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第十二条经首次分类确定的水电站应于次年3月1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附录3)上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申报表进行检验,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电站进行年度检验时,应当严格按照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标准,对已确定类别的电站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第五章确定和冠名公布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省、地、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金牌由水利部统一规格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作。
第十七条首次冠名和年度检验结果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第六章奖惩和整改
第十八条对冠名金牌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向当地政府推荐参加相关表彰评比,向金融部门推荐提高贷款信誉等级。
第十九条被确定为C类的水电站,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报原审核单位验收并重新确定类别。
第二十条被确定为D类的水电站,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检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使用证,并通知电网企业不准其并网,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电站生产运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是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首次申报和年度检验申报的电站,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各级水利部门直属的水电站,水利部门管理的变电站,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比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电站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了加强水电站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减少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
二、防汛组织与管理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水电站站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防汛工作。
2、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确保防汛工作责任到人,形成完整的防汛责任体系。
3、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和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
三、监测预警与信息传递
1、建立完善的水位、流量、降雨等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文气象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预警阈值时,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发布预警信息。
3、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预警信息能够迅速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工程设施检查与维护
1、定期对水电站的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洪洞等关键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结构完整、运行正常。
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加强工程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在防汛期间能够正常发挥功能。
五、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
1、根据水电站防汛工作的需要,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包括砂石料、抢险工具、救生器材等。
2、建立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储备、保管、调拨和使用流程,确保物资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3、定期对防汛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防汛工作的要求。
六、防汛值班与应急处置
1、设立防汛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2、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在发生洪水灾害时的应对措施和流程,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援。
3、加强与当地政府、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洪水灾害,形成防汛合力。
七、培训与演练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汛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针对水电站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演练方案和计划,确保演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改进和完善防汛预案和措施。
八、责任追究与奖惩
1、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对在防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违反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水电站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电站管理制度7
为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巡视设备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对发现设备的异常、缺陷,应认真分析、处理,并及时汇报,做好记录,杜绝事故发生。
1.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各变电站应制订设备巡视标准卡、设备巡视简化卡,经审批后认真使用:正常巡视持设备巡视简化卡进行,全面巡视持设备巡视标准卡进行,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不使用巡视标准卡。
2.巡视应按规定内容、路线进行。
3.正常巡视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3.1有人值班站除在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晚间闭灯时认真巡视外,对运行设备还应每二小时巡视一次。
3.2无人值班站正常巡视周期:110kV变电站每周2次(含全面巡视);35kV及以下变电站每周1次(含全面巡视)。现场核对上一次交下的巡视记录。
4.每周应使用设备巡视标准卡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做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下线是否完好。
5.熄灯巡视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1有人值班变电站每周星期五晚上必须熄灯巡视一次。变电站站长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夜间巡视。
5.2无人值班变电站熄灯巡视周期:110kV变电站每月不得少于2次;35kV及以下变电站每月不得少于1次。
6.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6.1大风前后的巡视。
6.2雷雨后的巡视。
6.3、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6.4设备变更后的巡视。
6.5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6.6设备经过检修、试验、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6.7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6.8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6.9、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10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9.运行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时,应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方便中控室召回处理事故。
10.运行人员巡视检查时,应携带巡视检查记录,根据记录的巡视项目,对照设备逐一进行巡视检查,每检查完一项,随即在"巡视检查记录薄"对应栏内打"√"或填入相应数据和记事。
11.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嗅、摸和测等方法,综合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12.值班人员检查完毕后,将巡视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及结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13.变电站站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视,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
14.巡视检查中应遵守安全有关规定。
电站管理制度8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是对水电站日常运营、设备维护、安全监管、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的制度体系,旨在确保电站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内容概述:
1、运行管理:规定水电站的`启停程序、负荷调整、运行参数监控及异常处理流程。
2、设备维护:涵盖设备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故障排查及设备更新升级的规定。
3、安全管理:设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
4、人员培训:制定员工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绩效考核与晋升制度。
5、能源管理:确立节能目标、能源消耗统计与分析、节能措施实施办法。
6、环境保护:规定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噪音控制及生态影响评估。
7、法规遵从: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电站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规范水电站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详细的水电站防汛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
1、明确水电站防汛工作的总负责人,对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防汛工作。
3、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的防汛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完善的水文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位、流量、降雨量等关键数据。
2、设立预警系统,根据实时监测数据,结合历史资料和专家意见,制定预警标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传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防汛预案制度
1、制定全面、科学的防汛预案,包括洪水预测、预警响应、抢险救援、人员疏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和流程。
2、预案要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防汛形势和新技术的发展。
3、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救援制度
1、建立专业的防汛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
2、定期进行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作水平。
3、在发生险情时,救援队伍要迅速响应,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抢险救援。
六、工程设施管理制度
1、对水电站的关键防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建立设施维护档案,记录设施的维护历史、维修记录等信息,便于后续管理和决策。
3、加强设施的巡视和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七、工作流程制度
1、制定详细的防汛工作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2、建立防汛工作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3、加强防汛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速度。
八、信息报告制度
1、建立防汛信息报告系统,明确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2、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防汛工作进展、险情等信息。
3、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汇总和分析信息,为决策层提供全面的防汛信息支持。
九、培训与演练制度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汛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电站管理制度10
1为确保变电站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施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高空坠落、无火灾、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变电站设备)等。
3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3.1审查承包人资质,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核后监督实施。
3.2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3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3.4发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3.5工程项目完工后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3.6发包方负责派出现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进站手续。
4承包人义务
4.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对进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4.3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4.4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配备齐全并符合安全要求。
4.5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4.6承包人必须对其施工人员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员因本工程而遭受意外导致受伤、死亡或患病负责。
4.7承包人应履行法律的规定,给予其施工人员劳动保险、工伤事故保险。承包人必须为施工人员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员购买以上保险,保险期须由本工程合同生效日或进场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5安全措施
5.1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带电设备设防护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坠落”的警示牌。确保电焊机电源电缆与钢筋隔离。
5.2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要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5.2按照有关消防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5.3要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应编制有关专项设计方案,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接零保护系统。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源箱加装漏电保护器,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线行为。
5.4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5.5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5.6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5.7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线或防水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8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5.9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5.10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5.11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5.12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6安全施工保证金
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收取一定数量的质保金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由发包单位运维部门代为管理。
6.1 1000万元以下工程,在施工前缴纳工程总额2%的安全保证金。
6.2 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在施工前缴纳20万元安全保证金。
6.3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发包方设备),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6.4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6.5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安全保证金;
6.6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安全保证金。
6.7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可追究其它责任。
7事故处理
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变电站设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8现场文明施工
8.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8.2施工现场不允许随便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
8.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8.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8.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8.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8.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9.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9.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9.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9.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9.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9.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9.7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路和安全梯。
9.8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9.9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9.10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9.1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12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9.13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9.14严禁夜间施工,夜间装卸材料。
10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若违反该管理规定,我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于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若屡教不改者,将禁止其在本站进行作业。
10.1违章行为及其处罚:
10.1.1施工中不戴安全帽,衣服乱搭。罚款100元
10.1.2使用不合格的用电工具。罚款300元
10.1.3未按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罚款300元
10.1.4对新增加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罚款200元
10.1.5对新增加施工人员未进行工作票、危险点确认签字。罚款300元
10.1.6超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工作,或破坏现场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10.1.7不按规定施工路线行走。罚款200元
10.1.8工作结束后,现场不清理或设备有遗留物。罚款200元
10.1.9破坏站内设施者。罚款100-500元
10.1.10在岗期间喝酒。罚款200元
10.1.11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
10.1.12在站内吸烟烟者。罚款200元
10.1.13临时用电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10.1.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10.1.15未经允许进入带电设备区罚款300元
10.1.16特种工种无证上岗罚款300元
电站管理制度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电站消防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电站的消防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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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安监[20xx]64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消防是指预防和扑灭火灾。
5、管理内容与方法
6、组织机构
7、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由运行维护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
8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运行维护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相关要害工作部位的消防工作。
9电站消防组织机构。
a)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总工(兼安全员),成员有运行维护管理工程师、运行维护部安全员、值长、闸首值长、开关站值守长、维护工程师;
b)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接受公司的领导,同时与九寨沟县专业消防队伍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接受专业消防队的指导,实施全站防火安全措施,开展消防日常工作。
c) 根据电站实际,建立运行维护班组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期阶段的.作用。
d) 义务消防队成员全体运维人员。
10 、消防安全职责
11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a) 处理项目部防火安全工作;
b) 制定、修改本厂防火安全制度;
c) 组织和参与防火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d)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12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职责:
a) 认真贯彻公司有关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b)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c)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
d)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e) 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落实必要的训练和工作条件;
f) 落实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经费;
g) 对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并协协调查处理;
h) 对新投产的设备要执行“三同时”,发现问题的设施、设备有权拒绝验收和运行。
13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4 、消防安全措施
15、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16 、运行各值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对电站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17 、电站防火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办法:
a) 重点防火部位有:集控楼、中控室、计算机室、电缆层、油处理室、油罐室、主变室、gis室、厂用变室、蓄电池室、通讯室、库房;
b) 重点防火部位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值班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巡检时同时进行防火;
c) 检查项目、内容规定在设备点检标准书上,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上;
d) 重点防火部位悬挂标示牌指明场所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18 、对从事电工、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19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0 、生产场所防火技术措施
a) 对生产区设置定量消防设施,对主要机电设备设置相应的灭火设备,对值班人员、巡视人员、维护检修人员进入建筑物设置安全出口,设置火灾阻断空气、灭火后迅速排烟消烟设施。
b) 对生产区配置专门消防车道,不能受阻,有专门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手提式灭火器、沙箱等。
c) 订立消防规则,指定专人进行检查,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消防演习。
d) 建立自动报警系统。
21、 机电设备的防火技术要求
a) 水轮发电机防火。水轮发电机防火装置有自动喷水灭火(雨淋器、消火栓);
b) 电力变压器防火。电力变压器绕组发生短路故障,极易扩大火灾范围,继电保护装置、差动及瓦斯保护装置迅速动作,对防止火灾发生颇为有效。在变压器下面设立排油坑,并设卵石层灭火,是火灾发生后避免火灾扩大的有效措施。采用的灭火设施有水喷雾灭火(雨淋器);
c) 电缆防火。在电缆室、电缆隧道及电缆集中架空敷设的廊道出入口设置沙箱和手提式灭火器,对大型电缆室、电缆竖井最好设水喷雾固定式灭火装置。3.5kv及以下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一同敷设时应分层排列,动力电缆上下层间均应设耐火隔板;
d) 充油配电装置防火。设备附近设手提式灭火器;厂房设有固定灭火系统及排烟、消烟设施;
e) 中央控制室(包括机电保护,计算机房,通信室等)防火设有自动灭火装置和手提式灭火器;
f) 油存储系统防火。油罐室必须用防火墙与设备隔开。场内外油罐室和露天油罐设泡沫灭火或固定式灭火系统。油罐室应设事故排油、储油设施;露天油罐设防雷和防止油流散设施;
g) 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水池水位核对及排沙工作,在日常的巡回点检工作中应检查消防水泵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消防水泵控制系统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h)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妥善管理;
i) 全体员工无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取暖;
j)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的向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项目部应根据火情及时组织力量扑救,或向消防机关报警,配合扑救;
22、奖励与惩罚
23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a)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b) 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生产的;
c) 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d)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e)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f)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g)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将直接责任者上报项目部及其管理单位,追究责任。
电站管理制度1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一流变是站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七、每月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卡对防火隔墙、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检查员维护卡内做好记录。
八、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
九、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十、电缆沟到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十一、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电站管理制度13
第一条110KV变电所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条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规定和本站运行规程全部。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掌握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矿区电力调度规定和本站一次接线系统,能熟练地进行开关柜的停送电操作及其它必要的'操作。
第四条熟悉所有电气设备的构造、编号及位置,按“一看”“二听”“三嗅”“四摸”的巡回检查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整个变电所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异常而无力处理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紧急情况下值班员应根据规程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
第六条当发生事故时,及时汇报区队,准确记录各种表计的指示情况,以及事故发生、消除和进行操作的时间,对事故不得隐瞒包庇,要对事故原因分析,追究责任者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七条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第八条要爱护国家财产,对备品、备件、工具等妥善保管,要节约原材料,修旧利废,降低维修费用,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停产检修。
第九条负责整个变电所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所内严禁吸烟。
第十条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电站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管理总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促进承包商及运行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和运用中变电站设备的安全,根据管理局、总公司有关制度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参与电力管理总公司项目施工的承包商应取得胜利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市场准入证和办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本规定,并严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考试,持证上岗。
3、工程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设计,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要考虑运用中电力设备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有关部门(计划、基建、预算、安全、技术、运行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已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施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个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开始前承包商还应分别与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和运行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承包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安全风险抵押金,发生电网跳闸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所有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
7、对运用中的变电站设备进行扩建、改造、维修,必须按规定提出工作申请,签发工作票,向运行单位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遵守运行单位的有关规定。
8、工作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范围内工作,严禁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9、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10、承包商为保证自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在变电站内自行增设的安全措施,应通过运行单位的审批,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11、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服从电力管理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把使用的工具、材料从作业设备上清理干净,将设备恢复至工作前状态。检查无误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负责人必须复查。
13、变电站内施工所有临时电源,应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布设要规范,并有漏电保护措施。
14、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商应向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基建部门组织总公司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新设备方可投入运行。
15、新投产的设备,投运前要经过调度部门的参数计算。
16、新投产变电所及大型设备投产送电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员负责操作,运行人员监护,运行72小时后方可交运行单位管理。
二、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开工前要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无误并符合现场实际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工作负责人交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和总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变电站安全生产特点、重点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针对电力生产特点提出具体施工安全要求,以及与施工作业有关的专业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影响人身安全和电力安全设备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对于施工单位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利提请有关部门扣除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工程结束后负责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并配合总公司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确认施工单位已将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6、负责新投产变电所或大型设备操作的监护工作,负责对部分停电设备恢复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1、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无安全资质的承包商,坚决不予签订施工合同。
2、组织承包商负责人与运行单位接洽,通知运行单位施工任务,到工作现场进行工程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3、认真履行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等安全文件规定,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设备、器材和车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确定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会同运行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技术方案交底,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带电设备、地下工程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现场情况,明确安全技术要求和承包商应遵守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安全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确认。
6、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做好记录。
7、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备投产送电前的验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价。
电站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切实加强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光伏电站以外的人员,包括进入光伏电站进行施工、参观、检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人员。
3职责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外来人员进站时,光伏电站需将外来人员进站信息登记在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中,具体按如下条款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4.1外委单位人员管理
4.1.1外委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4.1.2所有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人员必须经光伏电站进行安全培训,在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中签名确认,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作为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业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权责令其离开作业现场。
4.1.4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装计量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过负荷措施。
4.1.5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先停止作业,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后,工作负责人与光伏电站站长、主值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1.6外来人员未经运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1.7作业区域严禁吸烟,作业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2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管理
4.2.1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得到光伏电站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2.2参观、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运行人员交代好注意事项,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参观、检查。
4.2.3参观、检查人员禁止操作任何设备。
4.3其他外来人员管理
4.3.1其他外来人员必须在取得光伏电站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3.2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4.3.3在事情办理结束后,其他外来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光伏电站。
5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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