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20 20:00:10 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随着人们对健康与安全意识的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备受关注。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信誉,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幼儿的身体健康与成长。在这里,我们将围绕幼儿园食品安全,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概述

  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加工不当等导致食品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可能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存在会给幼儿带来身体伤害,从而影响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对于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1、加强食品检查管理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幼儿园应该加强食品检查管理。首先,学校应该选用经过国家认证的食品供应商,并且要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其次,学校应该加强食品进货检验,对进货的食品进行病原菌、重金属、农药残留、致癌物、季节性病原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日常食品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该进行食品的可追溯性管理。每件食品都应当有唯一的标识码,以便于今后的追溯过程。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学校可以通过标识码查找出问题源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

  幼儿园应该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饮食计划一定要符合适宜年龄段的幼儿身体需求,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供应商进货的食材中进行配备。在制定饮食计划时,幼儿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平衡饮食:食品供应应当具有营养平衡特点,不可偏重于供应某一营养元素而导致整体营养不均衡。

  (2)谨慎选择食品:幼儿园应该严格选择无公害、非转基因等优质的食材,并且使用新鲜、干净、无添加剂的食材。

  (3)餐后饮水:幼儿餐后需要适量的饮水,以促进消化吸收。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

  学校食堂在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时,应该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工人员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考核与聘用,并且有健康合格证明。同时,食品加工人员应该穿戴工作服及帽子,保持手部清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此外,食品加工过程中应该使用切割板、刀具等工具,以避免污染。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需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开加工和存放,防止急性胃肠炎等肠道感染病的传播。

  4、加强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的储存过程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学校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食品新鲜:学校应该在室内干燥通风的环境下储存食品,并且按照使用期限对食品进行合理的分装和标识。

  (2)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学校在储存食品时需按照食品种类分类放置,不同类别的食品应该分开存储以避免交叉污染。

  (3)定期检查食品:学校应该定期对储存在库房中的.食品进行检查,检查食品是否合格,及时处理问题食品。

  5、营养师参与食品管理和培训

  营养师对于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幼儿园应该聘请专业营养师参与食品管理、制定饮食方案和营养素的配比,并对食堂加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科普。

  三、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学校应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该包括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幼儿园领导和家长代表等。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该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会议、检查、调查和解决相关问题。

  2、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学校应该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机制。食品安全监测应该由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并且OA流程化实行。

  3、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学校应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应该包括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食品安全培训应该覆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等群体。

  结语

  在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应该对食品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管,加强幼儿园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把每一道食品安全的关口。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为幼儿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者在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通过良好的环境卫生控制,消除各种危害,生产出满足顾客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公司对生产环境的管理实行“职能处室监督、生产部门各负其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机构与管理

  第二条生产车间环境主要由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生产技术处与质量管理处等各职能处室进行监督管控:安全环保处着重对影响正常生产或可能带来人身伤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管理;机动处主抓设备卫生及厂内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生产技术处负责工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管理处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述职能处室针对环境现状有责任提出各项管理要求,进行阶段性现场检查,并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四条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深入工作现场,对违规现象或行为直接管理处置;宣贯环境对产品品质影响的重要性,组织好员工对环境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与卫生意识。

  第三章具体管理内容

  第五条办公场所卫生标准

  一、班组运行值班室、管理办公室内的文件资料柜、工具柜、桌椅等设施要完好整齐,布局合理、表面清洁、无杂物;

  二、室内的用品、不乱扔乱放、统一摆放在规定地点;

  三、室内上墙图表悬挂规范、整洁、清楚;

  四、室内墙壁不准乱钉、挂物;

  五、办公台面要保持整洁、桌面不堆放大量公文资料,台帐整齐,放置有序,标志清楚;

  六、专用的小仓库(材料仓库架、工具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规范,帐、卡、物齐全相符;

  七、室内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杂物,门窗玻璃明亮,窗帘罩、帘布完好整洁,墙角无蛛网、照明灯具无灰尘;

  八、办公楼走廊、楼梯间等周围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门前卫生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六条责任区卫生标准

  一、卫生责任区内道路场地整洁,无垃圾杂物,垃圾箱按规定地点摆放,不乱堆乱放垃圾;

  二、卫生责任区内各办公楼通道、栏杆、走廊、门窗应清扫干净,无杂物、灰尘;

  三、卫生间清洁、无堵塞、无异味,水箱、洗手池水龙头供水正常、无漏水,照明良好;

  四、卫生责任区沟盖板平整,路灯、交通标志牌完好规范;

  五、卫生责任区绿化维护保养良好,草坪无杂物和杂草;

  六、厂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应整齐摆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不随意停放;

  七、运输设备、杂物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应防止载物散落。

  第七条生产场所卫生标准

  一、生产场所地面、墙壁应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盖板完整整齐,照明充足;

  二、生产场所无垃圾、杂物,设备、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三、清洁程度有较高要求的区域机器、设备、表盘见本色,表面无明显积灰、积油现象,无捆绑吊挂,重点设备铭牌标志齐全、规范;

  四、备机、备件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清洁,有标识;

  五、电缆铺设整齐、无明显积灰,电源箱、端子箱完好,箱内外无积灰、无杂物,电源刀闸完好;

  六、设备管道、暖气管道无泄漏;

  七、重点设备无明显漏油、漏水现象;

  八、管道、阀门、容器等需要保温的设备、部件,其保温完好、规范;

  九、厂房及厂房周围电缆沟道内无明显积灰、积水,无杂物、垃圾;

  十、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它工器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十一、严格执行维护检修规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检修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十二、车间面积应与加工能力相适应,工艺流程布局合理,排水畅通、通风良好;

  十三、车间地面应由防滑、坚固、耐腐蚀的材料建筑,平坦、不积水、易于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十四、车间内墙壁应防水、无霉变、不易脱落、无明显灰尘;

  十五、操作人员使用的卫生间,有冲水装置、洗手设施;

  十六、工作时间,车间人员坚守本职岗位,不得串岗;

  十七、车间供水、供气、供电满足生产所需;作业区照明设施符合要求,防爆区域设施配有防护罩。

  第八条原辅料、产成品贮存环境标准

  一、辅料、产成品场地和仓库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通风换气,有防鼠设施;

  二、存贮入库(垛)时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要有明显标识,同一库内不得贮存有相互影响的产品或原辅料;

  三、贮存物品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四、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管理,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辅料或产品,防止污染。

  第九条人员卫生标准

  一、直接接触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产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健康证明书方可工作;

  二、生产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袜、勤理发;

  三、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包括手表、手镯、胸针、化妆品、耳坠、戒指等)带入工作现场;

  四、严格限制与生产无关的非生产人员进入车间,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车间时,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一切行为均按生产人员的要求标准执行;

  五、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及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各种卫生防护用品;

  六、车间外包装及产品裸露工序操作人员头发不得外露,应配置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条厂区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管理标准

  一、厂区内要种植一定面积的草坪及绿化树种,用于吸尘及环境美化。路面应平坦,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二、生产车间以道路厂房为界限,按工艺先后顺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名称标识明确,安全警示、行动导向牌醒目可见;

  三、厂区东、南、西、北四大通行门由经警把守,人行、车行、原辅料入厂、产品出厂、废弃物出厂按要求各行其门;

  四、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煤灰及废弃物等贮存场所要远离主生产车间。

  第十一条废弃物、垃圾、污水的处理

  一、在远离生产车间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废弃物(金属或报废设备、燃煤灰渣等),积累一定数量,由公司统一拍卖处理;

  二、生产污物日产日清,厂区垃圾24小时内保证运出厂外,保持厂区内的清洁卫生;

  三、水处理工段对生产车间废水统一回收,通过厌氧、好氧方法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中水,可进行排放或用于本公司内部园林绿化浇灌、生活卫生冲洗及电站水膜除尘。

  第十二条与产品接触表面的清洁要求

  一、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容器要求使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经得起反复清洗与消毒的碳钢材料、铝合金材料、热镀锌材料、聚四氟乙烯材料,其表面要平滑、无凹坑和裂缝;

  二、设备与产品接触的表面要求在停机检修及规定生产间隔周期内进行残留物料的清理、消毒,可使用青霉素、液碱等清洗剂,保证清洗消毒彻底,检查合格后使用。

  第十三条鼠虫害的控制

  一、饲料存放场地使用捕鼠器,置于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捕获老鼠,减少鼠害;

  二、对储存环境,定期检查,并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散状堆积物,铲除鼠类聚集、生活的条件,从而达到减少鼠害的目的;

  三、对蚊蝇的栖息和孳生地,经常喷洒药物、生石灰等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及污物;

  四、要设置纱窗、门帘,防止蚊蝇的进入,避免蚊蝇对裸露的产品和设施污染。

  第十四条有害化学品的接收、贮存、发放要求

  一、保证有害化学药品(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的采购、贮存、发放和使用受到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产品和人员受到污染和毒害;

  二、采购进厂的有害化学药品必须及时送入指定的专用储罐或储区,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要仔细核查各种物品的名称、数量、包装、生产单位、有效期、产品标识等;

  三、保管员应每月对库存的有害化学品进行清点、核对、检查,贮存过程中有异常发生时,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四、有害化学药品的领取、发放,由保管员做好登记,当班操作人员统一领取,并按规定要求配制,要求领取量既能保证使用又不造成浪费。

  第十五条工艺管理要求

  一、对新增或改动的管线部分车间要做好材料更新工作;

  二、工艺流程不能随意更改,不可随意增减管路及管路附件;

  三、车间发生工艺或质量事故,应按程序的规定进行汇报和处理,不得隐瞒;

  四、生产技术处下发的工艺通知单(操作规程或试验阶段的指标调整),车间严格执行;

  五、车间工艺通知单(作业指导书范围内的指标更改)手续齐全,做好记录;

  六、关键控制点操作人员岗位调整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岗要进行工艺培训;

  七、现场操作工能熟知自己控制的指标范围;

  八、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指标范围进行操作,任何员工不得擅自更改;

  九、关键指标(工艺控制、质量等)出现异常,执行《不合格品及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保存;

  十、原、辅料添加量遵照工艺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十一、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对本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运行状态达到工艺指标要求;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对环境卫生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各部门设备、工艺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制度管理委员会发布,由品控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管机制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难以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因此,监管机制的实施尤为重要。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管机制,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一、监管机制概述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对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制。从不同的监管对象来看,分别可以分为官方监管和非官方监管。

  1官方监管

  官方监管是由国家质量监管部门,如国家卫生机构、工商局、海关等从行政、法律等多方面起着监管食品安全建设的重要职责。官方机构负责对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及其他技术性规范的研究制定以及监督落实;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证照和资质查询审核,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置;加强政策宣传、督促生产经营者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

  2非官方监管

  非官方监管是指由社会机构、行业团体、消费者组织等自主开展的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活动,通常秉持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舆情、数据、网络等方式开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非官方监管机制的实施客观公正,有效产品保留,并给企业和消费者更多选择的机会。

  二、监管机制的建立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职能明确,恰当分配监管权力的监管机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细化的监管方案。政府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归纳总结经验,提出食品监管的长期方向、短期计划。

  2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技术系统。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和远程监控,强化食品安全经验的总结、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提高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政府应逐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的信息技术支持,提高监督的'科技化水平,从技术上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

  3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综合维权、执法检查、严格加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和失信行为惩戒等工作,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4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发布一些食品安全信噪比较高的相关数据,增强企业和消费者获取信息渠道和透明度。在不断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平台的同时,要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技术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并加强与企业,各行业、消费者等有关人员的合作来建立一个完善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减少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间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发现其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禁止其入场经营。

  二、通过签订合同、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及时暂停或者取消入场经营资格;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农业或市场监管等部门。

  三、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记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四、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农产品准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不合格食品销毁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

  五、设置食品信息公示设施,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六、建立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根据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七、指导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工作,落实管理规范要求。

  八、根据规定要求,建立市场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配备专职

  检测人员,对上市食品(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检测结果、建立检测台账、公示检测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农产品)要及时下柜,通知农业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九、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市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学校必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第七条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加工制作销售干鲜野生蕈、发芽土豆、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第八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暂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小学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离举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规矩、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建设与环境要求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并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抓食品卫生管理。

  二、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三、食堂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间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

  3、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易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防蝇、防鼠设备,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备。

  5、禁止供应荤素凉菜。

  五、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无经消毒的餐具不准使用。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按规定索取证件。禁止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洗、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兽医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小包装食品等。

  二、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存放处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食品在烹制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四、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三、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健康证。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能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本工作。

  二、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1、工作前,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的水洗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准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食堂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和食品操作加工间,以防意外发生。

  三、学校对食堂人员要制定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四、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万一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停止营业,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现场,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以上管理制度,望广大伙食人员及炊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建立食堂卫生人追究制,对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龙源学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全心全意为师幼服务,力求做到饭热菜香,食品卫生。

  2、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心理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明上岗。

  3、从业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在工作中应穿工作服、戴口罩。

  4、从业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触入口的食品,不能参加分餐工作。

  二、食堂卫生要求:

  1、餐炊具使用前必须洗净并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炊具消毒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2、食堂要有有效的除四害设施,彻底清除四害。

  3、食堂器物放置整齐、有序,厨房垃圾及时清除干净。

  4、每天餐后打扫食堂一次,每周大清洁一次,保持食堂卫生。

  三、食品卫生要求:

  1、采购员严把食品采购关,杜绝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的食物进入食堂,在食堂内发现这些食品立即报废处理,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贮存应按要求、食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定期倒仓检查,及时处理腐烂变质食品。

  3、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证每日进食必有留样。

  四、食堂安全要求:

  1、食堂负责人必须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检查食堂安全隐患,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2、食堂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必须对自己工作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食堂负责人每日下班前认真排查各工作区、仓库安全隐患。

  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7、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8、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9、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餐饮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检验(疫)报告书和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对所购进的食品及基原米进行详细登记,做到索证资料齐全,登记台账清晰。

  11、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4、保持库房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隔墙保管。

  15、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17、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购回的食品添加剂要认真查验,包装上“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不得入库。

  三、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管理办法。

  四、烹调师必须掌握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五、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六、不准超范围使用,不准超剂量使用、更不准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1、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2、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2)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3、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4、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 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和政府监管部门。

  (4)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5)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6)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物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堂膳食管理人员(徐元堂主任)负责食堂卫生检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击检查、抽查等)。

  3、 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内为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和学校采购、进货等。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1、建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选购、进货关,独特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选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标准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标准食品运输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刻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特地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四周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按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顺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互相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独特是外观与食品相像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装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需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运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同学务必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催促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痛苦;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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