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20 17:48:41 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共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团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团管理制度[共15篇]

社团管理制度1

  社团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行为:通过制度约束,防止社团活动的随意性和无序性,确保活动的合法性。

  2.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定能提高社团的运作效率。

  3. 保障权益:保护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减少潜在的纠纷。

  4. 促进成长: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力。

  5. 保持稳定:制度的稳定性有助于社团的长期发展,维护校园文化多样性。

社团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给我校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鼓励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和参加学生社团。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的优势,提高社团发展水平,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繁荣师大附中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书香校园为方向;以学生丰富自身课余生活,提高自己学校生活质量,发展自身综合素质为目标。

  二、性质和宗旨

  性质:

  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健康向上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宗旨:

  1、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三、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的运作程序

  (1)新社团成立:学生自主成立社团筹建小组、制定社团的主题、确定临时负责人、确定指导老师、向校团委递交成立新社团的申请书。在校团委的获准成立后,在指导老师管理下开始招收成员,填写《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校团委审批后,公示新社团的《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社团名单,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确定本社团的名称、公约、和组织机构。

  (2)社团活动基本程序:把填写好的《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宣传海报的文本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获准后,在校团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创作海报,按学校要求张贴海报。落实活动环节及相关负责人、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向相关学校部门、年级、班主任等通报活动信息。

  2、学生社团的要求

  学生申报社团要以健康、文明、向上为原则。

  3、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第一条、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定。

  第二条、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

  4、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社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第一条、有学生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条、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2)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注:学生社团成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退出学生社团需要填写退会申请表,经校团委备案、可退出社团。

  5、学生社团管理

  第一条: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组织,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二条:学生社团干部,必须由所在学生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条:学生社团干部需是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第四条: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准低下的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第五条:学生社团宣传物、主办的刊物、刊印的专集、组织的讲座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和传播;

  第六条:学生社团如与校外社团联合开展工作,或需在校外进行活动,需报学校团委批准;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学校团委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社团特点,拟定工作计划,交校团委批准后,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第八条:学生社团开展日常性活动,在活动前须填写活动申请表,结束后,填写活动总结表,每月底上交活动月报表;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不妨碍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党团活动及教学秩序的原则。

  6、学生社团纪律

  第一条:所有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向自己的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并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第二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每学期无故缺席二次,将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记入成员档案;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学年无故缺席累记四次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并记入成员档案。

社团管理制度3

  校社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校园秩序:通过制度化管理,防止社团活动引发的混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 培养学生能力:通过自我管理,提升学生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和领导力。

  3. 促进社团健康发展:通过公平的竞争和评估,激励社团自我提升,增强社团活力。

  4. 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每个社团成员都能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中参与社团活动。

社团管理制度4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划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存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分,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存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划定,不得违反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符合,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分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存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研究、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保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推举权、被推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竣事,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事情计划,学期末上交事情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请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遇。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实。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留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形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形,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形、园地卫生、出勤情形(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形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功效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扬。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社团管理制度5

  一、组织管理:

  1、建立德育处、班级、兴趣小组三级管理网络,做到分层落实,德育处具体负责计划、安排、联系协调工作,大队部协同管理,班主任动员协调组织。

  2、聘请校内有特长的教师担任社团活动组的指导教师。

  二、制度管理:

  1、建立“六定”制度:社团活动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定辅导教师、定期检查、定期汇报,真正做到课内打基础、课外出人才。

  2、抓好社团工作常规,每个社团学期初订计划,活动后,填写活动记录,期末有总结,适时进行成果展示。

  三、评估管理:

  1、活动成绩的评定,可以采用实践操作、活动成果展、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

  2、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指导老师以及参加活动表现优秀、取得成绩的学生,给与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3、班主任负责做动员工作,活动到位人数列入班级量化考核。

  四、具体实施:

  1、社团活动以发展个性,锻炼身体,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使学生能够热爱篮球,达到强生健体的'效果。

  2、活动内容为篮球练习,活动时间定位每个双周的星期三举行。

  3、指导教师要有事业心、责任感,要不断学习有关理论及常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每次活动前,各指导教师须制订活动内容及操作规程,准备好场所、器具(械),向学生说明活动中的要求、要领。

  5、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灵活多样,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使学生通过活动有所收获。

  6、指导教师须注意学生安全,要有严格的纪律,精密的组织,避免造成活动秩序混乱,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外出活动,需上报德育处。指导老师须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形成家校合一的活动模式。

  7、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辅导费用。

社团管理制度6

  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7

  社团联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规章制度能减少决策混乱,提高社团运作效率。

  2. 规范行为:通过规则约束,防止不当行为,维护社团秩序。

  3. 保障权益: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团的凝聚力。

  4. 塑造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塑造社团的专业和负责任形象。

社团管理制度8

  社团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能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减少误解和冲突。

  2. 保障权益:通过财务规定和会员管理,确保会员的权益不受侵犯,增强社团的凝聚力。

  3. 维护秩序:违规处理机制的存在,有助于维持社团内部的公正和公平,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4. 促进发展:良好的`管理制度为社团的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基础,有利于社团影响力的提升。

社团管理制度9

  板块一:卷首语

  连云港市龙河小学是江苏省实验小学,多年来,学校按照“重科研、育名师、创特色”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创学习型学校,育智慧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在“快乐体育”特色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快乐教育,幸福课堂”的办学特色。

  板块二:快乐社团

  根据学生的.自主发展需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先后成立了三原色、科技、创新与思维、舞蹈、书法、童话等七个学生社团,xxxx年科技社团和书法社团被评为县级优秀社团,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已经成为学生快乐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板块三:快乐体育

  我校是快乐体育传统校,早在1995年,我校就确立了“体育兴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创办快乐体育特色。1996年被评为省实施《锻炼标准》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国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

  板块四:快乐课堂

  课堂是学生活动的主阵地,只有快乐的课堂才能培养出快乐的学生。乘着课改的春风,我校大力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课堂成为学生的乐园。语文学科所提倡的“批注式阅读教学”,已经惠及大部分学生。

  板块五:快乐童话

  童话是我校所开发的校本课程,也是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听童话,讲童话,写童话”已经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一部分,童话故事演讲、童话剧表演成为我校艺术节的保留节目。

  板块六:快乐成长

  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我校通过举行入学仪式、入队仪式、成长仪式、“六一”演出、庆元旦、毕业典礼、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为学生留下快乐的记忆。

  (说明:可以根据需要,配上学生活动的图片)

社团管理制度10

一、遵守社团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球队社团的集体活动,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

  三、按训练计划严格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四、加强团结,相互尊重,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良好的.球队精神面貌。

  六、自觉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七、定期评估队员的表现,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证书以示鼓励,对违反队规或表现不良者视情况处以警告、乃至开除的处分。

  八、队员之间要处理好关系,不得将个人纠纷和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比赛时,所有队员一律服从教练、服从裁判,不得打架斗殴,谩骂队友,违反者将做退队处理。

  九、队员应自觉维护篮球队的名誉和形象,遵守篮球队的规章制度,任何时候不得做有损声誉和形象的事情,一经发现将做退队处理。

  十、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果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应向球队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凡未请假而无故缺席3次者视为自动放弃队员资格。

社团管理制度11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主席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我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主席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主席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主席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社团管理制度12

  摄影社团管理制度是规范社团活动、保障会员权益、提升社团运作效率的重要文件,它包括社团的组织架构、会员管理、活动规划、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和公共关系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明确社团的`领导机构、执行机构、监事会等职责,设定选举和任期制度。

  2. 会员管理:规定入会条件、权利与义务,设立会员档案,处理退会和违纪行为。

  3. 活动规划: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包括摄影比赛、讲座、外拍等,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4. 设备管理:规范摄影器材的借用、保养、报修流程,保护社团资产。

  5. 财务管理:设立预算和报销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合理使用社团经费。

  6. 公共关系: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社团形象,争取更多资源和支持。

社团管理制度13

  社团联管理制度是规范各类社团活动、提升社团运营效率、保障成员权益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社团的.组织架构、会员管理、活动策划、财务管理、对外联络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明确社团的管理层级,如设立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以及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2、 会员管理:规定会员入会、退会流程,会员权利与义务,以及会员行为准则。

  3、 活动策划:设定活动策划的流程,包括活动申请、审批、执行和后期评估等环节。

  4、 财务管理:建立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资金来源、使用、审计等规定,确保透明度。

  5、 对外联络:规定社团与校方、其他社团及外部机构沟通的程序和规范。

社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二课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社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团委批准成立的,由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为发展成员共同兴趣爱好,实现共同志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本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校内学生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学院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院、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支持学生社团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团委的指导,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作为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院各类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负责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未经学院团委许可,校外社会团体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校内学生社团不得成为校外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

  第七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

  (一)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紧扣本社团章程宗旨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使其在锻炼中提高综合素质。

  (三)加强内部建设,凝聚青年学生,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八条 学院团委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是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及审查;

  (二)监督、指导学生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考核和评优,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学生社团干部、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学生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学生社团落实本条例和校内相关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日常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存在以下情形的学生社团进行限期整改:

  (一)社团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二)不遵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的;

  (三)学生社团内部机构混乱,作用发挥不力的;

  (四)存在其他应当进行整改情形的。

  (五)不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和安排

  若学生社团违纪违法情形严重,或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每两年对学生社团进行整理,整理内容参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十条 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政治领导和指导,探索和推进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一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服从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本条例及学院有关条例。

  (二)在校学生15人以上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关于社团负责人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有规范的章程。

  (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第十二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的发起人应当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申请书、协会章程(草案)、社团成立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社团成立申请人档案登记表、社团成立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社团会徽设计样板、会员证设计样板等相关资料,经学院团委批准并予以公告,报学院学生处、保卫科备案,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社团名称、社团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组织管理、管理、社团的终止程序及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一般不成立性质相同或者相近的全校性学生社团。

  第十五条 鼓励学生社团确定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为义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校内正式机构,如专业教研室、党团组织、职能部门等。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应聘请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校内教职员工担任协会专业指导教师,协会专业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中只起技术性指导,不参与社团管理工作,涉及社团管理工作,均由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推选和申请更换社团负责人,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审议通过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的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六)决定社团的其他重要事项,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形成的决议要报学院团委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和备案。

  第二十条 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的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设立相关的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明确负责人,建立学生社团干部队伍,完善学生社团的工作体系。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成员

  第二十二条 本校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校内任何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在学生社团内部,各成员一律平等,并按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并有权向社团负责人就有关社团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反映学生社团内部情况,并应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学生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应据此承担相应义务,有参与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要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定期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干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产生应坚持民主和公平的原则。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指正、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应通过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推选(推选出社团负责人四名以上,财务负责人两名以上),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经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学生社团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心组织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社团干部如对学院的学生社团工作方面提出意见,有直接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反映的权利。

  (二)学生社团干部有参与社团干部培训的权利。

  (三)学生社团干部有享受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参与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的权利。

  (五)学生社团干部有为会员服务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干部有配合日常管理机构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义务。

  (七)学生社团干部有履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学生社团负责人有接受离任前财务检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机构一经产生就开始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院团委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费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社团同时通过收缴会费、接受资助或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活动费用。

  第三十七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育人原则。

  第三十八条 凡组织跨校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两周向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向省学联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不得开展违背其宗旨和超出其活动范围的活动。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四十条 实行社团负责人负责制度。各社团负责人开展各项社团工作须对学院和该社团成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 实行会议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一)、会议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和副会长)必须开会前10分钟出席会议,否则当作迟到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请假。如每个学期内迟到三次,当一次缺席,缺席次数累计达三次则暂停或撤销会长职务。

  2、出席会议的社团负责人必须佩戴专门的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

  3、出席会议的社团负责人严禁在会议中进食、听MP3、玩手机、未经同意随意走动、非讨论时间,私下讨论事情。

  4、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派出干部出席各学生社团内部会议,进行旁听、监督并记录相关情况。

  5、为了使各学生社团更好地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学院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时地组织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负责人请假。

  6、社团负责人会议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做好考勤登记,会议后整理存档,并作为学生社团评优的依据。

  7、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会议将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做好考勤登记,会议后交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存档,并作为学生社团评优的依据。

  8、各学生社团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如有学生社团成员对学院社团联合会干部有任何语言中伤或暴力行为,学院社团联合会将立即召开其所在学生社团的内部会议,暂停或撤销该社团负责人职务,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该社团活动,并通报各学生社团。

  9、如发现任何学生社团有拉帮结派,共同抵制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管理的现象,无论事情大小,将责令该学生社团负责人暂停或撤销职务并上报学院团委。

  10、任何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在非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上私自结伙开会,如有发现上报学院团委,并停止或撤销该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

  (二)、值班制度 参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值班制度(试行)》

  第四十二条 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实行档案管理,对其负责人实行工作考核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团档。

  第四十三条 实行年度注册、工作制度。

  (一)、年度注册:

  学生社团在招新完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交资料进行年度注册。学生社团应主动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情况,每学期第三周前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末,各学生社团须上交一份年度工作报告至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转交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纸质与电子版)

  (二)、组织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社团在校内或校外组织的活动必须经过学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上交学院团委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在课余时间开展。(如不经过学院社团联合会审核,越级向团委申请,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一经发现则停止或撤销该会长职务)

  2、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以活动方案的形式提前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活动方案必须提前2-3周上交,并附有经费预算和指导老师签名并说明经费来源(会费、学校下拨经费、赞助、其他方面)等。

  3、活动所需要物品申请书须符合格式要求,并提前5天上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4、活动方案审批未通过前,不得申请活动需要物品。

  5、各社团活动结束后应按学院团委文件存档格式要求及时上交活动后所需资料。资料包括:

  (1)、综合类社团:活动方案、经费实算表、活动照片4张、活动总结、新闻稿;

  (2)体育类社团:活动方案、经费实算表、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活动照片4张、活动总结、新闻稿。上交资料需符合学院团委存档要求并按顺序排好左侧装订。

  6、学生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是真是署名,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否则停止其社团举办的活动。

  7、学生社团在未经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擅自外出寻求社会赞助。如发现私自外出寻求社会赞助即将责令停止其行为并上报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停止或撤销该会长职位,并通报公开。

  (三)、学生社团海报、小黑板、通讯和简报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张贴海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申请,并写明海报内容。未经同意而私自张贴者,第一次扣5分,并写书面检讨书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海报进行处理,次数累计达两次以上者则取消该学生社团海报张贴资格一个月,扣10分,该社团负责人需在会长部会议检讨。

  2、各学生社团内部的《开会通知》无特殊情况只允许以小黑板的形式进行通知,并摆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小黑板通知无需申请)。

  3、各学生社团必须按时将该学生社团所开展活动的新闻稿、通讯、简讯、简短新闻、工作总结等按要求的书面形式上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注:简短新闻,搞完活动的第二天早上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秘书部的部长QQ邮箱。新闻稿、通讯、简讯、工作总结是搞完活动2-3天内交齐。新闻稿的电子版与活动相关的4张照片发给秘书部邮箱。

  4、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向学生社团负责人公布各社团海报张贴、小黑板摆放违规以及内容出现语法、格式、错别字等不规范现象。

  5、各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的时间最长为3天(从落款记起),学院级学生组织为5-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学生社团必须自行撕下自社海报,否则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海报进行处理;如需延长张贴海报时间,须提前一天递交申请书到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

  (四)、悬挂横幅管理条例

  1、各学生社团悬挂横幅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横幅悬挂申请表。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横幅交给由学院保卫科处理,并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2、各学生社团横幅不得悬挂于学院教学楼主校道前。

  3、各学生社团横幅悬挂于校园植物上时不得使用图钉、铁钉等伤害校园植物的物品。

  第四十四条 实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学生社团每年招收一次会员,为了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在每学期初向成员收取会员费,收取标准为:20元/人。所收取会费的100%在四个星期内交由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除收取标准会费外,不得再向成员收取其他费用。如确实另有需要,则须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收取。如未经申请私自收取,将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二)、学生社团的财务应有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开展活动的所需会费支出在20元以上的需写申请书:100-300元的需召开社团部长例会讨论通过,并由正、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在申请书、会议记录背后面上签名:300元以上需召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正、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及10名会员在申请书、会议记录背后面上签名。

  (三)、若开展活动所需会费支出在20元以内的,可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审批,并凭有效票据到学院社团联合会报销,凡经费支出超出20元以上的均须写申请书才能报销;若其会费支出在100元以内的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若其会费支出在100-150元,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若其会费支出在150元以上的,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核实意见后,报学院团委领导审批。

  (四)、社团报销需携带可见实物、申请书和报销单。报销单须由经手人(采购物品的干部),验收人(社团会长或副会长),证明人(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干部)签名,并注明经费具体用途,经相应审批人签名核实后,由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报销,并登记入账。

  (五)学生社团的会费收支应及时记账,且账目要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定期进行账目检查,账目混乱不清的,学院社团联合会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记录处分。

  (六)、学生社团的会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用于非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活动。

  (七)、各学生社团应在开展活动前2-3周向学院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所需的详细经费预算,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根据活动经费的审批情况,在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现场进行监督与核对。

  (八)、对拒不执行本管理办法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学生社团,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社团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上报学院团委及学校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不得在学生社团成员中私分财产。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院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

  (十)、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学生社团的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时,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财务检查。

  第四十五条 实行刊物出版审读制度。学生社团出版的刊物、网站由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把关。

  第四十六条 实行评奖评优制度。每学年度的五月初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全校学生社团进行评优。评出上一学年度的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积极分子若干名。

  第九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四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社团联合会递交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申请,并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核准。如果逾期则按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日常管理机构申请变更或解散: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社团分立、合并的;学生社团被责令解散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利要求社团进行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惩罚(惩罚措施包括:警告,扣分,以及两年不参加社团评优,情况严重者可撤销社团负责人等),若在限定期限内仍旧整改无效,学院社团联合会即可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经劝告仍不改正;

  (三)成员人数不足30人(成员人数以社团实际人数核实为准);

  (四)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不包括内部聚餐、郊游等活动),以活动上交资料(活动策划书、经费预算表、活动照片、经费实算表、活动总结等)为准;

  (五)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不良后果;

  (六)脱离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正规管理,内部混乱,造成不良后果且经协商整改无效的;

  (七)在学期初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注册,也未在规定时间说明理由。

  (七)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学生社团提出变更或解散申请,学院社团联合会要及时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学生社团解散后的剩余财产,由日常管理机构接管,用于学生社团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社团变更或解散,要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十章 学生社团

  第五十一条 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学院团委审批成立,报学院学生处、保卫科备案,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的学生社团。

  第五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为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

  第五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鼓励成立与各系部专业相关、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习、以专业实践为主要形式的学生社团。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本条例相互抵触,如有抵触,以本条例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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