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04 10:14:01 制度

(优)社团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团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1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6、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礁。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2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 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 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 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 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管理制度3

  一、本小组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开放进行书法兴趣小组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员进入教室后,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任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三、每位来书法室上课的学生要爱惜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款。

  四、保持书法室的'整洁,不乱涂乱画,每次上完课,要及时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并把练习过的书法纸放入垃圾筒,不准随地丢弃。

  五、课结束后排队清洗毛笔,切忌弄脏墙壁,要注意节约用水。

社团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协会名称:xx乒乓球协会

  第二、协会性质:社会体育娱乐类

  第三、协会宗旨:传承国球文化,丰富xx人生活。

  第二章细则

  第四、入会程序

  (一)xx县或长期居住、工作在xx的中国公民。

  (二)正直无私,积极向上,对自己认真负责。

  (三)由协会不定时,不定点点招收新会员,公民自愿加入协会。

  (四)入会者需要填写乒乓球协会人事档案表一份。

  (五)每位新会员需上交300元的入会费,作为以后的场地、训练、活动等经费。

  第五、会员退会

  (一)协会秉承“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会员均可申请退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回收会费发票,退还会员所交的会费。

  (二)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的15日以后要求退会者,不予退还所交会费。

  (三)凡参加例会的次数不足总次数的一半时(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计算),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四)凡违反协会规定,严重损害乒乓球协会形象,或与协会宗旨相违背者,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第六、会员证的.发放

  (一)会员证由社团部统一办理,本协会统一发放。

  (二)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时,要求佩戴会员证时,必须佩带会员证。

  (三)会员证不能与其他证件混淆使用。

  第七、会员的权力

  (一)会员对本协会有关工作者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力。

  (二)会员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四)会员可以参加协会,县体委举办的各项推优评比工作。

  (五)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入会后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

  第八、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组织管理。

  (三)保护本协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竞技水平,学习经验,进取思想提供给本协会。

  (五)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机构设置

  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下设裁判组,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一)会长职责: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如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开展与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副会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主持工作。

  (三)理事长职责: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及时收集会员对协会的建议以及对开展活动的要求。掌管文书,向院团委提交各项事宜书面申请和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事物,以用档案管理。管理财务。

  (四)各部门职责:

  1裁判组:组织会员练习裁判的技术。在协会组织相关乒乓球活动时,由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2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

  3组织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如:协会内部乒乓球技术交流赛或与外校的友谊赛。

  4外联部:行使对外职能,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以及联系活动的赞助。

  第十、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每人收取300元的入会费。

  2.社会赞助费。

  3.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费。

  4.其他合法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

  1.协会经费由理事长统一管理,记账明确,并定期接受会长的检查。

  2.开展各种活动需要经费时,必须先经过预算,并报会长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每次支出经费必须出示买卖收据,核对准确后方可报销。

  3.协会经费属本协会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协会经费。协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以节约为本,坚决反对浪费。

  第十一、活动原则

  (一)培养体育意识,提高竞技,享受健康和快乐。

  (二)坚持公平实效的原则。

  (三)活动中应积极改变活动形式,以培养同学的团结合作意识。

  第十二、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章程者,可给以批评,劝退,除名等处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章程的修改与补充需经乒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并报社团部审核通过。

  第十四、协会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协会章程。

  第十五、换届时,所有档案,资料移交下一届。

  第十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乒乓球协会所有。

社团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为:进才中学北校爱"乒"才会赢社团

  第二条:进才中学北校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依据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独立自主的发展乒乓球运动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乒乓球协会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运动,发展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发扬国粹,团结校内所有喜欢乒乓球运动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沟通增进友谊,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和其他学校,社团之间的友谊,并用以宣传学校整体优势,为学校和社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团口号是“爱我国球,爱我中华!”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乒乓球协会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方针和有关规定不定期组织校内业余乒乓球活动和比赛,促进学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根据乒乓球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内体育气氛。团结在校学生。

  第七条:乒乓球社的具体工作是:

  1.组织校内的业余乒乓球娱乐活动以及非专业比赛;

  2.组织校内乒乓球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

  3.负责协调和组织和其他学校乒乓球社团的交流和沟通,组织一定的协作活动项目增进了解,互相帮助。

  4.拟订有关校内活动比赛的细则,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5.联合校内各个社团,增进社团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本校学生提供身心全面发展的文体展示与娱乐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进才北校学籍,除非特别申明,不吸收外来人员成为会员;

  2.完全承认并保证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所有规章制度;

  3.愿意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所有乒乓球活动和比赛;

  4.发自内心本着对乒乓球运动的爱好参加本协会而并非其他无关或是有害本社团的目的;

  第九条:申请成为进才北校乒乓球协会会员的所有手续: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个人入会登记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

  3.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协会的管理运做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无条件执行本协会的所有决议,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认真负责;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保护协会财产利益;

  3.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4.热情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能够帮助协会更好发展的资料;第十二条:协会会员退会自由,但应书面通知协会,一旦退会失去所有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协会管理会协商,通过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

  第十四条:为了让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体现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进行机构设置和实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管理层设社长一名,其他管理人员视协会规模再定.

  第十六条:本协会会长,以及管理层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会长行使主要权利:

  1.召集和主持协会活动;

  2.检查核实协会决议落实情况;

  3.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各自工作。

社团管理制度6

一、遵守社团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球队社团的集体活动,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

  三、按训练计划严格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四、加强团结,相互尊重,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良好的球队精神面貌。

  六、自觉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七、定期评估队员的表现,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证书以示鼓励,对违反队规或表现不良者视情况处以警告、乃至开除的处分。

  八、队员之间要处理好关系,不得将个人纠纷和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比赛时,所有队员一律服从教练、服从裁判,不得打架斗殴,谩骂队友,违反者将做退队处理。

  九、队员应自觉维护篮球队的名誉和形象,遵守篮球队的'规章制度,任何时候不得做有损声誉和形象的事情,一经发现将做退队处理。

  十、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果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应向球队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凡未请假而无故缺席3次者视为自动放弃队员资格。

社团管理制度7

  1、在文学社有不团结行为表现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任何成员在投稿时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3、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席行为,立即开除,一个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社团形象者,由理事会酌情处理。

  5、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进行:

  (1)对于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公开表扬,并授予“优秀个人”称号。

  (2)对于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对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者,立即开除。

  7、凡在《新华学院报》、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同学,以及省级重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经核实,文学社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8、学期末总结,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空出,认真负责者授予“文学社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这是新声文学社对个人的最高奖励。

  9、期末总评,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最佳部门一个,评定标准主要有:

  (1)工作及工作总结;

  (2)日常任务的完成情况;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的表现;

  (4)部门成员的工作表现;

  (5)理事会对各部门的'评定。

  10、新声文学社的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本社团的形象,为文学社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1、制度及其附则解释权归新声文学社理事会。

社团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给我校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鼓励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和参加学生社团。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的优势,提高社团发展水平,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繁荣师大附中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书香校园为方向;以学生丰富自身课余生活,提高自己学校生活质量,发展自身综合素质为目标。

  二、性质和宗旨

  性质:

  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健康向上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宗旨:

  1、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三、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的运作程序

  (1)新社团成立:学生自主成立社团筹建小组、制定社团的主题、确定临时负责人、确定指导老师、向校团委递交成立新社团的申请书。在校团委的获准成立后,在指导老师管理下开始招收成员,填写《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校团委审批后,公示新社团的《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社团名单,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确定本社团的名称、公约、和组织机构。

  (2)社团活动基本程序:把填写好的《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宣传海报的文本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获准后,在校团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创作海报,按学校要求张贴海报。落实活动环节及相关负责人、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向相关学校部门、年级、班主任等通报活动信息。

  2、学生社团的要求

  学生申报社团要以健康、文明、向上为原则。

  3、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第一条、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定。

  第二条、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

  4、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社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第一条、有学生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条、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2)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注:学生社团成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退出学生社团需要填写退会申请表,经校团委备案、可退出社团。

  5、学生社团管理

  第一条: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组织,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二条:学生社团干部,必须由所在学生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条:学生社团干部需是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第四条: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准低下的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第五条:学生社团宣传物、主办的刊物、刊印的专集、组织的讲座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和传播;

  第六条:学生社团如与校外社团联合开展工作,或需在校外进行活动,需报学校团委批准;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学校团委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社团特点,拟定工作计划,交校团委批准后,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第八条:学生社团开展日常性活动,在活动前须填写活动申请表,结束后,填写活动总结表,每月底上交活动月报表;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不妨碍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党团活动及教学秩序的原则。

  6、学生社团纪律

  第一条:所有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向自己的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并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第二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每学期无故缺席二次,将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记入成员档案;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学年无故缺席累记四次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并记入成员档案。

社团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三、经费管理

  第十条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所有财务都应账钱分开,收支两条线。每月至少向社联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大学生社联的检查。所有学生社团经费统一管理。采用预先申请借款使用、经审批同意后,事后凭票冲账的方法使用经费。各社团指派一名社团干部负责社团账目的记录,社联财务部记录好各社团财务账目,以定期向社团和社联对账。各社团要形成以社团负责人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开支合理透明节俭、票据真实有效、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活动经费审批,按月或按活动项目,在社团提交活动经费申请交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后,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向经费管理机构借支,各社团必须以月或以活动项目为周期为单位持现金余额和有效发票到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冲账,社联再按发票到经费管理机构冲账;

  第十二条社联财务部、各社团相关负责人均要建立独立的账簿,记录社团经费收支情况。账簿记录格式必须规范,第一列记载本项经手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第二列记载发生本项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为收支金额,最后为结余金额;第四列为经手人签名,有发票的需附上发票;

  第十三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票据原则上是发票,且应注明日期、摘要。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有审批人,经手人(至少2人以上经办)签名。如遇特殊情况无发票,对收据或自制凭证必须写明情况,并由经手人,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入账;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一般为每月月末)向广大会员公布,含收入、支出金额,支出项目和事由,原始凭证等,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社团应全力配合社联财务部和策划部对其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审核(定期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审核完后向广大会员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人员更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本所经管的工作全部交给接管人员,由负责人及部分会员代表监督交接。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原会计账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新老负责人交替,离任负责人应接受离任审计。同时必须在大学生社联处有交接职位的纪录;

  四、经费使用

  第十七条社团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必要、合理、节俭,最大可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社团经费;

  第十八条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及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团成员小范围等不必要开支;学生社团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动支出

  (2)办理会员证、会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社团经费日常零星开支(尤指日常购买相关物品、耗材等)50以下(含50元),需社团负责人审批;50元以上200以内(含200元)的,需经社联财务部审批,并填好相关表格作好记录。200元以上需填好相关申请表格,经由社联财务部交予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经费结余应自动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第二十一条各学生社团会员如对所在社团的财务有疑问,可向社联财务部反映,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核查给与明确答复。大学生社联定期对学生社团财务的核查情况给予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社团等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社联委托社联策划部和财务部对其经费取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进行通报。审计结果进行与该社团及主要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作为评选“十佳社团”、“十佳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的依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社团部将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消相关社团干部的职务,并通报到所在院系,并按学校相关条例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社联;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经费管理制度范例三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会员上交会费详细处理

  1、参加社团的每个会员缴纳会费15元作为社团经费,其余额外收取的培训费或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必须提交申请上交团委批准。

  2、社团经费收取过程中,应向收取了会费的成员出具相应的票据凭证必须有社团联合会印章方有效,作为该社员的注册证明,没有票据的成员社团部不予注册。

  3、纳新结束后,各社团必须将所收会费如数上交于社联,经校团委核实后,由社联负责按各社团上交人数及会费总额按每人次12元返还于所属社团,其余每人次3元作为社团管理经费。

  4、各社团所收取会费必须公开化,要有专门的详细开支记录本。每月25号至30号将账目记录本及发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1号社联帖出专栏公布相关经费情况。(严格执行无票据。且必须使用的单据必须为专用正式发票)。

  5、社团纳新结束,必须将纳新时所开收据副本经费及所纳会员详细资料(社团联合会将以海报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会员上交经费及所拉赞助经费归该社团公共财产,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举行相关的授课活动,授课所需经费按课时计算或按节数计算可以由社团自己商量。授课经费也可自行商定。(说明:所请授课人必须是校内或校外的老师或相关授课人员。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讲学等等属于社团内部的经验技术交流,不应涉及授课经费的使用。对此社联工作者会随机的抽查各社团的授课情况,届时将对授课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六章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法

  1)各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至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

  2)社团上报人数少报6至1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在学校张榜通告。

  3)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6至30名取消其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该社团负责人在全校通报批评。

  4)社团上报人数少报31至50名取消其会长职务,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

  5)社团上报人数少报50以上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进行整顿。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职务,在全校通报批评。

  6)各社团未按规定程序额外收取费用者,社团负责人在社团会议上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7)各社团未每月未时上交详细开支账目者,超过两次及两次者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

  8)非法侵占社团财务者视情况严肃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

  第二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的大学生运动类社团。

  第三条、阳光骑行社宗旨:协会倡导“融入自然、深入社会、挑战自我、体验别样人生”。旨在通过别样的自行车骑行考察生活体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社参加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社团会员资格:凡具有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自行车骑行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团会员权利:

  一)在本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权向社团提出申请,以社团名义集体出行;

  七)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七条、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完成本社团安排的任务和宣传本社团;

  二)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本社决议,听从社团各项活动安排;

  四)自觉按时交纳一定会费(女生无需缴纳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七)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第八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社团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社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社团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社团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五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下设若干理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组织管理制度:

  一)社团将有三个部门:活动部、外联部、宣传部,一个工作监督组

  二)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权限:三个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负责个社团的事务,并拥有一定决策权,一个副团长抓外联部工作,一个副团长抓活动,宣传工作,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及社团财务开销情况。注: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社团主办活动,社团日常开销和社团发展等方面

  第十九条、负责人

  一)条件:必须热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权限: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社团章程约束;

  三)产生罢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时,将临时罢免并由社团监督小组代替其全部职责,经过民意调查,如有半数及半数以上同意,那么将召开临时社团会议并选出新负责人。

  第二十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员提出,然后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终止程序

  社团在活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时,将成立一个工作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关方面的调查,接受院系的`处理结果,如需终止社团运行时,将紧急召开社团会议,按照院系指导意见进行执行。

  第四章 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社章程,有计划、有纪律地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的活动任务是:通过自行车骑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二十四条、本社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生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并备案。

  第二十六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定期组织免费为师生进行自行车的修理与维护(因社团新成立暂不举行);

  二)举行中短途自行车骑行活动;

  三)举行以自行车骑行为方式的观光、考察和环保活动;

  四)在校内与其他社团联欢,以及与其他学校的同类社团进行交流与学习。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

  一)社团会员所交纳的会员费;

  二)社团通过活动的组织费收入以及所拉赞助所得。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每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每学年会员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发展和会务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的经费由工作监督组组长负责管理,会员费、学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检查。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所在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阳光骑行社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11

  为方便社团对各部及社员服务和管理,加强社团建设,更好地协调社团工作,使大学生论坛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社团文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xx管理条例。

  1任何人收到短信或其他形式的通知,必须回复通知者。

  2社团或各部召开会议,不能出勤者需向部长或主席团说明原因。

  3未能完成规定任务的'部负责下一次活动会场布置,由宣传部分配任务。

  4大一社员按出勤率及活动贡献可以参加下届执委评选。

  5大二执委未能完成任期内工作离职者,按开除处理,社团不负责开加分证明;负责任部长将于大三聘为下届理事。

  6社团各部如果自行举办部内活动,必须告知主席,否则不能以社团名义进行。

  7社员对于社团活动有建议或意见可以告诉所在部负责人。

  8本条是各部具体职责

  秘书处:与相关副主席一同负责账目管理,保管资料,活动物品采购,设计活动策划及安全预案,活动总结。

  评论处:社团活动监督,全社团社员出勤活动参与总结,协助宣传部。

  宣传部:展板设计以及会场布置,可协调其他部帮助。 文学部:负责社团刊物出版和其他文字性工作,管理社团qq群。

  文艺部:社团礼仪及主持的选拔和培训,晚会节目选拔。 外联部:联系活动赞助,活动维持秩序,对外协同社团各部联系其他高校。

社团管理制度12

  为加强社团管理,防止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公开化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社团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二):帐目管理

  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票据正规化

  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票据,或做帐时,不得虚开假的`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四):拉赞助

  (五):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帐本,用于下次活动的使用。

  (六):帐目的清查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全校所有社团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帐困难者,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团委与挂靠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活动的公开化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团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共青团xx委员会

  xx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xx年十一月二日

社团管理制度14

  总则: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举办文艺文化活动,引导和营造高雅艺术在校园内的氛围,适时为同学们提供才艺展示的良好舞台。

  宗旨:尽心为同学服务,办好每一台晚会

  原则:创新、务实、严谨、求真

  精神:用我们对文艺的热忱,让你的生活多一抹炫彩

  文艺部工作职能:

  一、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文娱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

  二、认真完成校团委,社团联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各院级社团的工作及活动。

  三、了解和发现并培养学校的文艺人才。

  四、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文艺部各成员工作职能:

  一、部长: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审订、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3、负责具体的工作分配、督促,并且能互相带动工作,负责好副部的管理工作,以身作则,从而培养干事及副部的实际工作的能力。

  3,配合院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文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完成上能,并以身作则,做好所分担的`工作.

  2、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3、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和本校的特点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排练合适的文化娱乐活动。

  4、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我院的文艺活动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注意保护文艺骨干的积极性。

  三、干事:

  1、充分了解本部工作职能,明确本部工作计划,找准自己的位置

  2、在工作中积极参与,认真并及时完成部长交给的各项工作,有自己的创新想法,积极的协助部长副部长完成本部工作。

  3、多排有意义,高雅的文艺节目,发挥自身特长,进行创新,对活动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奖惩评优:

  一、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守纪律,加强自身建设

  三、积极参加部内活动,参加活动的次数及质量将决定年终评优情况

  四、例会要按时参加,有事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例会者按自动退出文艺部处理。三次者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文艺部未来展望与承诺:加强整体协调配合,发扬社联联的团队精神,做好、做强我们的团队。积极与社团联各部门合作,保证工作充分到位,活动顺利进行我们承诺以热忱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让同学们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的到快乐。并发展每个人大的才能。

社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

  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

  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

  (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对于会费金额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于未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社团联盟批准而擅自收取会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强制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五)会费金额须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适当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年。

  二、赞助学生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

  (一)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校内举办纯商业性及涉及现金交易的活动。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案(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社团联盟审批,并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取得赞助后,社团须向社团联盟提交一份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由社团联盟秘书处保存;

  (三)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四)认真做好每一项赞助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并保留原始消费凭证。

  三、各社团参加社团评比或其它活动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团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由社长兼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根据每次经济事项全面、真实、连续、系统地登记好现金日记簿,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财务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月末进行对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客观准确;

  (二)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物交接工作;

  (三)将资金的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工作,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汇报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联盟的监督。

  二、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服务社员、发展社团。

  (一)社团经费的使用包括:活动支出(即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宣传费用和交通费用;

  (二)社团经费系全体社员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出社团经费;

  (三)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社团经费,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复印件上交秘书处,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终报销凭证。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报销

  一、外国语学院校团委报销制度采取年终报销制,即每学年年终为各社团进行财务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一)每学年初各社团上交下一年的活动策划及预算,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预算开展活动。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的使用须先经校团委批准,未经过审批的预算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持原始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各项支出须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报销凭证包括车票(公交车票、地铁车票、公交卡充值凭据)、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及门票(用于科研活动),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三)发票台头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发票内容的填写须详细完整,不得笼统概括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具原由,并由社长签字;未经社长签字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以b5大小的白纸作为报账单底,报销票据原件须整齐有序地用胶水粘贴在报账单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或订书器等粘合工具;报账单底正面粘贴票据。白纸横放,票据按类别和面值归类,同类票据自左向右贴成一排,每张票据的左起点依次向右排,每排总长度不得超出报账单底长度,多于部分可向内对折;在每张报账单底的右下角对该页票据张数及金额进行分类统计;票据粘贴好后,将每张报账单底左侧粘贴在一起,附上校团委下发的统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规定项目认真填写。

  (六)报账单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长和社团联盟主席签字后,由秘书处统一交到校团委报销;

  (七)每学年报销前,各社团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领取报账单底;

  (八)单张超过1000元的票据以支票形式报销;

  (九)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对于信息不真实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十一)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务必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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