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制度

时间:2026-02-16 22:15:19 制度

(合集)学生奖惩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奖惩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集)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1

  一、学生奖惩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默默无闻地为校搞清卫或

  护绿工作的学生,在师生或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7、学生及家长对校有突出贡献者。

  (二)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嘉奖;

  5、受奖励学生,政教处或教务处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二、处罚:

  (一)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批评和处分。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四类。

  1、批评教育:

  ①、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而对学生进行的批评教育,班主任应逐一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学生素质情况汇报单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严重警告):

  ①、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改正者;

  ②、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③、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④、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⑤、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录象,进入营业性舞厅和网吧等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⑥、考试作弊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

  ⑦、校内吸烟、喝酒、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⑧、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记过:

  ①、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②、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③、传播不健康书刊、观看不健康录象、经常光顾营业性舞厅和网吧者以及谈情说爱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⑤、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动手打人致他人受伤者无条件承担医疗费用;

  ⑥、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打事态发展而产生后果;⑦、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①、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②、打架过程中持器械或提供凶器者;

  ③、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④、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⑤、记大过教育要上报材料,校行政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5、违纪后认识态度较差,顶撞谩骂老师或已经受处分,屡教不

学生奖惩制度2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的重要生活场所。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把宿舍建设成卫生、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的场所,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列出以下宿舍评比办法:

  1、每月评选活动以周查宿积分成绩为参考,结果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六个。

  2、宿舍卫生检查月汇总成绩优异的寝室,将荣获“文明宿舍”称号,授予流动锦旗并予以物质奖励。

  3、在获得“文明宿舍”的.寝室中评选一名优秀个人予以公开性表扬,授予文明个人奖,年度评选优秀团干、入党积极分子、助奖学金等时会予以优先考虑。

  4、文明宿舍所在班级在系部年度评选优秀班级时予以优先考虑。

  5、对于宿舍卫生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屡次不改者通知其班主任,上报系里给予严格的纪律处分。

  6、对于上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在后期的卫生等检查工作中表现有明显进步且保持的寝室予以表扬,奖予进步奖。

  7、凡是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宿舍违禁物品者,一经发现,没收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8、对于不合格宿舍,该宿舍所有成员的学期末德育成绩将受严重影响。

学生奖惩制度3

  第一条:评分细则

  1.奖励

  (1)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显著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

  (2)按时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获得荣誉),加10分。

  (3)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并发挥作用者,加5分。

  2.惩罚

  (1)例会、活动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分钟扣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做无故缺席处理扣10分,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缺席者扣10分。

  (2)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相关负责人扣10分,干事扣5分。

  (3)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0分,拒不完成者扣20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影响学院、学生会形象者扣20分。

  第二条:奖励

  1.:每学年末由学生会办公室汇总所有考核情况,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评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并由院团总支颁发证书。

  2.设一个“优秀部门”奖项,在我院所有部门中产生,按年终部门总计得分排名中产生。主席、正副部长个人得分85分以上的,都具有评选“优秀干部”的资格,该奖项获得者有机会被团总支向校级组织推荐。得分85分以上的'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

  第三条:惩罚

  1.每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所有考核情况,部门总计得分最低的将在学生会内部进行检讨。

  2.个人得分60分以下的将会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由于个人原因对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被学生会开除。

学生奖惩制度4

  1、一般资料

  1.1对象

  全院所有在岗护理人员。

  1.2方法

  全院开展争当星级护士评比活动,年终评比1次,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获奖护士在晋升和福利方面优先,让星级护士有一种光荣感、自豪感,对未评上的护士也起到鞭策作用。星级护士评比内容包括护士的仪表、服务态度、每月的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情况、继续再教育情况,年终总评1次,设星级护士站流动红旗,每月评比1次。星级站评比包括各科室护理质量检查得分、护理安全情况、病人有无投诉、新业务和新技术的开展情况、各科业务学习情况、整体护理落实情况、护患关系处理情况等。我院每月组织1次护士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并在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病人投诉的护士,经查实后,给予批评,情节特别恶劣,经教育后仍无起色的调离工作岗位,报卫生局后下调至下一级卫生单位。各科护士长定期组织护士学习和谈心,了解护士的心态,指导并尽可能地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护士长在排班时做到合理搭配,责任到人,新护士遇到疑难问题时可随时请教责任护士和一些有经验的老护士,在奖金分配上优先于责任人,可提高其积极性,发挥余热。

  2、结果

  自从实施新的管理制度后,护士仪表端庄、文书规范、基础护理落实到位、病房管理有条不紊、对危重病人护理认真仔细、严格消毒隔离、急救用物备齐、严谨输液管理等在整体护理的实施后各方面得到明显的提高。

  3、讨论

  由于医学模式的改变,护理服务的对象由健康人、正在寻求治疗的`人以及治疗中的病人三部分组成,包括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四个层面[1]。因此,需要护士掌握更多、更全面的医学知识,从而加重了护士的工作和学习压力[2]。护理人员多为女性,心理上,情绪反映快、感觉敏锐;生理上,内分泌的变化及轮班造成的自身节律紊乱易引起情绪波动,以及来自家庭的压力易使护理人员感觉身心疲惫而影响工作。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1965年提出当一个人认为他在工作中多投入的努力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和社会肯定时,他会感到公平,积极性就会上升,心理上的支持使他投入更多的努力到工作中,工作效率及满意度得到很大提高[3]。

  运用新的制度后,我院护理质量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只有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服务质量、满足病人的需求,才能提高病人满意度,才能使医院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学生奖惩制度5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代表大会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主席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主席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席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奖惩制度6

  一、班级成员义务

  1、每位同学应爱护班集体,支持班级工作,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集体。对于校、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积极参加、认真对待,勇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要积极得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活动更具特色、更有意义。

  2、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富有同情心、积极向上、关心集体,爱护班级、学院、学校声誉,热爱公物、助人为乐、互相关心,不说、不做影响团结的话和事。

  3、个人生活上,每位同学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网络、拒绝赌博、酗酒;相互配合做好宿舍卫生工作,保证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4、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学习,做到:不逃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勤奋努力,取长补短,互帮互助,争取获得奖学金;积极配合学习委员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遵守课堂纪律,尊敬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5、出勤方面:首先,做好学校、学院的'会议签到工作,努力做到全勤;其次,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上课或开会应将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状态。

  6、考试考察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帮助他人作弊,城市信用。做一个有素质、有知识、有气质、有创新的“四有新人”。

  二、班级奖惩条例

  ⑴学习方面

  1、凡一周旷课、迟到6次及6次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时德育扣3分;其他旷课迟到者集12次,德育考评扣分。

  2、凡理论课作业有照抄现象被老师发现者,德育考评各扣1分。

  4、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相对上一学期期末成绩每进步一名加德育分0.2分。

  ⑵、卫生方面

  1、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违反者扣德育分1分。

  2、不服从打扫312教室卫生安排者,扣德育分1分。在班级劳动中表现积极突出者,德育分加0.5分。

  ⑶、活动方面

  1、每月学院都要举行集体文艺演出或其他文体活动,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德育分1分。

  2、在学校或班级里举办的文艺活动中积极参与者,德育考评加0.5分,取得一定成绩者,根据比赛成绩加德育分1—3分。

  3、被选中参加文艺活动,但拒绝参加活动者,扣德育分1分。

  ⑷、纪律方面

  1、思想道德败坏者(如男女交往不得体等),不尊重老师同学者德育分以不及格计。聚众打架闹事者,德育分以不及格计。

  ⑸、其他

  1、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挂科的同学本不能参加党校学习。

  2、因个人原因是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其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其参选资格。

  4、在班会及其他需到的班级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说明情况,经班长或团支书同意后,请假有效。

  6、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资格。

  7、对班级、学院、学校有重大贡献者,受到学院学校表彰者班级给予丰厚奖品。

  三、班费使用范围规定

  1、打印各种班级材料,各项班级活动的报名费按固定条款划拨。

  2、各项班级活动的报名费按生活委员制定的条例拨款,筹办晚会等集体活动支出。其他支出,视情况而定。

  四、备注

  1、本制度若有纰漏之处,经半数以上同学同意,班委有权删减。

学生奖惩制度7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奖惩制度8

  一、目的

  为表彰模范执行《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条例》,在学生社区精神文明、社区管理和各项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对违反《学生社区管理条例》的给予相应处罚。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在校住宿的学生,分校区可参照执行。

  三、奖励

  1、评选先进称号

  (1)五星级宿舍。

  (2)卫生文明寝室。

  (3)特色寝室(在卫生文明寝室中产生)。

  (4)学生社区先进个人。

  2、评选先进称号条件

  (1)五星级、卫生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全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②积极参加学校及公寓(宿舍)内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活动。

  ③全室人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④全室人员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⑤学习认真刻苦,五星级宿舍全室人员的.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

  ⑥保持寝室整洁、美观,一学期周卫生平均分达到18.5分(五星级宿舍卫生平均分达到19.5分以上)以上。在上级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无不合格项。

  ⑦全室人员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⑧保持室内无水迹、墙上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写乱贴,垃圾及时袋装化等。

  ⑨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

  (2)特色寝室评比条件:

  总的要求是:在不违反学生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美化寝室方面富有个性、创新、得体或富有专业感,作出显著成绩的等。

  (3)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①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等各项方针政策。

  ②积极参与学校及宿舍管理科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③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④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获校年度二等奖学金以上的。

  ⑤所在寝室和个人卫生学期平均成绩达到18.5分以上。

  3、评选时间及程序

  (1)每学期第三个月进行评比,由学生处发出评比通知及要求。

  (2)成立评审小组。

  (3)采取自愿申报与辅导员、宿舍楼管理人员推荐相结合。

  (4)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考核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

  4、奖励办法:按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四、处理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星级寝室、卫生文明寝室给予摘牌处理:

  (1)宿舍内人员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一学期内宿舍卫生两次周平均分低于18.5分的。

  (3)在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有不合格项。

  2、学生宿舍内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的当事人按《上海海事大学社区(宿舍)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处理。

  3、一周宿舍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给予通报。

  4、一学期内二次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取消该年度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资格。

学生奖惩制度9

  样才能在学校有效实施奖惩制度呢?我以为必须做到以下几个

  方面:

  一、政策的制定必须公正无私,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关键的作用

  在学校能否实施好奖惩制度,领导是关键,因为领导处于学校工作的决策地位。作为领导,应当看到,学校制定的各项奖惩制度,归根到底只不过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而已,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不能为奖惩而奖惩,更不能利用这些制度去实现某些人的个人意图。

  二、在政策面前,必须坚持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的奖惩制度,要靠具体人员负责实施。首先必须要有较高的素质、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去执行,对全校的每个人都要一视同仁,否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绝对不能让学校有特殊公民的存在,否则必会引起公愤,当然学校的正常工作、纪律也会因此而受破坏。

  三、奖惩制度的制定必须人人参与

  在制定制度时,学校可以列出一个大框架后交给全体教职工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体现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然后再集中总结,结合实际,制订出合理的奖惩制度,绝不能闭门造车或盲目模仿。

  四、制定奖惩的任务要求必须适度

  制定的制度,作为领导,在广泛采纳群众意见的同时必须把握住这样的原则,必须使绝大多数的同志经过努力达到的制度才是合理的制度,否则,只能让人望而生畏产生逆反心理。

  五、正确处理好奖与惩的关系

  在奖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作为教师,只要履行了职责、遵守了制度、完成了任务、做出了成绩等,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反之要受到处罚,这是必然的,但是我认为奖惩应该有所侧重,应以奖为重,以罚为辅。因为奖励可以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而惩虽然也能起到积极转化作用,但惩的数量和范围不能扩大,否则会极大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会适得其反。

  总之,我认为,学校的奖惩制度制定得合理,执行得公正有方、奖惩有度,就一定会在学校绽开一朵美丽的奇葩,使学校工作走向崭新的局面。

  (作者单位吉林省大安市太山镇长春小学)

学生奖惩制度10

  一、奖励制度:

  (一)奖励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各次竞赛活动,成绩优良。

  6、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办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

  二、惩处制度: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一)批评教育

  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记录在班级日记和学生手册“批评惩罚”上。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级会上作检查。

  (二)警告

  1、批评教育本学期累积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

  5、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计入本人学籍表和学生手册。

  (三)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5、学期内旷课累计十五节以上者。

  6、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处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奖惩制度1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标兵:学习态度好、方法好、习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习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习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秀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秀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特殊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严重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9)在楼道打跳、喧哗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极影响者;

  (10)其他适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l)旷课10节以上者;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者;

  (6)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和校园秩序者;

  (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9)谈情说爱、影响极坏者;

  (10)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安全或校园秩序的行为者。

  3、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条例从20xx年3月起执行

学生奖惩制度12

  1.奖励

  (1)学生奖励规定

  (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

  (二)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生的学籍卡和毕业登记表,学校要建立受奖档案。

  (三)根据上级规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程序如下:

  1.对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由学生民主评议。

  2.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3.班主任组织填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并提出意见。

  4.德育处(汇总公告征求意见后报批)签署意见。

  5.校长室审批,作出表彰决定。

  (四)省、市级表章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民主产生,待批准后张榜公布。

  (2)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礼仪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进取、积极主动。能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2.既要看考试成绩,又要全面考察学习的实际水平,不要单纯抠分数。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成绩在及格以上或各科平均成绩优良都应视为学习好。这样有利于鼓励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培养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爱好和特长。

  3.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4.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过苛,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特别要防止弄虚作假,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5.德、智、体实施量化评估,原则上按4:4:2综合量化评估。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均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并有明显成效。

  3.能关心、团结同学,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班集体考核优秀者,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优先。

  (二)优秀学生干部范围:

  1.优秀学生干部应在三好学生中选拔。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是指班委或团支部正、副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

  3.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是指正副班长或团支部正副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

  2、惩处

  学生违反中学生守则,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者,应给予处分。

  第一条凡有下列违纪者,给予通报批评。

  1.不遵守门卫管理规定,进出校门不下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校内骑车,被发现一次者。

  2.不爱护校园环境,随地吐痰,随地乱抛杂物,在墙壁、课桌和公共场所乱写乱画,损坏门窗,践踏草坪错误较轻者。

  3.在教学区玩球、哄跑喧闹,经教育不改者。

  4.住宿生外住、带人人住者。

  第二条对违犯以上条款且屡教不改者,或违犯以下各条款者,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将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到劝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各级行政处分的具体规定如下:

  1.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到警告处分;

  (1)顶撞教师,不服教育管理者;

  (2)违犯学校礼仪规范、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3)违犯门卫、宿舍、食堂、教学区、运动区等管理规定,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4)违犯学校作息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5)在校内、外吸烟、酗酒、赌博者;

  (6)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情节较轻者;

  (7)不能遵守“学习五认真”要求,经教育不改者;

  (8)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一次者;

  (9)根据公安机关建议,涉及案件者;

  (10)每月无故旷课6节或累计旷课达12节者;

  (11)故意损坏公物,损失五十元以上(除赔偿外)者,且屡教不改者;

  2.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1)顶撞教师,不服教育管理;情节较重者;

  (2)违犯学校礼仪规范、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3)违犯门卫、宿舍、食堂、教学区、运动区等管理规定,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4)违犯学校作息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5)在校内、外吸烟、酗酒、赌博,情节较重者;

  (6)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情节较重者;

  (7)不能遵守“学习五认真”要求,经教育不改,情节较重者;

  (8)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情节较重者;

  (9)根据公安机关建议,涉及案件,情节较重者;

  (10)每月连续旷课12节或累计旷课24节者;

  (11)故意破坏公物,除赔偿外,损失严重者;

  3.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到记过处分。

  (1)顶撞教师,不服教育管理;情节严重者;

  (2)违犯学校礼仪规范、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3)违犯门卫、宿舍、食堂、教学区、运动区等管理规定,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4)违犯学校作息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5)多次在校内、外吸烟、酗酒、赌博,情节严重者;

  (6)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或属团体斗殴、曾因打架斗殴受过记过以下处分重犯者;

  (7)以盗窃试卷手段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造成试题泄露,成绩失实者;

  (8)故意损坏公物,损失严重,影响恶劣。或盗窃学校财产,数额较小者;

  (9)看、传播黄色刊、音像制品者;

  (10)敲诈他人钱物、诬陷他人、情节严重者;

  (11)随便翻趴大门或校园围墙者

  (12)根据公安机关建议,涉及案件者;

  4.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留校察看处分;

  (1)严重违犯中学生礼仪、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或连续旷课30节者;

  (2)纠集、伙同校外人员,在校内外团伙斗殴,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3)谩骂、侮辱教师,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4)盗窃公、私财物,故意破坏公物,损失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5)劳动教养期释放或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按上级规定应回校上课者;

  (6)犯有多种严重错误者;留校察看,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内仍无改正表现者,可劝其退学。

  1-5条中,未尽情况,将参照上述有关条款酌情处理。

  第三条处分程序

  1.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情况及严重程度提出处分意见,附书面材料,经年级组长、分管行政审议签署后交德育处。(特殊情况,德育处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

  2.德育处对违纪事实及材料调查、审查后报校长室,批准后在全校宣布决定,并记入学生成绩册和学生档案。

  3.有关处分决定在学校公布前,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处分公布后,班主任对该生提出具体改正错误、撤销处分的要求。

  第四条处分撤销程序

  1.凡受到处分者在一年内确有显着进步的,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报德育处审核,可撤销处分。

  2.犯有错误能主动认错并检举他人,有改正错误行动者,可减轻处分;已受到处分者,可提前撤销处分;错误严重,拒不认错者,加重处罚。

  3.学生处分撤销后也应记入学生成绩册,载入学生档案,并对该生提出新的希望和要求。

学生奖惩制度13

  一、扣分方案

  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全体会议者扣5分/次

  2、在开会或执勤时5分钟以上者扣10分/次,少于5分钟扣5分/次,多余20分钟以上但未缺勤者扣15分/次

  3、无故缺勤者扣20分/次。(请假需有假条,必须交予大组长签字才生效,并且在当天交予组织纪律部,否则按缺勤处理!注:请假条不准找人替写,签名不准代签,违者另行处理)

  4、执勤成员未穿全套校服者扣5分/次,执勤时校服上有涂鸦者扣5分/次

  5、执勤时披发者(短发除外),佩戴首饰者扣5分/次

  6、执勤时间与别人吵架者或与别人打招呼者扣3分/次

  7营私舞弊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8、执勤不听从安排,态度不好者扣3分/次,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9、在执勤时被监督成员发现有不良行为者(嬉闹等)扣5分/次

  10、执勤成员不许染发,否则扣10分/次

  二、加分方案

  1、工作积极负责者加3分/次

  2、拾金不昧者加3分/次

  3、看见脏物主动拾起者加3分/次

  4、周优秀组员加5分/次(每组两位,由大组长和组织纪律部成员评选,组织纪律部定夺)

  5、优秀小组各组员分别加5分/次(一月一组)

  6、义务执勤者加5分/次(一周仅限两次)

  三、组长及纪律部成员奖惩方案

  1、出现以上同样错误者,一律扣除原定分值的两倍

  2、出现包庇成员,不公平不公正者扣10分/次,并上交检讨书到组织纪律部部长

  3、发现脏物不主动拾起者扣5分/次

  4、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退去组长或纪律部一职,调去别部望常务及纪律部成员以身作则,杜绝不良现象

学生奖惩制度14

  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正常流程:

  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院团委批准-->由主席团任命.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1.部门职务调动:

  2.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院团委审批后方能调动;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申请书,主席团上报院团委,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学生会事务未接受院团委文件或书面通知不准开展任何活动。

  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3、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4、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5、部长级学生会干部不准辞职,经院团委审批,必须主席团开除其身份,并发布通告文件。对团委学生会的申请要求:

  无挂科,违纪,旷课等现象

  思想进步,思想进步,思想进步,能力过硬,作风正派。

  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乐于奉献

学生奖惩制度15

  一.总 则:

  为了维护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学生管理,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建设和谐的班级,依据安徽师范大学相关文件、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以及学生手册并结合我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历史与社会学院20xx级社会工作专业

  二.细则:

  第一条:违纪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二条:学习部分.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设计或参加政治学习、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运动会,晚自习等活动,都不得无故旷课。违者,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1)一学期旷课一节课的同学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旷课一节课以上三节课一下的同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3)一学期旷课三节课以上的同学给予记过处分,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评先资格;

  (4)经教育后屡次不改者,通报学校处理。

  第三条.:请假制度.

  学校实行全日制教学,周末离开学校者需向辅导员请假,如有无故缺勤,给予通报批评并警告处分,经教育屡次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责令其家长送回校,并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评先资格。

  如有无假条请假者视作无故旷课缺勤,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两次以上者给与严重警告处分;经屡次教育不改者,交由学校处理,请假结束未销假者视作无故请假;

  第四条:生活及宿舍制度.

  个人生活作风应当良好,洁身自好,不与外校或社会闲杂人等做过分交流以及一些有违背大学生行为准则的事,一经发现,处以严重警告并全院通报批评,屡次教育不改者,交由校学生处处理;

  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同学,使用违禁电器,喧哗、打闹,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留宿异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留宿校外人员学生无故晚归或不归等行为,初犯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屡次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考试规定.

  学生参加成绩考核(包括考试、考查、测验)作弊及协助他人作弊者,违反考场纪律(如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按规定清场就座等)不听劝阻者,由他人代替别人·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的.除本科目成

  绩按零分计算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外,记过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六条:论文成果.

  自觉营造诚信学术风气,凡是剽窃、抄袭他人论文、设计或其他研究成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行为规范.

  对生活习惯不良者,处以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警告处分,屡次教育不改,并严重影响他人的同学处以通报批评,比给予记过处分,对夜不归宿以及其他越轨行为,直接处以记过处分,屡次教育不改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对初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警告处分,并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屡次教育不改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赌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评先评优.

  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第九条:班级奖励.

  学生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给予以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在本学期中有优先评优评先资格。获得校际比赛奖项的同学可在班级通告表扬,并开展学习该名同学的相关活动,获得院级比赛的同学可在班级通告表扬。

  二〇xx级社会工作

  二〇xx年十月二十八日.

【学生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学生奖惩制度02-16

[合集]学生奖惩制度02-16

学生奖惩制度(精选20篇)01-07

学生奖惩制度(通用23篇)10-19

学生奖惩制度必备【15篇】02-16

学生奖惩制度15篇【推荐】02-16

奖惩制度12-02

教师奖惩制度_教师奖惩制度06-23

安全奖惩制度11-28